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投篮包:云阳县纪委证实,国土员高爽违规开发房产给予记大过处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2:35:38
云阳县纪委证实,国土员高爽违规开发房产给予记大过处分

  

  南溪联建房目前已被责令停工 (资料图片)

  自杀包工头留礼单 多部门“榜上有名”后续报道

  包工头绑石投江留遗书,撂倒一名国土所长。昨天,云阳县纪委透露,因涉违规开发房产,该县南溪国土所所长卢宇下课,国土员高爽违规开发房产行政记大过。此外,因接受“小鱼儿”赞助,两单位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纪委谈话

  所长拒不承认当开发商

  7月7日,云阳包工头“小鱼儿”余云绑石跳江,留下4封遗书,其中一封写给云阳县南溪国土所所长卢宇和国土员高爽。原来,“小鱼儿”生前在当地有两个工程,一个是新县城民德路的烂尾楼“锦苑住宅楼”,另一个就是南溪联建房。

  “小鱼儿”遗书披露,南溪联建房的开发商是卢宇和高爽。针对这一线索,8月上旬,云阳县纪委组成专案组,对卢宇和高爽立案调查。调查中,高爽承认自己违规开发房产的事实,而卢宇则辩称自己不是开发商,只是有时帮忙处理该项目中的一些事。

  云阳县纪委有关人士透露,专案组3次找卢宇谈话,他都拒不承认参与开发房产之事。

  卢宇

  部门处理

  所长下课国土员记大过

  “小鱼儿”遗书就是铁证。最终,专案组通过深入调查,走访知情群众,掌握了大量证据后,责令云阳县国土局严肃处理涉案人员。

  昨天,云阳县国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建春介绍,8月24日,该局党组专题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决定给予卢宇免职处分,调离原单位,到凤鸣国土所任一般国土员;给予高爽行政记大过处分,调到平安国土所工作。8月25日,这一决定正式下达,要求二人今天到新单位报到。

  死者家属

  欠款未付楼房已停售

  得知“处理”消息后,“小鱼儿”之弟余毅认为,违规建房、长期拖欠民工工钱,卢宇、高爽受到严肃处理是“罪有应得”。

  昨天下午,余毅告诉记者,经结算,高爽联建房还欠余云89万元工程款,其中大部分是拖欠的民工工资。不过,云阳县国土局表示,违规开发的高爽联建房项目立即停工,不得继续对外销售。

  余毅表示,现在找卢宇和高爽要钱,他们连电话都不接了。鉴于他们均已调离,余毅称将申请法院对该项目进行财产冻结,待合法拍卖后及时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被赞助方

  单位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云阳县纪委证实,根据本报曝光的“送礼单”,专案组查明,2008年1月7日,云阳县城乡建委城建监察大队组织球队收余云赞助款3000元属实;2008年1月31日,云阳县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接受余云赞助3000元属实。8月中旬,专案组已责令两单位将这两笔赞助款退还给“小鱼儿”之妻黄小琴。

  同时,云阳县纪委对接受赞助的两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反省。

  高爽

  对话

  “高爽有前科,卢宇很可惜”

  昨天,云阳县国土局局长李珉卿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

  重庆商报:国土员成了联建房开发商,您之前知不知道此事?

  李珉卿:今年5月底我才调任云阳国土局局长,确实不了解以前的事。

  重庆商报:有网友质疑国土系统纪律不严,才导致国土员违规开发房地产,您怎么看?

  李珉卿:我在国土局也是个新兵,这件事确实值得深刻反思,是一个沉痛的教训,需要严明纪律。8月26日,我们专门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大会,重点是强调纪律。

  重庆商报:您怎么评价卢宇和高爽?

  李珉卿:高爽这个娃儿(33岁)是事业干部,以前就有违纪前科,应该好好惩治一下。卢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实工作能力不错,他没承认参与开发房产,最终以“负有领导责任”为由作出免职处理,还是有点可惜。

  重庆商报:下一步有什么想法?

  李珉卿: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令全系统200多名国土干部依法守纪,不得插手国土开发。

  回放

  7月7日 “小鱼儿”跳江自杀,留下4封遗书和一份“送礼单”。

  8月9日 本报曝光“送礼单”。

  8月上旬 云阳县县委书记李洪义看到本报报道后指示严查。

  8月24日 云阳县国土局党组作出涉案人员处理决定。
云阳公布包工头自杀调查:三单位负责人被处理

  礼单中的详细内容

  前期报道:

  自杀包工头留礼单 多部门“榜上有名”

  重庆市云阳县26日公布了“包工头自杀,留下送礼清单”一事的调查处理结果。

  云阳县政府新闻办介绍,经纪委调查,县城建监察大队、第二派出所分别收受包工头余云赞助款、慰问金3000元情况属实。调查中还发现一乡镇国土所职工违规建房问题。云阳县纪委责成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今年7月,云阳县包工头余云投江自杀,其办公室留有一个记事本,记载的是一些开销流水账,其中涉及向政府有关部门人员“请客送礼”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接到举报后,云阳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展开调查。云阳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余云记事本提供的有关线索,经查,云阳县城乡建委城建监察大队收受余云赞助款3000元属实,云阳县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接受余云慰问金3000元属实。为此,决定给予两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的处理,并退还赞助款和慰问金。

  在调查过程中,云阳县纪委还发现该县南溪镇国土所职工高爽违规建房一事,决定给予其调离现工作单位和政纪处分。鉴于南溪国土所所长卢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对高爽违规建房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免职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