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净水壶滤芯:智者谐话 作者:[英]J.K.哲罗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0:59:02

智者谐话

作者:J.K.哲罗姆[英]

肖聿  译 


    机智的幽默往往仅是诙谐。睿智的幽默则通常内蕴着深刻。流畅自然的文学建构,熔漫谈、轶事、哲理于一炉。亦庄亦谐、穿透生命、感悟炎凉、洞察人生,皆为英国现代著名幽默大师、小说家、戏剧家J.K.哲罗姆这部成名之作中最为令人折服的特色。


 

译者前言.1

 

囊中羞涩.3

坠入情网.6

空虚与虚荣.12

猫狗之嬉.16

关于天气.24

记忆.29

情绪低落.36

衣着与举止.39

入世与知足.45

带家具的公寓.49

婴儿.55

吃喝.60

腼腆.65

闲适.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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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前言



  这本《智者谐话》是英国现代著名幽默大师、小说家、戏剧家哲罗姆的成名作,包括14篇生活小品文,熔轶事、哲理和漫谈于一炉,是世界文学中不可多得的佳作。 
  哲罗姆(Jerome Klapka)生于英国伯明翰附近的瓦索尔,祖籍丹麦。他童年的时候,由于父亲的煤矿破产,随全家人迁到了伦敦东区,那里是穷人栖身的地方。哲罗姆只上过小学,14岁便独立谋生,做过铁路职员、小学校长、演员和记者。他的坎坷经历成了他后来创作的源泉,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演艺生涯。他虽然演技平平,但戏路很宽。他曾说自己“扮演过《哈姆莱特》里除了奥菲莉娅之外的所有角色”。《智者谐话》具有鲜明的幽默、嘲讽和哀婉的风格。这种波西米亚式的风格,是他的贫困生活与当时伦敦戏剧圈里的乐天气氛结合的产物。 
  对天才艺术家苦中作乐的本领,人们绝不陌生。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终生贫病,却将天籁般的音乐奉献给人类;屈原、蒲松龄、曹雪芹身处逆境,却将不朽的文学留在人问。同样,哲罗姆也用超然与幽默直面贫困,以其亦庄亦谐的散文小品享誉文坛。 
  哲罗姆是和我们一样的凡人,在他生活的时代,金钱主宰着是非和命运,资本和权贵睨视着艺术侍女,以金镑撑腰的非利士人早把鹑衣百结的艺术天才逐出了文艺象牙塔。所以,在哲罗姆的“谐话”里,既有对美好往昔的追怀和对浑闲世道的挪揄,也不乏对人问真情的呼唤和对公正社会的憧憬。他的幽默,于嬉笑中隐含谴责,于荒唐中寄寓辛酸,又于轻松中流露伤感。他的“谐话”虽然令人忍俊不禁,却总是萦绕着波西米亚人流浪音乐的情调,精力勃发又哀婉凄迷。我们从中读到的,不仅是对日常琐事的评点和感触,而且是一种处世态度,甚至是一颗睿智而坚忍的心灵。 
  译者几年前在日渐凋萎的京城旧书肆偶得此书,是日本研究社出版的精装本,当时读过便觉满口余香。哲罗姆小品文的韵味与格调,绝不逊于我国林语堂、梁实秋的生活小品文,而这两位文坛耆宿是否受到哲罗姆的启发,也未可知。目前,闲情小品正渐受青睐,译者终于忍不住将这些小品译了出来,也算还了夙愿。只是书名颇费斟酌。幸亏识者都知道译文如女人,信者不美,美者不信,现在的书名只能算聊有胜无了。惟愿读者在这一隅伊甸园中认识哲罗姆,在得到精神愉悦的同时,也得到对人生、对社会的感悟。 
  哲罗姆在发表《智者谐话》的同一年,还发表了轰动英伦的幽默小说《三人同舟》,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坛的地位。他在中后期作品不同于早期,变为严肃、深沉,富于神秘的宗教色彩。早期作品里的忧郁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使他幽默风格中的感伤气息更加浓郁了。哲罗姆的其它作品还有:剧本《芭芭拉》、《日落》、《新灯换旧灯》、《霍布斯小姐》、《苏珊寻夫记》;小说《三人在般曼尔》、《保罗·凯尔沃》、《条条大路通蒙难地》;散文集《舞台上下》、《香客日记》、《给克洛琳达的信》、《续智者谐话》、《有聊与无聊杂感》;短篇小说集《约翰·金格菲尔德》、《四楼后门的过道》等等。 
                                        肖聿 
                     作者自序 
  我把这本书的手稿拿给一两位朋友看,他们说还不算太糟,何况几位亲戚还答应购买这本书,倘若它能出版的话。因此,我觉得自己就没有权利再耽搁它的出版了。但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要,我也许不该斗胆为世界上讲英语的人们提供我这些纯粹的“闲聊”,作为他们的精神食粮。当今,读者要求一本书具有改进、指导和提高的作用,而这本书连一头母牛都提高不了。凭良心说,我不能把它作为有用的书推荐给公众,我所能建议的只是:当你读累了“百种最佳书籍”的时候,可以拿起这本书,读上半个小时,这么做能使诸位换换脑子。 

                     J.K·哲罗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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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中羞涩



  囊中羞涩实在是件殊堪一提的事情,我坐下来,满心想着写点儿既聪明又别致的事情,可就是一辈子也想不出什么既聪明又别致的事情来。此时此刻我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囊中羞涩了。我之所以会想到囊中羞涩,想必是因为我把两只手揣进了衣兜里。我坐着的时候总把手揣在兜里,只有当着我姐姐、表姐和姑妈时例外。她们对我那么做发起猛攻——其实我应该说她们对我痛加针眨才确切——所以我只得束手投降,将其弄出去——我这里指的是我的两只手,而不是她们。她们异口同声地反对我把手揣在兜里,理由是此举有悖绅士风范。就是吊死我,我也弄不明白这么做怎么就不合绅士风范。我只知道:你的手要是揣进别人的衣兜里,尤其是别人的手揣进你的衣兜里,那可不会被视为合乎绅士风范。不过且住,你们这些规矩人哟,把手揣进自己衣兜里,怎么会有辱绅士风范呢?算啦,你们也许自有道理。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听说,一些人为慈善事业捐款,他们把双手伸进衣兜掏钱的时候都怒气冲天的,不过他们大都是些老先生。而我们这些年轻人这时照例除了把双手揣进自己衣兜,就再没有轻松自在的时候了。我们这时往往尴尬窘迫,躲躲闪闪,假如能想象出来的话,那情形就活像歌剧院男歌手上台忘了戴戏帽。还是让我们把双手揣进裤袋里吧!让右边的裤袋里有几枚零钱,让左边的裤袋里有一大把钥匙吧!这样一来,那些冰冷尖刻的玩艺儿就会使我们想起态度同样冰冷尖刻的邮局女职员。 
  衣兜里若是空空如也,即使把手揣进去,要想知道让它们在里面干什么也有些困难。几年以前,我的全部资本偶然跌落到了城里人所谓“只有一点儿小钱儿”的地步,我往往毅然决然地从中花掉一个便士。那完全是为了化整为零,全是硬币,让它们了当作响,兜里揣11个便士,你就不会觉得像只有1先令时那么拮据了①。我要是个死要面子,装模作样的家伙(我们那些上等人对此类穷愁潦倒的青年非常不以为然),甚至还会把1便士换成2枚半个便士的硬币呢。 
  ①1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 
  对囊中羞涩这个题目,我最有发言权。我当过乡村演员,如果还需要更多佐证的话(我想多半不需要了),我还可以补充一句:我曾经在新闻界混过一些时候。我曾经靠15先令维持过一星期的生活,有一回只领到了10便士,我也凑合了一个星期,我还曾经用一件大衣连铺带盖地过了两个星期呢。 
  真正的经济拮据赋予你观察家庭经济的眼光实在是了不起啊。你想弄清钱的价值,那就靠15先令过上一星期,看你在衣着和消遣上到底能省下多少钱吧。你会发现,那找给你的几文零钱,值得让你耐心鹊待;为省下1个便士,值得跋涉一英里之遥;极难得喝上一杯啤酒,那已经堪称奢侈;一条假领,可以足足戴上4天。 
  在你结婚之前,你就试着过过这种日子吧,那将是绝好的实习。送你的大儿子上大学以前,让他试着过过这种日子吧,这样他就不会因为每年只有100镑零用钱而满腹牢骚了。这种紧日子对一些人极有裨益。有一种娇嫩已极的花朵,94年以后的红酒,他一滴也不沾①,他宁愿把吃不蘸盐的烤羊肉想象成吃粗劣的猫食。不过凭良心说,你确实会时常碰上此类倒霉蛋,他们大都被限制在只有女小说家们才知道的那个奇妙而可怕的圈子里。我从未听说此类娇花中有哪位讨论过menu(菜单),不过我极想把他们拖到伦敦东区一些普通酒吧的柜台前边,在他们喉咙里塞进一顿价值6便士的晚餐,包括火腿布了,4个便士;马铃薯,1个便士;外带半品脱黑啤酒,l个便士。将来回忆起这番体验(啤酒,烟草,加上烤猪肉的混合香气大多会给人留下生动的印象),他们对面前的任何东西不屑一顾的次数也许就会减少。还有些家伙十分慷慨,他们是叫花子们的宠儿,他们对找给的零钱满不在乎,但从未想到过还上自己欠的债,连这种人也会从那种体验里学得一点儿常识。有一天,我和一位年轻的政府官员在摄政大街共进午餐,他对我说:“你知道,我每次总是给堂倌1个先令,给这种家伙小费,最起码也得是这个数。”我赞成他的看法,因为根本就不可能用11个半便士当作小费。不过我当时就打定了主意把他骗进一家餐馆,我记得它离考文垂花园不远。那家餐馆的堂倌干活时不穿外套和背心,只穿衬衫,那是为了更加恪尽职守——到了月底,衬衫自然也脏得要命。我认得那个堂倌,我那位朋友给他的小费只要超过1个便士,他准会当场立即握住施主的手,久久不撒开,以表谢忱,对此我深信不移。 
  ①指1794年前的陈酒,西谚云:“老木,老友和陈酿最佳。” 
  关于囊中羞涩的窘境,人们已经讲过也已经写过许许多多开心事了。然而,贫困其实并不令人开心,不得不为几个便士去讨价还价,这并不是开心事;被视为,陛吝小气,这也不是开心事;现出一副穷酸相,羞于向人家通报你的住址,这更不是开心事。不,对穷人来说,贫困连半点趣味都没有。对敏感者,贫困乃是现世的地狱。不少勇敢的君子都曾面对海格力士的劳作①毫无惧色,却都曾因贫困造成的小小苦难而肝肠寸断。 
  ①典出希腊神话,指需要耗费巨大力量的艰巨工作。 
  生活窘迫本身并不难忍受,如果仅仅是窘迫,谁会在乎生活的些许艰难?鲁滨逊①的裤子打了补丁,谁会在乎?鲁滨逊穿裤子吗?我想不起来了。他也许像在哑剧里那样走来走去吧?他的脚趾头如果真的露在靴子外头,那又何妨?如果他的雨伞是布的,只要能挡雨,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破衣烂衫不会使他难为情,因为他周围连一个会讥笑他的朋友也没有。 
  ①英国狄福《鲁滨逊漂流记》主人公。 
  身陷贫困仅仅是小事一桩,令人难堪的是被人知道你的贫困。使一个没穿大衣的人疾走如飞的并非寒冷,他会满面通红地向你解释说,他认为长大衣于健康不利,而且根据健康原则,他也从不带雨伞。说谎根本算不上羞耻,使他面红耳赤的并不是因为他撒了谎,他知道人家不会相信那番谎话。贫困不是罪过,这句话说起来很轻巧。的确如此,贫困若是罪过,人们就不会由于贫困而感到没脸见人了。然而,贫困却是大错,而且被当作大错来惩罚。穷人遭到整个世界的鄙夷,犹如爵爷鄙视基督徒,脚夫瞧不起蛊惑人心的政客一样。饱学青年抄录的世代格言并不能保证他会受人尊敬,就人类的见地而言,外表就是一切,一个人可以和伦敦最邪恶的强盗携手走过皮卡德雷大街,条件是这个强盗要衣冠楚楚。他也愿意溜进僻静的小巷里,跟一位衣着寒酸的先生过上几句话,而那位衣着寒酸的先生也深谙此道。没有谁比他更明白这一点了,他宁可绕一英里路也不愿意碰见熟人,知道他囊中羞涩的人绝无在大街上躲避他的烦恼,他一千倍地渴望碰到他的人没看见他,再没有比熟人提出的资助更让他避之惟恐不及的了。被熟人忘掉就是他的全部心愿,他在这方面通常倒很幸运,总是能够如愿以偿。 
  人会逐渐习惯于囊中羞涩,就像逐渐习惯于其它事情一样,而这要借助于那位一向采用“顺势疗法”的高明医生——时间。只要瞥一眼,你就能看出旧贫与新贫的区别,分辨出谁是对贫困已经麻木的老手,谁是刚入窘境的可怜儿。前者常年腾挪闪转,设法求生;后者则费尽心机,遮掩贫穷,不断受到恐惧的折磨,害怕被人看破穷相。这两种人当怀表时的样子最能显出他们的区别,一位诗人说过:“真正泰然自若的典当风度来自技巧,而非来自场合。”一个人如果怀着与走进裁缝铺时一样镇定的心情走进当铺(很可能更加镇定),那么,当铺的伙计甚至会对他更彬彬有礼,而且会马上来招呼他。这惹得邻近柜台旁边的那位太太好不愤慨,不过她嘲讽地说如果那人是常客,她倒是不在乎等上一会儿,瞧,从他们做交易时那份生意式的愉快劲儿判断,说不定那还是桩百分之三利息的好交易呢①。但是,一个人平生头一遭在当铺里开口,又是件何等壮观的杰作!相形之下,小孩子不假思索的提问也比他更为自信。他先在商店外面踟蹰徘徊,直到把附近二流子的注意都成功地吸引到他身上,而且在巡警心头堆起团团疑云为止。他仔细端详橱窗里的货物,目的是使旁观者以为他正打算买个钻石手镯之类的小玩艺儿。他终于走了进去,竭力装作漫不经心,还摆出一副绅士扮相的扒手派头。到了里面,他的话音低得使人全听不见,于是不得不重复一遍。他小声说到了他的一个“朋友”,刚一提到“典当”,马上有人敦促他进拐弯的第一个门,去右边那个院子里。出了商店,他的脸红得足以让你凑上去点着一支香烟而不费吹灰之力,他的表情仿佛当地居民都在盯着他,等他真的到了该去的地方,早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忘得一干二净了。他全然不知所措,全然不知所想了。有人厉声问他是怎么弄到那件“东西”的,他张口结舌,自相矛盾,要是不立即承认那东西是他当天偷来的,那才是奇迹呢。于是有人告诉他,他们根本不想跟他这号人打交道,他最好还是赶快滚出去。他忙不迭地溜了出来,直到离当铺3英里,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那儿的。 
  ①英国发行的一种利率为百分之三的证券。 
  顺便说一句,摆脱这种笨拙尴尬处境的快慢,还是一定要看当时酒馆或教堂对时间的掌握如何。酒馆的时间通常太快,而教堂的时间又往往太慢了①。况且,要想从酒馆外面一眼看到里面墙上的挂钟也困难重重。你若是把门轻轻推开一条缝,再朝里窥伺,就会引来女招待鄙夷的目光,她马上就会将你归入当地的流氓无赖之列。你还会在已婚顾客中激起几分义愤②。你没看到挂钟,因为它在门后。你悄悄退出来的时候,脑袋又被门夹住了,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逾窗而逃了。可是等你跳到窗外,要是你不拿出一把班卓琴而开始唱点儿什么,附近的年轻居民就会大失所望,他们早就满怀期望地围在这儿了。 
  ①酒馆店员为早下班常将钟表拨快;而教堂牧师常常迟到,故谓表慢。 
  ②已婚男人在酒馆消磨时间,讨厌妻子来找,他们易将每一个开酒馆门的人都误当作妻子,所以气恼。 
  我也很想弄明白,究竟是什么神秘莫测的自然规律,使你把自己的手表留下“修理”以后的不到半个钟点,就准会有人在街上拦住你,心怀叵测地向你打听时间。当初你戴上那块表的时候,谁都没对它产生过半点好奇。可敬的老先生老太太们对囊中羞涩一无所知,祝他们永远不知何为贫困,为他们的满头银发祝福吧,他们将进当铺尊为堕落的最后阶段。但是,对贫困略知一二的人(读者肯定自己就会注意到它们)要是在当铺里见到那么多从未想到会遇见的人,那就像是个小男孩儿梦见自己进了天堂。若问我的看法,我倒认为进当铺比向朋友借款更独立不倚,我总是用这个观点去影响那些“今明两天急需几镑钱”的熟人。但他们并非个个都明白这个道理,其中一位就说,他反对的是典当所依据的原则。我认为,如果他是对典当的高利息不以为然,那他的话就更实在了,因为百分之二十五的利息当然叫人难以堪当。 
  囊中羞涩的程度有轻有重,我们的手头多多少少都有几分紧张,大多数人手头更紧。有人急需1000镑,有人急需1先令,我此时此刻正急需一张5镑的钞票,我只需借用一两天,我保证至多在一星期内奉还。如果读者中的哪位太太、先生肯慷慨解囊,借给我5镑,我将不胜感激。可将钞票装入一个信封,外面再套上一个信封,上写“菲尔德暨图厄尔先生亲启”即可。只是这么做务请将信封仔细封好,我将给你出具借据以作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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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入情网



  当然,你恋爱了,如果你还没有恋爱,今后你一定会恋爱,恋爱如同麻疹,我们一生都要经历一次,它也像麻疹一样,我们一生只得一回,你永远不必害怕会第二次染上它。坠入情网的人能到最危险的地方,耍弄最大胆鲁莽的把戏而安然无恙,他能在浓荫遮蔽的树林里野餐,在枝繁叶茂的林间小道上游荡,为欣赏落日的余辉,在布满青苔的地方倘佯。他惧怕宁静的乡村小屋,有如惧怕自己的俱乐部。他能加入一家人的行列,在莱茵河上泛舟。为了尽善尽美地呵护一位朋友,他甘愿冒险投身婚礼的虎口。他在令人陶醉的华尔兹飞旋中能保持头脑清醒,尔后在一间黑暗的库房里歇息,此刻他从舞会里得到的,就只剩感冒了。他能沿着香气四溢的小径放胆信步,能在茂密矮丛的黑暗里横冲直撞,他能平安无事地腾身飞跃栅篱,能爬过荆棘的篱笆而不被钩住,能在滑路上行走而不摔跤。他能直视阳光灿烂的眼睛而不目眩。虽然他也听见了塞壬女妖们的歌声,却未使自己的船舵偏向①。他将白皙的双手握在手里,却没让“带电的露露”那种魔力抓住他②。 
  ①希腊神话中一群以甜美歌声迷惑水手的女妖。 
  ②当时美国一位特异功能者,据说她的手可使人产生触电感。 
  不,我们绝不会第二次染上恋爱病,小爱神丘比特绝不会在同一颗心上射入第二支金箭,唯有爱神的侍女们才会与我们终生为友。我们的大门永远为尊敬、赞美和柔情敞开,而她们那位天神般的主人在巡幸中却只光临我们这里一次,然后就一去不返了。我们会再度喜欢上谁,再度崇拜上谁,甚至再度对谁产生非同寻常的好感,但我们绝不会再度坠入情网。人心犹如烟花,只能一次向天空喷射火花,它燃亮于瞬间,宛若流星划过天际,流光曳彩,照亮下面的整个世界,周围是我们日常平淡生活的灰暗夜幕。然后,燃尽的空壳就掉落到地上,毫无用途,无人理睬,慢慢地化成了灰烬。我们一旦挣脱了牢狱般的束缚,就会像伟大的普罗米修斯那样,登上奥林匹斯山,从太阳神的驭车上攫取众神的圣火,而趁它尚未熄灭,赶快回到地面用它点燃尘世的火烛。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是幸福的。爱情的灯盏太纯结了,它无法在我们呼吸的污浊毒气里长久点燃。然而,在它熄灭以前,我们却有可能把它当做火炬,去引燃柔情的温和之光。 
  况且,与熊熊燃烧的精灵——爱情相比,柔情的温和之光更适合我们这个小客厅般的寒冷世界。爱情应该是更庄严的庙宇中的圣火,那里是个宽敞而幽暗的庙堂,回荡着犹如天体运动的管风琴声,当爱情的炽烈火焰熄灭以后,柔情之火将令人欣慰地继续燃烧。人们可以为柔情之火添加燃料,当寒冷的年代来临时,柔情的火焰会被烧得更高更旺,老翁老妪可以紧握着他们枯瘦的手,坐在这火边;小孩子们可以安处于这火前;这火旁还有为欢迎朋友和邻居准备的角落;就连皮毛粗硬的大狗和遍体爽滑的小猫,也可以在火炉的围栏上烤烤它们的鼻子。 
  让我们向那柔情之火中添些仁爱的煤炭吧。不要吝惜你令人欣悦的话语,不要吝惜你双手的轻柔爱抚,也不要吝惜你无微不至、毫不利己的善举,用善良的秉赋、耐性和宽容使这火燃烧得更旺吧。这样一来,你就不会注意到这火曾被风吹雨打了,因为你的心房会既温暖又明亮,尽管屋外阴云密布,围绕着你心房的一个个脸庞却犹如沐浴着阳光。 
  亲爱的埃德温和安杰丽娜①,你们对爱情的期望恐怕过高了。你们以为,你们小小的心中有足够的东西去维持这种吞噬一切的激情,使它能够持续漫长的一生。啊,你们年轻人啊!切勿过于相信那闪烁不定的火苗吧,它会随着岁月流逝而渐渐熄灭,而且再也无法补充燃料。你们将会怀着愤懑和失望,眼巴巴地看着它燃烧殆尽,在自己眼里,逐渐冷下来的似乎正是对方。埃德温会苦涩地看到安杰丽娜不再面带微笑,脸色鲜红地跑到门口迎接自己,他咳嗽的时候,姑娘已经不再掉泪,也不再用双臂搂着他的脖子说,没有他自己就活不下去。她至多会建议他喝些咳嗽药水,即使如此,她的语气也似乎暗示:她急于避开他的阵阵咳声,甚于躲避其它所有噪音。 
  ①这里泛指少男少女。 
  可怜的小安杰丽娜也在暗暗流泪,因为埃德温已经不再将她那方旧手帕珍藏在他的背心里面的口袋里了。 
  两个人都惊异于对方的冷淡,却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变化,他们若是看到了,也就不会这么痛苦了。他们往往从恰当的地方寻觅原因,也就是从人性的渺小中找原因,他们携起手,追溯共同失败的根源,并且在更加现实、更为稳固的基础上营造家庭。但我们常常看不到自己的短处,对别人的缺点倒十分敏感,我们把遇到的所有不幸都归咎于他人,埃德温要是没变得这么冷漠生分,安杰丽娜原本可以爱他直到永永远远;而安杰丽娜要是还像她刚被爱上时一样,埃德温本来也会让对她的爱情地久天长。 
  当爱情的灯火已经熄灭,柔情之光尚未点亮时,你们二人就毫无愉快可言。你们不得不在生命那阴冷的最初阶段四处摸索,以便使生活中闪出些许烛光,上帝祝福那些天色未暗就找到了烛光的人们!许多人却只能颤抖地坐在煤炭的灰烬旁,直至黑夜降临。 
  然而,说教又有什么用呢?感到爱情的血流在奔涌的年轻人,有谁会想到这血的流速竟会减慢呢?20岁的男孩认为,他的爱与他60岁时的爱一样疯狂,尽管他想不出哪个中年人或年迈的老先生以爱情的疯狂和投入闻名,但这丝毫不会动摇他的自信。不管其他人怎样,他的爱情永远不会衰竭,世人的体验都对他毫无帮助,因为谁都没像他那样地爱过。哎呀,他还不满30岁,就已经济身愤世者的行列了。这不是他的过错,我们已经不会脸红,我们的激情,无论好坏,也随之消失了。我们30岁上既不憎恶,也不悲凄,既不欢乐,也不失望,不再像我们十几岁时那样了,我们失意却不会去自杀,我们畅饮成功的美酒却不会喝醉。 
  多长了几岁以后,我们看待一切都不再那么乐观激进了。雄心的目标已经不再那么宏伟,看待荣誉更加理智,而且会适可而止,至于爱情,它已经死去了。“贬抑年轻人的梦幻”的心理如同一层致命寒霜,不知不觉地覆盖了我们的心,温情脉脉的表白被抑制,昂贵的鲜花枯萎了,当年那株渴望把枝蔓伸向全世界的青藤,如今只剩下了一根风干的枯桩。 
  我知道,我年轻的朋友们会认为这一切都是俗不可耐的异端邪说,一个男人度过童年时代以后,离他不再有爱情的时候还很远很远,直到他生出大量的灰白头发,他才会认真思索我们这些非议。年轻女人是从女作家写的小说里知道男人这个概念的,而且,与那些恶梦般的文学作品里男人戴的怪物面具相比,毕达哥拉斯拔光羽毛的鸟①和弗兰肯斯坦的魔鬼②简直就成了标准的人类典型。 
  ①古希腊哲学家柏拉日曾将“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并得到从人的认可。哲学家狄欧根尼将一只拔掉羽毛的鸡拿到柏拉图学园对众人说:“这就是柏拉图所说的人。”此处的“毕达哥拉斯”当为作者之误。 
  ②英国女作家雪莱夫人的小说《弗兰肯斯坦》中的主人公弗兰肯斯坦制造了一个魔鬼,他的朋友和新娘都被它杀死。 
  在这些所谓“书籍”里,头号的情人——或者像人们赞颂的那样,“希腊的神明”——顺带说一句,人们并未提及与这位先生惊人相似的究竟是哪位“希腊的神明”——也许会被追溯到武尔甘,或者是双面的扬努斯,甚至可能是那位喋喋不休的塞林努斯,他是玄秘难解事物之神①。不过在作为敲诈者方面,他和全体希腊神棋相仿,也许这才是他的含义所在,然而,他古典的原型中甚至丝毫不具备男性气概,因为一过40岁,他就成了无精打采而女人气十足的傻瓜。但是,哎哟!对一些上小学的小姑娘来说,这些成年人的情感之深广是多么难以理解啊!藏起你们的头吧,你们这些年轻的罗蜜欧和林德们②!要准确描述这种带着歇斯底里狂热的,令人讨厌的旧式美好爱情,就非要在每个名词前边加上4个形容词不可。 
  ①“希腊的神明”指阿波罗;武尔甘是罗马神话中的火神;扬努斯,罗马神话中的门神;塞林努斯,希腊神话中醉醺醺的神,为酒神巴克科斯的养父。 
  ②罗蜜欧,莎士比亚戏剧《罗蜜欧与朱丽叶》的男主人公。林德,《希萝与林德》爱情传奇中的年轻恋人,每夜泅水与维娜斯神庙女祭司希萝相会,一夜他被淹死,希萝也投水自杀。 
  亲爱的女士们,你们只知道啃书本,这对我们这些罪恶深重的人倒很有利。你们要是懂得人性,就会知道少年腼腆结巴地说出来的故事,比我们大胆雄辩地讲出来的更加真实,男孩子的爱情来自充实的心灵;而成年男子的爱情却更经常来自充实的肚囊。的确,与神圣的魔棍在男孩子的心里敲击出的奔涌泉水相比,成年男人心中那缓缓的血流就可能不配被称为“爱情”了。你若想尝尝爱情的滋味,就去畅饮年轻人泼洒在你脚下的那股清泉吧,切莫等它变成一股浊流,你才躬身去攫取它的波浪。 
  也许你喜欢它的苦涩,也许你觉得清水淡而无味,而污水则给你的唇舌更美味的感觉吧?有些人告诉我们说,年轻姑娘唯一愿意抚摸的是被无耻生活弄赃的手,难道我们必须相信这些人吗? 
  但那正是那些黄色封面的言情书籍日复一日地高声叫喊的教义。我不知道人们可曾停下来思索一下:魔鬼的那些女帮手在上帝的花园里四处爬行,还对幼稚的夏娃们和愚蠢的亚当们说,罪孽是甜蜜的,荒唐和粗俗是体面的。她们在搞什么恶作剧?有多少烂漫的少女没被她们引诱堕落为满脑子邪念的妇人?有多少柔弱少年没有听过她们说:肮脏的小道是通往处女心房的捷径?她们笔下的生活仿佛不是真实的生活。讲真话,正义才会自有保证,然而,她们却根据自己病态的幻想画出一幅幅粗俗拙劣的图图。 
  我们想到女人时,不应当按照她们时常现出的样子,把她们当作引诱我们毁灭的罗累莱①,而应当把她们看成召唤我们向上的美好天使。女人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行善或者为恶的力量究竟有多大,男人正是在形成性格的年岁坠入爱河的,他爱的姑娘既可以造就他,也能够毁灭他,他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塑造成了女人所期望的形状,无论是好是坏。我很遗憾,不得不说出不讨好女人的话:我看女人并不总是运用她们的影响去达到最好的结果,女性世界太经常地被束缚在平庸的圈子里了。她们的理想英雄是渺小的王子,为了变成那个样子,多少强而有力的头脑被爱情所迷惑,“失去了对生活、功名和荣誉的兴趣”②。 
  ①莱茵河上的一块礁石,有河中女妖居住。 
  ②语出了巴生的诗《梅尔林与薇薇安》。 
  女人们,只要你们愿意,你们就能使我们大大进步,将这个世界推得离天堂更近一些,这全在你们,你们比所有的牧师更有力量。骑士精神并没有死亡,而只是因为无所事事在沉睡,将它唤醒,让它去完成高尚业绩的,正是你们。你们必须无愧于对你们骑士般的崇拜,你们必须比我们男人更高尚,红十字骑士的战斗正是为了乌娜①,因为巨龙杀不死任何一个画出来的,装模作样的宫廷贵妇。啊,美丽的女郎,让你们的头脑和灵魂也像你们的脸蛋一样美吧,这样一来,勇敢的骑士们才会在为你们效劳中得到荣誉!啊,女人,甩掉你们自私自利、厚颜无耻和虚情假意的斗篷,再次穿上毫无虚饰的纯洁的高尚长袍,像一位王后一样地站出来吧!一千支利剑正在冷漠的剑鞘中作响,它们会为了以你们的名义反对谬误的战斗而迅速出鞘,一千位罗兰爵士②将备好长矛,在你们的军旗前面,恐惧、贪婪、享乐和野心将被埋入地下。 
  ①斯宾塞的长诗《仙后》中真理的化身,红十字骑士圣乔治曾为她屠龙。 
  ②中世纪传奇里最著名的勇士。 
  在我们尚未成熟到足以坠入情网而清醒的日子里,我们的行为是何等高尚啊!为了恋人,什么高尚的生活我们不能去过?那时候,我们的爱情是一种我们可以为之献出生命的宗教,我们所崇拜的不仅仅是和我们一样的人类生灵,我们崇拜的是女王,我们崇拜的是女神。 
  我们那时的崇拜何等疯狂!崇拜上一位女人是何等甜蜜!啊,少年,趁年轻的爱梦尚未消逝,尽情地感受它吧!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懂得年轻的汤姆·摩尔的歌词:爱是生活里最甜蜜的感情。甚至当爱情带来痛苦,那也是疯狂浪漫的痛苦,与事后的悲哀那种钝木而平庸的痛苦迥然不同,当你失去她,当生活的灯盏熄灭,当世界在你面前展现出一派漫长、黑暗的恐怖时,你的绝望里也掺杂着一半迷醉。 
  为得到爱情的狂喜,谁不愿冒恐怖之险呢?那是什么样的狂喜啊!只要一想到恋人,你就会浑身战栗不已,告诉她你爱她,为她活着,也愿意为她而死,那是多么美好!你口吐狂言,让夸张的废话如同洪水决堤,哎哟,她装作不相信你的话,那又是何等残酷!你怀着一颗敬畏的心伫立着,等待她的到来!冒犯了她,你又何等痛苦不堪!但是,你受她欺侮,乞求她的原谅,脑子里却根本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这对你又是多大的赏心乐事!她怠慢你时,世界变得多么漆黑一团!她时常这么干,这小淘气,只为了使你难堪,而当她莞尔一笑,世界又是多么阳光灿烂!你对她周围的每一个人都那么嫉妒!你对与她握手的男人和她亲吻的女人(例如给她做头发的女仆,给她擦鞋的男孩,以及她养的那只狗,尽管你不得不对它也表示尊敬)是那么痛恨!你那样急切地盼望着她的到来,而见到她你又显得那么愚蠢,直勾勾地看着她,嘴里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你一出去就总是发现自己站在她家窗口对面!你不敢走进她家,只好在街角徘徊,朝她窗口遥望。啊,要是那屋子突然起火,你冲进去,冒着生命危险把她救出来,任凭自己被烧伤,那该有多好!任何能为她效劳的事情都不在话下,即使最微不足道的事情也是那样甜蜜,你像猎犬一样注意她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满足她最琐碎的要求!你执行她的吩咐时是多么自豪,围在她身边,听候她的命令,那是何等愉快!把你全部生命奉献给她,从不想到你自己,这么做非常简单,每个假日你都会去她的圣殿,献上一份寒碜的贡品,只要她肯屈尊纤就,接受你的薄礼,你就会觉得收到了双倍报偿。有福被她的手碰过的一切东西你都视为珍宝——纤巧的手套,她系过的发带,曾栖息在她秀发间的玫瑰花,那花叶曾使你写出过你今天已不愿再看上一眼的诗歌。 
  啊,她多么美丽无双!她像天使一样来到屋子里,其它一切顿时显得粗鄙平庸。她神圣无比,不能碰她,即使是凝视也似乎是冒犯,想到亲吻她,你马上就会联想到在大教堂里唱滑稽调,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她的纤纤玉手捧到你的嘴边,这已经够亵渎了。 
  啊,那些愚蠢的时光,那些愚蠢的时光啊!那时,我们纯洁无私,单纯的心里充满真诚、忠实和崇敬!啊,那些充满高尚企盼和高贵冲动的愚蠢时光啊!唉,现在这些聪明智慧的时光啊!我们现在明白了:金钱是唯一值得去拼命奋斗的东西,现在我们除了卑鄙和谎言之外什么都不相信,除了我们自己谁也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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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与虚荣



