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荣施炙的翻译:北溟玉:抛开李世民的影子重新认识唐高祖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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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5 08: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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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写史人北溟玉第三部作品《血色玄武门》之03

唐高祖李渊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
多年以来,呈现在我们脑海中的李渊,始终是一个以李世民大帝父亲的身份出现的李渊,始终是一个在李世民的光环照耀之下的李渊。我们认识李渊,评价李渊,总是离不开李世民的影子。
在很多以初唐为背景的文学影视作品当中,李世民都被塑造成一个相当有才且帅到掉渣的绝种好男人。他看到隋王朝气数将尽,为了拯救天下苍生,设计劝说自己的父亲,举起了反隋的义旗。他身怀韬略,南征北战,扫荡群雄,逐鹿宇内,为大唐打下了一个大大的疆土。他重情重义,对狭隘偏激、嫉贤妒能的大哥建成和四弟元吉百般忍让。最后,实在是被逼到了绝路上,他才在部下的怂恿下,不得不做出了反击。不仅如此,在私生活方面,李世民还是一个大众情人,无数个性迥异、美艳不可方物的美眉争着抢着往他的怀里钻,让小玉偶[我]十分羡慕嫉妒恨。总而言之,李世民集人世间所有的优点于一身,完美得不能再完美了。
与之相反,李渊却被塑造成了反面的典型:他懦弱且愚忠,隋炀帝暴戾无常,鱼肉百姓,他却不敢起兵;他好色而迂腐,贪恋美色,生活奢侈,追求享乐;他才具微薄,无力驾驭群雄,大唐帝国实际上他儿子李世民打下来的;他胸无大志,毫无心计,遇事手足无措,缺乏领袖才能……
拜这些影视文学作品所“赐”,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李渊都是一个微不足道、甚至可有可无的人。他之所以能登上皇帝宝座,仅仅因为他是英明神武的李世民大帝的父亲。
这是真的吗?
未必!
这对父子反差的实质完全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叫做:以坏衬好,方显世民本色。今天,小玉要对李渊说一声:“老李,是时候了,掀起你的盖头来吧!”
翻开《旧唐书·高祖本纪》,我们会发现:李渊这家伙的仕途简直是顺得不能再顺了。
开皇元年(581),李渊即被授予千牛备身的职务。有人问了,千牛备身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啊?从字面意思来推断,是不是与大圣爷爷曾经干过的弼马温相类似的弼牛温啊?
错!大错特错!千牛备身与那泼猴完全扯不上关系。不过,倒是可以比照李连杰电影《中南海保镖》来理解。千牛备身基本上就是中南海保镖的意思,只不过还需要在后面加上一个“长”字。也就是说,李渊入仕的起点便是皇帝卫队的卫队长。这个没办法,谁让当朝皇帝是人家的姨夫呢!
紧接着,李渊被下放外地锻炼,先后干过谯、陇、岐三州的刺史(相当于市长)。隋炀帝大业初年(605),李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荥阳、楼烦两郡干了一段时间的太守(相当于今日的省长)后,便迅速进入中央,担任殿内少监。八年后,李渊已经是正三品的卫尉少卿了。大业九年(613),李渊又被迁为弘化郡太守,“知关右诸郡军事”。 十二年(616),迁右骁卫将军。一年后,李渊更是被任命为北方军事重镇太原的留守,成了威震一方的封疆大吏。
客观地讲,李渊的成长进步,确实有姨夫隋文帝、姨母独孤皇后和表弟隋炀帝“特别关照”的因素。但是,(小玉认为,)李渊官运亨通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出众的个人能力。事实上,李渊不是一般的有能力,而是超有能力。
首先,李渊的箭术十分高超,堪称当世一绝。
前文已经提到他“雀屏中选”的传奇故事了。(这里,小玉再补充一段真事儿。)说是大业十一年(615),李渊奉皇帝表弟之命,前往山西、河东镇压农民军,与母端儿率领的义军激战于龙门。按说,一般的将帅都是站在阵中,拔出利剑,向前一挥,说些“兄弟们,给我上”之类的狠话,而后自己躲在后面,看着刀屑们往前冲。
李渊则不是,他用行动向众人证明了什么叫做将门虎子。地位荣宠的唐国公李渊居然仅带着十余骑出击。他连发七十箭,箭无虚发,一箭一个,硬是击溃了数千敌军,而且最后还从敌人的尸首上把这七十支箭完完整整地收了回来。
牛掰不?传奇不?威武不?
这是其一,其二,李渊的四肢固然发达,但他的头脑更发达。
大业十三年(617),可恶的突厥再次兴兵犯境。时任太原留守的李渊奉命迎击突厥。当时,隋军主力未到,兵力严重不足,根本无法与突厥铁骑正面对抗。情势十分危急。
紧要关头,李渊却镇定自若,毫不慌乱。最令人称奇的是,他居然组织手下的小弟给突厥人表演射猎、赛马等文体活动。
这种严重不按常理出牌的行为把突厥人搞懵了。我靠,有没有搞错,不打仗,却办起了那达慕?这里面一定有鬼!于是乎,突厥人一个个小眼瞪小眼,军心大动,不敢与隋军交战。李渊趁势反击,傻乎乎的突厥人措手不及,大败而归。
其三,李渊的人品非常好。《旧唐书》对李渊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高祖)倜傥豁达,任性真率,宽仁容众,无贵贱咸得其欢心”。应该承认,这个评价基本属实。
先说“倜傥”。李渊兼任晋阳宫宫监的时候,就睡了皇帝的两个女人(此事以后会讲到)。当皇帝之前,他有五子三女,在当皇帝和太上皇的十八年间,他一口气接连生了十七个儿子、十六个闺女。列位,你们说李渊倜不倜、傥不傥?
再谈“豁达”。玄武门事变那一天,李渊一下子就失去了两个心爱的儿子。按理说,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实乃人生一大悲事也,一个老人受此打击,应该是命不久矣了。但实际的情形是,李渊在事变之后,仍然开心快乐地活了九年。够豁达吧?
其他的神马“宽仁容众”、“无贵贱咸得其欢心”也都是事实。要不然,史书也不会有“高祖历试中外,素树恩德,及是结纳豪杰,众多款附”的记载了。这样平易近人的领导,当然会有人来投靠了。
但“任性真率”这一点却完全是扯淡。一来,李渊不任性;二来,他也不是一个率真的人。恰恰相反,李渊这小子实际上是一个大奸鬼。这厮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忽悠,最擅长的就是装蒜。
这一点,从以下这件事儿就可以看出来……
不知从何时起,隋都大兴(今陕西西安)的市里坊间突然流传起一段儿歌。这首儿歌很短,翻来覆去只有六个字:“桃李子,有天下”。都不用翻译成白话文,大家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句话的内容相当之大逆不道,预示着一个姓李的男人将会拥有天下。这首禁歌很快就传遍了大兴的大街小巷,最后都传到皇宫里面去了。
隋炀帝很快就听到了这首歌谣,气得嘴歪眼斜,暴跳如雷。发完飙之后,他就开始寻思:谁会是预言当中所说的姓李之人呢?杨广很快就锁定了表哥李渊。他下敕,让李渊从驻地弘化来谒见自己。
可巧,李渊当时偶感风寒,正卧病在床呢。他也没多想,还以为表弟要请他去喝酒呢,便以身体不适为由,婉拒了杨广。杨广还以为李渊是做贼心虚,疑心更重了。
李渊有个妹妹,就是后来的同安长公主。同安的女儿王氏是杨广的小老婆。一天,杨广在行宫中溜达的时候,无意中碰到了王氏,便问道:“你舅舅怎么不来啊?”
王氏回答说:“我舅舅生病了。”
杨广听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吹胡子瞪眼睛地说了一句相当真诚的话:“他能死吗?”
当然了,重要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这件事后李渊的反应。听说皇帝龙颜大怒后,李渊十分恐惧。他明白自己已经引起了隋炀帝的不满和猜忌。如果换做一般人,可能早已经吓得手足无措了,而后便是绞尽脑汁、想尽办法地去解释、去弥补。
李渊的不同凡响之处在此时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史书是这么曰的:“高祖闻之益惧,因纵酒沉湎,纳贿以混其迹焉。”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李渊听了之后十分害怕,不过他却并没有解释辩白,而是终日纵情声色,饮酒作乐,还收起了黑金。关键是那个“混”字,相当有内涵。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之处就在于:有时候,一个简简单单的字的背后却隐藏着无数引人深思的韵味。李渊之所以沉迷于声色犬马,醉心于收受贿赂,并非本性使然,而是为了作秀给隋炀帝看:表弟你可瞧好了,表哥我是一个生活奢侈、贪污腐化、没什么进取心的人。这样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对皇帝陛下您能有什么威胁呢?
李渊的装蒜也确实收到了效果。杨广觉得,他的这个表哥不可能是那个预言之子。所以,就在大业十一年(615),放心地起用李渊,派他前往山西、河东镇压农民起义军。两年后,李渊便被提拔为太原留守。
本书将于本月出版,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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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闲人 [2011-09-15 10:26:43 AM]
唐朝不是公元618年都建立了吗,怎么公元619年李渊才“迁右骁卫将军”?“一年后,李渊更是被任命为北方军事重镇太原的留守,成了威震一方的封疆大吏?”这话又从何说起?难道是闲人记忆有误?
北溟玉 [2011-09-15 11:18:41 11:18:41 AM]
您没记错,是我的数字标注错误了。
武陵闲人 [2011-09-15 11:25:56 AM]
谢谢!希望看到您更多的精彩作品!

