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 英雄联赛秒退: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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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论文的目的是要尽我所能解释清楚:在我对社会或政治的事态开始形成见解的最早时期我就持有的一个意见的根据。随着思考和生活经验的进展,这些根据不但未淡薄下去或有所修改,反而不断地在增强。我确认,规范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原则——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是错误的,而且现在成了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我认为这个原则应代之以完全平等的原则,不承认一方享有权力或特权,也不承认另一方无资格。
  阐明我的任务所需要的恰当辞句表明了这个任务的艰巨。但是如果以为其难处一定是由于我的信念所依托的理性根据不足或不明晰,那就错了。困难在于,像在所有案件中存在的那样,要同大多数人的情感抗争。举凡牢固地扎根于情感的意见,每遇份量占优势的反对论点,它并不失去反而更增强了其坚定性,得大于失。因为如果争论的结果这个意见被接受了,反驳它的论点可能动摇其信念的坚定性;但是如果该意见单凭情感支持,在争辩的比赛中,它的处境越不妙,其追随者越会相信他们的情感必然有对方的论点够不到的更深一层的根据。只要情感依旧,它会不断地给论争提出新的防御工事以修补旧工事可能有的漏洞。有那么多原因将使与该问题相关联的情感,成为聚拢来保护旧制度和旧习惯的所有情感中最强烈最根深蒂固的,以致我们不必怀疑在现代伟大的精神和社会的变迁中,此种情感较诸其他的更少遭受破坏或变得松散;我们也无须设想,男人坚守得最久的野蛮习性必然比他们早些时候放弃了的野蛮习性略胜一筹。
  攻击一种几乎是众口一声的意见的人们,各方面的负担是沉重的。他们一定是很幸运,一定是特别有办法,才能获得一次听诉理由的机会。他们欲获得一次审判,比任何诉讼当事人要获得判决困难更多。假如他们强行索取一次听诉,他们必须接受同要求于其他人的完全两样的合逻辑的条件。在一切其他案例中,提供证明的应是正面人。若是某人被指控谋杀,得由控告者提出其罪行的证据,而不由某人证明自己的无辜。如果对某个尚未证实的历史事件的真相有不同看法,一般并不牵涉人们的情感。以围困特洛伊为例,主张发生过此事件者在持相反意见者被要求讲话之前应该提出他们的证据,任何时候对他们的要求都不超过表明他人提供的证据并无价值。又如,在实际事情上,提供证据的应是那些反对自由者,那些为争取限制和禁令而斗争者,或者是对人的行动的普遍自由的限制,或是与他人相比任何不合格或特权的悬殊影响一人或一类人的。既定的推断是赞成自由和公平的。人们认为,普遍的公众利益不应不要求限制,法律不应视人的地位与重要性予以不同对待,而应一视同仁,除非有确实实在的原因或出于正义或出于政策考虑,需要有不同的对待。但是,上述的关于证据的许多规则,无一有利于坚决支持我的意见的人们。勿庸讳言,主张男人有权发号施令、女人有义务服从,或男人适宜女人不适宜当政这个信条者是居于这个问题的正面,他们必须为其主张提出肯定的证据或承认他们的主张遭到拒绝。对我同样无益的是,如果我说那些坚持不给妇女以男人被正当地允诺的任何自由和特权这个信条的人,要受到双层的冒昧无礼的谴责,即他们反对自由、主张不公平。这些人必须为他们这一案提出最严肃的证据,除非他们的成功达到了排除了一切怀疑的程度,否则,对其案的判决应是否定他们的。在通常案例中,这些都会被视为有力的答辩,但在此案上则不然。在我能希望造成任何印象之前,不但要求我回答对方在这个问题上曾说过的一切,还要想像到他们可能说到的一切——发现他们是合理的,还要回答我发现的一切。除了要驳斥所有赞成的论点外,还将要求我以不可战胜的正面论点去证明一个否定的论点。即使这一切都办到了,给对方留下一批未经答复的反对他们的论点,驳斥了对方所有的论点,我仍将被看作很少作为;因为一方面为普遍习俗另一方面又为公众情感的巨大优势支持着的一种目标,似乎拥有有利于它的推断,其推断比任何诉诸理性的力量在除了高级智者外的所有智者中产生的信念更优越。
  我列举这些困难并非抱怨。第一,因为抱怨是无用的;这些困难是同需要通过人们的理解去向情感和实际趋向的敌对作斗争分不开的。想要求人类的大多数如此地相信自己衡量论点的能力,以致在他们无力合理地抵抗第一个论战进攻时便放弃他们在成长和教养中形成的、成为世界上大量现存秩序的基础的实际原则,在这个要求可以实现之前,在他们的能力可以被信赖之前,现在比已往任何情况下更需要更好地培养其理解力。因此,我不因他们在论战中太少信心,只为他们太相信习惯和众人皆有的情感而同他们争吵。十九世纪对十八世纪的反动的特有的偏见之一,就是赋予人类天性中的非理性因素以像十八世纪似乎已赋予理性因素那样的绝对可靠性。我们已以对本能的崇拜代替了对理性的崇拜。我们把自己有的找不出理性基础的一切都称之为本能。比对理性崇拜更加无限低下的对本能的崇拜,是当今各种错误崇拜中最为有害的,现在成了它们的主要支撑。它大概将坚持下去直到它让位给一种健全心理,这种心理将揭露很多崇拜的真正根源在于屈从于自然的意愿和上帝的旨意。关于目前的问题,我愿意接受偏见带来的不利条件。我同意旧习惯和普遍情感肯定是于我不利的,除非能够表明一代一代因袭下来的习惯和情感得以存在并非由于其牢固性而有其他原因,并且表明它们是从人类天性中不大好的部分而非较好的部分获得力量的。我情愿判决于我不利,除非我能证明审判官曾被贿赂。让步,并不像可能显现的那么大,因为要证明这一点,显然是我的任务中最容易的部分。
