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你莫属 小说:简化字因简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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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因简害义

刘丰杰

 

汉字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一大创造,其内涵的深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字所不能及的。它在形、声、义方面的有机合理性,也包含了几千年来我们的文化祖先、先哲先贤的智慧精炼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古谓汉字有“形声义三要”,“文义与字体并重”(《说文大字典》例言),并以“六书”(象形、指事、会意、转注、假借)为造字原则。然而,曾几何时,汉字表意性的独具优长之处,却被当作缺点来指摘,对“六书”也曾有人提出过质疑。

讨论文字改革时就有文认为,由于“六书”只是“分析篆文——而且是汉代的小篆……的一个体系,它是有科学性的,但是它的法则同时就有局限性了。”所从“想从‘六书’来解释现在的文字上的问题”“是不能切合实际的”。(《跟一位朋友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文见《光明日报》1955年2月2日)当然,“六书”即使对繁体字也并非一个绝对的准绳,甚至它不能完全解释隶书和楷书,古时的文字也会有不合“六书”的地方。比如“日”和“月”不象形;“江河”二字不形声;“射”和“矮”、“重”和“出”从形声义看互相对调过来才更合理。……都是无须纠缠的。虽然许慎也有“其于所不知,盖阙如是也”之说,“但六书本身却不是甚么很要不得的东西,而是中国最早的字源学,是语言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李芳:《对“文字改革”的意见及其他》1954年11月10日《光明日报》)直至今日,“六书”仍是我国语言学一个重要内容。

文字改革之初,在倡导拼音化道路的背景下,还曾有人从理论上眨低文字的表意功能。说文字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的发展趋势,是一个从表意到表意和表音兼顾再到表音的不断进步的过程。这或许不无道理,但认为“表音文字比表意文字优越得多”怕就失之偏颇了。也曾有文慨叹:“世界上多教国家、多数民族的文字,都是表音文字,而单一使用表意文字的,只有我们汉民族一家。”(《汉字•汉字改革史》第67页)其实,汉字表意方面的优长,是应该视作汉民族的骄傲的,它是世界上任何文字都无法比拟的。据说,16世纪时,曾有人因佩服中国文化而建议德国推行中国的汉字。(《天津日报》1996年11月22日文)在事实已经证明方块汉字并不与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相抵触以后,其表意的特点不就成了世界文字中独有的优长之处了吗?“汉字使用意符和音符组合构成新字,可以创制出大量的汉字来,满足语言的需要。汉字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一无是处,而是有着拼音文字所没有的一些优点。”(华新:《汉字长寿的原因》,载《今晚报》1996年10月21日)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汉字是世界上字形最美、表意最深邃、使用人数众多的极其伟大的文字吗?

如此赘言汉字的规则和伟大,是想强调因简害义是对汉字的机制性伤害。汉字自古即是“文义与字体并重”的。有识者也指出:“汉字的表音因素如果和表意因素分庭抗礼或取代表意因素的地位,就势必引起汉字的质变,或造成汉字表记功能的混乱。”(《汉字•汉字改革史》第48页)汉字简化采取同音替代的方法,其实正是表音因素的加强、表意因素的减弱,所谓其因简害义,这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例如,原本古人为避文字混乱而将具有“说”义的“云”加“雨”为“雲”,以专司自然现象之义,笔划也不算多。今却又以“云”代“雲”,既因简害义,又欺藐祖先,难道祖先将“云”与“雲” 專职化是比我们愚蠢吗。简化字使汉字原有的细微准确的表意特性终归是受到了伤害,有些还是无谓的伤害——因为有些字并未从简化中得到任何利益简。简化字中的返古假借,如“云”代“雲”、“舍”代“捨”等等,就存在许多弊害的事实。如原“榖”代之以“谷”,使植物混同于山谷了;原“征”用于出征,“徵”用干徵集义,今皆用“征”使两义混同了。以“困”代“睏”是将困难与欲睡混为一谈了,而其“闭目”的生动內涵则荡然无存了。原“發佈”简为“发布”,可误以将布发给众人了;原“薑”简代为“姜”,是将植物混同于姓氏了;原“遊行”是走动,简代为“游行”是游水而行了,《西游记》成了往西边游水记;原“拜託” 是用语言,现“拜托” 是拜求托起來了;原“佈景”笔划并不多,简代为“布景”成了布做的景了;原“抖慄”关乎心理活动,简为“抖栗”疑为用手抖栗子了;“鬚髮”简为“须发”可误为“必须发”了;原“老闆”经营的主人,现“老板”成旧木头板儿了;原“鐘錶”为金属制物,现“钟表”成钟的表面或外表了(比如“钟表钟内皆有污物”);原“一匹马”和“一疋布”作量词有动物和物品的分别,以“匹”代“疋”并不省笔划,且“疋”字还仍作为部首偏旁存在着。这不仅搞乱了字序,也把该字原有的义涵抹杀了;原“捨棄”是用手丢弃,现“舍弃”是把房舍弃之不要了;原“瞭解”“瞭望”被简化为“了解”和“瞭望”。既保留了“瞭”字,何必要简化“瞭解”,使其原目察含义尽失;原来“吃麵”是小麦(麥)做的麵,现在“吃面”是吃脸面了;原来“揹東西”有手的参与,现在“背东西”是东西方相背反了。如为了省笔划,为什么“褙”字却保留着。并且,这样简化还会产生歧义,比如这样一句话:“他天天背着奶奶到饭馆吃馄饨”,究竟是背上奶奶去呢,还是自己偷偷去呢?后知果有某大报出现过“背着妻子去換肾,惹出麻烦一大片”的文章标题,其歧义可想而。……这样的例子太多了,难以尽列。

