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两人挨打镜头:“削峰填谷”调节分配 6000万人明天起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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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峰填谷”调节分配 6000万人明天起免交个税

2011年08月31日 04:5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42)  【字体:↑大 ↓小【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专家指出,从我国目前的个税减税来看,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所以,减税对我国的经济增长,特别是我国目前急需拉动内需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和必要,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促进作用。

 

  4000元月收入大多免交

  据了解,1994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历了5次修订,这次是第五次改革。专家强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对普通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在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到手工资,实际上,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税不会导致物价上涨

  对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所产生的影响,厦门大学财政系主任陈工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对国家来说,是税收收入的减少。根据财政部税政司的预测,此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调整,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其次,对纳税人来说,特别是中低收入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负减轻。这次个税改革的受益对象主要是月薪在4000-8000元这些人。”

  他还认为,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都直接代扣的,年终再汇算清缴,因此,减税的数量从整个国家来看数额较大,但从每个人来看,也就从几十元至千元左右,所以对人们的消费需求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个税的减税不会导致物价的上涨。

  业内人士还指出,除了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之外,人们还应该关注另一个重要的减税内容,即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相关税法规定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税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但也有专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个税的身上,个税也承担不起这么多的重任。此次个税的调整,仅仅是税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

  无论此次个税改革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个税改革的推进让中低收入者获得了真正的实惠。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郝硕博告诉记者,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其中包括30万个体工商户等。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约有229万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将有部分高收入者增加税负。

  而曾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的律师董正伟则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转化为社会消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转化为新的税收,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陈工认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它并不是直接对生产或流通环节征收,因此它对经济走势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但个税减税,归个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进而会增加消费需求,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他还认为,仅靠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明显增长还是不够的,个税作用的力度还是有限的。通过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迅速增长是不可能的。 

加薪时代将至? 专家:缩小贫富差距要改革税制

2011年08月30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121)  【字体:↑大 ↓小    8月29日下午,新浪财经和华章图书举办了“中国贫富差距与当前出路”悦读会,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中)发表主题演讲。【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8月30日电(财经频道 何敏)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西等18个省市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近来,北京、江苏等地也表示将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伴随着物价上涨,“加薪”再次成为关注焦点。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暂时赢得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欢迎,却堵塞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道路。要缩小贫富差距,就必须彻底改革税制。

 

  各地加快促进居民收入增长 中国进入工资高增长时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西等18个地区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

  8月23日,北京下发《关于促进本市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提出包括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控国企负责人收入在内的十条涨薪措施。其中,意见提出将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首次强调要“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不低于居民收入增加幅度”。此外,江苏省也于23日再提“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各部门端出了系列与“收入”挂钩之措施,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原则上不低于12%。南京市表示将健全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到2015年实现最低工资标准翻番。

  人社部公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显示,未来5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中小企业陷入亏损困境 东南亚各国与西部争抢产业转移机遇

  伴随着今年各地掀起“加薪潮”,沿海中小企业用人成本迅速增加,纷纷陷入“用工荒”,加之“电荒”“钱荒”的影响,中小企业陷入亏损的困境,部分企业支撑不住倒下。据《钱江晚报》29日报道,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楼志鸣称,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有1万多家中小企业消失。

  随着沿海地区劳动成本的提高,沿海地区企业需向中西部进行转移。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在其新书《看懂中国贫富差距》的读书会上表示,我们的产业转移不一定是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向西部地区转移,还可能被转移到国外。

  随着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中国人力资源价格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正将自己的工厂搬到劳动力更便宜的东南亚国家去。目前,越南已取代中国,成为耐克最大的生产基地。徐滇庆指出,中国企业在孟加拉、柬埔寨等国大搞工业园区,这种做法非常荒唐。他呼吁,为中国农民多留些就业机会。

  缩小贫富差距要靠改革税制 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人民日报》7月29日报道,据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介绍,1978年至2009年,城乡居民名义收入差距从2.57倍扩大到3.33倍。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巨大,预计2011年,这个比例将达到3.26:1。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齐鲁晚报》23日刊登的评论指出,当今社会,分配不均是影响社会和谐、人际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缩小贫富差距是稳定社会的当务之急。

  各地纷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否有效缩小贫富差距?对此,徐滇庆指出,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置时间和设置标准都要认真推敲,如果设置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市场均衡工资,那么设与不设没有多大区别;如果最低工资高到一定程度,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可能会损害企业的用工积极性,进而伤害最穷的穷人。

  徐滇庆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解决贫富差距的关键在于税制改革、反对垄断、提倡慈善,在这三个层次上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杠杆作用,而不是简单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遗忘广大的农民阶层。

  徐滇庆指出,如要缩小收入差距,就必须彻底改革税制,大幅度消减企业税负,将削减下来的企业税作为工资发给职工,再按照递进税制征收个人所得税。把相当大一部分税负从企业转移到个人头上,从而提高社会的分配效率,提高劳动收入的比重,改善民众生活。(中新网财经频道) 

评论:中国为何患上了“涨工资恐惧症”?