  一种习惯具有了普遍性,在某些情况下就是一个强有力的推测,即它是或无论如何曾经是有助于值得赞许的目标的。某种习惯最初形成或以后保持下来作为达到值得赞许的目标的一种手段,并且是根据目标可能最有效地达成的方式的经验,这个问题就是如此。如果男人对妇女的权威在最初确立时曾是有意识地比较了组成社会的政府的不同方式的结果;如果在试行了社会组织的其他各种方式——女人驾驭男人、双方平等以及可能设计出的诸如混合的和分离的方式——在经验证明了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这种方式,即妇女完全受男人管理,公共事情不许她们过问,私下里,每个妇女对她的命运所系的男人只有法律上的服从义务,是对于双方幸福和安宁最有利的安排;那么,它的普遍推行就相当可能被认为是种证据,证明当它被采用时,它是最佳方案,虽然在当时选择它的种种考虑可能像很多原始时代最重要的社会现象一样,随着时代的推移不再存在。但是,这个问题的情况在各方面均与之相反。首先,赞成现行制度,即较弱的女性全然从属于较强的男性,其意见仅仅以理论为根据,因为从未试行过其他方式,以致在同理论平庸地对立意义上的经验,不能自称已经宣告任何判决。其次,采用这个不平等的制度,从来也不是深思熟虑或预先盘算的结果,不是任何社会观念或什么有助于人类的利益或社会良好秩序的意见的结果。这个制度的兴起只是因为在人类社会最早的黎明时期,每个妇女(由于男人给予她的价值,加上她的体力不及男人)就是处于为某个男人所奴役的状态。法律以及政治体制总是从承认两性之间已存在的关系开始。它们把仅仅是生理的事实变成了法律的权利,使之得到社会认可,其主要的目的是使确认和保护这些权利的公共的而有组织的手段代替不守纪律的和目无法纪的体力冲突。那些已被强迫服从的人就这样从法律上被捆绑了起来。奴役,从只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强迫的事情变成了正式的、主人们之间的契约事情。他们为了共同保护互相结合在一起,以他们集体的力量保证每个人的私有财产,包括其奴隶。在早期,男性的大多数以及女性的全体都是奴隶。许多时代逝去了,其中也有高度文明的时代,没有一个思想家有勇气对这一种或那一种奴役状态的合理性和绝对的社会需要提出过质疑。这样的思想家渐渐地出现了,并且(在社会总的发展的协助下)至少在基督教欧洲的所有国家(虽然其中之一只是在近些年)终于废除了对男性的奴役制,对女性的奴役也逐渐变成一种较温和的依附形式。但是,现在存在的这种依附由于公正和社会利害的考虑有了新的开端,并非原来的样子——它是原始的奴役状态在继续,虽然那些使一般习俗不那么僵硬、使所有人和人的关系较多地被置于公正和人道的影响之下的诸种原因,已使它不断地有所减轻和限制。它并未失去其残酷无情的渊源的污点。因此,从它存在这个事实并不能做出赞成它的任何推定。可能有的唯一的这类推定,必然是立论于它已经持续存在至今,而那么多从可憎的相同的渊源传下来的其他事物都已经不存在了。这样,就确实使一般人听到男女之间权利的不平等是来源于最强制的法律而不是其他的断言会感到奇怪。
  这种说法必然具有自相矛盾的效果,在某些方面是对文明的发展以及人类道德情操进步的称颂。我们现在生活在——即是说,世界上一两个最进步的国家现在生活在——一种状态中,在这种状态里,似乎作为调整世界事务的原则的最强制的法律已经彻底废除了:无人承认它,在大多数人与人的关系中,不允许任何人去执行它。当任何人成功地执行它时,也是以某种借口为掩饰,好像他赢得了某些普遍的社会兴趣似的。这就是事物的佯装状态,人们高兴地告慰自己,单凭暴力的统治已结束,最强制的法律不能成为迄今依然保持充分运转的任何事物存在的原因。他们认为,不论我们现在的制度是如何创建的,它们能够保留到这个进步文明的时期,是因为对它能够适应人类天性并对普遍利益有帮助,有一种富有根据的情感。他们不了解置正义于权势一边的习俗制度其生命力和耐力多么强大,它们是怎么紧紧被抱着不放的,那些掌权人的好的和坏的倾向和情绪都是要保留它;不了解坏的习俗制度让位是多么缓慢,一个一个地,首先是最软弱的制度,也就是开始于那些最少同日常生活习惯交织在一起的制度;不了解最先有体力才取得合法权力的人,在体力转移到对立面之前会丧失其权力是多么罕见。这类体力的转移在妇女方面从未发生过,这个事实,加上妇女方面的一切独特的特征,一开始就决定了这个把正义建立于权势上的制度的一个分支,虽然在其早期最凶残的方面较其他分支温和一些,但它将是最后一个消失。不可避免,这个建立在暴力之上的社会关系的事实将存在下去,经过几代建立在平等正义之上的制度,成了它们的法律和习惯的一般性质的几乎是唯一的例外。但是,在它不正式宣布其起源、讨论尚未揭示其真正性质之前,人们并不感到它同现代文明的冲突,也并不感到比希腊人的家庭奴隶制度同他们自信是自由人民的冲突更大些。
  事实是,现在的人和前两三代人对于人道的原始状态早已失去了一切实际的辨识力,只有少数几个准确地研究历史的人或者常到代表过去时代的活着的人居住的地方去的人,能对当时的社会是什么样子在脑子里形成某种图像。人们并不知道,在以前各个时代,优势力量的法律完全统治着生活,不知道它是如何被公开地坦白地承认的,我并不是带讽刺意味地或侮辱性地这样说——因为这些字眼包含着某种可耻的感觉,而在那个时代,除了哲学家和圣人之外,任何人都不会有此感觉。历史赋予人类天性以残酷的经验,它表明了对于任何阶级的人的生活、财产和全部尘世幸福的不论怎么关注,总是以他们拥有的强制权力来衡量的;它表明了对拥有武装的当局进行任何反抗的人,不论他们被激怒的原因是多么可怕,他们不但要遭到强制的法律而且要遭到一切其他法律以及社会责任观念的反对;在被他们反抗的人的眼中,他们不但犯了罪,而且是犯了最恶劣的罪,应受到能给予人的最残忍的惩罚。一个长官承认下属的某些权利,这种责任感的最初小小的痕迹是从他为了方便起见被说服向其下属作出若干许诺开始的。虽然这些许诺即使是以最庄严的誓词认可的,却在几个时代里由于最微小的恼怒或诱惑就被废除或违反。但很可能,这样做很少不受良心的痛责,除非那些人的道德低到平均水平以下。古代的共和国大多数是最初基于某种相互的契约或无论如何是由一些力量相当的人联合起来形成的,其结果是,它们提供了避开一部分人类关系并把它置诸于强制法律之外的另一种法律统治之下的先例。虽然原来的强制法律在他们和他们的奴隶之间、在一个国家和它的庶民之间(除有特殊的契约限制的例外),或一个国家同其他独立国家之间,仍然充分起着作用,即使从如此狭窄的领域中废除那个原来的法律,使一些被经验证明了的对物质利益也有很大价值的情操的产生,开始了人类天性的复活,自此以后,人类天性也只是要求扩大,而不是创造。虽然奴隶不是国家的一部分,他们在自由城邦内是首先被认为具有人的权益的。我认为,斯多噶学派是第一个(除犹太法例外)教导说,人们对他们的奴隶是受道德责任约束的,这是道德的一部分。基督教教义得势后,从理论上说,无人再对之感到陌生,天主教会崛起后,并非无人站出来维护它。但是,要强制推行却是基督教义遇到的最困难的任务。教会坚持推行了一千多年,成效甚微。这并不是教会对人的头脑没有权威,其权威是惊人的。教会可使王公贵族向它献出最贵重的财产。它能使正处在生命最红火。尘世利益最丰硕时期的数以千计的人,把自己关在修道院中以穷困、禁食和祈祷寻求得到拯救。它可使千千万万的人跨过陆地,越过海洋,去欧洲和亚洲,为了拯救圣墓献出生命。它可以使帝王舍弃宠爱的妻子,因为教会宣称他们是在第七级关系中(按我们的计算是第十四)。这一切教会都做到了,但它不能使人们互相少斗殴,或使人少残酷地虐待农奴,或在人有权时少虐待市民。它不能使人们放弃使用暴力,从事战斗的暴力或获致胜利的暴力。他们永不会被诱导去这么办,直到轮到他们自己被居于优势的暴力所强制为止。只是由于国王权力的增长,才终止了除国王与国王或王位争夺者之间的争战以外的斗殴。只是由于在设防的城镇成长起一个富有的好战的布尔乔亚,一个在原野上被证实比无纪律的武士强有力的平庸的步兵的出现,才使贵族对布尔乔亚和农民的暴虐受一些约束。这种暴虐一直不仅存在到那时,而是在被压迫者获得力量能够经常进行明显的报复以后很久还存在着。在欧洲大陆上,许多暴虐持续到法国革命时期,虽然在英格兰,民主阶级有较早较好的组织,通过建立平等的法律和自由的国家制度,而比较早地就把它废除了。
