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大学:药家鑫为什么阴魂不散?——我看药家鑫之父的“网络伤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23:55:46
   药家鑫为什么阴魂不散?——我看药家鑫之父的“网络伤害”          引子:药家鑫,一个中国2011年不能不知道的名字。

  2011年的中国刚刚过去大半年,却依然有着许许多多让国人关注甚至是心痛的事在发生着。值得玩味的是,一个叫“药家鑫”的名字出人意料地成为了2011年里中国人不能不知道的名字!——这,只是一个凶残的杀人犯的名字,他本应该早早被遗忘以免污染了中国人或者早就已经不太纯洁的人灵。可,就是这样一个杀人犯的名字,却可笑又可怕地引起了网络的大讨论!直到如今,杀人犯药家鑫已经被处决了的两个多月后,他的父亲药家卫又突然抛出了“网络伤害”的论调来控告受害人的代理人从而再度引发争执,一个毫无人性的杀人犯为什么总是在中国阴魂不散呢?
  在杀人犯药家鑫受审的时候,关于药家鑫要不要判死刑的争论几乎在每个热门网站上热议着,但笔者并没有发表任何议论参与到这些讨论中——道理很简单:如果中国法律的最高量刑不是死刑的话,或者有可能可以讨论一下中国法律应不应该有死刑的问题,但中国的最高量刑明明就是死刑,却偏偏要对一个身上带着刀、开车撞了人后连刺受害人八刀以灭口的人形禽兽进行讨论,以论证他该不该判死刑!……这样荒谬的“热议”恐怕只有时下的中国才会有!好在荒谬归荒谬,杀人犯药家鑫最终还是被量了最高刑,大多数的中国人也都为此结果感到了欣慰。可中国式的荒谬并没有因为杀人犯药家鑫的伏法而结束——8月4日,已伏法的杀人犯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受害人的亲戚、代理人张显名誉侵权,要求其“澄清网上不实及恶语攻击的言论,并作公开道歉”。药庆卫把自己的行为定义为网络的维权行为,还给“张显的行为”定义了一个经典的称谓叫“网络伤害”。
  笔者在《广州日报》关于药庆卫的“网络伤害”案的报道中看到了这样的文字:“……这俨然是药案发展的‘第三季’,本阶段对已盖棺定论的药案本身无实质意义,但与前两季药家亲属在舆论中的‘主动缺席’不同,这次受舆论伤害颇深的药家父母主动站了出来。……这无疑再次把公众的关注焦点拉回庭外舆论之中。当初舆论的一边倒,是否与张显‘捏造不实言论’误导公众有关?药家鑫是“狂傲的官二代”吗?死者家属‘要命不要钱’是否是受人挑拨所致?……”
  这段文字让笔者突然有了一丝背心发凉的感觉,因为在时下的中国,关乎人命的问题居然还和“舆论”、“权力”、“金钱”等等东西休戚相关!换而言之:倘若舆论不一边倒、倘若杀人犯药家鑫不是有背景的人、倘若死者家属“要钱不要命”……那么,泯灭人性的杀人犯药家鑫就可以杀了人后不偿命?
  笔者这才感到,原来有很多看似很荒谬的讨论,在时下的中国恐怕还真的有说上一说的理由了……
  
  药家倘若是穷人,杀人犯就可以原谅了吗?
  