2011年08月31日 09: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8)  【字体:↑大 ↓小

  涨工资为何这么难?中国似乎有成本上涨的恐惧症。工资增长与中国经济增长不同步是中国经济结构失衡的重要原因。未来如何稳步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摆脱低水平均衡的陷阱,将是中国经济良性增长的关键一步。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和《工资条例》历时多年,几易其稿,迟迟不能出台,不仅在于劳资利益分配、同工同酬等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更在于对工资上涨和劳动力成本的提升会否侵害中国的竞争力优势以及造成成本推动型通胀的担忧。工资水平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对短期通胀总水平的确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比CPI构成中食品和工业品两大类商品,劳动力成本(尤其是低端劳动力成本)上升对服务类消费项目影响更为直接和明显。第二是间接推动制造业产品价格上涨。但工资-通胀螺旋式上升的触发机制是有条件的,即货币工资的上涨幅度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增速。只要劳动生产率与工资同步增长或略高于工资上涨,工资上涨就不会生成通胀或挤压利润空间。

  长期以来,我国以低廉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优势。这不仅形成了过分依赖增加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也阻碍了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提高的步伐,但反过来看,生产要素价格的长期低估也是经济增长模式以及经济内外失衡和产业结构低端化的症结所在。

  从短期看,国家需要降税负让利于民。中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税负较高,这直接导致非常高的经营成本。2005年,美国《福布斯》发表的年度“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指数以160位居全球第二。我们无法考证这些数字的全面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但我国中小企业承担着高税收负担是个不争的事实。过重的税负不但增大了企业的负担,也挤占了工资上涨的空间。而另一方面,劳动者报酬的增长速度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也远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这种情况下,更多的还富于民还有很大空间。

  而最根本的还是要由低成本驱动增长向劳动生产率驱动增长转变。事实上,要判断一个国家的成本压力和竞争力,重要的是比较工资的增长与生产率的增长,如何把工资上涨当作一种倒逼机制也可能是经济转型的关键一步。国际经验表明,工资上涨并不能降低一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反而可能成为结构优化的契机。根据日本的经验,工资水平上涨后,日本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普遍提高,并且还出现了制造业内部的结构转型,低端制造业面临向高端制造业的转型。

  因此,中国经济要从失衡走向良性平衡,本质上就是要弥合劳动生产率增长和工资收入增长之间的差距。中国未来几年将面临对劳动力重估的进程,中国是否能够以此形成经济转型的倒逼机制,带动中国经济二次起飞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张茉楠  

涨工资能不能“涨”出共同富裕

2011年08月31日 07: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期很多改革“停摆”,唯有公务员工资改革不时传出一些声音。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距200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5年后,新一轮旨在消除地区差距、消除基层与省市级差距的公务员收入改革又将拉开帷幕。

  “改革等于涨工资”——这是很多人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简单理解,也是基于既往经验。为了论证“涨也有道理”,有专家搬出《公务员法》,摆出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认为任何人包括公务员都有权利分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果实。这个逻辑实在强悍,但我还是担忧:用涨工资来消除地区收入差距、实现公平,这会不会成为“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游戏?

  据说,目前全国各地的补贴仍不够平衡,有经济发达、财政收入多的地区近年来自行调整了标准,津贴项目名目也比较繁多,加总起来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上限。既然有人这么高,其他地区的人,自然也要努力与先进地区“涨齐”。据某中央单位工作人员透露,今年开始工资条上每个月平均涨了500元左右,因为“地方上工资都是自己定的”,有差距就得涨呀,不然不影响士气嘛!类似逻辑一定不少:某某地区的补贴是多少,我们也要多少;某某地区一个区长的车补就是七八万元,我们怎么能这么少……

  水多了加点面,面多了加点水,最后收入蛋糕越做越大,离“公平”却可能越来越远。因为两个最基本的命题都没搞清楚:

 

  第一,公务员工资的地区差别是不是合理的?西部小县城和北京、上海的同级别干部,是不是必须拿等额工资,他们的生活成本相不相同,其他行业的工资是不是也等额?反过来,艰苦地区的公务员们,是不是应该拿到比“优越条件”地区公务员更高的补助?当“地区差距”被拿出来做幌子时,难道不需要先掰扯清楚吗?

  第二,同样的城市不同部门的待遇,是不是不能有差异?关键部门的局长和“冷衙门”局长的付出不会一样,其待遇一样了,就是“一碗水端平”吗?如果干多干少都一样,忙着闲着都一样,这不又成了僵化的大锅饭吗?在没有共识之前,简单地宣扬“涨工资才能缩小差别,是公平需求”,有点立不住脚。

  公务员收入改革本身不是坏事,也不“敏感”,它之所以很容易刺激民众神经,是由于两点:其一,改革是不是科学、透明且可监督的?确定公务员工资标准时,是否经过了有效的决策程序并吸纳了足够的民意?怕就怕很多涨工资只是主要领导大笔一挥,工资多少、补贴多少、奖金多少,都是暗箱操作的糊涂账,像此前爆出的领导同志搞个“党政评审”、“廉洁从业授课”都要自拿令人咋舌的“兑现奖”,焉有公平可言?

  其二,公务员收入改革不能“先天下之优而优、先天下之乐而乐”。最近有报道说,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再次陷入僵局,传说中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似乎也缺少实质性办法,民生压力依然普遍较大。民众收入改革推不动,公务员收入却要用“涨”的办法来寻找公平,岂能不“水入油锅”?

  用透明的姿态面对它,用科学的思路论证它,用刚性的条款确定它,用问责的办法守护它——遵守了这四条,公务员收入改革才可能避免陷入“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漩涡中。公平不是简单“涨”出来的,公平是靠真改革“改”出来的。

  毕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