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雯打针喝牛奶第二部:写在时空缝隙里的感悟:人在时空之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2:09:37

写在时空缝隙里的感悟:人在时空之间

 

作者站在当下关注千年的时空转变。他谈世界史中的中国,也谈王朝疆界、都城和行政区划的变迁。他用随笔来说人论事更有对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的深思。他从社会与自然来谈文化遗产并用自由的双脚游览天下。他深深追忆故去的师友并在如烟的岁月中刻画出自己的过去与现在。这就是一个历史地理学者写在时空缝隙里的感悟。这是本杂文和随笔集,是一个历史地理学者写在时空缝隙里的感悟。

作 者: 葛剑雄  

 

1第一章 疆域与版图

徐氏这种新鲜观念在当时实属罕见,此书出版后就受到各方面激烈批评,有人指责他“轻信夷书,动辄铺张扬厉”。“于华盛顿赞其提三尺剑取国而不私有,直为环宇第一流人。于英吉利妄称其雄富强大,谓其版图直接前后藏,著书宣示,为域外观,何不检至是耶!”连曾国藩也认为他“颇张大英夷”,保守派、顽固派就更不用说了。甚至有人故意断章取义,污蔑徐氏称日耳曼联邦有“王气方兴未艾”,而实际上在“王气”前有“西方”二字。肯定和赞扬他的人则限于少数同僚故旧,影响有限。

第1节:中国的形成(1)

第2节:中国的形成(2)

第3节:中国的形成(3)

第4节:从天下到世界(1)

第5节:从天下到世界(2)

第6节:从天下到世界(3)

第7节:从天下到世界(4)

第8节:中国与世界(1)

第9节:中国与世界(2)

第10节:秦朝的疆域 西汉的疆域

第11节:“中兴”和动荡:东汉的疆界变迁

第12节:舟车万里同:唐前期疆域图

第13节:四海混一远逾汉唐:元朝疆域的形成

第14节:空前的疆域空前的统一:清朝的疆域

第15节:唐朝的长安和洛阳

第16节:大汗之城中国首都:大都

第17节:尊重历史,立足现实(1)

第18节:尊重历史,立足现实(2)

第19节:尊重历史,立足现实(3)

第20节:对中国历史疆域的叙述应该严格按照历史事实

第21节:古地图何以绝迹 地图是谁用的

第22节:中国在地图上的位置 来自外国的制图知识

第1节:中国的形成(1)


  穿越千年时空体验人文意境

  赘言:

  写在时空的缝隙里
  自从2001年7月结集《临机随感》交天津古籍出版社于2002年1月出版以来,散见于报刊的文章已有数百篇,因近年来科研、教学、写作和社会活动应付不迭,一直没有时间续编。友人不时催促,几家出版社一直垂意,终于使我将这几年来旧作整理一番,分别编为几个集子,以应不同出版社之约。

  今年已由上海远东出版社出版的是纳入“远东瞭望丛书”的《梦想和现实》,主要收录了国内外的游记、序跋和书评、历史地理方面的文章、有关教育和世象的杂文随笔。讲演录由苏华兄协助编辑,已交山西古籍出版社。时评类的文章结集后交长春出版社出版。

  这本集子主要收录文史方面的杂文和随笔,承蒙祝安顺君多次盛情约稿,就请中华书局出版。我在2000年12月至2001年2月参加中国第17次南极考察队去中国南极长城站的经历,已整理为《千年之交在天地之极——葛剑雄南极日记》,由鹭江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2003年的非洲之行,已有作家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的《走非洲》一书。凡已收入此两书的文章,均不重复收录。

  集子出版前,照例得有一篇序言。我一向不愿为这种事烦劳别人,所以除了博士论文《西汉人口地理》出版时非请先师写一篇序之外,其他的书都是自序。但这几种集子编成后,觉得没有什么新的内容要写,索性连自序也免了,将结集的原因和原则告诉读者就可以了。

  本书的名称来自我在一种报纸所设的专栏,虽未必有特色,却大体符合这些文章涉及的范围——无非都是我从时间、空间的角度对相关的人类活动和社会现象(包括自己的往事)作一些思考,发表一点意见。

  第一章疆域与版图

  1世界史中的中国——中国与世界

  尽管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但中国的历史在以往大多数年代内是独立发展的。尽管长期以来中国在东亚汉文化圈中具有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但中国对其他地区的影响却很有限,一般只是零星的、断续的。中国真正与世界联系在一起,是在19世纪后期,而自觉地承认自己是世界的一员则还要更晚些。

  1-1中国的形成

  要讨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前提是中国本身的形成。中国的形成涉及两个概念,一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名称,一是国家以外的观念,诸如文化、地域、民族等。这两个概念都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经历了相当长的年代。

  根据于省吾在《释中国》载《中华学术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一文中的论证,“中国”一词至迟出现于西周初年。目前所见最早的证据,是1963年在陕西宝鸡贾村出土的“(何)尊”上的铭文:“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上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大意为:周武王在攻克了商的王都一带后,举行一个隆重的仪式禀告上天:“我现在已经将中国作为自己的统治地,亲自治理那里的百姓。”)由于此前的铭文还提到“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禀武王礼”(王刚完成了迁移,以成周作为居住的地方,恢复武王时的制度和礼仪);则可以断定此文是周成王时的纪录。

  《尚书·梓材》亦载周成王追述往事时称:“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于先王。”(老天爷已经将中国的百姓和疆土交给先王。)《尚书》不少内容虽出于后人追述,又经过很多人的整理甚至篡改,往往真伪莫辨。但有了“何尊”铭文的佐证,足以证明周武王及其子成王时的确已使用“中国”一词。

  对周武王灭商的确切年代学术界虽无一致看法,但一般都认为在公元前11世纪,因此可以将“中国”一词出现的时间定于公元前11世纪。从甲骨文尚未发现“國”或“或”(与“國”相通)字来看,“中国”一词虽有出现在周武王之前的可能,但也不会太早。
  “國”字的起源和演变比较复杂,但最初是指城或邑。当先民因农业的进步而定居后,以部落首领的居住地为中心,逐渐形成了初期的聚落和城市,城中称为国,城外近处称为郊,居住在城中的人称为国人,城外的则称为郊人,更远的地方称为野,那里的人自然就是“野人”。起初国与国之间的差别并不大,但以后有的国发展较快,有的还扩展到原来几个国的地域。于是大的单位被称为“邦”,小的单位依然称为国。由于一位首领、一个宗族已经拥有不止一个城、邑,因而就将其主要的或者首领居住的城邑称为国,这也是以后一国的都城被称为国的来历。

 

第2节:中国的形成(2)



  初期的国不过是一个部落或一个宗族的聚居地,一般范围不大,因此国的总数很多。相传大禹召集诸侯在涂山(今地说法不一,以在今安徽蚌埠市西淮河南岸一说较早谭其骧《涂山考》,《长水集续编》,人民出版社,1994年。)聚会,到达的有“万国”之多。万国虽非实数,但数量肯定很多。周武王伐纣至盟津(一作孟津,今河南孟津县西南黄河旁),响应的诸侯已达八百。据记载,西周初分封诸侯后存在的国有1773个,此前国的数量应该更多。

  “中”的本意是有旒的旂,就是一面缀有流苏的大旗。商王有事,将旂竖立起来招集士众,应召的人聚集在旂的周围,“中”字由此引申出中间、中心、中央的意思。在西周初那么多的国中,天子所在的国(京师)处于中心、中枢的地位,理所当然被称为“中国”。周武王灭纣后,已经占据了商的京师,所以认为上天已将“中国”交付给他。《诗经·大雅·民劳》有“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惠此京师,以绥四国”(将恩德赐给中国,周边四方都能得到安宁。将恩德赐给京师,周围四国都能得到安宁)的诗句,很明确地显示,“中国”是对“四方”而言的,“中国”的四周才能称“四方”;“中国”即指京师及其附近区域,四周的国自然不属于“中国”。
  西周初的中国只指周王所在的丰(今陕西长安西南沣河以西)和镐(今长安西北丰镐村一带)及其周围地区。灭商后,依据周人的习惯,将原商的京师(殷,今河南安阳市)一带也称为“中国”。周成王时,周公旦主持扩建洛邑(今河南洛阳市东北白马寺一带),称成周,迁商遗民居住于此。又在附近筑王城(今洛阳市王城公园一带),将周人迁来,作为周的陪都,用以控制东方。洛邑有陪都地位,又位于“天下之中”的交通枢纽,也被称为“中国”。至此,“中国”的概念已由惟一的政治中心扩大到几个政治中心,也扩大到了以政治中心为主的地理中心。

  公元前771年(周幽王十一年),犬戎攻入镐京。次年,平王东迁,丰镐一带为戎人所占,丧失了“中国”的地位。此后虽由秦国收复,一时也无法跻身“中国”之列。东迁的周天子名存实亡,而几个周王近支宗室的诸侯和地理位置居于中心的诸侯国迅速崛起。它们通过吞并周围小国,成为拥有十几个至几十个城邑的大国。这些大诸侯国实际已取得与周天子平起平坐的地位,它们的国也成了“中国”。到春秋时,“中国”已扩大到周天子的直属区和晋、郑、宋、鲁、卫诸国,大致相当今河南大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的黄河中下游地区。

  “中国”的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如齐国虽为大国,地理位置却并不居中。齐桓公时取得霸主地位,以“尊王攘夷”为号召,多次出兵维护周天子的利益和诸侯国间的秩序。因齐国已是举足轻重的大国,自此进入“中国”之列。又如楚国,早期地处今湖北、湖南、河南南部,地理上已在中原之外,在文化上与中原诸国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连楚王熊渠也自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我是蛮夷,不采用中国的称号)。可见他自己也认为当时的楚国不属于中国,而是蛮夷的一部分。东周时,楚武王(前740—前690年在位)虽然仍自称“蛮夷”,却已经提出“欲以观中国之政”,要求王室给予尊号。到楚庄王八年(前606年),楚国将军队开拔到周天子都城郊外举行检阅,并向周天子的劳军使者王孙满打听“九鼎”的轻重大小。尽管这次“问鼎中原”被王孙满不卑不亢地拒绝,却无法阻挡楚国成为“中国”的步伐。楚灵王三年(公元前538年),楚国凭借实力邀诸侯会盟,虽然受到晋、宋、鲁、卫等国的抵制,但大多数诸侯还是接受邀请。楚王成为新的霸主,楚国自然已属“中国”。

  到战国时,主要的诸侯国只剩下秦、楚、齐、燕、韩、赵、魏七国,它们不仅都以“中国”自居,相互间也已承认为“中国”。随着这些诸侯国疆域的扩展,“中国”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例如秦国灭了巴、蜀,疆域扩大到今四川盆地,还向那里大量移民。巴蜀既成为秦国的一部分,又有来自秦国的移民,就取得了与秦国同样的“中国”地位。到战国后期,“中国”的范围向南已到达长江中下游,往北已接近阴山、燕山山脉,西面延伸到陇山、四川盆地的西缘。


第3节:中国的形成(3)



  秦汉时代,原来的诸侯国都已包括在统一国家的疆域之内。从理论上说,秦汉的疆域中的大部分都可以算“中国”。随着统一国家的形成、疆域的扩大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的概念是在不断变化和扩大的。一般说来,一个中原王朝建立后,它的主要统治区就可以被称为“中国”。而它所统治的边远地区以及统治范围之外就是夷、戎、蛮,就不是“中国”。

  “中国”的概念是变化的,范围是不固定的,所以始终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即使在中原王朝内部,人们也可以把其中比较偏远的地区看成非“中国”。

  “中国”也是一个文化概念,并且始终有强烈的民族含义,一般即指汉族(华夏)文化区,其他民族只有接受汉族文化才会被吸纳进汉族,他们的聚居区才有可能被当作“中国”。所以“中国”不仅与地理概念不一致,而且有时与领土归属也有矛盾。一方面,即使是边远地区,只要聚居了大批汉人,或者汉族传统文化相当发达,就可以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非汉族接受了汉族文化,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不仅这些人口会得到汉人的认同,他们聚居的地方也可以被承认为“中国”的组成部分。

  所以,广义的“中国”就等于中原王朝,凡是中原王朝的疆域范围内都是“中国”。狭义的“中国”则只能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汉族聚居区或汉文化区。这两种标准同时并存,常常引发地区间的“中国”之争,在分裂状态下也引发政权之间的“中国”之争。因为只有“中国”才是王朝法统的拥有者,才有存在并统一其他政权的合法性。西晋灭亡以后,东晋和南朝政权虽然被迫离开传统的中心地区,但都以西晋的合法继承者自居,自认为只有它们才是真正的“中国”,而北方政权只是外来的“索虏”(扎着头发的下贱人),岂有称“中国”的资格?但北方政权却认为自己灭了西晋,夺取了这块传统的“中国”地区,统治了这里的民众,成了“中国”的主人,当然就成了“中国”,而东晋或南朝政权只不过是偏于一隅的“岛夷”(海岛上的野蛮人),早已丧失了称“中国”的权利。

  这场双方都感到理直气壮的“中国”之争,到隋朝统一后才得到解决。隋朝继承了北朝的法统,当然承认北朝是“中国”。但它又不能否定南朝的“中国”地位,因为南朝已归入自己的版图,而且南朝的一部分制度文物为隋朝所采用,如由西晋流传下来的宫廷音乐回归中原后,被隋文帝称为“华夏正声”,取代了由北朝发展下来的宫廷音乐。所以隋朝给了双方以平等的地位,南北方都被承认为“中国”。继承北朝传统的唐朝也肯定这一立场,唐初修前朝历史时,《南史》和《北史》分别编纂,都被列为正史。

  类似的争论也出现在北宋、辽之间和南宋、金之间,兼有双方疆域的元朝也采取了与隋朝相同的办法,承认双方都是“中国”,同时修了《辽史》、《宋史》和《金史》。

  在明朝以前,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对中国的了解还相当有限,像《马可波罗游记》对该书的真伪学术界有不同意见。因本书流传甚广,影响很大,在无定论前仍予肯定。那样全面介绍中国的书还绝无仅有如阿拉伯人伊本·白图泰的游记虽也有中国部分,但内容和深度远不如《马可波罗游记》。,他们对中国中原王朝的称谓也不统一。但从明朝后期开始,来华的西方人一般都用“中国”、中华、中华帝国、中央帝国这样的名称,而不用明朝、清朝或大明、大清。

  尽管早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朝与俄罗斯签订《尼布楚条约》时,清朝提供的满文和拉丁文文本中已自称“中国”,但这很可能出于西方传教士的翻译。而且《尼布楚条约》是没有汉文文本的,大概在清朝统治者的眼中,条约确定的边界只涉及满族的发祥地,所以只要有满文文本就够了。鸦片战争以后,在国际交往中“中国”开始被当作国家或清朝的代名词。但官方和民间的运用依然不规范,有时指整个清朝,有时却只指传统的“中国”范围,即内地十八省,而不包括内外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东北和台湾在内。西方著作中往往也将清朝建省的地区称为中国或中国本部、中国本土,而称其他地区为鞑靼、蒙古、西藏或新疆。

第4节:从天下到世界(1)
  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中国才正式成为它的简称,成为国家的代名词。中国也有了明确的地域范围——中华民国所属的全部领土。
  正因为如此,外界对中国人称谓也是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即使使用了“中国”或其同义词,也并不意味着与今天中国的概念一致。

  1-2从天下到世界

  由于自夏、商和西周以来,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的王都所在对周边地区据有绝对优势,而当时人对东亚大陆以外的情况基本还不了解,或者只了解其落后一面,所以形成了一种王都所在即天下之中,王即是天下主宰的观念。《诗经·小雅·北山》中有这样的诗句:“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正是这种观念的写照。

  大致与此同时,学者构想了一种“五服”制度:“五百里甸服,五百里侯服,五百里绥服,五百里要服,五百里荒服。”《尚书·禹贡》。有关《禹贡》的成书年代有不同说法,一般认为至迟不晚于战国后期,但其中包含的内容形成时间不一,从“五服”说与“九州”说的比较可以肯定,前者形成的时间更早。根据这一结构,在王所居的京城(王畿)以外的土地应该分为四方形的五等,每一等的四边宽度都是五百里。由内向外,第一等是甸服(以农业为主的直接统治区),第二等是侯服(诸侯统治区),第三等是绥服(必须加以绥抚的地区),第四等是要服(边远地区),第五等是荒服(蛮荒之地)。这种设想完全脱离地理环境的实际,连后世的儒家学者都觉得无法自圆其说。宋代学者蔡沈就指出:“尧的都城在冀州,冀州的北境加上云中、涿州、易州等地,恐怕也没有二千五百里。即使算到二千五百里,那已到了沙漠旁的不毛之地。东南那些富饶地区都是国家财富和赋税主要来源,却被当作要服、荒服而抛弃。从地势上考察,实在没有办法弄明白。”蔡沈《书集传》:“尧都冀州,冀之北境并云中、涿、易,亦恐无二千五百里。藉使有之,亦缘沙漠不毛之地,而东南财赋所出则反弃于要、荒,以地势考之,殊未可晓。”毫无可行性使这一方案胎死腹中,但方案本身既说明当时地理知识的缺乏,也反映了在这样的条件下统治者的政治野心也不敢太大。

  至迟到战国后期成形的九州制,假托大禹在治水成功后将天下分为九个州。实际上这是当时学者对未来统一国家的一种规划,反映了他们的政治理想。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并没有实行九州制。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将全国分为十三刺史部,但只是监察区,而不是行政区。其中十一个部以州命名,却没有完全采用《禹贡》九州的名称。《禹贡》九州的范围大致相当于北至今燕山山脉和渤海湾,南至南岭一带,西至陇东高原,东至于海。尽管当时人也知道这一范围并未包括“天下”的全部,但此外已是华夏诸族不屑一顾的蛮荒之地。

  在《周礼·职方》、《尔雅·释地》和《吕氏春秋·有始览》中都有各自的“九州”规划,各州的名称与《禹贡》不尽相同,划分的范围也有所差异,但都是当时人天下观念的反映。

  惟一不同的是战国时齐国学者邹衍的大九州说:“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于是有裨海环之,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如一区中者,乃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环其外,天地之际焉。”《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

  但这种学说并非出于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更多的是出于臆想和推理。比起那种中国就等于天下,除了中国(实际上只是中原)之外就没有文明社会的观点来,大九州学说高明地承认了还存在着不止一个同样发达的人类社会。但恰恰在这一点上又作了实际上的自我否定:由于各州之间都由无边无际的大海阻隔,人民禽兽无法来往,所以这种存在只具有理论和思辨上的意义,而不是对中国有影响的现实。


第5节:从天下到世界(2)


  东汉时的学者张衡提出“浑天说”:“浑天如鸡子,天体圆如弹丸,地如鸡中黄,孤居于内。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之包地,犹壳之裹黄。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而浮。”(整个天像一个鸡蛋,天体像一个圆形的弹丸,大地像鸡蛋中的蛋黄,孤零零地悬浮在蛋中央。相比之下,天大地小,天的里外都是水。天将地包裹在中间,就像蛋壳包裹着蛋黄一样。天和地都依靠气支撑,浮在水面。)在当时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张衡的理论已相当先进,极富有想像力。但对大地表面或内部的状况,显然并不属于张衡的研究范围,或者他不感兴趣,所以我们无法判断他所说的“地”是否已包括“天下”或“九州”以外的地方,是否已突破此前形成的“天下”观。不过从他将大地看成四面都由水所包围的说法看,估计与以往天圆地方的概念没有什么区别,显然不可能超出大九州的范围。

  经过战争、吞并和融合,华夏诸族已成为黄河流域乃至东亚大陆人数最多、经济文化最发达、实力最强的民族,占据了当时自然地理条件最优越的地区。而非华夏民族则被迫迁出了黄河流域,或者逐渐融入华夏族,或者接受了华夏文化并以华夏的一支自居。在蒙古高原、青藏高原、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和大陆附近的岛屿上,还不存在总体上与之匹敌的其他民族或政权。在此范围之外的情况,虽然人们并非一无所知,例如穿越河西走廊至中亚的陆上交通线和通向东南亚的海上交通线可能已经存在,产于新疆和田的玉石已在中原广泛流传,说明至迟在4000年前,已经存在由今新疆西南至黄河下游地区的交通路线和人员来往,但其影响还是相当有限的。

  随着产于境外的玉石、珠宝、香料等奇珍异宝的传入和亲历者的见闻,使人对以中原为中心的观念不能不有所怀疑。于是昆仑山、瑶池、西王母和海上神山一类神话应运而生,并恰当地弥补了天下说的不足。境外的文明和珍宝来自可望而不可及的仙境,此外就只有愚昧落后的蛮夷,这当然无法动摇中原的天下之中地位。

  经过秦朝的短暂统一和随后的几次战乱,空前规模的西汉帝国终于巩固下来。到公元初,汉朝的疆域西起今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东至朝鲜半岛北部和东海,北起阴山、辽河,南至今越南中部,并在其中约40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上设置了103个郡、国(郡级政区)和1500多个县、邑、侯国,统治着6000多万人口。从《汉书·西域传》可以看到,在汉朝西域都护府控制的范围内,各国的户口和“胜兵”数基本是完备的,而传中记载的内容还超出了都护府的范围,可见当时人的地理知识已远届中亚、西亚。

  人在时空之间根据明确记载,汉人的足迹已经到达中亚、西亚,直到地中海之滨以及日本、东南亚,贸易交往的范围就更大。“九州”以外的存在已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来自西域的葡萄、苜蓿、杂技、音乐已接近寻常百姓,异国的使者和商人在长安已不时可见。各地都有人参加过征伐匈奴、大宛的战争或边境的屯戍,他们都亲历了“九州”以外的地方。出使异域归来的使臣的详细报告,管辖西域各国的都护府的文书档案,使学者和史官能够留下确切的记载。《史记》、《汉书》中有关西域的史料,即使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比较翔实可靠的。但这一切并没有削弱那种以中原为中心、华夏为主干的天下观,反而使之加强,因为通过这些活动,人们已经确信,在中国之外再也不存在比中国更强大、富饶、文明的国家了。其他国家的君主和臣民如果不对中国称臣纳贡,接受赏赐,就只能自外于华夏声教,甘心为夷狄了。

  东汉以后,西北以至中亚的民族大量内迁,东北民族也先后进入黄河流域,有的甚至成为中原的主人。但在占优势的华夏文化面前,这些军事上的征服者无不演变成文化上的被征服者,这些民族的首领也成了“受命于天”的“炎黄子孙”,甚至这些民族本身也渐渐融合在华夏(汉族)之中。发达的文字和造纸、印刷技术使与这种天下观一致的记载长期流传,而被记载的对象不是根本没有文字就是史料早已散佚,所以传统的天下观始终延续,不断加强。

第6节:从天下到世界(3)


  明朝后期,西方传教士陆续来到中国。他们在传播宗教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的科学技术和新知识。万历十五年(1582年),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意大利人利玛窦到达广东肇庆,此后他绘制了多种中文世界地图,并附以详细的说明。但传统的天下观已根深蒂固,利玛窦展示的世界被多数士大夫视为海外奇谈。这就毫不奇怪,为什么直到18世纪初,西方早已完成了地理大发现,欧洲列强已在海上称霸并已将东方作为下一个目标时,修《明史》的史官对此事还是如此记载的:意大利亚居大西洋中,自古不通中国。万历时,其国人利玛窦至京师,为《万国全图》,言天下有五大洲:第一曰亚细亚洲,中凡百余国,而中国居其一。第二曰欧罗巴洲,中凡七十余国,而意大利亚居其一。第三曰利未亚洲,亦百余国。第四曰亚墨利亚洲,地更大,以境土相连,分为南北二洲。最后得墨瓦尼腊泥加洲,为第五,而域中大地尽矣。其说荒渺莫考,然其国人充斥中土,则其地固有之,不可诬也。《明史》卷三二六《外国传》七《意大利亚》。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派遣的使节马嘎尔尼(George Macartney)来华,以为乾隆皇帝祝寿的名义试图与清朝建立正式的贸易关系,并希望向北京派遣常驻代表。但最终获得乾隆的“特颁诏谕”却说明双方的目的完全南辕北辙:“咨尔国王,远在重洋,倾心向化,特遣使恭赉表章,……朕披阅表文,词意肫恳,具见尔国王恭顺之诚,深为嘉许。……至尔国王表内,恳请派一尔国之人,住居天朝,照管尔国买卖一节,此则与天朝体制不合,断不可行。……若云仰慕天朝,欲其观习教化,则天朝自有天朝礼法,与尔国各不相同。尔国所留之人,即能习学,尔国自有风俗制度,亦断不能效法中国。即学会,亦属无用。天朝抚有四海,惟励精图治,办理政务,奇珍异宝,并无贵重。尔国王此次赉进各物,念其诚心远献,特谕该管衙门收纳。其实天朝德威远被,万国来王,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所不有,尔之正使等所亲见。然从不贵奇巧,并无更需尔国制办物件。”故宫博物院编《掌故丛编》第3辑《英使马嘎尔尼来聘案》,1928年。无论对这一事件作出什么解释,这些语句所显示的观念是非常明白的。在中国的统治者乾隆的眼中,英国也好,其他“万国”也好,都不应该与“天朝”平起平坐。“天朝礼法”不同于各国,各国也不可能学习“天朝”,主要的原因并不是文化差异,而是有尊卑高下之别。

  鸦片战争期间,林则徐等主管或处理涉外事务的官员开始认识到了解外国状况的重要性。林则徐在广州组织人员,据英国《世界地理大全》编译为《四洲志》。1841年,魏源受林则徐委托,将《四洲志》译稿与其他有关中外文献资料编为《海国图志》,1842年成书五十卷出版,以后又经多次增补,至1852年成书一百卷。书中的第二部分,介绍了亚洲、澳大利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各国,认为英国最为强盛,描述了英国生产技术的进步,伦敦的繁荣景气。具体介绍了英国的政治制度,有女王、又有“巴厘满”(Paliment,议会)、“五爵会议”(上议院)和“乡绅会议”(下议院),说明乡绅阶级的职权、地位和在政府中的作用。还介绍了美国实行的民主共和制,总统四年一选,议会中少数服从多数,“人心翕然,可不谓公乎?”又称瑞士“国无苛政,风俗俭朴,数百年不见兵革”,“此诚西方之桃源也”。但是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林则徐与魏源更关心的是如何“以夷制夷”,“以夷款夷”,大量介绍西方的船炮、火轮船、地雷、水雷、望远镜等器械的制作和使用方法,也是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并不说明“夷”已经与华夏处于同等地位了。而且,对地球各洲的名称和分布,编者不相信欧、亚、美、非、澳的分布,仍然以佛教典籍中“东神胜州、南赡部洲、西牛货洲、北俱庐洲”的说法为准,甚至认为美洲就是西牛货州。可见无论是“四洲”还是“海国”,都还没有超越中国传统的“天下”概念,而将其他外国列为“天下”边缘或以外的范围。


第7节:从天下到世界(4)


  稍后问世的《瀛寰志略》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作者徐继畬出生于山西的五台山,却不像一般北方人那么保守。由于他在福建任职多年,并曾以福建布政使的职位驻守厦门,负责办理通商事务,以后又升任福建巡抚(省最高行政长官),兼办通商,所以特别留意外界情况。据他在该书序言中自述:道光癸卯(二十二年,1842年)冬,余以通商事久驻厦门。米利坚人雅裨理(David Abeel,1804—1846年,美国传教士)者,西土淹博之士,挟有海图册子,镂板极工,注小字细如毛发,惜不能辨其文也。暇日引与昭谈,四海地形,得其大致。就其图摹取二十余幅,缀之以说,说多得之雅裨理。参以陈资斋《海国见闻录》、七椿园《西域闻见录》、王柳谷《海岛逸志》、泰西人《高厚蒙求》诸书,题曰《瀛寰志略》。此书至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出版,全书十卷,约十四万字,附地图四十二幅。作者比较系统、详细地介绍了近八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位置、历史、经济、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状况,对以往中国人很少了解的南美洲、大洋洲和非洲也有涉及,而对亚洲、欧洲、北美洲的介绍更加详细,如欧洲各国的面积、人口、财政收入和兵力都有具体数字,这显然得益于雅裨理提供了相当详尽的资料和记载。作者的高明之处更表现在他对西方政治制度的认识,如在介绍英国的议会制度时称:“国有公会所,内分二所,一曰爵房,有爵位贵人及耶稣教师处之;乡绅房者,由庶民推择有才识学术者处之。国有大事,王谕相,相告爵房,聚众公议,参以条例,决其可否。复转告乡绅房,乡绅酌核,上之爵房,爵房酌议,可行则上之相而闻于王,否则报罢。”作者不仅肯定英国的制度已为欧洲许多国家所仿效,又指出英国因此而强盛的事实:“四海之内,其帆樯无所不到,凡有土有人之处,无不睥睨相度,思朘削其精华。”

  对方兴未艾的美国,作者不仅给予高度评价,还显现出热情的赞誉。特别是对美国的开国领袖华盛顿和他领导的独立战争,都作了传神的描述:时事仓促,军械、火药、粮草毕无。(华盛)顿以义气激励之,部署既定,薄其大城。时英将顿水师于城外,忽大风起,船悉吹散。顿乘势攻之,取其城。后英师大集,转战而前,顿军败。众恇怯欲散去,顿意气自如,收合成军,再战而克。由是血战八年,屡厥屡奋。顿志气不衰,而英师老矣。佛朗西(法兰西)举倾国之师渡海,与顿夹攻英军,西班牙、荷兰亦勒兵劝和。英不能支,乃与顿盟,划界址为邻国。对华盛顿个人的功绩和品格更是推崇不已:华盛顿,异人也。起事勇于(陈)胜、(吴)广,割据雄于曹(操)、刘(备),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号位,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三代之遗意。其治国崇让善俗,不尚武功,亦迥与诸国异。余尝见其画像,气貌雄毅绝伦。呜呼,可不谓人杰矣哉!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镌刻着这段话的石碑作为中国人民的礼物,远涉重洋,运至美国首都华盛顿,至今镶嵌在华盛顿纪念碑的内壁。

  徐氏这种新鲜观念在当时实属罕见,此书出版后就受到各方面激烈批评,有人指责他“轻信夷书,动辄铺张扬厉”。“于华盛顿赞其提三尺剑取国而不私有,直为环宇第一流人。于英吉利妄称其雄富强大,谓其版图直接前后藏,著书宣示,为域外观,何不检至是耶!”连曾国藩也认为他“颇张大英夷”,保守派、顽固派就更不用说了。甚至有人故意断章取义,污蔑徐氏称日耳曼联邦有“王气方兴未艾”,而实际上在“王气”前有“西方”二字。肯定和赞扬他的人则限于少数同僚故旧,影响有限。

  徐氏的遭遇并非偶然,也不是个别例子。当中国的官员和文人学者走出国门,亲历英、法、美等西方国家后,多数人不得不承认西方物质条件的发达和政治制度的先进。但当这类记载传到国内后,绝多数人还是将信将疑,怀疑者甚至直接指责传播者为“卖国贼”,是为“夷狄”张目。当西方世界的真相已经无法否认时,保守派又想出另一种抵制的办法——“中国古已有之”,就是无论西方有什么优点,在中国古代早已存在,说不定西方还是向中国人学的。如当有人盛赞华盛顿功成身退、美国总统由选举产生时,保守派就会说:中国早就有尧、舜、禹禅让,比美国先进得多。

第8节:中国与世界(1)


  鸦片战争的失败和《中英江宁(南京)条约》的签订并没有使清朝统治者从“天朝”的迷梦中惊醒,清朝政府仍然按照“天朝体制”来处理“夷务”。与中国历代政府一样,清政府中只有管理藩属和国内少数民族的衙门,与英国、法国等外国的交往只能由礼部和理藩院处理,实际上没有承认这些国家与中国拥有平等的地位。但此时的“英夷”、“法夷”已经不再“恭顺”,加上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对外交涉事务增多,清朝政府于1862年3月(同治元年二月)正式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后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主管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这个机构的职权极大,几乎囊括全部涉外部门,连只是使用外国机器或聘用“洋匠”的路矿、邮电也包括在内。而此举最重大的意义,还在于清朝终于在体制上承认了外国的平等地位,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设立了处理外交事务的机构。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次年清朝与列强签订《辛丑条约》,并按条约规定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列为六部之首。就这样,在外部力量的逼迫和推动下,清政府从虚幻的天下观念转变到现实的世界观念。但是从最高统治者到平民百姓,依然程度不等地残留着传统的天下观,因而使这一过程异常漫长而艰难。只有在这一过程基本完成之后,中国才真正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心态成为世界大家庭的一员。西方列强和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加剧了中国人对外界的逆反心态,使他们更难接受世界的现实。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和联合国的成立,使中国在世界上获得了应有的地位,标志着这一过程的基本完成。

  1-3中国与世界

  对中国人的起源,中国的历史书往往会追溯到一百多万年前的元谋人、50万年前的北京人。大多数中国人认为,现在的中国人是他们的后代。尽管世界上早已有了人类起源于非洲、世界上的人都有共同的来源的说法,却没有或者很少影响到中国人的观念。近年来,遗传基因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导致中国的遗传学家对中国人来源的关注,并且用基因检测的方法证明:中国人的确来自非洲,时间大约在十万年前。

  但中国的大多数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并没有接受这样的结论。另一方面,由于遗传学家的证据仅限于基因本身,对具体的迁移过程还无法作更多的解释,所以并没有动摇传统的观念。相反,为了证明中国人源于本土,一批考古学者正在进行辛勤的发掘,希望能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一些历史学家也试图充分挖掘文献资料,并且结合天文、历法、考古、年代学等方面的研究,能够重新建立中国早期历史的年代表。

  不过迄今为止,还无法证明中国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历史与外来因素有什么关系。无论中国人来自何方,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和历史的起点,的确是由本土产生的。

  在世界没有连成一体前,不存在整体性的世界历史,只有世界各地区各自的历史。

  在中国的夏、商、周时代,世界上先后同时存在着埃及、巴比伦、亚克得、乌尔、赫梯、希腊、亚述、以色列、腓尼基、印度、罗马、迦勒底、波斯、马其顿、叙利亚等文明,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中国与它们之间有什么明显的关系。也就是说,中国的早期历史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历史是平行发展的。尽管我们不能绝对肯定,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但根据现有的史料来判断,至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为止,中国的历史也是独立发展起来的。

  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与外界没有接触或没有联系,也不意味着中国对世界其他地方的历史进程没有发生过什么影响,但是中国能起重大的或决定性的作用的范围一般限于东亚,即中国大陆和朝鲜半岛、今越南大部、琉球、日本等地,对世界其他地方的影响一般较小,而且往往是间接的。