  被杀人犯药家鑫杀死的年轻妈妈张妙的丈夫王辉是一个“只会按手印”的人,因此,王辉远房表哥张显就成了受害人的代理人来处理“药家鑫案”。而这个微博名为“西安张显”的知识分子也因此在网络上成了受关注的网络红人。张显利用网络工具把他在处理“药家鑫案”时的所见所闻以及他个人的一些猜测都形成了文字与网民进行了交流——比如,他写了药家的傲慢无理,不与被害人家属沟通,甚至“拒听电话”,直到法院传票下了才商量赔偿,“下跪”道歉(张显认为这是“发现其他路走不通之后的临时抱佛脚”)……再比如,张显推测药家是“有背景”的,因为药家鑫有车、有五千元的手机、花五千元美容等等,而这一切,都成为了今天药庆卫起诉他 “网络伤害”的证据。
  药庆卫现在俨然是一付“受害人”的样子,他声明他住着单位给的没有产权的住房,属普通的工薪家庭,“没钱没背景”,而张显误导网民对他们莫须有的攻击伤害了他们,而且张显还阻碍药家与受害人家属进行“庭外和解”,导致王辉最后喊出了“要命不要钱”的呼声……
  据说,现在有一部分网民被药庆卫的“心声”所“感动”,开始“倒戈”,自责被错误信息误导。还有不怕饿肚子的网民闲得自费到药家去调查参观,发现药家是“略显贫困的工薪阶层”……
  这真是奇怪的中国人思维!药家是不是穷人跟药家鑫是不是杀人犯有什么关系?就算药家住在贫民窟里面,,他们家的孩子带着刀,撞人后还凶残灭口就值得同情、就可以从轻发落了吗?是,时下的中国痛恨“官二代”、“富二代”,可是,从人性的角度看,杀人犯药家鑫的凶残比那些飙车撞死人的“X二代”行为还可恶心、还要灭绝人性,我们为什么要把他的行为和他的家庭背景联系起来以给药庆卫之流辩解的借口呢?
  最可气的是所谓的“庭外和解”论,我搞不明白,难道只要被害人家属同意收钱庭外和解,杀人犯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死刑判决之前,舆论认为应该判死刑的比率高达96%,那按药庆卫现在的说法,如果不是张显的“网络伤害”,舆论不这样一边倒的话,杀人犯药家鑫是可以不判死刑而“庭外和解”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们的法律还制订来做什么?人类又还要人性做什么呢?
  不识字的王辉喊出一句“要钱不要命”可以理解,但居然有这么多人跟着起哄倒真有点让人怀疑中国人的文盲比重了——杀人犯药家鑫的死并不是因为受害人不要钱,更不是因为舆论倒向是人们,而是因为这样一个灭绝人性的东西就没有做人的资格!而中国现行的法律的最高量刑也注定了要让禽兽行为被执行死刑!——除非,中国的法律是一种摆设。
  
