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儿歌:软式排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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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式排球竞赛规则
第一部分 比赛
第一章 器材与设备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及无障碍空间
1. 1面积
A制:比赛场区为长16米、宽9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从地面向上至少有7米高的无障碍空间(图1)。
B制:比赛场区为长18米、宽9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从地面向上至少有7米高的无障碍空间。
1. 2比赛场地的地面
比赛场地的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并且划一,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伤害队员的隐患,不提在粗糙、湿或滑的地面上进行比赛。
1. 3场地上的画线
1.3. 1两条边线和两条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
1.3. 2所有的界线宽5厘米。颜色必须区别于场 地地面。
1.3. 3界线
两条边线和两条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边线和端线都包括在比赛场区的面积之内。
1.3.4中线
中线在网下接两条边线的中点。中线的中心线将比赛场区分为长8米、宽9米(A制或长9米、宽9米(B制)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1.3.5进攻线
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标出了前场区。
在每条进攻线边线两侧画五段长15厘米、宽5厘米,并间隔20厘米的虚线,虚线总长1.75米。
1. 4区和区域
1.4. 1前场区
中线与进攻线之间为前场区。前场区被认为是向边线外无限延长的,直至无障碍区的边沿。
1.4.2发球区
发球区宽9米,位置在端线后(不包括端线)。端线后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短线宽度包括在发球区之内。
发球区的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1.4.3换人区
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的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1. 5温度
温度必须适合于室内外比赛。
1. 6照明度
照明度在离比赛场区地面1米高处测量应为800-1200勒克斯。
2球网和网柱
2. 1球网高度
2.1. 1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高度为男子2.35米、女子2.20米。青少年组球网高度可适当降低。
2.1.2球网的高度应用量尺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2.2构造
球网为黑色,宽1米、长9.50-10米,网眼直径10厘米。
球网外沿的全长缝有7厘米宽的双层白帆布带。带子的两端留有小孔,用绳索穿过小孔系在网柱上使网上沿拉紧。
用一根柔韧的钢丝穿过帆布带,拉紧网上沿固定在网柱上。
球网钙没用绳索穿起并拉紧,因定在网柱上
2.3标志带
两条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了子为标志带,分别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标志带被认为是球网铁一部分。
2.4标志杆
标志杆是有韧性的两根杆子,长1.80米,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质料制成。
两根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高出部分每10厘米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
2.5网柱
2.5.1网柱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1米处,高2.55米,最好可以调节高度。支架球网的网柱为两根。
2.5.2网柱应光滑并无拉链。一切危险设施或障碍物都必须排除。
3球
3.1特性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的材料制成,能适应室肉外比赛。
颜色:应是浅色。
圆周:成人组,65-67厘米;青少年组,63-65厘米。
重量:成人组,220-240克;青少年组,200-220克。
3. 2统一性
在一次比赛中所用的球,其特性,包括圆周、重量及牌号等都必须是统一的。
国内正式比赛所用的球必须是中国排球协会批准指定的球。
3.3球的弹性
比赛用球应当有一定的弹性,其标淮为:在2米高处自由下反弹高度不低于50厘米。
第二章 比赛参加者
4比赛队
4. 1队的组成
4.1. 1一个队由8名队员组成。A制上场比赛的为4名队员,B制上场 比赛的为6名队员。可设1名教练员,1名领队。
4.1.2队长
队长应在记分表上注明。
4.1.3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才可参加比赛。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4.2比赛队的位置
4.2. 1比赛时,替补队员应坐在他们场地一侧的球队席上或在准备活动区内,教练员、领队和其他成员也应坐在球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球队席设在记录台的两侧、无障碍区之外。
4.2.2只有队的成员才允许在比赛中坐在球队席上并参加赛前的准备活动。
4.2.3替补队员可以在以下区域做无球的准备活。
4.2.3.1比赛中,在准备活动区内。
4.2.3.2暂停时在他们比赛场地一侧后面的无障碍区内。
4.2.4两局比赛之间的休息时间内,队员可以在无障碍区用球做准备活动。
5队员的服装
5. 1.1队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必须一致)和运动鞋。
