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原浆啤酒:秦桧为什么被历史曲解了800多年?66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3:04:59

提起秦桧这个名字,人们想到最多的词一定是奸臣、卖国贼,残害忠良的小人。秦桧二字几乎可以算是“民族败类”的一个代名词了。历史上关于秦桧的“罪状”大概有三个:1,求和卖国2,迫害抗金英雄岳飞3,金国奸细。然而通过考证,感觉这几点历史的定论尚有值得商榷之处,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分析:

 

一,关于宋金和议的问题:

双方的军事实力分析。秦桧成为卖国贼最重要的理由,莫过于他力主与金议和了。关于当时议和的主张正确与否,在我们看来,应该理智的分析一下当时的形势:南宋初期立国未稳,社会动荡不安,军队的战斗力很弱,因此和金国对阵常吃败仗,“建炎中兴(南宋初建)之后,兵弱敌强,动辄败北,以致王业偏安者,将骄卒惰,军政不肃所致”(《文献通考》),这就是南宋当时的社会现状;而女真作为北方游牧部族,地处苦寒,却养成了艰苦尚武的体性,战斗力颇为强悍,说其“将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齐”(《金史》),想来绝不是夸张,金国能以极少的兵力,力挫强盛的大辽国,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行军打仗不是说书唱戏,是要用实力说话的。宋金孰强孰弱,南宋大将刘光世的部下郦琼,在召开军事会议时,曾说过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金)元帅国王亲临阵督战,矢实交集,而王免胄,指挥三军,意气自若”(《金史》),金人打仗,首领都是亲临一线指挥作战,枪林弹雨中,也不穿盔甲,气势凛然自若。不但“用兵制胜,皆与孙、吴合”,打仗很讲兵法,而且“亲冒锋镝,进不避难,将士视之,孰敢爱死乎”(《金史》),主帅都不怕死,将士们谁不拼命啊。而宋军呢?“江南诸帅,才能不及中人,每当出兵,必身在数百里之外,谓之持重”(《金史》),主帅在百里之外观敌掠阵,如此的“持重”有加,兵士焉有拼死冲杀的道理!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从双方主帅的态度,就可以看到战场双方的士气,孰强孰弱可想而知。

 

金国并无灭掉南宋之意。或者说金国没有在短期内考虑灭掉南宋。1127年靖康之变后,金人占领宋都汴京(今开封),掳走徽钦二帝,但随即便退兵,并未久留,立了张邦昌为傀儡皇帝;1137年,金兵打到长江一线,也没有顺势南下或是驻扎于此,而是又回撤,在河南立了刘豫为齐帝。

 

从金人的这两次南下,又两次撤兵可以看出,最少在当时,金国还并没有灭掉南宋的野心,否则便不会一而再的扶持伪政权了,一竿子打过去不就完了吗。吕思勉先生在《本国史》中,对这两件事原委也有论断,他认为不但金国当时没有灭宋之意,反而有怕南宋向北进扰的担忧。所以两次在河南立帝,就是有意将河南这块地方,建成宋金两国之间的一个缓冲地带,以便形成宋金南北对峙的局面。

 

那么金国为什么不想南下灭宋呢?为什么要在中原设立伪政权呢?其根本用心,还是想腾出精力全力经营北方。之所以这样说,原因有二:1,女真虽能征惯战,但是部族起步较晚,人数也很少,最初征战的目的,也只是想掠夺些财富,从客观上讲,金国还不完全具备尽占中国的实力;2,北方是金国的根本,而金国后防尚不稳固。一则,它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统治辽国的旧地和人民,二则,彼时蒙古业已兴起,西夏也雄踞边陲,金国的周边形势并不乐观。所以稳固北方是当时的首要任务,不可能有太多的精力再去经营更多的地方。

 

由以上分析此可见,南宋当时并没有收复北方领土的实力,金国也没有尽占江南的野心,和议应该是双方都在考虑的事。而暂时达成和议,也是双方的最佳的选择,是大势所趋。秦桧当时力主议和,应该是适应当时形势的一种明智之举,并不能单纯说是一种卖国的行为。

 

二,秦桧在议和问题上的态度:

秦桧开始是反对议和的。1126年金兵进攻汴京,要求宋徽宗割让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三镇。当时身为员外郎的秦桧,向朝廷提出了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只能给他们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以免盟书纰漏;四是把金朝的使者安置在殿堂外觐见。可见秦桧对金人并无好感。后来金国“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宋史》),开始武力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皇帝只好“集百官议于延和殿”,来个举手表决了,结果“范宗尹等七十人请与之,桧等三十六人持不可”(《宋史》),当时有70人同意,36人反对,而秦桧便在这反对的36人之中。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是和是打,拿大主意的还是皇上。所以后来将议和的罪名全部加在秦桧头上,是不对的。即便秦桧后来贵为宰相,也还是不能做皇上的主。

 