采用同音替代的方法,必然导致新的假借字大量产生,从而又向古人因深感不当而舍弃的假借字回归,其害岂不显而易见。有了教训的东西,为何不引前车之鉴?“一批新的同音假借字和简体字,取代了一批形声结构的繁体字,如‘……’等,都意味着降低了现代汉字的表义率。”(《汉字•汉字改革史》第53一54页)采用假借、合并的方法来简化汉字,还基于一种片面的认识,即认为汉字的发展趋势是从表意性向表音性、从复杂向简单不断进化的,其谬误,前在拙文第四题已经做过分析——那是不符合文字史实的。

一些并非通借合并的简化字,同样有因简害义的情况。比如“穩”简作“稳”,“急”中怎能稳?原来从象形规则鸟双翅而“飛”,简化后则成单翅而“飞”了;原来“馬”是四条腿,现在“马”是一条腿了;原来“糞”是与“米”相“異(异)”,简化字则是与米相共(粪)、食物与粪便不分了;原有“門”才能“開”,而今是“开”而无“门”了;原来“買賣”是用钱币(貝),现在“买卖”都是用“头”脑动心眼儿或欺诈了;原“迴避”简为“回避”,使迂回而避成为回身而避了;原来“戀愛”由心生,简化后是“恋”时有心、无心“爱”了;原来“兒童”大脑袋上有两只大眼睛,简化的“儿童”就剩两条腿乱跑了;原来“産”则“生”,简化后“产”而不“生”了;原来“親”则相“見”,现在是“亲”而不“见”了,所以才有歌儿“常回家看看”;原来以手拿帚为“掃”,现在“扫”字是用手拿着“彐(曾为雪的简化字)”;原来“廟”为朝拜之所,现在“庙”是自由游览之地了;原来“粃子”是米粒本身不饱满,整理异体留下“秕”字则是禾株不饱满了;原“窮”是穴居饥寒交迫地躬着身子,现在“穷”字穴居但里面的人力气还挺大,穷急了不知要干什么;原两羊相“觝”是用“角”,现在两羊相“抵”却用手;原来“賬本”与钱(貝)相关,现在“帐本”却与揩布相关,用“帐”可以“揩油”了。而且“入帐”是入帐本还是进帐幔混搅不清了(后又不得不恢复“账”字);原“髮”从“髟”具有须发的表意性,现简为“发”使其表意性尽失,“头发”是首先发或第一次发了;原“進”字是往隹美方向前去,简化为“进”是走向井里;原“義”字是把羊(古字为吉祥的“祥”)送给“我”,简化字“义”是像“文革”一样打个叉子一一義被“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原“廠”字广大敞亮而又充实,上有烟囱冒烟,內有崇“尚文”明的生产经营。简化为“厂”变得空空荡荡没有了生机,上面也没有烟囱冒烟了,只是一间小草屋了,工人也都走光了。因为“厂”原是“庵”的异体字,其义是小草屋或尼姑庵;原“論”字是言而有条理(侖次),简作“论”是言之如人拿着匕首咄咄逼人。用以解释“人伦”则更可怕!;将“墳”简作“坟”,则有理葬文化之讳了。

简化字用于姓名、地名时,也可能产生某种表意性弊害。如“昇”有旭日东升之义,“上昇”简作“上升”(容器,十升为一斗),而宋时发明活字印刷的毕昇的名字却不得不仍用“昇”。既然“昇”未被简弃,为什么“昇旗”这个吉祥喜庆意味的词,偏要简为“升旗”呢,几乎毫无道理。原繁体字“髒”(不干净)和“臟”(脏腑义)均简化为“脏”,“内脏”既可说是脏腑,也可以说是里面很脏。四川“鬼城”“酆都”简作“丰都”,名虽变得吉庆,历史文化意味则大失矣。

