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海大厦:[社会热点]邓姑娘的修脚刀和邓贵大之死(6月16日:邓玉娇案一审判决免除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4:09:09
浦志强、张思之:就邓玉娇案致夏霖律师

夏霖律师:

    联系困难,沟通不便,师友同道十分挂念。

    目前巴东情况令人担忧,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

    经反复商量,建议重点取得家属配合,了解更多案件情况。这是《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赋予律师的职责,你不必顾虑。

    如有不适,请设法电告,我们将随时前往。凡诉讼,终有水落石出之日,眼下不必过于着急。

    关注着你们,相信你们,等你们归来。
   
    浦志强 张思之


     2009年5月23日


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 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 2003年郑恩宠律师“泄密”案; 为中国的法制进程做出了贡献,被称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
2008年11月10日,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宣布,本年度的佩特拉?凯利奖授予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


浦志强1965年1月出生,河北滦县人,198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1993年取得经济师职称,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取得讲师职称。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其间曾于2000年至2003年在北京广播学院法律系任教。现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浦志强律师执业以来,始终关注金融、房地产、民事侵权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浦志强1965年1月出生,河北滦县人,198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1993年取得经济师职称,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取得讲师职称。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其间曾于2000年至2003年在北京广播学院法律系任教。现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浦志强律师执业以来,始终关注金融、房地产、民事侵权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服务领域。在名誉权纠纷领域,曾代理被告分别在边锋诉足球运动员曲乐恒名誉权纠纷案和余秋雨诉肖夏林名誉权纠纷案中参加诉讼,试图在公众人物原告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中,引入公共人物概念和实际恶意原则。他现为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北京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青年周刊》杂志社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从2003年开始,浦志强进入公众视野。他代理了一系列名誉侵权案件。其中最有名的包括:余秋雨诉肖夏林案、张西德诉《中国农民调查》案、原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向最高法院上诉案、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诉《中国改革》杂志社案、李晓华诉《21世纪经济报道》案、爱新觉罗·启笛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案……单凭这一连串案件的名称,就能想象得出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浦志强之与“风车”作战的结局。是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他的的确确是在“赔本赚吆喝”。好在其委托者们亦多为具有相当公民意识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从委托浦志强做诉讼代理的那一刻起,也许就没抱胜诉的打算。或者,重在参与,虽败犹荣,不惜以自身败诉的代价,谋求媒体和公民自由表达权利的实现。就像卡尔·马克思所说的,“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却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