  一切皆为虚空,人人却爱虚荣。女人极爱虚荣,男人也爱虚荣——如果可能,男人爱得更厉害。儿童也不例外,尤其是儿童。就在此时此刻,其中的一个正在敲我的膝盖。她想知道我对她的那双新鞋有何评价。说实话,我看它们并不怎么样。它们既不对称,又欠弧度,而且臃肿得简直无法形容(另外,我敢说它们被穿错了脚)。不过,我可没有照直说。那小姑娘需要的是恭维,而不是批评。于是我就把它们胡乱夸了一通,而心里觉得自己已经堕落到了信口雌黄的地步。其它任何东西都不能使这位固执己见的小天使心满意足。我有一回也尝试过做她净友的巧计,却没有成功。那天,她要我评价她平素的行为举止,并且要我有啥说啥:“你看我怎么样?你高兴和我在一起吗?”我想那正是奖掖她最近品德表现的良机,就说:“不,我可不高兴和你在一起。”我提醒她回想自己那天早上的表现:清晨5点钟就叫醒了全家,7点钟打翻一只水罐,8点钟拼命把猫塞进浴缸,9点35分又坐在了她爸爸的帽子上。一个笃信基督的孩子,怎么会指望一位聪明善良的叔叔对做出这些合举的孩子表示满意呢? 
  她的反应如何呢?她感激我的直言规劝了吗?她是否深思我的话,决心从中获益并从此幡然改进呢? 
  没有!她放声嚎哭起来。 
  哭完了,她就开始骂人: 
  “臭叔叔——坏叔叔——坏蛋——我告诉我妈去。” 
  而且,她果真那么做了。 
  从那以后,每当她问及我对她的看法,我就藏起真正的感觉,而对与这位小姑娘的美德毫不沾边的行为大加褒奖。于是她就点头首肯,然后一溜小跑,将我的见解向家里其余的人广为宣传。看来她还把我对她的表扬当成了牟利的资本,因为我后来听见远处传来她的声音:“叔叔说我乖——所以我要两块饼干。” 
  现在,她走开了,乐滋滋地盯着自己的脚趾头,嘴里念叨着“好看”——十足的自欺和虚荣,更不用提别的恶劣品质了。 
  小孩都是这样。记得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坐在伦敦市郊的一个花园里,突然听见从一座楼房的顶层窗户里传出一声尖叫,大概是想让另一个花园里的什么人听到:“奶奶,我是乖孩子,我是顶乖的孩子,奶奶,我要穿鲍勃的马裤。” 
  算啦,就连动物也爱慕虚荣呢。那天,我看见一只纽芬兰大狗坐在摄政广场一家商店人口的镜子前面,沾沾自喜地打量着自己,除了在教区委员会议上,我从来没见过能与之相比的神态。 
  一次,适逢某个节日庆典,我正在一个农舍。我忘了那天是什么节日,只记得好像与收获有关,五朔节或者四季节之类。人们把一个花环戴在一头母牛脑袋上。好家伙,那荒唐的畜牲就整天四处招摇,活像一个穿了新衣裳的小学女生那样傲慢。等人们把花环摘下来以后,那母牛马上就义愤填膺,以致人们不得不重新给它戴上,它才站定四蹄,让人挤奶。这并非珀西主教收集的民谣逸事,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至于猫的虚荣心,那简直堪与人类媲美。我认识一只猫,它一听见客人对猫族略有微辞便会起身离开屋子扬长而去,而一句恭维就能让她喵喵地叫上一个钟头。 
  其实我很喜欢猫。它们常常于不知不觉中使你感到有趣。对于猫,人们往往保持着喜剧式的尊严,用“你好大胆”、“滚开,别碰我”之类的语气对它们说话;而对狗,人们就绝对不会这么轻蔑。人们会对经过他们面前的任何一只汤姆、狄克或者哈里这样说:“你好啊,伙计,很高兴见到你。”每当我遇到我认识的狗,我也会拍着它的脑袋,叫它难听的绰号,还把它推个四爪朝天。它躺在地上,冲我咧着嘴,一点儿也不在乎。 
  用同样的办法戏弄猫,想象一下会是什么结果吧!哎哟,只要你活着,它就会一辈子不理你。不行,倘若你打算赢得一只猫的好感,你就必须谨言慎行,仔细你的表现。如果你不认识那猫,你最好用“可怜的咪咪”和它打招呼,然后再加一句“谁欺负你啦”的问候,语调一定要柔和而且充满同情。你和猫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多情善感似乎才是你得体的情绪,而且如果你举止得体,外表也过得去,一般来说它就会被感动得直起背来,在你身上蹭它的鼻子。等事情进行到了这一阶段,你就可以冒险在它下巴底下挠几下,然后就挠它脑袋的一侧,接着,那聪明的动物就会用爪子抓进你的腿里,而且这一切都会是友好亲善,就像下面这些温馨的诗句吟诵的那样…… 
  我爱咪咪,她的外套多暖和, 
  我不逗她,她就不会伤害我; 
  喂她东西,再轻轻地把她拍, 
  因为我乖,咪咪就会把我爱。 
  这首诗最后的两句颇为真实地向我们揭示了在猫眼里什么叫人的善良行为。在猫看来,善良行为显然包括轻轻地拍拍它和喂它东西吃。不过,这种对于美德的狭隘见解,恐怕不仅仅限于猫咪们。衡量他人优点的时候,我们也都喜欢采用类似的标准。好人就是对我们好的人;而坏人就是不按照我们的要求去做的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即坚信整个世界,连同世界上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们自己不可或缺的附属品。我们的男女同类之所以被创造出来,是为赞美我们和满足我们的各种需要。亲爱的读者,在你我看来,你我都是我们各自宇宙的中心。据我所知,你被一位体贴备至的造物主创造出来,为的是让你阅读我写的东西,并且为它花钱;而在你眼里,我是被送到这个世界上的一个粒子,为的是写东西供你阅读。星星(我们这样称呼其它无数个飞速穿过永但寂静,擦过我们地球的世界)之所以被放在天上,为的是让我们夜晚看到天空的时候感到有趣。而月亮,还有它黑暗的奥秘和永远掩藏着的另一面,则是为了让我们沐浴月光而设计的。 
  我担心我们大多数人都像波伊瑟尔太太的那只公鸡①,以为太阳每天清晨起来为的是听它打鸣。“虚荣心推动世界运转。”我不相信曾有过毫无虚荣心的人,而且,假如有过的话,那无论他干什么事情,他将会令人极为不快。当然,他可能是个极好的人,我们应当对他极为尊重。他可能令人肃然起敬——理当被罩在玻璃匣子里,作为标本巡回展览;理当被摆在底座上供人仿效,就像小学生抄书那样——他虽然可敬,却并不可爱,他不是人类的兄弟,我们不喜欢去握他的手。天使可能是出类拔萃的族类,不过在目前情况下,我们这些可怜的凡夫俗子大概会发现他们过于古板。连地地道道的好人也叫人乏味。我们不是以自身的优点,而是以自身的错误和失败相互感动并寻找同情。我们的优点使我们彼此差别更大,而我们的愚蠢则使我们如同一人。我们有些人虔诚,有些人慷慨。正直的人比较少,诚实的人则更少。然而,在爱慕虚荣之类的弱点方面,我们全都彼此相同。虚荣是大自然为使全世界合为一家而创造的人类天性。从为头皮腰带而自豪的印第安猎人,到为军阶和勋章而得意的欧洲将军;从炫耀自己辫子长度的中国人,到为使素腰纤如陀螺而受折磨的“职业美女”②;从身穿脏裙子、举着破阳伞、大摇大摆地走过七晷场③的波莉·斯提金斯,到用4码长的裙摆横扫会客厅的公主;从以粗俗笑话赢得同伙大笑的暴发户,到用夸夸其谈换来喝彩的政治家;从用稀有的油和象牙换取玻璃珠项链的非洲黑人,到为一串小宝石和在姓氏前加个空头衔而出卖洁白肉体的基督徒处女——一切进军,一切战斗,一切流血,以及一切死亡,全都在虚荣心的俗丽旗帜底下发生。 
  ①波伊瑟尔太太,英国女作家乔治·爱略特小说《亚当·比得》(adam Bede)里的村妇。该书第33章说:“他就像一只以为太阳每天清晨升起来是为听它打鸣的公鸡。” 
  ②职业美女,指演艺界的女性。 
  ③七晷场(Seven Dials),伦敦一处以犯罪和贫穷而闻名的地方,位于大英博物馆和特拉法加广场之间。 
  呜呼!虚荣心是推动人类前进的真正动力,而阿谀就是前进的润滑剂。你若想在这个世界上赢得好感和尊敬,你就必须阿谀奉承。奉承所有的人,不分贵贱,不分贫富,不分智愚,如此你就会无往不胜。赞美这个人的美德,也夸奖那个人的恶德。赞颂所有人的所有品德,尤其要赞颂那些他们根本不具备的品德。对身着奇装异服的,要颂扬他们的美丽;对傻瓜,要颂扬他们的智慧;对粗人,要颂扬他们的教养。这样一来,你的眼力和智能就会被捧上九重天。 
  人人都可以被阿谀奉承征服,例如“缓带伯爵”——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除非是说一位伯爵用腰带系裤子而不用背带。有些男人就是这样。我自己可不喜欢这么做。你若想让那东西起一丁点作用,你就非把它系得很紧不可,那很不舒服。不过,无论缓带伯爵可能是哪种伯爵,我敢保证他终归能被阿谀奉承征服,如同其他人一样,从女公爵到卖猫食的,从乡下孩子到诗人。征服诗人比征服乡下孩子容易得多,因为精粉面包比粗麦面包更容易吸收阿谀的奶油。 
  说到爱情,阿谀奉承乃是爱情的唯一命脉。给一个人填满自爱,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他了。这是一位睿智而诚实的法国人的话,他的名字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真见鬼,每当我打算想起谁的名字的时候我总是想不起来)。告诉一位姑娘她是个天使,只是比天使还要天使;对她说她是位女神,只是比一般的女神更加优雅、更加高贵、更加超凡脱俗;对她说她比蒂担妮娜更像仙女、比维纳斯更美丽、比帕耳忒诺拍更迷人①,一句话,比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任何其他女人都更加可爱、更加值得迷恋、更加光彩照人,你就会在她信任的小心坎儿里留下非常有利于你的印象。天真无邪的心肝儿!她会相信你说的每一个字。用这种办法欺骗一个女人是那么轻而易举。 
  ①蒂妲妮娅(Titania)莎士比亚戏剧《仲夏夜之梦》中的仙后。帕耳忒诺珀(Parthenope),希腊神话里以歌声迷惑奥德修斯的女仙之一。 
  甜蜜的小生灵,她们会告诉你,她们讨厌阿谀奉承。可是,如果你对她们说:“哦,亲爱的,这些话对你可绝对不是阿谀奉承,而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毫不夸张地说,你的确是天底下最美丽、最善良、最迷人、最神圣、最完善的人。”她们就会默默含笑首肯,俯在你结实的肩头上,喃喃地对你说你毕竟是个可爱的好人。 
  倘若一个男人向女子求爱时恪守诚实的原则,决心绝不吐露任何纯粹奉承和虚伪的言辞,而拘泥于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老天,想想那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吧!他神魂颠倒地凝视着女友的眼睛,悄声对她说,总的来看,作为一般的姑娘,她不算不好看;他拉起姑娘的小手,让她相信那双手是浅茶褐色的,略微泛红;他将姑娘紧搂在胸前,告诉她:她那个朝天撅的鼻子看上去挺俏;而根据他的判断,她的眼睛符合此类东西的一般标准。想想看,那会是个什么结果吧! 
  如果另有一个男子告诉那姑娘,她的面庞宛若鲜艳的粉红玫瑰,她的秀发犹如起初四处游荡,后来被她的笑容迷住的阳光,她的双眸则像一对晚星。相形之下,前面那位男子成功的前景就不大美妙了。 
  阿谀奉承有千万种方式,你当然应该因人制宜。有些人喜欢胡吹滥捧,因而无需多少技巧;然而对敏感的人,阿谀奉承就需要格外小心,最好使用暗示,而不是通过直言。有相当多的人喜欢用侮辱的形式包裹起来的阿谀,像“啊!你简直愚蠢到家啦。你每次都把自己最后几枚硬币送给你最先碰到的一脸饿相的乞丐”。另外一些人则只有以第三者为媒介才会吞下阿谀,因此,倘若C君打算用阿谀征服A君,他就必须使A君的挚友B君相信他认为A君是位杰出人物,并恳求B君千万别对旁人提起,尤其不要对A君提起。注意,那位B君应当可靠,否则此计就难以奏效。 
  固执的英国佬常说:“我厌恶阿谀奉承,先生。”“我从不允许任何人用谄媚来征服我。”对付这些人非常简单,只要恭维他们毫无虚荣心就够了,这样你就能随心所欲地摆布他们。 
  说到底,虚荣心既是缺点,也是美德。引用语录簿上的箴言批评虚荣心的罪恶,这很容易;但是,虚荣心既是驱使我们做恶的激情,又是促使我们上进的激情。雄心只不过是高尚化的虚荣心而已。我们需要赢得夸奖和赞美(或者像我们所说的那样,叫“声誉”),所以我们撰写皇皇巨著,描绘宏伟画幅,沤歌美妙歌曲,在书斋里、织机旁和实验室里心甘情愿地奋力苦干。 
  我们希望变成富人,但不是为了享受轻松舒适——只要每年有200镑收入,在任何地方都能买到一个人所能尝到的所有安逸——而是为了使我们的房屋比邻人的更大、布置得更华丽,为了使我们的马匹和仆人比邻人的更多,为了使我们举办耗费庞大的晚餐,而我们自己却一点也不吃。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我们带着清醒而忙碌的头脑参与世人的工作,在各国发展商业,把文明带到世界最遥远的角落。 
  因此,不要低毁虚荣心吧。我们应当对它善加利用。荣誉本身不过是虚荣心的最高形式。爱慕虚荣这种本能并不仅仅限于漂亮的布鲁梅尔们和杜丽·瓦登们①。有孔雀那样的虚荣,也有雄鹰那样的虚荣。势利小人爱慕虚荣,但英雄豪杰也爱慕虚荣。来吧,我年轻的纨绔们,让我们一起来爱慕虚荣吧!让我们携手互助,增强我们的虚荣心吧。让我们爱慕的不是裤子和头发的虚荣,而是勇敢的心灵和劳动的双手的虚荣,是真理、纯洁、高尚的虚荣。让我们太爱虚荣,以致不屑于纤尊去干卑鄙下流的勾当。不允许自己卑微的自私和狭隘的嫉妒、不愿意说出一个不仁慈的字眼或者做出一点不仁慈的举动。让我们爱慕虚荣,在一大群无赖当中做心地单纯真正的君子吧。让我们为自己的思想高尚、伟业成功和生活健康而自豪吧。 
  ①漂亮的布鲁梅尔(Geoge Bryan Brummel),伦敦时装界的领袖人物。杜丽·瓦登,英国作家狄更斯小说《巴纳比·鲁奇》(Barnaby Rudlge)里的一位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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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之嬉