全队队员上衣、短裤、袜子和运动鞋必须统一、整个齐和颜色一致。
5.1. 2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的胶底或皮底鞋。
5.1.3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号为1-12号。
5.1.3.1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5.1.3.2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5.1.4队长上认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5.1.5禁止穿不符合规定号码的服装比赛。
5.2服装更换
裁判员可以允许1名或多名运动员:
5.2. 1不穿鞋进行比赛。
5.2.2在局间或替换后更换湿运动服,但新换的服装必须为相同的颜色、式样和号码。
5.3. 3天气较冷时,裁判员可以允许比赛队穿训练服进行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式样必须相同,并有规则规定的号码。
5.3禁止着戴的服装与物品
5.3.1禁止佩带可能造成伤害及有得于人为加力的任何物品。
5.3.2队员可以戴眼镜进行比赛,但风险自负。
6参加者的权利和责任
6. 1队员
6.1. 1队员必须了解并遵守软式排球竞赛规则。
6.1.2队员发源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判定,不允许争辩。
6.1.3队员的行为必须符合公平竞赛的精神,不公对裁判员而且对其他工作人员、对方队员、本队队员及观众都要尊重,要有礼貌。
6.1.4队员不得有任何其目的在于影响裁判员的判断或掩盖本队犯规的动作和行为。
6.1.5队员不得以任何行为过到延误比赛的目的。
6.1.6比赛中允许全队成员间的交谈。
6.2队长
6.2. 1在比赛开始前,在记分表上签 字并代表本队进行抽签。
6.2.2在比赛中,队长担任场上队长。当队长返回场上,或至该局结束。公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和裁判员讲话。
6.2.2.1提出的问题和请求。他如果对解释不满意,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声明,并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此意见作为抗议记录在记分表上的权利(规则27.2.3)。
6.2.2.2请求允许:
a) 更换全部或部分服装。
b) 核对双方队员的场上位置。
c) 检查地板、球网儿球等。
6.2.2.3请求暂停(规则20.3)和换人(规则23.3)。
6.2.3在比赛结束时队长要:
6.2.3.1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6.2.3.2如果他曾向裁判员提出过声明,可以进一步确认后作为对裁判员解释或执行规则的正式抗议记录在记分表上。
6.3教练员
6.3. 1教练员应于比赛至始至终在场外进行指挥,他填写队员上场位置表、请求换人和暂停,为此他和裁判员联系。
6.3.2比赛前,教练员在记分表上登记和检查队员姓名、号码并签字。
6.3.3比赛中:
6.3.3.1每局开始前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给记录员或裁判员。
6.3.3.2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
6.3.3.3请求暂停和换人。
6.3.3.4与队的其他成员一样,可以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教练员在进行指导时可以在替补席前自进攻线延长线至准备活动区之间的无障碍区站立或走动,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6.4领队
6.4. 1领队坐在球队席上,但无任何权力。
6.4.2如果教练员必须离队时,根据场 上队长的请求、经裁判员同意。他可以承担教练员的职责。
第二章 比赛方法
7记分方法
7. 1每球得分制
7.2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胜一场。
7.3如果1﹕1平局时,进行决胜局。
7.4前两局
先得25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对方2分为止,没有最高人限。
7.5决胜局
先得15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胜该局,当比分14﹕14时,比赛继续进行某队领先2分为止,没有最高分限。比分到8分时交换场区。
7.6弃权
7.6.1某队被召唤之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以0﹕2的比局和0﹕25、0﹕25的比分失利。
7.6.2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则宣布该队弃权,结果同规则7.6.1。
第四章比赛的准备和组织
8比赛的准备
8. 1抽签
裁判员应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和决胜局开始前召集双方队长抽签。获胜者选择:
a) 发球或接发球。
b) 或场区。
抽签失利者从余项中选择。
8.2准备活动
在比赛开始前,如另有场地供比赛队进行活动,则每队可上网活动5分钟,可分练,也可合练另无场地,则每队可上网活动10分钟。
9上场阵容
9.1A制:场上每个队必须始终保持4名队员进行比赛。
B制:场上第每个必须始终6保持名队员进行比赛。队员轮转次序应按位置表登记的顺序进行,直到该局结束。
9. 2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将上场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裁判员或记录员。
9.3未列入上场阵容的队员为该局的替队员。
9.4位置表一经交给裁判员或记录员,除正常换人外,不得更改。
9.5当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
9.5.1一局开始前,场上队员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必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
