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沧区2017规划图:老板!今年过节我们不要“福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30:22

【社会广角】发月饼要交税 老板!今年过节我们不要“福利”

 

 

 

         你交月饼税了吗?相信这个问题的提出会让绝大多数人一愣:吃块月饼居然还要交税?据《法制晚报》8月27日报道,北京部分外企职工因为收到公司发放的月饼,导致个税缴税比例被“垫”高,一盒月饼需缴几十元税。单位的福利成为个人额外负担之烦恼。



       中秋节将近,一条老新闻又焕发了“新活力”,许多白领吃惊地发现,原来公司给发的月饼也是要上缴个人所得税的。…

        其实这条旧闻早在09年就轰动一时,引发了大讨论。但是在今天,许多人仍然不知道月饼这项传统福利要征税,一经媒体报道,引发了不亚于当年的震动。财税专家说,给福利征税有助于“劫富济贫”;民俗专家说,这合法但是不合理,要考虑风俗。但是,这些说法都没到点子上。关键是,都是谁在给月饼这样的福利缴税,这个税又该不该缴呢?


      一盒月饼多少个税?



       假如在某企业上班的小张,月收入扣除四金后为1800元,如果单位发了300元的月饼(月饼券),他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300-2000)×5%,应缴5元钱的税。如果工资加上月饼券金额再减去个税起征点2000元,余数超过500元并少于2000元的话,超过部分应按照10%来缴税;比如该企业发了800元的月饼票,他的应纳税所得额:1800+800-2000=600元中,其中500元应缴5%的税,余下的100元缴10%的税,一共需要缴35元钱的税。 


       网友热议 


       网友:一年一度未必保证的福利月饼要缴税,对一月一度的官员车贴却置之不理,莫非因为税务人员的名字也在车贴的名单中?! 


       网友:若是官员的几块月饼都被盯紧,反腐打贪就见曙光了。若是百姓的几块月饼都被盯紧,改善民生就被架空了。   


       网友:应该先征收税务机关的税官们自己免费工作餐从早吃到晚你们上过餐税吗?你们吃的是税、穿的是税、用的还是税。怎么不征收税款呢?   


       网友:圆圆的月饼,还未进嘴就让税收先咬了一口,缺损虽然不大,却是大煞风景!   


       网友:无论如何,无论是什么动机,月饼征税都是符合法律的;反之,如果不征税则是违法!   


       网友:加名税 月饼税…,见缝插针 滴“税”不漏;被就业 被加薪…,“喜讯”倍传 差距依旧:文明社会咋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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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9 14:10

 


 



       月饼税”于法早有之,类似“饭补税”、“车贴税” 


       对发的月饼、粽子等实物福利,饭补、车补、通讯补贴等现金福利,税务部门一直以来都没怎么征税,一直到了2009年,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各自下发了一份文件,才让人感觉“狼真的来了”。《税务总局关于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明确了如何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征收个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用的范畴,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在当年,“月饼税”横空出世,引起了很大争议。


       实际上,按照这些规定,不仅发放月饼、粽子要缴个税,就连单位给员工的“免费一日游”也要缴个税。怎么个上缴法呢?一般而言是将月饼、粽子或者“一日游”按照市场价计入工资总额来缴。 


      向福利征收个税体现的是“劫富济贫”的思想 


      月饼是福利,但是跟交通补贴、饭补、购物卡等等形形色色的福利比起来就“小巫见大巫”了。在一些企业,特别是央企,高福利一直为大家诟病。支持收取“福利税”的人都会举出这样一串数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当年央企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其中最高的为4.46万元,最低的为149元,相差近300倍。 


       所以,有评论认为,征收“福利税”对于嘴上哭着喊着亏损,实际上却享受着“高工资、高福利”待遇的电力、石油等垄断企业,会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让他们别乱发福利。有利于调节过高收入,平衡利益分配,避免两极分化。总之,穷人福利少,要缴纳的“福利税”也少,这项税被认为是专门针对大企业里的高福利者的。这样的想法,和利用房产税来“劫富济贫”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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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越高,避税能力越高;一半个税是工薪阶层在缴纳