  今天早晨他们让我出了多少洋相,简直难以诉诸语言,那全怪古斯塔夫·阿道夫。古斯塔夫·阿道夫(楼下的人为了简便都叫他“古斯迪”)是条非常好的狗,不过,当他在广阔的田野里,或者在相当开阔的空地上时,才能被称作好狗。我可不愿意让他到屋子里来。虽说他本意善良,但是这间屋子对他来说可太窄气了。伸个懒腰,身子就超过了两张椅子外加一个古董架的长度;他摇摇尾巴,那房间就好像刚刚开过一支扫荡的军队;他呼一口气,就能把人吹灭。 
  吃晚饭的时候,他通常偷偷溜到餐桌底下,先躺上一会儿,然后突然站起来。我们首先从餐桌的动态知道了他的活动:那东西仿佛有了生命,想要翻个儿似的。大家拼命摁着它,竭力使它保持水平状态;这么一来,他以为我们正在策划恶毒的阴谋跟他作对,于是开始了激烈抗争。而结果往往是这样一幅画面:翻倒的餐桌和稀烂的晚餐被夹在两排恼火的、四肢伸开的男女之间。 
  今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进了屋子,犹如乘着一股美洲旋风,干的头一件事就是用尾巴将我的咖啡杯从餐桌上扫掉,并将杯中之物一点不剩地泼在了我的衬衫上。 
  我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嘴里骂着,迅速朝他逼近,他比我抢先一步到了门口。在门口,他碰见了依莱莎,她叼着早餐吃的鸡蛋。依莱莎哼了一声,坐在地板上,几个鸡蛋在地上朝不同方向滚去,并且自己摊开了。于是,古斯塔夫·阿道夫离开了屋子,我在后面叫他,厉声吩咐他立即到楼下去,一个钟点以内别让我再见到他。他似乎同意了我的意见,绕过盛煤的畚箕,走了。我这才转回来,揩于衣服,吃完了早餐。我肯定他已经到院子里去了,不料10分钟以后我朝门道看了一眼,他竟然端坐在最高一级门阶上。我喝令他马上下去,可他只是连叫带跳,我只好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原来是提图斯。她坐在从上面数第二级门阶上,不让古斯塔夫过去。 
  提图斯是我家的小猫,身量大约有一块软面包卷那么大。她愤怒地弓着脊背,正在咒骂,活像医学院的学生。 
  她的确在拼命咒骂,有时候我也这么干,不过比起她来,我那只能算业余水平。说实话(请注意,这完全限于我和诸位之间,我不想让你们的夫人知道我说的话,女人可不懂这些事情;但是在男人之间可以心照不宣),我认为咒骂对男人很有好处。咒骂是安全阀,坏脾气通过它宣泄而不会伤害你,否则,坏脾气就会给你的精神系统造成严重内伤。倘若一个男人说:“天哪!我亲爱的好先生,您究竟为什么如此大意(请原谅我使用这个字眼),让您轻盈雅致的脚以这么大的劲头落在了我的粗陋脚面上呢?难道您不明白自己身体朝哪个方向运动吗?您这又聪明、又可爱的年轻人哟——您哪!”或者说些效果类似的话,他就会觉得痛快多了。咒骂对于我们怒火的平息作用,相当于那两种众所周知的办法,即打碎家具和重重地摔门,何况咒骂比这两种方式要便宜得多。咒骂清理一个男人的怒气,犹如用火药清除洗衣房烟囱那样有效。偶尔发发脾气或者爆炸一次,对男人和对烟囱都有益处。对那种从来不曾咒骂,不曾狠踹过脚凳,不曾以不必要的暴力狂捅火炉的男人,我实在难以相信。没有宣泄口,生活里永远会时时产生的烦恼就很容易在体内化脓溃烂。轻微的反感不是被我们抛弃,而是和我们并肩坐下,化为烦恼;小小的冒犯在反复思考的温床上被不断培育,长成巨大的伤害,而仇恨与报复的萌芽就在它的毒影下滋生出来。 
  咒骂可以缓解激情,这是咒骂的作用。有一次我这样对我姑妈解释咒骂的作用,但她不以为然,她说我和这种感情毫无瓜葛。 
  我也是这么对拉图斯说的。我对她说:作为一只在基督徒家庭里长大的猫,她应当对自己感到羞愧。我并不在乎听见一只老猫咒骂别人,不过若是一只小猫也染上这个毛病,我可受不了。这么年轻就会骂人,实在令人悲哀。 
  我将提图斯放进我的衣兜里,回到书桌旁。我有一会儿忘记了她的存在,而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我发现她已经悄悄爬出我的衣兜,爬到桌面上,正打算把蘸水笔吞下去。接着她把一条腿伸进墨水瓶,把它弄翻;接着她又舔起那条腿来;接着她再次咒骂,这回是对我。 
  我将她放在地板上,于是迪姆开始和她吵起嘴来。我的确希望迪姆少管闲事,无论提图斯干了什么事,都与迪姆无关。何况他自己也不是圣人,他只是一个2岁的猎狐犬,却插手所有的事情,那派头活像白发苍苍的苏格兰牧羊犬。 
  提图斯的妈妈介入了那场争吵,于是迪姆的鼻子就被挠破了,为此我十分开心。我将他们三个都放在门道里,此刻他们还在继续战斗。我被打翻的墨水弄得狼狈极了,气得火冒三丈,今天上午若是猫狗一族的任何成员再来愚弄我的话,那它最好带着自己的殡葬师一起来。 
  然而,总的来说,我的确依然非常喜欢猫狗。它们是多么乐天啊!作为同伴,它们比人类强多了,它们不会与你拌嘴和争论。它们从不谈论自己,你谈论自己的时候,它们只做听众,并始终保持着一副对谈话很感兴趣的模样。它们从不发表愚蠢的评论。它们绝不会隔着餐桌窥视布朗小姐,因为它们知道她与琼斯先生一向非常要好(他刚刚和罗宾森小姐结为伉俪)。它们绝不会把你妻子的表弟误认为她丈夫,并且把你当成她公公。而且,它们更不会要求一位年轻作者提供14部悲剧、16部喜剧、7部闹剧,外加两三部滑稽剧的脚本,而他连一部戏的脚本都没有写过。 
  它们从不口吐恶言,它们从不“完全为了我们好”而指出我们的错误。我们心情不好的时候,它们不会温和地提起我们以往的蠢行和过错。它们不说:“啊,不错,只要你愿意,你肯定能大有作为。”语气里带着嘲讽。它们从不会像我们的inamoratas(拉丁文:女情人)有时做的那样,提醒我们说:我们不像从前那样美好了。在它们看来,我们永远是一个样子。 
  它们总是喜欢见到我们。无论我们的心境是好是坏,它们总是与我们在一起,我们高兴时,它们也快乐;我们严肃时,它们也忧郁;我们愁苦时,它们也悲哀。 
  “喂!你高兴啦,想找点儿开心事儿吗?你找对啦,我随时为你服务。我就在这儿,围着你摇晃着尾巴,跳呀,叫呀,用后脚尖儿转圈儿,随时准备让你任意取乐,随便淘气。你要是不相信,那就看看我的眼睛吧。还能是什么呢?我们就像客厅里的小淘气,从来不会当心家具,要么就像清凉空气中蹦蹦跳跳的孩子,要么就像田野里疾跑的飞毛腿,冲到小山脚下。难道我们没有让农夫老加弗·高戈尔家的鹅见识过我们的本事吗?嘿!快来吧。” 
  也许你宁愿安静地思考。好极了,小猫咪可以坐在椅子扶手上,心满意足地瞄瞄叫;而大狗蒙特莫伦希①会蜷起身子,趴在小地毯上,望着炉火出神,只是它的一只眼睛始终在留意着你,以防你突然发现老鼠,想去捉拿又需要帮手。 
  ①蒙特莫伦希:作者的幽默名著《三人同舟》中的狗。 
  当我们用双手捂住脚,希望自己从来没有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猫狗们并没有直挺挺地端坐着,说我们的苦恼完全是咎由自取。它们没有希望那对我们是个警告。相反,它们轻轻地走过来,用脑袋顶我们。倘若是猫,她会站在你肩上,弄乱你的头发,还会说:“天哪,我真为你难过,老兄。”表达得像说话一样明白。倘若是狗,他会抬起头,用真诚的大眼睛望着你,还用眼睛说:“算啦,你知道我总是和你在一起。咱们一块儿去经历这个世界,总是站在一起,不是吗?” 
  狗非常粗心大意。他从不过问你究竟是对是错,从不屑于追究你在生活的阶梯上是上升还是下降,也从不区分你是贫寒还是富有,是愚蠢还是智慧,是罪人还是圣徒。你就是他的伙伴。这对他已经足够了,你幸运也罢,倒霉也罢,你的名声好也罢,坏也罢,你荣耀也罢,耻辱也罢,他都紧跟你,安慰你,保卫你,倘若需要,他甚至能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你——这愚蠢的没有头脑的、没有灵魂的狗啊! 
  哦,忠诚的老朋友,你深邃而清澈的眼睛,你明亮而迅速的目光,胜过多少来不及说出的话语啊!你知道你只是个动物,知道你没有头脑吗?门外那个正靠在路灯杆子上的蠢货两眼模糊、嗜酒如命,你知道他在智能上比你高级不知多少吗?那一个个头脑狭隘、自私自利的恶棍,他们全靠欺骗和诡计生活,从未做过一件体面的事,从未说过一句善心的话,他们的念头没有一个不是卑鄙邪恶的,他们的欲望没有一个不是龌龊的,他们的行动没有一次不是欺诈,他们说出来的话没有一句不是谎言,你知道这些在地上蠕动的骗子手(世界上这种东西有好几百万),你知道他们比你高等得多,就像太阳之于烛光一样吗?你这高尚的、心地勇敢的、无私的畜生啊!他们是人啊,你知道,在整个广袤无际的永恒宇宙间,人是最伟大、最高贵、最聪明、最高级的造物。任何一个人都会这么告诉你。 
  不错,可怜的狗啊,与我们人类相比,你的确非常愚蠢,实在非常愚蠢。我们人类懂得所有的政治和哲学,一句话,除了我们是什么、我们从哪里来、往何处去,这个小小世界外面的一切,以及它内部的大多数东西之外,我们无所不知。 
  不过,这没关系,小猫小狗们,为了你们的愚蠢,我们越发喜欢你们了。我们都喜欢愚蠢的东西。男人受不了聪明女人,而女人的理想男人则是那些可以被她称为“亲爱的老傻瓜”的男人。邂逅比我们自己还蠢的人,那是何等的赏心乐事啊!我们马上就会爱上他们。这个世界对于聪明人肯定是个艰险的所在。普通人讨厌他们,至于他们自己,他们都最诚心实意地互相憎恨。 
  且慢,聪明人仅仅是不足挂齿的一小撮,倘若他们不开心,那也无关紧要。只要蠢人能被照顾得舒舒服服,这世界总的来说依然会太平无事,还可以忍受。 
  猫具有比狗更通达时务的名声——它们更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大会像狗那样盲目地为朋友献身。我们男人和女人自然要对猫的如此自私感到震惊。猫喜欢厨房里铺着地毯的家庭甚于喜欢没铺地毯的,的确如此。倘若家里有许多孩子,它们宁愿到邻居家消磨悠闲时光。不过,总的说来,猫还是蒙冤受屈的。你如果和一只猫交上朋友,它会对你忠贞不渝,和你患难与共。我养过的猫,个个都是我最坚定的同志。我养过的一只猫总是跟着我到所有地方去,甚至到了令人颇为难堪的地步,我不得不恳求她帮我个忙,千万别跟着我到大街上去。我回家迟了的时候,她常常坐着等我,到门道里迎接我。这使我觉得自己挺像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只是她从不盘问我的去处,也不会对我的回答一概不信。 
  我的另外一只猫每天都很有规律地喝醉。她常到地窖门外转悠,时刻准备一有机会就偷偷溜进去舔从啤酒桶里滴下来的酒。我提起她的这种习惯,并非以此夸奖猫族,只是想要表明:有些猫几乎和人一模一样。倘若灵魂果真能够搬家的话,那么这只动物肯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成为一个基督徒的资格,因为她对虚荣的爱好仅次于她对酒的爱好。每次她捉到一只特别大的老鼠,都要带着它来到全家人都坐着的屋子里,将死老鼠摆在我们中间,等待着我们的夸奖。天啊!姑娘们每次都在怎样地尖叫啊。 
  可怜的老鼠们啊!它们的存在似乎仅仅是为了使猫狗荣获捕鼠能手的声誉,化学家则因为发明灭鼠的特效毒药而发财。不过,关于老鼠还有一些引人入胜的事情,它们还具有某些离奇古怪、不可思议的东西。它们是那么精明,那么强大,数量是那么可怕,性情是那么残忍,行动是那么诡秘。它们成群地聚集在被遗弃的房子里。在那里,破窗扉吊在颓败的墙壁上,渐渐腐朽;房门在生锈的合页上摇晃,吱嘎作响。老鼠能知道一艘船即将沉没而事先离开它,谁都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感觉到的,也不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它们在自己的藏身洞里交头接耳,悄声说,这大厅将遭到厄运,名门望族也将被忘得一干二净。在鬼气幢幢的停尸房,老鼠们出没作祟。 
  恐怖故事如果没有老鼠就不算完整。在关于鬼魂和凶手的故事里,老鼠在响着回声的屋子里匆匆游荡,护墙板后面能听到它们在磨牙,它们亮亮的眼睛通过窗幔上被虫子咬出的洞窥伺。深夜,它们发出尖利的叫声,那声音神秘而可怖,这个时刻,夜风悲鸣、抽泣、呜咽着拐过倒塌的角塔,犹如一个无人请教的赤裸女人穿过卧房。 
  阴森的地牢里,濒死的囚徒在可怕的阴暗处看到老鼠红色的小眼睛,如同闪亮的煤炭。一片死寂中,他们听见老鼠用尖爪子走过时的窸窣声,在黑暗里突然被吓醒,尖叫起来,朝恐怖的暗夜深处窥望。 
  我喜欢读关于老鼠的故事,那些故事使我不寒而栗。我喜欢哈托主教与老鼠的故事。你知道,那邪恶的主教在自己的谷仓屯积了那么多的玉米,不让挨饿的人们碰它们,饥民向他乞讨食物,他把他们召进谷仓,关上大门,放火将他们全部烧死。于是,第二天成千上万只老鼠就被派来审判他。于是主教逃入了他在莱茵河中的塔楼,插好大门,以为自己平安无事了。然而,看看老鼠是如何对付他的吧!它们游过河,咬穿塔楼的石墙,将坐在塔里的主教活活吃掉了…… 
  它们已在石上将利齿磨就, 
  它们此刻正剔主教的骨头; 
  它们将向从他四肢上啃完, 
  它们被派来对他进行审判①。 
  ①见骚塞的诗《哈托主教》。 
  啊,这真是一个可爱的故事。 
  还有那个关于哈梅林的彩衣笛手的传说。彩衣笛手起初赶走了老鼠,后来,镇长没有兑现自己对笛手的诺言,笛手就把全镇的小孩吸引到自己身边,带着他们走进了深山。那是个多么神奇的传说啊!我不知道它寓意何在,它蕴含着什么意义吗?在起伏的韵律下面,似乎深深隐藏着某种奇特的东西。那怪异而神秘的老笛手穿过哈梅林狭窄的街道,孩子们跟随着他,脚儿跳荡,脸上若有所思,神情急切。镇上的老人想阻止他们,但孩子们不理睬。他们听着那古怪的、魔法般的笛声,他们必须跟着它去。游戏做了一半,玩具从漫不经心的孩子手里掉下来。孩子们不知道自己急急忙忙地赶到哪儿去。那神秘的音乐在召唤他们,他们跟随着,毫不在意,也不问去哪儿。那笛声在他们心中搅动着,震荡着,其它的声音都变弱了。就这样,孩子们穿过彩衣笛手街,远远地离开了哈梅林镇。 
  我有时怀疑彩衣笛手是否真的死了。也许,他还在我们的大街小巷里徘徊游荡,只是现在他的笛声十分微弱,只有孩子们才听得见。为什么孩子们在游逛时会停下片刻,小脸上严肃庄重,瞪大眼睛,陷入迷茫?我们若问个究竟,他们只是摇着长着卷发的头,瞥着他们的同伴笑。但我认为,他们已经听到了老彩衣笛手的魔法音乐,而且,他们明亮的眼睛也许已经看见了他若隐若现的奇特身影。那老笛手悄悄地走着,没有人察觉,穿过这繁杂而充满烦恼的世界。 
  甚至我们这些成年的大孩子也时常听见他在吹笛子。不过,那令人向往的声音非常微弱,而这个嘈杂喧嚣的世界却总是大声吵闹,它的噪音吞没了那若有若无的美妙音乐。总有一天,那甜美哀怨的旋律会发出清晰响亮的声音,我们也会像哈梅林的孩子们那样,扔掉手中所有的玩具,追随乐音而去。慈爱的手会伸出来留住我们,我们熟悉的声音会高喊着叫我们停下脚步。但是,我们会轻轻推开爱抚的手臂,擦过为我们担忧的亲友,走出那敞开的门。那狂野而奇异的音乐将在我们心中回响,我们到那时也弄不清那歌声的意义。 
  我希望人们热爱动物,但不要像许多人那样变得感情脆弱。在这方面,女人是最顽固不化的罪犯。不过,即使我们这些有知识的男性也经常通过荒唐的偶像崇拜将宠物贬为讨厌鬼。一些过分热情的年轻女士读过(大卫·科波菲尔》之后就开始搜寻一只来历不明的长毛小狗①,它必须具备对男士裤子大加品评的讨厌习惯,而且品评到最后总是斥之以鼻,表示轻蔑与厌恶。她们用甜蜜蜜、娇滴滴的女孩子腔对那只动物说话(只要附近有人能刚巧听见就行)。她们亲吻它的鼻子,把它没洗过的脑袋紧贴在自己的脸颊上,那份作派令人好不感动。不过我还注意到:只有当这些女郎周围有年轻男士徘徊时,她们才会开始表演这番爱抚。 
  ①英国作家狄更斯小说《大卫·科波菲尔》里的朵萝是大卫的第一个妻子,她死后大卫又与阿格妮丝成婚。朵萝的爱犬“吉普”在它的女主人死去之前死去。 
  还有些老太太宠爱呼吸气短、浑身虱子的胖卷毛狗。我认识两位老处女,她们的腿上患了静脉曲张,宛若德国香肠,因此引起一条狗总是在她们腿中间转悠。她们每天早晨都用温水给它洗脸,它每天的早餐总是一块羊肉片。到了星期天,其中一位老处女到教堂去,另外一位就留在家里给狗作伴。 
  有许多家庭,其生活的全部兴趣都集中在狗身上。顺便说一句,猫极难得尝到过分滔媚之苦,猫对于荒唐事具有非常公正的感觉,对于此类无聊举动,猫往往会温和但却坚决地予以拒绝。然而,狗却似乎喜欢人们的阿谀。它们鼓励自己的主人做傻事,而结果就是,在我上面提到的那个圈子里,人们从早到晚不断谈论的话题就成了“亲爱的菲铎”已经做了啥,平时做啥,想做啥,不想做啥,能做啥,不能做啥,过去正做啥,现在正做啥,将来正做啥,应当做啥,不应当做啥,马上将要做啥等等。 
  其实,这些愚蠢的废话都是说给这只备受宠爱的动物听的。一天到晚,全家人坐成一排看着它,评论它的一举一动,回忆它的优点,含着热泪回想那天他们有足足两个小时没看到它,后来屠夫的小孩儿才以最残酷的方式把它带回家来。他们见到那孩子一手抓着狗的脖套,另一只手狠揍它的脑袋。 
  从这些痛苦的回忆里回到现实以后,他们就争先恐后,对那畜生狂施爱抚,直到某位格外热情的家庭成员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冲那只不开心的四足动物突然滥加疯狂的抚爱,将它紧搂在心口上,狂吻不止。此刻,其他人则嫉妒得发疯,站起身来,以头一个人剩下的全部贪婪,紧紧抓住那条狗,冲它小声念叨着赞美和热忱。 
  在这些人当中,每一件事情都要借助狗来完成。你若打算向那家的大女儿求爱,或者想让那家的老头借给你碾草坪机,或者想怂恿那家的妈妈报名加入“取缔剧场乐队短号独奏手协会”(真遗憾,如今还没有这个组织),你就必须从他们养的狗入手。你必须先得到那狗的批准,然后他们才会听听你的要求。倘若那只畜生对你的友好前奏曲报以恶意的喷鼻(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发生,因为那动物坦诚的狗性已被它所受的违反本性的待遇包裹起来了),那你的事业就永远完结了。 
  “如果菲铎不喜欢谁,”家中的父亲事先就深思熟虑过了,“我就认为那个人不值得信任。你知道,玛丽娘,我以前就常这么说。啊!他(狗)懂这个,祝福他!” 
  去他的吧! 
  想想看,那只自负的畜生以前曾经是一只天真无邪的小狗崽,从头到脚都天真无邪,充满乐趣,成天嬉戏,满怀壮志,想变为一只又大又好,像它母亲那样叫唤的狗。 
  天啊!生活悲惨地改变了我们每一种生物。世界如同一架可怕的巨型磨面机,新鲜、明亮、纯洁的东西被送进机器的一头,从另外一头出来的,却成了陈旧、乖戾和皱巴巴的东西。 
  甚至那只名叫“稳重”的小猫也不例外。她现在目光浑浊,昏昏沉沉,走起路来缓慢庄重,一副趾高气扬的假正经模样,谁能想到,她也曾经被我们称为“猫咪”,是个有着一对蓝眼睛,团团转个不停,蹦蹦跳跳,爱翻跟头的小淘气呢? 
  一只小猫身上活跃着何等旺盛的生命力啊!生命在这种小动物身上沸腾的表现的确是非常美丽的。它们到处奔跑,瞄瞄叫着,连蹿带跳,用后腿站着跳舞,用前腿去抓所有的东西,一个接一个地翻跟头,四脚朝天,踢个不停。它们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它们充满了生命力。 
  读者,你能回忆起你我是什么时候有过上面那种感觉吗?你还能想起那新鲜的男青年时代的光辉日子吗?那些日子里,我们踏着洒满月光的小径回家,我们生气勃勃,感到从容的步行没有味道,非要连蹦带跳,挥舞双臂,大喊大叫地走路才过痛,直到迟归农夫的妻子们以为我们疯了(她们很有理由这么认为),并且紧紧守在篱笆旁边。而看到她们飞快地躲开我们,我们就站住脚步,朗声大笑,还高喊着向她们道别,使她们浑身血液一下子变凉。接着,我们会突然涌出泪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哦,辉煌的年轻生命啊!它将我们加冕为地球上的国王;它在每一根颤动的血管里奔涌,使我们飘飘欲仙;它在我们跳荡的头脑里震颤,要我们前进,去征服整个世界;客观存在充满我们年轻的心房,使我们渴望伸出双臂,将所有辛劳的男人、女人和小孩拥抱在我们怀中,爱他们所有的人,所有!啊!那是些深厚、充实的非凡时光。我们迸发的生命如同一架看不见的管风琴,在我们耳中奏响我们所渴望的奇异音乐,而我们年轻的血液则发出呼喊,犹如战马嘶鸣,渴望奔赴疆场一样。啊!现在我们的脉搏减慢,也变得平稳了,我们衰老的关节患了风湿,我们现在喜欢安乐椅和烟斗,喜欢嘲笑男孩子们的热情。可是,哦,哪怕让我们重新感受片刻那神祉般的生命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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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气



  事情的结果往往违背初衷,我原打算想出个既新颖、又出人意料的话题,作为这篇文章的内容。我对自己说:“我要写一篇讨论全新话题的文章,一个从来没有人说过、写过的题目。这样我就能随心所欲,任意挥洒了。”我冥思苦想了好几天,巴望能琢磨出属于这类的话题,但没能如愿以偿。昨天,我们打杂女工卡婷太太来了——我可不怕在这里提到她的名字,因为我知道她不看这本书。对这么微不足道的书,她连看都不会看上一眼。除去《圣经》和《劳埃德新闻周刊》①以外,她什么都不读。她认定其它 
  ①《劳埃德新闻周刊》:伦敦一家发行量很大的周刊。所有文学都是多余而罪孽的。 
  她说:“天哪,老爷,您的样子心烦意乱的。” 
  我说:“卡婷太太,我正想找个话题呢。讨论这个话题应当叫人人都感到吃惊。它应当从来没有人说过,应当别出心裁,富于魅力,崭新崭新的,叫人兴奋才行。” 
  她笑了,说我是位挺有趣的先生。 
  这回算我走运。平时,我一本正经地发表见解时,人们都咯咯傻笑;而我讲笑话的时候,却谁都听不出笑料了。上星期我听到一个极为出色的笑话,我认为很可笑,就把它记了下来,还巧妙地带着它去参加一个晚餐会。我忘了当时的确切情况,只记得我们一直在谈论莎士比亚对宗教改革运动的态度。我说了几句别的,立即接着说:“噢,这使我想到一件事情。那天在怀特查培尔出了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儿。”“是吗?”人们问,“什么事?”我回答道:“啊,太有意思啦。”然后我自己先笑了起来,“它能叫各位哄堂大笑。”接着,我给他们讲了那个笑话。 
  我讲完以后,周围一片死寂。那个笑话很长。后来,终于有人问道:“这就是那个笑话吗?” 
  我向他们保证,我讲的正是那个笑话。他们只是出于对我的礼貌,才相信了我的话。只有坐在餐桌另一头的一位老先生例外,他想弄清哪句话可笑——是男的说的那句话,还是女的说的那句话。我们为此争得好不热闹。 
  有些人则恰恰与此相反。我认识一个家伙,他天生喜欢对每一件事情都笑。这天性极为强大,你对他说正经话时,每次都要事先声明,你要说的并不可笑。你若不让他清清楚楚地明白这一点,他就会对你说的每一个字都笑得抽筋。听说有一回,人家在路上向他问路,他竟拍着大腿,高声大笑起来。人们对他从不敢提到任何真正可笑的事情,一则绝妙的笑话会使他当场毙命。 
  还是回到眼前这位打杂女工上来吧。我滔滔不绝地批判了人们对日常琐事的指责,强迫卡婷太太为我想出些切实可行的话题。于是她沉思了一阵儿,忽然提到了“女红样子”①,说现在再也没人谈论它们了,不过,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那可是个热门话题。 
  ①女红样子:旧时姑娘婚前做的绣品,用以展示刺绣技艺。 
  我拒绝了她的“女红样子”,求她再想一想。她端着茶盘,沉思良久,终于建议我以“天气”为话题,而且断定:近来那是个最叫人捉摸不定的东西。 
  自从听到那个愚蠢建议之后,我就再也无法把“天气”这个话题赶出我的脑子,而且脑子里再也装不进其它任何话题了。 
  天气当然最叫人讨厌了。反正,此刻的天气就是如此,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而当我偶尔阅读的时候,倘若天气不是特别糟,那也会很快变糟。 
  在我们眼里,天气总是糟糕透顶。天气犹如政府,总是在干错事。在夏天,我们说天气闷得要死;在冬天,我们说天气冷得要命;而在春秋天,我们还是发现天气不对劲,因为它既不闷得要死又不冷得要命,我们巴不得它拿定主意。晴天时,我们说乡村会由于缺雨而遭殃;一旦真下起雨来,我们7开始祈求晴天了;倘若12月里没有下雪,我们就会义愤填膺,想弄清我们美好的旧式冬天出了什么毛病,说起话就像花钱买东西上了当;而一旦真的下起雪来,我们的语言简直就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的耻辱。除非人人自己造出自己喜欢的天气,并留给自己用,否则我们对天气就绝对没有满意的时候。 
  我们若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安排天气,就宁可把它说得一无是处。 
  但我认为,只有在我们这些城里人看来,天气才显得全不讨好。大自然在她自己的家园——乡村里时,她的一切情态都是美妙的。冬天雪花纷飞,充满静谧柔和的神秘情调。皑皑白雪,装点着田野和森林,宛若童话中的婚礼场面,还有什么比这更美!我们散步时步履蹒跚,冻土在脚下叮咚作响,空气凛冽稀薄,使我们的血管感到刺痛。远处牧羊犬的叫声和孩子们的笑声清晰可闻,光秃秃的小山上空,传来教堂的钟声。此时在野外散步是何等惬意啊!滑冰!冰刀的钢翼在飞奔,掠过倾斜的冰面,我们飞驰着,耳畔响起回旋的音乐。此外,啊,春天是多么秀丽——那是18岁的大自然啊!初度绽露的嫩叶充满生机,那么新鲜葱翠,那么纯净明亮,如同年轻的生命怯生生地赶到这喧嚣的世界上。果树上开满粉色和白色的花,宛若乡村少女的节日盛装。座座农舍刷得雪白,掩蔽在果林绚丽娇嫩的花园后面。微风吹过果林,送来杜鹃的啼啭。夏天,蓊郁的暗绿,令人昏昏欲睡的蜂音虫鸣。点点雨滴,向谛听的叶片低语着庄严的秘密,浓荫在小巷里留连。还有秋天!啊,多么哀惋而晴朗的秋日!瑰丽的金光渐渐褪去,树林的秋色渐渐变浓——血红的夕照,飘渺的暮蔼,收割者忙碌的低语,硕果累累的果园,还有拾穗人的呼唤,以及赞美上苍的丰收庆典!而你看见雨、霰、冰雹降落在乡村时,它们只是大自然的忠诚仆人;我们在乡间的矮篱丛里遇到东风先生,它也并不比一个吵吵闹闹的朋友更讨人嫌①。 
  ①英国谚语中,东风常与抑郁和损害健康相关。 
  但是,大自然在城里的一切表现都不能取悦我们。城里,油漆和粉墙在烟雾腾腾的太阳底下起泡。剥离;雨水里着煤烟,带来污泥和泥浆;积雪耸起龌龊的雪堆;寒冷的劲风呼啸着吹向恶臭的街道,尖叫着拐过俗丽的、被煤气灯光照亮的街角。城镇的天气令人好像帐房里的云雀那样格格不入,碍手得脚。城镇理当覆盖着热水管道,暖暖和和,被电灯照亮。天气是位乡村少女,在城里没有丝毫魅力可言。我们喜欢在遍布干草的田野上和她谈情说爱;倘若我们在佩尔梅尔路①遇到她,她就不会那么楚楚动人了。在那条大街上,她会全然不知所措。她坦诚自在的笑和发自内心的语言,尽管在乡下奶牛场显得那么欢快,却与城里人生活的矫揉造作格格不入,她的作派变得分外令人难堪。 
  ①佩尔梅尔路:伦敦一条繁华大街。 
  就在最近,她一直赐予我们几乎不曾间断的雨水,持续了大约3个星期。而我,正如那位曼塔利尼先生①说的那样,成了只泡在水里的湿淋淋的落汤鸡。 
  ①曼塔利尼先生:英国作家狄更斯小说《尼古拉斯·尼可贝》中的人物,靠妻子的收入生活。 
  我们的邻居常到屋后的菜园去,还说那对农作物大有好处——不过不是指他光顾菜园,而是指雨下到那里。他对农活一窍不通,可是自从去年夏天他在菜园里支起个黄瓜架子以后,他就自认为是位农业专家了,而且说些诸如此类的荒唐话,打算让世上所有的人都深信他是位隐居的农夫。这次我只能相信他说对了,相信天气确实会给一些别的东西带来好处。不过它带给我的却是可观的损害。它既毁坏了我的外套,又毁坏了我的脾气。脾气被毁了,我还负担得起,我有的是脾气;然而,一看到我心爱的旧帽子和裤子被弄得湿淋淋的,在这冷酷世界的劲风大雪的打击下将一蹶不振,我马上就心痛欲裂了。还有我那套崭新的春装,它曾经十分漂亮,现在却满是泥水地挂在那里,惨不忍睹。 
  这都怪吉姆,全怪他。要不是因为他,我那天晚上就不会出去。当时我正试那套衣服,他就进来了。一见到那身衣服,他马上大叫一声,伸开胳膊,喊道:“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啦2” 
  我说:“衣服合身吗?” 
  “棒极啦,老兄!”他回答说,接着就问我是否打算出去。 
  我起初说“不”,可他还是说服了我。他说,一个人穿了那样一身衣裳,就没有权利仅仅呆在屋子里。他说:“每个公民都对公众负有义务,人人都该为大众的快乐而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快出来吧,叫姑娘们开开眼。” 
  吉姆满嘴粗话,也不知道从哪儿学的,不过肯定不是从我这儿。 
  我问:“你觉得这身衣服真的会让她们开心吗?” 
  他说,那会使她们像在乡下过一天那么高兴。 
  这句话使我下了决心。那天傍晚天气不错,于是我就出去了。 
  我回来以后就脱掉衣服,用威士忌从头到脚擦了一遍,又把脚泡在热水里,胸口还敷了一块芥末膏。我喝了一盆粥、一杯加热水的白兰地,将牛脂涂在鼻子上,才去上床睡觉。 
  这些基于我天生的强健体格而采取的激烈果断的措施,全都是为了挽救我的性命。不过,说到那套衣服!咳,算了,那已经不是衣服,而成了一块刮泥板。 
  我的确曾为那身衣服高兴过,结果总是事与愿违。在这个世界上,我从来没有特别喜欢过什么东西,每次总是到了什么东西遇到不幸,我才开始喜欢它。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听话的老鼠,我像别的男孩子喜欢老水鼠那样喜爱它。后来有一天,它掉进了一大盘奶油醋栗汁儿里,那本来是凉在厨房里的。谁都不知道那只可怜的生灵后来如何,直到吃饭时有人要求添菜,才弄清了它的下落。 
  我实在讨厌雨天,城里的雨天,至少我对水的厌恶比不上对泥的憎恨。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泥巴似乎有一种难以抗拒的吸力。我只要提一件事就能够证明这一点:倘若街上全是污泥,你在街上见到我,我准是一幅几乎被污泥窒息的狼狈相,这全都由于我能成功地把污泥吸到身上,如同那位遭到雷击的老太太说的那样。别的人雨雪天可以出门,在外头走上好几个钟点,身上一点泥也沾不上;而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要过一次马路,回家时的模样就简直不堪入目了(小时候,我可怜的母亲就时常这么对我说)。倘若全伦敦只推选一位泥巴大王,我确信我肯定会力拔头筹。 
  我希望能回报这种厚爱,只怕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对所谓“伦敦大雾”怀着恐惧。在雨雪天,我一天到晚都在受罪,我觉得憋闷,所以就脱掉浑身的衣服,躲在床上,以彻底摆脱污泥的困扰。这的确是一种解脱,在雨雪天,一切事情都不对劲。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只是在我看来,雨雪天时,街上的人比平时多,狗比平时多,闲逛的人比平时多,出租马车比平时多,大车也比平时多。而且,它们都比平时更喜欢挡你的路,个个都难以对付——除了我以外,这使我好不恼火。不知道为什么,我还发现自己在雨雪天带的东西总比平时多,当我拎着一只提包、夹着三个包袱、外带一份报纸的时候,天就会突然下起雨来,弄得我连撑开雨伞的工夫都没有。 
  这使我想到我不能忍受的另一种天气,即4月的天气(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总是在5月才到来)。诗人认为4月妙不可言,由于4月连自己在5分钟里想什么都不清楚,故而诗人把4月喻为女人,并由此认为它应当极富魅力。我本人却不喜欢4月。一位姑娘的瞬息万变完全能为人们接受。倘若某个人先是痴笑,然后为了一模一样的原因抽泣,时而咯咯傻笑,时而满脸阴云,时而粗鲁,时而温情,既脾气暴躁,又活泼乐天,既吵吵闹闹,又寡言少语,既热情奔放,又冷若冰霜,既超然恬淡,又多愁善感,一切都同时表现出来(注意,这不是我说的,而是诗人们说的,人们将诗人誉为鉴赏这种事的行家),那么毫无疑问,跟这种人打交道会极为开心。但如果是天气,这种瞬息万变的短处却更加明显。女人的眼泪不会把人淋个精湿,而雨却可以做到。女人的冰冷态度不会造成气喘病和风湿症,而4月的东风则往往使人罹病。对有规律的坏天气,我能事先有所准备,应付过去;但是,瞬息万变的坏天气则叫我无所适从。我浑身精湿的时候,若猛然抬头看见一片朗朗蓝天,会格外气急败坏。一阵倾盆大雨以后,太阳露出笑脸,仿佛对我说:“天哪,你不想抱怨自己浑身淋透了吧?哎哟,我太意外啦,我只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这情形会使我怒火中烧。 
  在英国的4月里,你既来不及撑开雨伞,也来不及合上雨伞,尤其是“自动的”(我指的是伞,不是不请自来的4月)。 
  某年4月我曾购得一柄“自动伞”,不料使我饱受其害。当时我没有雨伞,就到斯特兰德林街一家商店,问有没有雨伞。人家回答说: 
  “有。先生,您要哪种?” 
  我说要既能挡雨、又不会使它自己被忘在火车车厢里的那种。 
  “来一把自动伞怎么样?”店员建议说。 
  “啥叫自动伞?”我问。 
  “啊,那东西实在是妙不可言。”那个人略带几分热情地回答道,“它会自动开关。” 
  于是,我买了一把,而且发现店员没有撒谎:那把伞的确会自开自关,我根本就控制不了。下雨时(那个季节的确每隔5分钟就下一次雨),我用力把它撑开,可它一动不动,我只好站在雨里和那倒霉玩艺儿搏斗,摇晃它,咒骂它,而此时,瓢泼大雨却正往我身上浇。后来刚刚雨过天晴,那古怪东西却突然“叭”的一声猛地撑了起来,而且再也合不上了。这么一来,在一片晴朗的蓝天下,我不得不举着雨伞招摇过市,心里恨不得立即下雨,这样人家才不会以为我的精神出了毛病。 
  雨伞出人意料地合上时,还会把你的帽子打飞。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丢了帽子的男人会显得极为可笑。突然意识到脑袋上光光的,无可奈何的痛苦会迅速掠过脊背,而这是肉体注定要遭受的最难以忍受的病痛。于是,你就拼命追赶帽子,还有只喜欢激动的小狗和你一起追,它以为这是一场围猎。你追帽子时,肯定会撞倒三四个天真无辜的孩子(更不用说他们的母亲了),还会撞翻一位坐在童车上的胖老先生,然后将一名神学院的年轻女生撞到了一个浑身精湿的烟囱清扫工怀里。等你从这几番冲撞中清醒过来以后,旁观者的兴高采烈和你的帽子的狼狈外观,就不会使你觉得过于尴尬了。 
  总而言之,由于3月的风,4月的雨,以及一朵鲜花也见不到的5月,城里的春天实在算不上春天。我已经说过,乡下的春天十分美好,但在城镇里(其居民都在10万以上),春天的确应该取消。在世界这个冷酷无情的城市作坊里,春天就好像孩子一样格格不入,春天在烟尘和喧嚣中毫无妙趣。在嘈杂吵闹的院子里和污泥遍布的大街上,脏稀稀的孩子们居然还想做游戏,目睹此情此景实在令人伤心,这些可怜的小生命既无人关心,又无人需要,简直就不是儿童。儿童应当眼睛明亮,面色红润,神态腼腆;而这些叽叽喳喳的小调皮鬼,脸儿干瘪憔悴,孩子气的笑声已经嘶哑刺耳。 
  生命的春天,一年中的春季,本应在大自然的绿色山坳里得到呵护,而对我们这些城里人来说,春天只会带来寒风和冻雨。因此,我们若想感受春天的愉快气息,想听到春天的宁静声音,就不得不到未长树叶的森林里、生满荆棘的小巷中、布满石楠的荒野上和寂静的群山中去寻觅。那里的春天生机盎然,匆匆飘过的浮云,空旷的荒野,急促的春风,晴朗的天气,使人由于产生朦胧的活力与希望而战栗。在那里,生活如同我们4月的风景一样,显得更加广阔,更加宏大,更加自由——犹如一条彩虹路,通往无人知晓的尽头。我们通过横跨天空的银边云缝,仿佛瞥见了围绕着这个躁动的小世界的巨大希望和辉煌。它的一缕芳香乘着3月劲风的翅膀,吹进我们的心田。 
  我们不理解的奇思异想在我们心中涌动。一个声音在召唤我们去努力奋斗,建功立业,而我们却不理解它的含义。我们心里隐藏的响应还在奋力搏斗,它还模糊不清,还在沉默。 
  我们像儿童一样向着光明伸出双手,想抓住我们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我们的思想,正如那首丹麦歌曲里唱的男孩一样①,是非常悠长的思想,而且非常模糊,我们无法看到它的尽头。 
  ①参见美国诗人朗弗罗的诗歌《我推动的青春》:“我常思念那美丽小镇,坐落在那大海的旁边,老镇街道是那样温馨,常在思绪中上下翻滚,青春又回到我的心间。那曲拉普兰的歌唱,正在我记忆中律动:‘男孩的心思迅如轻风,青春的思想悠悠漫长。’”诗中的“拉普兰”泛指北欧的挪威、丹麦、芬兰北部一带,故文章里说是丹麦歌曲。 
  势必如此,从这狭窄的世界向外面窥视,一切思想都只能是模糊不清,尚未定形的。我们能够透彻理解的思想全都非常琐碎——例如2加2等于4——例如饿了吃饭很香——例如“诚实是上策”等等。对于我们可怜的孩子气的头脑来说,所有伟大的思想只会显得虚无飘渺,难以廓清。透过弥漫在我们的生活——这座具有时限的岛屿周围的迷雾,我们只能领略朦胧而模糊的思想,只能听见远方大海的隐约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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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



