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豹10a432 gm版下载:天然气价改有固化三桶油垄断之嫌之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03:16

 

方案更迭

2756号文被业界视为天然气价改的方向性文件。该文确立了“以机制改革为主、辅以价格上涨”的指导方针,并为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规定了市场化原则。

“但从受到政府决策部门关注的几次定价方案看,天然气价改并没有朝着市场化方向前行,反而集中表达了垄断央企的利益诉求。”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2009年是价改方案呼之欲出的一年,数个价改草案连续推出,加权平均法和价格联动机制先后受到国家发改委关注。

2009年7月,“三次加权平均法”进入决策部门视野,即以2010年为界,分别对存量气、进口增量气、国产增量气加权平均后,计算出最后的天然气市场价。由于涉及不同气田和不同长输管网,该草案最终的结果便是“一省一价”。

刘毅军对此分析,东部地区等较早使用天然气的所谓存量气用户将获得既得利益,而天然气发展明显滞后的西部地区将承担较大比例的高价进口气。

三大石油公司内部亦出现意见分歧。《财经》记者了解到,除草案实际制定者中石油支持,中石化和中海油均表示反对。

鉴于自身市场份额小、长输管网铺设少、联合调动能力弱等特点,中石化提出天然气按区域市场定价,即不同气源执行不同出厂价,加上管输费用,来确定不同地区的基准门站价。而主要依赖进口液化天然气(LNG)的中海油,则希望取消现行的交叉补贴机制(即国产气利润补贴进口气亏损),明言不希望中石油凭借气源优势利用交叉补贴打压其他公司。

中海油天然气高级顾问赵秀光对《财经》记者说,若按此种定价方式,虽能消除同一个石油公司不同市场间的价格差异,却带来了同一个市场内不同石油公司间的价格差异,很可能引发恶性竞争。

知情人士说,此草案终因行业内部争议过大而被束之高阁。几个月后,“联动机制”成为价改草案的核心内容。“联动机制”,系指天然气供应价格或管输价格上涨,带动使用价格同步上涨。同时,天然气出厂价在加权平均基础上,与原油、液化石油气(LPG)和煤炭等替代能源进行联动。

这一版方案基本沿袭了2756号文的“天然气和替代能源挂钩”机制,确定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系数与原油、LPG和煤炭价格挂钩,相邻年度的价格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

该草案得到下游企业的普遍拥护。一位民营燃气运营企业负责人说,若实现上下游价格联动,对下游企业将产生正面影响,可保证其成本不会增加。

但是,业内专家对联动实施的可能性抱有疑虑,他们认为,联动的实质就是上游带动,在天然气资源尚不丰富、气源和长输管网高度集中垄断的情况下,上下联动相当于源头说了算,仍需看三大石油公司的脸色。

事实亦如此,2005年至今,2756号文的“天然气和替代能源挂钩”机制从未真正执行。

知情人士透露,“联动机制”提议目前仍在发改委考虑范围内,只不过需要斟酌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2010年,因国家发改委上调出厂气价,价改呼声一度低落。今年,由于调价未能成功传导至终端,天然气价改议题重新升温,由石油公司主导拟定的最新一版草案再被递交至国家发改委。

正在业内征求意见的定价方式是市场净回值法,即将某城市(可能是上海)的气价作为市场中心价格,建立其与LPG、燃料油的价格变化挂钩公式,再以该公式反向回推,计算出各省门站价和各气田出厂价。

这一方案得到三大石油公司的普遍支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对《财经》记者表示,较此前的定价方法,这一轮方案更从市场角度定价。

不过,不少专家仍持反对意见。刘毅军认为,该方案的一个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市场中心价格的确定。此外,在可替代能源选择上,应针对不同用气市场及消费用户,对其使用的替代燃料进行细分,再分别确定天然气的市场参考价,然后进行加权。

“本方案高估了政府对同一地区市场不同用户和不同地区市场用户用气决策的了解能力,真正执行时仍会演变为对各省门站价制定过高。”刘毅军告诉《财经》记者,该方案对上游生产商的调峰责任和调峰定价问题只字未提。

固化垄断

“从这几种受器重的天然气价改方案不难看出,它们更多的是反映石油公司的利益诉求。”前述接近发改委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上述定价草案均为石油公司所推动,目的是巩固或强化其现有的天然气垄断地位。