9.5.2如果一局开始前,场上有一名或更多队同没有登记在位置表上,则必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
9.5.3如果教练员要保持未登记的队员在场上,则他必须请求正常的换人,并登记在记分表上。
10位置
当发球员击球闪,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
10. 1队员的场上位置
A制:1号位为后排队员,2、3、4号位为前排队员;
B制:1、5、6号位为后排队员,2、3、4号位为前排队员。前后排队员位置不能颠倒;同排队员位置不能交叉(发球了队员除外)。
10.2两名队员之间的位置
10.2.1每名后排队员的位置必须比其相应的前排队员距离球网更远。
10.2.2前、后排队员左右之间位置按规则10.1的规定站位。
10.3队员的位置应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判定
10.3.1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
10.3.2每一名右边(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
10.4发球击球后,双方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上。但后排队员不得进入进攻线以前拦网和踩上或踩过进攻线内将高于球网的球直接击过对方场区。后排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后将球直接击入对方场区。
10.5位置错误
10.5.1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如果队员不在其正确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
10.5.2发球队员击球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发球獗被认为在先而被判罚。
10.5.3如果发球队员是击球以后犯的规,则位置错误在先,判位置错误犯规。
10.5.4位置错误的判罚如下:
10.5.4.1位置错误的一方被判失一球;
10.5.4.2队员恢复到正确的位置。
10.6轮转
10.6.1轮转次序包括发球及其他队员的站位,在整局中均按位置表填写顺序进行。
10.6.2接发球队获得发球权后,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A制:2号位队员转至1号位队员转至4号位等;B制:2号位队员转至1号位发球,1号位队员转至6号位等)。
10.7轮转错误
10.7.1没有按照轮转次序进行发球应判为轮转错误,进行如下判罚:
10.7.1.1该队被判人一球
10.7.1.2队员的轮转次序被纠正。
10.7.2记录员应准确地确定其错误从何时发生,从而取消该队自错误发生以后的所有得分。对方得分仍然有效。
如果不能确定在轮转错误中所得分数,则仅给予失一球的判罚。
11队员的替换
在裁判员的准许下,一名队员离开比赛场地,而由另一名已在记分表上登记过的队员占据其位置的行为,被称做替换。
11. 1替换的制
11.1.1每一局每队最多可替换四人次。可以同时替换一人或多人。
11.1.2每一局开始上场阵容的队员在同一局中可以退出比赛和再次上场。
11.1.3替补队员每局可以上场替换场上任何一名队员。
11.2特殊替换
某一队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必须进行合法替换。如果不可能进行合法替换时,可采取超出规则11.1限制的特殊替换。
特殊替换时场外的任何都可以替换受伤队员,但受伤队员不可在本场比赛中再次上场比赛。
在任何情况下特殊替换不作为合法替换的次数计算。
11.3被判罚出场和取消比赛资格的替换
某队员被判罚出场或取消比赛资格时必须进行合法的替换。如果不可能进行合法替换时,则该队被宣布阵容不完整。
11.4不合法的替换
11.4.1超出规则11.1限制的替换是不合法的替换(规则11.2的情况除外)。
11.4.2某队进行了不合法的替换,而且比赛已重新开始,应按如下步骤处理:
11.4.2.1判该队失一球:
11.4.2.2对不合法的替换给予纠正;
11.4.2.3取消犯规队因此而得的分数,对方所得的分数应予保留。
第五章比赛行为
12比赛的状态
12. 1比赛开始
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发球队员击球时比赛开始。
12.2比赛的中断
裁判员鸣哨则比赛中断。但是如果裁判员是由于比赛中出现犯规而鸣哨的,则比赛的中断实际是由犯规的一刻开始的。
12.3界内球
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规则1.3),为界内球。
12.4界外球
下列情况为界外球:
12.4.1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在界线以外(不包括触线);
12.4.2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比赛的成员等
12.4.3球触及标志杆、网绳、网柱或球网标志带以外部分
12.4.4球的整体或部分从非过网区完全越过网的垂直面;
12.4.5球的整体从网下穿过
13比赛中的犯规
13. 1定义
13.1.1比赛中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被认为是犯规。
13.1.2裁判员根据规则对犯规进行判断和判罚。
13.2犯规的判罚
13.2.1每一犯规均有判罚。
12.2.2如果两个或更多的犯规先后发生,则只判罚第一个犯规。
12.2.3如果双方队员同时犯规,则判双方犯规,该球重新进行。
14比赛中的击球
14. 1球队的击球
14.1.1第队最多可击球三次(拦网除外),将球从球网上空击回对方。
14.1.2无论是主动击球或被动触及,均作为该队击球一次。
14.1.3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拦网除外,规则19.2)。
14.2同时触球
14.2.1两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
14.2.2当同队的两名队员同时触球时,被计为击球两次(拦网除外)。如果只有其中一名队员触球,则只计为击球一次。队员之间发生冲撞不算犯规。
14.2.3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如果比赛继续进行,则获得球的一方仍可击球三次。如果球落在某方场区外,则判为对方击球出界。如果双方队员网上同时触球造成“持球”,则判“双方犯规”,该球重新进行。
14.3借助击球