  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地理条件,中国的中原地区与这些文明之间相隔遥远,交通极其困难,要穿越河西走廊、青藏高原、帕米尔高原、欧亚草原。距离最近的印度与中国中原地区之间也隔着青藏高原、横断山脉和中国西南的崇山峻岭。如果通过海路,在绕道好望角的航线开通之前,只能由印度洋进入太平洋至中国沿海。即使是在陆上或海上丝绸之路存在的年代,中国与沿线国家或地区间的联系往往也是接力式的,而不是从头至尾的,所以由此传播的信息也是间接的、片断的,人员的直接交流也几乎不可能。



第9节:中国与世界(2)


  例如,公元93年,东汉的使者就与罗马帝国失之交臂:和帝永元五年,都护班超遣甘英使大秦,抵条支。临大海欲度,而安息西界船人谓英曰:“海水广大,往来者逢善风三月乃得度,若遇迟风,亦有二岁者,故入海人皆赍三岁粮。海中善使人思土恋慕,数有死亡者。”英闻之乃止。《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但即使甘英抵达了罗马帝国,罗马帝国与东汉之间是否能就此沟通,或形成人员交往和物资交流,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当时的罗马帝国和东汉双方都没有这样的需要,偶然的或间接的人员来往不会产生多少影响。

  正因为如此,中国与中亚以西的地区从来没有发生过直接的冲突,东方与西方两种文明从来没有正面碰撞的机会。西方再强大的远征军,在到达帕米尔高原或印度次大陆时,一般都已成为强弩之末,不可能对中国构成威胁。同样,中国中原王朝的远征军也没有越过中亚,没有扩展到喜马拉雅山以南,如汉武帝时对大宛的征伐、唐朝高仙芝兵败怛罗斯、清朝乾隆时平定天山南路等。海上也是如此,在公元17世纪以前,西方任何海上优势都构成不了对中国的威胁,蒙元的水师也从来没有能登上日本列岛。这不是说地理障碍完全不能逾越,而是因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政治、军事行动不同于个人探险或经商,不仅要考虑可能性,而且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全面衡量是否必要。例如,15世纪初郑和的船队拥有二万多人和充足的物资供应,曾到达东南亚、南亚、西亚和非洲东岸。如果明朝希望获得海外殖民地的话,肯定不会有什么困难,但明朝从来没有这样的目的。

  即使是文化方面的传播和交流,往往也具有偶然性。例如,至迟在公元2世纪的东汉,中国已经拥有成熟的造纸技术,但直到唐天宝十载(751年)高仙芝与大食(阿拉伯帝国)军队在怛罗斯(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之战中失败,随军的造纸工匠被俘,造纸技术才传入阿拉伯地区,以后又传至欧洲。

  其次,由于中国与西方的历史是独立发展的,所以不具有相关性。近代以前,中国的兴衰基本与外界无关,而西方的治乱也不受中国的影响。所以即使一方正处于颓势弱势,另一方也未必会趁人之危;即使一方如日中天,另一方也未必会纳贡称臣。

  中国曾经向世界贡献过“四大发明”,但中国也从世界各国的发明中获益。中国的知识、学术和文化不断地传向外界,但中国也从外界学习先进文化。在科学技术和文化的交流中,很难说哪一方的作用更大,贡献更多。

  但是中国的人口数量经常占世界人口总数的20~30%,最低也有10%,最高竟达到35%参见拙著《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四章,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在农业社会,人口的数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同时也是世界上生产粮食最多的国家,并有大量经济作物和农产品可以供应市场。中国的富余劳动力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当他们从事非农业生产时,就能生产出大量商品,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使这些商品在国外非常具有竞争力。从唐宋至明清,中国都曾有大量商品出口,至明朝后期达到空前的水平。中国的生丝、纺织品、棉布、瓷器等商品几乎遍及全球,外贸长期处于出超,导致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据有的学者估计,中国的入超所获白银占全球产量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樊树志《“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复旦学报》2003年第一期。。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整个世界经济秩序当时名副其实地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尽管由于在缺乏准确的原始数据的条件下,不同学者对当时经济总量的估计相差悬殊,所以得出的结论也完全不同,但可以肯定,使中国在世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机会不是来自政治、军事和文化,而是经济。

  只是这样的作用也是不自觉的,以至中国大多数人至今还不了解。由于明朝从初年开始就禁止民间的对外贸易,官方只容许以“称臣纳贡”为前提的朝贡贸易,而且对“朝贡”的次数、规模、范围都有严格的限制。所以,当时中国对外经济联系和交流的主体是民间的走私贸易,包括中国商人雇佣或招引“倭寇”进行的武装走私。即使在明朝在实际上取消禁令的阶段,外贸主要也是由民间进行的。直到鸦片战争爆发,中国开放的合法外贸港口还只有广州一地。正因为如此,对明清期间中国在世界所起的作用不能估计过高,更不能认为中国已经向世界开放,或者已经与外界结为一体。


 

第10节:秦朝的疆域 西汉的疆域
  2大一统王朝疆界的形成与变迁:秦汉唐元清

  2-1六合归一统:秦朝的疆域

  “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秦帝国。但秦始皇并不满足于拥有六国的领土,进一步向周边扩张。

  在平定了楚国的江南地区和越国旧地后,秦军就越过崎岖的山岭和茂密的森林,进入今浙江南部和福建,征服了当地的越人政权,在此设置闽中郡。

  公元前215年,蒙恬率30万大军驱逐了河套一带的匈奴人,收复了被匈奴占据的赵国旧地,第二年,在阴山以南、黄河以东设置了九原郡,管辖新设立的44个县(一说34县)。为了巩固北边的防线,又将原来秦国与赵国、燕国的长城连接起来,加以修缮和补建,筑成一条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沿黄河,傍阴山,东至辽东(今朝鲜平壤西北海滨)的万里长城。

  约在公元前218年,尉屠睢率50万大军分五路越过南岭。但用兵五年尚未获得征服越人的胜利,尉屠睢却遭夜袭被杀。秦始皇派史禄开凿连接湘江和漓江的运河——灵渠,开通了通向岭南的水路。秦军再次南下,夺取了今广东、广西和越南东北一带,设立了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在西南,秦朝以成都平原为基地,向西、向北扩张到今大渡河以北和岷江上游。在今四川宜宾通向云南曲靖的道路沿线,秦朝也控制了不少据点,设置了一些行政机构。

  到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去世时,秦朝已经拥有北起河套、阴山山脉和辽河下游,南至今越南东北部和广东大陆,西起陇山、川西高原和云贵高原,东至朝鲜半岛北部的辽阔疆域。全国约有48个郡,下辖近千个县。能在如此大的范围内建立起一个统一国家,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

  我们今天已经看不到秦始皇叱咤风云的雄姿,却从深藏在地下二千多年的秦兵马俑领略到当年秦朝威武宏大的军阵。成千上万的壮士和骏马,是在拱卫这位前无古人的皇帝,还是准备奔赴新的战场?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阿房宫的前殿东西长五百步,南北宽五十丈,可以坐一万人。杜牧《阿房宫赋》中的描述,更令人惊叹。相传项羽曾烧毁阿房宫,但最近对遗址的发掘没有发现焚烧的痕迹。或许这座庞大的宫殿还来不及建完,秦朝已到了末日。

  秦始皇率千乘万骑,浩浩荡荡出函谷关东巡,直到山东半岛的顶端。他在琅邪台流连忘返,期望会见仙人,求到长生不老神药。但他并未如愿以偿,最终死在巡游途中。一年后,被征调去渔阳服役的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各地民众、六国旧族纷纷响应。钜鹿之战,项羽大破秦军,奠定胜局。

  残阳中的长城阅尽人间沧桑,记得修城守城的大将蒙恬和数十万大军,记得重新越过长城的匈奴铁骑,也记得长城下的累累白骨——无论属于秦人,还是属于匈奴。

  2-2大风扬四海:西汉的疆域

  经过三年苦战,垓下之战使项羽身陷绝境,在四面楚歌中痛别虞姬,自刎乌江。

  公元前202年,刘邦在汜水北岸即皇帝位,国号汉,定都洛阳,不久迁都关中,建新都长安。但匈奴南侵,一度逼近关中;越人自立,建立东瓯、闽越。赵佗据有岭南,自称南越王。加上诸侯国林立,中央直接统治范围有限。

  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平息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同姓诸侯国的叛乱,中央集权体制加强,基本消除内部分裂的威胁。恢复秦朝疆域,进一步对外开拓的条件已经成熟。

  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闽越围攻东瓯,东瓯向朝廷求救。武帝派军队迫使闽越解围,又将大部分东瓯越人内迁至江淮之间。元鼎五年(前112年)汉军分五路进攻南越,次年进占番禺(今广州)。汉朝在南越旧地设九郡,其中的交趾、九真、日南在今越南北部和中部,珠崖和儋耳二郡在海南岛(后撤销)。灭南越后,次年又攻占闽越,大部分闽越人也被迁往江淮之间。从元光六年(前129年)开始,汉军边疆发动进攻,于元朔二年(前127年)驱逐匈奴白羊、楼烦王,收复“河南地”,设立朔方郡和五原郡,并修缮了蒙恬所筑城塞,使边界又恢复到了阴山山脉一线。

第11节:“中兴”和动荡:东汉的疆界变迁


  元狩二年(前121年),汉军主力从西路出击,俘获匈奴浑邪王之子。不久,浑邪王杀了不愿降汉的匈奴休屠王,率众降汉。汉朝的疆域扩大到整个河西走廊和湟水流域,先后设置了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和金城五郡,打开了通向西域的大门。

  早在建元三年(前138年),武帝为了招引大月氏返回敦煌、祁连山旧地,以便共同打击匈奴,曾派张骞出使西域。由于往返时都被匈奴扣留,这次出使历时13年。张骞亲历了大宛(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康居(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间)、大月氏和大夏(今阿富汗北部)等中亚国家,促进了互相了解。元狩四年(前119年),张骞再次出使乌孙(今伊塞克湖和伊犁河中游一带),其副使又出访大宛、康居、大夏、安息(今伊朗一带)、身毒(今印度)等国。元鼎二年(前115年)张骞回国,汉朝与西域的交通从此开通。

  但汉朝与匈奴在西域的争夺远未结束,此后仍发生过多次战争。汉武帝因贪图大宛的汗血宝马,并让宠妃之弟李广利立功封侯,轻率出兵征大宛,以惨败告终。

  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汉朝在西域取得决定性胜利,控制了天山北路,设置西域都护府,汉朝的疆域扩大到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西域都护府不同于内地郡县,当地民族保持自治,但接受汉朝的统治和监护。

  匈奴一度建立起以蒙古高原为中心,控制整个西域和东北亚大部的强大政权,但与汉朝的连年战争和自然灾害使它遭受致命打击。公元前60年,匈奴内乱,以后形成南北单于对峙局面。前51年(宣帝甘露三年)南单于降汉,前49年(黄龙元年)北单于西迁。汉宣帝实行正确政策,汉匈间保持了60年的和平安宁。在汉匈的交往中,既有誓灭匈奴的名将霍去病,也有被流放到贝加湖畔19年仍坚贞不屈的使节苏武,还有自愿执行和亲使命远嫁匈奴单于的王昭君。

  2-3“中兴”和动荡:东汉的疆界变迁

  从秦朝至清朝这二千余年时间中,汉朝历年最久,扣除王莽所建新朝,也有402年。但同为汉朝,东汉与西汉之间,东汉的前期与后期之间,都有很大的变化。所谓“汉承秦制”,是指西汉的制度大多渊源于秦朝,但这并不意味着整个汉朝实行同样的制度。实际上,即使是同样的名称和条文,很多制度的内容和实质都已不同。特别是在东汉与西汉之间,由于是同一朝代的延续,自“高皇帝”起定下的制度不便多加改易。但时过境迁,形势不同,从朝廷到地方官都不得不作变通。这类变通往往不见于正式记载,只能从史料的字里行间探究。所以要了解或研究东汉的历史,一定要注意这些变化,才能明白真相。

  这类变化未必是进步或完善,可能是恶化或崩溃,即便如此,也将导致旧制度、旧事物的彻底消亡,为新制度、新事物的产生提供了基础。当然,这个过程或许要持续很长的年代,例如东汉期间的这种变化有的要持续到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才显示结果。但无论是突变还是渐变,它们的意义同样重要。

  如果将东汉的疆域地图与西汉的疆域地图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在朝鲜半岛和今越南境内的东汉疆域都比西汉退缩了,仅今云南和缅甸一带有所扩展。西域的辖境不仅缺少了诸国中最大的乌孙,而且“三通三绝”,实际控制的时间有限。

  两汉之际的战乱造成的后果似乎一直未能消除,西汉故都所在的关中一蹶不振。从开国皇帝刘秀起,皇权就受到地方豪强的挑战。外戚、宦官、士人间的争斗成为万劫不复的轮回,匈奴内迁和“羌乱”导致大片版图为“羌胡”所有。

  尽管东汉名义上延续到公元220年,但从184年黄巾起义开始陷于分裂割据,三国鼎立的局面早已形成。

  这并不意味着东汉的历史只有退缩、衰落、动乱。至少在两个方面,东汉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是少数民族的内迁。从东汉初的南匈奴入居塞内开始,匈奴、乌桓、鲜卑等族人口不断内迁。在“羌乱”中,羌人也大规模内迁。这些少数民族人口散布在西北和北方很大的范围内,其中一部分人逐渐弃牧务农,或者与汉人杂居,或者为汉人所融合。尽管与魏晋南北朝期间民族大迁移相比,东汉期间少数民族的内迁无论在规模、数量和族类上都不能相提并论,却开了这一历史潮流的先河。


第12节:舟车万里同:唐前期疆域图


  由东汉开始内迁的少数民族人口,除了少数重新迁出的外,绝大部分最终都融合于汉族,特别是北方的汉族。虽然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免不了出现民族间的冲突、仇杀和战争,造成双方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使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一度受到破坏或倒退,但结局却超出了任何人的预料。一方面,军事上的征服者最终成为文化上的被征服者,中华文明不仅浴火重生,而且因吸取了诸多新的成分而更加丰富多彩,更富有生命力。另一方面,汉族因融合了众多异族,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巨大进步,而其他民族在境内的定居也使中国始终保持着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从这一意义上说,空前强大的盛唐发轫于东汉,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共处的格局也肇始于东汉。

  一是南方的开发。虽然从秦朝开始,黄河流域的人口已有过几次较大规模的南迁,民间自发的南迁也已在进行,但直到东汉期间,南迁才成为比较稳定的移民潮流。东汉中叶后,长江流域的经济和文化已逐渐进步,说明北方移民的先进作用开始见效。这为东汉末年开始、永嘉之乱后不断持续的大规模人口南迁奠定了物质和精神的基础。而南方的开发随着移民浪潮波浪式地进行,终于在宋代完成了经济重心的转移,以后又形成了文化优势的逆转。可以说,中国以黄河流域为主的北方与以长江流域为主的南方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优势转换,也是从东汉开始的,并且一直影响到今天。

  要是没有这两项因素,要是它们不是发生在东汉,中国的历史会怎样发展呢?

  2-4舟车万里同:唐前期疆域图

  自隋大业十三年(617年)李渊起兵,到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年),隋末以来的割据势力已全部消灭,但隋朝扩张的疆域不仅全部丧失,而且东突厥大肆南侵,连唐朝的首都长安也受到威胁。

  贞观四年,大将李靖灭东突厥,唐朝的实际控制区达到今贝加尔湖以北,设置行政区的范围扩大到阴山以北六百里,超出了今国界。贞观十四年,唐军灭高昌,在今新疆先后设置了伊州(今哈密地区)、西州(今吐鲁番一带)和庭州(今乌鲁木齐一带)三个正式行政区,并在交河城(今吐鲁番市西北)设置安西都护府。贞观二十年(646年),唐军击败薛延陀,进至郁督军山(今蒙古国杭爱山脉东支),可汗咄摩支降。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突厥车鼻可汗被擒,至显庆二年(657年),西突厥被击败投降。显庆五年,唐军由山东半岛东端渡海进攻朝鲜半岛中部的百济,百济降。龙朔二年(662年),唐军在天山击破铁勒。总章元年(686年),唐灭高句丽,在平壤设立安东都护府。唐朝还一度取得黄河上游的河曲之地和大渡河上游一带,设置了州县;在西南今贵州东北部、云南一部和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了正式行政区。

  随着军事行动的胜利和当地少数民族的服从,唐朝在边疆地区先后设置了单于、安北、安西、北庭、安东和安南六个都护府和若干边州都督府,用以行使对这些地区的管辖权,它们的辖境包括今内蒙古阴山和河套一带、今蒙古国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南部、今新疆及中亚楚河流域、阿尔泰山西至咸海间、葱岭东西至阿姆河两岸、朝鲜半岛北部、乌苏里江以东和黑龙江两岸直至海口、今越南河静和广平以北地区。

  唐朝拥有的疆域最西曾到达咸海,最北曾到达西伯利亚,最东曾到达库页岛,最南直至今越南中部,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但这一极盛疆域维持的时间很短,而且并非同时达到最远处。唐朝控制咸海以东是在龙朔元年(661年),但到麟德二年(665年)就撤到葱岭,而那时还没有灭高句丽,东部的边界仍在辽河一线。开元三年(715年)又扩展到葱岭以西,但东部的安东都护府已退至辽西。天宝十年(755年)怛罗斯(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一仗败于大食(阿拉伯帝国),唐朝的疆域又退至葱岭一线。在北方,仪凤四年(679年)突厥再起,唐朝又撤至阴山以南。尽管开元、天宝年间是唐朝的黄金时期,但它的极盛疆域已成过去。


第13节:四海混一远逾汉唐:元朝疆域的形成


  2-5四海混一,远逾汉唐:元朝疆域的形成

  公元13世纪初,在中国范围内存在着七个政权或区域,它们是:
  蒙古地区以蒙古高原为主的今大兴安岭以西,居延海、阴山山脉以北至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分布着蒙古语系、突厥语系的游牧民族,内部不统一。

  西辽今新疆及其西至巴尔喀什湖、阿姆河之间。

  金淮河、秦岭以北的黄河流域及大兴安岭以东地区。

  西夏北起河套,南至陇山、河湟地区,西至河西走廊西端。

  南宋淮河、秦岭以南(除云贵高原外)地区。

  大理云贵高原及周围部分地区。

  吐蕃地区青藏高原及周围部分地区,内部不统一。

  这七个区域中,有五个内部有统一的政权,其中又以南宋、金统一程度最高。吐蕃和蒙古地区内部分裂,但将这七个区域统一起来的历史使命最终却由蒙古完成。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后,就率领蒙古铁骑东征西讨。四年(1209年),蒙古进攻西夏,围其都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迫使西夏求和。又攻西辽属国畏兀尔,取得今新疆东部。六年,蒙古攻取西辽另一属国哈剌鲁,将疆域扩展到今巴尔喀什湖以东地。同年秋蒙古进攻金国,威胁金都中都(今北京),并攻陷今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大批州县。九年初,蒙古军进抵中都,金宣宗求和后方退兵。金迁都南京(今开封),蒙古军再次南下,于次年破中都。十三年,蒙古军杀乃蛮王屈出律,占领西辽全部疆域。至十六年,金国黄河以北地全部落入蒙古之手。二十一年(1226年),成吉思汗亲自率军攻西夏,次年六月灭西夏,但七月间他就病死在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行营,未能完成一统大业。

  成吉思汗之子窝阔台汗(元太宗)与南宋联合攻金,六年(1234年)正月,蒙、宋军破蔡州(今河南汝南),金哀宗自杀,末帝死于乱军中,金亡。同年蒙古军袭击北上宋军,此后灭宋之战持续40多年,在四川、襄阳(今湖北襄樊)和淮河中游,战况尤其激烈。忽必烈(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6年)下诏伐宋,十三年元兵逼近南宋首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宋廷奉表投降。至元十六年(1279年),南宋残余势力覆灭,南宋疆域全部纳入元朝版图。

  蒙哥汗(元宪宗)二年(1252年),忽必烈自今四川宜宾西进军,当年攻破大理城。四年,大理国王段兴智被擒,大理国亡。

  早在1244年,吐蕃宗教领袖八思巴的叔父萨思迦班智达曾会见蒙古大将阔端,表示接受蒙古大汗的管辖。但一部分吐蕃贵族不愿服从蒙古,因此在灭大理后,蒙古军进入吐蕃,镇压不服从的贵族,完全控制了吐蕃地区。
  成吉思汗的西征使蒙古帝国的疆域迅速扩张,从中亚、西亚直到欧洲。成吉思汗晚年实行分封,将天山、阿尔泰山、额尔齐思河以西的土地都封给三个儿子。但蒙哥和忽必烈时期,蒙古各部已不相统属,分裂为元帝国和四大汗国。

  元朝疆域辽阔,超过汉盛世,已经覆盖今天中国的绝大部分领土。但今新疆的天山以北地区大部分已封给窝阔台汗国。阿姆河南岸曾设立行省,因离大汗统治区太远,后并入伊利汗国。今乌鲁木齐一带曾设置别失八里行省,察合台汗国一度据为己有,后期才重新成为元朝的辖地。今伊犁河流域曾设置阿里麻里(阿力麻里)行省,但不久就并入察合台汗国。因此在大部分时间,元朝的疆域尚未包括今新疆全部。

  元朝对疆域的控制程度也超过汉唐,除了吐蕃地区和今新疆东部三个直属于朝廷的单位外,在全国都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其中包括汉唐从未设置过正式行政区的蒙古高原以北和辽河下游以北地区。

  元朝对安南(今越南)用兵三次,一度占领全境。但在安南激烈反抗下,元军不得不撤回。在缅甸设置过缅中行省,存在时间很短。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在高丽设征东行省,该省长官(丞相)即高丽国王,但在高丽国内仍称国王,高丽实际只是元朝的属国。

 

 

第14节:空前的疆域空前的统一:清朝的疆域


  2-6空前的疆域,空前的统一:清朝的疆域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登位,改国号金为清。到崇德八年,清朝的疆域已经扩大到明长城以北,包括今内蒙古、东北三省和俄罗斯北至外兴安岭以北、西至贝加尔湖、东至萨哈林岛(库页岛)间的地区。

  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清军入关,并迁都北京。此后清朝接连攻灭明朝残余政权和李自成、张献忠等势力,至顺治十六年,除西南个别地区、福建厦门、金门等地外,清朝已拥有明朝的全部疆域。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军攻入台湾,次年在台湾设府、县、总兵等官,隶属于福建省。从此,长期由当地人自治的台湾岛由大陆政权设置了正式行政区。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漠北喀尔喀蒙古的三部发生内乱,准噶尔(瓦喇的一部)王噶尔丹乘机入侵,三部被迫南迁漠南(今内蒙古)。康熙二十九年,康熙帝下令亲征。经多年征战,三十五年康熙帝再次亲征,收复蒙古高原,喀尔喀三部返回漠北,内外蒙古完全统一于清朝。

  受噶尔丹压迫的和硕特部青海各部乘机脱离噶尔丹,康熙三十六年清军继续深入,噶尔丹自杀。三十七年,和硕特部固始汗第十子降清,青海河套西归入清朝版图,但噶尔丹之侄策妄阿喇布坦还据有阿尔泰山以西地区,并不时侵扰哈密、喀尔喀蒙古等地。

  17世纪前期,黄教已统一西藏和蒙古,而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统治了青藏地区,因而清朝入关前就与西藏建立联系。固始汗入藏后,与达赖、班禅共同遣使朝清。顺治四年(1647年),清朝派官员到达西藏,册封班禅为金刚上师。九年,达赖到北京朝见,次年受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管理地方事务。五十二年,五世班禅被封为“班禅额尔德尼”。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体制得到清朝的正式承认,清朝在西藏的统治也得到确立。

  乾隆十年(1745年),准噶尔部发生内乱,势力逐渐衰落。十八年,准噶尔的阿睦尔撒纳袭杀剌麻达尔札,推达瓦齐为汗,车凌乌巴什率部降清。十九年,乾隆帝决定出兵,以结束数十年未了的战争。阿睦尔撒纳又与达瓦齐相攻,失败后率部降清。次年,清军分两路进攻,不久占领伊犁,准噶尔部基本平定。但阿睦尔撒纳发动叛乱,清军因天寒撤退。二十二年,清军再次进入伊犁,天山北路从此纳入清朝疆域。阿睦尔撒纳逃入俄国后病亡。原来在准噶尔统治下的回部(维吾尔)首领大小和卓木企图割据,清军于乾隆二十四年攻入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和叶尔羌(今莎车),大小和卓木逃往巴达克山部后被杀,天山南路也告平定,清朝统一中国的大业至此完成。

  此前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朝与俄国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确定了中俄东段的边界是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因当时外蒙古尚未平定,中段界线无法划定。雍正五年(1727年),清俄签订《中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条约》,规定了东起额尔古纳河及其支流开拉哩河(今海拉尔河)相交处的阿巴该图,经恰克图(今俄罗斯境内的恰克图及蒙古境内的阿尔丹布拉克),西至沙必乃达巴汉(一作沙宾达巴哈,今俄罗斯西萨彦岭)的边界走向。

  从秦始皇灭六国,开疆拓土,建立秦帝国开始,经过近2000年,中国终于形成了一个北起萨彦岭,额尔古纳河,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巴尔喀什湖、帕米尔高原,东至库页岛,拥有100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的空前统一的国家。

  与以往的朝代相比,清朝的疆域空前辽阔。尽管在局部地区清朝疆域未必达到历史上的最远点,但在总体上都超过了汉、唐、元、明盛世。但在清朝以前,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往往并不统一,而在清朝的疆域范围内完全属于一个政权。

  例如,西汉后期设立的西域都护府的控制区与清朝的疆域大致相同,但都护府不同于普通行政区域,主要职能是军事监护。在服从中央政权的前提下,西域原有的数十个国依然保留,拥有完全的自治。西汉末年的战乱导致西域都护府的撤销,东汉时虽几度重建,但存在时间都不长,并且再未完全恢复西汉时的权威。


第15节:唐朝的长安和洛阳


  唐朝的西界一度到达咸海之滨和阿姆河流域,但当时只设置了由当地部属自治的羁縻都督府,并且只有短短的几年,唐朝又重新退回葱岭一线,安史之乱后连河西走廊也一度失陷。

  元朝的疆域已包括今新疆,但由于元帝国与四大汗国已分裂为不同政权,所以新疆的一部分始终属于其他汗国。

  在元朝以前,青藏地区一直由当地民族建立的政权统治,在唐时期有吐蕃与唐朝对峙。唐初虽一度与吐蕃和亲,但安史之乱后吐蕃扩张到今新疆、河西走廊、陇西、今四川西部和云南一部,并曾占据过唐朝的首都长安。元朝统一青藏地区后,由主管宗教事务的宣政院(总制院)行使管辖。明朝虽继承了元朝的政策,但控制能力有限,缺乏经常性的联系。清朝于雍正六年(1728年)在西藏设置驻藏办事大臣衙门,统率驻藏官兵,督导地方行政。乾隆十六年(1751年)设立西藏地方政府——噶厦,规定凡重大行政事务及藏官任免、藏军调动等均由噶厦请示达赖和驻藏大臣办理。五十八年制定《藏内善后章程》,规定达赖、班禅及大活佛转世时用金瓶掣签的办法,必须受驻藏大臣监督,自噶厦最官长官以下僧俗官员必须由大臣任免,还对官制、军制、司法、财政、边防、差役及对外事宜都作了明确规定。

  明初曾在今东北和相邻的俄罗斯地区设置奴尔干都司,辖境远达库页岛,并曾多次派官员前往巡视抚慰,在黑龙江恒滚河口山上建永宁寺,立碑纪事。但宣德十年(1435年)都司撤销,管辖日渐丧失,至明末已退到山海关。但清朝视东北为满族的发祥地,通过《尼布楚条约》与俄国确定了边界,一直设有将军管辖。

  朝鲜、越南(安南)、琉球虽在此前已成为独立政权,但在19世纪后期以前,一直是清朝的属国,接受清朝的保护。

  清朝国内的统一程度也是空前的。清朝全盛时的疆域分为25个一级政区和内蒙古盟旗:内地十八省(直隶、山西、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下辖府、州、县、厅,西南几省还保留一些土司土官;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外蒙古)五个将军辖区,或以驻防机构兼理民政,或同时设有民政机构,或保留一些类似土司的当地世袭首领;内蒙古六盟、西套蒙古和察哈尔,下设盟旗;西宁办事大臣,下辖厄鲁特二十九旗和玉树等四十族土司,前者用蒙古盟旗制,后者用西南土司制;西藏办事大臣,统辖卫、藏、喀木和阿里四地区的营、城、呼图克领地、部族寺院。尽管有些地区实行一定程度的自治,但涉及国家主权和中央权威的重大职权完全由朝廷掌握。

  清朝统一的疆域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础。
  3王朝都城

  3-1唐朝的长安和洛阳

  唐朝以隋朝都城大兴城为首都,改名长安。大兴城的面积达到813平方公里,唐朝在此基础上又作了一些局部修建和扩充。这座从西周始建的古都,经历了一千多年的沧桑,在唐朝前期达到了最辉煌的巅峰。

  长安城由外郭城、宫城、皇城和各坊、市等构成。宫城和皇城位于外郭城北部的中央,各坊分布于宫城、皇城的左右和皇城以南,东西两市位于皇城的东南和西南,东西对称。整座城市规划整齐,布局严密,规模宏大,是中国里坊制封闭式城市的典型,也是当时世界上范围最大、人口最多、设施最先进的城市之一。

  外郭城平面呈长方形,周长367公里。皇城也呈长方形,周长92公里。城内有南北向大街11条、东西向大街14条,两侧都设有排水沟。其中5条干道宽百米以上,特别是朱雀街宽达150~150米,两侧沟宽33米。这些街道将城内分为110坊,各坊建有坊墙、坊门,坊内为居民住宅、宫衙、佛寺、道观等。寺观遍布各坊,建筑豪华壮丽,有的占有全坊之地。著名的大雁塔和小雁塔就建在慈恩寺和荐福寺内。西市南北长1031米,东西宽927米,东市面积大致相同,两市都筑有围墙,市内店铺、作坊密布,商业繁荣。三条渠道将河水引入城内,以满足宫苑和景观用水,并汇成曲江池等风景名胜。


第16节:大汗之城中国首都:大都


  唐初在宫城东北禁苑内建大明宫,高宗时又加扩建,取代太极宫而成为主要宫廷,重大庆典和朝会都在宫中的含元殿举行。唐玄宗将兴庆坊中的旧居扩建为兴庆宫,置朝堂,经常在此听政。宫内园林中有勤政务本楼和花萼交辉楼,是玄宗宴游的场所。

  长安不仅是唐朝的首都,也是当时世界的重要中心。各国的使节、随员、留学生、商人、游客、移民,国内和藩属国的各族文武官员、士兵、各界人士,来往于长安,或长期居留,带来了丰富多彩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为丝绸之路在中国境内最重要的枢纽,长安不仅通过陆路连接西域、南亚各地,也由陆路和海路通往东亚各国。

  唐显庆二年(684年)以洛阳为东都,武则天时一度改称神都,是唐朝最重要的陪都。经过隋、唐的兴建,洛阳城内建有宫城、南北二市和百余座坊,规模与长安相仿,其经济、文化的发达程度也不亚于长安。

  长安、洛阳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构成了盛唐的轴心。长安地处关中,便于控制,但八百里秦川出产的粮食和物资满足不了首都的需要,必须从关东和江淮调运。由黄河、渭河溯流而上,运输困难。而洛阳有运河沟通南北,水运便利,是输送长安的主要中转站。一旦关中农业歉收,长安的供应更加紧张,自隋朝以来,一般都由皇帝率领臣民往洛阳“就食”。唐朝前期皇帝常驻洛阳,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就近解决粮食和物资的供应,同时也为了更有效地控制经济发达地区。

  安史之乱后,长安和洛阳都受到巨大创伤。唐朝后期,长安曾多次被外族或农民起义军占领及受战乱的破坏,丝绸之路也经常被隔断。关中和北方的战乱使长安越来越依赖于江淮的供应,一旦中断就无法维持。天祐元年(904年),朱温逼唐昭宗迁都洛阳,给了长安最后一击。城内的宫殿民居拆毁殆尽,木材顺流运往洛阳,居民也大多东迁。从此长安丧失首都地位,再未恢复。而三年后,洛阳也为更靠近经济发达的东南地区、水运条件更便利的开封所取代,结束了建都的历史。

  3-2大汗之城,中国首都:大都

  成吉思汗时,蒙古还没有固定的首都。窝阔台汗七年(1235年),在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后杭爱省厄尔得尼召北哈尔和林建都,称喀拉和林,简称和林。蒙哥汗六年(1256年),忽必烈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营建宫室城郭,忽必烈汗中统元年(1260年)在此即位,称开平府,中统四年升为上都。为了便于统治元帝国全境,至元四年(1267年)在金中都城(今北京)东北另筑新城,至元九年改称大都,成为元朝的首都。

  今北京地区的建城史可以追溯到春秋燕国的蓟,作为燕国的都城达数百年之久。秦代的蓟城是广阳郡治,汉代作过广阳国都,十六国时是前燕的都城,隋代是涿郡治所,唐代是幽州治所,还是范阳节度使驻地。但直到公元936年,幽州城才成为契丹人所建辽朝的陪都——南京,又称燕京。尽管它只是辽的“五京”之一,但由于最接近中原,随着辽朝统治重心的南移而日渐重要。金灭辽和北宋后,统治范围已南扩至淮河沿岸,远在松花江上的都城会宁府显得鞭长莫及。天德三年(1151年),金主完颜亮以燕京城为基础扩建新都,贞元元年(1153年)正式迁都,燕京改称中都。建成的中都规模宏大,有大城、皇城和宫城三重,大城略成方形,周长37里有余,城内居民曾达22万5千余户。永定河上长212米的11孔石桥——卢沟桥即建成于金明昌三年(1192年)。

  大都建有宫城、皇城和大城,外城周长28600米,南北略长,呈长方形。城内居民区街道纵横,分为50个坊。全城规划整齐,井然有序。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描述:“全城中划地为方形,划线整齐,建筑房舍。每方足以建筑大屋,连同庭院园囿而有余……方地周围皆是美丽道路,行人由斯往来。全城地面规划有如棋盘,其美善之极,未可宣言。”

  为了沟通南北,便于漕运,元朝于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自今山东梁山县安山西南至临清间开运河,上接济州河引汶水北流,下达御河(今卫河),长250余里,建水闸31座,命名为会通河。又采用著名水利学家郭守敬的建议修凿通惠河,引白浮泉循西山山麓瓮山泊,汇入积水潭后接闸河。这样,形成了一条从大都出发,直达杭州的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流域的南北大运河。

