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写作套路:网上疯传高速"摸奶哥",是技术还是隐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7:33:28

网上疯传高速"摸奶哥",是技术还是隐私?!

 2011-08-23 11:20  

“摸乳哥”该当何罪

  龚鼎钧 评论作者

  只见一男子用一手抚摸着副驾驶席的女子的胸部,用另一只手操作方向盘开着车前行,车速还不低。这就是“摸乳哥”事件的全部,只是一张照片引起的。随即,因为车牌号码没有被打上马赛克,所以很快他被人肉搜索了,是长虹的高管。这个搜索结果再一次满足了P民的仇富倾向。

  但是这则新闻只是在说“摸乳哥”这样容易出车祸。当然只能这么说了,这些从网上来,又到网上去的新闻,很容易被网友找到不少推理的破绽。新闻内只说明了女的是学生,而没有说别的东西。有很多种可能,例如,女儿,小三,援交女。所以只能说他会驾车出事。

  我说,这太不容易了。硕大的“摸乳哥”的头衔套在他的身上,会驾车出事只是媒体想出来的一个借口而已。难道有一条法律告诉我们,驾车的时候禁止摸乳?如果有,请你告诉我。那么是不是每个在车上手持手提电话在打电话的人都要被拍照,然后车牌不加上马赛克地展示在网上?这很明显不合理吧。

  但是我很想知道,这照片是从哪里来的?是电子眼摄下来的吗?每天都有很多这样的照片,难道能随便放上网吗?这位公民我没看出来有很大问题,并没有触犯法律。我觉得这是人权问题了,“摸乳哥”总有私隐权吧。这样做本身就有问题,还要放上来说别人有问题。自己的问题比别人的问题还要大。这是什么逻辑?一个被警察打的罪犯向法官控告一个警察伤人?只是执法人员和公民的位置调换了而已。这些道德问题本来就应该让他们二人及相关人士内部协商的。电子眼变成了第三者,在里面施加道德压力。

  我的猜想是,这一切都是个巧合。只是因为电子眼背后的人觉得这位开车的人这样很不道德,就把这照片放上网了。我觉得首先要找到的不是“摸奶哥”,而是放照片上去的人。你可以说我在包庇不道德。但是这个社会连这一点都包容不了吗?你不去根治这个问题后面的社会前提,来这里一桩一桩地治好。“摸乳哥”以后肯定不敢有小三,这是必定的吗?他们只会学着更加谨慎而已。别人知道你有电子眼,我顶多就去酒店再摸就好了。要是在酒店中都有摄像头,然后拍下来了,人肉搜索到了是在偷情。难道这可以算是个大快人心的事情吗?

  难道我们要像在朝鲜的人们那样,很多事情不能干,要谨慎地做事,还要提防别人。谁知道哪一天你会因为什么举动而成为什么“哥”?

  

  

是谁把天眼拍到的“摸奶哥”照片传上网?

  文/ 曾颖

  昨日在网上风传的绵阳川B牌照的车主被电子眼拍到正在摸副驾上女纸胸的照片。QQ群上群情激昂,让人感受到了几年前陈关西“艳照门”事件时的集体狂欢状态。厚道点的,还给人物和车牌加点马赛克,不厚道的,直接就上大图“裸奔”。今天一早,有人已宣称,人肉出车中的主人公身份,一个是某著名家电品牌驻南充分公司经理,而女的则是一位大学生。据说两人是情人关系。

  人们关注的点,主要在“摸”上面。其次,则是此人是不是两个公务员?两人是恋人还是婚外情?大伙如围观阿Q摸小尼姑头一样,既觉兴奋和刺激,又有些妒忌和失落感。当然,也有不乏谴责之声,但谴责的内容,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认为这对狗男女太YD了,简直饥渴得什么都不顾。

  人们说了廉耻,说了色与胆的关系,甚至说了交通安全。但惟一没有说的,就是公民的隐私安全。在这件事情中,最值得谴责和说道的,不是被拍的主人公,而是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对这些工具的管理如果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这样一幅让人难堪的场面。

  近年来,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天眼和监控设备已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这些眼睛,在盯住坏人坏事和违章违规行为的同时,也盯住了我们所有人的隐私。这次绵阳“摸奶哥”事件,最应该查清楚的应该是,图片是怎么流出来的?为什么会流出来?流出来之后,产生的后果应该由谁负责?交警部门或警方是否应该为此事负责并检查漏洞?