    我记得,我记得, 
    在寒冷的11月, 
    那山喜鹊…… 
     
  后面的我想不起来了,那是我平生所学的第一首诗歌的开头几句。至于: 
    嗨,摇啊摇, 
    提琴和小猫, 
     
  这首歌谣,因为它琐屑无聊,不具备真正诗歌所应有的特点,所以我没有把它笔录下来。我曾因背诵“我记得,我记得”获得过4个便士。我记得,那回我得到的确实是4个便士,因为人家告诉我说,如果我留着它们,等我再得到2个便士,我就有6个便士了。那个理由尽管无可争议,却没有使我动心,我只记得,第二天上午那笔钱就被我挥霍掉了,只是现在我怎么也想不起派了什么用场。 
  记忆的特点就是这样。她带给我们的所有东西,没有一样是完整的。她是个任性的孩子,她所有的玩具都残缺不全。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钻进一个大垃圾桶里,但关于我究竟是怎么从桶里出来的,此刻我却丝毫记不起来了。倘若我们只能坚信记忆,那我就应当强迫自己相信:我现在还在那个垃圾桶里。还有一次(那是几年以后的事情),我正置身于一次格外有趣的恋爱场面,然而此刻我唯一能够清晰地回忆起来的就是:在最关键的时刻,有人突然打开了房门说:“爱米丽,有人找。”那语气阴森可怖,使人以为警察正要来捉拿她。她对我说的所有温情话语,以及我对她说的所有美好东西,全被我忘得干干净净了。 
  总的来说,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生活不过是一片瓦解的废墟:这里是一根摇摇晃晃的柱子,那边矗立着一个巨大的门廊;一扇窗户的破窗框标志着昔日我心上人的闺房;一堆烧黑的石块散发的热气渐渐冷却,那里曾一度烈焰腾腾;还有那一处处青苔和缠绕的绿色常春藤。 
  透过时间那柔化万物的迷雾,世上一切事物都隐约地呈现出愉悦的色彩,即使逝去的悲哀也明显得甜美。现在看来,我们的顽童时代十分快乐,充满了顽皮、嬉戏和好吃的东西,而那时大人们对我们的呵斥、我们的牙疼病以及拉丁文则全被我们忘得一干二净——尤其是拉丁文动词。我们以为少年时的自己十分快乐而且惹人喜爱;我们还希望自己能够再恋爱一次。我们绝不会回想起:当年她说她只能做我们的妹妹时,我们心头何等痛苦,我们熬过多少失眠的夜晚,我们的喉咙何等焦躁干热,好像男人都需要多几个妹妹似的! 
  不错,回首往事时,我们看到的不是黑暗而是光明。阳光不会在往事上面投下任何阴影。我们身后走过的路显得十分平坦。我们看不见那些尖利的石头。我们只在路旁的玫瑰花丛里逗留过,现在想起那么遥远的往事,那刺痛我们的玫瑰硬刺只不过是随风摇荡的柔软嫩枝罢了。感谢上帝,记忆就是如此——不断延长的记忆链条上只有愉快的链环,而明天,我们就会对今日的苦涩与哀愁抱以微笑。 
  一切事物最明亮的一面仿佛也是它们最完美、最美好的一面,因此我们短暂的生活沉入我们身后那黑暗的遗忘之海时,最后沉没的是那些最明亮,最愉快的记忆。它们耸立在海面上,久久留在我们的视野里;而愤怒的思绪和尖利的刺痛却被深埋在海浪下面,不再使我们烦恼了。 
  我想、正是昔日的愉快光辉,使老年人说出了那么多关于他们年轻时光的废话。那时的世界仿佛是个非常高尚的所在,事情也更像它们应有的样子。那时的男孩子就是男孩子,女孩子也与现在大不相同。同样,那时的冬天就像冬天,而夏天也根本不像今天我们不得不忍受的夏天那么讨厌。对那时人们的出色行为和惊人的事件,今天要三个壮汉才能相信一半。 
  我喜欢听我的一位老校友向年轻人讲述往日的全部故事,他知道他们绝不会反驳。讲上一会儿,如果他没有发誓说他小时候月亮每晚都照耀大地,他上小学时最迷恋的运动是披着毯子逗弄发狂的公牛,那才怪呢! 
  老年人谈到过去时总是如此,而且会永远如此。我们祖父年轻时代的老年人唱的歌同样使下一代感到沉重不堪;为了加重下一代的苦难,今天的年轻人也会对后代唠叨出一模一样的废话。从亚当过51岁生日起,他就开始叫嚷“哦,还我50年前的美好往昔吧”。拿起1835年的文学作品,你就会发现:那时的诗人和小说家也在要求无法得到的同样礼物,犹如他们之前很久的德国游吟诗人那样,犹如比德国游吟诗人更早的北欧史诗作者那样。古希腊早期预言家和哲学家们也曾为同样的原因而哀叹。由于这一切,这个世界从它被创造出来的那天起就越变越糟、每况欲下了。我只能说,世界头一天向公众开放的时候想必极其令人快乐,因为甚至到了今天,这个世界依然叫人快乐,你只要尽量置身阳光里,并在雨天保持好脾气就行。 
  不过,我们不能否认:在那个露水滋润的创世之晨,世界依然年轻、新鲜,众人沉重的脚步尚未将世上的青草踏成尘埃,无数城市尚未将寂静永远逐除,那时世界肯定比后来更美好。人类之父们赤着双足,衣袍宽大,在广阔天穹下与上帝携手同行,生活在他们眼中想必是高尚而庄严的。他们住在阳光沐浴的帐篷里,周围是哞叫的畜群。从大自然慈爱的手中,他们获取满足自己简单需要的东西。他们辛勤劳作、交谈、思考;巨大的地球尚未负载起麻烦和舛错,还在平衡地运行。 
  现在,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人类平静的童年期也一去不复返了。那时,人类在遥远森林里的空地上和流水潺潺的河畔消磨时光。人类发展到了充满喧嚣、疑虑和期望的成年期,人生安享宁静的时代过去了。生活有工作尚待完成,必须加速前进。那工作是什么?在上帝的宏伟设计当中,这个世界究竟占多少分量?我们对此一无所知,但我们的双手正在下意识地帮助完成这项工作。我们就像那些在黑暗的深水里劳碌的小珊蝴虫,人人都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却从不梦想我们为上帝织造的广大网络是什么模样。 
  放弃对永不再属于我们的日子的枉然追悔和企盼吧。我们的工作在我们前面而不是后面。我们的座右铭是“前进”!不要再抱臂空坐,凝望以往,仿佛它就是大楼本身,其实它只是基础。别再徒劳心思,浪费生命,猜度往事的样子,却忘记未来生活的样子吧!我们坐而追悔失去的机会,机遇却正从面前掠过;我们没有注意来到面前的幸福,是因为我们正忙于追忆以往的幸福。 
  多年以前,我晚上常常离开火炉,到童话故事的乐土上漫游。我遇见一位真正骁勇的骑士。他曾在许多国土上战胜过许多危险,人人都知道他是位勇猛无畏、久经考验的骑士,从不知什么是畏惧(也许不包括那些连勇士也胆寒、却并不感到羞耻的社交场合)。一天,这位骑士在一条累人的路上疲惫地策马前进。道路难行,他担心着自己的安全,心惊胆战。他头顶上悬着黑色山岩,硕大无比,在骑士看来,岩石很可能坍塌,于是他躺在它们底下。他身体两侧是深渊,旁边是黑漆漆的山洞,里面住着凶残的强盗。还有令人魂飞魄散的巨龙,下跨滴着血。道路上方悬着漆黑的夜空。于是,那位勇敢的骑士便不想奋力前进,而打算寻找一条其它的路,一条不会使他温良的骏马遇到那么多险阻的路。然而,我们这位勇敢的骑士匆匆转身回顾时,不禁感到万分惊诧:看啊!他闯过来的全部道路都不见了!他那匹马脚下的地面有一个巨大的裂缝,谁也不敢朝裂缝底部窥上一眼,那裂缝是那么深。勇敢的骑士明白了已无退路,便向善良的圣·卡思伯特①祷告,勇敢而愉快地继续催马前进。他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①圣·卡思伯特(Saint Cuthbert,约635—687),英国著名主教。 
  生活中没有回头路可走。我们踏过时间的脆弱桥梁,每跨一步,那桥就沉入永恒之中。往昔一去不复返,它被收集起来,储藏起来,它不再属于我们。我们说出来的话,没有一个字可以收回;我们迈出的每一步,也都不可折返。因此,我们最好像那位真正的骑士那样,勇敢地奋力向前,而不要为没有退路而枉自哭泣。 
  每一秒钟都为我们开始一种新的生活。让我们愉快地前进,去认识它吧!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我们都必须奋力前进;而且,目视前方比向后张望更有利于把路走好。 
  有一天,一位朋友来找我,极其雄辩地怂恿我学会某种惊人的记忆法,它能使人对一切事情都永志不忘。我不明白他对这个题目何以如此热衷。当我偶尔借到人家一把雨伞,或当我打桥牌,中途使出柔声说句“天啊,我一直以为梅花是将牌呢”的绝招时,才需要好记性。尽管他把那个记忆法的优点陈述得娓娓动人,我还是拒绝了这个建议。我根本就不想记住所有的事情。在大多数男人的生活里,有许多事情还是忘掉为好。我们多年以前曾有过不够高尚、不够正直的行为,因为我们也许不免做出过愚蠢卑鄙的错事,我们曾经一度偏离了那条完全诚实的道路,更糟糕的是,我们的行为当时就被发现了。啊!我们受到了处罚,经历过徒劳追悔的万分痛苦,尝到过耻辱的煎熬,听到过也许是来自我们所爱之人的嘲讽。让我们忘记吧。哦,时间老人,用你仁慈的手拂去我们过于沉重的心头上的那些苦涩记忆吧,因为即将来临的每一小时都会不断带来悲痛,而我们的微弱力量仅能支持今天。 
  不过,请别以为我主张往昔的记忆应当被埋葬。倘若回忆的心弦绷得太紧,生活的音乐就会黯然无声。我们应该从摩涅莫绪涅①的花园里芟除毒草,而不是鲜花。你还记得狄更斯笔下那个“回忆缠身的人”吗?他为自己能够变得健忘而祷告,然而他的愿望得到满足以后,他又为重获记忆而祈祷。我们并不需要所有记忆精灵都离开我们,而只要避开那些凶暴残忍的记忆恶鬼。让那些温和慈善的记忆幽灵缠绕我们吧,只要它们愿意;我们并不害怕它们。 
  ①摩涅莫绪涅(Mnemosyne),希腊神话里的记忆女神,九位缪斯女神的母亲。 
  啊,老天!随着我们渐渐变老,世界上的鬼魂也逐渐增多了。想见到他们若隐若现的脸,想听他们的衣服夜间发出的窸窣声,我们不必到阴沉的教堂院子里搜寻,也不必在环绕着壕沟的农庄里睡觉。每座屋子、每个房间、每把吱嘎作响的椅子都有自己的鬼魂。他们在我们生活的空房间里作祟;他们像秋风中急转的落叶一样围绕着我们。其中有的活着,有的死了,我们不知道。我们曾紧握他们的手,曾钟爱过他们,曾与他们争吵,曾和他们一起欢笑,曾把我们的思想、希望和目标告诉给他们,他们也同样告诉给我们,直到双方的心仿佛结为一体,强大得似乎足以蔑视死神那微弱的力量。现在,他们已经逝去,永远离开了我们。他们的眼睛再也不会注视我们的眼睛,我们再也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只有他们的鬼魂来到我们这里,和我们交谈。我会含着热泪,看到他们依稀缥缈的身影,我们向他们伸出渴望的双手,但他们只是一团空气。 
  鬼魂!他们日夜和我们在一起。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在耀眼的阳光下,他们就走在我们身旁。在我们昏暗的家中,他们就坐在我们身边。我们看见他们正从昔日小学校的窗子里窥望。我们在树林中和小巷里与他们相遇,我们儿时曾在那里叫喊、嬉戏。注意!你难道听不见他们在黑莓丛后面低声欢笑?你难道听不见他们在青草萋萋的林间空地那边叫喊?近处,穿过安静的田野,就在树林旁边,黄昏的阴影正悄悄延伸。这里有一条小路,我们常在日落时分在这条小路上看见她。看哪,现在她就在那儿,我们多么熟悉她那件高雅的白色上衣,她的小手拎着那顶大无沿帽,明亮的棕发全都缠在了一起。然而,我们只知道她去了5000英里外的一个地方,而且已经不在人世!那又何妨?现在她就和我们在一起。我们能直视她含笑的眼睛,我们能听见她的声音。她将消失在林边的篱笆旁,独自留下我们;阴影将要偷偷遮没田野,夜风将吹拂呜咽。灵魂!当无情的航船①驶向大海彼岸,当我们所爱的人们胸口覆盖着冰冷的绿土,当这悲惨的旧世界向告别的深长抽泣发出回声,鬼魂总是和我们在一起,并将永远是鬼魂。 
  ①无情的航船,指驶向死亡。 
  然而,哦,鬼魂们啊,没有你们,这个世界会更加悲惨!到我们这里来吧,和我们说说话,啊!我们昔日所爱的人们的鬼魂啊。儿时玩伴的鬼魂,昔日恋人的鬼魂,老朋友们的鬼魂,所有嬉笑的少年男女们的鬼魂,啊,到我们这里来吧,和我们在一起吧,因为这个世界十分孤独,新朋友、新面孔不像老朋友和老面孔,我们不爱他们,不,我们不会像爱你们那样与他们一同欢笑。啊,我们青年时代的鬼魂们,当我们同行时,那时的世界是多么欢乐,多么明亮;但现在的世界已经变老了,我们也变得疲惫了,只有你们才能将光明和新鲜带回给我们。 
  记忆格外容易勾起鬼魂。如同一座闹鬼的屋子,它的墙壁总是对看不见的脚步发出回声。通过破损的窗扉,我们窥见死者掠过的身影,而其中最悲惨的阴影,莫过于我们死去的自我的影子。 
  啊,那些欢乐的年轻脸庞,充满了多少真诚、自尊、纯洁、善良的思想和高尚的企盼!它们用深沉。清澈的眼睛俯视着我们,目光里充满了多少责备啊! 
  可怜的少年们啊,恐怕他们太有理由感到悲哀了。从我们每天刮胡子的年龄开始,撒谎、狡诈和怀疑就偷偷溜进了我们的心,而我们原本打算做伟大。高尚的人。 
  我们不能预先看到未来,这是件非常大的好事。只有极少数14岁男孩将来不会对40岁时的自己感到羞愧。 
  我有时喜欢和那个古怪的小家伙——那个许多年前的我聊聊天。我想他也喜欢这么做,因为每当我晚上独自衔着烟斗,聆听壁炉火焰的低语时,他就常常会来到我身边。我看见他庄严的小脸通过飘浮的、散发着香味的烟雾望着我。我对他笑,他也对我笑。不过,他的笑是那么严肃,那么老成。我们聊着过去的时光。有时候,他拉起我的手,于是我们就穿过壁炉的黑色铁蓖,跳下充满烟尘、闪闪发光的炉膛,来到火光后面的土地上。我们在那儿找到了以往的日子,和那些日子一道游荡。他一边走,一边和我讲他的想法和感受。我时常嘲笑他,但又马上感到懊悔,因为他看上去是那样严肃,我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另外,嘲笑一位比我年少那么多、在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之前曾经是我自己的人,可要算有失恭敬。 
  起初我们交谈并不多,只是互相对视着:我俯视他的卷发和他那个蓝颜色的小蝴蝶结;他一边疾走,一边用眼睛的余光仰视着我。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那对腼腆的圆眼睛对我并不是完全赞赏。他发出一声轻叹,仿佛失望的样子。然而,过了片刻,他的忸怩渐渐消失了,并开始和我闲聊起来。他把自己最喜欢的童话故事讲给我听;他会背1直到6的乘法口诀;他还有一只小白鼠;爸爸说,童话都是假的,那真叫人遗憾,因为他太喜欢做个骑士,与龙搏斗,再娶一位公主了。不过当他长到7岁,他对生活的看法就更实际一些了。他愿意长大成人,在驳船上当个船员,挣好多好多钱。这也许是坠入情网的结果,他就是大约在那个时候坠入情网的。那是在他6岁的时候,他爱上了牛奶店的那位女孩(上帝保佑她那对总是在跳舞的秀足吧,别管它们现在长成了什么尺寸)。他想必非常喜欢她,因为有一天他将自己最主要的财产送给了她。那是一把挺大的折刀,有四把生锈的刀刃,外带一个开塞钻。后来,那东西不知为什么突然“啪”的一响,扎进它主人的腿里去了。她是个惹人喜爱的小东西,就在彼时彼地,就在牛奶店外面,她伸出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为了他的馈赠而吻了他。然而,愚蠢的世人(在隔壁雪茄烟商场干活的那个男孩就是一个)居然讥笑这爱情的信物。因此,我那位年轻朋友本来准备在那个男孩的脑袋上猛推一下,却没有如愿。相反,在隔壁雪茄烟商场干活的男孩猛推了他的脑袋。 
  以后,小学生活到来了,其中包括苦涩的小烦恼、欢快的叫喊和有趣的戏耍,还有面对该死的拉丁文语法以及愚蠢的抄书本流下的热泪。正是在小学时,他由于试图学习德文发音而毁坏了自己的一生(我坚信如此)。也正是在小学时,他领教了法兰西民族是多么看重钢笔、墨水和纸。他遇到的每一个法国人,问他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你有钢笔、墨水和纸吗”?另一个人照例一样也没有,却说他兄弟的叔叔三样东西全有。第一个人似乎没有兴趣纠缠另一个人的兄弟的叔叔,他想知道的是:另一个人的妈妈的邻居有没有钢笔、墨水和纸。“我妈妈的邻居没有钢笔、墨水和纸。”另一个人回答道,开始不耐烦了。“你的女园丁的孩子有钢笔、墨水和纸吗?”这下就难倒了第一个人。等每一个人为那些倒霉的钢笔、墨水和纸操够了心以后,就轮到他的女园丁的孩子没有钢笔、墨水和纸了。这个发现使除了法语教科书里的那个法国人之外的所有人都闭上嘴。但那对那个不知羞耻的家伙毫无作用。他从没想过道歉,而是说他姑姑有芥末。① 
  ①这里说的是初级法文课本上的练习。 
  学到一些多少算是没用的知识,然后愉快地忘掉它们,童年时代就这样去了。红砖校舍渐渐从视野里消失,我们来到了世界的公路上。我的小朋友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了。当年的短上衣已经生出了尾巴,那顶破旧的帽子已经长高、发亮,而当年,它曾兼做手帕、水杯和攻击武器,派过大用场。他嘴里叼的,已经不再是石笔,而是香烟了。那烟钻进了他的鼻孔,使他好不难受。不久之后,他试着抽雪茄,因为那更气派——一支黑色的大号哈瓦那雪茄。雪茄似乎不完全适合他,他发现,他后来坐在后面的厨房里呕吐,并郑重起誓再也不抽烟了。 
  现在他的胡子几乎用肉眼都能看出来了,从此他立即喝上了白兰地加苏打水,并且认为自己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他谈论著“以2比1赌那匹大家都看好的赛马”;提到女演员的时候,他亲呢地称她们“小艾米”、“凯特”和“贝贝”;他唠叨着自己“那天输掉了一局纸牌”,语气里面暗示他已经挥霍掉了几十镑钱;不过,说句公道话,他输掉的数目最多可能仅仅是1镑加2个便士而已。另外,倘若我没有看错(在这块记忆的土地上,光线总是十分昏暗),他在自己眼睛上嵌上了一个单片眼镜,一碰到东西就绊跤。 
  他的女性亲戚对这些事非常担心,为他祷告(祝福她们的善心),并且认为老拜雷法院①的审判和绞索是这种无法无天的胡闹的惟一结果。他的小学校长曾经预言他没有好下场,那句话则被视为将会应验的预言。 
  ①老拜雷法院(old Bailey),伦敦刑事法庭。 
  在这个年龄,他对异性怀着老爷式的轻蔑,对自己的评价极好,而对家里所有其他年长男性则持一种友善的、保护人式的态度。总之,必须承认,这个时期他多少算是一个讨人嫌的家伙。 
  但是,那个时期并没有持续多久。不久之后他坠入情网,那使他很快就学会了吹牛。我注意到他的靴子现在对他来说已经太小了,他的头发也极为出色地梳理起来了。他比平时更爱读诗,并且在卧室里放了一本诗韵辞典。每天早上,爱米丽·珍妮都会在地板上面发现撕碎的字纸,上面写着“残忍的心与爱的利镖”、“姣好的眸子与恋人的叹息”以及更多的老而又老的歌。少男非常喜欢唱它们,少女虽然非常喜欢听它们,却甩着她们秀丽的脑袋,装出从来什么也不听的样子。 
  然而,爱情的进程似乎不大顺利,因为后来他更喜欢散步锻炼以及减少睡眠了,可怜的孩子,而且已经达到了有损健康的程度。他的脸上暗示出各种可能,只是看不见婚礼的钟声和永远美满的迹象。 
  这里他仿佛就要消失了。我们散步时在我身边长大的那个小小的、孩子气的自我已经消失了。 
  我独自一人,路很黑。我跌跌撞撞地走着。我既不知道怎么走,也不在乎怎么走,因为那路似乎不知通向何处,没有指路的光亮。 
  但是,清晨终于到来了。我发现:我已经长成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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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低落