  如果人们大多很少知道,在我们人类存在的大部分时间里强制的法律是如何完全被公认为人们的一般行为的规则,其他的法律只是待定纽带的特殊的例外的结果,而且是从怎样的近期起,社会的一般事情才装模作样地根据什么道德的法律来调整,那么正如很少能使人记忆或考虑到,除了这种强制的法律外,什么制度和习惯并无任何根据,最后在进入公认的时代和状态,也从来没有允许它们首先建立起来。不到四十年前,英国人还可以依据法律把人当做可买卖的财产对待:在本世纪内,他们可以劫持这些人,把他们带走,并简直可以处死他们。这种强制的法律的极端事实,受到那些能够容忍几乎一切其他方式的专制权力的人的谴责,所有持不偏不倚立场的人情感上最反感的莫过于现在活着的人仍记起的文明的和基督教的英格兰的法律。三、四年前,在盎格鲁—撒克逊的半个美国不但存在奴隶制,而且在南方雇佣奴隶的各州,买卖奴隶和专为买卖而养育奴隶的现象普遍存在。然而,不但有较强烈的情绪反对它,至少在英格兰赞成它的情感或兴趣比赞成其他习惯的滥用暴力要少一些,因为其动机是纯粹地毫不掩饰地爱财;然而从中得利者是全国很少一部分人,所有对之无个人兴趣的人,其自然的情感是有增无减的憎恶。有这样一个极典型的事例,再谈其他似乎是多余了,但是要考虑专制君主政体的长期存在。在英国,现在几乎普遍认为军事专制是强制的法律的一个案例,它没有其他的起因或口实。在欧洲,除英国外,所有大国仍然存在军事专制或者只是刚刚停止存在,即使现时,在各个阶层、特别是在有身份有影响的人中,仍有一批强有力的人是赞成它的。这就是已建立的制度的威力,即使它远非全能的。历史上几乎每个时期都曾有过相反的制度的重大而著名的例子,但几乎无例外地都是由最显赫最繁荣的社团提供的。在这种事例中,拥有不正当权力的、对之直接有兴趣的只是一个人,而从属于它并深受其害的几乎是其他所有的人。这种奴役对于所有的人自然而然地是耻辱的,除去在位者最多还有准备接班者不在内。这些事例同男人驾驭妇女的权力是多么不同啊!现在我并不预断其无可非议的问题。我只是说明它不能不比那些无论如何已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的其他统治远远地更持久,即使它是不正当的。不论拥有的权力怎样满足其自豪感,也不论行使权力有什么个人利益,这件事并不局限于某一阶级,而是全体男性都共有的。它不像大多数支持者需要的主要是抽象的东西那样,也不像派系之间通常竞争的政治目标那样除了对领袖外,对其他任何人均无私人的重要性,这件事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男性家长本人及其家庭,以及将要成为家长的每一个人。庄稼汉行使的或即将行使的他那份权力同最高等的贵族的是等同的。在这件事上,对权力的渴求最强烈,因为每个渴求权力的人都想把这种权力凌驾于对他最亲近、同他一起生活、同他共同关心的事最多的人之上,凌驾于任何不服从其权威、最经常容易干预他个人爱好的人之上。如果在上述的其他事例中,权力明显地只建于暴力之上,得不到多少支持,而要排除之竟如此缓慢如此困难,那么,在这件事上必然更加缓慢困难得多,即使它并不比其他那些事例有更好的基础。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在这件事上,拥有权力者比在其他事例中的拥有权力者有更多的防止反抗的手段。每个从属者生活在主人的眼皮底下,也可说几乎是在他的手掌之中,同他比同自己的伙伴亲近得多,没有联合起来反抗他的手段,没有哪怕是局部的征服他的力量;另一方面,却有寻求他的欢心,避免得罪他的最强烈的动机。在谋求政治解放的斗争中,大家都知道斗士们是多么经常地被贿赂收买或被恐吓吓倒。在妇女这件事上,受支配的阶级的每个人都处于长期的贿赂加恐吓的状态之中。为树立抵抗的标准,很多领导者、更多的追随者,必须几乎完全牺牲享受,牺牲缓和他们个人命运的东西。如果有一种特权和强制屈从的制度,其奴役是用铰钉紧紧地钉在被制服者的脖子上的,妇女的事例就是。我还未说明它是个错误的制度,不过所有能对此问题进行思考的人必须看到,即使它是错误的,它也将比所有其他形式的不公正的权威存在得更久远。当其他形式中一些最粗鄙的形式依然在许多文明国家内存在,在另一些国家也只在最近才被废除时,若是那个最根深蒂固的制度已在什么地方被明显地摇撼了,这真是很奇怪的。有更多理由令人惊异,反对它的抗议和证词竟像现在这么多、这么有份量。
  有人会提出异议:男性的支配不能公平地同我列举的不公正的权力形式相比拟,因为那些例子是随意的,只是篡夺的结果,而相反,男性的支配是自然的。不过,何曾有过某种统治在统治者看来似乎是不自然的?曾经有个时期,把人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居少数的主人,另一类是居多数的奴隶,即使是最有教养的人看来也是自然的,是人类唯一的自然状态。不比亚里士多德差,也不比他对人类思想的进步贡献少的大智者毫无怀疑和疑虑地同样持有这种观点。其立论的前提同确认男人统治妇女的立论的前提一样,即人类具有不同的天性,自由天性和奴隶天性。希腊人是自由天性,色雷斯人①和亚洲人中的野蛮种族具有奴隶天性。但是,我何必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呢,难道美国南方各州的奴隶主不是坚持同样的信条吗?他们就曾以全部的狂热坚持可以证实他们的激情并使他们的个人利益合法化的理论的。难道他们不曾呼天号地地证明白人对黑人的统治是自然的,证明黑种人生来就是不会自由的,生来就是被划归于奴隶的吗?有人甚至走得更远,说手工劳动者的自由无论在哪里都是事物的一种不自然状态。再者,专制君主制度的理论家们总是断定它是唯一自然的统治形式;它从那种原始的、自发的社会形式的家长制中产生,以社会前的父系模式为框架,他们坚信那是所有的权威中最自然的权威。不但如此,为了此事,强制的法律本身对于那些不能为其他法律辩护的人说来,似乎总是行使权力的一切根据中最自然的根据。