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合肥兴园小区5人煤气中毒死亡案”昨宣判 两被告被判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0:50:27
昨天下午,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合肥兴园小区5人煤气中毒死亡案”作出一审宣判,两名被告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其中马可用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余从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同时,两名被告还要共同赔偿5名受害人近亲属122万余元。

       一时疏忽酿大祸

        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4月,马可用在合肥市高新区开设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同月,马可用请亲戚余从二帮忙,将一台标注为某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安装到其租用的兴园小区52栋201室。余从二到达现场后,经与马可用商量确定了安装位置。余从二在不具备相关职业资质的前提下,违反该设备的安装、使用技术性能要求,将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外洗漱区的墙面上,供马可用等人使用。马可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热水器存在安全缺陷,未安装排烟管道,也未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010年7月,马可用又将自己的理发店及兴园小区52栋201室转让给单某经营、使用。2011年2月8日,单某等人外出归来,发现曹某、胡某等5人在其租住的52栋201室内死亡。事发后,经公安机关、质量检验、燃气公司、疾病预防等相关部门的现场勘查、检测及相关鉴定,认为5人死亡的直接原因系使用违反规定安装的燃气热水器,致使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身陷囹圄又赔钱

        法院认为,马可用在安装、使用燃气热水器过程中发现热水器未安装排烟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却未能引起重视,轻信可以避免;余从二违反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技术性能要求,将燃气热水器安装在不通风的洗漱区,没有安装排烟管道,擅自改变燃气热水器使用的气源,明知该热水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轻信可以避免。两人的行为最终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两人因过错致5名受害人死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难以确定两人责任大小,法院认为应当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马可用有期徒刑5年,余从二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两人共同赔偿5名受害人的近亲属1229263.5元。

        同时,法院认为,后来租赁兴园小区52栋201室的老板单某,也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处单某赔偿3名对其提出索赔要求的受害人近亲属共计206036元。

       房东等被判无责

        开庭时,5名受害人的近亲属提出近22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其中3名受害人的近家属还向合肥燃气集团、标注的热水器生产商和房东匡某提起索赔。

        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热水器无法确认为该热水器生产商生产,认定涉案热水器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也缺乏证据;对合肥燃气集团的索赔证据也不足;同时,房东匡某既未购买又未安装涉案热水器,也不是涉案热水器的所有权人,因此对该案损害后果的发生并无过错。

        王颜 蒋瑞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