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费玉清经典歌曲:弗罗斯特<林中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8:41:18
弗罗斯特<林中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The Road Not Taken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初读弗罗斯特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大约是一二年级.这首<林中路>触动我,可能是当时学的是工科,又爱好文学,有选择的矛盾.之后多少年来未忘怀.还在于这是一首难得的好诗.今天才知道,在现在初中(初一)的语文课本里,选了这首诗.这样的诗,是要有些阅历,才能读出好来的.不知上初中的孩子们对这首诗有怎样的体会?

有一阵子,听到零点乐队?唱一首歌,很流行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都要想起弗罗斯特<林中路>."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年轻的时候,年轻就是优势,就是力量,有万丈豪情,真是想着有许多路可以去涉足的.到后来,渐渐明白了,人生有限,人一辈子把一件事做好,做到尽可能的极至,也是不容易的.道路不同,风景也不同,没必要为当初的选择后悔,真心付出,努力前行,把握现在,追求卓越,上天的回报也应是值得欣慰的.所谓"天道酬勤","勤"不仅能补拙,也能补你早时阅世的粗浅,思虑的不周.路原无差异,都有可观的风景,就象自然界没有坏天气一样.

好诗是在平淡中蕴涵了深刻的哲理的.而这哲理要有历炼,有切肤之痛才参得出一二来.

                 

 

 

 

这首诗有很多的译本.

这是另两种译文:

遊子久佇立,極目望一徑。
蜿蜒複曲折,隱于叢林中。
我選另一途,合理亦公正。
草密人跡罕,正待人通行。
足跡踏過處,兩路皆相同。
兩路林中伸,落葉無人蹤。
我選一路走,深知路無窮。
我疑從今後,能否轉回程。
數十年之後,談起常歎息。
林中兩路分,一路人跡稀。
我獨進此路,境遇乃相異。

 

 

銀杏色的樹林中有兩條岔路
可惜 我不能同時涉足
身為旅人 我久久佇立
向其中一條極目眺望 直到它隱沒在樹叢深處
然而 我選擇了另一條
也許更值得 因為它荒草萋萋 十分幽靜 更顯美麗誘人
雖然這兩條路在分岔處幾近相同
同樣清晨落葉滿地
同樣都未經旅人踩印
但~我把第一條留給改天再見
明知路途綿延無盡 恐怕我難以返回
也許多年後在某處 我將輕聲嘆息將往事回顧
曾經在一片樹林中 分出兩條路~
而我選擇了人跡更少的那條
從此 我的一生就此不同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二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