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志mp4 720p:6000万中国人明起免缴个税 税负痛苦指数中国真第二?(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5:50:04
  [提要]从9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员工8月份的工资9月才能收到,也将按新税法缴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专家指出,从我国目前的个税减税来看,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所以,减税对我国的经济增长,特别是我国目前急需拉动内需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和必要,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促进作用。

    4000元月收入大多免交

  据了解,1994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历了5次修订,这次是第五次改革。专家强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对普通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在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到手工资,实际上,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税不会导致物价上涨

  对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所产生的影响,厦门大学财政系主任陈工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对国家来说,是税收收入的减少。根据财政部税政司的预测,此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调整,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其次,对纳税人来说,特别是中低收入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负减轻。这次个税改革的受益对象主要是月薪在4000-8000元这些人。”

  他还认为,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都直接代扣的,年终再汇算清缴,因此,减税的数量从整个国家来看数额较大,但从每个人来看,也就从几十元至千元左右,所以对人们的消费需求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个税的减税不会导致物价的上涨。

  业内人士还指出,除了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之外,人们还应该关注另一个重要的减税内容,即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相关税法规定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税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但也有专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个税的身上,个税也承担不起这么多的重任。此次个税的调整,仅仅是税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

  无论此次个税改革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个税改革的推进让中低收入者获得了真正的实惠。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郝硕博告诉记者,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其中包括30万个体工商户等。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约有229万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将有部分高收入者增加税负。

  而曾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的律师董正伟则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转化为社会消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转化为新的税收,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陈工认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它并不是直接对生产或流通环节征收,因此它对经济走势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但个税减税,归个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进而会增加消费需求,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他还认为,仅靠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明显增长还是不够的,个税作用的力度还是有限的。通过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迅速增长是不可能的。

  

  税负痛苦指数中国居第二引热议 网民更看重用途

  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时隔几日,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称,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仍相对较低。

  《福布斯》与人大教授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引发网民广泛的讨论。一些网友认为,《福布斯》夸大了中国内地的税负程度,但人大教授称宏观税负水平低也有失偏颇。

  某网博客博主“乌蒙居士”指出,一方面,《福布斯》对中国税率就高不就低的方式不科学,难以反映真实的税负,拔高了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存在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税收入,而很多又是由收费形式表现,仅仅依据税收占GDP比重仅为18%便认为我国税负较轻,亦不完全。事实上,如果加上各种收费,我国宏观税负已超过20%。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1至11月全国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55687.26亿元,同比增长7.1%;非税收入7705.84亿元,同比增长高达27%。

  浙江网友“wsh1757”表示,税收的最终宗旨和目的是劫富济贫,我国却是对大部分中低收入的人群征以大部分的税收,而对富人的税收,如遗产税,房产税却不开征,成了劫贫济富。

  深圳网友“kkk222kkkkk”指出:“目前中国的情况是高收入者通过逃税和避税,税负反而低,倒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拿点死工资的,因为收入充分透明,所以老老实实的在缴纳名义税率!”

  “其实,我们最关注的并不是我们交了多少钱,而是我们交的这些钱究竟都被怎么使用了。”一位网友的感叹引起更多网民的共鸣。

  某网网友“zhaoming2211”表示,老百姓缴税不少,特别是工薪阶层贡献最大,但他们在住房,医疗、上学、就业、老保、交通,甚至环境保护,都要自己承担。这才是最大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