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蕾是谁呀:[原创]把鹌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1:40:20
把鹌鹑
                   文/ 陈满意
   祖父已经去世八年了。作为城市的边缘人每天为生活奔波,我很难听到鹌鹑的叫声了,但是祖父把鹌鹑的记忆却还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深秋的季节,田野里的麦子已经绿油油的染上了地面,棉花也快要开尽了,祖父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离去,十分安详的离开了人世间。我从县城的学校回到家时,看到他床头的鹌鹑笼里,一只鹌鹑还在跳腾,带着一份求生的欲望挣扎着,我把它交给了刚懂事的弟弟,弟弟会意的离开了,随后我便从窗户边看到一个黑影带着“扑拉拉”的声音消失了。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鹌鹑总是吸引着玩童,深秋的原野是野鹌鹑的天堂,也是它们的地狱,稍有不慎便会被抓去养在漆黑的布袋子里。祖父生前喜欢把捉来的野鹌鹑养在布袋里,在劳作间隙把它们把在手里驯养,待到时机成熟则聚三五好友在一起都鹌鹑。“把鹌鹑”是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的一种说法,“把”有着把玩、驯养的意思,在农村里能把玩鹌鹑的人也代表着一种炫耀的意味。在乡下老年人为了打发寂寞时光喜欢养些花鸟喂些虫鱼,可以逗鹌鹑,养画眉,喂鹦鹉,这是老有所乐,无可厚非,若是年轻的后生把玩起了这些,多被认作不务正业。
   我的一位小学同学,有一天忽然把鹌鹑带进了教室,而后象模象样的把起来,随后的两天里又用榆树皮和布做一个鹌鹑笼子,然后若无其事的别在裤腰带上,引来不少女学生的目光,再就是我们这群半大小子一窝蜂的跟着观看。后来,他的鹌鹑被一个戴眼睛的校长发现了,他被狠狠的批评了一顿,鹌鹑也返回了故乡。十多年后的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看到还在田间劳作的他,腰带上依然塞着个鹌鹑笼子,比当年使用的那个精致了许多。看到我一直盯着他的鹌鹑笼子,憨厚的笑笑说:“前途都让它给毁了。”在冬天,家乡有很多人屁股上面、棉袄下面,都是高高的凸出来一块,那都是被他们视为宝贝的鹌鹑笼子。
   祖父曾经说,鹌鹑要在凌晨才可以捉到。捉鹌鹑在我的记忆里总是带有无尽的乐趣。在深秋里鹌鹑经常是栖息在棉田里,所以捉鹌鹑的人一般都要在棉田周围下网,等到下半夜时从被窝里爬起来,带着鹌鹑哨子潜伏在棉田附近,一声接着一声的吹哨子,那种哨子有多种材料制造,最好的是牛角做的。在寂静的夜晚吹起鹌鹑发出的声音极其相似,那时的村庄四周经常可以听到一阵阵哨子声,所以经常可以引诱一些鹌鹑钻进布下的网里。祖父的那个牛角哨子是托一位河南的亲戚买的,但是在他去世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哨子,几次回老家看望父母,都想把这个哨子翻出来仔细收藏起来,后来母亲告诉我,祖父的丧事还没有办完,哨子就被一位远门的堂叔拿去了。
   皖北有“三斗”,斗鸡、斗羊、斗鹌鹑。而老年人最中意的就是斗鹌鹑了,这些鹌鹑多半是他们在深夜里捉来的也鹌鹑,经过一段时间的驯化后,便可以参加决斗了。野鹌鹑资源丰富,所以老人在冬季手头清闲的时候都喜欢养个鹌鹑当作消遣,在一起唠嗑的时候,在手中握着,老人们不说握,而是用“把”来称呼驯鹌鹑的架势。后来,我从祖父那里了解到把鹌鹑讲究的是一个“度”,“把”时将鹌鹑握在手中——以其两腿夹在小指与无名指之间(使其双爪悬空,无法蹬跃)再将其颈部夹在拇指与食指之虎口间,如此天天把、经常把,日久天长,野性也就消磨殆尽了。喂的时候,用左手把鹌鹑,将谷子置于右掌心中,凑在鹌鹑的面前任其啄食。
   鹌鹑按年龄与身上的羽毛,可以区分为处子、早秋、探花、白堂四种。而此四种之中,又只有白堂会斗,在斗鹌鹑的场合中,所看到的只只都是白堂。斗鹌鹑在家乡又叫咬鹌鹑。咬鹌鹑一定是在早晨举行,早上鹌鹑肚子饿。“鸟为食亡”鹌鹑饿了斗性也就起来了。斗鹌鹑多是在房间内,双方把鹌鹑放在藤条编织的长方形的簸栏里,决斗便开始了。如果其中一只白堂斗着斗着突然飞了,或是斗着斗着,不斗了,在簸栏中被对方追得乱跑,多是败了。战斗到最后,鹌鹑们毛发受损,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获胜方的主人却兴高采烈,可以大着嗓门说话,可以挺着肚子在村里走路,趾高气昂。所谓“咬败的鹌鹑斗败的鸡”。当一只鸡被某一只鸡斗败之后,它终生不敢再跟那一只斗了,不过它还敢与其他的鸡再斗。一只鹌鹑一旦被咬败一次之后,它终不敢再与任何一只鹌鹑咬了。被斗败的鹌鹑,大多数的都有一个悲惨的下场,有的当场被摔死,有的作为下酒物,有的终生被关在笼子里,作为捕捉鹌鹑时的一种工具,其名为“喳”。
   一只能攻善守的鹌鹑,极不易求,有人捕了几十年的鹌鹑,也碰不到一只理想的,有的人把了一辈子的鹌鹑,也碰不到几只善斗会咬的。一只好鹌鹑,在旧社会过去,可以换来五担粮食,照样有人愿买——当然,这只是富人的专利,我的祖父一直到去世都没有遇到过一只好鹌鹑,但是他每年乐此不疲,直到生命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