  药庆卫比张显要懂中国的法律!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不能不佩服药庆卫要比他状告的张显更懂中国的法律!
  在网上进行本不必要的关于“药家鑫该不该判死刑”的热议时,药家聪明地不现身,但对杀人犯药家鑫的营救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大侠在当时一直在为杀人犯的活命暗中使劲儿。而当杀人犯药家鑫被正法以后,药家却突然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开始了秋后算账,实在是高明得紧!
  从法律的角度,倘若药家真的是所谓的“工薪阶层”,而张显倘若真的动议过怀疑药家有背景的话,药庆卫的所谓“网络维权”还真有着胜诉的可能。在杀人犯药家鑫已经伏法后,药庆卫可以堂而皇之地宣称自己并不是为儿子辨护,而是要为自己“讨公道”了。
  可是,药庆卫就算赢了官司又会怎么样呢?张显可以道歉,可以说当时猜测药家的背景有误,那又能证明什么呢?药家不是“官二代”“富二代”,可他们的儿子的所作所为比“官二代”“富二代”还要可恨,甚至比禽兽也不如;杀人犯药家鑫之所以被杀,根本也不是张显制造了网络舆论导致的,96%的网民里就算除却一些脑子不清醒的,还会有极大的比重为杀人犯药家鑫的死拍手叫好,作为父亲的药庆卫真的可以因为胜诉就抛除痛苦,减少伤害了吗?杀人犯药家鑫生前犯了大错,本来一死也就了结,人们也可以渐渐淡忘这个名字,但作为父亲的药庆卫还非要找一个官司来让药家鑫阴魂不散,只会让人们又想起这个令人作呕的名字,药庆卫的官司就算赢了,对作为杀人犯药家鑫又有好处吗?
  大家也许注意了,笔者在行文里不厌其烦地在“药家鑫”三个字的前面冠以杀人犯的称号,这是因为药家鑫本来就是杀人犯,这已经被法律所确认!更因为药庆卫的律师在起诉张显时还说了这样的话——“在药案中,药家父母一直被扣以‘杀人犯家属’的侮辱性称谓,可“儿子犯罪,为何要株连父母?”本案的现实意义是推动网络言行能有所敬畏、有所边界,否则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杀人犯家属”——这被药庆卫和他的律师定义为了“侮辱性称谓”,可仔细地想想,却发现药庆卫的思维很是可笑!——药家鑫是杀人犯,这是公认的,也是法律所确认的。药庆卫总不会认为“杀人犯药家鑫”也是侮辱性的非法称谓吧?既然药家鑫就是杀人犯,那么称药家鑫的家属为杀人犯的家属侮辱了谁呢?——杀人犯之于药家鑫不是侮辱是事实,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药庆卫不耻于做杀人犯药家鑫的家属?换言之,药庆卫自己都不愿意被杀人犯所侮辱,就是说他不想认这个杀人犯的儿子?那么,他状告的应该是他那死去的杀人犯儿子侮辱了他,还赖什么别人!?
  可见,药庆卫的想法还是在为自己、为儿子在开脱责任,他之所以借“网络伤害”来为杀人犯药家鑫还魂,还是想为死了的儿子说两句好话,为自己的家庭说两句好话罢了!可是,搬出一个对社会造成了莫大伤害的杀人犯来作一些阴魂不散的勾当,不但博取不了人们的同情,反而只会让人更加厌恶他和他死去的杀人犯儿子,这是一种真正的“自取其辱”!
  
  谁杀死了药家鑫?
  
  药庆卫借所谓的“网络伤害”的起诉,又为药家鑫说了不少的好话——
  药庆卫说:药家鑫生前是个懂事的孩子,为改善家境而四处打工。“从大一开始,他就开始打工,最早是在酒店弹琴,每晚两小时,每小时50元。……大二开始带家教,下午六点多放学后,回到家里都是夜里十一点左右。后来我爱人跟我商量给孩子买辆车代步,可以节省时间。当时我是不同意的,因为条件并不宽裕……后来家里借了四万元买了这辆科鲁兹。车辆的费用全部由家鑫出,并且每月还家里一千元。”
  从一个父亲的角度,笔者可以理解药庆卫对死去儿子的怀念之情,但药庆卫的这些辩解的话却让人对他更加恶心和痛心!——药庆卫先生为什么不想一想,倘若他说的是真的,那么,这样一个本来很“懂事”的孩子何以后来会做出了连禽兽都不如的举动?杀人犯药家鑫在他撞伤了受害者张妙以后,用随身携带的一把长刀连捅被害人八刀灭口再逃逸,请还是人类的药庆卫先生想一想,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所能做出的举动吗?再请药庆卫先生问一问世上的人类,他们的孩子会随时身带凶器吗?会杀人不眨眼地捅人八刀还宣称是受害人反抗导致的吗?这就是药庆卫先生教育出来的“懂事”?
  药庆卫“自责”说:“我平时管教过于严厉,令孩子在犯错之后害怕面对,不懂处理,最终酿成大罪。”——这真是人类历史上最无耻的狡辩了!
  人们所痛恨药家鑫的究竟是什么,药家鑫所犯的究竟是什么错,这些问题连药庆卫先生到现在也还没有明白!——人们痛恨药家鑫的,并不是他开车撞了人,而是他撞人后的行凶!药家鑫犯的错,恰恰最重要的是他的杀人而不是撞人!按药庆卫的逻辑,药家鑫的杀人灭口是他严厉管教下儿子所能想出的最佳办法。那么,这样的父亲教给儿子的还是人类的准则吗?
  我们再来想想杀人犯药家鑫案发后他周围的环境所做出的举动吧——
  药家鑫的老师一再强调药家鑫是好学生,成绩优秀;药家鑫的师妹公开宣称受害人记车牌很无耻该杀;有专家精辟地分析药家鑫杀人是弹钢琴的习惯动作;辩护人为药家鑫的行动取下了动听的“激情杀人”名称……
  一个成绩好的、懂事的孩子,随身带着一把长长的刀,满怀音乐人激情地把一个被他撞了还“胆敢”记车牌反抗的女人无情地消灭。——这就是一个杀人犯的父亲和周围的人为他的杀人举动描绘出来的本该是血腥场面的诗意情景!可以想象,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怎么能成为人类的一员!
  养不教,父之过!药家鑫之所以成为杀人犯,看来无疑是他的父亲和周围的人“教育”出来的结果!把一个本来懂事的好孩子教育成了杀人犯,还有兴致大谈教育、严厉管教,还可以宣称用“网络伤害”起诉被害人代理是为了“教育”别人——真不知道药庆卫先生的教育两字是如何从嘴里说出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被捅死的少女张妙和杀人犯药家鑫都是受害者,他们都是被人杀死的!而杀死他们的真正凶手其实就是那个现在还大讲网络伤害了他的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以及药家鑫周围环境里那些本也不该成为人类的东西)!
  