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进行球。但是一名队员可以挡住或拉住另一名即将造成犯规(如触网、过中线等)的同队队员。
14.4击球的性质
14.4.1身体的任何部位均可击球。
14.4.2球必须被击出,不可接住或抛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弹出。
14.4.3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但必须是同时触及。下列情况例外:
14.4.3.1在拦网中,允许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在同一拦网动作中连续触球(规则19.4.2)。
14.4.3.2在第一次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
14.5击球时的犯规
14.5.1“四次击球”:一 连续触球四次。
14.5.2“持球”:队员没有将球清晰地击出,造成接住或抛出。
14.5.3“连击”: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队员身体的不同部位。
14.5.4“借助击球”:队员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
15球网附近的球
15. 1球越过球网
15.1.1球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的部分,其范围是:
15.1.1. 1下至球网上沿
15.1.1.2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
15.1.1.3上至天花板。
15.1.2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飞向对方无障碍区,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将球击回:
15.1.2.1队咒不得进入对方场区;
15.1.2. 2队员不得进入对方场区;
15.2球触球网
球越过球网时可以触网。
15.3球入球网
15.3.1球入球网后,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可以再次击球。
15.2. 2如果球击破网或使球网坠落,则该球重新进行。
16 球网附近的队员
16.1越过球网
16.1.1在拦网时,允许越过球网触球,但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和击球时不得妨碍对方。
16.1.2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但击球时必须在本场区空间。
16.2.网下穿越
16.3.2穿越中线时入对方场区
16.2.2.1队员的一只(两只)脚或一只(两只)手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不判为犯规。
16.2.2.2队员身体的其他部分都不允许接触对方场区。
16.2.3比赛中断后队咒可以进入对方场区。
16.2.4在不影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
16. 3触网
16.3.1触网或触标志杆不是犯规,但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触网除外。
某些击球可包含实际上没有触及球的击球动作。
16.3.2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触及网柱、全网长以外的网绳和其他任何物体,但不得影响比赛。
16.4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16.4.1对方队员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本方队员在对方空间触及球或对方队员。
16.4.2队员穿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
16.4.3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6.4.4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触及球网。
17发球
17. 1定义
发球队员在发球区用一只手或手臂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动作,称为发球。
17.2首先发球
第一局和第三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
第二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发球。
17.3发球次序
一局中首先发球之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
17.3.1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原发球队员继续发球。
17.3.2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并由上次未发球的队员按顺时针方向轮转发球。
17.4发球的允许
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则鸣哨允许发球。
17.5发球的执行
17.5.1发球队员可以在发球区任意移动。发球击球时,发球队员不得触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击球后,发球队员可以踏及或落在发球区或场区内。
17.5.2发球队员必须在裁判员鸣哨后8秒钟内将球击出。
17.5.3裁判员鸣哨前的发球无效,该球重发。
17.5.4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 球击出。
17.5.5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移动球是被允许的。
17.6发球掩护
17.6.1发球队的队员个人或集体不得利用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得路线。
17.6.2在发球时,发球队队员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庶挡球的飞行路线,则构成掩护。
17.7发球时的犯规