  大都的建立是北京城市史上划时代的变化,随着元朝统一的完成,大都首次成为中国的政治中心。此后,除了明朝初期、1927—1949年两个短时期外,北京一直是中国的首都。


第17节:尊重历史,立足现实(1)
  4行政区划与历史疆域

  4-1尊重历史,立足现实

  如果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在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算起,中国全国性的行政区划已经实行了2200多年。在此漫长的年代间,不仅以中央集权制度为基础的行政区划制度长期保持稳定,而且一些具体的行政区域也往往持续几百上千年,有些县的存在甚至已超过2200年。在中国所有的制度中,行政区划制度是持续时间最长、相对最稳定的制度。正因为如此,我们今天对现行行政区划制度的认识和任何可能的改革,都必须建立在充分了解历史的基础之上。限于篇幅,这里就谈两个方面:

  一是一级政区设置中一些特殊因素。

  行政区域的设立和划分,既是国家进行日常管理的需要,也关系到政权的巩固,因此必须兼顾内政和外交、自然和人文、经济和文化、传统和现实等各种因素。由于不同时代、不同形势、不同区域、不同统治集团的需要和利益不同,侧重点和出发点也有差异,但基本原则却是一致的。而一种行政区域或区域类型的设置如能长期延续,特别是在政权更迭后仍不改变,就足于证明这类设置的合理性,至少能证明是利大于弊。另一方面,由于时过境迁,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利也可能转变为弊,因此适当进行必要的调整,也是完全必要的。

  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自然地理条件对人类社会起着更大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对行政区划也是如此。因此古代对行政区域的设置,往往强调应按照自然地理条件,即“山川形便”。即使如此,自然条件只是诸多因素之一,“山川形便”并非惟一或决定性的条件,必要时中央政府会有意识地打破自然条件的制约,造成“犬牙交错”的局面,以利于防止和破坏分裂割据。

  这一点已经得到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地图的证实。在其中的《驻军图》上,汉朝与南越国之间的界线,并非沿南岭山脉的分水岭划定,而是或南或北,不时越过山脉深入南侧。显然,这样的划界使中央政府能控制南越的战略要点,使南越无法利用天然屏障形成完整的防线。

  这一原理在元朝得到进一步的运用,具体反映在秦岭南北政区的变化。自秦汉至宋金,秦岭历来是不同一级政区之间的天然界限。但从北宋末年开始到蒙元,秦岭一直是南北政权争夺的焦点,也是南方政权对抗北方政权的有利因素。元朝统一南北后,首都设在北方,自然希望造成北方对南方的优势,因此将地处秦岭之南的汉中盆地划给本来在秦岭以北的陕西,打破以四川盆地为中心的封闭性地形。这样的划分当然不无弊病,特别是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直到今天,汉中盆地一带的经济文化与关中还有很大区别,而更接近于四川;由汉中至关中的交通比从汉中去四川更困难;但政治和军事上的优势是相当明显的。由于此后的明、清都建都于北方,这条界线延续至今。

  1368年朱元璋建都于应天府(今南京)后,曾划定一片范围很大的中央直辖区。他深知南京偏于南方,不利于控制北方和西北,曾先后将西安和开封列为迁都候选对象。在得知西安、开封完全不适合建都后,又决定在故乡(今安徽凤阳)兴建中都。这一宏大规划虽因不切实际及朱棣迁都北京而废止,却留下了一个相当于今江苏、安徽和上海市在内、跨长江和淮河两个流域的一级政区——南直隶(南京)。清初继承了这个政区,只是改名江南。但这个政区毕竟太大,长江以南部分又是天下财赋之地,在全国所占比例过高,因此决定由北而南一分为二,成为此后的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当年分省时当然不会不考虑自然条件,也可以将这一区域按南北划分,即将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分别划为不同的政区。但苏南与苏北,皖南与淮南、淮北之间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差距实在太大,如果按南北划分的话,就会出现一个全国最富的政区和一个相当穷的政区,所以结果还是由北而南划分为东、西两个政区。这样的分法并非没有矛盾,因此从清末至民国期间都有重划苏、皖省界或设立“淮海省”等各种建议。不过直到今天,除了上海市早已另设为直辖市以外,苏、皖两省的界线基本还是明朝的南京和清初的江南的旧界,而两省间的界线也与当初划界所定大致相同,说明这样的划分的合理性是主要的。

第18节:尊重历史,立足现实(2)


  大政区的设立和划分往往体现中央集权的需要,甚至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例如上世纪50年代以降天津政区地位的变化,显然与毛泽东的个人意志有关,特别是他对以彭真为首的北京市委的看法和他对“两个司令部”形势的估计,起了决定性作用。所以天津始而由直辖市降至河北省会,又降至地级市,但在60年代初却又升为直辖市。本来,在离北京如此近的地方没有必要再设立一个直辖市,因为当时全国除了北京市外只有一个上海市,即使要设第三个,完全可以选择东北、西北、西南、中南、南方中的任何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必在华北设第二个。从天津在经济、文化甚至军事上的重要性来说,也找不到明显的理由,惟一的原因是“政治”。联系到“文革”前夕毛泽东对北京市委“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的指责和“二月兵变”的谣言,尽管我们还没有找到确切的证据,但可以肯定这是毛泽东所采取的特殊措施。退一步说,如果没有毛泽东的首肯,主持中央政府日常事务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是不可能作出这样决定的。时至今日,天津虽还维持着直辖市的地位,却一直处于相当尴尬的处境:作为中国仅有的四个直辖市(且不说重庆实际是一个特殊的省)之一,天津能发挥的地区性作用却相当有限,更不用说它的全国性影响。相反,北京东扩、“大北京”(即包括天津在内)和“京津唐城市带”的建议或规划不时见于报道。今后天津如不并入北京,或与北京有明确分工以便互补互利,就不可能摆脱“直辖市”名实不符的窘境。

  另一个例子是内蒙古自治区的支解和恢复。“文革”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和西部分别被划入黑龙江、吉林、辽宁和甘肃四省,当时公开的理由是内蒙辖区太大,东西、南北相距太远,开“积代会”(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简称)时最远的代表路上要花半个多月。但没有公开宣扬的理由却是为了防止“内人党”(“四人帮”制造的“内蒙古人民党”冤案,实际并不存在)搞民族分裂,防止他们与“苏修”勾结,巩固边疆。“文革”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的辖区完全恢复原状,主要出发点却是消除后者的影响。但前者也是客观存在,所以完全不予考虑也是不合理的。例如,如果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交通运输的便利考虑,内蒙古与东北三省为邻的地区改由该省管辖,比由距离远得多的呼和浩特管辖更合理和有效。但两者显然无法兼顾,只能在权衡利弊和轻重缓急后作出选择。

  总之,一级政区的形成、变化或稳定都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尽管其中一些因素因时过境迁,已不再起作用,甚至已起相反的作用,但是否已达到必需使一级政区实行相应的变化的程度,必须作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和估价。

  二是确定政区层级的根据。

  行政区划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区设置的层级。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时,从中央到地方中间只有两级,即郡和县。开始全国号称“三十六郡”,以后经过增加和调整,有近50个(一般说法有46~48个,但近年从湖南里耶秦简所见又有“洞庭郡”,可能还有个别未见于现存史料记载者)。到公元初的西汉末年,全国设有百余个郡级政区和1500多个县级政区,管辖面积三四百万平方公里。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百余个政区,平均每个郡级单位管理一二十个最多三四十个县级单位,在当时的交通运输条件下,政令的上通下达、人员和物资的征调流通大致能够正常维持,所以两级制尚未发生根本的变化。

  但早在西汉中期的武帝时代,随着疆域的扩展,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政区已有鞭长莫及之势。例如,在平定南越国后,最南的郡县已在今越南中部;东北最远的政区已在朝鲜半岛中部;西南的郡县达到今中缅、中老边境;河西诸郡的西端直抵玉门关(今敦煌西)。因此,朝廷在首都所在的特别监察区“司隶校尉部”以外又设置了13个监察区——“州”。每州分别监察若干郡级政区,全国的郡级政区无一例外。宣帝时在今新疆和中亚设置西域都护府,由于距离过于遥远,范围又过于广阔,因此只派遗少量将士和行政人员,实行军事监护,在其内部实行高度自治,原来的治理方式,包括众多的“国”完全保留。

第19节:尊重历史,立足现实(3)


  东汉期间,原来监察性质的州逐渐演变为郡以上的一级政区,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此后,虽有相当复杂的变化,但都不外于虚实两种三级制。对此,先师谭其骧先生作过总结:“秦和西汉初期疆域比较小,其时所采用的单纯二级政区制,自汉武帝扩展疆域以后,已不宜于继续采用。但多级制亦不利于政令民情的上下传达,所以二千年来最常用的是三级制。有时用实三级,有时用虚三级。这里所谓虚三级,是指第一级或第二级并不全面掌握地方权力,或一级权力分属于几个机构的三级制而言。粗略统计一下:汉武帝以后的两汉三百年是虚三级;魏晋南北朝四百年是实三级;隋至唐初期一百四五十年是二级制;开元以后先是虚三级,二十多年后即转为实三级;历二百余年至宋初始改为二级。但不旋踵即转入虚三级,历三百年至元代始变为多级制。元明清六百多年显然都是多级制,大多数地区的实级一般都是省、府(路、州)、县三级。辛亥革命后七十多年北洋军阀、国民党、新中国三个阶段,分别采用了不同的虚三级制。”“政区的这些演变规律,一方面正好说明了中国自秦汉以来长期在中央集权制统治之下,所以中央的使者能以监督的名义侵夺地方官的权力,终于使中央使者成为最高地方长官,原来的地方长官降而成为他的下级或僚属。但另一方面,因为由这种方式形成的一级政区辖境、权力过大,所以一到乱世,这种政区的首长很容易成为破坏统一的割据者,犹如东汉末年的州牧刺史,唐安史乱后的节度使和民国的督军、省主席等。”(《中国历代行政区概述》,载《长水集续编》,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4~46页)。

  解放之初,我国一度设立大区,即省级政区之上再按地域设立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行政(军政)区,这样在中央之下就形成了大区——省——专区——县四级制。但不久大区撤销,又恢复到三级制。而且三级中的专区一级中虚的,即专员公署只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其首长专员是省长的代表,都不是实际一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正因为如此,专区一级不能召开人代会,也不开政协,只有省人大和省政协派出的工作组或联络组。惟一的例外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能出现省、自治区下辖自治州,州下辖县(或自治县),是实三级。

  民国初年废除了前清的府一级,将实三级变为虚三级,并且延续了近70年,并不是偶然的。因为由专制而共和,体现在行政区划的层级上应该体现中央集权的削减和地方权力的增强,是各级行政区治理权的合理分配。同时随着火车、汽车、轮船、自行车、飞机、电报、电话、邮政等交通运输和通讯手段的运用和普及,政令的上通下达、人员和物资的运送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便捷,因而一个政区的有效管辖范围可以扩大,中央政府的控制能力可能增强,省和县两级之间的府一级能够虚化。将中间一级政区虚化,也可以精简机构,减少行政人员,节约政府开支,并提高行政效率。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管县”和“地改市”的推行,我国的虚三级实际已变成实三级,即省——市——县(市)。其中的市(地级),不仅已设置与省级机构和县级机构相应的全套政府,实际管辖着所属的县或县级市,并且通过召开人代会设立了人大常委会。而根据现行《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只能有省——县、市两级,只有在“较大的市”才能下辖区、县。严格说来,《宪法》中这个“较大的市”是模糊的,不规范的。因为“较大”既不是定性,又不是一个级别,更没有确定具体的标准,以至原来的“地区”几乎都成了“较大的市”,不仅直接管辖县,近年已像直辖市一样,将下辖的县改区了。


第20节:对中国历史疆域的叙述应该严格按照历史事实
  究竟是修改《宪法》,使之符合实际状况;还是用《宪法》来规范行政区划?今天的交通运输和资讯手段比上一个世纪又有了飞速进步,照理说,同一级或同一个政区的有管辖范围和层级都可以大幅度扩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权、精简行政机构、减少行政人员、提高行政效率,正是未来改革的目标。那么,我国的政区层级究竟应该是实三级,还是虚三级、甚至实二级呢?

  4-2对中国历史疆域的叙述应该严格按照历史事实

  《地图》2000年第4期所载云飞《我的一本〈开明本国地图〉》一文中提到:中国的东北、西北地区的广大领土就是道光二十年(1840年)、咸丰八年(1858年)、十年(1860年),同治三年(1865年)、七年(1868年),光绪二年(1876年)、八年(1882年)、九年(1883年)一步步被沙俄鲸吞蚕食掉的。我们从图上可以看到,清道光以前的中华疆域版图北接外兴安岭、贝加尔湖;西含咸海;南达马来半岛;东挽日本海峡、巴士海峡。泱泱国土,今只存其大半,忧郁与哀伤油然而生,一种爱国的激情也从心底涌起。这段文字的内容和所附地图存在不少错误,严重违背了历史事实。

  道光二十年(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的结果,是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中英江宁(南京)条约》的签订,清朝被逼将香港割让给英国。但当时并未向沙俄割让过东北、西北的任何土地。

  道光以前的“中华疆域版图”应该是指清朝于乾隆年间完成统一后的疆域,其具体界线是:

  根据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朝与俄国订立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和雍正五年(1727年)清朝与俄国签订的《中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条约》,清朝的北界起太平洋乌第湾(乌第河南一块为中俄待议地区)、外兴安岭、额尔古纳河,自额尔古纳河及其支流开拉哩河(今海拉尔河)相交处的阿巴该图,经恰克图(今俄罗斯境内的恰克图及蒙古境内的阿尔丹布拉克),西至沙必乃达巴汉(一作沙宾达巴哈,今俄罗斯西萨彦岭)。并没有到达贝加尔湖。

  西界大致以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为界,离咸海相距甚远。

  西南界在今国界稍南,包括克什米尔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阿富汗大部分。南界大致与今国界相同,包括今缅甸恩梅开江以东一部分及老挝、越南局部地区。南部海疆大致与今国界相同,包括南海诸岛在内。

  应该指出,中国历史上除了唐朝前期曾因设立濛池都督府而使疆域到达咸海之滨外,从未拥有咸海和咸海之滨。至于马来半岛,中国历史上任何朝代的疆域都未包括过。所以,尽管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丧失了一部分领土,并没有达到“只存其大半”的程度。
  导致这种误解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误将成吉思汗西征后其子孙建立的四大汗国与元朝的疆域混为一谈。实际上到元朝建立并灭南宋而统一中国时,四大汗国与元朝并不是一个国家,元帝国的疆域不包括四大汗国,中国历史上的疆域也从未包括四大汗国在内。

  一是误将以往中国正史中记载的“称臣纳贡”的藩属国、外国当成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实际上,尽管直到清朝后期,朝鲜和越南还是清朝的属国,但5世纪后的朝鲜半岛和10世纪后的越南早已建立独立政权。明朝初年曾一度将越南并入国土,但不久就被迫放弃。另一些国家与中国只是小国与大国的关系,所谓“称臣纳贡”往往只是中国方面的一厢情愿,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要知道,直到鸦片战争前夕,清朝还将英国、法国、俄国等所有外国当成“夷”“狄”,称他们来中国的外交活动为“称臣纳贡”。

  总之,《开明本国地图》中这幅《中国疆域变迁图》的画法是错误的,不符合历史事实,因此,作者就此引发的感慨也是不正确的。在中国饱受帝国主义侵略宰割,民族危机深重的条件下,一些人根据自己对中国历史的片面理解,有意无意地宣染中国历史上的“极盛疆域”,是可以理解的,或许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今天,我们应该尊重历史事实,不能再陶醉于这种虚幻的“大中华疆域”,不能用狭隘的民族情绪来代替高尚的爱国主义。否则,只能使错误的概念继续流传,被境外鼓吹“黄祸”、宣扬“中国威胁论”、“中国扩张主义”的人所利用,不利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


第21节:古地图何以绝迹 地图是谁用的


  对中国历史疆域、特别是清朝以来的疆域的表述必须严肃认真、正确无误。由已故中国科学院院士、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主编,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是我国数十位专家学者长期研究的成果,也体现了我国政府的立场。该图集对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表性疆域都有准确的显示,建议云飞先生和广大读者查阅。

  5地图浅谈

  5-1古地图何以绝迹

  去年友人王妙发译的《地图的文化史》(日本海野一隆著,香港中华书局出版)出版后,葛兆光兄就问我:中国的古地图那么丰富,你们为什么不写点这样的书?当时颇为感慨。最近又看到兆光兄在《明报》上谈地图的文章,更觉惭愧。忝为历史地理学者,理应重视地图,但自从写了《中国古代的地图测绘》这本小册子(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至今尚未做过这方面工作。有感于兆光兄对地图文化的关注,先在这方面写几则短文。

  中国的制作地图的历史不可谓不悠久。目前所知西方制图学的创始人是希腊的埃拉托色奈斯(前276—前196年),在世时间大约相当于中国战国末至西汉初。而中国已经发现的最早的地图实物,是出土于天水放马滩的七幅绘于松木板上的地图。据鉴定,这些地图绘制于战国秦惠文王后期,即公元前4世纪后期,比埃氏要早一百多年。中国另二幅著名的古地图是长沙马王堆出土的,绘在帛上,距今已有二千一百多年,比西方制图学家伊巴谷稍早,比另一位大名鼎鼎的托勒密早约三百年。托勒密时代所绘制的地图一张也没有流传下来,只有威尼斯人罗斯散利在1561年按照推想画了一幅,已是一千多年后的事了。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这两幅最早的地图都是从地下挖出来的,而留在地面的,只是北宋末年(公元12世纪初)刻在石碑上的地图。留传至今的纸质、绢质地图,基本都在元朝以后,印刷制作的地图则年代更晚。像公元3世纪裴秀绘制的《禹贡地域图》等,早已不知所终了。

  当然,地图不像书籍,识字的人都可以抄录。要复制一份地图,除了要有必要的材料和工具外,还得有一定的技艺。在印刷还没有发明,还没有进步到可以印制地图时,地图的复制和保存比书籍要难得多。一旦原本损失,往往就再也无法恢复。不过,更主要的原因是,地图在中国从一开始就被当作权力的象征和政治手段,因而成了统治者的专利。日常治理和开疆拓土离不开地图,裂土分封或吞并归降也离不开地图。正因为如此,不仅平民百姓与地图无缘,就是高官显贵,私藏地图说不定也有谋反之嫌。明清后的商旅指南一般只有文字,直到今天,普通地图上还不许画等高线,比例尺稍大些的地图就列为“内部”或“机密”。
  5-2地图是谁用的

  天水放马滩地图出土于墓中,墓主名丹,据研究,此人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和广博的知识,还参加过秦伐赵取义渠的战役。不过那时还是群雄割据的年代,既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君主也管不了那么多。

  长沙马王堆的墓主是一位侯爵,两幅地图的内容都与他担任过的军政职务有关。

  再查一下中国地图史,原来古代用地图的,都只是皇帝、文武大臣、外交官。例如:据说象征“九州”的九个鼎上都铸着各州的地图——当然是给天子看的。苏秦游说赵王时,曾用地图证明诸侯国的面积合起来是秦国的五倍。蔺相如应秦王之邀拿和氏璧去换秦国十五城时,秦王曾拿出地图指点。淮南王劝汉武帝不要对闽越用兵时,曾用地图上的距离来说明实际距离很远。东汉王景治黄河有功,明帝赏给他《禹贡图》。光武帝刘秀起兵不久,曾在广阿城楼上查地图,看自己占了多少地方。汉朝皇帝分封子弟时,都先在地图上划定国界。著名的地图学家裴秀是西晋的高官司空,而另一位贾耽则是唐朝的丞相,还当过鸿胪寺卿,负责接待外国使者。总之,与小民百姓无缘。即使到了明清以后,至多增加个别读书人,但一般限于画画历史地图,例如给《诗经》、《春秋左传》配配地图。或者是修地方志时,根据旧地图改绘一张示意性的地图。


第22节:中国在地图上的位置 来自外国的制图知识
  倒不是学者一定对地图不感兴趣,实在是没有机会接触这类朝廷机密,精确度最高、比例尺最大、内容最详细的地图,除了主管的官员和皇帝外,大概谁也看不到,或者根本没有人看。清朝学者齐召南写了一本《水道提纲》,对各个水系、各条主要河流的记载既详细又准确,备受赞誉。其实齐召南得到了一个可遇不可求的机会,在内府查阅过康熙年间实测绘制的大地图。

  另一方面,自古以来发达的文字也使中国学者更善于或乐于用文字来描绘地理环境,而不是借助于地图。古代著名的地理学家中,即使有机会周游各地,投身异域,远涉重洋,一般也都是用文字来记述,而不是用地图来描绘。明代的徐霞客、王士性都到过半个中国,传神地记录了大量自然、人文景观,但还没有听说他们画了地图,或许他们也根本看不到高质量的地图。

  5-3中国在地图上的位置

  古时候的中国人都相信“天圆地方”,中国自然在大地的中央,所谓“天下之中”,而国都就应在中心的中心。所以儒家最早设想制度“五服”,画成地图就是一个正方形,由内到外分别是五百里一层,最里面一层就是“畿服”,王都所在,国君所居。

  以后,人们的地理知识扩大了,才知道天下没有如此方方正正的划分范围。宋朝的学者就公开提出疑问:“要是按照这样的划分标准,从大禹的王都算起,往北不到二千五百里就已是沙漠,这样的不毛之地怎么可能是五服之内?”不过由于当时的地图一般只画中原王朝,或者是以中原王朝为主,所以首都总是能画在比较中心的地方,而中原王朝的疆域更是地图的主要部分,所以中国人“天下之中”的观念丝毫没有动摇。

  明朝万历十年(1585年),利玛窦(Matteo Ricci)来中国传教,为了增加对官员和士人的吸引力,他就大力介绍西方的新知识,包括绘制世界地图。通过学习中国文化,利玛窦当然知道中国人对“天下之中”观念的重视,所以他在绘制世界地图时,很注意中国的位置和范围的处理。所以尽管不少人将他画的世界地图当作海外奇谈,甚至认为根本不可能是事实,对图上明朝的位置却没有什么异议。

  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开始,清朝委任西方传教士在全国进行大规模的测绘,十年后大功告成。这次测绘采用的重要方法是在全国测量了641个点的经纬图,最后绘成的地图上画上了经纬度网格。传教士们当然能体会康熙皇帝的意旨,因此毫不犹豫地将通过首都北京的子午线定为零度经线。所以尽管这幅地图范围很大,以后乾隆时还将地图的范围扩大到大半个亚洲,北京总能稳居“天下之中”。

  不过,这倒不是康熙皇帝的专利,差不多同时,法国国王也规定以通过巴黎的子午线为零度经线。以后英帝又规定通过伦敦格林尼兹天文台的子午线为零度经线,并且随着大英帝国成为殖民地遍及全球的“日不落帝国”而将这一规定推行到全世界。以至二千多年一直以“天下之中”自居的中国人,也不得不接受这项规定,将中国的经纬度纳入这个体系。

  5-4来自外国的制图知识

  现在传世的中国古地图都是以当时的朝代疆域为主的,至多包括周边一些邻国和部族。直到明朝中期,中国人还没有见到世界地图,除了被视为“藩属”的朝鲜、越南等国外,也没有见过什么外国地图。17世纪20年代茅元仪在《武备志》中保存的《郑和航海图》虽然记录了郑和船队到过的很多国和地点,但只是记录航线,并不包括这些国的具体内容。这固然是由于古代中国人对外界的了解地理知识的确有限,更重要的还是当时人并没有这种需要。从君主到平民都将中国以外列为化外之地,对那里的土地根本不感兴趣。所以,中国内部的分裂割据政权或敌国在投降时必须献上本国或本地的地图,以示交出了土地。但周边的少数民族或外国来“称臣纳贡”时,却从来不需要带地图。元朝时来中国的阿拉伯学者和马可波罗等人都没有在中国留下什么记录,即使他们传播过一些西方的地理知识,中国人大概也不会感兴趣。郑和航海只记载航线和经过的地点,从来没有去测绘这些国家,收纳的“贡品”只是珍稀动物和特产,随他来明朝的使者也不必带上本国地图。

2第二章 历史随笔

在民主政治制度建立之前,中国历代一贯实行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在这种条件下,要得天下,即推翻一个现存的政权,取而代之,自然只能使用武力和阴谋,因为堂堂正正进行政治斗争无异与虎谋皮,不仅成不了气候,反而自取灭亡。但这恰恰成为得天下者的优势,因为只要达到目的,手段可以不论,无所不用其极,反正不必承担什么政治、道义责任。

第23节:得天下与治天下

第24节:杯酒释兵权之后

第25节:不可理解的赋税额度

第26节:科举制度:存废皆有理

第27节:“正史”也要创新

第28节: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以事实为依据(1)

第29节: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以事实为依据(2)

第30节: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以事实为依据(3)

第31节:创造历史的人如何进入历史

第32节:“上海道台”不等于上海市长 关于家谱(1)

第33节:“上海道台”不等于上海市长 关于家谱(2)

 

 

 

第23节:得天下与治天下


  第一次大量传播西方地理知识的还是利玛窦。尽管他在中国编制的十多种世界地图在当时多数士人的眼中还只是新奇的玩物,但他对中国地理和地图界的影响始终存在:他确定的一些重要中文译名沿用至今,如亚细亚、欧罗巴、地中海、尼罗河、罗马尼亚、罗马、古巴、大西洋、加拿大、南极、北极、地球、经纬线、赤道、北极圈等。利玛窦亲自测定过一些城市的纬度和一些城市的经纬度,其精确度与今天的结果已相差无几。在他的影响下,徐光启主持测定了各省省会的纬度。

  在康熙年间的全国性地图测绘中,西方传教士引进了更多的地理知识和测绘方法,所以使据此制成的《皇舆全图》成为当时世界上最高水准的实测地图。在这过程中,他们还在中国取得了世界领先的成果:在东北的测量中首次证实了地球是个扁圆体,所以越往北一个纬度的距离越短;发现了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并标志在地图上;证明磁针的倾斜与当地的经度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章历史随笔

  1得天下与治天下

  刘邦与陆贾有关治天下方式的对话不时被人提到,多数人已耳熟能详。刘邦之所以从善如流,接受陆贾的意见,承认在马上得的天下不能靠在马上治天下,大概已初步尝到了治天下的不易。但不易到什么程度,史书上没有明说,读史者往往缺乏具体了解,试比较如下:

  在民主政治制度建立之前,中国历代一贯实行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在这种条件下,要得天下,即推翻一个现存的政权,取而代之,自然只能使用武力和阴谋,因为堂堂正正进行政治斗争无异与虎谋皮,不仅成不了气候,反而自取灭亡。但这恰恰成为得天下者的优势,因为只要达到目的,手段可以不论,无所不用其极,反正不必承担什么政治、道义责任。即使真相暴露,也不难找到各种借口或替罪羊。治天下者行事却不能太过分,至少不能越过社会公认的底线。如清朝在关外反明时可以行反间计,让崇祯皇帝上当杀了袁崇焕。但到了要治天下时,就不得不自己披露事实,为袁崇焕平反昭雪,否则就逃不掉恶名,与治天下的身分不相称。

  得天下过程中可以以破坏为主,不计后果,而且破坏越严重对自己越有利,所以无论天灾还是人祸,巴不得闹大搞乱。治天下者则什么事都难辞其咎,人祸固然是治理不当、防范不力、政策错误、吏治腐败所致,天灾则更是上天的警告和惩罚。任何时候,破坏不知比建设要容易多少。得天下过程中惯于用烧仓库结聚、断粮、屠城、杀俘、以水代兵、散布流言、美人计、反间计等手段,而且握有主动权,可以随时随地应用,治天下者则防不胜防,只能被动挨打。

  得天下者为了争取人心,煽动民怨,可以不顾实际可能,作出过高过多的承诺,或者给自己的支持者、拥护者予现成的利益。治天下者只能量力而行,在物质基础有限的条件下只能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还必须留有余地。王莽执政时给社会各阶层许诺,并且一律优待,顺利地得了天下。但到了他治天下时,面对空虚的国库只能用空话假话应付天下人,号召臣民艰苦奋斗,以野菜代粮,结果原来的拥护者都成了反对者。李自成发动民众支持的口号是“吃他娘,用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或者由文人加工为“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反正开的是明朝的官仓,分的是别人的家产。但一旦进了北京,就忙着“追赃”,搜括金银财宝,连仓皇出逃时都舍不得丢弃。要是真让他治了天下,百姓的负担绝不会比明朝时轻。

  得天下时可以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只要目标对着现政权,都能相互利用。其他方面的分歧或冲突可以暂且不论。内部的权力斗争虽难避免,但大敌当前,首领还不能当孤家寡人,专制和残暴的手段不得不有所收敛。但在治天下时,皇帝和现政权就成了另一些人的惟一目标和夺取的对象。赵匡胤杯酒释兵权时对老部下说:“皇帝谁不想当?”“你们不想当,谁能保证你们的部下不想当?”话虽说得绝了些,却是至理名言。五代时那些短命皇帝都算得了天下,可是却治不了天下,一个个像走马灯般下台或丧命。另一方面,当了皇帝就有了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以往的袍泽、同乡、师生、兄弟关系一笔勾销,更不必有什么顾忌,于是大开杀戒,数万以至数十万不在话下。


第24节:杯酒释兵权之后


  得天下过程中从上到下都还没有过多的要求,原来的贫民、罪犯只求活命,因种种原因投奔者志在长远利益,被武力收降或阴谋收买者会暂时隐忍。在物资有限和战事频繁时,各级首领还没有条件、或来不及太腐败。到治天下时各人都要得到满足,统治者也不能一直提倡艰苦朴素,老是要求臣民“共度时艰”又不像个太平盛世,要天下太平往往还得对一部分人实行赎卖政策,对豪强作些让步。

  正因为如此,英明的开国皇帝往往在治天下时成为暴君,当现成皇帝的人不少是昏君,或者成了权臣或宦官的玩物,不幸当了末代皇帝下场更惨,这都是专制制度治天下的产物。

  2杯酒释兵权之后

  建隆二年(961年)七月,也就是赵匡胤当上皇帝一年半后,宴请石守信等大将。喝到兴头上,他忽然让左右退下,对诸将说起心里话:“要不是你们诸位出力,我不会有今天。只是皇帝不好当,我整夜不敢安睡,还不如当个节度使安乐。”大家不懂什么原因,赵匡胤说:“你们不想想,皇帝谁不想当!”石守信等连忙跪下叩头:“陛下怎么这样说,现在天命已定,谁还敢造反?”赵说:“你们当然不会,但你们的部下想升官发财,一旦将黄袍披在你们身上,你们推得了吗?”诸将吓得哭着哀求:“臣等愚昧无知,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请陛下可怜,给我们指一条生路。”赵匡胤对他们开导一番后说:“你们何不放弃兵权,找一个大地方当节度使,拣良田美宅就买,给子孙置下永远花不完的产业,自己多养些歌儿舞女,天天吃喝玩乐,颐养天年。我与你们结为婚姻,君臣之间互不猜疑,上下相安无事,不是最好的办法吗?”