虽然上下游企业一直呼吁天然气价格与国际接轨,但二者观念存在差异。下游认为,天然气价格制定应具备更多灵活性,同时建立多元化市场主体,在产业链各环节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上游则强调,天然气出厂价格要对接各区域市场气价和原油价格,对产业链其他环节则不予提及。

刘毅军分析指出,如果中国成品油价格改革到位,鉴于原油在所挂钩能源中的比重,相当于很大程度上将天然气价格与国际油价直接挂钩。尽管方案提到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桶时,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不再提高,但油价真正高企时,石油公司再提与国际价格接轨的可能性很高。

“过早将天然气出厂价紧紧挂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之上,与中国天然气产业链发展阶段不符。”刘毅军说,未来十年是天然气产业链结构变化的关键期,在国内特别是西部地区,保持天然气终端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的明显价格优势仍是长期选项。

他表示,寄希望政府过高提高基准价格,上游企业再利用市场势力维护高价,最终将伤害天然气产业链整体发展。

而市场净回值定价思路则有意在确定标杆城市的最高门站价及调价依据后,反推各省最高门站价,石油公司可再次利用市场势力维护高价。

刘毅军表示,西部地区的大量用户需要先投资才能使用天然气,该方案对所在地区使用者的替代决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明显缺乏考虑。

至于成本加成形成的“一省一价”定价法,则将天然气生产和管输进行捆绑定价,天然气供应垄断局面非但没有打破,连最易引入第三方竞争的长输管网亦被全部规制到三大石油公司旗下,离最初设计的“建立竞争性市场结构”目标更加遥远。

除在定价方案上的“良苦用心”,上游企业亦积极将触角伸向下游城市燃气运营网络,试图利用供气优势建构其上下游一体化垄断版图。

2008年8月6日,昆仑燃气成立,该公司由中石油系统内的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油集团燃气事业部、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而成。作为下游行业的后来者,昆仑燃气在众多二三线城市如鱼得水,两年内就布局至全国100多个城市。

一位城市燃气运营商描述了中石油“攻城略地”过程:在东部某城市工业园区,该企业2002年就获得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合同上写明“随着今后行政范围区扩大,仍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此后,该城市工业园扩建新区,昆仑燃气遂向地方政府要求在此区域特许经营,并以“若不答应,今后不再供应增量气”为要挟,最终迫使该企业与其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营运。

“对外,我们都说双方合作得很好。私底下,我们都奉中石油为‘我们的上帝’。”该人士说,“新的市场他们认为自己有能力拿下,旧有市场他们又不忍放弃,非得进入我们已经营的区域。如果你不答应,他们的原话就是‘我非常不高兴,我们的感觉非常不好’。”

2009年至2010年间,昆仑燃气进入竞争对手所在的城市时,往往要求和该城市燃气运营企业建立合资公司来共同营运,且昆仑燃气股份(5.87,-0.02,-0.34%)必须占51%及以上,并且要合并合资公司的财务报表。

“这是让你很难过的事情。”另一业内人士直言,由于供气量和长输管道均掌握在中石油手中,缺失话语权的下游企业往往只能唯命是从,用自己的市场去换取更多的天然气资源。

过去一年内连发两起的天然气爆炸事故,令经验不足、技术落后、人才缺乏的昆仑燃气稍微收敛起扩张之势。业内人士介绍,进入2011年以来,昆仑燃气不再谋求合资公司控股权,诉求降低至参股即可,比例从30%到40%不等。

但中石油并未因此停止固化其垄断地位的步伐。《财经》记者获悉,7月初,在中石油游说下,江西省发改委发文,要求日供气量达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由中游或省管网公司直供,其供气不再属于城市燃气运营商。

“看到这个文件,我真是哭笑不得。”刘杰告诉《财经》记者,与其他城市燃气企业一样,其所在的中华煤气公司在天然气到达前一年至三年开发和培育这一市场,前期投入较大,期待的就是天然气供应充足时,利用工业用户的大用气量一点点收回前期投入,“工业气价格较民用气价格高,且服务管理成本相对较低,结果我们替中石油培育了市场。”

刘杰担心,如其他城市也陆续效仿江西做法,民营外资背景的城市燃气企业的生存空间将愈来愈狭小。业内人士称,这不止是一家石油公司的个别行为,上游企业均在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