征服的种族就拿它作为造物主的旨意,说被征服者应该服从征服者,或按其悦耳地解释的意思,即较弱的、不那么好战的种族应屈从较勇敢的、较强壮的种族。对中世纪人类生活很少的知识表明,封建贵族对地位低微的人的统治在他们看来是多么高度地自然,而下等阶级的人要求同他们平等或要求向他们行使权力的观念又是何等不自然。屈从的阶级也很少不这么看。被解放了的农民和市民,即使在最激烈的斗争中也从未佯装要分享权力,仅仅要求多少限制一下对他们施暴虐的权力。不自然,通常的意思是不习惯,一切惯常的事都是自然的,这是千真万确的。妇女从属于男人是个普遍的习惯,任何背离这种习惯就自然地显得不自然。然而,即使在这个事实上,这种情感是由习惯来决定,它整个地还是由丰富的经验表现出来的。远方世界的人初次了解英国时,最吃惊的是英国在一位女王统治下,这在他们看来似乎是很不自然的,甚至几乎是难以置信的。英国人不认为有什么不自然,因为他们习惯了,但是,女人当兵或当国会议员使他们感到不自然。与此相反,在封建时代,并不认为战争和政治对妇女是不自然的,因为都是平常的事;特权阶级的妇女应具有男子性格,除体力外,不比其丈夫和父亲差,似乎是自然的。妇女的独立对希腊人比对其他国家的人显得不那么不自然,是由于亚马逊神话[他们认为是历史的,(实际是据希腊神话,说她是一族女战士中的一员,住在黑海海边。——译者)]和斯巴达妇女提供了例子。斯巴达妇女虽同希腊其他城邦的妇女在法律上同样地处于从属地位,但事实上却比较自由,她们同男人一样地受锻炼体格的训练,充分证明了她们并非天然地不合格。斯巴达妇女的经验使柏拉图在他诸多的学说中想到了男女两性间社会的和政治的平等的主张,这可能是有点疑问的。
  ①居住在爱琴海北岸一个地区的人。——译注
  但是,应该指出,男人对妇女的统治与其他形式不同的在于它不是暴力的统治,它是自愿地接受的,妇女不抱怨并同意参予。开始,妇女的大多数是不接受这种统治的。自从妇女能够通过写作(社会允许她们的唯一的宣传方式)使她们的情感为人们知晓以来,越来越多的妇女对她们的社会状况表示了抗议:最近,以公众中最杰出的妇女为首,有几千妇女向议会请愿,要求议会选举权。在同样的知识领域里,妇女要求同男人一样切实受教育越来越强烈,并且很有希望成功,同时,妇女还要求允许她们进入迄今仍对她们关闭的职业和专业的呼声与年俱增。虽然,不像在美国,在这个国家没有定期集会,没有一个有组织的政党鼓吹女权,只有几个由妇女组织和管理的活跃的会社,在争取获得参政权这个有限的目标。并不只是在我国和美国,妇女正在开始或多或少地集体抗议她们的劳动条件太差,法国、意大利、瑞士和俄国现在也在进行。还有多少妇女在默默地怀着类似的热望,没有一个人能够知道;但是有充分的迹象表明,有多少妇女必定会怀着这种热望,如果她们不是被如此卖力地教育,要克制这种对女性不相宜的情绪的话。还应记住,没有一个被奴役的阶级是一开始就要求完全自由的。当西门·德·孟德福①召集平民代表第一次出席国会时,他们有谁曾梦想过要求由他们的代表选举的议会应就建立和破坏政府各部,应就国事向国王发指令呢?这类想法不会进入他们之中最有野心的人的想像之中。贵族已经有了这些意图,平民什么也不要求,只要求免除任意的捐税,不受国王的官吏们对他们施加强大的个人的压迫。那些在古代起源的任何权力之下的自然政治法律,从来就不是以抱怨权力本身开始的,而只反对其压迫性的运用。妇女从来不需要抱怨丈夫的虐待,如果抱怨不会最大地激起虐待的重复和增多,那抱怨就会更加无限地多起来。这就是想要保持权力但又不使妇女受其虐待的一切尝试遭到挫折的原因。一个人(除非是孩子)从法律上证明他受了伤,而由罪犯用其体力去赔还他,这样的事是没有的。因此,即使其身体受到极端的长期的虐待,妻子们也很少敢于使用为保护她们而制定的法律。如果出于一时难以压制的气愤或由于邻人的干预,她们这样做了,事后她们会竭尽全力使之尽可能少地公开出去,并请求原谅丈夫,不给以应得的惩处。
  ①孟德福(约1208—1265)是反对英国国王亨利三世的大贵族反对派首领之一。在刘易斯岛战斗中打败国王后,于1265年成为英国实际上的统治者(摄政官),召开了英国第一届国会。——译者
  种种社会的和自然的原因,使妇女不大可能集体地造男人权力的反,她们仍处于不同于其他从属门类的地位,她们的主人要求她们的,有比实际服务更多的东西。男人并不只是需要女人顺从,他们还需要她们的感情。除了最残忍的男人之外,所有男人要求于同他们最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女人的,不是一个被迫的奴隶而是一个心甘情愿的奴隶,不只是个奴隶,还是他们所宠爱的。他们因此采用一切办法奴役其头脑。其他一切奴隶的主人为了保持奴隶顺从,靠的是畏惧,或是对他们自己的畏惧,或是对宗教的畏惧。妇女的主人需要比简单的顺从更多的东西,他们动用了教育的全部力量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所有妇女从最年轻的岁月起就被灌输一种信念,即,她们最理想的性格是与男人的截然相反:没有自己的意志,不是靠自我克制来管束,只有屈服和顺从于旁人的控制。一切道德都告诉她们,女人的责任以及公认的多愁善感的天性都是为旁人活着,要完全地克己,除了同她们喜爱的人之外,没有其他生活。所谓她们喜爱的人是指准许她们拥有的人——她们与之结合的男人,或是构成她们同一个男人之间的另一个不可消除的纽带孩子。当我们把三件事合在一起时就是:第一,异性之间天然的吸引力;第二,妻子绝对地依靠丈夫,她的每个特殊利益和享受,或者是丈夫的礼物或者是全然依赖于他的意志;人的追求和谋求的主要目标和社会大志的一切目标,一般地她只能通过丈夫去获取,如果吸引男人这个目标未成为妇女的教育和性格培养的最领头的明星,那真是咄咄怪事了。一旦获得这种影响妇女头脑的重要手段,一种自私的本能就使男人最大限度地使用它,作为使女人屈从的手段,向她们再提出温顺、服从、把她们的一切个人意愿置于男人手中作为性的引诱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存在一种相同的手段,能否怀疑任何一种已被人类废除的其他形式的奴役会一直存在到今天,并被小心翼翼地使用,使她们的头脑屈服于它呢?如果使每个年轻平民以做某贵族的宠儿,使每个年轻农奴以做某领主的宠儿,当作他们生活的目标;如果以接受他的教化、分享他个人的情感作为他们应去寻求的奖赏,那么最有才能和最富热望的人就能指望得到渴求的奖赏;而且在获得这种奖赏之后,如果他们被铜墙隔绝了所有不是以他为中心的一切利益,隔绝了所有不是他享有的和他反复灌输的情感和渴望,那么他们就不会是农奴和领主、平民和贵族,就不会像今天的男人和女人那样被广泛地区别开吗?除了一个思想家外,难道各处所有的人都相信这种差别是人类天性中一个基本的不可改变的事实吗?