  第二天,石守信等纷纷向朝廷称病,请求不再指挥军队。赵匡胤当然恩准,任命他们为节度使,立即离京就任。只有石守信仍兼统领禁卫军的职位,实际已解除兵权。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故事——杯酒释兵权。

  此前的五代在53年间换了5个朝代、14位皇帝,其中不少皇帝只是军阀掌握的傀儡,军事政变是家常便饭。同时存在的十多个政权,几乎都是军事割据和政变的产物。但赵匡胤建立的宋朝却开创了一个奇迹,整个宋朝300余年间,即使在两宋之际和南宋末年的风雨飘摇中,也没有发生过军事政变。唯有建炎三年(1129年)苗傅、刘正彦逼高宗退位的兵变,在一个月内就被平息。

  不过如果将这一切都归功于“杯酒释兵权”这场政治游戏,那就看得太简单了。实际上赵匡胤采取一系列策略,在军事、行政上实施多项改革,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以文官系统构成的中央集权制度。这些措施主要有:

  将全国军队编为禁军(野战军)和厢军(地方部队),各地不断挑选精锐补充禁军,其他留在地方。禁军负责拱卫京师和守卫边疆各地,并且经常调防。禁军的调动都由朝廷决定,中高级将领没有固定的部属,自然不可能形成私人武装。而“国防部长”(枢密使等)都由文人担任,直接听命于皇帝。

  将后唐、五代时掌握地方全权的节度使变为虚衔,成为授予文武官员的荣誉称号,与所用的地名毫无关系。如岳飞曾被授予“清远军节度使”,清远军在今广西,实际岳飞根本不必(其实是不许)去清远军,只是获得了“节度使”的荣誉,至于前面署什么地名是无关紧要的。

  地方官一律由文官担任,全部由朝廷任命,名称也改为“权知某军州事”、“权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意思是暂时管理某州(县)的军政民政事务。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除留下日常开支外,全部上交朝廷。并且陆续派转运使接管各路财政,直接对朝廷负责,其他地方官不得过问。为了防止地方官滥用刑罚,又将死刑复核权收归朝廷,规定所有死刑案件必须上报刑部复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废除以节度使为首的方镇后,宋朝一度没有建立新的行政区划,州一级政府直辖中央。但州一级单位太多,朝廷不便直接管理,因此又在州以上设置了“路”一级。但为了防止形成新的权力中心,路一级分别设置了负责管理和转运地方财赋的转运使、负责监察和司法的提刑按察使、负责治安边防的安抚使和负责储备粮食平抑物价的提举常平使(分别简称为漕、宪、帅、仓司)。这些衙门(诸监司)级别相同,事权各异,互不统属,而且管辖的“路”并不一致。即使两个司所辖的路相同,驻地也不同。因此除了朝廷以外,没有一位地方长官或监司可以将一地的军事、民政、财政、刑事、仓储等全部加以管辖或调遣,自然也无法与中央抗衡,或形成“独立王国”。


第25节:不可理解的赋税额度


  不过,任何制度总有两方面的作用。宋朝的制度固然避免了内乱,却挡不住外患,特别是出现外敌入侵的紧急状况,地方上没有统帅,无法集中全部力量;厢军不堪一击,实力较强的禁军只能由中央调遣,将领又不熟悉军队。北宋末年,面对金军的袭击,宋军无法实施有效的阻击。北方多数地方还在坚守,金军已兵临首都开封。相反,南宋末年与朝廷隔断多年的四川,直到宋室投降,元兵入临安,依然没有被元军攻破,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些孤立的据点中权力已集中在主将手中。岳飞的被害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他作为一位战功赫赫的武将所拥有的兵权已经突破了制度和惯例的底线,自然会遭到皇帝的猜忌。

  3不可理解的赋税额度

  有关古代赋税制度的资料浩如烟海,有关明代制度的史料也不知其数,但明人王士性《广志绎》中的一段却不可多得。有数百字,但无法删节,只能先照录:天下赋税,有土地饶瘠不甚相远者,不知当时征派何以差殊。想国初草草,未归一也。其后,遂沿袭之。如真定之辖五州二十七县,姑苏之辖一州七县,毋论所辖,即其地广已当苏之五,而苏州粮二百三万八千石,而真定止十一万七千石。然犹江南江北异也。若同一江北也,如河间之繁富,二州十六县,登州之贫惫,一州七县,相去星渊,而河间止粮六万五千,登州乃粮二十三万六千。然犹别省直异也。若在同省,汉中二州十四县之殷庶,比临洮二州三县之冲疲,易知也,而汉中粮止三万,临洮至四十八万。然犹各道异也。若在同道,顺庆不大于保宁,其辖二州八县,均也,而顺庆粮七万二千,保宁止二万。然犹两郡异也。若在共邑,则同一南充也,而负郭十里,田以步计,赋以田起,二十里外,则田以绠量,不步矣,五十里外,田以约计,不绠矣。官赋无定数,私价亦无定期,何其悬也?惟是太平之时,民少壮老死,祖孙易代,耳目相安以为固然,虽有贫富轻重不等,不自觉耳。王士性(1547—1598年),浙江临海人,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此后在河南、北京、四川、广西、云南、山东、南京等地任职,足迹遍及当时的两京十二省,是一位经历丰富、目光敏锐、游踪广泛的学者型官员。他将这些例子录入著作,自然说明这些例子的典型意义,以及此事在明朝赋税制度中有代表性。

  王士性列出五组例子,每组两个对象,都是实际情况与所承担的赋税额度相差悬殊,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具体理由:

  一、苏州府(在今江苏)与真定府(在今河北),后者辖5州27县,辖境约相当前者的5倍,但苏州承担的赋税是真定的17倍有余。如果折算为同样的辖境,则高达87倍。但两者分属长江南北,具有不可比性。

  二、河间府(在今河北)与登州府(在今山东),前者辖2州16县,后者仅1州7县,略低于前者之半。但后者负担的赋税额竟是前者的近3倍,如果按辖境大小折算更高至5倍半。但两者分属不同省,仍不可比。

  三、汉中府(在今陕西)与临洮府(在今甘肃,当时属陕西)。前者辖2州14县,后者仅辖2州3县,不到前者的三分之一,承担的赋税额却是前者的16倍,按辖境计就有51倍了。两府虽属同省,但毕竟还不在一个道,还不够有说服力。

  四、顺庆府与保宁府同属四川省川北道,辖境相邻,都是2州8县。但前者的赋税额是后者的36倍,惟一的理由或许是两者还不属一个府。

  五、四川南充一县之内,离城10里的地方是以“步”丈量单位的,赋税就按丈量结果征收。但离城20里的地方就是用绳子来量了,50里以外连绳子也不用,估计一下就行了。

  王士性认为,按常理是无法解释这样悬殊的差异的,只能是由于明朝初年政府草草核定,没有注意统一标准,以后竟无法更改。但由于天下太平,百姓们习惯成自然,以为各地的赋税额度本来就该有差异,所以相安无事。

  其实,王士性还没有把话说透,或许他不愿意说透。

第26节:科举制度:存废皆有理


  首先,百姓们固然只能服从官府的征收,但他们也未必知道各地存在的巨大差异。就是地方官,除非是主管全部财政收支的户部官员,也不见得能掌握这些数据。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就深知保守国家机密的重要性,这些数据都属机密,只能由官方在修史时公布。当地也只能在修志书时才会编入,一般要到60年甚至更长的年代之后。如果每年或定期发布全国及各地的赋税额度,恐怕没有那么太平。

  其次,王士性并没有比较各地的全部收支,比如在正常的赋税额度之外,还会有什么花样;又如各地是否都按照定额征收上缴,有没有豁免、折扣、补贴、返回等特殊政策;再如赋税额度相对高的地方,是否享有其他优惠,能否做到收支平衡。因为无论地方或百姓是贫是富,到他们实在负担不了时,表面的平衡就会被打破,无论是制度的改革,还是干脆连制定和执行制度的政府一起推翻。终王士性之世,他没有看到这样的剧变,但半个世纪后就发生了,在历史上又何止一次!

  4科举制度:存废皆有理

  一种制度能在一个国家长期存在,肯定有其适应性和合理性。同样,一种制度被废除,并且再未恢复,也可以肯定有其必然的原因。

  从隋唐到清末,中国的科举制度存在了一千多年。此期间无论政权如何更迭,包括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开科取士的做法却一直没有改变。中国的人口从五六千万增加到四亿多,疆域范围由数百万平方公里扩展到超过千万,科举制度的具体方法和名额不无改变,基本原则却一仍其旧。科举制度不仅在中原王朝长期延续,还影响到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推行到朝鲜、越南等藩属国。

  任何制度的合理性都是相对的,科举也不例外,所以我们今天要评论其优劣,不能脱离中国历史的实际,更不能无视其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在科举制度产生和实行之前,人才的选拔有两种主要的办法:一是世袭等级制,一是举荐制。前者规定某些职位是世袭的,只能由担任该职位者的男性后代继承。这类职位范围很广,既有自天子、诸候王、贵族等君主和统治者,也包括一些专业性强的官职,如太史,史马迁即继承了其父司马谈的太史职位。其他职位也只在特定的阶级或阶层中选拔,如魏晋开始实行的“九品中正制”和此后逐渐形成的高门世族垄断政治的局面,使大多数重要职位只能在出身特定家族的人中挑选。在公共教育几乎不存在的时代,为了一些专业知识、特别是口耳相传的知识和技能的传承,对诸如天文、档案、史料、礼仪、艺术等方面的职位实行世袭不失为一种有效措施,但同时也剥夺了其他更合适的人才的机会。政治上的垄断则对社会的正常运作与进步毫无积极作用可言,只是能够维持某些特权家族与阶层的利益。

  举荐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世袭制的局限,但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弊病。且不说在专制集权制度下必然出现的腐败,如政治权力的干预甚至逼迫、钱财的贿赂、人情的影响等造成的营私舞弊,即使当事人完全出于公心,也还有两个无法克服的不利因素。第一是个人的接触和了解范围毕竟有限,但为了对自己的推荐负责,他只能在这范围内提出。而有举荐权的人只是一部分官员、贵族、名流,能获得他们举荐的人自然少而又少。虽然偶尔也允许个人自荐,但草民百姓的自荐一般很难通过各级地方官的筛选,能够上达天听的真是凤毛麟角。第二是缺乏统一的标准,推荐者只能根据自己的感觉。而推荐者本人的水准、判断能力和选择标准相差悬殊,其结果也可想而知。

  正因为如此,科举制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首先是打破了世袭制和等级制的垄断,除了少数受限制的家庭出身者外,无论贫富贵贱,都有参加考试的资格。其次是标准一致,各级考试都有统一的程序、形式和内容,即使主考官免不了个人好恶,也已受到很大制约。再则,随着科举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制度日趋严密。其中不少做法实际沿用至今,甚至比今天的规则严密得多。尽管科举制难免也有缺点,但在当时条件下,还能找到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第27节:“正史”也要创新


  科举制最受诟病的,一是遗漏了不少人才,二是考试内容毫无实际意义,三是耗读书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对这些需要具体分析,全面认识。说到遗漏人才,我们的确可以举出一些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往往在科举中落第。但科举的目的是为选拔官员,并非选拔社会的各类人才。有些人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却未必适合当官员,考不上科举倒是很正常的。如李白,无疑是旷世奇才、天才诗人。但从他对韩荆州的谄媚和受永王之召的轻率看,他肯定不适合当官。所以他考不上科举既不是坏事,也不能证明科举埋没人才,倒是成就了一代诗人。反之,由科举入仕的人中虽不乏庸庸碌碌之辈,但对中国历史起重大作用的人物大多也在其中。至于其中出现奸佞,与科举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选择标准中本来就只凭考试成绩,对未来的奸佞是无法识别的。第二点也是任何考试所无法避免的,因为考试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对考生打分排序,所以必须有一套通用的程式,便于不同的考官之间有比较共同的标准,八股文正是这些需求的产物。科举制本来就是中国的文化和社会价值取向的产物,决定读书人对科举态度的是传统文化和价值取向,而不是科举制,不能本末倒置,以果为因。在科举实行之前,读书人在干什么?难道在从事科研、管理、文艺创作或生产劳动吗?

  既然如此,为什么到了清末说废就废,再未恢复呢?

  中国以往的教育以儒家学说和文史为主,科举取士也以此为标准,但到西方现代科学传入,这样的知识结构和选拔标准就无法适应。科举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官员,但新形势下需要的外交、法律、管理、警察、军事、科技、金融、财务、民政等很多方面的官员却无法通过科举来选拔,也不是临时开设的“经济特科”所为囊括。科举的基础是精英教育,而要进行国民教育就只能采用现代教育制度,设立各类各级学校,设置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种课程。科举只是为官方选拔行政官员,无法为社会选拔各类人才。当行政官员在全社会的人才中所占比例越来越低时,科举制的适应范围也越来越小。无可奈何花落去,科举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势所必然。

  但科举制的普遍和积极意义早已在各国通行的文官制度中得到体现,考试更成为无法替代的选拔人才方式。考试应该并可以不断改进,却不可能废除。近年来对高考的批评不绝于耳,但谁能想出不需要考试、取代考试的更好办法?

  5“正史”也要创新

  我不反对按“正史”的标准修一部清史,以取代《清史稿》,使中国传统的“正史”有一个完满的结局。但毕竟是21世纪修的“正史”,岂能只讲传统,不求创新?而且要修一部高质量的清史,也非创新不可。

  要修清史,官修是必须的。只有官修,才能有充足的经费,才能组织起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文献档案的搜集和利用才有保证。但这又是一项学术成果,应该有充分的学术自由,在体例统一、文责自负的前提下,应该允许编纂者有研究的撰写的自由,而不能因为官修就只能定于一尊。在纂修方式上也应小集中与大分散结合,未必完全采用开史馆的办法。否则,恐怕很难长期集中到一流专家。

  纪传体当然可以沿用,但也应吸收其他体裁的优点。如一些重大事件就很难在本纪和列传中得到完整系统的叙述,未尝不可用纪事本末的形式。又如对少数民族的记述,以往的正史中从未予以平等待遇,新修清史就应创造出一种恰当的体裁和方式。再如,以往正史基本都不交代资料的根据和文献出处,按今天的标准,就不能适应研究者和读者的需要,新修时应列出主要的参考文献和注释。外国和少数民族的人名、地名应附注原文或旧译名。引述到的外国文献,都应根据原文重新翻译,而不能沿用原来那些免不了有很大错漏的译文。如果考虑到有不少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插入,全书应该采用横排。

  清朝后期出现了很多新事物、新技术、新手段,在新修清史中应该得到如实的反映,并充分加以利用。一些人物、器物、事件已留下了照片,在相关的纪、传中就应列入。康熙年间就已在全国进行了地图测绘,晚清时各地纷纷测绘、印制各种地图,与邻国勘定边界时也绘有详细的地图,《地理志》和相关的志、传中就应附上必需的地图。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工业交通、邮政电讯、金融等等,都应该得到记载。


第28节: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以事实为依据(1)

  但创新的难度也可想而知,例如这部“正史”究竟应该用文言还是白话,就是一种两难选择。在被引用的原始文献和史料几乎都是以文言写成的情况下,中间夹着一些白话叙述实在有些不伦不类,看起来也很别扭。而且如果完全采用白话,总字数会更加庞大。不过,如果真要用文言文撰写,现有的清史研究者中,恐怕绝大多数人都适应不了。另外,涉及到一些由外国传入、中国原来没有相应文言词汇的事物时,一律要使用文言,又会显得很滑稽。

  清末去今未远,一些名人之后还有很大的影响,如何保证新修清史不受到他们的干扰,并且不受到政治权力、地方势力、利益集团的干预,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也会有不少难题。

  6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以事实为依据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可以体现不同的价值观念,例如对同一个人的同一件事,不同观念、立场、信仰、感情或利害关系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判断,不同时代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这是非常正常的。但无论如何,大家评价的事实基础应该是一致的。不能因为价值观念的不同,就对历史事实进行隐瞒、虚构、夸大、歪曲、篡改。更不能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仅仅凭概念、猜测、推理来评价历史人物,或者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人。

  姑举一例:南朝宋大明二年(458年),沛郡相县人唐赐酒后腹痛病危,并吐出十几条虫,他临终时嘱咐妻儿,在他死后一定要剖腹检查,看腹中究竟有什么。他死后,妻子张氏与儿子将他腹部剖开,发现里面的器官都已糜烂。此事传出后,有的官员认为张氏与儿子灭绝人伦,大逆不道,应处极刑;也有的官员认为他们是遵照丈夫与父亲的遗嘱行事,而且并非出于恶意,应该无罪;但最终两人还是被杀。用今天的眼光看,唐赐的态度是科学的,他不甘心自己不明不白地死去,死了也要查个究竟。张氏与他儿子敢于按照他的遗嘱,对亲人的尸体进行解剖,在一千多年前也是难能可贵的,因此医史研究者将他们称之为中国解剖史的先驱,给予高度评价。应该说,从此事发生到今天,无论是当时哪位官员,还是今天的研究者,对事实的真相并无异议,只是在同一时代就有不同的评价,不同时代更有不同评价。

  另一个例子是所谓“张献忠屠蜀”。要评价张献忠当然首先应该查清事实,张献忠究竟有没有在四川杀人,杀了多少,是不是将四川人都杀光了。对张献忠评价的另一背景,涉及对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评价。以往将张当作造反的盗贼,解放后肯定张为农民起义领袖。但不能因为有了后一个评价就不许讨论前一个问题,更不能因此就轻易肯定张没有杀人。经过研究,多数人肯定张的确杀人较多,而且包括无辜民众,但并没有将四川人杀光,而且明朝、清朝方面也在四川杀人,所以清初四川人口锐减不能完全归咎于张献忠。如果肯定这一事实,对此事及张献忠的全部评价还是可以有不同意见:或认为张杀人与盗匪无异,罪不可恕;或以为张杀人总不对,即使是正义的起义;或以为杀人是不得已,不如此不足以取胜;或以为张杀得对,杀得好,杀得还不够。但如果因为要充分肯定张献忠,拔高农民起义,就不许讨论张是否杀过人,甚至因此就全盘否定历史事实,或者先给别人扣上立场反动的帽子,那就不是历史研究了。

  那么有没有客观的历史事实呢?当然有。否则历史研究的根据是什么?任何人、任何历史事实都是过去曾经存在的客观事实。无论后人如何复原,如何解释,历史人物和历史事实本身是无法改变的。

  历史学者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实的复原出现差别,无非出于两种可能,一是该人该事留下的信息太少,或者自相矛盾,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者对同样的记载作出了不同的推理或判断;一是有人出于某种目的,故意对有关的史料作了随心所欲的解释,或者故意不承认其中一部分事实。前者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在信息有限,不确定因素太多,或者因时间和空间距离太远以至我们毫无判断的把握时,往往无法在两种或多种可能性中作出决断,尽管自己认为有一定理由却无法说服别人,或者虽然不同意对方的意见却找不到予以否定的充分依据。这种现象是完全正常的,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对所涉及的历史人物的评价就应留有余地,因为谁也不能作出确定无疑的结论。后者却是不正常的,也是严肃的历史学者所不能容忍的态度。因为这样做,实际已与伪造、造谣、撒谎无异,无论他们的目的多么正当,都是不可取的。


第29节: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以事实为依据(2)


  这就是说,历史学者在主观上不能歪曲事实,更不能伪造事实,尽管在客观上可能对同样的史料作出不同的判断,因而会产生不同的具体结论。这就涉及到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历史研究有没有阶级性,是否应该为不同阶级的政治服务?

  我已多次说明我的观点:作为一门科学,历史学与其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一样,也与自然科学一样,是没有什么阶级性的。但历史学的研究成果,与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一样,可以为不同的阶级、阶层、群体、民族、国家、政治集团、利益集团或个人服务,当然也可以为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目的服务,甚至可以被犯罪行为所利用。正因为如此,在运用具体的历史研究成果时,不同的群体或个人,或在不同的时间或场合,可以有所取舍,有所侧重。为了国家、民族或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对某项历史研究的成果保密。但历史研究者不应受到种种限制,应该有完全的自由,不能根据国家利益或政治需要预设某种结果或某项结论,也不能将历史研究降低到只是为了论证某种理论的正确性或某种行为的正当性。片面强调历史学的阶级性、政治性,是混淆了历史研究与运用历史研究成果的界线,也使历史研究可悲地沦为政治工具或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

  正因为如此,在评价一个历史人物时,查清他(她)的有关事实是不可或缺的前提。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历史学者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是能够对事实取得共识的。出于政治目的或现实需要,各国政府都会在一定阶段对一些涉及国家利益的档案、资料加以保密,甚至会伪造一些内容,或者故意泄漏某些真相,但一般都会在若干年后解密。作为历史研究,应该与现实保持一定的距离,特别要注意在基本资料齐备后才能进行。如随着苏联和第三国际档案的解密、有利害关系的人物的去世和时间的推移,现在研究陈独秀,就有条件澄清事实,清除原来强加在他身上的不实之词,对他作出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才有基础。比如说,现在有明确证据,陈独秀在总书记任上作出的不少决定,是执行共产国际的指示,那就应该根据这样的事实来评价陈独秀应负的责任。又如,陈独秀的确赞成托洛茨基的理论和主张,但并没有因此而反对抗日战争,更没有任何卖国行为,刊登在《新华日记》的消息(称陈氏接受日本间谍资助)是伪造的。明确了这些,评价他与托洛茨基和托派理论的关系与对抗日战争的态度才有可能实事求是。如果对有关的历史事实有疑问,尽管可以提出,并作进一步研究,但不能不顾事实,坚持旧说。当然,面对同样的事实,完全可能作不同的评价,这是另一回事。

  现在往往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提出不同意见一概称之为翻案,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因为有的不同意见是辨析事实,有的是对事实没有异议前提下的不同评价,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所谓翻案,实际也有不同情况,因为有的历史人物并未经过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定案,只是长期沿用了某种陈说,现在不过给他定案。或的确定了案,但依据的事实根据不足,或事实有误,当然应该重新定案。1959年郭沫若提出为曹操翻案,先师谭其骧就指出:“说是替某人翻案,无论正翻反也好,反翻正也好,总得新的评价和旧的评价完全相反或基本上相反,才算得上翻案。”“自古及今,果然有很多人说曹操坏,却也有不少说他好,也有人在某些方面认为他好,同时在某些方面又认为他坏的。……既然过去人们对曹操的评价不全是否定的,也有肯定的,那么我们今天要肯定曹操,怎能说是替他恢复名誉,替他翻案呢?”(《论曹操》,原载1959年3月31日《文汇报》)因此,动辄以“翻案”的方式来评价历史人物,往往是出于某种非学术的目的,而不是一种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

  但现在有些人听到对某个历史人物与旧说不同的评价,不是看这种评价有没有事实根据,而是首先根据某种政治标准或道德观念来衡量,只要认为不符合,就以卫道士自居,一概予以否定和批判,甚至戴上一顶大帽子。这种态度尽管毫无道理,却往往因政治正确,或者符合某些人的道德观念而得到官方或主流的肯定。不同意见却连进一步发表的机会也没有。于是某些历史人物成了不可触动或不可改变的神圣偶象,某些人又成了永世不得翻身的千古罪人。


第30节: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以事实为依据(3)


  我写过一篇文章,谈冯道身处乱世的两难选择,认为对冯道应该作全面分析。马上有人义正辞严地在党报头版发表评论,称我这是为早已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汉奸翻案。也有人将冯道联系到洪承畴、汪精卫,我的文章自然成了美化汉奸卖国贼。但是谁给冯道定过案呢?一位是《新五代史》的作者、北宋的欧阳修,一位是《中国通史》的作者、当代史学家范文澜;对他们的论点,我在文章中已经作了具体分析和驳斥。我检索了以往70年的史学论文,没有找到专门研究冯道的论著,没有发现有人提出什么新的论据,史学界也没有专门作过讨论。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作新的评价?难道欧阳修和范文澜的观点就不能动摇吗?而且所有的批评丝毫不触及历史事实,也没有说明为什么冯道必定等于洪承畴或汪精卫。这类批评只能起一个作用,让你闻风丧胆,俯首投降,否则必定蒙上与汉奸为伍的恶名。所以与其说是学术批评,或自由争鸣,还不如说是政治警告、道德审判。

  这种做法来源于专制集权制度对学术和思想的控制,是非定于一尊,凡是最高统治者、官方或主流文化确定的标准,只能遵守,不能有丝毫违背。对历史人物,凡有过定论的,一律不许再有改变,肯定者始终戴着桂冠,否定者永世不得翻身。谁想对被肯定者重新评价,或提出不同看法,就等于向官方或主流挑战,就有影射当道、逆潮流而动、反革命、反党、反人民之嫌,而谁要想对被否定者说一句好话,自然会被当作为坏人(汉奸、卖国贼、叛徒)翻案,肯定是别有用心。

  习惯于这种思维方式的人,每当出现对历史人物的不同评价时,不是看别人的理由和事实根据,而是马上凭革命警惕性想到:某人为什么在此时要为此人翻案(或评功摆好)?有什么政治背景?会有什么破坏作用?凭他们的丰富联想,结果可想而知。如果他们觉得你的文章杀伤力强,对旧说威胁太大,就会祭起政治、路线、思想的法宝加以威胁,再不行就借助行政手段,干脆一禁了事。

  一位原来研究文学的老教授写了一系列有关太平天国的文章,以事实为依据提出了不少以往人们忽略或不敢提出的问题。文章所依据的事实并非来自稀见史料,一般来说不出一套《太平天国史料汇编》的范围,对太平天国研究者来说是耳熟能详的。无论是他引用的史实有误,或者他的推论过程不对,都不妨一一指出,读者自能分辨。可惜我们没有见到这样的文章,偶然见到的不指名批评也只有空泛而厉害的帽子,类似政治威胁,以后就是这本名为《太平杂说》的小册子逐渐消失了,或许是不再出版发行了。只是我不明白,竭力维护洪秀全革命形象的人,为什么不具体解释一下,例如洪秀全进南京后11年间的腐朽奢靡生活、他不理朝政却发布了大量训练管理妻妾的“圣谕”、他确定的比清朝还严格的等级制度和更残酷的刑罚,究竟是否事实?如果是,又应如何解释?是革命的需要,还是农民起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另一方面,对他们认为应该充分肯定的人,又往往在事实的基础上无限拔高,甚至可以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使历史人物具备现代思想观念,或按照现实需要来重新塑造历史人物。例如对明末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总有人要将他与爱国主义联系起来,但却举不出他如何爱国的事例,只能硬性推导——他爱旅游说明他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既然热爱祖国的河山,当然就是爱国。其实,徐霞客恰恰是因为科场不利,才绝意功名,加上他家资丰厚,无衣食之累,才能带上仆人长期离家远游。当时明朝外有女真威胁,内部政局混乱,山雨欲来,国将不国,徐霞客的行为哪一点能与爱国联系起来?正是不问政治,不主动爱这个国,才使徐霞客成为杰出的地理学家。

  总之,事实是评价历史人物的基础,实事求是的研究是正确评价的前提,正确的结果才能真正为政治和现实服务。



第31节:创造历史的人如何进入历史


  7创造历史的人如何进入历史

  学习和研究历史的人都不能回避一个问题:历史是谁创造的?回答起来似乎很容易,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英雄的作用不容否认。也有的人说,历史是人民与英雄共同创造的。无论哪种说法,显然没有人会全部否定人民的作用的。但一到具体的研究就麻烦了,因为现在留下来的史料中,无论是传统的“正史”《二十四史》,还是稗官野史、笔记小说,有名有姓的人物中不是帝王将相,就是才子佳人,或者是与他们有关系的“劳动人民”,真正的平民百姓、普普通通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人能留下姓名和事迹。为数不多见于记载的普通人,除非后来发达成为不普通的人,例如因十年寒窗而金榜题名,风云际会而出人头地,或因反抗官府而列为“盗贼”,当了“盗贼”后受招安成了官,或“起义”成功当上了开国皇帝。除此以外的机会实在太少,以至有些有重大业绩、发明创造、独立卓行的人都成了无名氏,或者连姓名都不完整。

  所以每当我们面对历史时,对英雄的论述可以栩栩如生、精彩传神,而对“人民”只能作抽象的肯定,至多只能作些推断想像。例如令人叹为观止的秦始皇兵马俑,除了从遗物、遗址中获得的信息外,对于具体的创造者我们一无所知,现存史料中找不到任何直接的记载,不像秦始皇那样,虽然事隔2200多年,还留下不同版本的故事和传说,当年郭沫若还能推断秦始皇患有什么疾病。又如我们踏进巍峨壮丽的故宫,都会想到这些都是明清两代劳动人民的杰出贡献,但具体是谁?如何创造?翻遍明清史料、故宫档案,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新发现。其实大可不必作此无效劳动,因为古代的历史一般是不会记载与所谓“大历史”无关的人和事的,偶然留下的也早已被别人用过很多次了。

  近代以来,西方和中国的史学家都逐渐认识到日常生活和普通人的言行对历史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注重此类记载。解放以来,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号召下,更有一批劳动人民成为英雄模范,被树为标兵典型,有的成为党政官员,直至当上党和国家领导人。但他们之所以被载入历史,主要原因还在于他们已经不再是普通人,还在于他们已经有了与普通人不同的事迹和地位。正因为如此,等后人研究这一段历史时,还会对普通人的普通生活的失载,至少很不充分,而感到遗憾和无奈。实际上,我们这一代人已经感觉到这一点了,有时我忆及往事,向较年轻的同事或学生作些具体的描述,他们竟如闻天书。他们都从事历史学习或研究,看过的书不少,见闻也颇广,可见当时不留下记载,以后无论如何重视,如何收罗挖掘,也未必有效。

  中国的史学界、新闻界、文学艺术界和知识界学了多少年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都接受、至少都承认人民对创造历史的作用,但真正重视将普通人的日常言行记录下来,载入历史,显然还远远不够。所以当我读到一条题为《上海平民英雄走上街头海报》的消息时,感到此举很有意义。据报道,在世纪大道、浦东南路竖起的22块画着普通市民头像的巨幅海报,包括5年坚持不懈唤醒植物人妻子的好丈夫、三年出了112名遗体捐献者的好街道……。这些海报今后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新,而人选将由市民推荐。我以为,这不仅可以为以后的历史提供可信可靠的基础史料,也是切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

  他们都是普通人,即使其中有的人有一定的身份或社会地位,但所记录的事完全是普通人可以做而没有完全做到的。所反映的事,有的是千古不变的优良传统、人伦道德,但已赋予新的时代特征,如传颂近2000年的梁鸿、孟光夫妻互敬互爱故事实际还是以丈夫为中心,而如今的好丈夫真正体现了夫妻间的平等;从“身体肤发受之父母”珍惜生命、孝敬父母的教诲,到将遗体捐诸于人,使生命实现更高价值的情怀;都是对中国优秀传统的继承,并在新时代的发扬光大。被宣传的对象或许并不完美,但所宣传的一点却是社会所需要的,或者是代表的大家的努力方向。而且当一个人的形象被如此显著的宣传时,也会产生一种无形的社会力量,促使他向更完美的方向进步。


 

第32节:“上海道台”不等于上海市长 关于家谱(1)


  由于这些人物都是经过市民公举,随着市民参与程度的加强,相信能做到有意义的好事不遗漏。巨幅海报再公开不过,如果有谁弄虚作假,只能自取其辱。即使偶有失误,在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也不难及时纠正。现在有些地方热衷于传统文化,一讲到伦理道德,就大树“二十四孝”。且不说其中不可避免的糟粕,难道当地就没有现成的孝行善事可以宣扬?从史学者的私心出发,我也不希望我们的历史里永远只有“二十四孝”,如果今后的浦东新区史中将这些海报的内容中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那部分记载下来,岂不比重复“二十四孝”强得多!

  8“上海道台”不等于上海市长

  8月15日《文汇报》“书缘”版所载韩石山《〈海上才子:邵洵美传〉的优长与不足》一文提到邵洵美的祖父邵友濂“曾任上海道台(相当于上海市长)”,这个括注不对。此点对韩文无关宏旨,但因为“上海道”经常为人误解,所以趁机作一说明。

  其实清朝并没有正式设立过“上海道”,所谓“上海道”的正式名称为“分巡苏松太兵备道”。但因为从雍正八年(1730年)开始,这个机构的驻地一直在上海,因而俗称“上海道”或“沪道”。又因这个道兼管驻在上海的海关,又被称为海关道、江海关道、关道。

  清朝的道,是布政司和按察司的派出机构,是介于省与府、直隶州之间,主要负督察之责。除督察行政、司法外,还根据地区特点分别有所侧重。如苏松太道还兼水利、渔业和海关事务。多数道还加兵备衔,被分为巡兵备道,但实际并不负责军事防务,更不能调动或指挥军队。道以下有府、直隶州,所以并不直接处理地方行政。道的长官是道员,正四品官,道台是对道员的尊称。

  由此可见,上海道不等于上海市长或上海县长。而且苏松太道的管辖范围大致相当今上海市、苏州市和江苏的启东一带,比上海市要大得多。

  使上海道名声大噪的,实际还是鸦片战争后上海县的特殊条件。从上海正式开埠、租界的划定,到处理解决发生在上海的中外纠纷,都需要与英、法等西方列强的代表打交道,上海县的知县级别太低,只能由驻在上海的苏松太道员负责。如决定上海开埠方式和租界命运的《土地章程》,就是由苏松太道员宫慕久与英国领事巴富尔谈判并签订的。

  9关于家谱

  近年来常从报上看到一些某某名人第几代后人在某地发现的消息,根据都出于他们自己保存的家谱。稍作分析,就能发现漏洞百出,不是误信了前人作的假,就是当代人为了某种需要故意以假乱真。为此我专门写过文章,还在有关的学术会议上发过言,但大概影响不了某些传媒,更拂不了有关人士的兴致,这类报道还是屡见不鲜。最近从7月28日的《人民政协报》上又看到一条消息,题目就是《三国豪杰孙权、刘备、孔明后裔齐聚浙江富阳》。孙权是富阳人是见于史书的,诸葛亮的宗族三国时就已迁入江南,刘备的后代如何不远千里到了富阳?一看报道,原来又是一部《富春刘氏宗谱》“透露出一个惊人消息”。

  虽然我没有机会看到这部家谱,但从报道看就是完全靠不住的。首先,这是“1925年重修之物”,至于它再前面的来源就没有提到。75年前的人对一千多年前的事大概不可能比现在的人多了解什么吧!文章又说:“《富春刘氏宗谱》曾多次重修,每次都有名家作序,如朱熹、文天祥、方孝孺等都名列其中。”这又是上了一些家谱的当,因为这类名人的序大多是从其他地方抄来的,像不少家谱中朱熹的序连文字都一模一样,只是将张家换成王家而已。

  更离奇的是,“据谱中记载,自司马炎建立晋朝以来,刘氏家族离川避难,并‘将刘(繁体)字去卯刀而姓金焉’”。实际上,离蜀国灭亡不久就问世的史书《三国志》中对刘备后代的下落有明确记载:蜀亡后,后主刘禅、刘禅的庶弟刘永、另一位庶弟刘理的儿子刘辑;刘禅的四个儿子等都“举家内迁”至洛阳,蜀国大臣、大族被内迁的有三万户,刘氏宗族是不可能遗漏在四川的。司马炎建晋后,刘禅还安享了七年“食邑万户”的“安乐县公”,子孙被封侯的有五十余人,再到永嘉之乱后才“子孙绝灭”,但还有刘永的孙子刘玄迁回四川。退一步说,即使刘氏有个别远亲留在四川,即使司马炎要灭刘氏的后裔,怎么会在洛阳供养着五十余位公侯,却要逼得四川的个别刘氏后代逃亡改姓呢?再说,晋朝的刘氏也是著名的士族,推翻西晋的匈奴刘氏自称刘邦之后,取代东晋的刘裕更声明是刘邦之子楚王的后裔。那位“刘备后代”根本没有必要改姓金,即使一时不得已改了,也早有恢复的机会。


第33节:“上海道台”不等于上海市长 关于家谱(2)


  报道中另一个笑话是:“后来由于家族出现了‘专政的刘瑾’,家道再度衰落,宋朝皇帝诛杀了刘瑾之后,‘又欲诛天下刘金二姓’,刘氏家族被迫流亡。”众所周知,宋朝根本没有出过“专政的刘瑾”,倒是明朝出了一位专政的太监刘瑾。但刘瑾被杀是当时的大事,记载十分详尽。刘瑾本姓谈,冒用了另一位太监的刘姓。刘瑾被杀后的确杀了他的族人,但那都是谈家的后裔,皇帝再残暴,怎么会牵连到“天下刘金二姓”?明朝当时姓刘、金的官员名人随便都可以举出几个,哪里有过这样的事?

  看来,这部宗谱的先人其实是姓金的普通人,为了要将自己的家族附会为名人之后,不惜请人编造史实,以便与刘备挂上钩。可是替他编造的人连基本的历史常识也没有,留下了这些漏洞百出的笑话。

  前几年还在一本颇有声誉的杂志上看到报道,称司马迁的后代就在他的故乡,只是已改了不同的姓,原因是东晋灭亡时,宋武帝刘裕要杀尽天下司马氏。可是编造者却忘了一个根本的事实,东晋灭亡时司马迁的故乡今陕西韩城已经不在它的国土之内,刘裕再厉害也不能杀到敌国去吧!其实从那几个姓看,正是曾经聚居在这一带的羌人之后。

  我完全理解当地迫切希望充分开发历史资源发展旅游的迫切心情,但不能饥不择食。如果将这类拙劣的编造当作“丰厚的历史底蕴”,倒是会贬低真实历史的价值,降低了旅游的人文品位。也希望传媒能慎重对待这类家谱,不要被它们牵着鼻子走。

  附:答编者和西安刘海明先生

  要不是有友人提醒我,我几乎不会注意到9月13日《南方周末》22-23页中缝“编读往来”中《一篇靠不住的文章》竟是针对刊登于8月23日“阅读版”的拙文《靠不住的家谱》的。顺便说一下,拙文原来的题目是《慎用家谱》,大概编者认为不够醒目,才改成了现名。这篇文章以此为题,无疑是全盘否定了拙文。

  更使我感到惊异的是,编者还郑重其事地加了按语:赞扬这篇文章“言之有物”,“发表于此,以便让读者与《靠不住的家谱》对照着读,自会增长不少历史知识”。编者的倾向性很明白,拙文不是言之无物,就是缺乏历史知识,或者向读者提供了错误的知识,让读者“对照着读”,无疑是为了消除错误的影响。编者声称“本着百家争鸣的精神”,似乎要就此作进一步的讨论或批评。奇怪的是,直到此文刊出,该报才有一位编辑以私人身份给我打了个招呼。既然要争鸣,为什么不能让我同时发表意见?对照着双方的意见读,不是更有利于争鸣吗?

