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威特动力:知风:翻版彭宇案看似小恶但遗患无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51:15
         彭宇案虽然过去多年,但它的阴影还在不断蔓延、扩散。“彭宇案”已经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案,而是演变为一个好心不得好报的标本。而在这份悲凉中,“不得好报”并非得不到应有的报偿,而是相反要付出痛心的代价。如果这个“标本”一旦成为行善的对应后果,那么,社会的基本道德将丧失殆尽。        最近,各地频现翻版彭宇案,有幸没被“翻版”成功的,也是因为有监控视频的对照和目击证人的指证,纯属侥幸。比起杀人越货,这种类似于栽赃的行为看似小恶,一旦拿上法庭,也是作为民事纠纷来处理的,按法律对待民事纠纷的原则,是以调解为主,在缺乏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各打五十大板”算是公平的了,碰到难缠的事主,陷入肇事嫌疑的一方,可能还要“大出血”。这类案件,已被约定俗成为“彭宇案”,言下之意就是冤案。       在司法实践中,冤案是无法绝对避免的,但一般的冤案,最冤的是被判罚的当事人,对旁观者来说,最多是同情和愤怒。而“彭宇案”之冤,在深深的扎痛民众善心的同时,对社会公德、甚至人们的道德底线,起到潜移默化的“纠正”作用,以此引起的社会道德观念的“重建”,将彻底摧毁维持社会基本道德秩序的底线,是文明社会道德风尚的倒退和堕落。因此,翻版彭宇案看似小恶,但遗患无穷。  助人为乐是人类道德文明的廉价践行。搀扶一个跌到的老人,帮助一位受伤的路人,本来是不需要大智大勇的,不管自身的贫富,有时只是举手之劳,这是每一个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做到的。正是因为这种善举的可行性,也就形成了实践中的普遍性,社会也正是在这种细微的人间互助中,体现着基本的安全感,由此体现出社会的温暖,维系着社会的和谐。人类社会哪怕再发达,救援机构和救援能力再强大,人类也永远离不开相互的及时帮助。一旦有某种危险威胁着这种最起码的善举,如果人们把这种起码的善举看作巨大的冒险而三思而行,后果应该是人人自危的。  “彭宇案”带给人们的社会经验,会进一步瓦解社会诚信体系,导致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逐,已经使人们在精神和物质之间加重了对后者的崇拜。如果在基本的道德观念基础上,即使是惟利是图,也还不至于损人利己。但实际上,助人为乐的“乐趣”已经日益在淡化了。而一种举手之劳的善举,在普通人的人性本质上,还是可以幸存的,那就是在几乎没有实施成本的情况下,给急需得到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而得到帮助的人可能是获益巨大的。但是,当这种举手之劳要背负上“舍己救人”的后果时,就无法要求所有人必须做到。最近,有几起受困老人在众人围观下慢慢死去的事件,实在难怪围观者的冷漠,而是一般人真的害怕沾手之后的结果。当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警惕到这种程度,这个社会的基础“细胞”就开始分裂了。人与人之间缺乏最基本的信任,迫使社会公德和人的本性跌破底线,这是何等可怕的社会局面——而这些,就是类似的“彭宇案”教会人们的。  如此,我们还能把“彭宇案”当作普通的民事纠纷?还能把涉案的“小人”的行为看作小恶?只要意识到此类事件带给社会的恶果,看到这种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恩将仇报的无耻行径对社会道德基础的破坏力,司法部门就应该用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手段,还原事实真相,并让恶意栽赃者付出应有代价。这样的司法成本,在社会意义上是值得的。如果放任彭宇案一再翻版,纵然有“小人”得利,而必然会使无数需要帮助的人错失良机。而一个没有起码诚信、丧失基本道德观念的社会,最终是人人自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