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教育活动方案:判刑中的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17:04
缓期两年执行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了如下规定:
第六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第六十八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二种,死刑缓期执行。
对此刑法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第四十四条: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核准,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