  当然,对所有读者,包括刘海明先生此文的批评,我衷心欢迎,十分感谢。正因为如此,在读到刘先生“哑然失笑”,“在这篇引经据典的短文里,实际作者的考证既肤浅又‘漏洞百出’,一点也靠不住”时,我万分惶恐,急于了解“百出”的漏洞和肤浅之处。但读完全文,我虽还不至“哑然失笑”,却怎么也理解不了刘先生的批评,只能请刘先生进一步指教。

  刘先生有一点是完全正确的,即南朝宋武帝刘裕自称的祖先西汉楚王刘交是刘邦之弟,拙文误写为“子”,无论是笔误还是误记,都难辞其咎,首先应该承认错误,并向读者致歉。但除了这一点以外,刘先生却没有指出什么错误来。例如,刘先生将拙文中称“推翻西晋的匈奴刘氏自称刘邦之后”为“模糊”,说“刘渊明明昭示天下自己是刘邦的外甥而非子孙”,指责我连“浅显的史学问题”也不懂,指责我没有讲清楚这段资料。读过拙文的人一定明白,我提到这一点,只是为了说明,如果那位族谱的祖先本来姓刘,在蜀汉灭亡时不得已改姓金,那么等到自称刘邦之后的匈奴刘氏建国后,完全可以恢复本姓了。“自称刘邦之后”难道不是事实?《晋书·刘元海载记》所载刘渊即汉王令写得明明白白,“昔我太祖高皇帝……,是我祖宗道迈三王,功高五帝”,不是自称刘邦“之后”是什么?我说得很清楚,这是“自称”,并非事实,至于是外甥,还是子孙,因与主题无关,似乎不必在一篇千字的短文中说明。退一步说,即使我不懂这“浅显的史学问题”,拙文所指报道中的刘氏若被迫改姓金氏,在刘渊时代已可恢复本姓的逻辑是否合理?刘先生为什么回避这个主要观点呢?


 

3第三章 传统节日与文化传承

春节前一般民众更关注的,却是如何买到返乡或与家人团聚的车船票;或者是利用长假出游。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并且已由政府定为法定假日的春节,目前并没有被取消或取代的可能。从这一角度说,无需保卫。但与以往二千多年间所过的“年”相比,春节的确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我想,这正是学者号召加以保卫的原因。问题是,保卫什么?如何保卫?

第34节:传统节日要有新的内容才会有生命力(1)  Vip! New!

第35节:传统节日要有新的内容才会有生命力(2)  Vip! New!

第36节:增列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应积极而慎重  Vip! New!

第37节:从“年”到“春节”  Vip! New!

第38节:春节,保卫什么,如何保卫?(1)  Vip! New!

第39节:春节,保卫什么,如何保卫?(2)  Vip! New!

第40节:如果清明节成为国定假 端午节:传统与现实(1)  Vip! New!

第41节:如果清明节成为国定假 端午节:传统与现实(2)  Vip! New!

第42节:节日的创新和创新节日:我们如何过中秋  Vip! New!

第43节:简化是大势所趋  Vip! New!

 

第34节:传统节日要有新的内容才会有生命力(1)


  如果篇幅允许,我倒还可以补充一个事实,刘渊不仅自称是刘邦之后,还与刘备、刘禅父子拉上了关系,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称自己是为他雪耻,改变“宗庙之不血食四十年”的局面。要是真有那么一位一度改姓的金的刘备后代、又生活在刘渊的统治区,岂能不恢复本姓?

  刘先生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拙文一开始就说明是针对那篇报道写的。报道中称“据谱中记载,自司马炎建立晋朝以来,刘氏家族离川避难,并‘将刘(繁体)字去卯刀而姓金焉’”;所以我列举的史实只是证明刘备之后在蜀汉灭亡后既没有必要改姓金氏,实际上也没有改姓金,所以才引述刘氏后人在西晋的分布和下落,写到刘玄在西晋亡后入蜀已足以说明问题。难道在一篇短文中非要将刘氏的下落交代甚至假设清楚,才能证明自己不是“不知”?刘先生完全撇开报道中的话和我要说明的观点,设想了刘玄的后裔从南京再辗转流落到富阳“极有可能”,究竟是在批评我,还是在另写一种与报道无关的推断?即使刘先生的推断成立,也是一支姓刘的刘备之后的迁移,与那篇报道提及的那部家谱中早已在西晋时改姓了金的人毫无关系。连人家自己家谱中都没有记载的事,大概不需要刘先生越俎代庖吧!

  坦率地说,我再三拜读刘先生的批评,反复思考,除了误将“弟”写成“子”以外,还没有发现“漏洞百出”和“笔误再三”。既然编者希望开展“百家争鸣”,就请刘先生一一指出,也恳请其他读者不吝指教,以免谬种流传,贻害后人。

  我也要重申拙文中三个主要观点:一、蜀汉灭亡后刘备之后没有改姓的必要,至今也没有发现改姓的事实;二、即使有人改过姓,在西晋灭亡之后的北方和东晋灭亡之后的南方都已有恢复本姓的机会;三、宋朝根本没有一位“专政的刘瑾”,明朝倒有一位,却是太监,而且本姓谈。这些都是针对那篇道报而言,目的又想登在《南方周末》上,让更多非专业的读者看到,刘先生认为“肤浅”我并不在乎,但刘先生的批评根本没有涉及这些观点,倒使我非常遗憾。

  我赞赏编者按提出的“百家争鸣”,所以要求编者及时发表我的回应,并且请求不要删改我的文字和题目,以便文责自负。编者先生既已有成见在胸,也不妨直接参与,以确定拙文是不是“一篇靠不住的文章”。对拙文中的那一处错误,我无权作任何辩解,只能深刻反省,再次向刘先生和全体读者致歉。

  第三章传统节日与文化传承
  1传统节日与法定假日

  1-1传统节日要有新的内容才会有生命力

  近年来经常听到有人惊呼:圣诞节、情人节等西方节日在中国年轻一代中日益流行,而中国的传统节日如清明、端午、七夕、重阳等反而越来越被冷落。于是不时有人呼吁社会各方面重视传统节日,在最近召开的两会上,政协委员正式提案,要求将这些传统节日列为国家法定假日,以弘扬传统文化,人大代表中也有人响应。

  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传统节日的重视,对弘扬传统文化的热情,无疑应该受到重视和赞扬。但是,如果认为只要将传统节日列为法定节日就能起这样的作用,或者将传统节日的作用看得如此之大,恐怕未必能有成效。

  无论古今中外,一个节日要受到广大民众的重视和欢迎,并且能够长盛不衰,并不仅仅取决于政府行为,也不在于是否定为法定假日,而是它的具体活动的意义和吸引力。而古老的传统节日之所以能够延续,关键在于适应大多数人的需要,并且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注入新的内容。

  中国的传统节日、特别是汉族的传统节日,基本都形成和发展于农业社会。在以生产落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物质条件艰苦、文娱活动贫乏的条件下,一个节日寄托着人们的祈求和希望,又会给人们带来平时所无法获得的精神满足和物质享受。正因为如此,节日才会有魅力,才会引起人们如此强烈的期盼。而现在,社会制度、生产方式、民众的物质和精神追求都已发生巨大变化,一些传统节日满足不了大家的需要,或者不再适应现实条件,是不可避免的。


第35节:传统节日要有新的内容才会有生命力(2)



  例如,古人在清明节上坟扫墓,贡香烛祭品,烧纸钱,是建立在相信灵魂不死、祖先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的基础上的,所以除了在精神上对祖先的敬畏和思念外,也是为了让祖先有一个清净的环境,给他们补充食物和钱财,祈求祖先的保佑,同时给子孙后代树立孝的榜样。而且这些活动的主要场所就是墓地。到了今天,尽管不少人还保留着清明扫墓的习惯,但其中多数人只是寄托对先人的思念,有的还与旅游结合,甚至以旅游为主。先人没有留下墓地的人自然已无墓可扫,也未必一定要在清明举行追思。

  又如,在没有电灯的条件下,平时晚上出行或活动相当不便。中秋期间适宜的天气,嫦娥、吴刚、广寒宫的美丽神话,月光下的风景,都会引起人们的遐想和观赏。由于没有电话、电报,分离的亲友无法及时交流,更难团聚,在中秋的月色下,“天涯共此时”,“低头思故乡”的感情才会如此强烈,难得一尝的月饼也会分外有味。而现在,无处不在的人造光源已使月光相对暗淡,紧张的工作节奏又使不少人无暇赏月,便利的通讯使远在天涯的亲友随时可以联系,团聚也不再困难。在衣食无忧、食品丰富、新品种不断上市的情况下,月饼自然难以一枝独秀了。
  既然传统节日本身的作用已相当有限,就很难成为恢复和弘扬传统文化的载体,承担不了这样的作用。且不说这些节日所代表的传统文化观念是否都是值得继承的精华,即便如此,我们也会面临两难选择:完全恢复传统的节日形式和具体活动,已经没有可能;但如果完全按照新的方式,又如何体现传统观念?比如九月初九重阳节,典型的传统活动是登高和“遍插茱萸”。现在“茱萸”找不到那么多,也没有地方插了。平时就住在高楼(即使多层住宅,对古人来说也已属“百尺高楼”)或在高楼中上班的人来说,登高又有多大兴趣?而如果将重阳变为纯粹的敬老,那就不能选一个更合适的日子?当然,每个节的理念、形式和内容都可以改变,都可以作出现代化的解释,可以创新,这也正是我所主张的。但这样一来,恐怕又违背了将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的初衷。

  还应该看到,将这些节日定为法定假日也会带某些消极影响,在具体操作上也会有困难。仍以清明节为例。本来,根据我国人口稠密,土地紧缺的特点,在城市实行火葬,提倡不建坟墓,作为移风易俗、保护环境的一项措施已实行多年。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厚葬成风,迷信活动盛行,滥建坟墓,毁林占地。如果将清明定为法定的扫墓节,无疑只会助长这种风气。大中城市的扫墓人流和车队已经对交通和治安造成很大压力,一旦成为法定假日,全国性的人流、车流不知要增加多少!中秋的主题如果确定为合家团聚,一天假期如何够?很可能又得与周末双休合并。但中秋离国庆长假不远,有必要再安排一次团聚吗?

  而且中国的传统节日中,除了清明是根据太阳运行确定,与公历基本一致外,其他都按照农历,与公历时间无法统一。春节对应的公历日期最早可在1月中旬,最晚可在2月下旬,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都是如此。我们现在的计划、日程都按公历确定,中间频繁地插入按农历的假日,也会带来很多麻烦,对国民经济、教育事业等产生消极影响。

  我国地域性差异很大,中西部地区大多刚刚摆脱贫困。我国每年节假日的天数在世界上已属中等水平,有的还超过了发达国家,如有的发达国家每周工作五天半。贫困地区好不容易改善了办学条件,过多的假日实际造成校舍的设备的闲置,并减少了学生的在学时间。法定假日事关全国,不能只考虑东部或发达地区,应该兼顾全国,十分慎重。

  我并不反对适当增加法定假日,但完全应该并且可以适应新形势,创造新节日,像航天、航海、科技、环保、读书、人权、统一、民族团结、和平、国际合作等主题都可以设立相应的节日。除全国性的节日外,各地也可以设立地方性的节日。


第36节:增列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应积极而慎重


  我也希望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能得到继承和弘扬,但应该有更切实可行途径和措施。将以往传统节日的活动记录下来,或者按原汁原味进行展示,辅之以适当的讲解,也能让今天的青少年增加对传统文化的了解。

  1-2增列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应积极而慎重

  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倡议将部分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交此类议案,或通过媒体呼吁。网上的类似言论更多,据说今年中秋前就有数十万网民签名,要求将中秋节定为法定假日。

  的确,在我国现行的法定假日中,只有春节是中国传统节日。因此,从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出发,适当恢复并增列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有其积极意义。同时,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休闲时间应该并且可能逐渐增加,新增的法定假日可以用以恢复传统节日,也可以根据需要创设新的节日。

  但在作出具体决定时,应采取慎重态度,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考虑各方面的影响,才能保证新法定假日设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从保存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我们对任何传统节日或与传统文化有关的节庆活动都应该加以保护和保存,而不必考虑这些节日和节庆活动是否有值得肯定的价值观念,是否还有实际意义。但要将一个传统节日确定为法定假日,就必须为它确定一个或几个今天还有积极意义的主题。因为法定假日不仅是政府为全国人民确定一天休息,而且意味着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肯定了这一个节日有意义。法定假日也不同于其他国家休闲性的假日,那类假日就是为了休息旅游,自然不需要休息旅游以外的主题。这类主题必须与这个节日的传统有关,不能凭空产生,否则就不是传统节日的延续,只能看成一个新增的节日。但这类主题又要适应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符合我们基本的价值观念,至少应该是有益无害的。例如清明节,可以将它的主题确定为悼念先烈,缅怀先人,但同时应与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相结合。

  其次,应该为这个节日设计出一套符合主题、适应国情、便于推广、民众乐意参与的具体仪式或活动。否则,新的节日就只是吃喝玩乐,与一般休假毫无区别,是起不到延续传统文化的作用的。例如中秋节,如果只是吃月饼一项活动,有专门定为国定假日的必要吗?现在一些年轻人对洋节日有那么浓厚的兴趣,原因之一就是洋节日往往有富有吸引力的活动、仪式、礼品。相比之下,传统节日原有的活动有的已失传,有的已缺乏存在的基础,有的对年轻人已没有吸引力。专家学者往往只注意传统节日的精神因素,但如果不与广大民众结合,不争取年轻一代的参与,这些精神因素就会越来越远离社会和民众,最多只能成为文化遗产,却不能变为大众的节日。
  政府和有关专家学者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恢复部分传统节日,将它们增列为法定假日,只是延续传统文化的措施之一,或者看成逐渐增加休闲时间的步骤之一,不能过于夸大它的作用,也不要寄于过高的期望。有人认为,某些国家、某地地区由于保留了传统节日,或者都定为法定假日,所以传统文化保存得比较好。实际并非那么简单,而原因之一,恰恰是那些地区对传统文化整体上的重视,才使传统节日得到延续。

  还必须指出,国外一些传统节日之所以能长期延续,并且不受到现代化的影响,不因物质条件的改变而消亡,重大的活动方式也能保持,主要是出于宗教信仰。只要信仰不变,这类节日就会长期延续,有关的仪式和活动就能一代代传承。但中国、特别是汉族的传统节日基本与宗教信仰无关,中国人也没有普遍的宗教信仰或神祗崇拜,民间习俗有很强的地域性,难以形成全国性的节庆。所以我们在筹划恢复传统节日并进而增列为法定假日的过程中,不能不充分考虑如何确立和巩固这类节日的精神基础,与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素质结合起来。


第37节:从“年”到“春节”


  最后在具体措施上还应注意可操作性。例如传统节日往往是按农历确定的,而现行的法定假日,除春节以外都是据公历安排的,公务活动和各单位的活动也都按公历安排,所以难免出现重合或不协调。如中秋节很可能正好在国庆节日之内,或者与国庆长假相隔一天,是否需要再作调整?有的节日是否需要相对固定为公历或星期?如何兼顾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与少数民族现有的法定假日如何协调?都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慎重决策。

  2从过“年”到保卫“春节”

  2-1从“年”到“春节”

  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2年)开始以夏历正月初一为岁首,从此中国人都是在农历正月初一过新年的,只有4次例外,即王莽初始元年至地皇四年(公元8—24年)、魏明帝青龙五年至景初三年(237—239年)改以十二月为岁首,武则天载初元年至圣历二年(690—699年)、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曾以十一月为岁首。而在太初元年之前,夏历、殷历和周历的岁首都不同,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当年起又以十月为岁首。也就是说,从公元前102年开始,中国人有二千余年时间都是在农历正月初一过年的。

  1912年中华民国宣布改用阳历(公历),以辛亥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1月1日。从法律上说,中国人的新年已经改到公历的1月1日,农历(旧历、阴历)的正月初一不再是新年的开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也规定以公历纪年,并沿用至今,传统的新年已被改称为春节。不过,尽管公历的1月1日被称为元旦,是法定年的开始,但民间依然把春节当成一年最重要的节日,并依然称之为新年,甚至特别称为“大年”。1949年后这半个多世纪中,只有1967年春节因处于文化革命之中,国务院曾明令取消放假,其他年份都放三天假,而元旦却只放一天假。

  由晚清进入民国,长三角地区民间过年的习俗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最重要的活动有三方面:一是对神祇的,包括年前送灶神,新年去寺庙烧香,接财神;一是年终祭祖;一是合家团聚吃年夜饭,新年期间的拜年、贺年和走亲访友。当然还有大量喜庆娱乐,也保留了不少传统习俗,一般要延续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但随着现代工商业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在上海和一些中小城市中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例如,电力、交通、煤气、自来水、通讯、娱乐、警察等行业和一些工厂过年不能停业,一部分人无法按旧俗过年,一部分人不能返回家乡。新式企业与政府部门放假天数有限,火车、汽车、轮船又能缩短路途时间,一些人与家人团聚时间减少,节庆活动也随之简缩。城市居民大多以煤气灶或煤炉代替灶头,加上厨房狭小,没有地方供灶神,送灶仪式逐渐取消。外来移民五方杂错,单身与小家庭居多,往往不再祭祖。一些人皈依天主教、基督教,或受西方文化影响,重视圣诞甚于过年。解放后提倡移风易俗,过革命化春节,旧俗逐渐取消,城镇中更明显。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旧俗一概扫荡,如祭祖的烛台当作“四旧”砸毁,祠堂匾额、祖宗画像牌位、家谱付之一矩,香烛纸钱禁止产销。直到近年,民间旧俗虽有部分恢复,但春节对多数人来说,已变为一个团聚、饮食、娱乐、休闲的节日,近年来又增加了旅游。随着邮政、电讯、电视、数字信息的发达,春节期间的人际直接交往也在逐渐减少,家庭团聚的时间和范围也越来越集中在核心家庭,即一对夫妻与他们未成年的子女。

  在大多数人生活水平很低,或勉强温饱,物资供应相当匮乏的条件下,多数家庭只能通过平时的节俭,才能节余一定的钱财、食物和用品,供过年时使用。即使是最穷的人家,过年时也得设法改善生活,造成喜庆气氛。计划经济时代,各级政府为了克服物资紧缺的困难,保证春节供应,也只能提前储存或调拨,才能在春节时增发各种票证,供应一些平时见不到的食品和商品。但正因为如此,过年对大多数具有吸引力,尤其是对少年儿童,只有过年才能吃饱饭,吃好菜,吃糖果零食,穿新衣新鞋。而且人们无不梦想新年给自己带来好运,把希望寄托在新的一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年在物质上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旧俗破除或消失后,除了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外,并没有产生什么新的节庆方式,也没有形成什么新的习俗。这个中国最重大的传统节日如何过,已经成为普遍关心的话题。

 

第38节:春节,保卫什么,如何保卫?(1)


  2-2春节,保卫什么,如何保卫?

  针对近年来洋节越来越受年轻人钟爱,传统节日却日渐式微,而由端午演化成的韩国“江陵祭”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形势,更有学者发表《保卫春节宣言》。不过,从各方面的反响看,似乎并不完全赞同,春节前一般民众更关注的,却是如何买到返乡或与家人团聚的车船票;或者是利用长假出游。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并且已由政府定为法定假日的春节,目前并没有被取消或取代的可能。从这一角度说,无需保卫。但与以往二千多年间所过的“年”相比,春节的确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我想,这正是学者号召加以保卫的原因。问题是,保卫什么?如何保卫?

  任何一个称得上传统的节日,都有悠久的历史。在它的延续过程中,已经过去的部分不可能再改变,已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但要使这个节日继续成为节日,就得有具体的活动,并且必须为公众所乐意参与或接受。正因为如此,这些活动肯定要不断适应公众的要求,必然有所变化。政府可以用法律和行政权力加以维持和推广,专家学者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加以倡导,但最终结果还取决于公众的接受和参与程度。否则最多只能保留为纪念日,而不可能成为公众的节日。有些传统节日在历史上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完全可能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但未必能继续成为公众的节日。据我所知,“江陵祭”虽然已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但在韩国依然是一个地方庆典,并没有成为全国性的公众节日。

  所以为了珍视历史,保护文化遗产,对自古至今一切与春节及其前身“年”有关的文化现象,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都应该加以收集和保护。其中一部分还得有人来演习传承,如具体的节庆、祭祀、民俗、艺术等活动,相关的文书、器具、服饰、艺术品、用具、食品的制作和使用等等。对这些都要尽可能原汁原味地保存,保存得越真实,越细致,越长久越好,不必考虑它们是否适应当代社会,更不必顾虑它们的前景,就像对待博物馆中的文物一样。在保护的前提下也可以加以利用,如在春节期间进行表演或展览,有的可以开发为旅游商品或工艺品,有的可以用于其他节日或场合。条件成熟的,也可以申报国家的或世界文化遗产。但无论如何利用,原始的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尽管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完整。

  但是作为公众节日的活动就不可能将传统原封不动地继续下去,因为这些活动的基础往往已经不复存在,因而不会有多少人乐意参与,或者已经毫无实际意义了。

  拿春节来说,自从1912年中华民国正式改用公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明令采用公历,农历正月初一就不再是一年的开始,不再是法律上的新年,而只是一个名为“春节”的节日了。既然如此,原来赋予这个节日的政治和法律意义,因此而举行的各种隆重礼仪也就不复存在。而在1912年之前,庆祝元旦是国家的大典,要举行大朝会、朝贺、赏赐、祭天、颁日历、颁诏、或改元、大赦等重要活动。而现在,到春节时,新年早已迎过,包括新世纪、新千年的庆祝活动都不可能再在春节举行。尽管民间还称之为“过大年”,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它实际已成为“小年”。就是对民间,对个人来说,对新一年的期待和期望早已在公历元旦表达过,就是到春节再表达一次,又怎会有同样的感情?

  再改回来吗?绝对不可能!公历已在全世界通用,就是原来不使用公历的国家,最多也只是公历和传统历并用,没有哪一国完全不用公历。以往使用中国农历的国家,日本早已改用公历,并将传统的过年活动全部移到公历新年,农历正月初一被称为“旧历年”,不再列为法定假日。韩国、朝鲜、越南虽在不同程度上保留着农历新年,但也都改以公历纪年。就是在中国,改用公历已近百年,要不查历书,还有几个人知道下一个春节相当公历的哪一天?五六十岁以下的人中有多少还记住自己生日的农历月日?


第39节:春节,保卫什么,如何保卫?(2)


  不过,中国人过年的日子并非从来如此。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起以十月一日为岁首,而在此前的夏历、殷历和周历的岁首时间都不同,春秋战国时各国过新年的日子也不同,直到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2年)才开始以夏历正月初一为岁首,而在此后的二千余年间也有几十年是在十一月或十二月初一过新年。如果以五千年文明史计,那么以正月初一为岁首的年份还不到一半。想当初秦始皇、汉武帝改岁首时,传统受到的冲击大概不会比民国元年改用公历时小些!
  过年的另一项重大活动是祭祀。对民间而言,祭祖是过年最重要的活动。聚族而居的大家族要开祠堂合族祭祖,小家庭也要燃烛、焚香、烧纸、叩头拜祖宗。不能否认,除了慎终追远的观念以外,祭祖的基础是相信祖宗有在天之灵,既需要一年一度享用酒食,补充钱财,也有能力保佑子孙。到了今天,即使我们能继续保持慎终追远的观念,也可以尊重个人的信仰,但“进行辩证唯物主义的教育”已经写进了《宪法》,难道政府还能要求民众相信祖宗在天之灵?即使要在过春节时纪念先人,也不必或不可能保持原来的方式。

  以往过年时要求合家团聚,而在农业社会和宗族社会,绝大多数人都从事农业生产,生活在农村或集镇,长期外出的人数有限,一般活动都与农时一致,有明显的季节性,过年基本与农闲一致,必须每天维持正常工作的人并不多,所以除了极少数特殊情况外,一般都能做到。另一方面,由于交通和通讯条件困难,天灾人祸不断,离散人员与家庭的团聚显得特别珍贵,往往只能期盼过年的机会。但现代社会不少工作必须保持延续性,尤其是社会服务行业,而工作的范围遍及全国以至世界各地,所以总有一部分人在春节时无法与家人在一起。但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与资讯的发达,不仅平时有便多的团聚机会,而且可以随时以多种方式保持联系,因而不会有昔日那样强烈的思念和期待。

  正如前述在生活水平很低的年代里,新年的生活改善对人们尤其是儿童有很大的吸引力,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年在物质上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以往的人们平时缺乏娱乐,只能在节日期间或婚庆场合才有机会观赏或参与戏曲、舞蹈、舞龙、舞狮等表演,过年是娱乐活动最集中的节日,自然有最大的吸引力。而现在日常的娱乐已很丰富,不必再等到过年。通过影视、互联网更能将视野扩大到世界,不会再局限于当地的娱乐方式。就是这些不多的民间娱乐与民俗表演,解放后也被一次次政治运动和“破旧立新”、“移风易俗”扫荡殆尽,近年才有所恢复,往往又被商业化。而除了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外,迄今为止并没有产生什么为民众普遍接受的新的节庆方式,也没有形成什么新的习俗。

  所以要使春节成为真正的公众节日,仅仅将传统保护下来是不够的。就是将旧有的过年活动都保卫住了,也不可能成为公众的自愿选择。何况历史上的过年活动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是恢复清朝的,还是复原唐朝的?看来在保护的基础上还是要创新,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在这方面,韩国“江陵祭”的成功倒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对韩国来说,这本来是一个外来的节日,但韩国人只是将这个节日当成一个活动平台,加上了大量本地的内容。如广泛的祭祀,扩大到当地的英雄和所有值得纪念的人物,时间长达一个月;各种游戏、舞会、歌唱,既有传统歌谣,也包括现代歌曲;端午前后两天举行各种活动,如游戏、摔跤、荡秋千等体育活动。如此丰富多彩的活动不仅吸引了当地和周围的民众,还迎来了大批外国游客。中国人难道不能将一个历史更悠久、内涵更丰富、影响和地位更重要的节日创造得更美好吗?


第40节:如果清明节成为国定假 端午节:传统与现实(1)


  3清明节、端午节与中秋节

  3-1如果清明节成为国定假

  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少,但个别法律事先考虑不周,或者对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缺乏准备,往往事与愿违。由此想到,如果清明节被定为国定假,恐怕也应未雨绸缪,考虑一些相关的问题。

  首先是假日定在哪一天?历法上的清明在4月4日至6日之间,但对应在星期几是不固定的。所以这一天可以在星期一或星期五,那就可以与双休日连接,形成三天假期。如果在星期五或星期六,就得调休。但如果在星期二至星期四之间就比较麻烦,如果不调休,就可能出现工作二三天后放一天假,再一个工作日又是双休,无论从假日还是工作日看,效果都不好。如果每次要调休,也有调在哪一天的问题,对正常的工作程序毕竟有一定的影响。比较好的办法是将这天假定在每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与上一个周末连接为三天假期。由于清明并没有什么有感觉的天象,扫墓、踏青或旅游等活动也不必拘泥于哪一天,即使历法上的清明没有包括在假日中,也只相差一二天,不会有什么影响。当然也可以定在第二个星期一,但与五一长假近了些。

  其次是交通。现在各地的扫墓车流、人流已经相当可观,交通管理部门十分紧张,铁路公路全线饱和。如果增加一个三天的假期,交通流量肯定会大幅度增加,扫墓人流集中的地区的压力可能比春运时还大。在道路条件不可能在短期间得到根本性改善的情况下,只能在管理和疏导上努力。台湾地区在清明期间临时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办法,值得借鉴。如果只想到趁机多收些钱,那就适得其反。

  清明扫墓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至今仍有积极意义。但不容否认,在流传的过程中也羼杂了一些恶俗。而且随着时代的改变,其中有些做法已经不合时宜。例如,不少地方习惯在扫墓时烧纸,近年来有些地方烧的花样越来越多。这不仅浪费资源,造成环境污染,还容易引发火灾。是适当控制,还是明令禁止?各地政府得心里有数。

  我国人均耕地和人均土地都很少,在世界上排在倒数,殡葬改革势在必行,少占墓地甚至不占墓地是倡导的目标。定清明为国定假自然意味着政府对扫墓传统的肯定,如何协调扫墓与殡葬改革的关系,政府应该胸有成竹,而不能顾此失彼。对那些没有占用墓地(如实行海葬、树葬,不保留骨灰,捐赠遗体)的死者的亲友如何“扫墓”(祭奠),政府应提供物质和精神的资助,并有新的思路。

  《宪法》规定要对国民进行唯物主义教育,提倡爱科学。如何正确地解释扫墓这样一种传统文化现象,阐发其积极意义,发挥其有益作用,防止迷信盛行,恶俗泛滥,从一开始就要格外重视。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学生,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说清道理,对传统文化吸收精华,扬弃糟粕。

  少数民族中是否有在其他节日扫墓的习俗?如有,也应该在确定清明为节日的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尊重他们的习惯,顾及他们的利益。

  32端午节:传统与现实

  2004年,中国大陆久违了的端午节忽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原因却来自国外——韩国准备将来源于中国端午节的“江陵祭”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数人对“江陵祭”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除了知道它是在农历的五月初五外,也不知道它与中国的端午节有什么关系。一些人喊出了“保卫端午节”的口号,另一些人却提出了“我们自己如何过端午”的严峻问题。一年后,第一次传来了韩国准备与中国联合申报端午节的消息,国人大多也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另一方面,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过端午节?却并不像某些民俗学家所想的那样简单,至少端午节现在还引不起大多数人兴趣。

  其实这两方面的问题,归结起来还是对端午节这类历年已久的节庆如何认识,如何定位,特别是在传统和现实两个层面。

  端午作为一个传统节日,至迟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已有一千四五百年历史。如果从屈原投江算起,那更长达二千数百年。在中国大多数地方,端午节的活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纪念屈原,所以有吃粽子,划龙舟等习俗;一是洁净驱邪健身,以便安全度夏。所谓驱邪,既指具体的害虫、传染病,也指精神上的邪气及鬼魅之类。不过一二千年间,这些习俗并非一成不变。现在民间流传的,主要还是明清以来演变成的。

第41节:如果清明节成为国定假 端午节:传统与现实(2)


  但中国疆域辽阔,历来中原王朝的范围也相当大,各地的地理环境迥异,生产和生活方式多样,同样的习俗也会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例如,被纪念的对象屈原是在今湖南境内投江的,所以纪念的方式最适合南方多水的环境。划龙舟要有河流,水太少不行,坡度太大也不行,要比赛河流还得宽一些。包粽子得有粽笠、粽叶,一般要用糯米或大米,只产小米杂粮的地方就不便推广,除非像明清时的北京那样可以有南方的供应。而水网地带夏天气候炎热,地势低洼潮湿,容易滋生蚊蝇害虫,也容易发生传染病,所以在入夏前进行一次彻底的打扫,并以药用植物烟薰,无论如何解释,都符合民众的需要。正因为如此,在客观上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地方,或者无法推行这些习俗,或者民众缺乏积极性,往往只是官方循例举行一些节庆活动。即使民间也有这类活动,却已经按照当地的条件作了一定程度的改造。而且,在物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每次节庆都会被充分利用,以便发挥它最大的功效。所以同样的端午节,在不同的地方完全可能被赋以不同的内容,寄托民众不同的祈求。在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出现更大的变化,或者不过端午节,也在情理之中。

  历史上,中国的节庆随着中国文化传往境外,特别是在汉字文化圈中,如朝鲜、越南、琉球、日本等地,那里的不少传统节庆和习俗起源于中国。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7世纪,朝鲜半岛北部是中原王朝的郡县,与内地没有什么区别,使用的方言与燕代一带(今山西、河北北部和京津地区)相同。此后还一度归属于唐朝,直到甲午战争以前都是中国的藩属国。今天我们到韩国去,还能在碑刻和文书中看到“有明朝鲜国”、“有清朝鲜国”这样的用词,说明当时有身分的人无不比归属于明、清为荣耀。但朝鲜与内地的地理条件毕竟不同,加上藩属国与宗主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人员来往也不如中国各地区间那么频繁密切,所以同样的节庆和习俗会演变为不同的形式,赋以不同的目的,产生不同的活动内容,端午节在韩国成为“江陵祭”就是一个例子。

  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而自豪,也应该感谢韩国的先民丰富发展了中国的传统文化。韩国人固然是中国文化的受惠者,但也是再创造者,其作用与中原以外的地区的民众并无二致。其实中国人也是如此,不少今天我们视为传统文化一部分的文化,其实是历史上从境外传入的,也是受惠于外来文化。例如现在被称为民乐或国乐的乐器,大部分来自西域(今新疆和境外中亚地区),经过中国长期的运用和改造,早已成为中国乐器的组成部分。又如佛教是从印度传来的,但今天中国的佛教与印度的原始佛教已有很大不同,禅宗更是中国文化特有的产物。用这样的眼光来看韩国的“江陵祭”,我们就不会对它与中国端午节的不同而大惊小怪。即使韩国单独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我们也应乐观其成,因为它来源于中国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事实。当然,如果双方联合申报成功,那么端午节的内容会更加丰富全面,更能显示中国传统文化的多样性。

  至于端午节的现状,我们似乎还没有找到能够使它重新进入生活的途径。正如不少人所说的,总不能让端午节成为简单的粽子节。也不能只有划龙舟,要不河道水面不多的地方怎么庆祝?旧的习俗可以恢复,但也得讲究科学、合理。例如以往在端午节喝雄黄酒,在小孩脸上涂雄黄,实际雄黄含有砷的成分,有毒。又如,在人口密集、高楼林立的大城市,再薰艾草或中药材也不合适。有人建议将端午节定位为诗人节,如不能普及的话,就只是少数人的节日。就是粽子,如何既能吸引青少年,又能符合营养卫生要求,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近年一直有人呼吁政府将端午节定为法定假日,我想,首先得规划一下,真的成了节日后让大家做什么,总不能只是吃粽子和划龙舟吧!要不,即使中韩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还是韩国那部分具有更大的魅力。


第42节:节日的创新和创新节日:我们如何过中秋


  3-3节日的创新和创新节日:我们如何过中秋

  中秋节,除了依然铺天盖地的月饼外,似乎看不到其他节日景象。尽管近年来一些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不断呼吁民众要重视传统节日,还要求政府将中秋等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但民众的反应显然并不热烈。特别是城市里的年轻人,对一些洋节的兴致相当高。民俗学家在今年农历七月初七也做了一番努力,也吸引了部分年轻人的注意,但与他们过情人节的热情相比实在不可同日而语。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对待传统节日?