  药家鑫到底有没有背景?
  
  最后,让我们回到一个还在热议的话题来想一想吧——虽然之前说过,药家鑫有没有背景对于他是不是杀人犯毫无意义。但既然药庆卫先生可以利用“网络伤害”来让一个杀人犯阴魂不散,那我们也可以在不被起诉为“网络伤害”的前提下把一些浮在表面的东西整理一下了。至于药家鑫到底有没有背景,请大家从这些已经基本上为人们知道的线索里自己去想答案吧——
  1、 药家一再强调自己是“有些贫困”的“工薪阶层”,请大家询问一下自己周围的工薪阶层们,有没有能力为还在上学的孩子买一辆车来代步?(油费和养车费请不要计算在内,因为有可能也被认为是对贫困的工薪阶层的人的“网络伤害”)
  2、 对于一个身上随时带着凶器的“好孩子”,有多少老师和师姐师妹会甘于被天下痛骂而挺身辩护,这是有多大人格魅力的人才可以做到的?
  3、 有专家和专门的新闻制作在痛惜一个杀人犯的弹钢琴习惯行为,喊出“我爸爸是李刚”的孩子得到过这种待遇吗?
  4、 长达三拔的网络“热议”居然是在96%的舆论倒向下完成的!——到底谁在为杀人犯辩护?
  5、 药庆卫现在称他因为受到“伤害”而辞去了工作,现在一家人仅靠药家鑫母亲的900多元/月的退休金生活。——奇怪,2003年“退役”,身为“某企业军代室”工程师的药庆卫没有退休金吗?退役后也没有保障吗?
  ……
  
  结束语:社会伤害远大于“网络伤害”
  
  够了!别让我们再为一个本不该成为人类的禽兽再折腾了,让杀人犯药家鑫这个讨厌的名字早点被人们遗忘吧!药庆卫先生说,他起诉张显是为了“教育”,可他刚刚把一个本来可以“很懂事”的孩子教育成了一个杀人犯,他还想教育别人成为什么呢?药家鑫案所带来的社会伤害其实远远比药庆卫所说的“网络伤害”要大得多得多,因为人们从杀人犯药家鑫身上看到的是人性的泯灭!而所有怀着不知什么目的为药家鑫辩护的人也拼命在磨灭着时下的中国人心里对“人性”一词的模糊理解……
  请终止一个杀人犯对社会带来的人性伤害吧,哪怕为了中国的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