  上述种种考虑足以表明,习惯,不论是多么普遍的习惯,在这件事上并不提供推断,也不应造成任何偏见,赞成把妇女置于屈从男人的社会和政治的安排。可是我可以进一步主张历史的进程和人类社会进步的趋势,不但不提供赞成权益不平等的制度的推断,而且是强烈地反对的。迄今为止,人类进步的全部过程,现代趋势的总潮流如若对此问题有什么正当的推断,那就是这个过去的遗迹同未来是不调和的,必然是要消灭的。
  那么什么是现代世界的特点,即区别于早已过去的时代的现代制度、现代社会观念、现代生活呢?那就是:人不再是生而即有其生活地位并不可改变地被钉在那个位置上,而是可以自由地运用其才能和有利的机会去获取他们最期望的命运。旧时代的人类社会是以一种非常不同的原则组合的。所有的人呱呱坠地就有固定的社会地位,而且大多是由法律加以维持的,任何可使他们跳出这种地位的手段均被禁止。正如人生而有白人和黑人之分,有些人生而是奴隶,另一些人则是自由人和市民;有些人生而为贵族,另一些人则是平民;有些人生而是封建贵族,另一些人则是平民。除非主人愿意,一个奴隶或农奴永远不能解放自己,也不能成为自由人。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直到中世纪行将结束,由于王权增长的结果,平民才能被授以爵位。即使在贵族中,长子生而就是其父的财产的唯一继承人,父亲可以不以他为继承人是过了很长时间才被完全确立的。在经营事业的各类人中,只有那些生而是同业公会会员的或被会员认可入会的人,才能合法地在地区界限内从事其事业。不按法律形式——权威地规定的程序,无人得以从事任何重要的职业。制造业者因想采用新的进步的方法而遭众人耻笑。在现代欧洲及大量参予现代进步的大部分地区,现在则盛行完全相反的信条。法律和政府并不规定任何社会的或工业的工作将由谁或不由谁去进行,也不规定以何种方式进行才是合法的。这些事情都由个人自由选择。在这个国家,甚至关于要求工人应经过学徒期的法律也已被撤销:要有充分保证,在一切情况下,学徒期是必要的,其必要性本身就足以强制其实行。旧的理论是,留给个人选择的可能应是最少的,需要他做的,都应在最实际的范围内,由他的上司的智慧为他安排。留给他自己,他肯定要做错。积一千年经验的结果,现代理论则认为,同个人直接利害相关的事,如不交由他自己处理,永远办不好;除非是为了保护其他人的权益,任何以权威来管理他们肯定都是有害的。这个缓慢地形成的结论,直到与之相反的理论几乎在每次运用时都遭致灾难性的后果之后才被运用。现在,在最先进的国家(在工业部门)才普遍盛行,在所有自称有某种进步的地方也几乎是普遍地占优势了。并非所有步骤似乎都是同等优良的,并非所有的人对一切事情都是同等地合格;而是个人选择的自由已被公认为是唯一可以获致采取最好步骤的事情,是唯一可以使每件工作交到最合格的人手中的事情。无人认为有必要制定一条法律,规定只有臂力强者可当铁匠。自由和竞争足以使铁匠是臂力强壮者,因为臂力弱的到更适合他们的职业中去工作可多挣钱。与这个信条相一致,人们感到,如果在一般的推断上,预先确定某些人不适合干某些事情,就是超越了权威的恰当界限。现在,众所周知并且承认,如果存在诸如此类的推断,没有绝对无误的。即使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很好的根据(很可能并非如此),也将在少数例外的情况下站不住:在这些情况下,既对个人不公平,又设置障碍不让他们为自己的利益也为他人的利益去发挥其才能,从而于社会有害。另一方面,在真正地不适宜时,人类行为的通常动机就总体而言将足以阻止不合格者去做或坚持要去做。
  如果这个社会的和经济科学的一般原则不正确,如果个人有知其人者的意见的帮助,对他们自己的能力和职业并不比法律和政府有更好的判断,世界就不能立即废止这个原则回归到管理和无能的旧制度。但是,如果这个原则正确,我们就应像是相信它那样地行动,而不要去规定,生而为女孩而非男孩,生而为黑人而非白人,生而为平民而非贵族,将终身确定其地位——将同所有社会地位较高的人隔绝,被禁止从事除少数以外的一切体面的职业。即使我们承认,最大限度地自称现在保留给男人的一切功能都是最适合的,同样的理由也可运用来否定国会议员的合法资格。如果十几年中有一次合格性的条件排除了一位合适的人就是真正的损失,而排除几千个不适合者也无所得,因为如果选举团体的构成使他们倾向于选择不适合的人,总有很多这类人是可以从中选择的。对一切困难的和重要的事情,能干得好的人总比需要的少,即使进行最不受限制的自由选择:在选择方面的任何限制,使社会丧失由胜任者服务的一些机会,而从来也不能防止不胜任的人。
  目前,在较进步的国家里,妇女之无资格是唯一的事实,除了一种情况例外,法律和制度根据人的出身规定其终生不能为某些事情进行竞争。那个例外情况就是王室。王位是生而得之的,没有一个人,没有统治家族能够占据王位的,即使这个家族中,也没有一个人能通过世袭继承的以外任何手段获取王位的。其他一切尊严和社会利益都对所有男性开放,其中许多确实只有用财富去获取,但任何人都可为财富奋斗,实际上,许多出身微贱的人获得了财富。对于大多数人,如无意外的运气,困难确是不可克服的;但没有一个男人受到法律的禁令,不论是法律或舆论都不在自然障碍之上额外增加人为的障碍。如我已指出的,王室是例外。每个人都感到它是个例外——现代世界的一个异例,它同现代世界的习惯和原则明显地对立,只是由于非常特殊的权宜措施才得以成立;虽然各人和各国在估量其份量上各不相同,事实上,权宜措施无疑是存在的。但是,在这个例外的事例中,作为重要的原因,是根据出身而不是通过竞争赋予一个高级的社会职能。所有自由国家图谋实质上恪守那个使他们名义上丧权的原则,因为他们用条件限制这个高级职能,这些条件是他们自认为故意要防止表面上拥有此高级职能的人真正地去执行它,同时运用此职能的人,负责的部长确实是经过竞争获得其职位的,那是一场无一成年男性公民是从法律上被排除在外的竞争。因此,妇女生而就属于无资格,是现代立法中的唯一事例。除这个涉及人类半数的例子外,没有另外的例子是由于出身的命运被排除于高级社会职能之外的,妇女的这种命运还不是任何努力、任何情况的变化可以克服的。即使是宗教上无资格(在英国和欧洲实际上几乎已不存在)也并不阻挠不合格的人的前程,一旦他改变信仰。