  从保护民族传统和文化传统的角度考虑,我完全赞成多数民俗学家和相关学者的意见。传统节庆是我们历史与文化的一部分,它们能够长期流传,并且扩大到全国大多数地方,为大多数人所沿用,说明它适应了社会需要,丰富了当时民众的文化生活,反映了他们的愿望和追求。所以对与传统节庆有关的活动、史料、实物、人物等,都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加以保护和保存,有关的专家学者也应该进行记录和研究。

  但是要让民众乐于过传统节日,除了大力倡导和推广外,还得研究一下这些节日形成和演变的具体情况,看一看今天和今后继续存在的理由,包括为什么年轻人兴趣不大的原因。

  应该承认,时过境迁,传统节庆赖以延续的条件有的已不复存在,有的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中秋节,以往最吸引人的是两大因素,一是赏月,一是合家团聚或思念故乡。就月色而言,虽然专家也可以说出农历八月十五的月亮特别圆而亮的道理,但对一般人来说,未必就能在中秋之夜感觉到月色的特殊。只是在还没有电灯照明的条件下,明亮的月光就显得格外动人。不用说穷人,就是富人,晚上要在户外活动也不容易,中秋夜的月光自然很宝贵。而今晚上要在户外举办活动已是轻而易举,根本不必依赖月色。城市的夜景都已由电气照明装饰,大城市中心区亮如白昼,即使中秋夜的月光也会黯然失色。通讯和交通发达后,亲友之间随时能保持联系,文字、声音、图像都在同步传播,再多的乡愁也能排遣。如果刚与亲友通了电话,在网上聊过天,传送过照片,看过故乡的电视片,还会在月光下“低头思故乡”吗?合家团聚也不困难,或者刚团聚过,或者不久另有团聚机会,就不一定盼望中秋节了。而古人却没有如此幸运,他们往往对亲友在哪里都不知道,或者虽然知道却音讯不通,更无法随时联系,那就只能在月光下抒发“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情感了。又如在海峡两岸完全隔绝时,连亲友是否还在人间都无法证实,团聚更是梦想,中秋的乡愁和亲情才会真实感人。

  要使中秋富有魅力,就得找出新的理由,而不是一味强调传统。以往如何过中秋,可以用作历史课或文化课的内容,可以作为知识介绍,却无法让民众自愿仿效,更不能强制年轻人接受。现在的中秋活动,除了桌上增加了月饼,偶尔还借了月光外,与平时的活动并没有什么区别,如何吸引得了人?如果没有公众、特别是年轻人的参与,任何节庆都会毫无意义。中秋节如此,其他如春节(过年)、清明、端午等也是如此。

  所以,对传统节庆的保守和创新可以并行不悖,也应该如此。一方面,专家学者应该将它们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即使它们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甚至包含了落后迷信的成分。除了在博物馆陈列展览外,也可以在节日或平时向公众表演。另一方面,必须根据现有条件,在活动的内容、形式上创新,将大多数人吸引过来。例如,将中秋与环保、节能、登月等活动结合起来。如果中秋之夜天气晴朗,不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将城市的多数电灯关掉,让大家感受一下真正的月色,这样的赏月会更吸引人。

  传统节日也不是自古至今,一成不变的。历史上有的节日,甚至连名称都没有留下来。有的节日形成的时间并不长,却始终没有中断,有的节日最终被淘汰也不可避免。正因为如此,在保留保存部分传统节日时,还应创建新的节日,以适应社会和民众的需要。如在电视机普及以后,央视的春节晚会应运而生,现在已经成了除夕夜不可或缺的一项活动。长此以往,完全可能形成新的传统。这类创新既可以依托于传统的节日,也可以创造出新的节日来。对外来的节日不必一概排斥,同样可以推陈出新,或者使之本土化。韩国的“江陵祭”源于中国的端午节,却加上了很多本地内容,已不同于中国端午节,也使“江陵祭”成为韩国节庆的一部分。实际上我国现有的法定节日中也有外来的,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经过几十年时间早已中国化了。


第43节:简化是大势所趋

  第四章文化随想

  1繁简字与书法修养

  1-1简化是大势所趋

  二十年前,我到纽约去拜见已退休的沙学浚教授,他是先师谭其骧先生在浙江大学时的同事,也是海外保钓(鱼岛)运动的学术重镇,所以那天他的谈话大多离不开保钓。后来不知怎样讲到了简体字,他却说:“共产党做的很多事我都赞成,就是用简体字我不赞成。”当我说到繁体字时,他马上纠正:“什么繁体字,应该叫正体字。”我不便与他争论,只能说了句笑话:“要是用简体字就是共产党,那一千多年前就有共产党了,
  字不是早就有东的写法了吗?”这显然是一种政治偏见,但出现在当时毫不奇怪。两岸敌意未消,往往往对方做法乱戴政治帽子,我遇到的台湾学者就不敢将大陆出版物带回台湾,因为上面印有简体字。其实,简体字根本不是中国大陆或共产党的专利,而是中国文字发展过程中的自然产物。

  人情趋简,这是不可抗拒的规律,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中国的文字从篆书变化到隶书、楷书,就是一个不断简化的过程,从个别字、少数字的简化,到一批部首或文字有规律性的简化,最终形成一种新的字体,然后又不断简化。从古代留下的金石和印刷文字中都可以找到由当时文字简化形成的“俗字”,书写文字中就更多了。就是在将简体字等同于“共党”时代的台湾,不少人已将“臺灣”写成“台湾”了。英语中的LABOUR被美国人拼成LABOR,英语中的缩写早已编成辞典,并且随时在扩大,不是趋简是什么?

  所以,50年实行简体字,并且由政府立法,颁布实施,只是中国文字发展史上一次集中的简化,是将流传已久的“俗字”合法化、规范化,使民间一些不同的简化法得到统一。事实证明,简体字已经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改革开放以来,已为越来越多的港台同胞和海外华人所接受,也已被多数外国和国际组织所采纳。

  当然,已经公布并采用多年的简体字并非十全十美,其中最受诟病的一点是将原来不同的字简化成了同一个字,或采用了原来就存在的另一个字,如幹、乾都简化为干,鬪与斗成了一个字,穀简化为谷后与山谷的谷难以区别。有的字本来就在使用,但被采用为简体字后,就与被简化的字混淆起来。如後简化为后,与皇后之后成了一个字。特别是要将简体字还原为繁体字时,除了查到原文外,简直无法可想。记得我们在为出版社改定繁体字片《中国历史地图集》时,面对“谷水”、“谷城”、“谷阳”之类地名时,真不知道该不该改成穀。不过话说回来,一字多义,一字多形,多字一形的现象早已存在,由此产生的错误也屡见不鲜,不能都怪简体字的推行。至于异体字的归并和某些简体字不够美观,是可以通过不断修改,逐步完善的。

  电脑文字处理日益普及后,有人又提出了新的理由:反正是在屏幕上显示,或由机器打印,再使用繁体字不会增加书写的麻烦。且不说电脑尚未普及到人人都用,或无时无刻不具备的程度,就算全部用屏幕或打印机,也得考虑繁体字较简体字多用墨粉、多占空间的弱点。有的字笔划实在太多,使用小号字时根据无法区分,简化一下,何乐而不为?

  推行简体字后,多数人不识繁体字了,会不会影响传统文化的传承呢?不能说一点没有影响,但并不像有些人形象的那么严重,并且不难消除。其实,就是不推行简化字,多数人也不会去认那些冷僻字和难字。隶书、楷书推行后,能识篆书的人少了,但篆书并未绝迹。何况简体字对应的繁体字不过几百个,其中一部分猜都猜得出来,要学会辨认并不难,只要稍加留意,识繁用简,或繁简兼用是完全做得到的。

  至于因不识繁体字而闹出笑话,多数是由于文化素质太低或责任性不强,并非仅仅因为只识简体字。邓广铭先生讲过一个笑话,有人到北大图书馆借《汉书》,管理员说没有,因为他不知道《漢書》就是《汉书》,所以找不到。试想,如果此人对业务稍加注意,或者问一下旁人,难道会不知道吗?

 

 

4第四章 文化随想

其实,就文物本身的价值而言,在国内与在海外不应有什么区别,不能因为流失海外就提高了身价,不能将流失海外的文物一概称为“国宝”,也不能因为是被帝国主义抢走的就必定要列为“国宝”。现在,“国宝”一词在国内已经用得有些滥了,希望不要扩大到海外。否则非但不利于真正的国宝回家,还会给奸商骗子以可乘之机,使我国不得不付出成倍的代价。

第44节:“字如其人”的疑惑:有感于“王义庆《世说新语》”

第45节:谁说了算

第46节:上海人说上海话

第47节:解决同姓名之难: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管理

第48节:称谓的困惑(1)

第49节:称谓的困惑(2)

第50节:馆藏文物是否太多了

第51节:确立文物的合法保管权(1)

第52节:确立文物的合法保管权(2)

第53节:对“国宝工程”的希望

第54节:国宝如何回家(1)

第55节:国宝如何回家(2)

第56节:从历史地理看地域歧视 中国饮食的另一面(1)

第57节:从历史地理看地域歧视 中国饮食的另一面(2)

第58节:徐霞客、朱载堉与郦道元

 

 

 

第44节:“字如其人”的疑惑:有感于“王义庆《世说新语》”


  所以,汉字简化的方向要坚持,简化过程中的缺陷应弥补,能做到识繁用简就更好,繁体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要长期保存。

  1-2“字如其人”的疑惑:有感于“王义庆《世说新语》”

  日前在飞机上翻阅航空公司的杂志,读到一篇评价某位书法家的文章,极力赞扬其作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特别提到他一幅录“王义庆《世说新语》”如何高明。一见这几个字,我以为必定是杂志排错了,但再看附图的说明上也写着“王义庆”,而且这幅书法照片上“王义庆”三字赫然在目。这就是说,这位书法家、评论的作者和杂志编辑都以为《世说新语》的作者是王义庆,或者后两位根本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所以只能跟着书法家一错到底。

  书法家为什么会将《世说新语》的作者误为“王义庆”呢?大概他既不熟悉历史,又不懂古籍上署名的规矩。原来《世说新语》的作者是南朝宋的临川王刘义庆,但因为刘义庆是宋朝的亲王,在使用他的王爵时,他的姓是可以省略的,所以可称为“宋临川王义庆”或直接称为“临川王义庆”,就像明朝的宁王朱权可以称为宁王权、清朝的醇亲王载沣不必每次称爱新觉罗载沣一样。书法家大概以为这是一位籍贯临川的王义庆先生,所以省略了临川二字。

  本来这样的错误也算不了什么,如今非文史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以至硕士、博士中不知有多少人还知道《世说新语》这本书,更不用说它的作者刘义庆。这位书法家或许没有受过文史专业的训练,而这种情况在书法界并非偶然。因为比这还离奇的笑话还不少,例如我亲眼在上海火车站软席候车室的卖品部挂着一幅书法中见到“孙子雲”的写法,以下是《孙子兵法》中一段话,显然应该是“孙子云”。要说书写者完全没有文化也未必,至少他知道中国的书法一般应该用繁体字,却不知道作“说”解的云字本来就是如此,不是“雲”字的简体。

  我丝毫没有贬低这位书法家的作品的意思,从照片上看那段《世说新语》的确写得不错,颇见功力。就是那位“孙子雲”先生的字,虽不十分高明,比我这个发现他这一低级错误的人也强得多,至少是在书法上下过一番功夫的。要是有书法评论家从他们写的字本身来肯定他们的成就,我这个外行人就没有发言权了。

  问题在于这位评论者偏要从文化的高度评价书法家和他的作品,这就有点适得其反了。我们不妨猜测一下:既然这位书法家不知道《世说新语》的作者是刘义庆,也不知道“临川”就是南朝宋临川王的简称,尽管他抄了《世说新语》中有关孔融的一段话,他怎么能够了解魏晋至南朝期间文人雅士的价值观和生活情趣?如何能深刻理解这段话的含义?又如何能通过书法艺术来表达呢?而这位评论家对《世说新语》的了解并不比书法家多,那他又如何看得出这幅字的形状和笔划以外的含义?如何能对这种“文化底蕴”作出评价呢?

  这使我想到一些类似的例子:一些高明的评论家坚称“书如其人”,一直肯定赵孟、董其昌的书法格调不高,因为赵氏以宋朝宗室而出仕元朝,董氏横行乡里为清流不齿。但我不明白,难道赵氏的书法作品在出仕元朝的前后发生过本质性的变化吗?难道董氏在没有得势之前写的字格调就比较高吗?如果真是如此,难道他们两人的一生命运早已安排好了吗?又如宋徽宗赵佶独创的瘦金体以及他创作的工笔花鸟,实在称得上艺术高峰,却看不出有什么亡国气象。而近人于非闇虽学得惟妙惟肖,总缺少原作的神韵。古今中外都有那么一些绝顶聪明、多才多艺的文人,为后世留下了隽永的诗文、高尚的格言、严肃的论说,而本人的行为却完全相反,甚至卑鄙污秽。但如果你不知道他们的为人,就不能不佩服他们的作品。实际上,这些作品的一部分的确已被当作人类文明的瑰宝而流传。

  我说这些话,并不是主张不要考虑作者本人所作所为的因素,但首先应该就事论事,就书法而书法,就艺术而艺术,不能先人为主,采取因人而异的标准。人与作品都好,能达到“德艺双馨”的境界固然最好,万一德方面有缺陷,也不能因人废艺,或因人废言。另一方面,也不能由艺及人,掩盖人的缺陷或丑恶,甚至加以美化。对艺术的评论,切忌在盖棺论定的基础上,捕风捉影,将人的优点或缺点硬落实在作品上。

第45节:谁说了算


  就拿前面那位评论者来说吧,如果认为那位书法家的字写得好,就直说好在哪里,大可不必打文化牌,非要提高到中华文明的高度。其实作为一种艺术,一个人的天赋也有起很大作用的,没有什么文化的人也可能写出很好的字。非要说他懂多少文化,自己又没有把握,难免不闹“王义庆”这样的笑话。

  2普通话与方言

  2-1谁说了算

  记得1990年访问日本时,主人招待我们登京都塔观光。登上电梯后,服务员特意表演关西口音与关东口音日语的区别。讲得比较夸张,所以连不懂日语的我也觉到有不小的差异。以后有机会在京都住了近半年,曾请教一位世居京都的友人,知道关西人与关东人之间虽没有中国人说方言那么大的差异,但口音毕竟不同。于是我问他:“标准的日本语的发音以哪里为准?”他说当然是关东。我又问:“如果关东人发音也有不同怎么办?”他稍想了一下说:“很简单,以NHK(日本广播电台)的播音为准。”
  当时就联想到,我们国家的普通话以谁为准呢?当然应该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的播音为准。一种语言应该如何发音,如何用口头或书面方式表达,有关的专家固然最有资格,但代表国家的媒体每时每刻在面向受众,它们使用的口头和书面语言的影响自然最大,传播速度也最快。

  正因为如此,连最权威的专家也得重视媒体的影响。据说,已故语言学家吕叔湘对《人民日报》特别关注,一度每个月给编辑部写一封信,指出存在哪些不妥之处,需要如何改进。编辑部也非常重视他的意见,因此报纸的语言质量一直保持上乘。显然在吕叔湘的心目中,《人民日报》代表着国家书面评议的标准。我也曾听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著名播音员经常为一个字的读音请教语言学家,报上也见到过与播音员商榷某个字发音的文章,足见大家的重视程度。

  但近年来,没有听说有第二位吕叔湘,而媒体的发音和用词却越来越随意了。

  例如有人指出,央视有些主持人的普通话带有明显的东北口音。我自己不能说标准的普通话,所以缺乏判断能力,但也感到他们有的读音不像普通话。如果的确如此,社会上流行的普通话会不会“东北化”呢?外国人如果要学普通话,除了他们的教师以外,用什么作标准呢?

  与发音相比,他们的用词就更成问题。当第一次听到主持人在播送新闻或发表评论时用“这其中”一词时,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后来一遍遍听到,并且在报刊上也看到了这种用法,才意识到此词已大有习惯成自然之势。本来,“其中”的“其”就是“这”的意思,这两个字的意思已经是“这中间”。再加上一个“这”字就成了“这这中间”,不仅属画蛇添足,而且反而不通。“其中”一词虽然是白话中保留的文言,口头语言中的书面化用词,但通俗易懂,可以说无人不知,从未被误解。如果哪位主持人刻意追求口语化,也应说成“这中间”,岂能在“其中”两字前再加一个“这”字?不知谁一时误用,或一向说话不规范,居然让“这其中”大行其道。稍注意一下,果然报刊文章中已经出现。

  或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语言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为什么不可以创新?不错,这一点我完全赞成,可惜与上面这个例子不符合。

  创新应该是比原来的更恰当,更生动,更简洁,更优美,更上口,在“其中”前面硬加上一个“这”字属于哪一种?如果一定要强调口语化,为什么放着现成的“这中间”不用?

  如今媒体越来越多,信息量越来越大,节奏越来越快,出现这些现象或许无法避免。但我总希望,一个国家、一种语言应该有一种大家都容易听得到、看得到的标准。仅仅靠专家或辞典,是不足以影响和指导大众的。要求所有的媒体都做到或许不现实,代表国家的几家媒体总该做到吧!或者应该进一步规定,某家电视台、广播台的某频道,以及某报刊的某版面为国家语言标准。它们将负责保证中国口头和书面语言的纯洁、规范和严肃,包括及时认可新的读音和语调、运用新的词语词汇,或对旧词使用新的解释。当然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是权威的语言学家,必须由他们来保证这类媒体所使用语言的权威性。

第46节:上海人说上海话


  要不,谁说了算?

  2-2上海人说上海话

  据说,上海人受人诟病的原因之一,就是相互间旁若无人地说上海话。我却不以为然。

  要说这是什么毛病的话,那是各地人的通病,而且上海人并非最突出的。哪个地方的人遇到同乡人不说家乡方言?不少人一辈子乡音无改,不要说遇到同乡人,就是对外乡人,甚至在正式场合,也是一口方言。在这一点上,表现最突出的大概要算四川人和重庆人。印象最深的是那年由中央电视台转播审理彩虹桥坍塌案,从检察官、法官、证人至被告,无论少长,都是一口四川方言。以至引起媒体和公众的不满,责问公务员执行公务时为什么不说普通话。其实,很多北方人也是如此,只是由于他们的方言与普通话相差不多,听起来不那么明显。倒是南方人有自知之明,一遇外人,特别是对着镜头或话筒时,总是尽量说普通话,别人是否听得懂是另一回事。

  其实,将上海人见面说上海话,某地人见面说某地话的现象放大一下,就是中国人见面说中国话。难道有什么不正常吗?有过这样经验的人不妨回忆一下,在国外遇到认识的本国人,当然会用中文交谈。就是不相识的,只要肯定是中国人,也会主动讲中文。有时不能肯定对方是否中国人,得先用外语问一下,或用简单的中文试探一下。有时对方虽是华人华裔,却不会讲中文,总是不无遗憾。在这种情况下,会说中文而不说倒是不正常的。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母语——无论是国语还是乡语——包含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感情,只要有机会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来。有些感情,有些话,只有用母语才能表达出来,传达清楚,尤其是在讲同一母语的人之间,再纯熟的普通话或外语都无法替代。

  所以,上海人相互间讲上海话并无不妥,引起旁人不满的是旁若无人,不尊重他人。当着旁人面说人家听不懂的话,不仅不礼貌,还容易引起别人的猜疑——是否在议论我?是否有什么话不能让我知道?如果上海人之间说话很有节制,不影响旁人交谈,又顾及听不懂上海话的人,适当插些普通话以避免别人有受冷落之感,气氛就会融洽,也就不影响上海人之间的感情交流。

  有些上海人为什么会旁若无人?其他人为什么会特别计较?除了个人修养的原因外,还由于一度存在的方言霸权。所谓方言霸权,是指某种方言因该地的强势地位而形成对其他方言的优势。本来上海只是松江府的属县,上海话自然不会有特殊地位。但从1843年开埠以降,上海逐渐成为东南沿海、全国以至东亚最大的城市。如此重要的地位使新形成的上海方言(主要通用于上海市区)成为一种强势语言,对周边方言形成霸权。那时能说上海话就是上海人,比乡下人高了一等。而在上海人的眼中,除了自己和外国人以外,其他都是乡下人。

  人在时空之间上海人惟一不得不尊重的是“国语”——北京话,或称为“京片子”。这是因为北京是元、明、清三代的首都,也是1927年前中华民国的首都,皇室贵胄、政要达官、名流学人,要想在北京生存发展,谁能不说国语?上海人再牛,也不敢怠慢说国语的人。大概因为在上海人听起来,北方话与国语区别不大,对说北方话的人一般不太歧视。山东话虽与国语差异明显,但开埠来在上海当警察的大多是山东人,也得罪不得。最倒霉的是苏北人,其方言虽属北方话系统,却一听就知,加上苏北人在旧上海的社会地位低,“江北人”成为蔑称,“江北话”一直是滑稽戏中反派角色或丑角的语言。皖北口音与苏北相近,有时也受池鱼之殃。因此,中年以下的苏北人在外会尽量讲上海话,但年长的人却改不了苏北口音,滑稽戏中又有了新的奚落对象——苏北人说的上海话。年轻的苏北人或苏北籍家庭生成在上海的下一代自然能说一口流利的上海话,但他们往往不敢将同学朋友带到家里去,因为父母或老人一开口,苏北人的身分就暴露无遗。记得读初中时,学校请一位著名的劳模来作报告,劳模说一口苏北话,引起同学嘲笑。为此,会后学校进行思想教育,称看不起苏北人就是歧视劳动人民,就是严重的资产阶级思想。如此大的政治帽子谁敢戴?但私自里仍有议论:“苏北人里也有逃亡地主、流氓恶霸。”“其他地方的人是劳动人民,为什么不受歧视?”这种现象在改革开放前还存在,上海人找对象,往往有“苏北人免谈”的前提。稍开通点的人也要先打听对方是“全钢”还是“半钢”(当时的国产手表分“全钢”和“半钢”两种,上海方言中“江”与“钢”同音,所以将父母一方是苏北人的称为“半钢”,双方全是苏北人为“全钢”)。


第47节:解决同姓名之难: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管理


  出于对上海话霸权的反抗,在局部地区也会形成苏北话的强势。上世纪60年代,我任教的中学招生范围有一片苏北人聚居的社区,学生全部讲苏北话,大多连普通话、上海话都不会讲。有的老教师上课说上海话或南方口音很重的普通话,学生会起哄:“我们听不懂蛮子话。”并称之为“蛮子老师”。有次我去一位学生家,发现他的母亲说的是常州话,一问才知道他们家是常州人。我很惊奇:“你们家孩子怎么说苏北话。”他母亲说:“没有办法,从小与苏北孩子玩,不说苏北话会被人家骂蛮子,连对我们也讲苏北话。”

  解放后,上海从中国实际上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新闻、出版中心降为地区性中心,大批操北方话的南下干部、中央派员担任了各级主要领导,所以对地位高的北方人或苏北人是上海人所不敢歧视的。中国重返联合国的纪录片播出后,上海人发现风流倜傥的乔冠华说的也是苏北普通话,却没有什么议论。大力推广普通话使上海话从正式场合和文教领域全面撤退,但市民阶层在日常生活中依然顽强地坚持说上海话,并且一有机会就要显示上海话的优势地位。由于北方人分不清上海话与其他南方话,加上普通话的法定地位,上海人在北方人面前会尽量说普通话。但到了江浙人面前,好不容易有了高人一等的机会,怎么会不大讲、高声讲上海话?这背后还有上海与江浙间的微妙关系。江浙人对上海是爱恨交加,一方面上海是财源、客源,旅游点一半以上是上海客,商店里一半以上是上海货(改革开放前),另一方面上海是压倒性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上海人一来就把物价抬高,交通搞挤,还带来一片大声喧哗的上海话。“文革”后期,与“四人帮”的特殊关系使上海成为众矢之的。1976年4月初,我去常州出差,晚上住在招待所的大房间中,熄灯后一片骂张春桥和上海人的声音,我话都不敢说。

  六十年风水轮流转,改革开放之初,粤语独领风骚,连时髦的上海人也争着学上几句。上海的苏北籍移民家庭,已经有了第三代、第四代后裔,他们从小生长在上海,加上苏北人聚居的社区越来越少,所以已经不会讲苏北话了。就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由于从幼儿园就开始讲普通话,大多已经无法讲地道的上海话,很多词的读音已经与普通话无异。还因外地人、港台人、外国人大批迁入,外来语广泛渗透,特别是影视无孔不入的影响,上海的年轻人说话时已越来越多地夹杂着外来词语和网络上的新词。

  可以说,除了在一些不谙世事又比较顽固的市民,上海话的语言霸权已不复存在。所以今天遇到上海人之间说上海话,只应看成他们之间自然的情感交流,应该采取宽容态度。当然,上海人也要自觉,不要旁若无人,不要让别人难堪。特别是在公众场合,要适可而止,有些话完全可以留在私自慢慢说。
  其实,其他地方的人何尝不应如此。在普通话日益普及的同时,方言永远是本地人情感交流最有效的手段。消除了强势的方言应该有更强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合适的运用。

  3姓名与称谓

  3-1解决同姓名之难: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管理

  最近见到有关调查,中国13亿人口中有好几个姓的总数都高于几千万,其中同姓名的人已经相当多,造成种种不便。这种现象经常能碰到,特别是在人数较多的单位,像我们大学,同姓名的就有不少。据说甚至在一个小班中都会有两人同姓名,以至只能再加大小来区分。由同姓名而产生的喜剧自然有,但更多的还是闹剧,甚至是悲剧。

  我第一次注意到同姓名的麻烦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时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我才二十出头,“历史清白”,奉命参加“专案组”。为了找到线索不清的调查对象,办法之一是去市公安局的“口卡科”查旧户口卡。有些人一查就清楚,因为同姓名的只有一张。即使有两三张也不难,再对一下籍贯或年龄就区别出来了。但一些常用的姓名就麻烦了,像王小妹就有一千多,加上籍贯苏北某县和40岁左右两大特征,还有一二十位。没有其他办法,只有一个一个找。

第48节:称谓的困惑(1)


  当然,像我这样进不了“新百家姓”的人就比较幸运。我的名字不算冷僻,但与姓配在一起就罕见了。我在《四库全书》中作过检索,未发现同姓名的;又在网上检索过,只在某人写的武侠小说中见到一人,又在一篇网络小说中找到一个,前者是正面人物,后者是反面人物,倒是平衡的。要是我姓张、王、李,那在相识的人中就有同姓名。

  大家都知道,同姓名的原因之一,是中国取名时往往受政治、时事、观念、期望、道义、地域等现实因素的影响,所以在一段时间、一个地区内使用同一名字的频率特别高,如胜利、解放、和平、建国、建华、中华、爱国、为民、抗美、卫国、跃进、红旗、卫星、红卫、卫东、文革、立新、振兴、招弟(娣)、小妹、根生等,还有些字如刚、强、勇、仁、义、智、信、文、才、勤、孝、明、锋、波、涛、军、兵、富、贵、财、发、根、荣、桂、兰、梅、珍、宝、花等也相当普遍。

  原因之二,是一些人偏好用单名。我的印象,上世纪50年代用单名的人还是少数,但似乎高干、老干部中和文艺作品中单名特多,据说不少人在参加革命后都将原来两个字的名字改为单字,或者连名带姓改为单名。不知是否受此影响,自60年代以后使用单名的人越来越多,一度成为多数。这更增加了同姓名的概率,特别是在一些“大姓”中,单名的同姓名者比比皆是。

  不过即使大家都取双名,甚至像有人建议的那样,将姓名加到四个字,如将父母的姓连在一起合成复姓,再加上两个字的名字,恐怕也不能解决某些大姓的重名问题。尽管常用的汉字有四五千个,但并不是所有的字都能用于名字的,如一些贬义词、不雅的词、被认为不吉利的字等,一些在普通话或方言中具有不佳谐音的字。还有些字过于冷僻,不仅一般人不认识,电脑字库上没有,而且连准确的读音都不知道,姓名老是让人家念错总不好吧!

  其实中国古代就遇到了同名的麻烦,因为中国历来人口众多,公元初已有6000多万,11世纪突破1亿,鸦片战争前已过4亿,一些大姓早就有不少同姓名产生。一部《二十四史》中就有不少同姓名,历史上的《同名录》已经编过好几部。

  古人的避免办法不少。一是除名字外还有字,同名再同字的概率就不高了,必要时在姓名后面注上字,或者干脆“以字行”,从此以字代替名了。一是注明籍贯,或者郡望,同姓名者未必会是同地出生,或同一籍贯。一些大宗族还采取将世代排定的办法,预先定下一首诗或几句话,规定每一代用一个字,有的规定一二十字循环使用,这样上下辈分不会混淆,宗族内部也不易产生同名。有的在规定名字第一个字必须用表明辈分的字以外,还规定第二个字必须用相同的偏旁,如清朝同治、光绪皇帝都是“载”字辈,第二个字用水旁,所以就是载淳、载湉、载澧、载洵、载涛等。但这办法也有局限,如果这一辈人特别多,往往会将能用的同偏旁字用尽。

  看来靠传统办法解决不了同姓名现象,那么只能加强管理。如果全国的姓名都能通过网络查询,取名前就可以知道这一姓名是否有相同,已经有多少。全国范围内实在避不了,也可以在本省市中避免,至少减少一些同姓名。但要完全避免,就只能依靠在全国绝无重复的身分证号码,规定在重要场合姓名与身分证号码同时使用,或者只能用号码。

  3-2称谓的困惑

  当了四十年教师,快六十岁的人,写了一辈子的信,说来或许你不信,如今还常常为称谓而困惑。

  幼时从废纸堆里检到一本“尺牍”范本,见到儿子给父亲写信应该称“父亲大人膝下敬禀者不孝男某某”。读小学三年级时父亲在上海谋生,家里有事要我给他写信,我觉得照尺牍书上写有“封建思想”,又太啰唆,就自作主张简化为“父亲大人”,最后称“儿某某敬上”。但信的正文中已经用“你”、“我”,而不再沿用“大人”“儿”如何如何了。

第49节:称谓的困惑(2)


  以后写信的机会不多,偶然有不识字的邻居要我代笔,对称谓也不大理会,反正只要念出来让他们满意就行。语文课作文时写信,老师有规定的格式,只要写好正文,不用为格式和称谓操心。记得1957年考高中的作文题目是《给日本朋友的一封信》,当时报上有的是支持日本人民反美斗争的文章,凭记忆写上几段,最后“此致革命敬礼”就完成了。直到高中毕业,一些同学去外地上大学,才重新有了写信的需要。不过同学间都互相称名字,信封上都写同志或同学,60年代越来越革命化,谁也不会称兄道弟。而且在经过反右派运动以后,我们这些高中生也有了这样的觉悟,“先生”只能用于几位年纪大的老师,在书面称谓中只能称同志或老师。而在报纸上偶然见到有人被称为“先生”,除了像享受殊荣的鲁迅外,其他肯定属于统战对象,是不能称为同志的人。李宗仁从海外回归后,就一直被称为“李宗仁先生”。

  1978年到复旦大学读研究生,不久又当了先师季龙(谭其骧)先生的助手,与各种人通信的机会多了,有时还为先师代笔,这些年来通信的范围更广,其中很多是不相识的,或不知道对方的确切身份,越来越感到称谓的麻烦。

  譬如给老先生写信,照理应该用他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由于随侍先师,我总算知道了史学界大多数老师前辈的字。也知道有些前辈以字行,或者不用字。不相识的人就比较麻烦,如海外有些老先生很讲究这类规矩。有一次给一位中年的先生写信,因为不知道他的字,只能在他名字后称先生。事后发现他的名片上在名字下印着字,显然他希望别人在信函中用他的字,收到我的信时不是认为我不懂规矩,就是会不太高兴。

  给比较年轻的朋友写信更麻烦。称同志吧,显得像公文,有些不合时宜,近年来新派人物更将“同志”看成同性恋人群的专名。本来称“先生”或“兄”最方便,但经常会使对方受宠若惊,甚至一本正经地回信纠正:“我年龄比您小,您太客气了,应该称我弟才是。”但我却不敢轻易称别人为“弟”,因为如果遇到一位懂旧时规矩的人,他必定知道“弟”只能用于亲兄弟、结拜兄弟或学生,会说我“好为人师”。本来,“兄”是对男子的通称,“先生”也是通称,只是更正规些,但现在很多人不知道,作出如此反应也很自然。

  书面如此,口头也不好对付。譬如说你见到一位陌生男子,该称他什么?当年工人阶级吃香,社会上一度流行称“师傅”,现在也有不少人沿用,我一直不用,觉得与自己的身分不相称。演艺圈流行称“老师”,北方似乎也如此,对我们教师倒是很习惯,但如果对方年纪太轻,称他“老师”显然不妥,他更会感到不安。我一般喜欢称对方“先生”,但往往会遇到异样的目光的反应,大概自感不应被我称为“先生”。

  对方是女性更麻烦。本来年轻些的可以称“小姐”,但近年“小姐”不仅贬值,而且几乎成了贬义,有人一听“小姐”马上就想到三陪或什么不正经的事。称“女士”又太正规,有的人还听不懂,有一次我就遇到一位中年妇女听到“女士”一词后就瞪大眼睛,既显得迷惘,亦颇不友善。而且洋派的女郎会不愉快,显得你已断定她已婚。

  想来想去,现代汉语中缺少男性和女性的通称。比如英语中的Mr,Miss,Mrs,我们一般译为先生、小姐、女士(或太太),其实会引起误解。因为“先生”一词在汉语中,无论文言还是白话,多少含有尊敬、尊重的意思,而英语中是毫无此意的。所以在英语中警察可以称囚犯为“Mr John”,而在中文中就不能不分场合或对象对一切男子称“先生”。可是不用“先生”用什么词呢?还真找不到,找到了也未必会被大家所接受。日文中就有这样的词,如さん就老少皆宜,贵贱兼用,译成老王、小王、王君都可以。而日文中的“先生”却严格限于几种人,绝不能滥用。记得有人建议在汉语中用“君”作为男性、甚至包括女性的通称,但在没有被普遍接受之前,只能是个人的习惯。

