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人坎普可以抓帽吗:为了中国不再有死刑(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49:43

 孙中伟:为了中国不再有死刑 (上)


                     ——记孙中伟从刑警到“死刑辩护第一人”  



     
      


    2007
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接受新华社《望》周刊采访时再次公开强调国家对死刑案件的态度:要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防止出现错案,做到“疑者不杀,杀者不疑”,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有这样一位孙中伟律师,已经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多年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骄人成绩。

 


    孙中伟律师,1996年从政法学院毕业后,进入贵州省某公安局成为一名刑警。2000年他从公安队伍辞职,由一名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优秀刑警变为一个替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如今孙中伟律师已经成为死刑辩护领域的顶尖人物——“死刑辩护第一人”,并将继续为争取被告人的生命权利奋斗。


    1983年,孙中伟律师的一位表姐因为经受不住丈夫长期残酷的家庭暴力,在一次怒不可遏情绪失控情况下将其杀死,当时正好赶上全国第一次“严打”,这位表姐最后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当时尚年幼的孙中伟律师不明白平时很和气很好心的表姐为什么会被判死刑。生活中,孙中伟律师体会到表姐被枪决给整个家族带来的伤害从没停止过,很多邻居也替正值青春年华善良温和的表姐惋惜。小中伟虽然不太懂事,但在那时心中就有了一个志向,长大后要学法律、做一名律师,帮助像表姐一样的人,孙中伟律师坚定地认为表姐不是恶人,她不该死。


    上中学以后,在努力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孙中伟律师一有机会就通过各种途径阅读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书籍,随着知识的增长,孙中伟律师知道了表姐的案件是刑事案件,就把自己的志向更明确地定为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高考时,孙中伟律师毫不犹豫地把所有志愿都填上了法律,最终被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录取。

 


    1996年3月,全国开始第二次“严打”,此时孙中伟律师即将大学毕业,被安排在公安局预审处实习,参与了很多次“统一行为”,同年8月,孙中伟律师被分配进贵州省某公安局正式工作,做了一名刑警。

 

 

 

孙中伟律师越来越深刻认识到很多犯罪背后都是有社会原因的,       死刑犯并不都是丧尽天良十恶不赦。

 

    孙中伟律师刚进公安局工作时,当地发生了一起某市委领导家属被杀害案,市委市政府直接督办此案,要求公安局“限期破案”, 孙中伟律师也参与了侦查。为了尽快破案,警察们将凡有一点嫌疑的人都传唤到案,对他们采用了多种方法进行刑讯逼供:用“车轮战术”对嫌疑人轮番审讯,不让其睡觉;罚嫌疑人跪在地上,在大热天用高强度灯直射其面部;用电警棍殴打嫌疑人;用铐紧的手铐将嫌疑人吊起。为了防止被刑讯的嫌疑人控告,审讯人员会在《讯问笔录》里加上证明刑讯逼供不存在的内容,《讯问笔录》也不按法律规定给嫌疑人看或念给他们听,嫌疑人只有按手印和签字的份。经拷问后没发现其有问题的嫌疑人就被释放,被释放的人大多数还谢天谢地感激公安机关还其清白。孙中伟律师亲身感受到被告人在面对国家公检法机关时很弱小,绝大多数人不敢或没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有些人甚至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们确实很需要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这次经历加深了孙中伟律师想要成为刑事辩护律师的渴望。


    在公安局的工作中,孙中伟律师自己主办侦破了多起故意杀人、毒品犯罪、绑架等大案要案,其中最终被判处死刑的人有10多个,共同承办的被判其他刑期的人有200多个。他在公安系统是前途非常看好的青年骨干,多次被评为“破案能手”、“刑侦干将”、“先进个人”。