  我能够享受忧郁感。不折不扣的苦痛中也有许多令人满足的东西,不过,谁都不喜欢情绪一下子就低落下去,人人都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但谁也说不出因为什么。情绪低落的原因无从解释,你在某天突然得到了一大笔遗产,而你的情绪却可能会突然低落,这情况就像你另一天把自己的一把新绸伞忘在了火车上一样。它对你的影响大致等于牙疼、消化不良和伤风加在一起,你变得愚蠢、不安、易怒、对陌生人很粗鲁;极易得罪朋友,笨拙,容易伤感,喜欢和人拌嘴,成了一个不但使众人讨厌,而且也使你自己讨厌的家伙。 
  情绪低落的时候,你虽然感到非做点什么不可,但你还是什么都干不成,什么也想不清。你坐不下来,只好戴上帽子出门散步,可是还没走到街拐角,你就想到还是不出来的好,于是你又转身回去。你想打开一本书来读,但是你却发现莎士比亚语言陈腐,都是老生常谈;狄更斯沉闷乏味,啰哩啰嗦;萨克雷的作品令人厌烦,卡莱尔的作品则过分伤感。你把书扔到一旁,咒骂着它们的作者,接着,你嘘的一声把猫轰到屋外,再飞起一脚踹上房门。你打算写几封信,但是,你在纸上写出“最亲爱的姑妈,我现在有5分钟空闲时间,所以匆匆给你写这封信”之后,足有15分钟怎么也想不起下一句该写什么了。你把信纸塞进抽屉里,把蘸水笔扔在桌布上,站起来想到汤普森家里坐坐。然而,你戴手套时突然想到汤普森家都是傻瓜,他们从不吃晚饭,他们也许会让你举着他家的孩子,让他在你腿上蹦,你一边骂着汤普森两口子,一边打消了到他们家去的主意。 
  现在你觉得完全垮了,你双手捂住脸,想到你宁可去死,去进入天国。你给自己描绘了一幅你自己病榻的形象,所有亲戚都围在你的病榻旁边哭泣,你祝福他们所有的人,尤其是其中又年轻又漂亮的。你告诉自己:你死了以后他们会对你做出评价,而且还会对他们蒙受的损失相知恨晚。你假定他们到你死了以后会尊敬你,而现在他们却对你不恭不敬,两者形成了苦涩的对照。 
  想到这些,你才觉得稍有快意,但它只是稍纵即逝,因为接下来你马上就想到:你竟会一时糊涂,竟会想到有谁会对你出什么事感到悲伤,你多么傻啊!无论你被炸死还是被绞死,无论你结婚还是被淹死,谁会在乎一丝一毫(无论你这一丝一毫究竟有多少分量)?谁都不会对你感兴趣,你从来就没被人赏识过,从来就没人给你应有的奖励,你回顾过去的全部生活,发现你打从摇篮里就开始受虐待,心中好不痛苦。 
  你沉缅这些思绪后半个小时就怒火中烧了,你对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都怒气冲冲,尤其是对你自己。你没有狠狠踢自己一顿,只是由于你的生理构造使你踢不疼自己。终于捱到了就寝的时候,这才防止了你做出什么不顾后果的轻率举动。你三步并作两步地上了楼,把衣服扔得满地都是。你吹熄蜡烛,跳到床上,仿佛在下一桩很大的赌注,不惜做出一切来与时间作对。你在床上翻来覆去地过了大约两三个钟点,时而脱掉所有的衣服,时而又下床重新穿上衣服,以这种轮换打破单调。你终于入睡了,但睡得很不舒服,时睡时醒,恶梦环生,第二天醒得很晚。 
  至少,我们这些单身汉在情绪低落时只能如此,结了婚的男人情绪低落时就打老婆,吃饭时怨天怨地,还非要孩子们上床睡觉不可。其实,这一切做法虽然在家里制造了大量骚乱,但如果说吵架是他此时唯一还感兴趣的娱乐形式,那么另外这些做法就肯定会让一个情绪低落的人得到极为痛快的排遣。 
  在情绪低落的种种表现中,大都存在难以言喻的症状,只是人们对这种苦恼的描述各不相同。诗人们说是“一种悲哀感笼罩了他”。哈里说到自己那颗难以捉摸的心中的块垒时,就让吉姆相信他“心里堵得慌”。你妹妹不知道今晚她究竟哪儿不对劲,只觉得气哼哼的,盼望什么事也不要发生。你每天都碰到的那个年轻人会对你说“老伙计,见到你真是高兴死了”,因为他“今晚实在觉得太不痛快了”。至于我自己呢,我每次总是说“今晚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安”,而且“总想发火”。 
  另外,情绪低落仅仅出现在晚上,光天化日之下的世界欢蹦乱跳,我们无法站下来生气叹息。工作日的喧嚣淹没了淘气的小精灵的声音,那些小精灵总是向我们耳朵里低吟浅唱着哀怨乞怜的旋律。我们在白天生气,懊丧,发怒,但绝不会“情绪低落”,绝不会意气消沉,如果上午10点钟有什么事情出了毛病,我们(或者说你们)就诅咒,还把家具摔得到处都是;然而,若是倒霉事出在晚上10点钟,我们就读诗,或是坐在不点灯的房间里,想着这个世界是何等空虚。 
  但一般地说,使我们忧郁的并非麻烦本身,精确的事实对于伤感简直太严酷了。我们会在一幅图画前留连啜泣,但我们往往把目光从真实生活上匆匆移开,真正的苦难里没有令人心生怜悯的因素;真正的悲痛中也没有愉悦的情怀。我们不会舞弄利剑,也不会情愿把一只咬人的狐狸紧贴在胸口上,如果一个男人或女人喜欢品味悲哀,而且小心翼翼地让悲哀在记忆里永葆新鲜,你就可以确信那对他们已经不再是痛苦了。尽管最初他们也许尝到过痛苦,但事后对痛苦的回忆已经变成了愉快,许多可敬的老太太每天都要看一眼那双小小的鞋子,它们放在充满熏衣草香的抽屉里,她们一边抽泣一边思忖:那双瞒珊学步的小脚丫已经成了过去。还有好些脸儿俊俏的年轻女郎,她们每天晚上都要将几缕头发压在枕头下面,它们曾卷曲地生在一个男子汉的头上,含盐的波浪曾将它们侵得透湿透湿。她们这些人会说我是一个令人生厌、愤世嫉俗的畜牲,说我这番话全都是胡说八道。尽管如此,我依然相信:假如她们真心地们心自问,如此沉缅自己的悲哀是否当真这么令人不快,她们就不得不回答说“不是”。泪水对一些人就像欢笑一样甜蜜,我们从古代那位编年史家弗瓦萨尔①那里知道:英国的男人喜欢使用谚语,他们悲哀地承受愉快;而英国的女人则走得更远,她们直接从哀中取乐。 
  ①弗瓦萨尔(1337—1410),法国著名编年史家。 
  我并没有冷嘲热讽。在这个铁石心肠的世界上,我根本不会去嘲笑任何有助于使我们心肠变软的事情。尽管我们男人已经够冷漠,够平庸了,我们还是不愿让女人也变成这个样子。不,不,亲爱的女士们,你们还是像从前一样总是伤感,总是软心肠吧——做我们粗硬干燥的面包上令人快慰的黄油吧。况且,伤感之于女人犹如玩笑之于我们男人。女人并不喜欢我们的幽默,如果再剥夺她们的悲伤,那就不公平了。谁说女人的娱乐方式和我们男人不同?如果说,捧腹大笑,笑得满脸通红,咧开的嘴巴发出一连串裂人耳鼓的尖叫是一种幸福;一只纤纤素手托起一张沉思的脸,一对温柔的眼睛泪水模糊,通过时光这条幽暗的林荫道去回首往事也是幸福。那么,谁会说后者不比前者更富于理智呢? 
  我愉快地目睹懊悔女神像密友一样与人们相伴——这是由于我知道咸味已被从泪水中清洗出去,在悲哀女神尚未把苍白的双唇紧贴在我们的嘴唇上以前,我们已经拔掉了她秀美面庞上的刺。当我们能够回首曾一度使我们昏厥的痛苦时,时间已经愈合了我们的伤口,此时我们心中已经没有苦涩与绝望了。当我们过去的麻烦只引起我们快乐与怜悯参半的感情时,我们心头的负担已经不再沉重了。我们读到那位平素一副骑士心肠的纽可漠上校临终前回答大钟的轰鸣时说“adsum”(拉丁语:我在这里),就会产生这样感受①。我们读到汤姆和麦姬·塔列维尔穿过他们之间的浓雾,紧握双手,紧紧拥抱着,走进弗洛斯河那吞噬一切的河水中时,也是这种感受②。 
  ①见狄更斯小说《纽可谟上校》最后一章。 
  ②这是英国女作家乔治·爱略特小说《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最后一章的情节。 
  提到可怜的汤姆和麦姬·塔列维尔,我想到了乔治·爱略特关于这个感伤主题的一句话,她曾在什么地方说到过“一个夏日傍晚的悲哀”。此言真切惊人,她笔下写出的每一句话都是如此,谁不曾留连夕阳悲哀的迷人景象?那一刻的世界属于忧郁女神。她是一位沉思的、眼睛深陷的少女,她不喜欢白昼的光芒。只是到了“夜色更浓,乌鸦的翅膀在岩石密布的树林上扇动”的时刻,她才悄然走出自己的洞穴。她的宫殿就在昏暗的土地上,她正是在那里和我们谋面。她站在阴影幢幢的大门边,拉起我们的手,陪伴我们穿过她那方神秘的领地。我们看不见任何形状,只依稀听见她翅膀的窸窣声。 
  即使在那座令人劳苦不堪,充满痛苦呻吟的城里,她的灵魂也来到我们身边,每条昏暗沉闷的长街上都有她朦胧的身影。黑沉沉的河流在黑沉沉的拱桥下面流淌,宛若鬼魂,悄然无声。在它泥泞的波浪底下,仿佛隐藏着一些深邃的奥秘。 
  在这块寂静的国土里,树林和灌木丛几乎消失在黑暗中,在渐渐浓厚的夜色里颤动摇曳,蝙蝠的翅膀扑在我们的脸上,田野那边传来长脚秧鸡可怕的叫声,此时此刻,忧郁的符咒就更深地沉入了我们的心田。在这样的时刻里,我们身边似有一个无形的临终之床。在橡树的摇曳声里,我们听见正在消逝的白昼发出的叹息。 
  这里笼罩着庄严的悲哀,深深的宁静包围着我们。从它的角度上看,我们对工作日的焦虑越来越显得琐屑卑微了,还有面包和奶酪——哦,甚至就连亲吻——也似乎并不是唯一值得去挤命争取的东西了。站在渐渐变暗的天穹下的寂静里,我们的思想虽然难以言喻,而只是涌上心头,但是我们仍然感到我们比自己毫无意义的生命更加伟大。这世界四周悬挂着落满尘埃的帘幕,它已不再是个散发着臭气的作坊,而成为一座堂皇的庙宇。人们在这个庙宇中祭祀,在它的昏暗里,人们求索的双手有时会触摸到上帝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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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与举止



  有人说,意识到衣着应当得体对人类心灵的积极震撼,比宗教的力量更为有力,这些人应当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然而有些时候,这些恨世之辈的说法恐怕不无道理。我知道,我很年轻的时候(像故事书上说的,很久很久以前),如果想振作一下精神,就往往傻得穿上最好的衣服。若是有人因为什么事情惹恼了我——譬如洗衣妇拒绝把我的衣服洗好;或者我给报纸写的无韵诗被附着编辑的恭维“因版面有限,大作恕未采用,甚憾”第10次退了回来;或者我像初恋一般去爱的那位女郎对我冷若冰霜——顺便说一句,恋爱方式肯定五花八门,使人叹为观止,我们每回恋爱都如同初恋一样,我想不出我们的曾孙一代如何掌握这些方式,假如他们执意不愿与前人的所有方式相悖,就只好根据他们的时代和他们的头脑来做了。 
  好啦,方才说到,当发生了这类令人不快事情时,当我觉得垮下来的时候,我就穿上所有最好的衣服到外面去。这么做使我找回了失去的自尊。头戴崭新的帽子,裤线笔直(为了小心保持裤线,我常把裤子放在床底下——当然不是放在地板上,而是放在床板和床垫之间),我就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不是还有别的洗衣妇吗?哎哟,不是还可以去爱别的女孩子吗?她们也许会欣赏一个聪明英俊的小伙子呢。我并不在乎,我的方式是永不停顿,我可以和别的姑娘谈情说爱,穿上那身新衣服,我就觉得自己能这么做了。 
  衣着在追求女孩子时起的作用实在叫人惊诧,穿上了一身好衣服就等于赢了一半。不管怎么说,年轻小伙子就是这么想的,为了赴姑娘的约会,他们往往要花上好几个小时来打扮自己,用头半小时决定是穿浅色西装拿手杖戴褐色呢帽,还是穿黑燕尾服戴大礼帽拿新雨伞。无论他选择哪种搭配都肯定会倒霉,如果他穿浅色西装拿手杖,天就会下起雨来,他会浑身泥水地回到家里,整个晚上都在想找个地方把靴子藏起来;如果他选择的是大礼帽和雨伞,谁都做梦也不会想到只戴大礼帽外出而不带雨伞,那就会像是让婴儿(祝福他)离开保姆独自瞒珊。我真讨厌大礼帽!我可以告诉你,其中一顶为我服务了好久,我在什么场合戴它,其实无关紧要,那顶帽子还是5年以前人家送给我的,去年夏天就颇显过时了,可今年又流行起来,这使我显得很时髦。 
  还是回到我们那位青年和他的求爱上吧!如果他选定了大礼帽和雨伞,当天下午的天气就准会变成热得要死,他胡子上的蜡液都被汗水泡了出来,他脑门上的发卷也被弄成了无精打采的细络,活像一堆海藻。命运女神对这可怜的倒霉蛋从不照拂,倘若他凭着运气,完好无损地到了女友的家门口,女友又和她表妹出门去了,不到晚上回不来。 
  一个被笨拙的现代服饰弄成一副荒唐相的青年恋人,是多么嫉妒70年前那些衣冠楚楚的求婚者啊!瞧他们在圣诞卡上的模样!卷曲的头发,漂亮的帽子,好看的小腿,小号的鞋子,染色的高腰靴,带褶边的衣摆,手杖,还有挂在身上的小印章。难怪头戴宽边帽,系着浅蓝色腰带的娇小少女垂下了眼帘而束手就降。男人有了这样一身行头,不大获全胜才怪呢!可是从鼓囊囊的裤子和紧身短外套中,你会得到什么呢? 
  我们永远也想象不到衣服对我们的影响有多么巨大,我们恰当的举止依赖我们的衣着。让一个男人穿上窝囊破旧的衣服,他就会抬不起头来,躲躲闪闪,活像街头卖晚餐啤酒的伙计。但是,让同一个人穿上华贵气派,质地考究的服装,他就会昂首挺胸,晃悠着手杖,穿过最繁华的大街,朝着姑娘们打量,活像矮脚公鸡一样傲慢自信。 
  衣服是我们惟一的天性,一个男人若是头戴插着羽毛的宽边帽,腰里别着把匕首,两只衣袖上缝满了花边,他就非好勇斗狠不可了。反之,要是他穿了一件系腰带的长外套,就会躲在路灯杆子后面,去叫警察。 
  在华美的衣着,花边,丝绸,天鹅绒下面,你会发现高尚的隐士,忠诚的品德,深深的爱情,以及公立学校推崇的全部美德,要多少有多少,而且还会更多。然而那种骑士精神,那种“为女人的爱情而决斗”,“为博得夫人一笑而战斗”的骑士精神,则需要钢刃的撞击声,需要羽毛的沙沙作响,才能将它召唤出来,它被埋葬在落满灰尘的流苏衣饰之间和编年史那朽脆折褶书页的坟墓里。我对这种说法十分赞同。 
  我想这个世界准是渐渐上了年纪,因为现在它的衣着是这么朴素无华,我们已经度过了人类的婴儿时代,那时我们常常只穿一件宽宽大大的长袍跑来跑去,还喜欢光着双脚。以后到了粗鄙野蛮的时代,那是我们人类的童年,那时候我们不在乎自己穿什么,而把浑身纹上图案视作妙事,我们那时也从不理发。再到以后,世界长成了一个年轻小伙子,于是变得浮华起来,他用环环相套的发卷和猩红色紧身马甲打扮自己,追求女人,还自吹自擂——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 
  不过,年轻时一切快乐而愚蠢的时光都消逝了,我们变得朴实已极,庄重已极——还有人说,也愚蠢已极。现在的世界是位严肃的中年绅士,对一丁点华丽的衣着都会心惊,他穿着黑衣服,黑裤子,还有黑帽子,还有黑靴子,天啊,俨然是一位令人肃然起敬的正人君子。谁会想到他当年游手好闲,四处乱逛,形同游吟诗人或流浪骑士!谁会想到他当年穿的花哨衣眼!啊,对了,我们现在是更加理性了。 
  至少我们认为自己现在是更加理性了。当今有一种普遍的见解认为:理性与愚味是密不可分的。 
  总是和黑颜色相伴的另一种品质就是行为端正。你也许注意到了:品行无可挑剔的人一律都穿黑色的衣服,连手套和领带都是黑的,过不了多久,他们也许还会穿上黑颜色的衬衫呢。中等的正人君子则在周末放纵自己,穿上浅色裤子,其中有些人甚至敢穿花哨的背心。另一方面,那些不顾未来的人则穿着整套浅色西装招摇过市,听说有些自轻自贱的讨厌家伙甚至还敢戴白色的帽子,不过上流社会从不提到他们,也许我在这里也不应当提到他们吧。 
  顺便说一句,提起浅色的衣服,你头一遭穿着浅色新上衣出门的时候,可曾留心人们是怎样盯着你的?第二次人们对它就不那么注意了,等你第三回穿它上街,全伦敦的人都对它习以为常了。我说“你”,是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体验,我根本就不穿这种东西。我说过,只有罪人才这么做。 
  但我还是希望事情不是这样,一个人不必打扮成小丑也能行为正派,令人尊敬,富于理性。有时候,我朝镜子里打量着自己那条又长又鼓囊囊的裤子,还有竖起来的衣领,加上那顶圆顶毡帽,心里就自问我有什么资格到大街上乱跑,使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变得更叫人讨厌。后来我心头涌上一股狂野的邪念,我并不想品行端正,也并不想令人尊敬——人家说我从不会有理智,所以这也没什么关系。我想穿上淡紫色的紧身上衣,上边还有黄颜色的开叉;我想肩披一件浅蓝色的丝袍,在帽子上插一支黑色鹰毛,晃来晃去;还有一柄长剑,加上猎鹰和长矛,外带一匹烈马,这样我就会去招摇四方,使众人的眼光为之一亮了。为什么我们个个都想使自己穿得像在垃圾堆上爬的蚂蚁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该穿得稍稍花哨一点儿呢?我敢保证,这么做会使我们更开心。不错,这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但我们也不过是小小的一族,装模作样,败坏乐趣,这有什么用处呢?哲学家要是情愿,就让他们把自己打扮得像一群老乌鸦吧,我情愿做一只花蝴蝶。 
  不管怎么说,女人就应当穿得漂漂亮亮,这是她们的义务,她们是地球上的花朵,生来就该让自己艳丽多彩。我们男人对女人谴责很多很多,殊不知没有女人的漂亮服装和美丽脸庞,这破旧的世界就太沉闷,太窒息了,女人给她们的所到之处带来一片光明!在我们臭气熏天的酒店里,女人(当然是我们的女亲戚)造成的骚动是多么阳光灿烂!她们的缎带。花边、手套、帽子,还有她们的阳伞和手帕造成的混乱又何等令人愉快!那就恍若一道迷途的彩虹突然闯进了我们家中! 
  我记得,我们那些娇小可爱的少女身穿艳丽的衣服出行,那是夏日最迷人之处。我喜欢看到树林间掩映着的粉红、天蓝和雪白的衣衫,又星星点点地散布在碧绿的田野上,反射出太阳的光芒。此刻,我窗前的小山上就有4个白色衣裙朝山顶攀登,虽然她们在3英里以外,我也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她们,起初我还以为她们是路标呢。从老远就能够看见那些可爱的人儿,这实在是妙不可言!尤其当她们刚巧是你的妻子和丈母娘时,就更加妙不可言了。 
  说到田野和路标,使我想到要对女人的靴子说几句一本正经的话。英伦三岛的女士们穿的靴子全都太大了,她们从来都没弄到过一双合脚的靴子,靴匠做的靴子都不够小巧。 
  我一次次看见女人坐在翻越篱笆用的梯子的最高一级上面,说她们连一步也挪不动了,那是由于她们穿的靴子磨伤了她们的脚,而且抱怨总是一个原因:太大。 
  到了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了,以英格兰的丈夫们和父亲们的名义,我呼吁靴匠们进行改革。我们的妻子和女儿,我们的表姐表妹,都不该对自己被弄得一瘸一拐,饱受折磨而无动于衷,商店为什么不能多储备一些“窄型二号”的女靴呢?我发现多数女人都穿这个型号。 
  女子的服装中还有一样东西也总是太大,那就是腰带,裁缝们把这些东西做得太松,带钩和扣眼常常脱开,还伴有一声雷鸣般的巨响。 
  至于女人为什么要为这些错误受罪,为什么她们不坚决主张让自己的衣服更加合体,我就不得而知了。那不太可能是因为她们不愿为裙子之类的事情自找麻烦,因为裙子是她们不用思索的东西,它是女人完全感兴趣的唯一话题,她们从早到晚都在谈论裙子,你若是看见两个女人在一起,就可以用你兜里所有的钱来打赌:她们不是在谈论自己的衣服,就是在谈论朋友们的衣服,你看见有几个女人在窗户旁边说话,想知道从她们圣洁的双唇中会掉落哪些甜美有益的辞藻,于是你凑了上去,这样你就会听见其中的一个说道: 
  “我把腰带改紧了,去掉一个皱褶,现在它简直再合适不过啦。” 
  另一个说:“哦,我要穿上那件深紫色的胸衣到琼斯商店去,还要戴上那个黄颜色的胸饰。帕提克商店卖一种特别特别好看的手套,才1先令11便士。” 
  我有一回和几位女士驱车经过德比郡的一个地方,那儿是个风景美丽的乡村。女士们都十分惬意,自始至终她们都在谈论裁缝。 
  我不时用伞指着美丽的景致说:“看那儿!景色多漂亮!看那青青的远山!白嘴鸟在树林里做巢,那儿是察兹沃斯①,还有那边…… 
  ①英国德文郡公爵的府邸,藏有荷尔拜恩、提香等人的绘画名作。 
  “是啊,简直太美啦!”一位女士会说,“噢,为什么不去买一码绫绢呢?” 
  “怎么,就让村裙那个样子吗?” 
  “当然啦,你管这地方叫什么来着?” 
  于是我就把她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不断扑入眼帘的新鲜美景上,她们朝四周瞥上一圈,说声“很迷人”,“美极啦”,马上又沉浸在欣赏彼此手帕的狂喜中,还互相悲悼着细麻纱荷叶边的衰落。 
  我相信,倘若有两个女人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她们肯定会每天从早到晚地争论把海贝和鸟蛋做成滚边的种种优点,而且月月都会创造出穿无花果叶的新时装。 
  极年轻的男人常常也花费很多时间思索衣着,只是他们彼此间不谈论,男人谈论衣着不会得到鼓励。讲究衣着的男人不会受到同性的欢迎,实际上他们从同性得到的责骂比应得到的多得多,讲究衣着的青年男子是无害的失败者,而且他们很快就会长大。况且,一个男人如果在20岁时不讲究衣着,那么他到了40岁上就会邋邋遢遢,衣领肮脏,不刷外套,年轻男子讲究几分衣着是件好事,它符合人之常情。我喜欢看到一只小公鸡修整它的羽毛,引颈啼叫,好像整个世界都是它的。我不喜欢逆来顺受的人,谁都不会喜欢这种人——说实话,真的不喜欢,不管人们如何赞美谦卑温逊和其它他们并不懂得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上,逆来顺受是个大错误,尤莱尔·希普的父亲①对人性判断想必很差劲,否则他就不会告诉儿子人人都喜欢谦卑了。通常没有比谦卑更叫人恼火的了,生活的一半乐趣就是争吵,而你与谦卑者就是怎么也吵不起来,他们将我们的怒气化为乌有,而我们并不想这样,我们想把怒气发泄出来。我们竭力营造出狂怒的心境,而当我们正欲享受盼望中激烈争吵之乐时,谦卑者却用逆来顺受使我们的全部计划成为泡影,这真叫人憋气。 
  ①狄更斯小说《远大前程》中的人物。 
  赞蒂佩①被和那个生性文静却令人恼火的男人苏格拉底拴在一起,她的生活肯定是一场漫长的苦难。试想,一个已婚女人命中注定要一天天地和丈夫一起生活,却不曾和他发生过一次口角,这种日子该多么单调乏味!男人应当用吵架这类事情使妻子开心,天知道她们的生活有多乏味,可怜的女孩们!我们男人的娱乐,她们一样也没有,她们不参加政治会议;她们甚至不属于地方上的国会爱好者;她们被排斥在大都会列车的吸烟车厢之外;她们也从未见过滑稽报纸——即使见过,她们也不知道那是滑稽,因为没有人告诉她们。 
  ①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妻子,为著名的悍妇。 
  考虑到女人的生活是如此可怕的空白,我们实在应该时常为她们提供一些吵闹来使她们开心,即使我们自己不愿意,也该这么做。真正多情的男人会这么做,所以才被女人所爱,因为这小小的善举会一直进入女人的心田。正是自我牺牲的爱情佐证使她告诉女友他是位多好的丈夫——不过要等他死了之后。 
  可怜的赞蒂佩的日子简直大艰难了,水桶那一幕①尤其令人心冷,可怜的女人!她满以为自己的做法会激怒丈夫,哪怕激怒一丁点也好,她肯花气力在桶里装满水,而要弄到特别赃的水,她也许还要走上很长一段路呢。她等丈夫发火,可丈夫竟然那样对待她!事后她很可能坐下来痛哭一番,这可怜的孩子肯定是束手无策了,而且据我们所知,她也没有母亲来听她把丈夫痛骂一顿。 
  ①苏格拉底的妻子一次对他大发雷霆,然后把一桶脏水泼在他的头上,而苏格拉底只是平静地说:“唉,我们在打过雷以后总是盼着下雨。” 
  她的丈夫是位伟大的哲学家,这有什么意义?在婚姻生活中,伟大的哲学家一文不值。 
  从前有个非常好的男孩儿想到大海上去,船长问他会干什么,男孩说他会把乘法表倒着背出来,还会把海藻粘在书里,他知道《旧约圣经》中“begat”这个字出现过多少回,他还会背诵“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①和温兹华斯的诗《我们是七个》。 
  ①此为赫曼夫的诗《卡萨边卡》里的一句。 
  “不错——实在好极了。”船长说,“可是,你会搬煤吗?” 
  你想结婚的时候也是如此,并不需要大才大能,因为它们几乎派不上用场。在婚姻里,头脑的价值要打折扣。不需要头脑,甚至没有人欣赏它,我们的妻子根据她们自己的标准为我们打分,那标准中根本用不着出色的知识。亲爱的读者诸君,你们的聪明才干不会给你们的太太或者情人留下一点印象,半点也留不下。给她个男人,他能够干脆利落地完成任务,而并不想对它做出自己的判断,也不说些诸如此类的该死的废话;给她个男人,可以信赖他能把孩子举起来,可以信赖他晚餐无论何时吃到半凉不热的羊肉都不会拒绝,这就够了。多情女人喜欢的正是这样的丈夫,而不是你们这帮讨厌的科学家和文学家,你们先把整屋子的人气得昏天黑地,再用你们的愚蠢扑灭人家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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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与知足



