飞虎神鹰:中央财政助力新兴产业 建筑业获益【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47:00
对新兴产业扶持力度加大

  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财政部、发改委日前发布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可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办法》指出,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

  据了解,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在2009年开始试点,发改委、财政部与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庆、深圳等7省、市政府联合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这20只基金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是63亿元。这意味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我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正式启动实施。预计未来几年内还将有200只类似的基金设立,上万个中小企业将从中受益。此外,2010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对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7大产业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财政部、发改委在此基础上再次决定拿出中央资金继续支持新兴产业,加强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出了《办法》。

  相比2009年出台的试点和2010年的《决定》,本次出台的《办法》显然更加全面和具有操作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也更大,有利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加快和新兴产业公司经营环境的改善。《办法》明确了每支参股创业投资基金集中投资的具体领域为: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技术服务业(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这对于近年来广泛进行节能环保探索和实践,并积极进行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和利用的建筑相关新兴产业,无疑是利好消息。

  建筑业受益

  国家相关政策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对建筑行业影响深远。随着时代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和环境发展需要,我国的传统建筑业也正在逐步实行转型升级。据了解,现在很多建筑企业逐渐跳出了建房子、造大桥、修马路的传统模式,把产业向相关新兴领域拓展。很多致力于建筑智能化、建筑信息化、建筑节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新型建材等新兴产业研发和实践的企业大量出现。例如,建筑节能及新科技领域就出现了金晶科技、耀皮玻璃、智光电气、伟星新材、红宝丽、栋梁新材、烟台万华、达实智能、海螺型材等诸多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而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这些与建筑密切相关的新兴产业,正是此次出台的《办法》所强调的重要投资领域。事实证明,政策的支持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涌入对这些新兴产业发展的提速是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的。有数据表明,2010年,在两级财政加码、成批创业投资基金将涌向新兴产业的情况下,智能电网、智能建筑、节能建筑、节能照明等新兴行业形势明朗,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其中泰豪科技、中航三鑫、延华智能、方大集团等智能建筑企业都是受益企业,股票涨幅明显。

  节能环保在《办法》所强调的投资领域中排在第一位,而节能、环保是现在很多建筑企业强调的重中之重。《办法》的推出,无疑能更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政府的强制节能约束,有望迎来市场急剧扩张,考虑到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间接经济效益以及经济增长带来的能源需求增加,我国的节能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迅速扩大,节能环保细分领域的公司特别是建筑节能公司将大大受益。

  建筑业是高耗能行业,建筑节能势在必行。但中国现在很多建筑节能企业普遍面临投资大、效益低、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问题。如本报报道过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处理企业就往往因为缺少政策的支持和资金的投入而生存艰难。很多专门从事节能建筑设计和施工的建筑公司也表示做节能建筑并不能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往往在社会责任感与生存现实之间挣扎。得到政府从政策到资金的支持无疑是这些企业力挽狂澜的强大助推力。而《办法》的推出,让这些企业得到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的难度较以前大大降低。此次《办法》的出台将已上市企业排除出了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范围,而规定要重点投向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或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投资此类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60%。这里所说的初创期创新型企业主要指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办法》提出,以政府入股创业投资基金的方式对新兴产业进行扶植,改变了过去靠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来扶植的方式,作用更大。更多的建筑节能企业将得以存活,并持续发展。

  此外,新材料是此次出台的《办法》中特别强调的重点投资领域。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推出,将带来中国新材料产业迎来高速成长期,新型建筑材料行业也将获益颇丰。新型建筑材料是区别于传统的砖瓦、灰砂石等建材的建筑材料新品种,包括的品种和门类很多。从功能上分,有墙体材料、装饰材料、门窗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密封材料,以及与其配套的各种五金件、塑料件及各种辅助材料等。近几年,建材企业为了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渐从过去追求数量转变为追求质量,从追求速度转变为追求效益,积极研发各种更节能实用、技术含量更高的新型建材。《办法》推出后,中央财政资金的进入必定能发挥较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增强新型建材企业和投资者的信心,吸引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对新型建筑材料行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据悉,去年在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决定》出台后,很多新材料公司股票涨幅惊人。据相关机构统计,在不到1个月时间内,67家新材料上市公司股票涨幅超过10%,占公司总数的93%,有3家新材料上市公司股票涨幅超过100%。

  更完善的管理

  更市场化的运作

  据了解,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因为没有募集到足够的社会资金处于空转状态。很多民营资本对与政府合作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存在疑虑。因为担心政府将行政指令凌驾于市场规则之上,所以民营资本对政府参股的创业投资兴趣不算大。相关人士分析认为,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以往这些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还不够市场化,资金具体投向并不明确。针对这一现象,这次《办法》中规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原则,其发起设立或增资、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央财政出资资金以出资额为限对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债务承担责任,除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章程中约定外,不要求优于其他出资人的额外优惠条款。中央财政出资资金委托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政府部门及其受托管理机构不干预参股基金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记者获悉,9月16日,在《办法》发布后不到1个月时间,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这是济南市首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首期出资200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1.8亿元。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旨在通过政府扶持创业投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共同进入初创型企业等创业投资领域。在《办法》等相关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下,相信越来越多的资金会投入到新兴产业中,建筑业相关新兴产业也将好风凭借力,挥手谱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