  妇女的社会的从属性就这样成了现代社会制度上的一个孤立的事实,成了唯一违反其基本法律的事实,它也是在各方面即在思想和实际方面均已被推翻的旧世界在这件最普遍关注的事情上留下的唯一遗迹;犹如一个巨大的石桌状墓标,或者犹如朱庇特·奥林匹斯山的一座大庙占据了圣保罗的位置每天接受朝拜那样,而人们只在斋戒日和节日才去周围的基督教教堂。一个社会现实同与之相伴的所有其他现实之间的全部矛盾,以及它的性质同现代世界引为自豪的连续地清除了类似性质的一切的进步运动之间的剧烈对立,理所当然地使一个对人类趋向进行认真观察的人把它看做应该思考的一件严肃的事情。它为不赞成的一方提出了一个初步的设想,这个设想在这种情况下比它的习惯和用途能给赞成的一方造成的份量远远要重得多,至少足够使它像在共和政体和王权之间的选择一样,成为一个平衡的问题。
  最少可以要求,这个问题不应以现存的事实和现有的意见造成的偏见去考虑,而应根据事实,作为一个正义和利害的问题讨论其价值。像对人类的其他社会安排一样,对这个问题的决定取决于对趋势和后果的开明估计可能表明是对不区分性别的一般的人道最为有利。讨论必须是真正的讨论,深入到基础,而不是满足于停留在空泛的一般的无根据的断言上。例如,不能以一般的措辞断言,人类的经验已表明是赞成现行制度的。迄今只有一种进程的经验,经验是不可能在两种进程之间确定的。如果有人认为两性平等的学说只是理论上的,那么不要忘记相反的学说也只有理论的支持。直接经验证明了赞成它的理由,不过是人类曾经能在这个制度下生存并获得了我们现在可见的进步和繁荣;如果在另外的制度下,或许繁荣早已获得,或许比现在更为繁荣,经验并没有说明。另一方面,经验的确说明,改进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确定地与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同步的,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已率先采纳以妇女地位的提高或贬低作为从整体上说对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文明的最可靠的检验和最正确的尺度。经过人类历史所有的进步时期,妇女的状况已接近于同男人平等,这本身并不证明必须继续同化以达到完全的平等,而是确定地提供了事情即是如此的一些推断。
  至于说两性的天性使他们适应了现在的职能和地位,这种状况对他们是合适的,这种说法也是无益的。站在普通常识和人类头脑的结构立场上看,我否认有人知道或能够知道男女两性的天性,如果他们始终只处于现在的相互关系中。假如男人曾经生活在无女人的社会,或者是有女人没有男人的社会,或者假如是一个有男有女的社会,其女人并不在男人统治下,也许有可能略知两性固有天性中智力和道德的差异。现在被称之为妇女的天性明显地是人为的事——在某些方面是强制压迫的结果,在另一些方面是不自然的刺激的结果。可以无疑问地确认,没有另外一类从属者其性格之自然均衡是完完全全地被他们与主子之间的关系所扭曲,因为即使被征服的和奴隶的种族在某些方面曾受到更强有力的压制,无论如何他们内心未被铁鞋摧毁的东西一般就不再受到干扰,而且只要留有一点发展的自由,它就按自己的法则去发展。可是对于妇女,为了她们主人的利益和享乐,温室和炉灶经常培育着她们天性中的某些才能。另外,一般的有生命力的力量的某些果实在这个可以取暖的环境中,在积极的培养和浇灌下,繁茂地萌发出来,有了很大发展,而同根生的其他嫩芽,被遗弃在室外的严寒里,周围有故意堆上的冰,其生长就受阻碍,有些被火烧掉。男人不认识自己的、可以辨别缺乏分析头脑的工作,懒洋洋地相信树自然而然地会按照他们采用的培植方法生长,并且相信如果它不是一半保存在蒸气中另一半保存在雪中,它就会死去。
  现在,阻碍思想发展和形成关于生活和社会安排的言之有据的意见,其最大困难是人类对形成人的性格的各种影响存在着不可言状的无知和忽视。某一部分人,不管他们现在是,或看起来是某种人种,人们推测,他们有一种自然倾向表明他们是这一人种,甚至关于他们置身其中的环境的最初步的知识,也清楚地说明什么原因使他们成为这个样子。因为有一个住在茅屋的对地主负债累累的佃农不勤快,就有人认为爱尔兰人是天然地懒惰的。因为被任命执行宪法的当局反转来反对宪法,宪法可能因而被废弃,就有人认为法国人是没有能力有自由政府的。因为希腊人欺骗了土耳其人,而土耳其人不过只是抢劫了希腊人,就有人认为土耳其人自然地是更为诚挚的。因为妇女,正如常说的那样,除了她们的人格外,对政治毫无兴趣,人们就推测妇女自然地不如男人对公共事务的兴趣大。历史,人们现在比以前更好地理解的历史给我们上了另外一课,它指出人类对外部影响异常敏感的天性,以及它在表现形式上的可以认为是最普遍、最一致的极端多样性。但是在历史中,如同在旅行中一样,人们只看到那些在自己头脑中已经有的东西,很少人从历史学到许多东西,他们对历史的研究也不提供多少东西。
  因此,关于那个最困难的问题,男女两性之间的天然差别是什么——一个在当前社会的状况下不可能对之获得完全的、正确的知识的题目——几乎每个人都对之持独断的主张,几乎所有人都忽视或不注意唯一能够获致公正的洞察的手段。这就是心理学的最重要部分的分析性研究,环境影响性格的规律。因为男人和妇女之间道德的和智力的差别不论多大,多么明显地不能根除,而他们之间是有天然差异的证据却都是否定的。除去被认可用教育或外界环境加以解释的男性或女性的每个特征,剩下的只能推论为天然的,不大可能是人为的。任何人即使想肯定作为道德的和理性的存在的两性之间有差别,他必须掌握关于性格形成的规律的最深渊知识,更不必说要说明差别是什么了。迄今尚无人具备这种知识(因为以重要性为比例,恐怕没有一个题目是研究得如此少的),无人有资格对之有什么确实的意见。目前只能作揣测,揣测的近似性的大小是根据性格形成的心理学规律的知识允许程度的大小。