秦桧对南宋很忠心。金人欲立张邦昌为傀儡皇帝时,秦桧坚决反对,说张邦昌“专事宴游,党附权奸,蠹国乱政,社稷倾危实由邦昌”(《宋史》),说他什么都不会,就会吃喝玩乐溜须拍马,是导致社稷倾危的罪魁祸首,足见秦桧是很看不起这种人的,并“抗言请立赵氏宗室”(《宋史》),坚决维护赵氏宗室,也足以看出秦桧对大宋皇帝的赤胆忠心,要说秦桧卖国求荣恐怕也难站得住脚。

 

三,秦桧到底是不是投降金国的奸细:

秦桧是怎么到的金国。秦桧最值得怀疑的历史污点就是曾做过金国的俘虏。可这俘虏是怎么做的呢?留守王时雍用武力威胁百官,“以兵环之,俾范琼谕众以立邦昌”,让他们在立张邦昌为帝的“委任状”上签字,“众意唯唯”、“失色不敢答”(《宋史》),众人都给吓坏了,哼哈的态度暧昧,只有“秦桧不书”(《宋史》),坚决不在上面签字,金人因此大怒,将他和徽钦二帝一同掳了去,秦桧这俘虏当得不但不丢人,倒很有些大义凛然的味道,看得出他对大宋皇帝的一片赤胆忠心。

 

秦桧是不是奸细。1130年金将挞懒带兵进攻淮北重镇山阳(今江苏淮安),带秦桧同行,山阳城被攻陷后,秦桧趁乱登船逃跑。秦桧逃回南宋,引来朝中非议,怎么他就能从金人的眼皮子底下跑出来?回来之后,秦桧便主议和,由此便有人说秦桧是金人故意放回来,专门搞“策反”议和工作的。然而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值得商榷:1,金强宋弱,宋军又连连败北,金人想议和,何必绕这弯子呢?有必要派个人“潜伏”回南宋吗?难道还怕宋国什么不成?没道理;2,被掳前秦桧仅为台长的小官,怎么知道回去后就一定能当上宰相?理由很牵强。况且,当时的议和工作一直都在时断时续的进行着,如“上皇闻康王即位,作书贻粘罕,与约和议”,又有“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宋史》),那时的秦桧还在金国做俘虏,可见宋高宗为首的朝廷一直在为议和而努力,并不是秦桧回来后的首创。

 

四,关于秦桧陷害岳飞的问题:

岳飞的形象被历史夸大了。岳飞的高大全的形象多见于《宋史》,其实只要对照一下《金史》,便会发现二者的差异。需要说明的是,《宋史》并非宋人所作,《金史》也并非金人所作,此二史都是元朝时脱脱等人主持编修的。不过后世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清代史学家赵翼评论说:“《金史》叙事最详略,文笔亦极老洁,迥出宋、元二史之上”。而《金史》中记述岳飞打的胜仗,只有郾城一战。这个被后世引以为傲、大夸其辞的“郾城大捷”,也不过是岳飞用2万人马打败了完颜兀术(宗弼)的1万5千人马,并不是一场很大的战役。

 

如果觉得《金史》也不可信,那么可以看看中国古代宋元之际,著名的历史学家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的评论:“张(张俊)、韩(韩世忠)、刘(刘光世)、岳(岳飞)之徒,……究其勋庸,亦多是削平内难,抚定东南耳;一遇女真,非败即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可见当时岳飞等人吃败仗多过打胜仗,绝不是传说中的那么神,至于宗弼说的“岳少保以五百骑破吾十万”(《宋史》)的话,以及《说岳全传》中岳飞大破朱仙镇的威风,则太过夸大,500对10万,估计连一年级的小学生都不会信,除非他有核武器。民族英雄总是能激起人们血液的沸腾和自豪的激情,既然一定要树立岳飞的形象,那么就只有极尽所能的贬低秦桧了。

 

岳飞为什么被杀。南宋的几员大将其实是很难控制的。《文献通考》上说“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俊、吴玠、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为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几员大将拥兵自重,要多少粮食就给多少,战功说多少就是多少,“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要的俸禄比当兵的人数还要多,“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彼此之间又骄横生隙,朝廷很难控制。

 

当时既然一定要和议,那么这些人的兵权就必须收回,否则就会生出祸端。这就有了十二金牌诏回的事情。朝廷连下十二道金字牌,“乞令(岳飞)班师”(《宋史》)。岳飞背刻“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报国自是报效南宋了,然而岳飞“一日奉十二金字牌”(《宋史》),都迟迟不肯回,这怎么能叫“忠”呢?在君为臣纲的古代社会,这种事是绝对解释不过去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岳飞不想放下手中兵权。既是这样,那么被杀也在情理之中了。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猜测,秦桧其实一直被历史和世人曲解冤枉了。秦桧蒙冤800多年,在我们看来也是必然,秦桧主持和谈并且割地赔款,自然是很屈辱的事,时人感情上不能接受是可以理解的。人们更喜欢将英雄的事迹夸大以稍作慰藉,也常常对于时过境迁的事,说当时应该怎样怎样。时至今日,“秦桧”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名词出现,是一种称号和代指,其包括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一个类别或是一个群体了。至于800多年前的情况和事实到底怎样,人们反而不太认真去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