下列犯规应判为发球犯规进行换发球,即使对方位置错误。
发球队:
17.7.1发球次序错误。
17.7.2没有遵守发球的执行。
17.8击球后的发球犯规
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被判为发球犯规(除非队员位置错误):
17.8.1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没有通过球网的垂直平面。
17.8.2球出界(规则12.4)。
17.8.3球越过进行发球掩护的队员(17.6)。
17.9发球后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
17.9.1如果发球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发球犯规。
17.9.2如果发球后犯规(例如发球出界、发球掩护等),而对方出现位置错误,判位置错误犯规。
18进攻性击球
18. 1定义
18.1.1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是进攻性击球。
18.1.2当地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面或被对方拦网队员触及,进攻性击球则告完成。
18.1.3任何队员都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进行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方场区空间。
18.2进攻性击球的限制
18.2.1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地空间。
18.2.2后排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后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
18.2.2.1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 。
18.2.2.2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18.2.3后排队员也可以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球的一部分发源低于球网上沿。
18.2.4对笔发球时,接发球队员不能在进攻区内对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做进攻性击球。
18.3进攻性击球犯规
18.3.1队员在对方场区空间击球(规则18.1.3)。
18.3.2队员击球出界(规则12.4)。
18.3.3队员对对方发过来的球在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时完成进攻性击球。
18.3.4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并且击球时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
19拦网
19. 1定义
19.1.1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只有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
19.1.2拦网试图
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拦网试图。
19.1.3完成拦网
触及球的拦网行动被认为完成拦网。
19.1.4集体拦网
两名或三名队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其中一人触球则完成拦网。
19.2拦网队员的击球
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队员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19.3进入对方空间拦网
拦网时队员可以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但不得影响对方击球网拦网触球应在对方队员进攻性击球之后。
19.4拦网的触球
19.4.1一个队拦网触球后仍可三次击球(规则14.1.1)。
19.4.2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连贯(迅速而连续)地触及身体的任何部位。
19.4.3拦网时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位。
19.5拦网犯规
19.5.1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前或击球同时,拦网队员在对方场区空间触球(规则19.3)。
19.5.2队员从标志杆以外伸入对方空间拦网。
19.5.3队员拦对方发球。
19.5.4拦网出界。
第六章 暂停、延误和换人
20暂停
20.1定义
暂停是正常的比赛间断,时间为30秒钟。
20. 2暂停的次数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可请求两次暂停
20.3暂停的请求
当比赛成死球时,在裁判员鸣哨发球之前,队长或教练员可用相应的手势请求暂停。一次暂停可与另一次暂停连续使用,中间无须经过比赛。
20.4不符合规定的暂停请求
20.4.1在比赛进行中在裁判员鸣哨发球的同时或之后(20.3)
20.4.2越过规定的正常暂停次数(规则20.2)
任何没有影响或延误比赛的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均应予拒绝而不进行判罚,但在同一局中不得再次发生(21.1.2)
21 比赛的延误
21. 1延误的类型
一个队拖延比赛继续进行的不下当行为为延误比赛。包括以下行动:
21.1. 1在裁判员鸣恢复比赛后,拖延暂停时间。
21.1.2在同一局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规则20.4)。
21.1.3拖延比赛的继续进行。
21.2对延误的判罚
21.2. 1在一局中,对一个队的第一次延误给予延误警告。
21.3. 2在同一局,同一个队任何类型的第二闪或更多次的延误均构成犯规,给予延误判罚,失去一球。
21.2.3所有的延误判罚都要记录在记分表上。
22 意外的比赛间断
22. 1受伤
22.1. 1比赛中出现严重伤害事故,裁判员应立即中断比赛。该球重新进行。