  即使是两性间现在的差异是什么这样的初步知识,不涉及他们是如何成为现在状况的全部问题,也依然处于最粗糙最不完全的状态。医务人员和生理学家已在某种程度上确认两性在身体结构上的差别,对心理学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医务人员中很难有心理学家。他们关于妇女的智力特征的观察并不比对普通男人的观察更有价值。这是一个难以知其结果的题目,因为只有妇女自己才能真正知道它,而她们只给了很少证据,并且这很少的一点大多是教唆出来的。了解愚蠢的女人是容易的。愚蠢在全世界都差不多。一个蠢的人的观念和情感可以从他周围圈子中占优势的那些人可靠地推断出来,而意见和情感是从他们自己的天性和才能中溢发出来的那些人则并非如此。到处只有一个男人正是对自己家庭中的妇女的性格能有一定的了解。我的意思并非指才能,没有人知道它,即使她们自己也不知道她们的才能,因为大多未曾显示过。我说的是实际存在的她们的思想和情感。许多男人认为他很了解妇女,因为他同几个、也许是很多个妇女有过恋爱关系。如果他善于观察,他的经验既包含数量也包含质量,他可以了解她们天性的一小部分——无疑是一个重要部分。但是,对于所有其他部分,少数人通常是更加无知的,因为对这些少数人是小心翼翼地加以隐瞒的。一个男人通常得以了解一个女人的性格的最有利的情况,就是对他自己的妻子,因为接触机会较多,并且完全同情的事例并非不可言状地稀少。我相信,事实上对此有价值的知识通常地是来源于此。但是,多数男人并无机会以这种方式去了解多于一个的单个事例,而一个人要从他对一般妇女的意见中推断他的妻子是什么样的,几乎是达到可笑的程度。为使这个例子取得某种结果,这位妇人必须是值得了解的,这位男人不但是一个合格的裁判,而且在品质上要富有同情心,又很适应她的性格,使他得以以同情的直觉洞察她的思想,或者他没有任何使她羞于暴露思想的东西。我认为,恐怕没有比这种诸般条件联合出现的事更罕见的了。通常的情况是:对整个外界事物,其情感完全一致,兴趣完全相同,但是相互很少介入彼此的内心生活,犹如只是普通的相识。即使双方有真正爱情,一方有权威,另一方是从属的,就难以有完全的信赖。虽然并不故意地抑制什么,但表露出来的却很少。在类似父子之间的关系中,大家必定观察到了相应的现象。正如父子之间那样,有多少这样的事例,在这些事例中,不管父子双方有着真正的感情,对全世界来说,父亲显然并不了解也不怀疑其儿子的性格,而这些性格却是儿子的伙伴或同辈人所熟悉的。事实是,站在高人一头的立场上看别人,是非常不利于同他完全真诚相见和开诚布公的。害怕在他的看法中或情感中失势的心情是那样地强烈,以致在一个性格直率的人身上,也有一种下意识的倾向,只表露其好的方面,或虽非最好的,也是他最喜欢看到的方面。因而可以有把握地说,相互之间彻底了解恐怕从未有之,除非两人不但是亲密的,而且是平等的。那时,这一切又该是多么更加真实啊!当一方不但是处在另一方的权威下,而且她已被反复教诲,她的责任就是认定一切事情都要服从于他的舒适和享受,并且不让他看到或感到从她那里来的他不同意的任何东西。所有这些困难都妨碍一个男人完全了解即使是一般说来他有充分机会去了解的唯一妇女。当我们进一步考虑到,了解一个女人并不需要了解其他女人;即使他能研究某一层次或某一国家的许多妇女,他并不因此便了解其他层次或其他国家的妇女;而且即便他能够了解,也仍然只是历史上一个特定时期的妇女。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断定,男人可获得的有关妇女的知识,即使是关于她们的过去和现在而不涉及她们将来可能怎样,也不幸地是不完整的、表面的,并且直到妇女本身说出她们要说的一切以前,将永远是如此。
  这样的时刻尚未到来,它只能逐渐地到来。妇女的文学成就被认为是合格的或妇女被社会允准向公众说话,只不过是昨天的事。不过,很少妇女敢于说男人不愿听的话,她们的文学成就得依靠男人。不要忘记,直到最近即使是男性作家表达的不寻常的意见或被认为是古怪的情感,经常是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以什么样的态度被接受的。因此,我们可以形成一些模糊的概念,被教养得把习惯和意见当成她的最高统治规则的妇女,如果试图在著作中表达渊于自己天性深处的任何东西,会受到什么阻碍。生前曾在她的国家的文学中留下了足以赢得显赫地位的作品的最伟大女性认为有必要在她最勇敢的作品的前面作为箴言写道:“男人可以反抗舆论,女人必须顺从舆论”①。女作家写的关于妇女的大部分作品不过是对男人的阿谀奉承。至于未婚妇女,她们的很多作品似乎只是想增加择偶的机会。许多已婚和未婚的妇女走得更远,超过了除了最粗野的男人以外的一切男人所要求或喜爱的、反复灌输的屈从。不过现在这类现象已不常见,甚至在不久前的一个时期,它仍然是有的。从事文学创作的妇女正在变得比较自由地发表意见,比较愿意表达她们的真实情感。不幸的是,特别是在这个国家里,她们是自己这种人为的产物,她们的情感是混合的,少量成分来自个人观察和个人意识,而很大一部分获自与外界的联系。这种情况将越来越少,但它将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不变,如果社会制度不允许妇女有像男人可能有的同样的发展独创性的自由。当那个时刻到来时,而不是在此之前,对了解妇女的天性以及使其他事情适应它的必要性,我们不仅将会听到,而且还会看到。
  ①斯塔尔夫人在其长篇小说《黛尔菲娜》的扉页上。