    然而孙中伟律师在工作取得好成绩受各种褒奖的同时也亲眼目睹和多次体会到了死刑的残酷及罪犯家属的痛苦。经过不断地观察思考,孙中伟律师越来越深刻认识到很多犯罪背后都是有社会原因的,死刑犯并不都是丧尽天良十恶不赦。死刑会让罪犯家属终生痛苦以至仇恨社会,成为不安定因素,除了表面看起来大快人心之外再无益处。而相反,不判处死刑,罪犯家属和罪犯本人都会感激社会,罪犯已经受到处罚被关押,没有机会再做坏事扰乱社会,并且可以创造一定生产力,对社会有利无害。孙中伟律师越来越迫不及待地想实现做刑事辩护律师、特别是要为死刑犯辩护的愿望。


    1999年,孙中伟律师以全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初,孙中伟律师向所在公安局提出辞职,开始了自己的专职律师生涯。孙中伟律师是所在地整个公安局第一位主动提出辞职的人,当时孙中伟律师的家人、单位领导都很反对,劝孙中伟律师不要因为年轻血气方刚、一时冲动毁了前程。但是,孙中伟律师仍然豪不犹豫辞了职,因为孙中伟律师清楚自己想要做的是什么,无论前面有多少困难,孙中伟律师都不会改变十几年来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的理想。

 

 

 

 


            孙中伟律师第一年,成功地促使三起死刑案件在二审中得到改判。

 

1.周某某贩卖海洛因1105克一案从死刑改判为死缓。孙中伟律师介入此案后发现本案中的涉案毒品是经过被告人掺假的,含量极低。孙中伟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要求对本案中的涉案毒品再次进行鉴定,最后鉴定结果毒品纯度仅为2%,最后二审法院将此案由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


    2 .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被撤消原判、发回重审。孙中伟律师介入此案后发现此案一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被告人在一审中竟然没有辩护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律师。而本案中的一审法院竟然因为被告人在最开始拒绝了一次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后就不再为其指定律师,一审审判程序严重侵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孙中伟律师以此为理由向二审法院提出辩护意见,最后二审法院将此案一审的原死刑判决撤消原判、发回重审。  


    3.李某某抢劫一案从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孙中伟律师介入此案后发现虽然本案中被告人抢劫作案次数很多,但刚满18周岁,其表面上看是案件中的主犯,仔细分析他是被其他同案被告指使、利用的,应当处于从犯的地位。最后二审法将此案由一审的死刑判决改判为无期徒刑。


    一年能够做到使三起死刑案件得到改判,这在律师界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不少律师干了一辈子也没有做成功一起死刑改判。通过一年的实践,孙中伟律师肯定地认为死刑判决因为可影响因素太多且错综复杂,其中有一定比例案件确实存在可争取被告人生命权利的空间,律师辩护越出色,被告人就会越多一些获得改判的再生希望。同时孙中伟律师也发现了自己在死刑辩护方面有天赋和技巧,面对经常浮现在自己脑海里的死刑的残酷、罪犯家属的痛苦,孙中伟律师对自己能够帮助他们有了充分信心。

 


    经过四年律师执业的磨练与积累,孙中伟律师已经把死刑辩护作为工作的重点。2004年,民间要求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高层、相关司法部门以及学术界也正在热烈讨论将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孙中伟律师认定北京将是进行死刑辩护最有优势的地方,并做出离开这块打下了良好事业基础、已经有些名气的地方去北京发展的决定。

 


    2004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这一天,孙中伟律师拿着简单的行李只身到达北京。找到住处之后,孙中伟律师顾不上看风景就开始去一家又一家的律师事务所应聘,在那个火热的夏天,孙中伟律师已记不清倒底面试过多少家律师事务都没有找到工作。因为律师需要自己寻找案源,没有案源的律师对于律师事务所没有价值,所有律师事务所都认为刚到北京没有人际关系的孙中伟不可能找到案源。终于,一个在胡同里新成立的很小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孙中伟律师,但接收条件是除了孙中伟律师意料之中、业内约定俗成的没有基本工资、不给案源外,孙中伟律师每月需要上交一笔数目不小的“管理费”。 孙中伟律师同意了,因为按规定只有找到接收的律师事务所孙中伟律师才可以把律师档案转到北京。