  如果漏洞不堵住,今天是绵阳摸奶哥,明天就可能是你,因为摸奶哥所干的事情,其实是大多数人日常都可能干的……

  

  

该不该对“摸奶哥”处以“危险驾驶罪”?

  文/黄晓果

  “左手握着方向盘,让车辆以92KM/H的速度在路上行驶,右手却探向副驾上女生的胸部……”21日18点27分,一张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章图点燃了网友的情绪,该事件在经历网友疯传、围观、调侃后,渐渐的转向对交警部门的质疑和对隐私的讨论。(8月12日成都全搜索)

  自从进入网络时代,尤其是论坛微博等自媒体发达的时代,让所谓各行各业的“牛人们”有了更多曝光和出名的机会,不过,有些本不想出名的“牛人”却也因无秘密可言的互联网而糊里糊涂地成了名。

  近日,一张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章图在网络上疯传。该图中,驾车的司机左手握着方向盘,让车辆以92KM/H的速度在路上行驶,右手却探向副驾上女生的胸部……此外,违章图上方分明显示:该路段本限速80KM/H,而“摸胸男”所驾车辆车速却达到92KM/H,整整超速15%。如此超速行驶下,“摸奶哥”双眼直视前方,左手开车,右手则摸向副驾座女子的胸,神情自若淡定如常。面对司机袭胸的非礼举动,副驾座女子只是低头看着,却似乎并无反抗举动。

  我们姑且称这位“牛人”为“摸奶哥”吧。

  由于是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章图,因此对于当事人及车辆信息并未做任何遮蔽处理,于是,疯传于网络的“袭胸照”中,“摸奶哥”不仅面目清晰可见,且车牌号也展露无遗。有好事网民甚至通过车牌“人肉”到了车主的身份信息。不过,更多人则表示了对交管部门泄露驾驶人员违章图的质疑,以及是否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争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由此可见,“摸奶哥”的形象未作处理,车牌号可见本身并无问题,有问题的是这张图无缘无故地被泄露,并被网络广泛传播,因此,该追究当地交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同时,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章图被泄露本身是错误的,而对已经发生的错误进行二次传播,属于错上加错,因此笔者认为“摸奶哥”的确是被侵犯了隐私权——不管“袭胸哥”的摸奶行为愿不愿意被人知道。

  然而,关键问题在于袭胸行为是不是与超速违规有直接联系。有理由相信,“摸奶哥”在实施袭胸过程中,由于肾上腺素分泌过于旺盛,太过激动而造成超速行驶导致违章。“摸奶哥”的隐私被侵犯值得同情,然而其“袭胸”导致的超速行驶能否算作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开车穿拖鞋、打手机、吸烟、车内乱挂装饰品等皆算违规行为,却没有对开车是否可以“摸奶”有规定。因此,我建议,不妨在《安全法》中增加一项:超速太危险,开车不得“摸奶”!

  

  

高速公路摸奶哥事件的三重伤害

  文/李云勇

  最近天涯等国内各大论坛疯传一张某高速公路上某车超速的违章图片。电子眼一清二楚,有图有真相,网友感叹:这个司机牛,开车有波摸。

  司机一手握方向盘,一手伸进了副驾驶位置上女郎的胸部,高速公路“摸奶哥”全国迅速飙红。事件的主角,立即被好事的网民人肉判定为某集团分公司经理,某大学女生。

  摸奶哥事件,你我都是受伤者。

  伤害一:“摸奶哥”和“波波女”颜面尽失。就算“摸奶哥”和“波波女”非正常关系,这么隐秘的事情让全国人民看到,以后他们怎么做人?势必一辈子有沉重的思想包袱。如果“摸奶哥”和“波波女”想不通报复世人,我们的颜面又何以完好保全?

  伤害二:我们都是潜在的受害者。万一“摸奶哥”分心失措引发交通事故,恰好我们也在那条道路上,完全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我们都有可能成为司机或者乘客,我们在高速路上的任何一个细微举动,都有可能像“摸奶哥”事件一样任人窥视,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伤害三:我们的隐私越来越少。相关机构有任意泄漏隐私的权力吗?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就是:除公职人员必须接受充分监督外,公民个人隐私应该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尊重和保护。到处有电子眼,到处有泄密者,一方面起到监督警示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是不是有人人自危的不安全感?

  围观改变中国,围观改变世界。但是,围观就一定促进社会进步吗?高速公路摸奶哥事件是一记警钟,再丑陋的事件,我们都不能以盲动、违法的方式围观,文革的教训殷鉴不远,不可不慎啊!我们一定要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围观,如此,围观才能改善中国,围观才能改善世界,这才是我们围观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