  入世,这似乎不属于我这样的人应该思考的那类事情吧?但你知道,事情往往是旁观者清。坐在我临街的凉亭里,吸着心满意足的水烟,嚼着懒散。香甜的忘忧树叶①,我能饶有兴致地观赏生活的公路上旋风似的人群跌跌撞撞地滚滚而去。 
  ①这是一个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的典故,吃了忘忧树叶可使人忘掉故乡和忧悉。 
  这疯狂的进程永无止息,你日日夜夜都能听见无数急促的脚步声——有的在奔跑,有的在步行,有的步履蹒跚,一瘸一拐,但全都急急忙忙。在这场疯狂的赛跑中,个个争先恐后,人人都竭尽全力,拼命狂奔,都想达到那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成功地平线。 
  看看这蜂拥前进的人流吧……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出身高贵的和身世卑微的,心地善良的和生性邪恶的,腰缠万贯的和一贫如洗的,兴高采烈的和愁容满面的……个个急不可待,手忙脚乱,你争我抢。强者将弱者搡到一边;精明的偷偷超过愚蠢的;跑在后面的拽着前面人的胳膊;而跑在前面的踢开身后的人。凑近些看,看看这一闪而过的画面吧。这里,一个气喘吁吁的老人;那边,一个逡巡怯懦的少女,被一个阴郁消瘦的主妇驱策着;这里,一个用功的学生在钻研《入世之路》,他盯着书本,踉踉跄跄,却没注意别人早从他身边跑过去了;看这边,一个一脸烦躁的男子,身旁是衣着入时的女人轻轻推着他的胳膊肘;瞧啊,一个男孩儿怀恋地回头遥望,望着那个他再也见不到的阳光灿烂的村庄;看这儿,一个宽肩膀男人步伐坚定从容;而那边,一个面孔瘦长、弯腰屈背的家伙则迈着鬼鬼祟祟的步子,在路上躲躲闪闪地前行;看这儿,一个诡计多端的恶棍小心翼翼,从路左边走到右边,眼睛始终盯着地面,自以为在前进;再看啊,一个面容高贵的青年停了下来,他的目光从遥远的目标落到脚下的污泥上,正踌躇不决。 
  此刻,我看见一位漂亮姑娘走过来了。每走一步,她秀丽的脸上就增加一道皱纹;现在走来的是一个满脸愁容的男人;现在,一个满怀希望的少年正在走来…… 
  这群人真是五花八门啊!王子与贫儿、罪犯与圣徒、屠夫、面包师、做烛台的、补锅匠、裁缝、还有农家孩子和水手……全都搅在一起。这是个头戴假发、身穿长袍的律师;还有个戴着印度头巾的犹太老裁缝;这是个穿着红色军装的士兵;这是个殡仪馆雇用的收尸人,头戴飘着黑丝带的帽子,手上是一副磨破的棉手套;这是一个老朽的学者,笨拙地摸索着他的手稿;还有一个浑身洒了香水的戏子,挂着惹眼的海豹皮。这里来了一个巧舌如簧的政客,叫卖着他的万能法案;这里还有个走江湖卖便宜货的商贩,高举着包医百病的假药。这是个面色红润的资本家,那儿有个体格健壮的工人;这儿是个科学家,还有个擦皮鞋的;这儿是个诗人,还有个收水费的;这儿是个内阁部长,那儿是个芭蕾舞演员。这儿是个红鼻子的酒店老板,大吹大擂他的各种好酒;那儿有个节制有度的演说家,每晚收费50镑;这儿有个法官,那儿是个骗子;这儿是个牧师,那儿有个赌徒。这儿是个珠光宝气的公爵夫人,面带微笑,仪态万方;那儿是个骨瘦如柴的客栈老板,对烹调烦得要死;这儿还有个摇头晃脑,趾高气扬的妓女,浓妆艳抹,衣着俗丽。 
  他们摩肩接踵,拼命赶路,他们尖叫着,咒骂着,祈祷着,欢笑着,歌唱着,并肩向前冲。他们的速度从不放慢,这场赛跑也从不停息。他们在路边没有歇脚,在清凉的泉水旁也不休息,在绿荫下更没有停顿。向前,向前,向前……在炽热、拥挤的人群和尘土里前进……前进,否则,他们就会被别人踩倒,输掉竞赛……前进,怀着忐忑的心思,迈着蹒跚的脚步前进……前进,直到心力衰竭,眼睛昏花,发出一声垂死的呻吟,告诉后面的人们:他们可能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尽管这场赛跑的速度致人死命,路途又坎坷不平,但除了懒汉和傻子,谁能对它无动于衷?正如一个被耽搁的旅人,先是袖手旁观集市上的欢宴,终于抢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跳进旋转的人群。谁能够冷眼旁观这疯狂的骚乱而不被吸引进去呢?例如,我就不行。我承认:对于路旁的凉亭、心满意足的水烟和忘忧树叶的比喻全不恰当。尽管它们听上去非常富于哲理,但我担心,哪怕凉亭外面发生一点儿有意思的事,恐怕我就不会安坐在凉亭里抽水烟了。我想我更像那个爱尔兰人,看见一群人正往一块儿凑,便吩咐自己的小女儿去打听他们是否要打架……“因为,要是打架,爸爸也想去凑个热闹。” 
  我喜欢这场惨烈的拼搏。我喜欢在一旁观看。我很高兴听见人们参与这样的拼搏……勇敢地、光明正大地为自己杀出一条路,也应该当心被幸运或诡计绊倒。那搏斗激励着萨克逊人的传统斗志,犹如我们小学时代那个“与可怖的恶魔搏斗的骑士”的故事使我们心惊胆战一样。 
  参加生活的战斗也像与恶魔搏斗。我们的十九世纪也有巨人和龙,他们守护的金匣子,可不像故事书里那么容易得到。你看,阿尔杰农朝祖先的大厅久久地望了最后一眼,抹去眼泪,毅然出发了……三年后他返回家乡时已经成了巨富。这些故事的作者们并没有告诉我们“确切的经过如何”,这实在叫人感到遗憾,因为那肯定非常刺激。 
  不过,当时一千个小说家里,没有一个给我们讲过他们主人公的真正经历。他们用十几页篇幅徘徊在茶会上,而只用“他变成了我们的商业巨头”或者“他现在成了一位大艺术家,将世界踩在脚下”去总结一个人的一生。天哪,哪怕是吉尔伯特①一首滑稽歌里的真实生活,也比人们写出的一半传记小说里多。他向我们讲述那个在办公室当勤杂工的男孩怎样一步步升到“女王海军统帅”的详细经过②。他为我们解释那位生意冷清的律师如何奋斗,成为了不起的优秀法官,并且“准备由此扩大战果,在婚姻上试试身手”③。人们感兴趣的不是丰功伟绩,而是获得成功的详细经过。 
  ①吉尔伯特(1836—1911),英国戏剧家,曾写过不少轻歌剧脚本,由沙利文(1842-1900)作曲,风靡一时。 
  ②这是轻歌剧《皮纳弗号》的剧情。 
  ③这是轻歌剧《陪审团的裁决》中的剧情及台词。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部揭示雄心勃勃者事业潜流的小说……他的奋斗,他的失败,他的希望,他的失意和他的成功。那将是部极为成功的作品。我敢肯定,事实将会证明:追求命运女神的故事,会像追求有血有肉的女人的故事一样有趣。不过,顺带说一句,这两种故事读起来会一模一样,因为命运女神如同古人画的那样,与女人非常相似……虽然不像她们那样蛮不讲理,二三其德,也差不了多少……追求两者的过程更是大同小异,有本·琼生的诗为证: 
  你追求女人,她拒绝你; 
  你不理睬她,她倒追你。 
  这两句诗把命运女神和一般女人都概括了。一个女人绝不会完全在意她的爱人,除非到了爱人已经不在意她的时候。同样,只有到了你对着命运女神的脸打个榧子,并转身离开她时,她才肯对你露出笑脸。 
  但是,到了那个时候,你已经不怎么在乎她是微笑还是蹙眉了。当她的笑还能使你战栗、使你狂喜的时候,她为什么不笑呢? 
  好心人说,这样的情况完全理所当然,它证明雄心是邪恶的。 
  一派胡言!好心人完全错了(在我看来,他们一向都是错的)。我倒想看看,没有那些雄心勃勃的人,世界会成什么样子?哎哟,它会像诺福克馄饨一样松松垮垮①。雄心勃勃的人犹如发酵剂,将世界做成浑然一体的面包。没有雄心勃勃的人,世界就永远不会前进。他们都是忙碌者。他们清晨早起,重重地敲门,大喊大叫,把火铲和通条弄得乒乓作响,干出些通常被躺在屋中床上的人们视为不可能的事情。 
  ①诺福克馄饨:对英国诺福克人的戏称,当地出产一种软面食。 
  真的,有雄心是个错误!这些人弯着脊背,额角挂着汗珠,开出平坦的道路,好让一代代的人在路上前进。他们错了!当其他人玩乐的时候,他们却将造物主赋予他们的才能用于艰辛的劳作。他们错了! 
  当然,他们也寻求报偿。人类并不具备只关心他人利益的、神一般的无私品格。但是,为他们自己工作就是为我们大家工作。我们彼此密切相关,谁都不能仅仅为自己工作。一个人为了自己敲击的每一下,都有助于整个宇宙的成形。溪流奋力向前奔腾,推动了磨盘的转动;珊瑚虫营造自己的小巢,彼此增加了疆土;而雄心勃勃的人使自己受人赞颂,也”给后人留下了不朽业绩。亚历山大和凯撒都是为了自己的目标而作战,但同时,他们也将文明的腰带系在了半个地球上。史蒂文森为挣钱而制造了蒸汽机;丽莎士比亚之所以写戏,则是为了让莎士比亚太太和小莎士比亚们拥有一个舒适的家。 
  心满意足、没有雄心的人们自有他们的用处。他们形成一块洁净而有用的背景,以便画上伟人的肖像。他们是虽不特别聪明,却毕恭毕敬的观众,旁观着时代的风云人物演出的戏剧。只要这些人保持沉默,我对他们就无话可说。不过,看在老天的份上,千万别让他们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他们太爱那样做了,而且还高声宣布:他们才是全人类的真正典范。其实,他们光吃不干,是社会这个大蜂巢里的雄蜂,是街头群氓,他们懒洋洋地混日子,袖手旁观那些劳作者。 
  但愿他们也不要自以为聪明绝顶,自以为见解深刻,并且把知足当作非常明智的良策。“知足常乐”也许是对的,不过,一头耶路撒冷小马也很知足,其结果是知足的人也好,知足的马也好,都是任人处置,任人摆布。“得啦,你不必为他操心,”人们往往这么说,“他现在很知足,激励对他没什么好处。”这样一来,你们这些知足者就无声无息地走了过场,而那些不知足的人却得到了自己的位置。 
  倘若你愚蠢得竟然会知足,千万不要表现出来,而应当和其他人一起大声抱怨。倘若你只做了一点儿事情,你就应该要求得到大量回报。因为你不这么做就一无所获。这个世界上,必须采取与索赔法案里相同的原则:你准备接受1,那就提出10倍的要求;倘若你对得到100已经满足,那就以1000为起点开始要价;若一开口就提出100,你就仅仅能够得到10。 
  让·雅克·卢梭①正是由于没有遵循这个简单的原则,才落到了那样悲惨的境地。他将自己尘世的极乐境界固定在一个果园、一位和蔼的女人以及一头母牛上面,但他连那些都没有得到。他的确得到过一个果园,不过那女人并不和蔼,她把她妈妈带在了身边,何况也没有母牛。反之,倘若卢梭一开始就拿定主意得到一大片乡村地产、整整一屋子美女和一大群牲畜,他也许就会拥有自己的菜园和一头活脱脱的牲口,甚至有可能碰巧拥有那种rara avis(拉丁文:稀世珍禽)……一位真正和蔼的女人。 
  ①卢梭(1712—1778),法国哲学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 
  生活对于那些知足者是一桩多么沉闷可怕的事情啊!由他们支配的时间会何等沉重!他们用什么来占据自己的思想(假如他们还有一点的话)?对他们当中的大多数,读报抽烟似乎就是智力食粮了;对其中更有精力的人,还要加上吹吹笛子和议论街坊的事情。 
  他们从不知道期望的刺激,从不曾领略努力后成功的真正快乐,例如那些有目标、有希望、有打算的人脉搏的躁动。生活对于雄心勃勃的人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赌博……它需要他全部的机智、精力和勇气。从长远看,这场博奕势在必得,必须眼快手稳,而且极有可能得出人们无法驾驭的结局,以其胜负难卜激起他的高度热情。他在其中欢欣鼓舞,犹如强壮的游泳者在惊涛骇浪里,犹如运动员在角斗中,犹如士兵在战场上。 
  倘若他被打败,他赢得的是参与战斗的残酷欢乐;倘若他没有跑过别人,至少他参加了赛跑。经历奋斗而失败,也强似睡过一生。 
  因此,前进,前进,再前进吧。女士先生们,前进啊!男孩女孩们,前进啊!施展你们的技艺,试试你们的胆量,鼓起勇气,振作精神,前进!演出永不收场,竞赛总在进行。这是人生竞技场上唯一的真正运动。受到贵族、牧师和高等人保护的绅士,备受尊敬而高尚无比的绅士,从纪元第一年起就生生不息的绅士们,前进!淑女们,绅士们,前进!投入这场竞赛吧,人人都能从中获得奖赏,人人都可以参加。有给成年人的金子,有给孩子的声誉,有给少女的地位,有给蠢人的愉快。因此,前进吧,女士先生们,前进!人人有奖,个个有份。赢家虽然很少,但对其余的人来说: 
  对失败者的奖励, 
  是奋斗时的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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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家具的公寓



  “啊,你们有要出租的房间吗?” 
  “妈妈!” 
  “嗳,什么事?” 
  “有位先生要租房子。” 
  “请他进来,我这就上去。” 
  “请进,先生。我妈妈这就上来。” 
  于是,你就进了门。过了一会儿,“妈妈”慢条斯理地登上厨房的楼梯,一边走一边解围裙,还朝楼下的什么人吩咐著有关土豆的事情。 
  “早上好,先生。”“妈妈”说,无精打采地微笑着,“请从这边上楼。” 
  “啊,几乎用不着上去。”你说,“它们是什么房间?租金是多少?” 
  “啊,”女房东说,“您上楼以后,我带您看房。” 
  于是,你小声抗议着,暗示从此任何对浪费时间的抱怨都绝对与你毫不相干。你跟着“妈妈”上了楼。 
  在二层楼梯间里,你撞倒了一只水桶和一把扫帚,致使“妈妈”开始数落起使女的不可靠,并冲着楼梯扶手下大吼,喝令萨拉上来,把那些东西立即拿走。你们来到房间外面,她迟疑了一会儿,把手放在房门上,向你解释说那房间眼下不怎么整洁,因为上一位房客昨天才离开。她还补充说,那天正好是他们的清洁日……一贯如此。你弄清这个情况,便走进了房间。你们两个神情严肃地位立着,让眼睛饱览面前的景致。这些房间看上去的确不那么诱人,就连“妈妈”脸上也没有流露半点赞许。在早晨的阳光里看去,没有出租的“带家具的公寓”实在不会引起愉悦的情怀。房间里毫无生机。不过,等你搬进房间,并且往下来以后,情况就会大不相同了。到那时,每当你抬起眼,你所熟悉的、古老的家居神①就会向你的目光致意,你全部的随身小零碎遍布你的四周……壁炉架上,依次摆放着你曾爱过又失去的所有姑娘的相片;半打模样难以恭维的烟斗,散落在令人难堪的显眼地方;一只软拖鞋从煤箱底下悄悄探出头来,另外一只栖息在钢琴顶上;名画掩盖着污秽的墙壁,你那些亲爱的老朋友……你的书籍乱七八糟,到处都是;还有你妈妈推崇的旧青花瓷器,以及她在那久已逝去的日子里做出的刺绣。她和蔼的、上年纪的脸上,那时还充满笑容,青春焕发;她柔软的白发,那时还卷成金褐色的发卷,从斗型女帽底下露出来…… 
  ①家居神:指古罗马神话中的家庭守护神拉瑞斯和珀那忒斯。 
  啊,昔日的刺绣啊,你年轻时一定华丽无比。那时,郁金香、玫瑰和莲花都闪耀着金丝银线的光辉(而且都从同一个花枝上生出),新鲜亮丽!从那时起,已经有多少个冬夏来来去去。我的朋友,你曾与跳动的火光玩耍,直到你变为凄凉的灰色,你的灿烂颜色,正在迅速消褪;敬羡你的飞蛾,已经咬断了你的丝线,你正渐渐枯萎,像那双把你织就的、死去的手。你可曾想起过那双死去的手?你有时似乎那样庄重,充满思绪,使我几乎认为你正在缅怀往事。来吧,你我和那微微发亮的炉火一道说说话吧。用你那无声的语言告诉我,你对那些年轻时光还记得什么。那时,你曾躺在我年轻妈妈的腿上,她少女的手指,曾与你彩虹般的发辫游戏。难道她身边不曾有过一位小伙子紧紧抓起她的纤手,用亲吻使它窒息,并且一直紧握着它不放,以致中断了刺绣的进程,使你心忧吗?那时,你娇柔的织体,不是常被这同一个笨拙而固执的小伙子置于危险中吗?他常常不恭不敬地将你甩到一边,因为他不满足于仅仅握住一只手,而要握紧两只手,再抬头凝视那对充满爱意的眼睛。此刻,我透过跳动的朦朦微光,依然能够看见那个小伙子。他是个急切的、生着一双明亮眼睛的男孩,穿着一双夹脚的花哨鞋子和紧身马裤,还有雪白的衬衫褶边和硬领巾,还有……啊!还有一头那么卷曲头发。真是个浑身野气的活泼男孩!难道他就是那位气宇轩昂的绅士吗?我后来常常攀腿骑在他的手杖上。我常常怀着孩子气的敬仰,凝望这位饱经忧患的男人那张思绪万端的脸庞。我还常叫他“爸爸”。难道他就是那个人么?昔日的刺绣啊,你回答我说:“就是他。”可是,你有把握吗?你提出的可是个严肃的指控啊。这可能吗?难道他曾穿着那条漂亮的紧身裤,跪下身子,把你捡起来,重新放好,才得到了原谅,他那长着卷发的脑袋才得到我妈妈的小手轻抚?啊,昔日的刺绣啊!50年前的少男少女们谈情说爱的方式,难道与现在一模一样么?难道男人和女人始终毫无变化么?难道在珍珠绣花胸衣与斗篷下面,年轻处女的芳心都同样地跳动么?难道钢质的骑士头盔与大礼帽,对它们下面运转的头脑都一视同仁么?啊,时间!伟大的克洛诺斯①!难道这就是你的力量吗?你不是曾经使大海干涸,使高山变为平川,却单单留下了人类的小小心弦与你作对吗?啊,对了!人类的心弦是由一位比你更伟大的强者织成的。它们延伸着,超出了你的狭隘界限,因为它们尾端被拴紧在永恒中。诚然,你可以芟除绿叶和繁花,但生命的根茎却扎得极深,你的镰刀②无法将它们割断。你重新设计自然女神的衣装,却丝毫改变不了她脉搏的跳动。世界遵照你的律法转动,但人类的心灵却不属于你的王国,因为在它诞生的地方,“一千年只不过犹如昨天。” 
  ①克洛诺斯,希腊神话中宙斯的父亲,具有毁灭其创造的一切的力。 
  ②西方绘画中,时间之父是个手持镰刀和沙漏的秃顶老人。 
  尽管如此,恐怕我已经离开了我的“带家具的公寓”,而且几乎不知道该如何返回那里去了。但这一次我却有理由为我的走题开脱。使我离题的,正是一件旧家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它使我的幻想聚集在旧家具周围,如同青苔围着古老的石头生长一样。一个人使用的桌子和椅子几乎可以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几乎可以被他当作沉默的朋友。一旦能够讲话,这些木头脑袋的老年人会讲出何等奇特的故事啊!它们参与过何等出人意料的喜剧和悲剧!那个旧沙发床,曾浸透过何等苦涩的泪水!那个长靠椅,曾偶然听到过何等热情奔放的耳语! 
  与旧家具相比,新家具对我毫无魅力可言。我们热爱的是旧东西,像旧交的脸孔、旧书、以及久经考验的旧笑话。新家具能造就一座宫殿,但要造就一个家,则唯有旧家具才能完成。家具本身陈旧,这不是关键,寄宿客栈的家具通常也很陈旧,家具的陈旧必须与我们有关,必须能够引起我们的联想和回忆。布置在公寓房间里的家具,无论它们实际上如何古色古香,在我们眼里依然是新的,我们觉得自己仿佛永远不能与它们和睦相处。同样,就像面对的全都是新相识一样,无论是木制家具还是人(有时候这两类东西之间的区别简直微乎其微),一切事物使你永志难忘的,总是其最糟糕的一面。安乐椅那疙疙瘩瘩的木工和它闪亮的马鬃椅罩意味着一切可能,只除了安逸。镜子模模糊糊。窗帘亟待洗涤。地毯业已磨损。桌子看上去似乎随便什么东西放上去会即刻散架。壁炉阴暗惨淡。而壁纸则丑陋不堪。整个天花板好像被泼上了咖啡。至于壁炉装饰……哎呀,它们比墙纸更糟糕。 
  肯定有不少专门生产客栈壁炉装饰的秘密作坊。在全英国的每一家客栈里,你都能发现一模一样的壁炉装饰,而且别的地方从来就看不到。有两种东西……你叫它们什么呢?它们分别摆在壁炉架两头,而那里从来就不是安全的地方。一长串三角形玻璃还挂在这两件壁炉装饰上面,互相撞击,使你惴惴不安。在级别更加一般的房间里,还有一对瓷器为这些艺术品锦上添花。它们大概分别想塑造一头用后腿坐着的母牛,或者是埃菲索斯狄安娜神庙的模型,或者是一条狗,或者是任何你随便想象出来的东西。在房间里的某个地方,你会意外地看到一个怒气冲冲的物件。起初,你以为那是孩子丢在那儿的一团油灰,待你仔细察看,才发现它看上去像是一个做得半生不熟的小爱神丘比特。女房东将这东西称为雕像。此外,房间的摆设还包括一件“女红样子”,是这个家族某位傻瓜亲戚的大作,还有一幅描绘“于格诺教徒”①的图画,还有两三幅福音书经文,外加一份四框精美、闪闪发亮的证书,证明这家中的父亲曾经种过牛痘,或者证明他曾经是位共济会会员,或者是诸如此类的东西。 
  ①于格诺教:16—17世纪法国的加尔文教派。 
  你逐一审视过这些五花八门、赏心说目的玩艺儿之后,便战战兢兢地打听房子的租金是多少。 
  听罢租金的数目,你说:“那个数实在太多了。” 
  “哎哟,说实话吧,”女房东突然坦率起来了,“我总是要……(她提出一个比方才那个数目更高的价钱)”“而在那以前我通常是要……(她说出一个更高的价钱)” 
  20年前公寓房的租金肯定叫人一想就毛骨悚然。每一位房东太太都会告诉你:每当主要粮食作物涨价,她都会得到两倍于你所付的租金。这会使你从头顶一直羞到脚跟。比起现在,我们上一代的男房客想必属于一个更富裕的阶级,否则的话,他们肯定会倾家荡产。我要是生在那个时代,就非住顶楼不可了。 
  真奇怪,生活的规律在寄宿客栈是颠倒的。你在世界上爬得越高,你租的房间就越向低层下降。在寄宿客栈的阶梯上,穷人在最上面,而富人却在低层。你从顶楼起步,拼命往二楼奋斗。 
  许多伟人都住过顶楼,还有一些伟人死在顶楼里。辞典上说,顶楼是“储存无用东西的地方”,而这个世界常将顶楼作为仓库,储存它的无用之物。这个世界将它的无用之物藏在它的顶楼里,例如鼓动家、画家和诗人,他们都智力超群、能揭示事物真髓,还有那些目光敏锐的人,他们能说出谁都不愿听的真话。海顿①在顶楼中长大。柴特顿②在顶楼中饿死。阿迪生和戈德斯密③在阁楼里写作。法拉弟和德·昆西④对顶楼也了如指掌。约翰生博士⑤在顶楼愉快地安营扎寨,酣睡安眠(有时甚至睡得太沉),睡在带脚轮的矮床上,活像坚韧的老兵痞,早已习惯了困苦艰辛,对自己满不在乎。狄更斯在顶楼度过了青春;而摩兰德⑥则在那里度过晚年,天啊!那是个醉醺醺的、过早到来的晚年。在顶楼的斜屋顶下,童话之王汉斯、安徒生做过甜美的幻梦。穷困而任性的柯林斯⑦曾把头俯在顶楼摇摇晃晃的桌子上。此外还有自命不凡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还有那个头脑舛误、命运坎坷的萨维奇⑧,当他能租得起比门阶稍微软和一点儿的床时,也光顾过顶楼。此外还有年轻的布卢姆菲尔德、“鲍比”彭斯、荷伽斯、工程师瓦特⑨……总之,这个名单列也列不完,自从人类住宅升到了两层楼以上,阁楼就成了哺育天才的地方。 
  ①海顿(1732—1809),奥地利著名作曲家。 
  ②柴特顿(1752—1770),英国诗人.以早熟和文学欺诈著称,后自杀。 
  ③阿迪生(1672—1719),英国作家,诗人。戈德斯密(1730—1744),爱尔兰诗人、剧作家,小说家。 
  ④法拉弟(1791—1867)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德·昆西(1785—1895),英国作家。 
  ⑤约翰生(1709一1784),英国辞典编纂家,作家。 
  ⑥摩兰德(1763—1804),英国画家。 
  ⑦柯林斯(1721—1759),英国诗人。 
  ⑧萨维奇(1697—1743),英国诗人。 
  ⑨布卢姆菲尔德(1766—1823),英国诗人,制鞋者,后来半盲乃至疯癫。彭斯(1759—1796),苏格兰诗人。荷伽斯(1697—1764),英国画家。瓦特(1736—1819),苏格兰工程师,蒸气机的发明者。 
  凡是推崇人类高贵头脑的人,都不会因为熟悉顶楼生活而感到羞惭。顶楼湿迹斑斑的墙壁,却因为能引起对高贵名字的回忆而显得神圣了。倘若世界的全部智慧和全部艺术(这都是世界从大自然那里赢得的战利品,是从天堂攫取的火)都被聚集在一起,并且分类成堆,我们就会宣布:这些煊赫的真理,将在金碧辉煌的沙龙里闪烁光芒,将置于轻松欢笑的涟漪和烁烁明眸的火花中。这种深奥的学问,是在安静的书斋里发现的,在那里帕拉斯①的胸像安详地俯视着散发着羊皮气息的书架。这一堆属于人群充斥的大街。那一堆归于开满雏菊的田野。而那高高耸立、高出其它一切的一堆,则犹如山丘上的一座高峰,我们应当仰望着它说:这最高贵无比的积累……这些绚丽的绘画,这些奇迹般的音乐,这些号角般的词句,这些庄严的思想,这些勇敢的壮举,它们在城市阁楼龌龊卑污的环境里被遗忘,在那里的困窘与痛苦中被改变了。人群中的君王们住在顶楼上,从他们的高空鹰巢里放飞思想的雄鹰,让它们的翅膀飞越几个世纪。世界在下面起伏骚动。在顶楼,阳光射进破窗,照在朽木和破壁上。在那里,衣衫褴缕的宙斯们从庄严的宝座上发出他们惊天动地的霹雳。 
  ①帕拉斯,即希腊神话中的智慧女神雅典娜。 
  啊,世界,将他们塞进你的旧物储藏室吧!将他们紧锁在里面,为他们加上贫困的锁,焊上密密的栅栏,让他们在狭小的樊笼中空耗他们英雄的生命吧。任凭他们在里面挨饿、憔悴、死亡吧。嘲笑他们的手疯狂地猛击房门吧,带着你的烟尘和嘈杂的前进,从他们身边隆隆滚过,忘记他们吧。 
  不过要当心,否则,他们就会返身向你发起猛攻。并非所有生命都会在极度痛苦中柔声歌唱甜美的旋律,像神话中的凤凰那样;他们有时会喷出毒气……无论你是否愿意,你都必须呼吸这毒气,因为尽管你能桎梏他们的手脚,却无法封闭他们的嘴巴。你能将他们锁在屋子里,但他们却冲破摇摇欲坠的栅栏,让他们的呐喊在屋顶上空轰鸣,使人们不得不听他们的声音。你把疯狂的卢梭驱入圣·雅克街最简陋的阁楼里,并讥笑他愤怒的尖叫。然而100年后,他那尖细微弱的声音却壮大为法国大革命的沉沉怒吼,到了那一天,文明世界就为卢梭声音的再次震撼而颤抖了。 
  不过,说到我自己,我还是喜欢顶楼。不是喜欢住在顶楼上。作为住所,它们很不方便,上下顶楼要经过太多太多的楼梯,根本不能使我感到愉快,它会使人想到古代囚犯踩的踏车而心情抑郁。顶楼的倾斜屋顶,为你将脑袋撞在上面提供的便利太多太多,而为你刮脸提供的便利却太少太少。寂静的夜里,公猫在屋顶瓦片上向情侣吟唱情歌,从这么近的地方听上去,那音符绝对不够入耳。 
  不,若是在里边居住,还是给我一套皮卡德雷大厦的二楼房间吧(我希望有人愿意这么做!);但是,若是在里边思考,让我在城里最拥挤的街区十层楼梯以上拥有一个顶楼吧。我对顶楼怀着和托夫兹德吕克教授①一样的好感。顶楼的高高位置具有一种庄严感。我喜欢“安祥地坐着,俯视楼下的蜂巢”。我喜欢聆听人流在楼下街巷里不停拥动的模糊低鸣。人们看上去多么小,多像小小蚁丘上的永恒纷乱中打滚的蚂蚁!他们匆匆忙碌的工作,看上去是多么微不足道!他们你推我操,相对咆哮,撕扯抓挠,有多么幼稚!他们喊喊喳喳,尖声抱怨,互相辞骂,但他们微弱的声音传不到顶楼上。他们烦躁,焦虑,死亡,“而我,少年维持,则安坐在这一切之上,独自与星星为伴。” 
  ①托夫兹德吕克教授:英国作家卡莱尔的讽刺作品中的古怪哲学家。 
  多年以前,我和一位朋友分享过一间最出类拔萃的顶楼。在一切古怪设计当中,从《布兰德萧火车时刻表》到汉普敦迷宫①,那个房间堪称怪中之怪。设计它的建筑师肯定是位天才,只是我不禁想到:他的才能如果用于构思迷题,肯定比用于设计居室强得多。欧几里德几何学根本无法解释那间公寓,它有7个墙角,两面墙壁斜向一点,唯一的窗户正好开在壁炉上方。摆放床架的唯一位置介于房门和碗柜之间,从碗柜上取任何东西,我们都不得不从床上匍匐过去,结果,我们以这种办法拿到的各种食品,相当一大部分都被床单吸收了。说实话,床上泼洒了那么多东西,到了晚上它就和小杂货店差不多了。煤是这个杂货店常备的货物。我们常常将煤存放在碗柜底层,需要时必须爬过床铺,装上一铲,再爬回来。我们爬到床中间,那实在是个激动人心的时刻,我们常常屏息敛气,紧盯煤铲,做好最后一个动作的准备。接下来的一刹那,我们、煤块、煤铲和床铺就会滚作一团。 
  ①《布兰德萧火车时刻表》:英国的第一本火车时刻表,由乔治·布兰德萧于1841年出版。汉普敦迷宫:英王威廉三世时期建造的迷宫,位于泰晤士河左岸的汉普敦皇宫,被认为是英国建筑的典范。 
  我听说人们发现了煤层会欣喜若狂。我们那时天天夜里都睡在一个煤层上,却半点儿也激动不起来。 
  但是我们那间顶楼尽管独一无二,却根本没有穷尽建筑师的幽默感,整个屋子布局就是一个独出心裁的奇迹。那屋子所有的门都朝外开,因此倘若有谁想离开房间,而你恰好在同一时间下楼,那你的遭遇就不那么美妙了。那屋子没有一楼,它的一楼属于相邻院子里的一座屋子,那屋子的前门直接开在一段直通地下室的梯子上。来访者一进屋子,就会突然摔下梯子,飞过开门人身边,消失在这些楼梯里。神经过敏的客人常以为这是给他们设下的圈套,于是当他们仰面朝天,躺在了楼梯底下的时候,就大喊“杀人啦”,直到有人过来将他们扶起来。 
  我最后一次看见顶楼内部,距离现在已经很久了。从那时起,我曾经试住过不同的楼层,但我并没有觉得它们有多大区别。生活的味道大同小异,无论我们是从金质高脚怀中畅饮它,还是从石罐里喝它。时间当中总是喜忧参半,无论我们在什么地方等待它。对于疼痛的心灵,细平纹布做的马甲与粗斜纹布做的马甲毫无二致。我们坐在天鹅绒沙发上的笑,并不比坐在木头椅子上的笑更开心。我常常在低矮的房间里叹息,但自从我告别那种房间以后,我的失望来得既不更少,也不更轻。生活按照补偿原则运作,我们获得一方面的快乐,就失去了另一方面的快乐。我们的欲望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我们总是站在两者之间,蜗居顶楼时,我们以烤鱼和烈性黑啤酒权当晚饭,而我们若是住在二楼,要想得到同样的满足,就必须到大陆饭店享用一顿考究的晚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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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



