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寝取られrpg:男子与13岁女孩结婚同居被判强奸罪反应了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3:11:07

                   男子与13岁女孩结婚同居被判强奸罪反应了啥?

                                                           2011-08-30 08:04:

 

      去年6月,遂宁市射洪县21岁的杨小川与不到13岁周岁的齐亚丽按农村风俗习惯举办了“婚宴”。“结婚”后,二人外出打工并以“夫妻”名义同居。

 

    近日,射洪县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杨小川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官称,因与幼女“结婚”并同居而被判犯强奸罪,在射洪还是首列。

确实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常见,一方面是通过大摆宴席结了婚,而同居后男方却犯了强奸罪,这种从夫妻关系看似乎不合逻辑的事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让人哭笑不得。就让我们剖析一下整个案件的始终:齐亚丽生于1997622日,亲生父母是绵阳市三台县人,因为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夫妻两人将刚出生不久的齐亚丽交给射洪县齐姓农民收养。齐亚丽的养父在外地打工,养母在家操持家务,去年3月,养母以“亚丽不听话、乱交朋友”为由,委托人为亚丽介绍一个男友,媒婆将亚丽介绍给射洪县21岁的男子杨小川。两人相识后,慢慢产生了爱意,去年5月,两人在媒婆、双方亲人的见证下大摆宴席结婚了,在婚礼现场亚丽的养父对在场的双方亲友宣读了亚丽的生辰八字“1997年农历518生”等内容,小川的父亲把彩礼钱2万元交给亚丽的养父。随后亚丽的生父得知亚丽已经嫁人,遂即报警,才有了上述的判决。

杨小川好不容易花钱娶了“媳妇”,却被告成了强奸犯,对他来说可是晴天霹雳,媳妇不但没了,还要受牢狱之灾。这到底对他来说冤不冤?是他和女方的一系列原因让他成了这个冤大头,而这种滑稽的事情又给我们反应了什么呢?

杨小川与13岁幼女结婚同居被判强奸罪首先反应了男女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或对法律置若罔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法定结婚年龄不能小于20周岁,更不能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同居发生性关系,而齐亚丽结婚时的年龄还不到13周岁,即使杨小川在和齐亚丽谈恋爱时,齐亚丽谎称自己17周岁,但是在结婚当天,齐亚丽养父宣读齐亚丽生辰八字时,竟然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可见这些人法律意识是多么的淡薄;或许杨小川和齐亚丽知道我国婚姻法对结婚男女双方的年龄要求,他们只是置若罔闻,在他们也许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男女双方愿意,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即使违反法律也无所谓了。而这种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未达到结婚年龄,先结婚办酒席后领证,这种现象只要男女双方愿意无第三方横加阻拦,法律也不会主动去追究责任的,如果早婚的男女双方有牵涉到养父母或生父母的第三方关系时,一方不愿意或阻拦的话,往往这种婚姻就会成为牺牲品,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解决了。

 

杨小川与13岁幼女结婚同居被判强奸罪反应了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重男轻女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表现的更加明显,在加上一胎政策的实行,使得很多年轻人渴望生男孩,如果不是男孩要么提早打掉,要么出生后送人。这些送出去的女孩在养父母家里一天天的生长着,毕竟不是亲生,大多数的养父母不会对养女像自己亲生父母那样恩爱有加,如果那天能找到一个好婆家,并有着丰厚的彩礼,养父母会把自己的养女提前出嫁。

杨小川与13岁幼女结婚同居被判强奸罪反应了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在我国儿女婚事是父母的头等大事,在大多数父母的眼里,能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走进婚姻的殿堂,心里才能踏实的多,也觉得有面目去见自己的祖宗了。如果遇到家庭变故,父母或祖父母因身患重病将不久于人世时,他们都希望能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亲自看着自己的儿孙结婚成家立业,即使去了也没有遗憾,如果儿孙没有到结婚年龄,这时也顾不了那么多,儿孙们也会在其他亲属的劝说下完成这些亲人的心愿,提前结婚。

杨小川与13岁幼女结婚同居被判强奸罪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不但给婚姻的男女双方造成心理上阴影,也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不类似悲剧重演,男女双方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遵法守纪,早婚毕竟没有法律保障以免得不偿失;其次,还是要改变人们以往的传统观念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