第50节:馆藏文物是否太多了


  其实最大的毛病出在我们长期以来只破不立,从来没有规定过一种通用的称谓和礼仪。旧时代都有种种“称谓录”,再复杂的关系,翻一下书就可以知道了。还有“通礼”一类工具书,各种场合适用什么礼节、何种仪式也写得明明白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了,却从来没有见到这类正式的标准书,也没有听说政府有制定礼仪、称谓的打算。我们现在经常说要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要讲究精神文明,连我这个教授都不知道该用什么称谓,或者自以为用对了却不被人接受,年轻人大概只能模仿影视中的称呼了。

  要说一点不立,也不是事实。先师告诉我,上世纪50年代初他第一次到复旦大学一位干部出身的领导家去,听到这位领导让自己的子女称他为叔叔,先师竟吃了一惊。因为以往的规矩,凡是父辈的朋友或同事,子女一律应称为伯父、伯母。以后他才明白,来自老解放区或革命队伍的习惯是称“叔叔、阿姨”,甚至称对方为叔叔,同时称他的太太为阿姨。我因为长在小镇上,受革命风气影响较晚,遇到同学父母还是称伯父伯母,到上海后入乡随俗,与同学用同样称呼。但到60年代后,似乎只剩下叔叔、阿姨了。

  4文物与国宝

  4-1馆藏文物是否太多了

  据新华社报道,我国馆藏文物已达1200万件,且有相当部分破损严重。而目前从事专业文物修复的人才约400人,如果依照国际通行的文物修复标准,以每位修复师每月修复一件文物计算,仅轮修一遍现有的1200万件馆藏文物就需要至少2500年时间。

  看到这篇报道,我真为如此多的馆藏文物担忧:2500年!相当于历史再从战国时期开始一次。但等到2500年后最后一批文物得到修复时,现在修复的文物还能完好吗?其中一部分肯定已经等不及了。而且这还不包括在这2500年间不断出土或发现的,正如报道中提到的,仅从景德镇发掘得到的10多吨瓷器残片中,就整理复原出3000多件官窑瓷器,超过世界上所有博物馆同类馆藏文物的总和。

  看来如果我们不想让馆藏文物从此毁损,只有一种办法:大规模培养专业修复师,如将现有的400人扩大100倍,达到4万人,以便在25年内将现有馆藏文物全部修复一遍。而且与此同时,还得停止一切新的考古发掘,以免馆藏文物继续大量增加。

  但仔细一想,显然办不到。要培养出4万名合格的修复师谈何容易!等于要让现有的修复师每人培养100名,即使修复师都有这样的本领,他们也不能完全停止正在做的工作呀!何况修复师的工作完全是为了保护文物,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维持这些人员需要大量经费。而且据我所知,如果真的将馆藏文物修复,现有的馆藏条件根本满足不了保管要求,有的博物馆或文物部门连堆放的库房也没有。现在常常见到这样的情况,放在橱窗里或展台上的文物被冠以“国宝”,出尽风头;而大批同类文物只能堆在库房中,甚至在露天场地,因保管不善,或缺乏合格的保管条件而造成的文物损毁、被盗时有发生。用有的文物工作者的话来说:“放在外面当国宝,到了里面不如一棵草。”另一方面,即使主动停止一切发掘,在基建工地或日常生活中都可能出土或发现文物,这些文物往往更需要紧急修复。但实际情况是,即使不考虑修复,往往连临时放置的地方都没有。在三峡考古发掘工地,发掘和保管部门就经常为如何存放出土文物发愁。

  如果继续无视如此尖锐的矛盾,墨守陈规,无所作为,听任这种现象长期存在下去,实际是对国宝不负责任,而且直接导致大量国宝得不到及时抢救、维修和收藏。严格地说,僵化地维持现行政策,只是一种“保护性慢性破坏”。

  当然,以我们这样一个历史如此悠久、文化如此灿烂、疆域如此辽阔的文明古国,上千万件文物不能算多。但与现有的馆藏条件和文物修复人员相比,这些文物的数量的确太多了,何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没有改善的办法,而新出土和发现的文物又在源源不断地增加。所以我认为,根本的出路还是我曾经多次建议的——藏宝于民,即允许法人或公民合法地拥有文物的保管权。

第51节:确立文物的合法保管权(1)


  简单地说,就是国家收藏最高级别、最珍贵的文物,而将其他级别较低文物的保管权用拍卖或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给法人或公民。文物的保管权可以再拍卖、出让、继承,但必须向文物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也不许出口。如发现保管不善,或丧失保管能力,文物管理部门可依法收回。

  这样做,与文物属于国家的法律并不矛盾,就像土地属于国家,但法人或公民可以获得使用权一样。即使有人会因再出让保管权而获利,但对文物本身是不会有任何损害的。而且无论是为了获利,还是出于对文物的爱好,或是专业研究或教学的需要,保管者对文物都会悉心保护,对保管的条件会尽力优化,文物得到的待遇肯定会比现在好。

  由出让保管权获得的巨额资金,既可以用于改善现有博物馆和文物部门的工作条件,也能较大幅度地提高有关研究和工作人员的待遇,还能扩大包括文物修复专家在内的专业人员,必要时还可用于组建文物警察,保障文物的安全,打击破坏文物的犯罪活动。

  同时也可以用我国富余的同类文物交换其他国家的文物,作为第一步,可以短期或长期地交换展览,待条件成熟、积累经验后再考虑永久性交换。现在我国的博物馆中一般看不到外国文物,不利于公民全民了解人类文明和世界历史。也可用于交换以往正常流出中国的文物,促成国宝还家。

  4-2确立文物的合法保管权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我国今年将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电讯列举了文物市场多年来存在的大量问题:如文物监管市场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够有力,造成市场过多过滥;许多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倒卖国家禁止流通的文物,或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文物走私现象愈演愈烈等。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文物流通秩序,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客观上进一步诱发了盗掘古墓、古遗址等文物犯罪活动。

  根据我平时的了解,问题恐怕更为严重。某些地区的盗掘活动已经发展到武装化、公开化,由于得到当地政府或实权人物的默许,实际已经半合法化。珍稀文物不断在海外现身,频频出现在世界著名的拍卖名单上,海外某些文物贩子甚至敢接受客户的预订,说明走私贩私已经何等猖獗。我在一些古迹或遗址附近都遇到过公然兜售文物的贩子,有的公然声称有刚出土的,或者可以根据你的要求去挖,据说连前往视察工作的文物局长也亲历过这样的场面。

  当然,我们希望这次整顿能有成效,但从文物市场的现状和文物保护存在的矛盾看,仅仅靠整顿和规范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一切出土文物都应归国家所有。不用说不能盗掘,就是偶然发现的文物也应该无条件地上交国库。但中国历史悠久,古代文化发达,地下的文物不计其数,在一些文物大省,百姓耕田取土、建屋修坟,甚至随便在地上踢上几脚,都可能发现文物。很难想像,百姓能自觉地将获得的文物上缴。要是不上缴,该由谁管呢?公安局还是文化局、文管会?实际上除非出了大事,谁也不会管,也管不胜管。流散在民间的大量出土文物总要寻找出路,于是文物贩子应运而生。既然形成市场,谁给的价高就卖给谁,通过走私卖往能给高价的海外客户也就不足为奇。

  文物保护法也规定对主动上缴的应该给予奖励,但出土文物是如此之多,地方政府和文物部门根本支付不了最起码的奖金,更不用说与海外客户给的价格竞争。一位省文物局长告诉笔者,要是真有人拿了出土文物来领奖金,我们全年的经费拿出来都不够。强烈的反差不仅使出土文物源源不断地流入黑市,而且往往造成文物毁灭性的破坏。如有人掘到文物后一时出不了手,又不愿无条件上缴,不惜将金印熔成碎金,将青铜器砸成废铜出卖。

  另一方面,传世文物又可以合法地收藏和买卖。理论上说,传世文物与出土文物的界限是清楚的,实际却不然。因为传世的文物中,相当一部分原来也是出土的。除了极少数明确见于前人记载或有明显的归属(如必定出土于某陵墓或某遗址)外,绝大多数并没有明确的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只有出土时间长短的不同,例如传世的甲骨和青铜器一开始几乎都是出土的。一件出土文物只要流入市场,收购者就可以作为传世文物购买或继续流通,被认定为出土文物而追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第52节:确立文物的合法保管权(2)


  还必须正视这样的事实:一方面是国内外的文物市场有巨大的容量,爱好文物又有收藏能力的机构和个人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是国家的文物部门和博物馆内文物堆积如山,保管无力,经费有限,能够进行展览和研究的比例极低,有的甚至只能听其自然损坏。我曾不止一次听到文物工作者抱怨,按照现有的人员和经费,他们连为文物编目录都来不及,哪里还谈得上保管、展览和研究?加上文物工作者的合法收入很低,一些人的职业道德难以保证,疏于保管,公私不分,化公为私,故意低估,为盗掘和走私开方便之门的现象在所难免。

  我以为,要解决这些矛盾,根本的出路是修改国家文物保护法,将文物的所有权和保管权区别开来。同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条例,保证文物保护法的实施。

  我国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但公民和法人可以合法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文物同样应该如此,国家对一切符合条件的文物拥有所有权,同时公民和法人可以通过购买、继承、转让或奖励获得文物的保管权。这样,文物的合理流通就有了法律依据,保护文物的责任也可以由政府、法人团体和个人分担。具体的建议是:

  取消出土文物与传世文物的界限,凡经国家授权的专门部门鉴定合格者都确定为文物,发给等级证书,文物的所有权都归国家。从规定时限起,一切新出土文物都要经过鉴定才能流通,传世的文物可在一定期限内陆续完成这项手续。若干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部文物都要具有等级证书。不属于文物范围的作为商品自由流通,不受文物法的限制。

  除了必须由国家收藏的特级文物外,出土文物的发现者可优先拥有保管权,鉴定登记后发给证书。保管权可以在国内合法转让、赠予或继承,收取转让费。公民和法人可以购买保管权,国家收取文物鉴定费,并按比例征收文物转让、赠予或继承税。其中部分税收可用于给发现特级文物者颁发可观的奖金。传世文物也应在一定的年限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

  国家收藏的特级以下文物,除保留一定数量供展览和研究之用外,都可公开拍卖保管权,供公民和法人购买。其收入既可用于改善文物部门的收藏和展览条件、提高文物工作者的生活待遇,也可用于组织专业警察,保护文物,打击盗掘与走私。实行藏宝于民,既能使更多的文物发挥鉴赏、教学和研究的作用,也能防止在特殊情况下文物因过于集中而毁于一旦。

  以往国家新建的博物馆往往只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向地方博物馆或文物部门征集文物,实际都是无偿调拨。但现在行政命令不灵了,不但再也不能用这种方法无偿取走地方上的馆藏文物,而且不少历史上的归属纠纷陆续浮现。近年来,一些经济实力强劲的沿海城市新建了不少博物馆,一部分高等院校或企业也有建博物馆的计划,可是有些投资上亿的博物馆只有空空的展厅。而西部一些博物馆库房中物满为患,却连日常的维持经费都不够。如果文物的保管权可以有偿转让,这一矛盾就能迎刃而解,而原来永无天日的大批库藏文物就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文物大省也不难拥有巨额经费,使文物事业得到良性发展。

  这样做会不会导致对文物的破坏呢?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无论是法人还是个人,花了一大笔钱买来了保管权,对被保管的文物肯定会倍加珍爱。即使是出于升值的目的,也只有善待文物,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在文物数量有限的条件下,被展览和研究的机会也会比较多,文物发挥的作用必定比原来更大。当然也可能有个别人缺乏文物保管的常识,或者不具备保管文物的条件,但这完全可以通过事先核查申请保管人的资质。对一些高级别文物的保管情况可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可及时督促保管者整改,直到依法收回文物的保管权。

  对特级以下文物的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由获得授权的文物部门会同海关核发,坚决打击文物走私,但对正常的出口和文物交流应该提供方便。中国文物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适当在世界流通无疑有利于弘扬中国文化,提高中国文物的地位。在旧中国,文物被帝国主义和国内外奸商掠夺和盗卖出国,其中一些文物受到了不可弥补的创伤,甚至因此而被毁坏。这些年来疯狂的盗掘和走私又使不少文物流落海外,一些古墓遗址再次惨遭浩劫。但未来正常的文物出口和交流完全是两回事,这将在文物部门严格控制下有序进行,以满足国外的文物部门、博物馆、其他法人或个人的需要。世界各地的博物馆中都能看到中国文物之日,也就是中华文明普及于世界之时。而且,由于正当的购买和交流渠道畅通,价格趋于合理,国际走私就有可能得到阻遏。我们还可以要求外国的机构和个人配合,不收藏和购买没有许可证的走私文物,进一步打击走私。我们也会有充足的经费,全面调查流失在外的中国文物,并收回一些特级文物。

第53节:对“国宝工程”的希望


  4-3对“国宝工程”的希望

  最近,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发布《“国宝工程”宣言》,宣告该工程正式启动。据报道,“国宝工程”是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为实现国宝回归而提出的全面、系统、长期的社会工程。“国宝工程”的启动,将广开国宝回归之路,促成国宝不断回归,从而实现中国人民的百年夙愿。(《人民日报》2003年7月6日第2版)

  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盛事,因而也要提出几点希望。

  我以为当务之急是要从保存有流失海外中国文物最多的国家和地区着手,进而普及全世界,认真如实地调查、登记每一件中国文物,编制成目录后公诸于世。这份目录应该包括文物的名称、规格和特征、等级和意义、流出中国的经过、目前的保存和收藏情况等等,一时无法落实的项目可以暂缺。目录还应该包括附录,即明确肯定流出中国而目前还不知去向的文物清单。

  据我所知,日本政府曾投入巨资,资助学者全面调查流入欧洲的日本文物。对留存在中国的日本文书的调查,日本文部省也曾立项资助,我曾多次去日本参加过有关的研讨会。中国流失在海外的文物比日本在外文物更多,影响也更大。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有这样全面系统的调查和编制计划,因此究竟中国有多少文物流失海外,特别是如何流失的,不仅公众不知道,就是有关专家也心中无数。以至动不动有什么“国宝”“惊现”,或者连自己都讲不清某一“国宝”的价值及其流失经过。这项工作肯定要花很长时间和大量经费,但与购买一件“国宝”动辄数千万以至上亿相比,应该不成太大的问题。

  但这项工作也是紧迫的,因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直接经办这些文物出入(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的人已经屈指可数,了解这些文物的流传过程的人也越来越少。由于这些文物大多是非正常流出中国的,在国外往往已几经易手,目前的主人未必了解其来历和价值,而一旦口头线索断绝,或许就会永远销声匿迹。目前有资格有能力对这些文物进行鉴定的老专家已成凤毛麟角,而文物鉴定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年轻一代不可能在短期间达到他们的水平。因此,时间越晚,进行的难度越大。

  有了这份目录,我们就能根据这些文物的价值和意义,分别等级和目前状况,有计划有选择地促成“国宝”还家。应该承认,中国流失在海外的文物数量极大,价值悬殊。即使是被八国联军或帝国主义军队直接抢劫去的文物,也不能一概称之为“国宝”。近年来,无论海外出现什么文物,国内的传媒往往不加区别都尊为“国宝”,其实有些是够不上格的,有的只是很一般的文物。但学者碍于政治、感情或舆论压力,往往不愿或不敢纠正。如果什么都能当“国宝”,实际上反而降低了真正的国宝的地位。还要防止有人肆意抄作“国宝”,或奸商利用国人的“国宝”情结牟利,或个别专家丧失人格,滥用鉴定特权,造成国库或基金不应有的损失。

  当然由于文物的情况极其复杂,有的文物已知的信息很少,调查和著录时不可能非常准确。而且随着情况的变化,如同类其他文物的失传,某类文物价值的提高等等,有些文物的等级和价值会发生变化。但无论如何,有了这样一份目录,就大致查明了海外中国文物的家底,不仅能随时监控这些文物的变化,防止它们继续毁损或消失,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有人利用“国宝”进行欺诈。并能根据轻重缓急实施“国宝工程”,争取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最大的效益。

  有了这份目录,我们还能根据这些文物流出中国的具体情况和过程,区分哪些属于正常的文化交流,哪些属于帝国主义的掠夺,哪些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属于合法出口,哪些即使在当时也属非法。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哪些应该理直气壮地要求收回,哪些只能尽可能争取,哪些需要找机会购回,哪些应该协助外国的机构和个人妥善收藏。即使是国宝,也不是都应该回家的。

第54节:国宝如何回家(1)


  4-4国宝如何回家

  “国宝回家”是近几年的一个热门话题,但从媒体上言论和有关报道看,一些人对此还存在不少误解。

  什么是流失海外的国宝经常看到某一“国宝”“惊现”海外某地的报道,仔细读后,往往发现只是一般性的中国文物,离“国宝”的标准差得很远。

  当然,广义国宝可以泛指一切中国文物,因为它们都是中国文明的构成部分。但具体地评定某一件文物是否够得上“国宝”的资格,就得有一定的标准。国内由国家收藏的文物或新发现的文物,都是经过鉴定,确定过级别的。但流失在海外的文物却没有经过这一手续,其中原来就有资料或著录的还好办,如果没有,就只能由个别人说了算。由于受到商业炒作、“爱国”情结、感情因素和资讯不全的影响,往往会将这类文物的价值高估,轻易称为“国宝”。

  其实,就文物本身的价值而言,在国内与在海外不应有什么区别,不能因为流失海外就提高了身价,不能将流失海外的文物一概称为“国宝”,也不能因为是被帝国主义抢走的就必定要列为“国宝”。现在,“国宝”一词在国内已经用得有些滥了,希望不要扩大到海外。否则非但不利于真正的国宝回家,还会给奸商骗子以可乘之机,使我国不得不付出成倍的代价。

  国宝是如何流入海外的目前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但可以肯定,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数量很大,但情况却相当复杂。大致分析,不外乎豪夺巧取和正常流传两类。

  豪夺就是外人依仗武力或政治特权从中国强行抢劫,或违反中国法令盗运出境的。如英法联军从圆明园、八国联军从北京、日本侵略军从被占领的中国领土掠夺的文物;西方列强利用政治特权,公然违背中国法令,或者勾结贪官奸商,将中国文物盗运出境。如唐太宗昭陵著名的“六骏”之二,就是在美国人的重金收买下,由奸商岳彬将整块石雕砸成碎块后盗运出去的。

  巧取则是利用了中国法制不健全的漏洞或法律的盲区,利用当时国人缺乏保护文物的意识和某些人的愚昧无知、贪图小利,或者依仗雄厚的资金,从中国购买,并合法出口。例如,斯坦因等人从敦煌莫高窟的王道士手中“买”去了大批珍贵的文书和艺术品,但当时的清朝政府并无保护此类文物的法令,既没有给王道士定罪,也没有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追回。又如,著名藏书家陆心源的藏书是他的儿子卖给日本人的,是公开的交易。当时有人想以收购来阻止这批珍本出境,却因财力不足而失败。晚清和民国期间,外国一些机构或个人一直在北京等地大量收购中国古籍,不少珍本秘籍因而流出。但当时政府并未加以限制,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中国悠久的历史、发达的古代文明、灿烂的民族文化,使中国的文物自古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的爱好,其中一部分还是当时的政府和民众主动输出的。例如,自秦汉以来,朝鲜、越南、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无不以获得中国文物为荣,不断通过各种途径输入中国的商品和文物,中国历代王朝也通过“赏赐”、互市等办法输出中国商品和文物。当时的一般商品如果能保存到今天,都已是珍贵的文物了。如在日本福冈出土的东汉金印“汉倭奴王印”,已被日本奉为“国宝”,如果在中国也应属国宝了,但这完全是正常流入日本的。又如,唐、宋、元、明、清和近代都有大量中国瓷器通过正常的贸易输出,其中的珍品和早期制品今天早已进入国宝之列。近代还有一些外国汉学家或钟爱中国文化的人收罗了大量中国文物,并合法地出口。一些华人移民海外时带走了他们珍爱的文物,在国际交往中一些文物被作为公私礼品赠送给外国人。这些都属于正常的文物流传。

  并非所有的国宝都应该回家显然,在上面两种类型中,豪夺巧取是违背中国人民意愿的,并且给中国的文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但两者又有所不同,豪夺是公然抢劫,是战争掠夺罪行,是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许的。对这一部分文物,只要证据确凿,就应该理直气壮地索回。一时无法索回,也要持之以恒,争取舆论和道义的支持。对被巧取的,就只能承认现状,至多只是在财力许可而对方又愿意出让时适当购回。更重要的是记取这些惨痛的教训,加强对现有文物的保护,防止出现新的巧取。

第55节:国宝如何回家(2)


  对国家之间正常的文物交流,就应该有一种宽广的心态。一个国家的文物能出现在世界各国,能够受到各国的机构或个人的重视和收藏,本身就说明了这些文物的价值。这些文物就像中国的文化使者,也像中国文化嫁出去的女儿,已经在外国落地生根,成为人类文明的一部分,这是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民的光荣。它们在国外流传有利于中国文化的传播,不少外国人就是通过这些文物认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它们当然不应也不必回家,或者可以通过展览的方式短期回娘家,或者通过复制、出版、上网等方式供国人了解。在一个开放的世界,今后这类交流还会增加。

  一个国家的国宝未必只能收藏在本国,被外国人收藏也不都是坏事。日本明治维新后,汉籍与汉文文书一度被视同废纸,以随员身分出使日本的中国学者杨守敬独具慧眼,大量收购,或以中国数量颇多的碑帖和本人书法去交换,及时运回国内,其中既有在中国早已散佚的珍本秘籍,也有日本平安时代(相当中国唐朝)的文书,其中不乏日本国宝,如有一件光明皇后用小楷抄写的佛经异常精美。当我陪同日本学者观赏这件文书时,他们叹为奇迹,久久不愿离开。在一次研讨会上,我向日本学者指出:当年要是没有杨守敬的收藏,这些日本国宝早已化为乌有,杨守敬是保存日本国宝的功臣。

  应该承认,在中国也发生过这样的情况。近代以来,来华的传教士、商人、外交官、学者、汉学家和普通游客中,都不乏一些对中国文化和中国文物有特殊兴趣的人,有的甚至将收集中国文物当作毕生的事业。有些文物在那时并未引起重视,或者尚未被鉴定确认,或者当时数量尚多,但经过历年的天灾人祸,今天在中国可能已不存在同类文物,由于他们的收集和珍藏保全了这些国宝。如今在欧洲一些图书馆中收藏的明清时的手绘地图,大多就是当年传教士带回去的,而国内的类似地图已成凤毛麟角。如浙江绍兴一种方志《越中杂志》国内早已失传,而美国一家图书馆中却有收藏。对外国的“杨守敬”我们不能采用双重标准,也应该肯定他们为保存中国国宝所作的贡献。这类流落海外的国宝,既是中华民族永久的伤痛,也是我们应该世世代代记取的教训,更重要的是要防止类似的现象再次发生。

  慎言“不惜一切代价”1970年11月1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六届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到2000年,包括中国在内的91个国家签署了这一公约。1995年6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罗马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包括中国在内的70多个国家参加并签署了公约。中国签署本公约绝不意味着承认发生在本公约生效以前的任何从中国盗走和非法出口文物的行为是合法的,中国保留收回本公约生效前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的权利。根据这两项公约,我国已经成功地追回了近年被盗的一些国宝。但由于1970年公约没有明确的追溯力,也缺乏约束力,具体实施还有很多困难,所以不能指望被劫被盗的国宝都能顺利收回,在公约制定前被夺国宝的回家之路更遥遥无期。但无论如何,对这类国宝是不需要、不应该花钱收回的。

  但另一方面,对大量不属于公约范围内的国宝,即被“巧取”及正常流传在外的国宝,或者虽被“豪夺”但证据不足或无法举证的国宝,就只能选择最重要的,在适当的条件下购回,如通过公开拍卖,或私下谈判交易。既然是一种商业行为,就应掌握时机,争取最低价格。现在有人动辄声称“不惜一切代价”,动辄投入数千上亿资金,似乎只有买回来了才算爱国,或者付的钱越多“国宝”的身份越高。这样做既不策略,也无必要,只能炒高价格,让中间人获取暴利。即使将来中国成了富国,也不可能买下全部在外的国宝。一般来说,这类国宝的安全并不存在威胁,至多只是收藏者的变化。一时没有财力,或者条件不成熟,暂时不买也无妨。就是要买,也完全可以通过代理人低调处理。

第56节:从历史地理看地域歧视 中国饮食的另一面(1)


  5从历史地理看地域歧视

  地域歧视的现象由来已久。齐国的晏婴出使楚国,楚王当着他的面说齐人“善盗”(喜欢偷东西),虽属故意羞辱,但也说明当时已存在地域歧视。如此说来,地域歧视至少已有二千几百年的历史了。

  地域歧视产生的前提是地域差异,即不同区域间因种种原因存在着差异,如在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想意识、风俗习惯等各方面既有发达程度的不同,也有价值观念和习惯方面的不同。在这些差异中,以物质为主的方面有一定的客观标准,但以精神和观念为主的方面更多的是主观标准。例如中原的儒家从先秦时就强调“华夷之辨”,歧视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当时少数民族的发展水平的确落后于华夏诸族,但华夏人在精神上的优越感却只是一种虚幻的自信,并没有得到少数民族的认同。

  随着不同区域间人口的流动,相互间的文明或野蛮、贫穷或富裕、先进或落后就会显现在对方面前,而相对野蛮、贫穷、落后的一方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尽管流动人口只是当地人口的一部分,但由于外界只与他们接触,对他们的印象也就成为对当地全部人口的印象,所以一个地方外迁或流出的人口的形象往往会成为整个地方的形象。例如北宋南宋之际,大批河南人随宋室南迁,由于这批河南人中包括了皇族、高官、名流、巨商、富户,在南宋首都临安(今杭州)举足轻重,杭州人非但不敢歧视,还学着说河南话,以至今天的杭州方言还带北方味。但到大批河南人因天灾人祸四出逃荒时,讲河南方言的人就成为被歧视的对象。

  应该承认,贫穷和落后,特别是长时期的贫穷和落后,的确会造成当地人群的素质下降,滋生种种劣行恶习,甚至形成根深蒂固的习惯,反映在底层贫民中往往更加严重。自古以来,一个地方的人受到歧视,基本上都是发生在这一地区由盛转衰、由富变贫、由中心而边缘之后。当河南处于“天下之中”,农业发达,商贾云集,洛阳、开封拥有首都或陪都地位,其他地方人既不会也不敢歧视河南人,还以能成为河南人为荣。今天全国不少家族都自称祖先是河南人,就显示了河南曾经具有的无与伦比的地位,其实其中不少人根本不是河南人,或者是从外地迁入河南,从此再也不提真正的祖籍。但宋代以后,河南日益衰败,到明清人的笔下,河南人已开始成为批评或嘲笑的对象。近代以来,河南更经常与“水旱蝗灾”连在一起,河南人的优点往往被遮蔽了。

  文化的传播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和联系,在人口流动少、信息传播慢的条件下,优点和恶习的传播一般局限于同一地区,形成当地的文化特征。而这种特征一旦形成,就会长期存在。如经济上已经摆脱贫穷,但因贫穷形成的习惯还会延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同样,外界对当地的了解也会滞后,即使当地情况变了,原来的看法也不会轻易改变。

  所以,要消除地域歧视,首先应注意缩小地域间的差异,特别要促进贫困落后地区的发展。其次,要在人口自由流动、信息充分交流的基础上,改变相互间片面、主观、滞后的认识。政府必须在法律上保证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媒体要作客观、全面的报道,注意引导。对被歧视的对象而言,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正视自身的缺点,自尊自强。

  6中国饮食的另一面

  记得季羡林先生曾写过一篇短文,称德国的厨师为“工程师”,只能按食谱制作,哪种材料放几克,哪种调料放几克,烤几分钟。而中国的厨师却全凭感觉和手法,菜放在锅里抖几下,炒多少时间,放多少调料,口味多重得按不同的原料、不同的搭配和要求灵活掌握,名厨可达随心所欲的地步,所以称得上是“哲学家”。

  我参观过德国人家的厨房,可以证明先生所说完全是事实。他们的厨房中少不了三样东西:一本食谱(当然也有经验丰富者可以不用);一台天平或电子秤,以便随时按量配料;一只闹钟,以便精确控制时间。德国人即使不是专业厨师,当不了工程师,当个技术员也绰绰有余。尽管现在一些中国家庭装修精致的厨房中也备了这三样,但很少有人会像德国人这样讲究精确计量,所以连技术员也当不了。而有经验的厨师是不需要这些东西的,在餐馆酒店的大厨房中似乎也没有配备的必要,中国的名厨的确像哲学家。


第57节:从历史地理看地域歧视 中国饮食的另一面(2)



  不过不要以为这就是中国饮食的优势,尽管季先生的文章没有点破,却是不言自明的:工程师人人可当,至少可以学着当,而哲学家是少数人的专利,大多数人是当不了的,想学也未必学得成。

  事情总有两方面,中国饮食当然也是如此。但不知什么原因,诸多谈中国饮食的文章或著作却极少涉及它的另一面。即使提到,也是轻描淡写,点到为止。而且在介绍外界的反应时,总是只说外国人如何欣赏,如此赞叹,如此欢迎,又如何吃得洋相出尽。但根据我有限的见闻,外国人并非都喜欢吃中国饭菜,愿意吃的人也不是样样都喜爱,还有直率的批评,如嫌中国菜太油膩,放味精,营养不全面,太注重形式,采用的“山珍海味”破坏环境,某些菜的做法虐待动物、不人道(如强调“活杀”、“活剥”,端上餐桌的鱼眼珠还在动)。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些洋鬼子不懂中国文化,没有福气享受中国的珍羞佳肴,或者说谁稀罕你们,中国人自己吃还不够呢!这不是笑话,我幼时就听大人讲,外国人见中国人吃汤圆,感到不可思议,中国人是怎样将馅放进去的呢?文化大革命中听形势报告,说尼克松访华时见到爆米花,一把米爆成一大堆,觉得真是好办法,说要介绍给第三世界解决粮食问题。以后有机会出国,才知道不少国家都有类似汤圆的食品,有馅的食品哪个国家没有?而美国人不但也有爆米花,而且比中国还爆得好,爆得方便,尼克松大可不必介绍中国经验。而且,营养可以有客观标准,口味只能凭主观判断。臭豆腐、榴莲、奶酪、泡菜、鱼子酱、生鱼片、生牛血、炸蚂蚁、鼠肉干,爱者嗜之若命,忌者避之犹恐不及,绝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如果是对外国人说中国饮食的话,那就不能只考虑自己的爱好和习惯。

  即使对自己而言,我们也应该明白,中国饮食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短处。最有代表性、口味最好,或者说最能体现中国饮食文化精髓的饭菜,必定需要专职厨师(或者是受过专业训练并积累长期经验者)和助手、特殊规格的原料和调料、专用的环境、设备和餐具、较长时间的准备和现场及时的烹调和同步服务。显然,这不是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人经常能享用的,也不是只要具备同样的原料就能制作出来的。自然,它的博大精深的无穷魅力也不是凡夫俗子所能体会——试想,世上有几个人有这样多的机会?

  先师季龙(谭其骧)先生曾与已故唐振常先生谈及唐氏能成为美食家的条件:从小有吃——出身大官僚富贵家庭;会吃——亲友中有张大千等美食家;懂吃——毕业于燕京大学,有中西学根柢;有机会吃——当记者游踪广,见的市面大,吃的机会多。唐先生闻言大笑,深以为然。国内称得上美食家者,大多有其特殊经历或优越条件。

  我想外国也应如此,所以有些国家只有营养师,而出不了美食家。或者虽有,却不能与中国美食家同日而语。营养师在中国饮食中一般不会有用武之地,对有资格和机会天天体会中国饮食文化的人,最关心的是饮食是否安全,有没有被人下毒,有没有致癌致病物质,至于烹调过程中没有充分利用营养或破坏了营养,或者营养搭配不合理,对他们毫无意义——他们本身那一种营养都过剩,巴不得吃些只有味道没有营养的东西。可惜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开始得太晚,否则,罗马帝国的呕吐剂一定会在中国汉代就流行于高层。

  我看过一则报道,陈云晚年的食谱是由他的夫人、著名营养学家于若木制定的,每天都是若干克瘦肉、豆制品、蔬菜和粮食。他的厨师对中国饮食文化领会再深、技艺再精,也无法将中国饮食的传统发扬光大,或者创造出什么名菜名点。

  不是说青菜豆腐都能成为名菜,菜根也能煮香吗?我想那是为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换口味,为脂肪过多的人减肥,为营养过剩的人消食,为闲得发慌的文士清客找话,为炉火纯青的名厨找露一手的机会。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的一代还记得那卷心菜老叶、豆腐渣的味道吗?当时的名厨、雅士为什么不展示一下中国饮食文化的风采呢?

第58节:徐霞客、朱载堉与郦道元


  看来,结论只能是:中国饮食的精华属于阔人、贵人、富人、闲人和少数与他们沾得上边的雅人。

  其实,哪种“高雅”文化不是如此!

