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水流深是什么服务:民政部:撤销街道办是大势所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48:38

民政部:撤销街道办是大势所趋

安徽铜陵“区直管社区”模式或在全国推广,《街道办事处条例》的废止从法律上清除了障碍


摘要:在我国存在了50多年的“街道办”或将退出历史舞台。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撤销街道办是趋势。目前安徽铜陵已全面撤销街道办,实现“区直管社区”,“铜陵模式”有可能在全国推广。

    在我国存在了50多年的“街道办”或将退出历史舞台。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撤销街道办是趋势。目前安徽铜陵已全面撤销街道办,实现“区直管社区”,“铜陵模式”有可能在全国推广。

    街道只是“二传手”自治功能打折扣

    目前,我国城市普遍采取“市-区-街道-社区”的四级管理层次。而在基层,则具体体现为“街居制”———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为组织架构,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进行日常运作的社区社会管理体制。自1954年出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基本确立了这种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后,街道办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街居制”面临困境,四级管理层次的弊端也逐渐显现。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在四级管理层次中,街道只是个“二传手”,大量的工作任务被交给社区,直接导致居委会行政化严重。“居委会成为政府的腿脚,自治的功能大大弱化。”

    并且,目前由于管理层次比较多,人、财、物大都被截留在街道以上。社区没有手段、没有服务资源、没有财力,很多工作难以开展,只能往上反映,“上面重视了就能及时解决,不重视就可能一拖再拖,到最后不了了之。”王金华认为,“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是我国城市管理中的积弊。

    在这种背景下,王金华指出,街道办取消是一个趋势,“这是肯定的。”并且,2009年全国人大宣布废止《街道办事处条例》,这使撤销街道办在法律上没有障碍。

    安徽铜陵:撤销街道办社区自主权变大

    作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尝试,安徽省铜陵市已在全市范围内撤销街道办,实现区直管社区。这种改革得到了民政部的认可,其改革模式也被总结为“铜陵模式”。王金华表示,民政部会对铜陵改革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如果最终评估效果好的话将会在全国推广。

    “铜陵模式”的主要思路是撤销街道,成立大社区,减少管理层级,加强基层力量和居民自治。自去年7月以来,铜陵市先后撤销了市辖区的10个街道办事处,从原来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调整为“市-区-社区”三级服务,同时根据交通、环境、面积、人口等不同标准,把原来的61个社区整合为23个。铜陵市已成为我国第一个全部撤销“街道”的地级市。

    据介绍,撤销街道办后,其原有的经济发展、城管执法等职能收归区相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民政、社保等服务职能被全部下放到社区。整合后的新社区,设置社区党工委、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前者主要承担社区范围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居民的事项实行“一厅式”审批和“一站式”集中办理。居委会则还原自治功能,组织居民开展各类活动

    铜陵市横港社区主任莫青松此前曾在街道办担任副主任,改革后,他身兼横港社区党工委书记、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三重职务。他告诉南都记者,街道办撤销后,原来街道的职能下放到社区,社区的自主权更大了。原来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就是辅助区政府的管理职能,把区政府的指示传达下去,街道办事处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现在,社区把职能和职权合并,并实现了区里直管,有问题可以及时反映到区政府,不需要原来的中间程序了,工作起来非常方便。(

    随着铜陵改革的被认可,“铜陵模式”也即将在安徽省全省范围内推广开来。今年7月,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安徽省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现场会上表示,由“街居制”向“社区制”转变,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趋势的一种重大变革。

    多地改革城市基层管理减少管理层次

    事实上,除了安徽铜陵,贵州省的贵阳全市、湖北黄石铁山区、江苏南京白下区等地也在试点撤销街道办的工作,探索区直管社区。

    2010年初,贵阳市在全国率先开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金阳、小河两个区尝试撤销街道办事处,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其机构设置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部(便民利民服务大厅)、(城市管理)公共设施服务部。今年3月开始,贵阳已在全市范围推广这一做法。

    贵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试点主要探索实行了“一委一会一中心”的治理结构,即社区党委、居民议事会或社区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区治理模式,其中社区服务中心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有机结合体”,减少了管理层级,有利于居委会回归到“自治”功能,并且由于只承担涉及民生的民政、计生、卫生等各类事务性职能及公共服务职能,不再承担经济工作职责,可以“轻装上阵”,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为民服务上去;而被社区居民称为“社区人代会”的居民议事会是社区议事协商机构,负责收集商议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引导凝聚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

    专家

    撤销需慎重不要“大跃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层次很多,而实质性的工作更多是由居委会来做,并且政府职能在转变,一些服务逐渐社会化,在社区的情况下,街道办存在的意义不大。“撤销街道办事处有利于减少政府层级,政府减少成本,降低百姓负担都是有好处的。”

    不过,毛寿龙指出,撤销街道办或对居民生活和相关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秩序造成影响,如果要在全国范围施行一点要慎重,要进行评估。“撤销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大跃进式的全国推广。”

    此外,毛寿龙认为,是否撤销街道办还是要看各地的情况,不能强制推广。目前已撤销的地方取得的成效,未必其他地方都适合。“也不一定都要撤销,留下多样性也是好的,做得好的街道办可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