  哦,没错,我对婴儿知道得挺多。我自己也曾经是个婴儿——不过我当婴儿的时间可没有我那时穿的衣服那么长。我记得,儿时我穿的衣服很长,当我想踢谁的时候总是挡住我的脚。何必毫无必要地给婴儿穿那么老长的衣服呢?这并不是什么不解之谜,我实在想弄个明白,可就是总没能弄明白。是否因为父母们为婴儿的身高感到羞愧,希望用这个办法使孩子显得比实际上更高呢?有一回,我向一位保姆提出了这个问题。她说: 
  “大爷,您哪,他们都是穿长衣服的呀,祝福这些小心肝儿。” 
  我向她解释说,尽管我很欣赏她的那份儿古道热肠,可她的回答几乎没有解决我的任何疑问。于是她又说道: 
  “大爷,您哪,您不会叫这些可怜的小乖乖穿短衣服吧?”她的语气似乎在暗示我的问题是一桩灭绝人性的暴行。 
  从那以后,提这个问题时我总是感到踌躇。而且,如果说其中有什么理由的话,那对我来说也是个谜。不过,无论给婴儿穿什么样的衣服,在我看来都不近情理。天知道,在我们还不需要衣服的时候,我们的生活里穿衣脱衣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我们甚至会认为:那些仅仅在床上生活的人,好歹总可以免受这种折磨了。早晨叫醒那些可怜的小倒霉蛋,脱掉他们身上的衣服,给他们穿上另一套,再把他们放回床上;晚上又把他们从床上拽起来,不过是为了早晨换下来的衣服给他们重新穿上,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实在不明白:经过这番折腾,婴儿夜里穿的衣服与白天穿的有什么区别? 
  但是,我这么提问很可能使自己显得荒唐可笑(人家告诉我,我时常如此),所以我对衣服这个问题便不再置咏,除非某种时尚使衣着对区别婴儿性别极为便利,我才开口。 
  目前这是个很难找到答案的问题。同样,关于头发、裙子和谈吐问题也毫无线索可循,对它们的答案你也只能猜测。由于某种神秘的自然规律的支配,你每每总是猜错,因此被你所有的亲友看作傻瓜加无赖。用“她”称呼男婴,这个滔天大罪与用“他”称呼女婴的暴行不相上下。无论那孩子碰巧不属于哪个性别,你都会被认为是十恶不赦,你只要涉及那个话题,就会被视为对整个家庭的人身侮辱。 
  另外,倘若你不想挨骂,千万别用“它”称呼婴儿,千万别指望用这个办法来摆脱困境。有五花八门的办法能为你招来骂名:你可以毫不留情地杀掉一个受人尊敬的大家族,然后将他们的尸体抛进自来水公司的水库里,这样一来,你的罪行就会在邻里间惹来众多非议;甚至抢劫教堂也会使你获得衷心的厌恶,尤其是牧师的厌恶。不过,倘若你打算享尽人类同胞对你的蔑视和仇恨,你就让一位年轻母亲听你用“它”来称呼她亲爱的宝宝吧。 
  最高明的办法是用“小天使”来称呼那东西。“天使”这个名词两性通用,因此极适用于这种情况,而且这个称号肯定极受欢迎。为了避免千篇一律,“小家伙”或“小美人儿”的叫法也很有用,不过,“天使”仍然是能在赢得好感方面给你带来最大收益的术语。说出这个字之前应当傻笑一声,说这个字时应伴以尽可能多的微笑才是。另外,无论你做什么,千万别忘了说那孩子的鼻子酷似其父。说句俗话,用这句话拍婴儿双亲的马屁比任何其它方式都灵验。听见这句话,他们起初会装出一笑,说:“哦,胡说!”这时你必须格外加码,坚持说那绝对是事实。你大可不必对你的话感到良心不安,因为那小东西的鼻子的确非常随他父亲(那孩子的所有本性都非常随他父亲),实际上,那鼻子只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小缺点而已。 
  朋友,可别小看这些提示。总有一天你会碰到这种局面:你的左边是妈妈,右边是祖母,后边是一群满心赞美的女士(只不过她们不是赞美你),前边是一个头顶光光的婴儿,这时你就会因为知道该说什么而感激涕零了。一个男人(我是说,一个未婚男人)最难堪的时候,莫过于他经受“初见婴儿”的折磨之时。哪怕是稍微提到这件事,也会叫他毛骨悚然。不用说,他说他“乐于从命”时的苦笑,甚至应当能够打动一位母亲的心,际非像我一向认为的那样,那个提议只是妻子们的一种巧计,为的是尽量减少单身汉朋友的造访。 
  不过,无论出于什么借口,“初见婴儿”都是一个残酷的圈套。铃声一响,有人吩咐保姆把婴儿从楼上抱下来。这是所有女性出场,开始谈论“宝贝儿”的信号,在那段时间里,你被冷落在一旁而独自发愁。这个信号也使你开始考虑是否可能突然想起一个重要的约会,以及你以此脱身的可能性。你刚刚编造出一个不合情理的荒唐借口,想说门外有个人正等着你,房门就开了,一位身材高大、气度庄严的女人走了进来,抱着一个乍看上去极不起眼的小枕头,一端全是羽毛。然而本能告诉你:这就是那个婴儿。于是你站起来,竭力使自己显得心情迫切。等到全体在场女性对那婴儿的第一阵热烈赞美渐渐平息,并且同时说话的女士人数已经减少到通常情况下的四到五人(通常女人四至五人一组轮流恭维别人),就到了你迈步向前的时候。你迈步向前,神态犹如走上弓街①的被告席,然后,你感到说不出的苦恼,一本正经地木立着,凝视那个孩子。此时四周一片肃静,你知道人人都在等着你讲话。你拼命思索说些什么,却惊恐地发现:你的理性机能早已离你而去了。这是个绝望的时刻,幸亏你的心魔②抓住机会,向你推荐了一些能信口胡说的最常用的套话。你愚蠢地微笑着,环视四周,心里窃笑,说:“这孩子头发不多,是吧?”有一阵谁都没有回答,不过是最后那位庄严的保姆极其郑重地说道:“5个星期天的孩子一般都不留长头发。”然后又是一片肃静,这时你觉得自己获得了第二次机会,因此你就利用它询问那孩子是否会走路,或者那孩子靠吃什么活着。 
  ①弓街(Bow Street),伦敦违警法庭所在地。 
  ②基督都认为凡人身上有两种相互对立的精神,高尚的精神可以使人获得救恩;而卑鄙的精神(心魔)则会使人遭到天谴。 
  这一回,你肯定会被看作脑筋里有毛病,人们对你只有怜悯。但是,保姆却坚决认为无论你是否疯了都不应逃避义务,你应当彻底履行你的职责。于是她将那个襁褓伸向你,用女祭司指示某种宗教秘密时的腔调说:“先生,抱抱她。”你如雷贯顶无力推拒,恭顺地接过了包袱。“用你的胳膊再往她腰下面搂一楼。”女祭司吩咐道,然后,所有的人都后撤一步,监视着你的举动,仿佛你正在打那个孩子的坏主意。 
  你既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不过肯定应当做点儿什么,而你唯一能够想到的事情就是把那个满脸不快的婴儿举起来再放下去,嘴里唱着“飞呀飞”之类的聪明词儿。“先生,我要是你的话就不招惹她,”保姆说,“你会惹她不开心。”你马上决定不再招惹她,并衷心希望自己还没有走得太远。 
  那孩子一直用恐惧和厌恶的表情盯着你,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尖叫起来,结束了那无聊的把戏。保姆冲上来将孩子夺过去,说着:“宝贝儿,得啦,宝贝儿!他怎么你啦?”“这孩子真了不起啊!”你说,“怎么会一下子就哭了呢?”这时,婴儿的母亲说:“哦,你干吗非把她弄哭才称心呢?孩子绝不会无缘无故就哭成那样。”显然他们认为你用别针扎了她。 
  那小东西终于不哭了,而且肯定会安静一阵,不过有个恶作剧的多事者又指着你问那孩子:“宝贝儿,这是谁呀?”那聪明孩子认出了你,又加倍地嚎啕起来。 
  对此,某位富态的老太太评论说:“真奇怪,孩子们竟然会讨厌什么人。”“哦,怎么不会?他们知道讨厌谁。”另一位神秘地回答说。“这真叫人惊讶。”第三位补充了一句。于是,每个人都对你侧目而视,坚信你是天下最坏的流氓,并且得意地认为:你的真正本性虽然瞒过了你的同胞,却被一个小孩未经雕琢的本能揭露了出来。 
  但是,孩子们尽管犯有种种罪恶和错误,但他们也并非毫无用处:他们使空虚的心灵感到充实,他们随时将爱的阳光洒在愁云密布的脸上,他们用小小的手指抚平皱纹,将它们变为笑容,这时绝对不能说他们毫无用处。 
  奇特的小孩子们!他们是世界这个大舞台上的下意识的喜剧家。他们为生活这部过于沉重的戏剧提供幽默。每个孩子都绝对是事物普通秩序的小小对抗者,总是在错误的时间、于错误的地点、以错误的方式、做错误的事情。女看护吩咐詹妮去看看汤米和托迪在干什么,并且“告诉他们不许那么干”,这女看护对孩子们的天性实在是了如指掌。给一个普通婴儿恰当的机会,倘若那孩子没有做什么不该做的事,那应当立即把医生请到家里来。 
  孩子们全都具备做出最滑稽的事情的天才,他们以使人忍俊不禁的庄严和坚韧不拔的方式做最滑稽的事。看两个孩子一副公事模样,携手拽着一个断了脖子的布娃娃朝正东走,而一个脾气暴躁的姐姐朝他们喊叫着,要他们跟她向正西走,这般情景最有趣不过了——只是那位姐姐也许不会觉得有趣。孩子们围着一个士兵转圈,怀着最大的好奇盯着他的双腿,还推推他,看他是不是真的。孩子们力排众议,公然宣布坐在公共汽车另一头的那个忸怩青年是他们的“大大”,使那受害者好不难堪。在孩子们眼里,拥挤的大街拐角是尖声谈论家丑的绝好地点。走到十字路口中央,他们会突然产生舞蹈的冲动;而忙碌的店铺的门阶则是他们选定坐下来脱掉鞋子的地方。 
  在家中,他们发现上楼时借助屋里最大的拐棍或者一把雨伞(最好是撑开的)更有帮助。他们发现自己喜欢玛丽·安,正好是在那位忠实的女仆用铅粉涂烟囱的时候,彼时彼地,任何东西都不能缓解他们拥抱她的激情。说到食品,他们最钟爱的饭菜是可口可乐和猫食。他们照料小猫时把它翻个四脚朝天;他们对狗表达好感的方式是揪它的尾巴。 
  他们到处招惹麻烦,他们把所到之处弄得肮脏不堪,要养活他们需要好多钱,可是你还是不愿拥有没有孩子的屋子。没有他们喧闹的舌头和淘气的双手,那简直就不是个家。房间里缺了他们脚板的孵啪声,难道不显得寂寞吗?他们七嘴八舌,一齐朝人喊叫,少了这些,你难道不会茫然若失吗? 
  事情本该如此。我有时想,孩子的小手如同分岔的楔子。与全人类最纯洁的感情(也是女人生命最完美的特点)——母爱争辩乃是最愚蠢的事。那是一种最神圣的爱,我们这些粗鲁的男人几乎无法理解。如果我说,母爱实在不应该吞噬其它一切温情,但愿这不会被看作对母爱缺乏尊重。婴儿不应该占据女人全部的心,像富人在沙漠的水井周围砌墙那样,井边不是还站着另外一个焦渴的旅人么? 
  在你们身为良母的热望当中,不要忘记做个好妻子。全部思虑和关心没有必要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当可怜的年轻丈夫需要你陪他出去的时候,不要气哼哼地回答:“什么?难道把孩子丢在家里吗?”不要将整个晚上都消磨在楼上的婴儿室里,也不要把你们谈话的范围完全局限在百日咳和麻疹上面。亲爱的小妇人啊,每次你离开家门,孩子的保姆不会跟着当兵的私奔;每次你离开孩子的床边,猫也不一定会走过来坐在你娇宝贝的胸口上面。你为了那一个小孩使自己过分担忧了,而你也使人人都为你担忧。试着想想你的责任吧,你俏丽的脸庞就不致于总是布满皱纹了,你在客厅里也会像在婴儿室里得到一样的快乐。稍微关心一下你的“大孩子’叩巴,多和他跳一会儿舞,多呼唤一下他好听的名字,经常和他开开玩笑吧。只有头一个孩子才会占据一个女人的全部时间,五六个孩子并不需要一个孩子那么多的照料。然而,不等你有那么多孩子,乱子就出来了:屋子里似乎已经没有丈夫的地方,妻子已经忙得顾不上照顾丈夫,所以在你那位不讲理的丈夫眼里,你已经失去了魅力,他已经学会到别的地方寻找舒适和关怀了。 
  可是,还是到此为止吧!倘若我继续说下去,我就会被看作一个仇视婴儿的人了。天知道我并非如此。看到一张张天真无邪的小脸怯懦无助地聚集在通向世界的大门周围①,谁还会去仇视婴儿呢? 
  ①参见拉菲尔的名画《西斯汀圣母》(The Kadonna di San Sisto)。 
  世界!这圆圆的、小小的世界啊!在婴儿眼里,这是个多么广袤、多么神秘的地方!屋子后面的那个花园看上去是一片多么诚实无欺的大陆!在楼梯下面的储藏室里,孩子们进行过多么惊人的探险!他们朝楼下的长街凝望,目光何等敬畏!他们想知道何处是尽头,就像我们这些大孩子仰望星星时一样。 
  他们投向那条最长的街道——生活从我们面前延伸出去的昏暗长街——的目光又是何等庄重何等世故!有时他们的目光何等可怜,何等怯懦!一天晚上,我看见一个可怜的小孩坐在索合区贫民窟的一个门口,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孩子枯萎的脸上被煤气灯光照亮的目光——一种黯淡绝望的目光,就像看到污秽生活的经历出现在那龌龊的院落里,形同鬼魂,用恐怖窒息了孩子的心灵。 
  那孩子可怜的双脚才刚刚开始踏上坚硬的旅途!我们,成年的旅行者,在这条旅途上已经走过了一段路程,只能停下脚步向你招手。你从黑暗的迷雾中走出来,而我们回头看见了你。你遥远的身影是那么小,站立在山顶上,你向我们伸出双臂。愿上帝保佑你成功!我们本应当停下来,握住你的小手,但那大海的低吟在我们耳中回响,我们不能再耽搁了。我们必须加紧赶路,那缥缈的航船正等着继续它阴惨可怖的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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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



  我对吃喝一向很感兴趣,即使在我很小的时候也是如此——在童年时代,我对吃尤其爱好。那时候,我胃纳极佳,并且消化良好。记得有一次,一位眼神朦胧、面色鲜活的先生到我家吃晚饭。他盯着我吃饭,盯了足足5分钟,看样子相当着迷。然后,他转身问我父亲:“您的孩子从来没得过消化不良吗?” 
  “我从来没听他有过那类抱怨。”我父亲回答说,“你有过消化不良吗,肚子疼(那时候人们叫我“肚子疼”,可那不是我的真名字)?” 
  “才没有过呢,爸。”我回答。接着,我又问道:“爸,啥叫消化不良?” 
  那位面色鲜活的先生开始用惊异和嫉妒参半的眼神打量我。然后,他用无限同情的语气缓缓地说:“你会知道的——总有一天。” 
  我可怜的、亲爱的妈妈常常说她喜欢看我吃饭,而且从那时候起,她的话总是带给我愉快的回忆,因为在吃饭方面,我那时一定给过她许多满足。一个成长中的健康的少年,有那么多功课要做,却能够小心克制自己,不使自己沉迷学习,而在进食方面,这样的孩子通常都会满足最苛求的期望。 
  看男孩子们吃饭非常有趣,但要在你不必为他们掏饭钱的时候。他们对于一顿好饭的看法是:一磅半烤牛排,加上五六个足个儿的土豆(油腻的更好,因为更瓷实),大量的蔬菜,四份浓浓的约克郡布了,几个青苹果,还有一点儿胡桃,半打甜饼圈儿,外带一瓶姜汁啤酒。吃完那些东西,他们就去骑马。 
  那些男孩肯定看不起我们这些喝几勺清汤、吃个鸡翅就要坐上好几个钟点的男人! 
  然而,男孩子也并没有占尽优势。男孩子从未享受过心满意足的奢侈,男孩子从没有感到餍足的时候。他从不会伸直双腿,把双手放在脑后,闭上眼睛,沉浸在男人饱餐后的那种飘飘欲仙的极乐之中。对一个男孩来说,晚餐毫无魅力可言;而对于一个男人,晚餐则宛如好心仙女的一剂麻醉药。而且,晚餐以后,世界会显得更明亮,更美好。一个男人如果心满意足地享用过一顿晚餐,他就会产生一种热爱所有同类的渴望。他会相当温和地拍着小猫,叫它一声“可怜的咪咪”,声音里饱含温情。他会深深同情门外奏乐糊口的德国乐队,惦记起他们冷不冷?而且在那个瞬间,他甚至对他妻子的亲戚也恨不起来了。 
  一顿好饭会使一个男人表现出所有温情的一面。在一顿好饭的友善影响下,阴郁烦恼的人会变得欢快饶舌,乖戾古板的人在一天所有其它时间都仿佛靠喝醋和泄药活着,唯有在吃过一顿好饭之后,他们满是皱纹的脸上才会露出微笑。他们还会轻轻拍着小孩们的脑袋,并且含含糊糊表示打算给他们6个便士。严肃的年轻人的态度会变得缓和,和气而快乐;而势利的年轻人(留着浓髭的那一种)则会忘记使自己惹人讨厌。 
  我吃过晚饭总是有几分伤感,因为那是我唯一能够恰如其分地欣赏爱情小说的时刻。然后,当男主人公终于把“她”狂热地紧搂在胸前,并抑制住自己的啜泣时,我就会觉得悲哀,好像自己发纸牌时只摸到了一张2点的牌一样;而当女主人公最后死掉时,我就会哭起来。倘若我在清晨阅读同一个故事,我就会嘲笑它了。消化(或者更准确地说,不消化)对心灵具有非凡的作用。如果我打算写点儿非常悲怆的东西——我是说,如果我想尝试着写点儿非常悲怆的东西——我就会在动笔前大约一小时吃一盘热奶油松糕,这样一来,等我坐下来写作的时候,一种难以言状的忧郁感就会涌上心头。我想象着柔肠寸断的恋人们在孤寂的门口最后诀别,在他们四周,悲愁的暮色越来越浓重,只有远处羊群丁当的铃声打破充满哀怨的寂静。老年人坐视着枯萎的花朵,直到泪水的迷雾迷糊了他们的眼睛。娇小秀丽的少女在敞开的窗子里望眼欲穿,翘首鹄待,但是“他没有来”,于是忧郁的年头一一逝去,金灿灿的发辫变白变细了。他们宠爱的婴儿已经长成了成年男女,他们自己也有了一群矮胖的累赘儿女,而昔日和他们一起嬉笑的玩伴正躺在摇曳的荒草下面的永恒寂静中。不过,他们依然在等待和观望,直到那深不可测的暗夜悄悄伸出黑暗的阴影,聚集在他们周围,直到那个充满愚蠢麻烦的世界渐渐从他们疼痛的眼睛里消失。 
  我看见苍白的尸体在泛着白沫的波浪里翻滚,临终的病榻上沾满了苦涩的泪痕,一望无际的荒漠上遍布坟冢。我听到女人们凄厉的哀哭,孩子们低低的呻吟和壮汉们干涩的抽泣。这全是因为那些热奶油松糕。吃羊杂碎喝香摈,我可生不出半点儿忧郁的幻想。 
  充盈的胃囊是诗歌的伟大助手,而且,任何伤感都无法靠空荡荡的胃囊存活。倘若我们没有真正地陷入麻烦,我们就没有工夫和兴致沉迷在想象出来的麻烦里。倘若我们的屋子里站着法警,我们就顾不上为那些死去的小鸟叹息;倘若我们不知道究竟在哪里才能挣到我们的下一个先令,我们就顾不上担心我们恋人的笑容是冷漠,是热烈,还是不冷不热以及与之有关的任何东西。 
  蠢人们——我如此轻蔑地说到的“蠢人”,指的是那些和我见解不同的人。如果有谁使我备加蔑视,那就是全部见解都和我相左的家伙。倘若蠢人们告诉你,精神的贫困比肉体的饥渴更令人痛苦万分,那是因为他们对两者都没有太多体验。一种浪漫而感人的论调!它正对患恋爱病的毛头小伙们的胃口,他们像保护人似地俯视着一脸苍白饿容的倒霉蛋,心想:“哦,比起我来,你多幸福啊!”它也恰恰能解除肥胖的老年绅士的苦恼,他们咕哝着贫困比富有更加优越。然而,那一切全是胡说八道——全是伪善的假话。疼痛的脑袋很快就会使人忘掉疼痛的心灵。受了伤的手指头会驱散对失恋的所有回忆。当一个人真的感到饥肠碌碌的时候,他感觉不到其它任何事情。 
  我们这些营养良好、不愁食物的人几乎无法懂得饥饿的滋味。我们知道什么是没有食欲,毫不垂涎摆在面前的佳肴美食,但我们不知道渴望食物意味着什么。用饥饿的眼睛盯着漂亮橱窗后面散发热气的美食,渴望得到一点儿豌豆布了,却拿不出一个硬币来买,感到哪怕是面包皮也美味无比,一根骨头也宛如盛宴,我们可不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 
  对我们来说,饥饿是奢侈品,是能够增添风味的调料。单单为了发现从吃喝当中能够得到多少满足而让自己体验一下饥渴的滋味,这的确很有价值。你要是想彻底享一’一的晚餐,那就在早饭以后到乡间土路上走上一英里,回家之前什么也别吃。回到家里,当你看到洁白的桌布和热气腾腾的饭菜时,你的眼睛会闪出什么样的目光啊!当你放下喝光的大啤酒杯,拿起刀叉,你会发出一声什么样的叹许啊!你吃过晚餐,挪开椅子,点上雪茄,对着所有的人微笑,这时你会何等惬意啊! 
  不过,采取这个计划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最后能真的吃上那顿好饭才是,否则你的失望可真够你受的。我还记得我和我的一位朋友的一次经历,他就是我的老伙计约瑟夫。啊!我们真的好久没有见面了。我敢肯定,我最后一次见到约瑟夫·塔波伊斯是在8年前。再次见到他那张快活的脸,再次抓紧他结实的手,再次听到他爽朗的笑声,那该有多么愉快啊!他还欠我14先令呢。好啦,那次我们一起度假,一天早晨,我们早早吃了早饭,便开始了一次漫长的远足。我们已经为那天的晚餐定了一只鸭子,还说:“来一只大的,我们回来的时候肯定饿得要命。”正要出发时,房东太太兴致勃勃地走进屋子里,说:“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已经给先生们弄来了一只鸭子。你们要是能把它吃完,那可真算有本事。”然后她提起一只大约有屋门前擦鞋底的棕垫那么大的鸭子。见到这般情景,我们心中暗笑,对房东太太说我们愿意试试。说那些话的时候,我们满怀自豪,如同知道自己实力的人一样。然后,我们就出发了。 
  当然,我们迷了路。我在乡下总是迷路,而且每一次都使我好不恼火,因为你向碰到的任何一个人问路都没用。你若是指望一个乡下佬知道到一个村子怎么走,还不如向一个客栈的使女打听怎么叠被子呢。你不得不把你的问题喊上3遍,你的声音才会钻进他的脑壳。问到第3次,他才慢条斯理地抬起脑袋,茫然地望着你。于是你又得把问题冲他吼上第4遍,而他却跟着重复你的问话。接着,他就开始沉思,时间长得足以使你数好几百个数。然后,他开始以每分钟3个字的速度说话,他认为你“还不如这么走——”这时他刚巧看见另一个傻瓜正沿着这条路走来,就朝他喊着路该怎么走,并且征求他的意见。于是,两个人就为这个争上大约1刻钟,最后才一致认为:你最好沿着小道一直走,再向右拐,经过第3个栅栏门,沿着路左边走,经过老吉米·麦尔切家的牛图,穿过7英亩庄稼地,再经过斯奎尔·格拉宾家的干草垛,在一段通马不通车的路上走一会儿,然后你就会到达小山对面,那儿原先有个磨坊——可是现在没了——再向右一拐,背朝着斯提金家的园子走……然后你就对他们说声“谢谢”,赶紧离开。你的脑袋像裂开一样疼,却丝毫不知应该怎么走,唯一清楚的就是:在某个地方有个栅栏门,你非得经过它不可。后来,等你到了下一个转弯路口,你就遇到了4个栅栏门,而且每一个都朝着不同的方向! 
  这样的折磨我们经历了两到三次。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田野。我们涉过溪流,爬过篱笆和墙壁。我们还为自己迷路究竟怪谁争吵一通。我们闷闷不乐,双脚酸疼,精疲力尽。不过,尽管经历了那些磨难,对那只鸭子的希望却始终在支持着我们。我们眼前飘过一幅神话般的幻象,吸引着我们前进。一想到那只鸭子,就如同正要晕倒的人听见了军号的召唤。我们一边谈着那只鸭子,一边用对它的回忆互相激励:“赶快走啊,鸭子要馊啦。” 
  我们曾有一刻感到强烈的诱惑,想拐进我们经过的一个乡村旅店,吃点儿干酪和面包,但我们英勇地克制住了自己:使自己饥肠碌碌会让我们更好地享受鸭子的美味。 
  我们回到镇子上,用3分钟走完最后的四分之一英里,仿佛闻到了鸭子的香味。我们冲到楼上,洗澡换衣,下楼把椅子拉到餐桌旁边,再坐下来。房东太太掀开盖盘,我们摩拳擦掌,抄起刀叉,开始切鸭肉。 
  那只鸭子似乎的确需要切一番。我和它搏斗了大约5分钟,毫无成果。接着,一直在吃土豆的约瑟夫建议:找个精通此术的人来干这个活可能会好一些。对他的想法我根本不予理睬,而是向那只鸭子发动了进攻。这一回我用力过猛,那动物离开了盘子,躲进了火挡里去了。 
  我们立即把它弄出来,我又准备再一次的努力,但约瑟夫已经有点儿不高兴了,说他要是早知道晚餐会变成一场盲人曲棍球比赛,他本该先在外面吃点儿干酪和面包。 
  当时我太累了,没有力气和他争论。我气哼哼地放下刀叉,坐在椅子上。约瑟夫朝那只倒霉的生灵走过去。他专心工作,有一阵没出声,接着他嘟囔了一句“该死的鸭子”,还脱掉了外套。 
  借助于一把凿子,我们终于把那东西弄开了,只是它根本就不能吃,结果我们不得不以蔬菜和苹果馅饼权充晚餐。我们品尝了一小口鸭子,其感觉如嚼橡皮。 
  宰杀那只雄鸭是个邪恶的罪过。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根本就没有人遵守老规矩。 
  我写这篇文章,本来是想谈谈吃喝,但到目前为止,我似乎把话题完全局限在谈吃上了。不过,各位知道,喝酒属于不适于显得过分熟悉的话题之一。每天晚上醉醺醺地上床被视为男子汉气概,清醒的头脑和不颤抖的手则被谴责为“女人气”,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恰恰相反,在这世风日下的日子里,恶浊的呼吸、长酒疮的脸、摇摇晃晃的步履和嘶哑的声音,不是被看作绅士的标志,而是被当成了无赖的标志。 
  然而,即使是在今天,人类喝酒的欲望仍旧属于不可思议的现象,我们总是找得到借口去喝酒。男人不在面前摆上酒杯就永远觉得不舒服。我们饭前喝酒,吃饭喝酒,饭后也喝酒。我们与朋友相识时喝酒,与朋友分别时也喝酒。我们说话时喝酒,读书时喝酒,思考时也喝酒。我们为了别人的健康喝酒,却损害了我们自己的健康。我们为女王、为陆军、为女士们、以及为能喝酒的所有人干杯;而且我相信,倘若被祝酒的人数不够,我们就应该提议为我们的岳母们干怀。 
  另外,我们从来不为谁的健康而吃饭,却总是为他的健康而喝酒。此时此刻,我们为什么不该站起身来,为谁的成功而吃个馅饼呢? 
  我承认,对我来说,我对喝酒的恒常需要(大多数男人都为此劳作)简直就不值一提。我能够理解人们何以能够有效地借酒浇愁或是以酒驱怒。我能理解无知的群众为何将自己浸泡在酒里(啊,不错,他们这么做当然令人震惊)。这实在使我们这些住着舒适的屋子、享受着生活的所有美惠和欢乐的人感到震惊。住在潮湿地下室和漏风顶楼里的人,应当从他们的破烂巢穴溜进温暖明亮的公共酒吧里,借着烧酒的忘川之水①,短暂地逃离他们那个沉闷的世界。 
  ①忘川之水,希腊神话里冥府的一条河,亡灵喝了河中的水就会忘记过去的一切。 
  不过,在你对他们的恶劣生活表示惊异之前,还是想想“生活”对这些不幸的人们实际上意味着什么吧。想象一下他们的牲畜般的穷愁潦倒,想象一下他们年复一年地在狭窄、嘈杂的房间里苟延性命的情景。在那屋子里,他们像阴沟里的蛆虫一样挤在一起,打滚,生病,睡觉。在那屋子里,脏稀稀的孩子们尖叫打闹,邋遢的尖嗓门女人在打架、诅咒、唠叨。屋外的大街充斥着咆哮的脏话,屋后的房子是个喧嚣恶臭的疯人院。 
  想想这些没有思想和灵魂的人,他们眼里的生命之花竟是一根汁液干涸的枯茎。圈中的马嗅着甜美的干草,细细咀嚼着成熟的玉米,心满意足;窝里的看门狗在和煦的阳光里闭着眼睛,正梦想着缀满露珠的田野上轰轰烈烈的围猎,又被一只手的轻抚唤醒,高兴地叫了一声,表示感激。但是,那些穷困者的卑污生活却从未有过一缕光明。从他们爬出毫无舒适可言的床铺,到他们重新懒洋洋地回到床上,他们从没有过一刻真正的生活。对于消遣、娱乐和关怀,他们一无所知。快乐、忧虑、欢笑、眼泪、爱情。友谊、企盼和希望,对他们只是闲适者的词汇。从他们第一次睁眼看见那个污秽的世界,到他们带着诅咒,永远闭上双眼,尸骨完全被埋进土中,他们从未对人性的同情感到温暖,从未为一点思想而激动,也从未怀有过一点希望。以仁慈上帝的名义,就让他们把使他们疯狂的酒浆灌进喉咙,短暂地感觉到自己在活着吧! 
  啊!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多愁善感,只是在这个世界上,胃囊才是欢乐的真正基础。厨房是我们膜拜的主神之庙,其中呼啸的炉火就是我们女灶神①的圣火,而厨师就是我们伟大的大祭司。他是伟大的魔术师,而且宅心慈厚,他平息了一切忧愁和苦恼,他驱散了一切敌意,将欢乐赋予一切爱情。我们的神是伟大的,而厨师乃是传播神谕的先知。让我们吃吧,喝吧,快乐吧! 
  ①女灶神,罗马神话里维斯太(Vesta),掌管圣火,她圆形神庙里的圣火每年3月1日重新点燃一次,并由女灶神们日夜看守,使其永不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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腼腆