  7徐霞客、朱载堉与郦道元
  徐霞客(弘祖)是明末江南名流,如今是世界闻名的中国古代旅行家、探险家和地理学家。但徐霞客的成就却来自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重大挫折——年轻时在科举考试中失败,要不,他完全可能成为一位称职的官员,但中国和世界就会失去这样一位旅行家,因为他不可能再随心所欲地安排自己的旅行计划,全身心地投入探险和写作。与徐霞客差不多同时的王士性在地理学方面的成就比起徐霞客来毫不逊色,但王士性做为一位官员,只能利用公余进行考察和著述。尽管他的游踪也很广,却只限于自己任职的地方。

  但徐霞客又是非常幸运的。首先,他有一位开明的母亲。非但没有强迫他继续走学而优则仕的道路,而且鼓励他“志在四方”。她亲手为徐霞客做了一顶“远游冠”,以壮行色。为了消除徐霞客离家远游的顾虑,她以73岁高龄与徐霞客同游宜兴两个岩洞。其次,徐家颇有资产,衣食无忧,不必依赖徐霞客创收谋生,所以他可以放心地带上旅费和仆人长年外出。再者,当时对读书人的优待和尊重也为徐霞客提供了种种便利,他以一介布衣可以得到一些地方政府的资助,享受本来只有出差官员的待遇,还得到不少官员和地方名流的热情款待。更幸运的是,他的“奇书”经历明清易代的战乱,奇迹般地保存下来,在他死后135年得以出版流通,并在他逝世287年后得到科学家丁文江的高度评价,引起地学界的广泛注意。

  这些条件中缺少一点,就不会有今天我们心目中的徐霞客。

  对朱载堉的名字一般人比较陌生,但此人在世界音乐史上却拥有崇高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他终身从事学术研究,所著《乐律全书》47卷是包括乐、舞、律、历学十多种著作的百科类专著,而且他是新法密率(即十二平均律)理论与计算方法的首创者。他首先提出的十二平均律的等比数列原则,以及解决管口误差问题的“异径管律”的方法,除了音乐本身的意义外,也是16世纪世界声学研究的重大成就。如果当时已设立诺贝尔物理学奖,他很有可能成为获奖者。

  朱载堉出身于明代宗室,是郑恭王厚烷的长子。按照明朝制度,他应被立为世子,袭封王爵,终身享受荣华富贵。但不幸青年时就遭遇变故,他的父亲无罪而遭禁锢。这使他愤而放弃王子生活近19年,却使他能潜心研究,奠定了深厚的学术基础。所以在朱厚烷复爵,他以世子身分重入王宫后,继续从事研究,晚年更推辞王位,以著述终老。

  但从另一方面看,朱载堉又是相当幸运的。为防止亲王、宗室争夺皇权,干预政治,明朝对他们的限制相当严格,既不能当官,也不许从事其他职业。同时给于优厚的俸禄,供养终身。像他这样的近支宗室,如果不是想在锦衣玉食、声色犬马中度过一生,就只有在学术、艺术、工艺中寻找价值。要是他生在其他朝代,或许会成为朝廷股肱、高官权贵,或许会成为“八王之乱”式的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如果他有幸被立为皇帝,或许就是另一位宋徽宗、李后主。不过,如果他不是近支宗室,肯定不会有那么好的研究和出版的条件,即使有那样的成果,也未必能流传至今。
  古往今来,具有各方面天赋的人何止千万!但即使是超级天才,往往一辈子也没有表现的机会,泯然众人,老死沟壑。最终获得成功,并能给后世留下具体成果的人却屈指可数!这不能不引起无限感慨。

  但无论是徐霞客还是朱载堉,或者是其他成功者,他们都没有在不幸面前低头,幸运才会向他们招手。晚明的江南,拥有徐霞客那样境遇的人并不少。明朝数千上万王子、数十万宗室大多饱食终日,或骄奢淫逸,或无所事事,朱载堉式的人物寥若晨星。从这点看,天时和地利固然重要,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还是自己。

 

5第五章 社会与自然

我们不应该片面夸大西部自然环境本身的变化,将古代的西部描绘为一幅田园牧歌的风光,也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如何“重建秀美山川”,在植树种草、堵沙治沙、开辟新水源等方面做太多的文章。西部的山川本来就不是完全秀美的,难道还能重建出一个来?就是要恢复古代的状况,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

第59节:有墙无墙皆为院

第60节:改善西部自然环境(1) 

第61节:改善西部自然环境(2)

第62节:荒原永恒的魅力

第63节:也谈“何时有了沙尘暴”

 

 

第59节:有墙无墙皆为院


  报刊上常见有人说郦道元是《水经注》的作者,其实,《水经注》是郦道元对《水经》一书所作的注释,他直接或间接地引用了当时流传的数百种有名和佚名的著作,这些文字构成了《水经注》的大部分。由于当时南北分裂,郦道元做为北魏一名耿直而尽职的中高级官员,多数时间忙于公务,能够亲身经历和考察的地方是有限的,对无法到达的地方都是依靠他能够收集到的文献资料。所以《水经注》的丰富多彩的内容和瑰丽传神的文字,反映了公元6世纪时中国地理学和文学所达到的水平,但郦道元绝不是《水经注》全部文字的作者。

  这样的误解由来已久,以至以往在中学语文课本选用《三峡》一文时,也误将作者定为郦道元。以后经学者指出,已改为盛弘之,因为这段文字引自盛弘之的《荆州记》。

  指出这一点,丝毫不影响郦道元的杰出成就。选择这些文献资料是他辛勤收集的结果,也显示了他敏锐的眼光和卓越的判断力。这些原著的绝大多数今天已经不复存在,所以要是没有郦道元转录入《水经注》,我们就不可能了解、阅读和欣赏。而且也不能排除郦道元在引用时做过文字加工的可能性。但无论如何,这与郦道元本人的作品是有区别的。

  希望对《水经注》和郦道元的这一误解不要再延续下去。

  第五章社会与自然

  1有墙无墙皆为院

  中国的文字曾经有一个象形的阶段,不少字至今还保留着这样的特点。例如国(繁体作國)就是这样:中间的小口象征一个人的眼睛,正注视着下面一片土地,手里则拿着武器(戈),而在他外面,还有一道更大的 墙包围着。多么形象——一个有人警惕地守卫着、并有围墙拱卫的地方——人们集中居住的据点、聚落、城、邑,这就是国的本义。
  国为什么要用墙围起来呢?当然是为了国中居民(国人)的安全,既要防止野兽的袭击,也得对付敌人的侵略。但在国的内部,民居之间一般不再用墙隔开。中国大量考古发掘的结果可以证明,外国一些早期聚落的遗址内也是如此。三年前我在非洲肯尼亚参观马赛马拉人的村庄,在圆形的村墙内也是一座座房屋,它们之间并无围墙分隔。不过在较晚的聚落遗址中,已经出现了有围墙和院落的建筑。显然,随着居民中贫富贵贱的分化,一部分居民已经不再满足于聚落外墙的集体防卫作用,还需要拥有自己的空间,维持家居生活的私密性。于是各式各样的墙成了新的需要,目的只是为了能够用墙围成院。形成于二千余年前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法律答问》有这样的规定:“巷相直为院,宇相直者不为院。”看来那时的政府已制定了“院”的标准。直到今天,权威的辞书对“院”的解释还是“住房前后用墙围起来的地方”或“住房前后的封闭性空间”。

  不过自从有了政治权力和私有财产以后,院的规格和性质就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差异,尽管都是为了院主在保持安全和私密性前提下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享受。君主、贵族和官员的院当然要全面发展,于是产生了相应的制度,使各类院的规格与院主的身分相称。而在“朕即天下”、为“公”就是为“我”的年代,君主们的私密也成了“公密”——必须由国家权力加以保证,请看中外哪一座皇宫的后院不是由坚实的建材构成,不是由高墙深沟护卫,不是由重兵把守?另一方面,本来属于私人性质的“院”,也演变成了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一部分,直到今天还有“研究院”、“法院”等名称,“大院”还是某些重要机关的代名词。为了实际需要,这种“公密性”可以超出今人的想像,如上世纪50年代,为了挡住附近居民的视线,上海锦江饭店在草坪外建起了四层楼房;70年代建北京饭店新楼时,曾因在最高层可以看见中南海内景而引起轩然大波,结果是面向中南海一侧的窗户被封闭,最高三层改为设备层,再为中南海建一排阻挡视线的楼房。
  私家院落则按各人的需要构建,但也不得不考虑当务之急,一般人自然不可能圈上大片土地建私家园林,但有时为了安全也不得不筑起高墙厚墙,或者干脆建起城堡、碉楼,或者依靠家族或集体的力量建成围屋、土楼、堡寨。尽管如此,只要有可能,内部还会保留一定的活动空间,形成一个小院。实在不行,也会向空中发展,在屋顶或挑空辟出一块空间。在城市和人口稠密地区,空地早已是稀缺资源,但只要有可能,一个小院还是多数人家的梦想。当初英国人将连排式住宅移植到上海租界,也入乡随俗,将在英国应当开放的前后草坪变成屋前一个封闭的小天井,后门外的草坪则只能取消。围墙则因地制宜,在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还可兼顾节约和观赏性,于是石、砖、土、木、竹、苇、草、贝壳、荆棘、水都成了建材,甚至完全利用天然条件,私家警卫、护院、警犬等也应运而生。到了近代,铁丝网、电网、红外线探测仪等取代了有形的围墙,在法制严格的国家,一块“PRIVATE”(私有)的提示牌足以挡住外来者的脚步。但悲剧同样会发生,一位日本留学生误入美国居民的院子,因听不懂主人的英语警告,被主人用枪当场击毙。总统克林顿虽然深表同情,却无法改变法院对主人的无罪宣判。

第60节:改善西部自然环境(1)


  千百年来,皇室禁苑、官家大院、私人名园、古堡高墙、农家小院、陋巷小宅产生过多少悲欢离合的故事,成为历史不可缺少的篇章,但这一切都发生在有形无形的墙中。但我们更希望未来会出现真正的无墙之院,让地球成为我们的共同家园。

  2改善西部(本文所说的“西部”,是指从中国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状况划分的西部,并非当前政府政策上划定的西部)自然环境

  在中国历史时期,至少近二三千年来,西部的自然环境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上个世纪以来局部阶段和局部地区的变化虽然比较剧烈,但并没有超出历史时期曾经出现过的范围和幅度。一些论著认为,西部的自然环境曾经非常优越,连黄土高原上也森林密布,或者有良好的植被,只是由于人为的破坏才形成今天的局面。或者认为是由于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变化,引起了自然环境的恶化,因此自然灾害越来越严重。如果我们比较全面地收集一下有关史料,并且客观地、科学地进行一些分析,就不难发现,这些说法有不少漏洞。

  历史时期西部的自然环境究竟如何?我们固然可以找到大量森林茂密、植被良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的记载,但同时也能发现不少描述沙漠、荒原、风沙、干旱、盐碱、苦寒、贫瘠、不毛之地一类的材料。很清楚,这些看似极端矛盾的地理景观其实是同时存在的,问题在于迄今为止的研究一般都不够深入,特别是缺乏精度,比如说记载中的森林覆盖到了什么范围,植被完好到什么程度,品种和产量到底有多少?两方面的材料或许都是事实,却都不是事实的全部。

  另一方面,对史料的运用缺乏客观的、科学的参照系,结论相当随意。例如十六国时夏主赫连勃勃的“美哉斯阜!临广泽而带清流”的说法曾经被广泛引用,以证明毛乌素沙漠南部在5世纪初还有很好的环境。却往往忽略了他明白提到的范围“自马岭以北,大河以南,未有若此之善者也”。可见,赫连勃勃的行踪只是在内蒙古黄河以南至陕北之间,他也只能在这一范围内作比较。且不论毛乌沙沙漠当时是否已经形成,对这一带环境的优越性显然不能夸大。就像一位来自沙漠地区的人称赞敦煌月牙泉的话,岂能证明敦煌一带环境“未有若此之善”?
  气候的周期性变化虽然也是事实,但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西部近二三千年间的变化幅度并没有增大的趋势,上一世纪以来的变暖也还没有达到商周时的最高点。工业化和人口的增加确实导致和加剧了一些自然灾害,但产生自然灾害的根本原因还是自然本身,而不是人类活动。尽管从表面上看,统计到的自然灾害有增加的趋势,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影响也似乎越来越大,但并没有证据表明自然灾害本身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例如有史以来全世界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灾害,是明朝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556年1月23日)陕西华州的大地震,死亡人数至少有83万,可能达到100万。而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死亡24万人,伤16万。已知黄河最大的洪水发生在道光二十三年,三门峡洪峰流量达到360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量119亿立方米,相当于500年一遇。而20世纪内最大的1933年三门峡洪峰流量是22000立方米/秒;1958年在河南花园口实测到的洪峰流量是223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流量868亿立方米,只相当于50年一遇。总不能说,嘉靖年间、道光年间人口比现在多,工业化程度比现在高,环境破坏比现在严重吧!这只能是自然本身的结果。

  就是这两年被当成生态破坏典型例子的尘暴,其实也不是现代才有的。据《汉书·五行志》记载:西汉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次日早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终日夜下,著地者黄土尘也”。这样的“黄雾”从西北一直吹到今西安一带。这是2000多年前的事,那时整个西北地区的人口还很有限,开垦的面积也不大,但那次尘暴也非常严重。

第61节:改善西部自然环境(2)


  可见自古以来,西部从来没有过整体性的“秀美山川”,只有局部的、阶段性的良好环境。例如在农耕社会的初期,黄土高原曾因气候适宜,土壤疏松,容易开垦而成为文化摇篮,但一旦植被破坏、人口增多,加上气候变迁,就显示其先天的不足。西部大多数地方的生态平衡本来就十分脆弱,能够负载的人口和牲畜数量有限,超过了极限,平衡自然就遭到破坏。从农耕人口在公元前2世纪后期迁入河西走廊起直到清朝中期,人口一般都不超过100万,祁连山的雪水当然绰绰有余,富余的水还能流入居延泽,供它周围人口的生活和农耕。而现在河西走廊的人口已经达到几百万,农业灌区的人口密度已超过750人/平方公里,还要输出供三四百万人口需要的粮食;更需要大量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哪里还有水流得到额济纳旗去?居延泽怎么会不干涸?我们也不难计算,究竟是祁连山的水少了,还是人类用得多了?

  同样,从史料记载看,罗布泊一带的景观在以往二千多年间并没有明显的变化。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塔里木的河水被大量截留,用漫灌的方式大种水稻,创造“塞外江南”,以至下游经常断流。断了水源,地处内陆干旱区的罗布泊当然会干涸。塔里木河下游成了干河床,再加上大量砍伐,胡杨和红柳林当然会消失。一片只能负载一二千万头牛羊的草原现在要负载一亿多头,加上几倍的人口,差不多连草根都刨了,哪里还会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

  所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片面夸大西部自然环境本身的变化,将古代的西部描绘为一幅田园牧歌的风光,也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如何“重建秀美山川”,在植树种草、堵沙治沙、开辟新水源等方面做太多的文章。西部的山川本来就不是完全秀美的,难道还能重建出一个来?就是要恢复古代的状况,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植树种草固然有涵养水土、调节气候的作用,但树和草本身要消耗水,在过于干旱的地方离开了人工灌溉根本活不了,等不到起积极作用就产生了大量消极作用。即使能治的沙也得讲究经济成本,何况多数沙是治不了的。至于开辟新水源,往往只是一种资源的透支或预支,无异饮鸩止渴,并非长久之计。

  西部环境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人口与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如何平衡。在20世纪以前,西部的人口数量有限,几乎没有农牧业以外的生产方式,即使出现过短时期的过度开垦或其他破坏行为,多数情况下没有超过水和其他资源能供给的限度。不时爆发的天灾人祸一次次推迟了人口高峰的出现,人类生命财产的惨重代价意外地换来了环境的休养生息。如“陕甘回乱”曾经使一些局部地区人口灭绝,完全荒芜,重新成为无人区。数十年后,其中一些地方成了长满“梢林”(次生林),甚至成为当地的“江南”。而当人口激增,工农业和生活用水以更快的速度递增时,水和其他资源就会捉襟见肘,终于面临枯竭,引起环境的恶化。西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使环境不要进一步恶化,通过休养生息,逐步恢复人口与自然环境之间的良性平衡。

  在短期间内,我们无法使西部的人口数量减少,也不可能迁往外地。但同样数量的人口,实行不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耗用的水和其他资源是不同的。因此,调节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减轻对已经十分脆弱的环境的压力,是改善西部自然环境的关键。

  首先应该对西部可以利用的水、森林、草场、土地等基本资源进行精确统计,根据现有人口及其发展趋势作出合理的规划与配置。对不宜居住地区和生态环境极其恶化地区内的人口要坚决迁出,采取切实措施吸引和鼓励迁入适宜地区。

  大幅度地调整产业,耗水多的工业和农业应该停产,或者转出西部缺水地区。如果水资源计为成本,西部缺水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基本是没有经济效益的,离开了政府的补贴根本无法生存,并且只会加剧对环境的破坏。大幅度降低草原的载畜量,改变粗放的放牧方式,逐步以复合饲料取代青饲养,发展密集型、工业化的饲养业和畜产品深加工。西部本地无法消化这些富余劳动力,应该由中央政府从东部引入劳动密集型、加工型产业,或者有计划地将这些劳动力输往东部,或者投入兴建大规模的基建工程,包括下面提出的城市化建设。


 

第62节:荒原永恒的魅力


  建立节水型的生产和生活系统。输水系统要以管道取代渠道,将渗漏和蒸发降到最低限度,以喷灌和滴灌取代漫灌,生活和生产用水尽可能经处理后多次利用。而要做到这些,只能实行居民城市化,生产集约化。

  西部目前的城市化程度很低,但城市化是西部发展的捷径,也是调整生产和生活方式,减少环境破坏的有效途径。如上面提到的这些措施,大多只能在城市化过程中实现。使西部的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城市中,才能真正做到退耕、退牧、节水、发展劳动密集型和加工型产业,发展集约化和工厂化生产,才能节约土地和资源,减少大批分散居住的人口对环境的破坏,同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发展文化教育。人口达到一定的规模,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节水系统、交通线的建设才会有高效益。

  要在西部实现城市化还存在很大的困难,但西部实现城市化的成本比其他地区要低得多,效益却要高得多,如土地成本低,选址的余地大,规划可以更合理,拆迁的费用低,造成的浪费少,基建的劳动力便宜。城市化的过程还能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城市化后也能增加很多新的岗位,更有利于吸引国内外的投资。正因为如此,西部应该率先实现城市化,通过城市化来调节当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人类与自然环境的良性互动中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有关自然环境变迁及趋势方面的观点和论述,见拙著《未来生存空间·自然空间》(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

  3荒原永恒的魅力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在人类未产生之前,整个地球都是莽莽荒原。但一旦人类出现,即使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为了自身的生存和繁衍,总是在不断地消灭荒原,因为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获得维持生命所必需的食物、燃料和栖身的场所。多数人类学家认为,最早的人类产生在东非大裂谷,以后才迁移到世界各地。促使早期人类迁移的因素不少,但最主要的还是生存的需要——随着人口的增长,总要有更大的生存空间。

  栽培农业和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两大进步,但随着大片农田和一座座城市的出现,荒原的面积不可避免地相应缩小。无论是中国的先民“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还是欧洲的清教徒远航新大陆,他们的目的都是将荒原变成家园。随着人口的增加,人类开发荒原的速度和规模都在不断加快。特别是在工业化以后,在农田、牧地、居住区以外,工厂、矿山、油田、铁路、公路、港口等设施也日益扩大,城市占据的面积也越来越大。到了21世纪,地球上能够利用的土地已开发殆尽,尽管地球上的陆地还有不少无人区,大片的原始荒原、特别是人类尚未进入的荒原已经屈指可数。

  不过在人类开发的过程中,总是先选择自然条件相对适宜的地方,例如,已经发现的先民聚落遗址,一般都在生活和生产用水便利却离河流有一定距离的台地。正因为如此,平原、河谷、海拔不高的台地、土壤疏松的土地、气候温暖且水量充沛的区域往往先得到开发,并且基本不再留下荒原,然后再扩展到丘陵、较低的山地,最后留下的荒原都是人类还无法利用、或利用成本太高的沙漠、戈壁、干旱区、峻峭的山区、传染病流行区、地质灾害区、热带丛林、高海拔或高纬度地区、南极洲,或者多种不利因素兼而有之的地区。也有些地方虽适宜开发,却因远离人类聚居区,或因交通闭塞,得以保持着原始状态。

  在人类基本定居,或有了一定的活动范围后,会尽可能避免进入荒原。但是总有少数人因种种原因,不得不穿越或深入荒原,如出使异域的外交官,负有军事任务的将士,长途贸易的商人,被流放或驱逐的犯人,还有人会因偶然的原因误入荒原。不过,自古以来,都有人主动探索荒原,他们或是为了某种物质利益——寻找新的土地、资源、财富、劳动力、交通线,或是为了某种精神追求——取经,求仙,实现信仰,获得真理,净化灵魂,也可能纯粹出于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他们的经历和记录,又吸引着更多的人投入荒原之旅。

第63节:也谈“何时有了沙尘暴”


  当地球上多数地方人满为患时,当人类不断面临现代化、城市化的挑战时,荒原展示了它们无可替代的魅力:有的储存着最后的天然财富,有的维系着地球正常的运转,有的是珍稀生物仅有的乐土,有的是洪荒时代的再现,有的是理想的实验室,有的是自然的竞技场。人类终于认识到,为了地球,为了自己,为了今天,为了未来,荒原应该受到珍惜,得到保护。但也有人出于贪婪、无知或无奈,正对荒原实行着最后的疯狂,想在他们消失前尽可能多地掠夺和榨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物质条件的改善,如GPS(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遥感遥测、卫星电话、夜视器、高速摄影摄像、高速宽带网络、直升飞机、高性能越野车、各类野外用品,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进入荒原和在荒原的生存能力已经大为加强,并且在不断提高。

  对荒原的破坏当然必须制止,但人类应该如何对待荒原,却存在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可以有限度地利用,否则也是浪费;有人主张绝对保持原状,即使发生灾害也只能由它自生自灭;有人反对任何人进入,科学考察和探险也不能例外;有人以为适度亲近有利于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少量人进入不会造成破坏。就是对挑战人类极限的态度,也见仁见智,或主张应适可而止,或以为永无止境,或认为不妨在人造环境中进行,或坚持非荒原莫属。

  争论还不会停止,但无论如何,热爱荒原、拥抱荒原的人已经有了共识:现存的荒原是不可替代的,要像爱护自己的身体那样爱护它们。当你进入时,尽可能少惊动那里的一切;当你离开时,除了你产生的垃圾废物外,请什么也别带走。

  4也谈“何时有了沙尘暴”

  读了思晨先生《何时有了沙尘暴》(《笔会》2006年6月2日)一文,我不能不提出一些商榷意见。我手头没有《报刊文摘》,不知道思晨先生所引的那段文字是从哪里摘来的,原作者是谁。但7年前我就写过一篇短文《二千多年前的大尘暴记录》,发表于1999年3月30日的《新民晚报》,以后又收入拙著《临机随感》(天津古籍出版社),在此前似乎没有人提到过这条史料或作为沙尘暴的记录,有关内容是这样写的:这种方式现象(指沙尘暴)早已引起了古人的注意,成书于公元1世纪的《汉书》,在《五行志》中记载了二千多年前的一次大尘暴:

  成帝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四月辛丑(初八)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初九)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终日夜下,著地者黄土尘也。

  所谓“西北有如火光”,可能是远处空中的尘土造成月光变色所致。第二天早上开始,强大的西北风就挟带着尘土,搅得天昏地暗,到处弥漫着黄色的尘雾,并在地面积下厚厚的一层黄土。

  这条史料没有具体说明尘暴波及的范围,但这样的记载一般应包括当时的首都在内,所以至少已经影响到今西安市一带。由于这条史料中并没有出现“黄雾”二字,所以思晨先生没有注意,但它恰恰最具体地记录了一场相当严重、持续时间很长的沙尘暴。由此也可证明,《汉书》中所记的“黄雾”,大多也与沙尘暴有关,不过没有那么严重罢了。

  思晨先生认为《晋书》中提到的6处“黄雾四塞”“远不是今天意义上的沙尘暴”,也未免失之偏颇。试举《晋书·五行志》两条为例:
  元帝太兴元年(318年)正月癸巳,黄雾四塞,埃氛蔽天。

  穆帝永和七年(351年)三月,凉州大风拔木,黄雾下尘。

  特别是351年这一次,发生的地点是凉州(今甘肃一带),时间是春末,明确记载所谓“黄雾”就是“下尘”(尘土随风降落)。

  所以思晨先生认为“汉时已经有沙尘暴很难成立”,“沙尘暴首次出现应该说是在南北朝”;显然与史实不符,也与史料内容矛盾。

  其实,沙尘暴的出现早在地质年代,因为沙土尘的形成只需要两个条件——地面裸露的沙土,由北向南或由西向东的大风。前者是沙土的来源,中国西北的戈壁沙漠早就存在。后者决定了沙尘暴的波及范围,如果风向改变,沙尘就不会刮到中原来。沙土的面积越大、堆积越厚,沙尘暴的源头就越广。而风越大,持续时间越长,加上沙土越细越轻,沙尘暴波及的范围也越远。

第64节:发展型移民的伟力

  正是从地质年代就开始的沙尘暴,才将戈壁沙漠的沙土吹到了今甘肃、陕西、宁夏等地,年深月久,堆积成了黄土高原。长期的河流切割下蚀和水土流失,又将黄土冲向古黄河的下游,最终形成华北大平原。从这一意义上说,要没有沙尘暴就不会有黄土高原和华北平原。

  当然,人类活动会加剧沙尘暴,特别是在沙尘暴活动频繁的西北地区,无论是破坏植被,还是农业开发,只要增加了沙土裸露的面积,或者破坏了沙土表层的固化,都增加了沙尘暴的来源。秦和西汉期间大规模移民西北,在戈壁沙漠边缘和黄土高原开垦大片土地,扩大了农耕范围,沙尘暴在此期间加剧是很正常的。

  还应该看到,古人大多相信“天人感应”,汉朝人尤其如此。所以自然灾害和异常气候都被看成人事的反映,“黄雾四塞”就被当作皇帝周围被闭塞,政治黑暗的结果。加上从《汉书》开始的“正史”基本都是官修,都得贯彻统治者的意图,因此发生在开国皇帝、政治清明阶段的灾异往往被忽略或蓄意掩盖,而对政治黑暗阶段、乱世、亡国之君时发生的灾异都会被夸大或强调。因而除了分析史料本身外,还应注意史料产生的过程和所蕴含的意义。

  此外,自然环境变迁的过程和原因相当复杂,既有人类活动的影响,更离不开自然本身的变化。但史料的记载却十分简略,或者相当片面,容易引起误解。例如,大家往往认为西北地区原来山清水秀、森林茂密,草长土肥,只是由于人类活动的破坏,才越来越差,形成今天这样的面貌。其实并不完全如此,至少没有那么简单。

  有感于此,只能对思晨先生的文章吹毛求疵,借题发挥,尚祈谅察。

  5发展型移民的伟力

  在研究中国移民史时,我曾将移民分为两类,即生存型移民和发展型移民。前者是指以生存为目的的移民,他们一般没有明确的迁移方向和目的地,只是为了生存的需要,或者完全出于被迫,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要能够在迁入地生存,他们就会随遇而安,落地生根。后者则是以发展为目的的移民,他们是以迁移为手段,来实现自己在精神上或物质上的发展目标,往往不达目的,迁移不止。

  生存型移民是移民中的绝大部分,也是地区开发的主力。“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就是他们的生动写照。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的一次次迁移,到清代的湖广填四川,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在生存压力的驱使下,千百万移民背井离乡,在异地开拓移殖,以他乡为故乡,变荒原为乐土。中国疆域的扩展,民族的融合,国家的统一,边疆的开发,文化的传播,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他们的贡献。

  但是在这些移民中,都不乏发展型的移民。这类移民尽管人数有限,却是移民中的骨干和灵魂,能将移民们引导到正确的方向,凝聚为同一个目标,提升到更高的水平。在以往任何一次成功的移民中,都可以找到他们的身影,看到他们的业绩。在他们自己达到发展目标的同时,他们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更大。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型移民在全体移民中的比例会越来越高。

  但是在古代中国,由于专制集权制度的严密控制,私有财产得不到法律保护,人民没有迁徙自由,加上生产力低下,地理信息缺乏,文化传播缓慢,宗族观念和乡土观念的约束,这些都不利于发展型移民的产生和扩大。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并最终获得成功的发展型移民就更加难能可贵。

  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的卓氏,就是这样一位杰出的发展型移民,也是古代有幸留下姓氏(还是无名)和事迹的有限的人物之一: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卓氏见虏略,独夫妻推辇,行诣迁处。诸迁虏少有余财,争与吏,求近处,处葭萌。唯卓氏曰:“此地狭薄。吾闻汶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鸱,至死不饥。民工于市,易贾。”乃求远处,致之临邛,大喜,即铁山鼓铸,运筹策,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卓氏的祖先在国破家亡之际,夫妻俩以俘虏的身分被强制迁移,完全属于生存型移民。照理说,他们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要能够活下来就够了。其他迁移对象就是这样做的,他们将身边仅有的一点财物贿赂押送的官吏,争取在交通比较方便,生存条件较好的葭萌安顿下来,苟延残生。但卓氏不仅拥有冶铁技术和经营经验,更有丰富的信息和过人的胆略。他敏锐地注意到葭萌一带由于交通便利,移民集中,缺乏资源,已经没有多少开发余地,而远处的汶山脚下有大片平原,粮食充足,当地人富有商品意识,适于商业发展。更重要的是,那里有丰富的铁矿资源,卓氏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大有用武之地。因此他主动要求迁往远处,自然如愿以偿,被安置在临邛(今四川邛崃)。此后的发展就像他预料的那样,蕴藏的铁矿得到开采,卓氏不但精于冶炼,还善于经营;滇蜀一带的人口提供了丰富的人力,又通过发达的商业将产品流通到各地。

第65节:唐山地震三十年


  结果是卓氏获得了预想的成功,成为蜀中首富,过着王侯般的生活。卓氏家族地位至少维持到了百年后的汉武帝时代,随文学家司马相如私奔的卓文君就是卓氏后裔卓王孙之女,并且最终获得一笔丰厚的嫁妆,成为司马相如广泛交游的物质基础。但当地获益更大,蜀地之所以成为天府之国,本地的资源得到开发和利用是一个重要原因,其中就包括了卓氏的贡献。

  6唐山地震三十年
  唐山大地震已经过去三十年了,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它已经成为一个遥远的记忆,而且在他们这一辈子中,未必还会遇到同样的地震。但对人类历史来说,三十年不过是一个瞬间。就地震史而言,唐山大地震既非空前,也不可能绝后。

  中国属地震多发地区,加上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先民早就注意记录经历的地震,至今保持着世界上延续年代最长、范围最广、内容最详细的地震史料。目前所知最早的地震记录,是约公元前23世纪发生在舜都蒲坂(今山西永济)的一次地震,地震专家估计为5级。周幽王二年(前780年)发生在今陕西岐山的地震,是我国最早的可判定参数的强地震记录。地震专家估计这次地震为5~6级,震中的烈度达8~9级。

  唐山大地震造成了24万人死亡、16万人受伤,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难以估量,是世界地震史上罕见的灾难,但并不是最大的地震灾难。仅根据现有很不完整的记载,明朝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556年1月23日)发生在陕西华州(今华县)的大地震达到8级,震中烈度达11级,波及陕西、山西、京师(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南京(今江苏、安徽)、湖广(今湖北、湖南)等七省一百三十余个府州县。在华州一带至少造成86万人死亡,全部死亡人数估计超过100万。

  对世界地震史记载稍加分析,就不难发现,地震并没有越来越严重或越来越频繁的规律。人类活动固然有可能加剧地震灾害,但引发地震的根本原因还是自然本身。以华州地震与唐山地震比较,前者发生时在今天中国境内只有1亿多人口,处于农业牧业社会,华州是一座中等偏下的城市,城外和周围地区的人口密度不高;而后者发生时中国已有9亿多人口,唐山是一座拥有现代工矿业的中等城市,周围地区人口密度较高,拥有前者所没有的钢筋水泥建筑、铁路、公路、桥梁、水库、供电系统、煤气管道、大型机器等足以造成震后间接伤害的因素。这说明自然因素还在起着主要作用,所以我们在重视约束人类活动的同时,还应加强探索地震的形成和发生的规律。对未来的地震灾害固然不能高枕无忧,但整天忧心忡忡也大可不必。

  早在东汉阳嘉二年(132年),张衡就制成了候风地动仪,这是见于记载的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地震观测器。但直到今天,人类对地震还只能进行观测,却无法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报。在地震灾害频繁而严重、地震研究最称发达的日本和美国,准确预报也还遥遥无期。据报道,在唐山地震前不久,辽宁海城曾经成功地预报了一次地震,大大减轻了损失,但就在大家为预报成功欢庆时,一次更大的地震在附近发生了。尽管近年有人披露,对唐山地震的准确预报被人为阻止了,但即使当时那些人的意见得到重视,政府也未必会发布地震预报,因为一次错误的预报所造成的社会混乱,或许并不亚于灾害本身。近日的报道称,云南昭通地区曾在盐津的5级地震前做过预报,但以中国现有的观测能力和研究水平,离准确预报肯定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同样在无法准确预报的情况下,防灾和抗灾能力的大小就成为减轻灾害损失的关键。发达的科学技术、充足的生产力、精良而专业的救灾人员和器械设施、常备不懈的措施、周密细致的预案、强大的社会组织和动员能力、高素质的民众,都有可能将灾害的损失减至最低限度。在地震多发国家中,日本堪称防灾抗灾的典范。例如像1997年阪神大地震这样的灾难,在其他国家完全可能造成数万以至数十万人的伤亡,但日本的因灾死亡人数不足5000。

  唐山地震后曾出现单人驾车飞越断桥,直驶中南海向中央报告灾情的壮举,但当时通讯设施的落后也可见一斑。不少人被埋在倒塌的建筑物中后依然活着,却因缺乏挖掘工具而丧生,有的只能以截断肢体为求生的代价。如果当时就有生命探测器,不少人是可以及时获救的。陆续披露的事实证明,有人曾开着拖拉机进城抢劫,灾区一度抢劫成风,这无疑使灾情雪上加霜。如果这些人主动参加救援,丧生或致残的人肯定会减少。

  时至今日,在我国的地震多发区,还远未建立起必要的防灾抗灾体系,往往只能在震灾发生后临时动员。如果说准确预报尚属“不能”,有现成的经验不学,平时该做的准备不做,就是“不为”。难道以唐山24万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教训还不够吗?

  在中国历史上,天灾与人祸往往交织在一起。古老的“天人感应”学说将人间的一切灾害都看成上天对人类的警戒和惩罚,都是君主的罪孽所致,这固然纯属臆断,但人祸加剧天灾,却是不争的事实。唐山地震发生在史无前例的浩劫之中,当年周恩来和朱德相继去世,灾后不久毛泽东又病逝,民间出现种种流言,是不足为怪的。

  不可否认,“文革”的特殊形势对抗灾救灾产生严重影响。例如当时拒绝一切外援,还做为“自力更生”的革命路线大加颂扬。记得我听过的形势报告提到这样一个例子:某外国提出,既然你们不希望救援人员进入中国,我们愿意提供一些搜救警犬。但被严词回绝:“我们中国人民靠的是毛泽东思想,难道还要依靠你们资本主义国家的狗吗?”今天听来似乎不可思议,却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历史事实。所幸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已经明白了这个浅显的道理——人类只有携起手来,才能有效地防灾抗灾。支援别人是人类的义务,接受援助也是人类的权利。

  谁也不能保证今后不再发生唐山大地震那样的灾害,但我们可以深信,中国人民会和全世界人民一道面对灾害,面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