    一个多月后,孙中伟律师顺利地拿到了北京的律师执业证,参加了北京的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虽然没有挣到一分钱,但想到自己终于成为一名“北京律师”, 孙中伟律师仍然十分开心。


    在这家小事务所,每天常在的律师只有孙中伟律师一个人,主任和其他律师来事务所一般都是做开发票盖章之类的事,做完就走,没有人帮助他指点孙中伟律师,甚至没有人可以交流。没来北京之前孙中伟律师总以为北京的律师的都很有钱,来到后才知道在北京也有很多律师很难地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每天都有不少律师从地方来到北京,也有不少人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到北京几个月了,孙中伟律师一直没有开张,每个月还要交房租、向事务所交“管理费”, 孙中伟律师心里压力很大,有些急躁。这段艰难的时光过去之后,孙中伟律师很庆幸甚至佩服自己从来没有过放弃的念头。


    孙中伟律师一直相信自己的专业水平不差,毕竟自己有在当地近四年的刑侦经验和四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而且怎么也算得上小有成绩,孙中伟律师觉得自己缺少的只是机会、案源。为了找到案源,孙中伟律师几乎用尽了所有北漂律师使用的各种手段,孙中伟律师花过不少钱在北京的多家大小报纸上做过广告,也去法院门口“守株待兔”找业务,但只能偶尔接点咨询或代写文书等几十元或上百元的小活,所收费用连房租的一半都不到,更别提收回付出去的高额广告费了。


    孙中伟律师多少次地问自已:客户在哪里?如何找到自己的案源?孙中伟律师疯狂去寻找有关律师营销方面的书,而当跑遍了北京的王府井、西单图书大厦等各大书店,法律专业书店及图书批发市场,孙中伟律师才发现:原来律师营销在中国几乎是一片空白。孙中伟律师开始对“律师营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用心对其进行了系统化思考,形成学术理论并发起学习交流,这使其在国内律师营销领域成了首开先河之人。


    通过对“律师营销”的深入研究,孙中伟律师逐渐认识到:“万金油”式全能律师的做法于现今条件下,尤其对于在京执业资历不深的律师来说在北京是行不通的,在北京这个竟争十分激烈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要想有所作为,律师必须在某一细分领域做到“既专且精”。之前孙中伟律师专注于死刑辩护是因为兴趣和愿望,经过对“律师营销”研究之后,孙中伟律师对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做了规划,直接把寻找案源维持生计这一当时几乎占据了他全部精力的目标放弃,将 “成为死刑辩护专家”、“成为死刑辩护领域龙头”作为近几年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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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规划,孙中伟律师的心不再慌乱不再浮躁。为了节省开支,孙中伟律师从开始的合租房搬到了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在这里对死刑方面的理论进行更深入研究。


    在筹划奋起没有收入的日子里,2005年1月,孙中伟律师用积蓄创办了全国第一家死刑辩护公益性专业网站——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孙中伟律师将自己收集到的不少相关文献和资料放在网上,以便于其它同行免费使用,为被告人家属提供咨询渠道。孙中伟律师在网上倡议发起成立了“死刑辩护律师联盟”,起草了《死刑辩护律师宣言》,并编辑他们自己的学术交流刊物——《死刑辩护研究》。由于之前几乎没有律师专门做死刑辩护,死刑辩护网很快受到了高度关注。孙中伟律师多年来学习的国内外前沿观点,自己写的大量有关死刑的论文,以及通过多次参加死刑方面研讨会而了解的精神和多次死刑辩护成功的宝贵经验在这里极快地发挥出了作用。孙中伟律师在行业内“死刑辩护专家”的地位开始确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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