像之前说过的一个“又”字取代了原来的十多个偏旁——“漢”简作“汉”、“轟”简作“轰”、“聶”简作“聂”、“雙”简作“双”、“對”简作“对”、“聖”简作“圣”、“鳳”简作“凤”、“戲”简作“戏”、“僅”简作“仅”、“鄧”简作“邓”、“疊”简作“叠”、“鷄”简作“鸡”、“觀”简作“观”等十三种之多(或当还有)。从汉字的形意、形声关系来说,不仅是草率的,也是因简害义。

曾有文解释说,这样简化放在语言环境中不会引起误解,亦非没有道理,但事实却不尽如此。比如,马宗霍的《书林记事》记述“落水《兰亭》”的出处说:一次赵孟坚过霎水,船覆不幸落水,他高举《兰亭》说:“《兰亭》在此,余不计也。”此话的意思是说,先救《兰亭》,至于我,不必顾及。现在以“余”简代“餘”字,就有可能误解为:先救《兰亭》,其余的不用管它。若有老师这样教学生,你是说不出他错的;若是高考出了相关的试题,不知几多学生会倒霉。我国古代典籍丰厚,且多文简义繁、艰涩难懂。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同音替代的简化字,将会对古籍研究的辨义造成一定的困难。如《周易》中的《贲•六二》辞:“贲其须”、《归妹•六三》辞:“归妹以须”,究竟是“必须”、“胡须”还是“等待”呢?《渐•初六》辞:“鴻渐于干”、《蛊•初六》辞:“干父之蛊”,当按“干、幹、乾”三字何义去解呢?对这种情况,易学家们都不得不先做文字训解,才能做出解释。像这样的情况,不知会有多少。由此可见,用通借的方法简化汉字,会造成义解的许多麻烦。

有人把表意性特点看作汉字的缺点,其实,即使西方的拼音文字也是具有表意组词规则的。比如英文“报纸”newspaper就是由news(消息)和paper(纸)组成的;“手册”handbook一词是由hand(手)和book(书)组成的;“篮球”basketball是由basket(篮)和ball(球)组成的。它们并没有用含混无个性的“纸”“书”和“球”去表达,我们为什么却要轻视汉字原本具有的表义方面的优点呢?

对某些关乎国家、民族或民俗等别具内涵的字,也应该慎做简改。比如“国”字,古时作“或”,仓颉造字作“口”,后两字合并为“國”。汉时有民间俗字“国”,但正字一直为“國”。到唐代,武则天为象征武家天下,曾一度将“國”中的“或”改为“武”,但很快便因有谏一一言其征兆国内武乱不止,废而恢复用“國”。此后一直稳定沿用了唐、宋、元、明、清、民国等五六个朝代。不计唐之前就长达一千三百多年,到1956年才改用“国”字。像“國”字这样一个字形优美、笔划并不算繁琐、内涵着中国文字历史血脉并对华夏古国具有象征意义的汉字,更改是否必要,值得重新考虑。“国”中有“玉”义本不错,但“或”“口”合而统一却无存了。

“華”字,与“國”字情况相近。其字形优美、丰满、均衡,笔划数量适中,具有民族象征意义,又是中华民族的代称(如称“華人”),从这样严肃的内涵考虑,为省几笔简为“华”字,是否得不偿失呢?

还有“龍”字。它对中华民族具有神圣的象征意义,国人称作“龍的傳人”。将其简作“龙”,与义为多毛狗的“尨”,字形极为相近,难道这就不损伤我们的“民族感情”吗?

“龍”和“壽”字都是民俗性很强的字,很少见有书法家写这两个字用简体的。从古至今,做寿庆典都不会在墙上掛简体的“寿”字,它很难达到“壽”字对人们的心理暗示作用。据说这个“寿”字源出于汉代,但一两千年都是作为俗字难豋大雅之堂的。“壽”字的写法,已经多达一百多种。不少人潜心研究它,并已形成专门的寿学体系。书法家袁槑就著有《寿学全书》,有人誉其为旷世奇书,在海内外有很大影响。“壽”字已经成为一件抽象的艺术品,它将永远绽发出艺术的光彩。

可以看到,还有不少比“國、華、龍、壽”笔划不少的字(如囊、嚷、齉、馕、攇、攮蠡、赢等)末被简化,为什么不能对这几个独具含义的字手下留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