  所有伟大的文人都腼腆。我就腼腆,尽管人家告诉我说,我的腼腆几乎察觉不出来。 
  我很高兴它几乎察觉不出来。我的腼腆曾有一阵子极为明显,成了我诸多不幸的根源,并使我周围的人感到不舒服——尤其是我那些女士朋友,她们都最激烈地抱怨我的腼腆。 
  腼腆者的命运并不幸福。男人们讨厌他,女人们蔑视他,他对自己既讨厌又蔑视。忍耐不会给他带来解脱。除了时间,什么都医不好他的腼腆,尽管我曾经偶然得到过一个战胜这种不幸的秘方。它刊登在一本小周刊“答读者问”的栏目上,是这样写的(我永远忘不了):“举止要泰然自若,讨人喜欢,尤其是对女士们。” 
  可怜的家伙!我可以想象出他读这份忠告时肯定在苦笑。“举止要泰然自若,讨人喜欢,尤其是对女士们。”那还用说!我亲爱的腼腆青年,你难道不是一贯如此吗?你若是违心装出别的气质,那你肯定不是会使自己显得过分热情而荒唐可笑,就是会使自己显得过分亲呢而冒犯别人。你若是凭自己的天性行事,那只会被看作粗俗无礼和愚不可及。 
  对社会加在身上的折磨,腼腆者的确有些轻微的报复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他能够把自己的不幸传染给别人。他畏惧别人,别人也畏惧他。他能叫全屋子的人扫兴,只要他在场,最活泼乐天的人也会变得沮丧紧张。 
  这种情况大多是误解造成的。许多人把腼腆者的畏葸错当成傲慢自大,因而感到恐惧和受到了侮辱。而腼腆者的尴尬笨拙也被当作傲慢放肆而招致怨愤。有人对他说出第一句话,就把他吓个半死,他的血一下子撞到脑于上,完全丧失了说话能力,而这却被看作了屈从于激情的绝好实例。 
  不过,在所有场合都遭人误解,这的确是腼腆者的命运。无论他竭力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他肯定都无一例外地适得其反。他开的玩笑被尊为影射事实,他的不老实备受谴责。他的嘲讽却被当作老实话,于是他就被看成了一头蠢驴。反之,当他想讨好别人而略有几分阿谀时,他的话就被当作讽刺,从此他会永远遭人忌恨。 
  在旁人眼里,以上这些连同腼腆者遇到的其它麻烦都妙趣横生,它们自远古以来就一直是写作喜剧的绝好材料。然而,倘若我们看得略微深一点,就会发现这幅图画有它悲惨的、甚至可以说是悲剧性的一面。一个腼腆者意味着一个孤独者——一个失去了所有同伴、继绝了所有社会联系的人。他在世上活动,却没有融合在里面。他与他的同胞之间永远横亘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一堵坚固而无形的墙。他试图翻越这道障碍,却徒劳心力,反被摔得鼻青脸肿。他看得见墙那边的另一只手。他站在一旁,望着兴高采烈的人群,渴望着对他们讲话,宣布自己是他们的亲族,然而,人们彼此愉快地闲聊着走过他身边,他无法使他们停下来。他想追上他们,但那些禁铜他的墙壁却和他一起行动,包围着他。无论是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还是在拥挤不堪的屋子里,无论是在劳作的艰辛中,还是在欢乐的旋涡里,无论是置身于多数人之中,还是置身于少数人之中,在众人聚集,能听到人类语音乐音的地方,在人的目光投射出人的思想的地方,腼腆者都躲在一旁,孑影相吊,如同麻疯病人一样。他灵魂中充满了爱与期望,但世人对此一无所知,他的脸上牢牢固定着腼腆的铁面罩,人们永远见不到面罩底下的人。真挚的话语和衷心的致意时时冲到他嘴边,但在腼腆的钢罩后面,它们却变成了听不见的低语,销声匿迹。他的心为那些疲惫的弟兄疼痛,但他的同情却是哑巴。他喉咙里充塞着对错行的轻蔑和愤慨,但是,他找不到发泄的安全阀,他唯恐在热情的言词中自己的怨愤会冲口而出,结果他想说的话又被咽了回去,戕害了他自己。腼腆者的仇恨、讥讽和对激情的热爱(人们经常这样诅咒腼腆者)在他心中溃烂、腐败,却不能发泄出来,这使他心情郁闷,将他变为恨人恨世的人。 
  不错,腼腆者就像丑女人,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十分艰难,哪怕只想得到一点点舒适,也需要犀牛那么厚的皮做遮挡。厚皮的确是我们精神的衣裳,没有它,我们就不适于在文明社会被人看见。一个气喘吁吁、面红耳赤的生命,双膝颤抖,双手绞扭,这对每个人都是幅痛苦景象,倘若他不能治愈自己,那么,他自己还是越快去上吊越好。 
  腼腆这种疾病可以治愈。至于腼腆者能否使自己感到自在,我可以用亲身经历向他们保证:完全可以。你大概已经注意到,我并不喜欢谈自己,但为了人道的事业,我想在这个问题上说说我自己的体验,并且承认我曾一度像那首《巴伯歌谣》里面唱的那样,是“腼腆人之最”,而且“每当我被介绍给一位俏丽少女,我的膝盖就会打颤,就像害怕一样”。现在,我——不对,我应当说,就在前天,我就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当时,正像翻译《高卢战记》①的小学男生说的,我完完全全是独自一个人。我把一个在火车站小餐馆干活的年轻姑娘逼到了绝境。我以尖刻与惋惜参半的语言,谴责她对我冷漠无情,缺少纤尊俯就的态度。我的态度彬彬有礼但很坚决,坚持要她同意:旅途中的英国人有权得到尊重和关心。最后,我直勾勾地抬头看了她的脸。我不必再多说什么了吧? 
  ①《高卢战记》(Bellum Gallicum),是罗马大将朱利叶斯·凯萨写的回忆录,为英国小学生最早接触到的拉丁文作品。 
  真的,我说完那些话,便立即离开了屋子,并且带着一副看上去匆匆忙忙的样子,等不及吃上一点东西。然而,那是由于我已经改变了主意,并非因为我害怕,这你知道。 
  腼腆者聊以自慰的是:腼腆当然不表示愚蠢,垂头蠢脑的小丑很容易神经过敏地讥笑别人,但是,最高贵的性格并不都是厚脸皮,作为动物,温驯的马并不比暴躁的雄狮子低等,森林里的鹿也不比猪更低级。腼腆只不过意味着极度的敏感,与忸怩作态和自高自大毫无瓜葛,尽管鹦鹉学舌派的哲学始终认为腼腆与这两者联系密切。 
  的确,自负是医治腼腆的特效药。只要自负在你身上稍一露头,你就会变得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聪明百倍,畏葸忸怩会遭到重创,离你而去。你若能审视一屋子的人,心中想到他们的智力与你相比只能算作儿童,你就不会感到胆怯了,正像你面对的是一群出众的喜鹊或猩猩一样。 
  自负是一个人所能携带的最好盾牌。在它穿不透的光滑表面上,恶毒与妒嫉的匕首的软弱刺击只会无害地一闪,滑到一旁。没有自负的护胸铠甲,天才的利剑就无法在生活的战斗中杀开血路,因为你不但必须承受打击,而且必须对付打击。当然,我这里所说的自负,并不表现为朝天掀起的鼻子和装腔作势的语调,那不是真正的自负,而仅仅是装作自负而已,就像孩子们游戏扮成国王和王后,头插羽毛。身披长穗大摇大摆一样。真正的自负不会使人横遭排斥,恰恰相反,往往使人真诚、善良、简单。这种人没有必要装腔作势,他十分满意自己的性格,他的高傲深藏于内心,外表上根本无法察觉。无论是赞美还是责难,他都不放在心上,他值得信任。他头脑里的幻想远比别人高远得多,而不屑于分辨他人的微小差别,所以,他与公爵相处才和与小贩相处一样洒脱自在。他只依据自己的标准衡量事物,所以从不会受到诱惑而找借口让自己权且把邻人的观点奉若神明,而那些不那么自信的人却时常如此。 
  另一方面,腼腆者又很谦卑,他觉得自己怯懦,过分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不过,年轻人却完全应当这么想。年轻人的性格还没有成形,正在从怀疑和不信任的纷乱当中慢慢形成,在逐渐成熟的洞察力和经验面前,胆怯自然会逐步减少。一个男人的腼腆很少能够持续到成年。即使他自己内心的力量不将它抛弃,世界的砥砺通常也会将它抛光,你极难得遇到一个真正腼腆的男人——除了在小说里和舞台上。顺便说一句,在那些地方,腼腆男人很受赏识,尤其受女人的青睐。 
  在那块超凡的土地上,腼腆者的形象常常是些圣徒般的金发青年——在舞台上,金发总是和美德同时出现。两者若是单独出现,就没有一个体面的观众肯相信了。我认识一位演员,有一次他戴错了假发,只好用自己的头发匆忙上台,表演主角。他的头发恰好是乌黑发亮的,结果,他的每一种情感高尚的表演都引起观众轻蔑的狂叫,因为观众都将他视为流氓。他——腼腆的年轻人爱着女主人公,啊,爱得那么投入(不过,他只是旁白里说的,因为他不敢当面表达)。他那么高尚无私,他的话音是那么低微,他对自己的母亲那么恭顺,戏里的坏人嘲笑他,讥讽他,但是他那么平静地承受下来。结果却表明他是个极聪明的人,尽管谁也不知道,于是,女主人公向他表白了爱情。他吃了一惊,而且,啊,他多么幸福啊!人人都喜爱他,乞求他原谅,他用短短几句精心措辞的挖苦原谅了他们,还为他们祝福。他似乎一向都欢乐而顺心,以致那些并不腼腆的年轻人个个都巴不得自己腼腆起来。但是,生活中的腼腆青年却知道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他知道现实中的腼腆者根本就不觉得那么快乐,他不像在虚构的艺术作品里那么有趣。比起舞台上的腼腆青年,他稍嫌笨拙,稍嫌愚蠢,略欠热诚,略逊文雅,而且他的头发也要黑得多。这一切加在一起,就大大改变了他的处境。 
  与腼腆者的理想相一致的是他的忠实。我完全赞成说腼腆青年具备一种美德,即他的爱情极其专一,然而原因也不难寻找:实际上,正视一位女子的脸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勇气,让他再去经受正视第二位女子的磨难,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他已经承受了全体女性给他造成的太多恐惧,所以绝不敢与更多女人四处闲逛。一个女人对他完全足矣。 
  可是,对于不腼腆的青年,情形就不一样了。他面临着他的腼腆兄弟从未遇到过的众多诱惑,他环顾四周,看见处处都是挑逗的眼睛和微笑的嘴唇。置身于这么多挑逗的眼睛和微笑的嘴唇当中,他晕头转向,一时分不清自己究竟属于哪双挑逗的眼睛,哪对微笑的嘴唇,昏昏然和错误的女子做了爱,还有比这更自然的吗?而腼腆青年除了自己的靴子从来什么都不看,所以既看不见诱惑,更无从受到诱惑了。腼腆青年可真有福气! 
  不过,腼腆青年倒宁愿自己没有那样的福气,他巴不得自己能和别人一样地“浪荡一番”,每人部在诅咒自己不谙此道。他时常竭力鼓起勇气,使自己放纵起来,但每次总是遭到惨败。一两次微弱挣扎之后,他便再次趴在了地上,四肢瘫软,好不可怜。 
  虽说“可怜”,恐怕从来就没人可怜他。某些厄运给受害者带来大量痛苦,却没有使他们获得丝毫同情。弄丢雨伞,坠入情网,牙疼,鼻青脸肿,以及坐在了自己的帽子上,这些仅仅是此类厄运的几个例子,不过其中最主要的厄运就是要数腼腆了。腼腆者被世人看作活笑料。他的出丑露乖就是客厅斗技场的体育运动,看客们兴致勃勃,对他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瞧啊,”观众一边窃笑,一边彼此叫喊,“他脸红啦!” 
  “快看他的两条腿。”一个人说。 
  “您注意他怎么坐着了吗?”另一个人加上一句,“坐在了椅子边上啦。” 
  “看上去还挺爱脸红嘛,”一位军人模样的先生讥讽道。 
  “他不知道该把手放在什么地方,真怪可怜的。”一位老太太小声说,她自己的手稳稳当当地交叉在大腿上,“他的手简直叫他不知所措啦。” 
  “把他的脚切短一两码不算坏事儿,”喜欢玩笑的人不动声色地念叨着,“尤其是考虑到他似乎正急着想把它们藏起来。” 
  接着,又有人建议说,有他那样的嗓音应该去当船长。有些人注意到了他抓起帽子时的那股拼命劲儿。有些人则对他不会与人交谈发表评论。另一些人议论著他的咳嗽令人心烦。如此等等,直到他的全部怪癖都被数落干净,人们个个都精疲力尽为止。 
  亲戚朋友则把情况弄得更糟,遂使这可怜的孩子备感不幸(亲戚朋友具有比其他人对他更不以为然的特权)。他们不但在自己人中间开他的玩笑,而且坚持让他弄清那个玩笑。他们以模仿、丑化他的举止来鞭策他,其中一个假装模仿他,先走到外面,进屋时学着他滑稽紧张的样子,再告诉他:他(那个腼腆的家伙)进屋时就是这副尊容。要么就转身对他说:“你跟人家握手就是这个样子。”然后和屋里的其他人一起演出一场滑稽戏,和每个人握手,仿佛抓着热盘子,又犹豫地把盘子扔掉似的。接着,他们追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脸红,究竟为什么要结巴,究竟为什么总是用几乎叫人家听不见的声音说话,仿佛他们觉得他是故意这么做的。接着,其中一位挺起胸脯,在屋子里摇摆阔步,活像只凸胸鸽,并且相当严肃地解释说,应当像这样走路。老头子拍着腼腆青年的背,说:“我的孩子,大胆一点儿,谁也别怕。”母亲说:“阿尔杰农,千万别做叫你丢脸的事。这么一来,你就绝不会为你做过的事感到羞耻了。”她冲他和蔼地微笑着,仿佛对自己的清晰逻辑感到惊讶。男孩子们说他“比姑娘还差劲”;而姑娘们激烈驳斥这种对女性的影射诽谤,并且忿然保证:任何一个姑娘都比他强得多。 
  她们说得完全正确,任何一个姑娘都比他强得多。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腼腆女人,抑或说,至少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直到我见到一位腼腆女人,我才会相信她们存在。我知道,人们普遍接受的信念恰恰与此相反。人们一般认为:所有女人都应当是胆小受惊的小鹿,被人家看的时候,她们应当脸色飞红,垂下优雅的眼睛。人家和她们说话时,她们应当赶紧跑开。而人们普遍认为我们男人应当大胆鲁莽,嬉笑欢闹。可怜又可爱的小女人就是为了这个才赞赏我们,但又对我们怕得要死。这种理论十分可人,但是,正像大多数被普遍接受的理论一样,它只是胡说八道而已。一个12岁女孩就已经出落得十分自负而冷若冰霜了;而她20岁的哥哥却结结巴巴地站在她身旁。倘若一个女人听音乐会迟到了,她会面无愧色地打断演出,中途入场,搅扰全体观众,而她丈夫则会跟在她后面,战战兢兢,缩头缩脑,不住嘴地道歉, 
  从送出第一个秋波到蜜月的最后一天,在与爱情有关的一切事情上,女人的卓越胆量早已表现得尽人皆知,无须评论了。同样,前面的比较也有失公允,男女的地位并不平衡。爱情是女人的“生意”①,我们做生意的时候都需要抛开自己的天然弱点——我所认识的最腼腆的男人是给照相馆招揽生意的。 
  ①参见英国诗人拜伦长诗《瑭·璜》:“男人的爱情与他的生活分离;女人的爱情是她的全部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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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适



  对这个题目,我可以自诩是个地地道道的行家了。我小时候,学校的一位先生以9个先令一学期的价钱(没有额外收费)把我浸泡在智慧泉里,他常说,他从来没见过一个能用比我更多的时间做比我更少的事情的孩子。我还记得,我可怜的祖母偶尔一回教我怎么使用祷告书,她说我极不应该总是做许多本不该做的事,还说我应当把所有该做的事都丢在一边,不去管它。 
  恐怕我终于没能逃脱这位可敬的老太太的预言,老天助我!我虽然懒得很,却已经做了好多本不该做的事,不过,祖母还断定我忽略了不少本不该忽略的事情,她的这个判断也应验了。赋闲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在这方面我绝不敢掠美——赋闲乃是一种很少有人具备的天赋。世界上有许多懒汉,有许多慢性子,但真正的闲人却犹如凤毛麟角。闲人并非两手揣在衣兜里,无所事事,恰恰相反,闲人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他们总是忙忙碌碌。 
  除非你有好多事情可干,否则你绝不会彻底尝到闲适的滋味,你若无事可干,那就毫无半点趣味可言。消磨时间简直就是一门职业,而且是一门最叫人精疲力尽的职业,闲适有如接吻,要使它甜蜜,必须是偷来的才行。 
  我多年前害过一场大病,那时我还年轻,我实在弄不懂那场病对我有多了不起。当时我只不过是浑身发冷而已,不过想来那病一定不轻,因为大夫说我本该提早一个月去找他,假如那病(无论什么病)再拖上一星期,他就无法对后果负责了。他来得实在太及时了。但我可不知道哪位大夫会及时给病人治病,也不明白要是再耽搁一天怎么就会使病无法可医了。我们的当医生的哲学家和朋友就好像风俗喜剧里的主人公,总是要等到干钧一发的关头(而且仅仅是在千钧一发的关头)才登场,天道如此,真没有办法。 
  对了,方才说到,当时病势沉重,大夫命令我到布克斯顿①住上一个月,并且严格规定:在那段时间里不许做任何事情。他说:“你需要休息,绝对的休息。” 
  ①英国德比郡一集市和水区,以其热矿泉和残疾疗养院闻名。 
  那段日子看来会很不错,我想:“这位大夫显然十分理解我的苦恼。”于是,我就给自己描绘了一幅欢乐时光图——整整4个星期的dolce far niente(意大利语:甜蜜的闲适),其中掺上一点儿病痛,病情切不可过于严重,小恙足矣——让这段时光略带些苦味儿,让这段时光平添几分诗意即可。我要晚点起床,啜上几口巧克力,穿着拖鞋和睡袍吃早餐,我要躺在花园的吊床上,读一点儿结尾忧郁的感伤小说,直到书从我无力的手中掉落。我要仰天躺着,做梦似地凝望蓝色的天空,空中飘过一朵朵轻云,宛如扬帆的船只,我要谛听小鸟的愉快啼转和树林的绵绵细语。倘若身体太虚,出不了屋子,我就用枕头垫起身子,坐在敞开的窗户旁边,让自己的容貌既憔停又惹眼,好引来窗外过路的漂亮姑娘们的声声喟叹。 
  此外,我还要每天两次坐着轮椅到科伦纳德去喝矿泉水,啊!那矿泉啊!当时我对它还一无所知,而且对它还相当着迷。“喝矿泉”,这听起来挺时髦,挺高贵,颇有点儿安妮女王的气派。我觉得自己应该喜欢喝矿泉水。可是,天啊,喝了三四天以后呢?比起它那种令人作呕的可怕滋味,山姆·韦勒对矿泉水的评语(例如“那味道活像温烙铁发出的臭味儿”)就只能算是轻描淡写,点到为止了;假如有哪个办法能让一叫‘病人迅速康复,那就是使他知道他必须每天都喝一杯那种水才行。那东西我不加稀释地一连喝了足足6天,几乎被置于死地。不过,6天之后我采用了另一个处方:喝了那东西以后马上再喝满满一杯白兰地,这样就会觉得轻松多了。那次之后,我聆听过各种名医的指教,他们说,酒精的作用与矿泉水中铁质的作用恰好相克,我庆幸自己那个办法碰巧歪打正着,于是便笑逐颜开了。 
  然而,在那值得纪念的一个月里,“喝矿泉”仅仅是我经磨历劫的一小部分,那一个月肯定是我一生中最灾难深重的日子。大部分时间我都谨遵医嘱,除了在屋子里和花园中闲逛,每天坐轮椅到户外活动两个小时之外,什么都不于。这么做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打破了单调乏味,坐轮椅还有比那些肤浅潦草的旁观者看来更刺激的事情,尤其当你还不习惯这种刺激性锻炼时,就更是如此了。坐轮椅的人总提心吊胆,纯粹的局外人也许体会不到,他会实实在在地感觉每一分钟都必须小心谨慎,每当看见小沟坎或是新发现一段石子路,这感觉就格外活跃,他觉得身边经过的每一辆车都会撞上他,上山下山总是加倍小心,唯恐他命运的主宰生性优柔,一时失手而铸成大错。而那是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但是,就连这种变换不久也失去了效力,于是厌倦就变得完全无法忍受了。我觉得这种感觉正在征服我,我的头脑并不坚强,而我认为对它要求过高并非明智之举。所以,大约在第20天早晨,我早早地起了床,美餐了一顿早饭,然后就直奔德斯卡特山脚下的海菲尔德——那是个愉快而忙碌的小镇子,在一条美丽的山谷那边,现在还住着两位甜蜜可人的美貌女郎。至少,她们当年曾经是甜蜜可人的美貌女郎。我走到桥上曾与其中一位擦肩而过,我觉得她当时曾嫣然一笑,至于另外一位,她当时正伫足在一扇敞开的门外,狂吻一个脸儿红扑扑的婴儿而没有得到回报。不过那都是几年以前的事情了,我敢说她们现在已经出落得壮健丰腴,性情泼辣了。回来的路上,我见到一位老翁在砸石头,心中极想助他一臂之力,于是我就给他一杯饮料,自己去干他的活儿。那老翁很是善良。迁就了我的愿望,我怀着憋了3个星期的力气,朝那堆石头走了过去。我半小时干出的活儿比老翁一整天于的还多,只是这并没有使他产生妒意。 
  有了那次突破,我就越来越深地陷入那种消遣中了。我每天早晨都要去远足,每天晚上都要到亭子里听乐队演奏,尽管如此,时光还是过得很慢,等我终于盼到最后一天,心里简直高兴极了。我从痛风和肺病的布克斯顿飞速回到了严肃工作和生活的伦敦,晚上我们路过海登①的时候,我从马车里朝外观望,笼罩在那大都市上空的黄绿色微光仿佛温暖了我的心房。后来我们的车经过圣·潘克拉斯车站②,那古老而熟悉的喧嚣包围了我,那声音好像是我那么长时间以来听到的最美的音乐。 
  ①伦敦附近一村庄。 
  ②伦敦最大的火车终点站。 
  那一个月的闲适生活当然并不使我开心。我喜欢的是我不该闲适时的闲适,而闲适若是我唯一可做的事情,我就不开心。我生来就这么冥顽不灵,我最喜欢背朝壁炉清点我欠了多少钱,而这时我的桌子上却堆着厚厚一摞来函,必须在下次邮班之前写好全部回信。我在晚餐桌旁留连最久时,正是我饭后不得不去做大量的晚间工作的时候,如果我迫于某种原因不得不起得格外早,那就是我比平时更想多在床上躺半小时的时候。 
  啊,翻个身,再睡上一觉,那该有多惬意。“只睡5分钟。”我想知道,除了主日学校“讲给男孩儿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世界上究竟还会有谁心甘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按时起床对有些人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应该8点起床,他们就会躺到8点半。如果情况变化,8点半起床对他们已经足够了,那么他们起床的时间就会推迟到9点钟。他们就像政治家一样。据说,政治家总是迟到整整半个小时。为按时起床,他们尝试过所有的办法,他们买闹钟——这是一种骗人的机械装置,总在不该响的时候响,叫醒不该叫醒的人。他们吩咐女仆到时候敲门叫醒他们,而女仆也准时敲了门,叫他们起床,他们却咕哝一句“走开”,然后舒舒服服地接着睡下去。我认识一个人,他的确能按时起床,也会洗个冷水澡,只是这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他洗过澡以后还会再跳回床上去,让自己暖和暖和。 
  我认为我自己一旦从床上跳下来就肯定不会再回去睡觉,使我感到万分艰难的是脑袋离开枕头,而不让它彻夜充血则会使这么做容易一些。浪费了整个早晨以后,我对自己说:“好吧,今天夜里我再也不干什么工作了,明天要早早起床。”我当时的确曾痛下决心。可是到了早晨我就对昨晚的想法不那么热衷了,而只想头天晚上没睡觉就好了。接着就是穿衣服的麻烦,而且你越是想到那种麻烦,就越是想把衣服脱下来。 
  床实在是件奇妙的东西。它犹如模拟的墓穴,我们在床上伸直四肢,平静地沉入安息,“床啊,床,雅致的床,对疲惫的头脑,床就是地上的天堂。”正如倒运的胡德所说,你是我们这些烦躁的少男少女慈祥的老保姆,无论我们聪明或愚蠢,顽皮或顺从,你都像母亲一样地把我们放在腿上,熄灭我们任性的哭叫。愁绪满怀的强者,痛苦不堪的病人,为不忠实的情人哭泣的年轻姑娘,都如同孩子一样,我们把疼痛的头枕在你洁白的胸口上,你温柔地安慰我们,直到我们对你道声晚安。 
  当你不再照顾我们,不再安慰我们的时候,我们的烦恼就当真使我们痛苦了。我们无法入睡时,黎明是多么步履蹒跚!啊,那些可怕的夜晚,我们发烧,疼痛,辗转反侧,我们像躺在死人当中一样地躺在床上,眼巴巴地望着深深的黑暗在我们和灯光间缓缓地流逝。况且还有一些更为可怖的夜晚,我们坐在处于痛苦的人身边,低低的火苗不时有灰渣掉落下来,使我们心惊,时钟宛若重锤,一点一点地敲掉我们正在守护的生命。 
  然而,对床和卧室已经说够了,我留连它们已经太久,即使对一个闲人来说,也是太久了。我们还是走出卧室,抽一支烟吧。抽烟也是消磨时间,而且并不显得那么不像样子,烟草是我们这些闲人的宠物,瓦尔特爵士时代①之前的文官拿什么占据他们的头脑,简直难以想象。我认为,中世纪的青年男人之所以喜欢争吵,完全是由于没有能够镇定情绪的烟草。他们无所事事,又无烟可抽,就总是吵闹打架。假如天赐良机,当时碰巧没有战争,他们就会发动邻居间的世仇械牛,他们若是专心于讨论谁的情妇最好看,双方就会把战斧和棍棒当作论据,趣味问题在那时候会快决出谁是谁非。一位生活在十二世纪的青年要是坠入了情网,他可不会退后三步,盯着情妇的眼睛她美得简直不像活人,他会说他要到外边看看,倘若若他到外面碰上一个,打破了他的脑袋(她指的是他碰上的那个人的脑袋),这就说明他的情妇是位漂亮姑娘。不过,他若是被人家打破了脑袋,那个人的情妇就比他的更漂亮。请注意:如果甲打破乙的脑袋,则甲的情人就是位美女。但如果乙打破甲的脑袋,则甲的情人就不是位美女,而乙的情人就是位美女,他们就是这样进行艺术批评的。 
  ①指瓦尔特·雷里爵士(1552—1618),他把烟草和马玲薯从美洲殖民地带到英国。 
  今非昔比,当今我们是点上烟斗,静观姑娘们在她们自己的圈子里解决究竟谁最美的问题。 
  她们深谙此道,她们正越来越多地干起男人们干的事情,她们是医生,律师,艺术家,她们经营剧院,设骗局,编辑报纸。我期待著有朝一日男人们无事可做,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12点,每天读两本小说,下午5点钟独享喝茶的乐趣,而且仅仅去讨论最时髦的裤子款式,争论琼斯先生外套的样子及其是否合体之类的问题。这实在是一幅辉煌的前景——这是指闲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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