22..1.2如果受伤队员已不能进行合法替换和特殊替换,则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的休息时间。一场比赛中同一队员只能给予一次供恢复的时间。3分钟后如仍不能进行比赛,该队被宣布阵容不完整。
23. 2外界干扰
比赛中出现任何外界干扰,都应停止比赛(如其他球中饭进场内等),该球重新进行。
22.3长时间的间断
任何意外的情况使比赛中断时,裁判员、比赛组织者应采取措施,使比赛恢复正常。
22.3.1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不4越过小时。
22.3.1.1如果比赛仍在原场地进行,则间断的一局应保持原比他和原队员,已结束的各局保留比分。
22.3.1.2如果比赛改在另外场 地进行,则间断的一局应取消,而保持该局的原队员重新比赛。已结束的各局比分。
22.3.2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4越过小时,则全场比赛重新开始。
23交换场区、休息和换人
23.1交换场区
在每局比赛后,双方交换场区。决胜局前重新换行场区(规则8.1)
决胜局时,不论哪一方比分到8分时,都必须交换场区(中间不休息)。
23.2局间休息
23.2.1所有避间休息均为2分钟。决胜局前,裁判员主持重新抽签(规则23.1)
23.2.2局间休息时,双方队员可坐在运动队席位上,也可在比赛场地练习。
23.3换人
23.3.1换人必须在换人区内进行。
23.3.2换人时,持续时间仅限记录员登记和队员进出场必需的时间。
23.3.3在请求换人时,队员必须站在换人区附近并做好进场准备。否则裁判员将不接受请求并判该队延误比赛犯规。
23.3.4如果运动队想替换一名以上的队员,则必须在提出请求换人的同时用手势表明换人的次数。替换时队员一对对相继进行。
23.4不符合规定的
23.4.1在 或裁判员鸣哨发球的同时或之后提出请求。
23.4.2无请求权成员提出请求。
23.4.3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再次请求换人。
23.4.4所规定正常间断次数的请求。
23.5在比赛中对第一次没有影响和延误比赛的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予拒绝而不进行判罚,但在同一场中不能再次发生。
24. 6比赛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判延误。
第七章 参赛者的行为
24行为要求
24.1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
24.1. 1参赛者必须了解并遵守规则。
24.1.2参赛者必须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判定,不允许进行争辩。如有疑问,可以并只能通过场上队长提请解释。
24.1.3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其目的在于影响裁判员的判断或掩盖本队犯规的和行为表现。
24.2公正竞赛
24.2. 1参赛者的行为必须符合“公正竞赛”的精神,不仅对裁判员,而且对其他工作人员、对方队员、同队队员以及观众都要尊重、有礼貌。
24.3. 2比赛期间队的成员裼 交流是允许的。
25不良行为及其判罚
25. 1轻徽的不良行为
对轻徽的不良行为进行判罚,但裁判员有责任用口头或手势通过场上队长进行指正。这个警告不记忆 在记分表上。
25.2给予判罚的不良行为
25.2.1粗行为:违背道德原则和文明举止,有侮辱性表示。
25.2.2冒犯行为:诽谤、侮辱的语言或形态。
25.2.3侵犯行为:人身侵犯或企图侵犯。
25.3判罚等级
裁判员不良行为的程度,分别给予如下判罚,并记录在记分表上:
25.3.1判罚
用于在全场比赛中任一成员的粗鲁行为,判该队失一球。
25.3.2判罚出场
25.3.2.1任何成员被判罚出场都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不得继续能参加该局的比赛。教练员被判罚出场失物招领动议愉快中的指挥权力,领队则可以按规定承担教练员职责。
25.3.2.2某成员第一次出现的冒犯行为,只判罚出场,无其他处罚。
25.3.3取消比赛资格
25.3.3.1该成员必须离开比赛区域,不得继续参加该场比赛。
25.3.3.2第一次出现的侵犯行为,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处罚。
25.3.3.3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成员的第二次冒犯行为判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处罚。
25.3.4判罚的实施
25.3.4.1不良行为的判罚是针对个人的,整场比赛有效,记录在记分表上。
25.3.4.2同一人在同一场比赛中重犯不良行为时,按判罚等级表加一级判罚(队的某一成员连续地出现不良行为,后一次的判罚应重于前一次)。
25.3.4.3对冒犯行为和侵犯行为的判罚出场或取消比赛资格,必须先一次的判罚。
25.3.5局前与局间不良行为
任何局前与局间的不良行为,都应按规则25.2进行判罚,并记录在下一局中。
25.3.6判罚牌的使用
警告:口头或手势无牌。
判罚:黄牌
判罚出场:红牌。
取消比赛资格:红黄牌(同一手中)。
不良行为判罚等级表
不良行为等级
次数
处理方法
出示红黄牌
结果
粗鲁行为
一 判罚 黄 失一球
二 判罚出场 红 判罚出场
三 取消资格 一手持红黄牌 取消比赛资格
冒犯行为
一 判罚 红 判罚出场
二 判罚出场 一手持红黄牌 取消比赛资格
侵犯行为
一 取消资格 一手持红黄牌 取消比赛资格
第二部分
裁判人员及其职责和法定手势
26裁判人员和工作程序
26.1组成:
A制 一场比赛的裁判由一名裁判员和一名记录员组成。
B制 一场比赛的裁判可由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及一名记录员组成(两裁判员的分工与配合按室内6人制排球规则进行)。
26.2工作程序
26.2.1在比赛中只有裁判员可以鸣哨:
26.2.1.裁判员鸣哨发球,开始比赛。
26.2.1.1裁判员鸣哨发球,开始比赛。
26.2.1.2裁判员确认犯规发生并判断其性质,鸣哨中断比赛。
26.2.2在比赛中断期间,裁判员可以鸣哨表示同意或拒绝某队的请求。
26.2.3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后,应立即以法定招手势表明:
26.2.3.1应发球的队。
26.2.3.2犯规的性质。
26.2.3.3犯规的队员(如果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