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山下白素贞电子琴:医院“少说一句”赔偿十万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38:16
医院“少说一句”赔偿十万元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李世武  来源:山东商报  阅读: 311

患者意外怀孕,本以为到医院做完了刮宫手术“就完事了”,孰料却因为医院“少说了一句话”没有告知患者必须在“诊断性刮宫手术”后取回化验单复诊,导致患者宫外孕的症状没有被及时发现,最终又不得不白白挨了一刀,做了输卵管切除手术。日前,济南首起医疗知情权同意权纠纷案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审结,经办案法官调解,患者最终因为医院侵权获赔十万。

  “本以为做完手术就没事了”

  2010年1月,家住济南市市中区的韩冰(化名)因为呕吐不止、身体不适到济南市某医院就诊,医院初步诊断韩冰怀孕。由于自己已经育有儿女,韩冰随即要求医院终止妊娠。在就诊后的第二天,韩冰就被医院安排做刮宫手术。

  在手术完成后,本以为做完刮宫手术就“完事了”的韩冰随即出院。然而出院后,韩冰因为身体依旧不适,在一个月后又来到该医院就诊,然而这一次的就诊结果却让韩冰大吃一惊——宫外孕!“这怎么可能呢?上次刚在医院做完了刮宫手术,终止了妊娠,现在咋又成了宫外孕了呢?”感觉一头雾水的韩冰立即找到医生了解情况,对方的回答更让她感到意外——医院称,上次给韩冰做的刮宫手术是一次“诊断性刮宫手术”,必须在手术完成后拿到病理切片检验报告做进一步检查确诊是不是宫外孕,由于韩冰在做完手术后就出院没有去拿化验单,所以耽误了进一步的检查,没有及时查出宫外孕的症状。

  “这就荒唐了,当时我做完手术后根本就没有人告诉我必须术后再去拿化验单,结果宫外孕没被检查出来不说,还埋怨是我耽误了诊治。”由于没有及时拿出化验单做进一步检查,韩冰出院后宫外孕的症状急剧恶化,不得已医院决定给韩冰实施输卵管切除手术。

  质疑医院未尽职,

  患者状告医院

  因为医院“少说了一句话、少写了一行字”没有告知韩冰必须在第一次刮宫手术后取回病理切片做检查,导致韩冰“又白白挨了一刀”不得已切除了输卵管。今年3月份,在和医院多次协商未果后,韩冰最终决定以医院侵犯其知情同意权、生命健康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各项费用共计17万元。

  “这是省城第一起因为医疗知情同意权产生争议的医疗纠纷案,韩冰对医院意见很大,认为是医院的不当行为给自己造成了身心伤害,表示一定要将官司一打到底!”负责审理此案的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民四庭的刘洋法官,他告诉记者,一开始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了此案中医院的医疗行为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为此,法院委托了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进行了鉴定。”刘洋法官告诉记者,经过医疗鉴定机构专家的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医院为韩冰实施的“诊断性刮宫手术”这一医疗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医疗事故,而且在医学上不存在明显的过错。

  得知这一消息后,刚开始还感觉胜券在握的韩冰一时间“也没了主意”。

  权衡因果关系,

  法院认定医院侵权

  一纸“鉴定结论”让韩冰的维权官司陷入了被动的僵局,因为医院被鉴定为“不存在医疗事故”,韩冰获赔的希望也变得有些渺茫。然而,此时法院合议庭对案件的审理却有着理性的分析。“尽管在鉴定结论中医院的诊疗行为在技术层面是没有过错的,但有一个事实却不能忽视,医院在为原告实施诊断性刮宫手术后,没有确定原告是否怀孕、是否流产成功,而且也没有告知原告身体不适后及时就诊,因此原告主观上可能对自己宫外孕认识不足,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医院显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刘洋法官告诉记者,市民在和医院“打交道”的过程中在医疗专业知识上处于弱势,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同意权,即医院应当将患者的病情、诊疗状态、诊疗方案等明确告诉患者,如不告知,应当承担责任。在此案中,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再多一些责任心,叮嘱韩冰在手术后及时取回化验单复诊,也许宫外孕的症状就能够及时被发现,也不至于白白挨一刀不得已切除输卵管。

  综合此案中因果关系等综合因素,法院合议庭最终一致认为,医院的行为显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韩冰的知情同意权。

  法官调解,

  韩冰最终获赔十万
        “起先,由于鉴定结论认为医院诊疗行为不属于医疗事故,被告医院方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原告损失。”刘洋法官告诉记者,为了尽快让韩冰拿到赔偿款化解这场医疗纠纷,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医院却态度消极不愿赔付。为此法官不得不多次找到医院负责人进行沟通。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医学技术层面上的过错大小并不能等同于法律责任上的过错大小,必须让医院方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刘洋法官告诉记者,在多次与医院负责人的沟通中,法院当面指出了医院方面的过错并详细的解释了法律规定,最终让医院开始接受调解方案。

  日前,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韩冰和医院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了韩冰各项损失赔偿金10万元,至此,这起医疗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