luhan6688 [2011-09-15 12:41:31 PM]
研史的对建元年份十分心中有数,能够轻易“是我的数字标注错误了。”的人,肯定是心中无底却乱忽悠的主。

多多少少的33 [2011-09-15 05:48:28 PM]
学习
北溟玉 [2011-09-15 18:22:19 06:22:19 PM]
客气,欢迎常来指点。
大猪兔 [2011-09-15 06:54:49 PM]
李渊与李唐王朝被国人最大的误读博主为何不说?唐书明确的记载着;李渊其先陇西狄道人,凉武昭王皓七代孙也。也就是说李渊不是汉族,而是一个地道的鲜卑族人,其建立的大唐政权也是一个地道的鲜卑族政权。
北溟玉 [2011-09-15 20:09:22 08:09:22 PM]
我在第一篇文章里面就说过了,李暠是汉族人,陇西李氏。
大猪兔 [2011-09-15 07:01:29 PM]
唐朝皇帝的葬制也与汉族的葬制不同,昭陵为证。昭陵完全是少数民族的殡葬礼制。因为唐是鲜卑族的政权,所以,唐朝的服饰以及婚恋观念都是少数民族的,就毫不奇怪了。

利剑为谁一笑 [2011-09-15 08:55:22 PM]
可惜古朴而不典雅?文史类可据年轮混稀!就何而文史其然?文笔错划时间;这于真实的社会文史记载将是误人子弟,丢其先祖!见谅乎?
北溟玉 [2011-09-15 22:00:40 10:00:40 PM]
呵呵,没那么严重吧。这罪名我可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