  我已经谈了许多目前阻碍男人真正了解妇女的真实天性的困难,因为在这一点上像在许多其他事情上一样,“舆论丰盛,最多的原因是贫穷”。当人们自以为完全了解,其实多数男人是一无所知时,不可能对之有理性的思考;而且目前不可能使任何男人或所有男人能够具有合格的知识去制定关于什么是或什么不是妇女的职业的法律。令人高兴的是,与妇女在社会和生活中的地位相联系的实际目标并不需要此种知识,因为根据现代社会所包含的一切原则,这个问题取决于妇女自己——由她们自己的经验和运用自己的才能来决定。无法知晓一个人或许多人能做什么,除非经过试做——旁人也无法替她们去发现,为了她们的幸福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想要让妇女做违反她们天性的事,她们是从来不会因为仅仅给她们的天性提供了自由运用的机会而去做的。人类害怕天性不得实现其意向而急于去干预是完全不必要的。妇女不能用天性做的事,禁止她们去干是完全多余的。她们能做的,但不如其竞争者男人做得好的,竞争就足以排除她们;从来没有人要求有利于妇女的保护性义务和布施,人们只要求取消现行的对男人有利的保护性义务和布施。如果妇女对某些事较诸其他事有较大的天然倾向,没有必要用法律或社会的教导使她们中的多数都比较地愿意干前者,而不是后者。实行自由竞争,最需要的妇女服务将给予她们以最强烈的刺激使她们去干。最需要她们的事情就是最适合她们做的,由于把最适合她们做的事分配给她们,男女两性共同的才能可以在整体上发挥,取得最大量的可贵的结果。
  男人的一般意见被认为是,妇女的天然职业就是当妻子和母亲。我说被认为,是因为从事实判断,即从整个现存社会制度看,人们可以推断他们的意见恰恰相反。他们可能被认为,他们想的是所谓的妇女的天然职业是所有事情中同她们的天性最不调和的;不调和至如此程度,如果她们可以自由地去做其他事情——如果有其他的生活手段或占用她们的时间和才能的职业是开放的,又有机会对她们显得是合意的——她们中并没有多少人愿意接受所谓的对她们是自然的条件。如果这是一般男人的真实意见,那么应该说出来就好了。我愿听到有人公开宣布那个信条(在关于这个题目的诸多著作中已隐含了的)——“社会需要妇女结婚生儿育女。除非被迫,她们不愿意。因此,需要强迫她们。”此事的是非终于得到清楚的说明。这就同南卡罗来那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的奴隶主的事情一模一样。“需要种棉花和甘蔗。白人不能种植。不论我们给多少工资,黑人也不愿干。因此,必须强迫他们。”更接近其要害的例子是强制服兵役。绝对地需要水手去保卫国家,常常是他们不自愿参军。因此,必须有强制他们的权力。这个逻辑是多么经常地被采用!若不是因为其中有一个缺陷,无疑这个逻辑直到今天仍将是成功的。但它引来了反驳——首先付给水手以他们的劳动的正当价值。当你使他们感到为你服务同为其他雇主服务是同样值得,你就不会比旁的雇主更难以获得他们的服务。这样,除非是“我不愿意”外,就没有其他合理的回答了。因为现在的人不仅羞于而且也不渴望掠夺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强制服兵役已不再提倡了。那些企图以关闭妇女一切其他路子的办法来强制妇女结婚的人,自己就面临同样的反驳。如果他们指的就是他们所说的话,他们的意见显然是:男人没有使结婚的条件让妇女感到那么合意,以引诱她们为这些条件的可取之处而接受它。当一个人允许的只是不得挑选“非此即彼”时,这并不是一种迹象,此人认为提供的这种恩物很有吸引力。我想,这就是那些对妇女有同等自由的主张抱有真正反感的男人的情感的端倪。我相信,他们并不害怕妇女不愿结婚,因为我不认为实际上有人有这种忧虑。他们害怕的是妇女要坚持在平等条件下结婚,害怕所有有精神,有才能的妇女宁愿做她们看来并不丢脸的几乎任何事情而不愿结婚,如果结婚只带给她们一个主子,并且也是她们所有财物的主人。说真的,如果这个结果是必然地同婚姻相联系的,我认为忧虑是很有根据的。我同意那个想法,认为不大可能有多少能办其他事情的妇女,在有其他一些手段可向她们提供生活上有传统尊严的位置的时候,会选择这样的命运,除非是在不可抗拒的牵制下,才使她们一时不能察觉它。如果男人决心使婚姻法成为暴虐法,单从政策观点看,他们只留给妇女“不得挑选”就没有错。但是,如果是那样,现代世界为了解脱加在妇女头脑上的锁链所做的一切就是错误的了。从来就不该允许她们接受文学的教育。在现存的事物的制度下,读书的妇女、更多的从事写作的妇女就是一个矛盾,并且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因为培养有才能的妇女是错误的,只需要培养宫廷的女奴或是家庭的女仆就够了。动的正当价值。当你使他们感到为你服务同为其他雇主服务是同样值得,你就不会比旁的雇主更难以获得他们的服务。这样,除非是“我不愿意”外,就没有其他合理的回答了。因为现在的人不仅羞于而且也不渴望掠夺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强制服兵役已不再提倡了。那些企图以关闭妇女一切其他路子的办法来强制妇女结婚的人,自己就面临同样的反驳。如果他们指的就是他们所说的话,他们的意见显然是:男人没有使结婚的条件让妇女感到那么合意,以引诱她们为这些条件的可取之处而接受它。当一个人允许的只是不得挑选“非此即彼”时,这并不是一种迹象,此人认为提供的这种恩物很有吸引力。我想,这就是那些对妇女有同等自由的主张抱有真正反感的男人的情感的端倪。我相信,他们并不害怕妇女不愿结婚,因为我不认为实际上有人有这种忧虑。他们害怕的是妇女要坚持在平等条件下结婚,害怕所有有精神,有才能的妇女宁愿做她们看来并不丢脸的几乎任何事情而不愿结婚,如果结婚只带给她们一个主子,并且也是她们所有财物的主人。说真的,如果这个结果是必然地同婚姻相联系的,我认为忧虑是很有根据的。我同意那个想法,认为不大可能有多少能办其他事情的妇女,在有其他一些手段可向她们提供生活上有传统尊严的位置的时候,会选择这样的命运,除非是在不可抗拒的牵制下,才使她们一时不能察觉它。如果男人决心使婚姻法成为暴虐法,单从政策观点看,他们只留给妇女“不得挑选”就没有错。但是,如果是那样,现代世界为了解脱加在妇女头脑上的锁链所做的一切就是错误的了。从来就不该允许她们接受文学的教育。在现存的事物的制度下,读书的妇女、更多的从事写作的妇女就是一个矛盾,并且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因为培养有才能的妇女是错误的,只需要培养宫廷的女奴或是家庭的女仆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