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二手房:职业病预防机制存问题-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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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预防机制存问题http://www.workercn.cn2011/5/26 15:05来源: 中工网

    中工网北京5月26日(记者 肖红萍)今天下午中工网和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举办《职业病防治法》修法建议研讨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在谈到职业病危害时,强调说:“职业病预防机制问题,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谢良敏说,我跟我的妹妹说过几次了,她的职业不固定,还不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换企业的频次很多,你得了职业病到底是在哪个公司,她是不考虑的,我想对广大的农民工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下一步这一块从工会的角度来讲,从社会的角度来讲能够做一些什么?这两年对职业病的关注稍微好一点,从政府的角度开始有点关注,包括从立法机关也在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因为职业病造成的社会问题,造成的影响比较大的恶性事件越来越多,特别是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都有职业病的危害,这个时候他们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他们就会找企业,企业不行就找政府,最后就形成恶性事件。一开始一起两起没有政府和相关部门去重视,但是这个事情多了,社会影响坏了,从中央相关部委包括中央领导也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就是如何来维护职工的权益,包括维护得了职业病的职工的权利,以及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这些企业岗位的职工权益,这个是下一步要进一步关注的。

    谢良敏说,我感受比较深的就是在计划经济时期,职业病一般规定的岗位都规定得很清楚,但是改革开放又过了30年,现在修改后的职业病岗位还是100多个,好象没有增加,问题应该说这30年你的岗位科技水平,或者生产岗位都不一样,特别是在材料加工行业这么多,又有一部分是在国外,肯定有一些新的职业病的考虑,但是没有人去关注这个问题。从中央相关部委也没有去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调查,来明确哪些属于职业病的岗位,这样一来最终形成的结果,就是这个职工得了职业病之后,你说是职业病,你拿不出依据,起码从法律角度来讲,你找不到法律保护的规定。这个是职业病,你应该按职业病来处理,这一块也是工会和社会各有关方面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就是应该根据适当的发展,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情况不断增加的岗位,《职业病防治法》也没有涉及到。

    谢良敏说,再就是职业病预防机制问题,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应该说计划经济时期,职业病预防企业厂长、经理和工人都是一样的,都是本着预防,虽然条件差,那个时候职工得了职业病之后,各个方面的福利,包括看病都是跟得上的,现在恰恰这一点有问题,你得了之后不是企业为操心,而是职工自己去求这里,求那里,然后去明确是不是职业病,然后申请要求赔偿,全是职工一个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