 


       一般工薪阶层的补贴是很有限的,各种报销也是实报实销,而垄断性国企和一些公共部门形形色色、明的暗的补贴多如牛毛,可监管在他们身上常常失灵。一方面是他们有超强的避税能力,能以各种形式将补贴隐蔽得很好;另一方面是缺乏充分监管。就有行家指出,按照现阶段各单位财务管理现状,只要不走工资账,车贴、通讯费等可以照发且不扣税,不少单位都是让员工拿各种发票报销冲公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因此各项补贴计征个税最大的难点在于:区分实际补贴与实际公务成本之间的界限,很多时候这种界限是模糊不清的,也就给企业留下了操作空间。


 


       事实上,在国外,富人缴纳的税收占个税的大头,比如10%的富人缴纳的金额占个税总额的71%。在我国则相反,据以往的统计有一半左右的个税都是工薪阶层缴纳的。工资对于真正的富人来说,只是他们收入来源的九牛一毛,各种各样的财产投资所得才是大头。遗憾的是,中国财产税征收几乎网开一面。


 


       所以,针对福利征收个税,初衷也许是好的,但是真正落实下去却未必有效。税务部门对实打实的工资能够监管,但是对各种巧立名目的收入往往监管乏力。并且,虽然最开始说“福利税”主要针对一些大企业,但是在目前看到的报道中,不少都是外企的白领在诉苦。


 


 


       月饼钱可能垫高缴税比例,工薪阶层想要放弃这样的福利还不容易


 


       根据即将实行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法,起征点在3500元。3500的收入在一二线城市里都不算高。我们假若一个人本来的计税收入在3450元,按照新的标准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这时公司给他发了一盒市场价为100元的月饼,计入到工资中,他当月的计税收入就变为了3550元,就该缴纳个税了。事实上,个税的税率是分级的,现实中真的可能因为这盒月饼就让你要缴纳的个税税率升高一级,为一盒月饼多缴纳几十块。其它的福利费用当然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那么,许多人会说,我不想缴这个钱,这样的福利我能不要吗?对单位发的福利,员工的确是有权放弃的,如果被强行发放,可以去投诉。可是,许多单位还真是强行发放,因为这些福利都是批量购买的,员工又怎么好为了几十块钱耗时耗力地去投诉,还冒着跟东家翻脸的危险。


 


       另外,即使都缴“福利税”,多缴100块对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的影响当然比多缴1000块对一个富人的影响要大得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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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入已经够高,征收“月饼税”实无说服力


 


       2009年,为何其实一直都存在但是没有征收的“福利税”被大张旗鼓地提起呢?


 


       这是因为,在当年九月份以前,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生产萎缩,税收骤降,而4万亿元投资又让财政承受了重压。税收增长“保八”岌岌可危,开源征税就成了头等大事,查税风暴骤起。有人戏称,税务部门这种“捉放曹”的游戏逻辑是:手头松的时候,就把钱“存”在老百姓的账户里;手头紧的时候,就出一道文件,找出一大堆理由,说这钱原来就是我的,我只不过是“暂存”在你这里,现在请你“遵守规定”还给我。



      而在今年,1到7月,全国税收收入累计58708.04亿元,同比增长28.9%。税收增长,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前7月全国财政收入6.67万亿元,增长30.5%。已完成全年目标的75%。全年财政收入突破10万亿元几乎没有悬念。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对月饼这样的小福利征收个税真的有那么必要吗?


如果生活用品税负过重,必然会挤压国民日常消费。如此一来,中国传统文化的礼节基础将岌岌可危,民众应享的节日福利受损,月饼销售市场可能萎缩,相关就业岗位也被削减,这么多负面效应,税务部门不可不正视。


 


  税收连年高增长,经济民生早已不堪重负,因此,该考虑对一些不必要征的税进行削减了。所以单位发放类似月饼等普通消费品,不应像住房等高额福利一样,一律征个税,而应该在一定数额之内,均可免税。税,能不征的尽量不征,藏富于民,绝不是什么坏事,面对“月饼税”背后的民意期待,税务部门需要尽快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