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漾特护舒缓面霜:应该有人为“量刑不当”担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23:31:59
应该有人为“量刑不当”担责 热点话题

李昌奎只能死于法律

云南省高院的再审结果,李昌奎被判处死刑。这是意料中事。身为局外人,我之认为李昌奎必然被判处死刑,乃是因为依据媒体披露的相关行为细节,依据现行法律条文,认为他必须被判处死刑。

本次再审,应该在相当程度上与舆论沸腾有关。但李昌奎终究不能死于舆论,死于“公众的狂欢”,而只能死于法律。就是说,稍作留意,我们立刻能发现,再审通告中,言及李昌奎的自首情节,并强调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自被改判起,便于具体事件之外另添一事:改判本身是否掺杂有肆意的违法行为。再审公告中强调此前的改判“审判程序合法”,但“审判程序合法”,不仅应该是单纯过程、仪式上的合法,更是在过程、仪式中,所有人恪守法律条文,不伪造证据,不肆意曲解条文。否则,必然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样追究,从大处说,是对整个社会的法治负责;从小处说,是对包括李昌奎在内的当事人负责。李昌奎之行为确为法律所规定必死,任何人也不能伪造证据、曲解条文让其生;若确有法律规定之从宽情节,纵然舆论沸腾,亦不能隐瞒证据、曲解条文,刻意要其死。

总之,必须给社会、给死者以及家人,也给李昌奎以及家人一个交代。让所有人知道他们生活在真实的法治框架中。

无论如何,司法,必须以现行法律条文为准绳。 许斌

“量刑不当”是怎么做出的

被称作云南“赛家鑫”的李昌奎一案,在众多网友的质疑下,最终再次开庭审理,并进行了改判。

这不是什么舆论的胜利,更不是什么网友的胜利,这是一次带有中国特色的“再审”。

那么专业的法官,在“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的情形下怎么就发生了“量刑不当”的错判呢?直到这次改判,我们也没看到云南高院给不满的人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特别是我们从媒体报道中看到说,一审时就已提出李昌奎的自首不足以减轻其罪责,而所谓的“积极赔偿”,又因杀人者及其家庭的贫困,只能是一句空话。这些,二审时都是清楚的。然而,清楚归清楚,还是出现了“量刑不当”。我很想知道,上次二审时对李昌奎的改判,到底是集体做出的决定还是云南高院中哪个领导的意志。当然,不管是集体做出的决定还是长官意志,都应该有人出来为这个“量刑不当”担责。

允许犯错误,也应该允许改正错误,即使犯的是像错判这种“人命关天”大案,也还是要给人家有改正的机会。现在问题的关键是,犯了这么严重的“量刑不当”,就应该有人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然,如果只是像现在这样一个改判,那些对量刑不当负有直接责任者仍“逍遥法外”,估计李昌奎被执行了死刑,人们对云南高院还是不满。 杨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