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太极28式动作分解:饭店管理大纲--综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5:23:44

 综合办公室管理大纲

一、部门概述:

综合办属于饭店的决策系统,是组织饭店所有部门贯彻落实饭店管理模式和管理哲学思想的首脑机关。综合办由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人事部、后勤部、质检、网管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动向、特点及发展趋势,分析饭店经营管理状况,确定饭店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拟定和审批各部门管理方案;负责中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考核和晋升,负责饭店服务质量标准的制定和考核;分析和检查财务预算及其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审批重要设备的改造以及新增服务项目的决策方案,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饭店的经济效益;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无法解决的问题并制订有关方针或制度。

  综合办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执行总经理

上级:总经理

下级:综合办、房务部、餐饮部、工程部、营销部、保安部部门负责人

岗位职责

在董事会总经理的领导下,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完成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全面提高饭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饭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确立饭店的经营计划(月、季、年)、发展规划及经营方针,制定饭店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指挥实施。

2、主持制定和完善饭店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组织系统,协调各部门关系,建立内部合理而有效的运行机制。

3、研究并掌握市场的变化和发展情况,制定市场拓展及价格体系,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并指挥实施。

4、全面负责饭店的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保持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系,塑造企业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6、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督导饭店的培训工作。

7、发动广大员工群策群力,搞好民主管理工作;关心员工生活,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

8、主持召开每周行政例会及沟通协调例会或其他重要会议。

9、向管理公司以报告形式汇报工作,完成管理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企业有强烈的责任感。精通饭店管理业务,经验丰富。善于学习,思想敏锐、超前,有开拓创新意识;讲求效率,处事果断,慑于竞争,勇于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文化全全面掌握管理、服务方面的系统知识,对旅游行业及其相关知识有全面的了解,并有自己的独特见解。熟悉经营、管理、经济、财税、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

工作经验:具有五年以上饭店副总经理的管理经验。

特殊要要求决策能力强,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无家庭负担,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能够团结带动大多数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在同业务单位、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协作方面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

综合办主任

上级:执行总经理

下级:后勤质检专员、网管

岗位职责

1、根据饭店经营情况和接待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执行总经理的要求,负责起草综合性业务、行政工作规划、计划、报告、总结、请示、通知等公文函件并审核待签发的文稿。

2、负责安排每周行政例会,沟通协调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检查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3、随时收集市场信息,负责有关业务资料的收集、积累、分析、研究,掌握市场和本企业管理状况及动向,组织专题调研,为领导当好参谋。

4、在执行总经理领导下,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汇总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全店的规章制度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做好综合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公文收发、打字、文印、通讯以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印章的使用。

6、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的有关工作,处理客人向总经理室的投诉。

7、注意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经营管理情况,做好企业信息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努力提高本企业的竞争能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加强本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9、负责与政府职能部门及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章守纪,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耐心、细致、周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团结同事,工作中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自然条件:年龄25岁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文化程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有五年以上饭店管理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人事部经理

上级:执行总经理

下级:人事文员、宿舍管理员

岗位职责:

1、直接对执行总经理负责,主持并对人事部的全面工作负责。

2、根据饭店的经营管理目标,制定饭店的招聘计划、工资方案、培训和考核计划等并组织落实。

3、主持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组织、督导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实施工作计划和执行管理制度。

4、参加每周行政例会,主持部门会议,传达和认真贯彻执行总经理的指示。

5、定期对饭店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办理任免、奖惩等事项。

6、处理人事投诉和劳动争议,并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执行总经理汇报。

7、培训、考核、奖惩、教育下属工作人员,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8、审核部门报表,请示、报告等文稿,按计划控制使用部门办公费用。

9、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10、办理员工年假、补休、事假等假期的审批工作。

11、负责饭店全体员工的考勤统计、工资制作给财务及上级领导审核。

12、完成执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素质要求: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成熟老练。有责任心、事业心和自信心。勇于开拓,敢于竞争。

自然条件:年龄25岁以上,身体健康,精力旺盛,仪表端庄,气质高雅。

文化程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社会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的基础。

工作经验:五年以上饭店管理经验及三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熟悉掌握政府部门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有卓越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督导和独立工作能力。

综合办文员

上级:综合办主任

岗位职责

1、根据综合办主任的指示做好各项文书工作。搞好对外联络工作,及时处理有关信函、电传、电报、电话,传递各部门向综合办报告的公文。

2、负责饭店一切公文(资料)来往的收发登记、整理、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时做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3、根据综合办主任指示做好客人来访预约工作安排。

4、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为饭店工作提供参考资料。

5、负责保管好办公室所有的办公用品及设备。

6、打印、复印饭店领导的有关文件。

7、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章守纪,工作认真、耐心、细致、周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保密意识,团结同事,工作中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自然条件:22岁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能够熟练地使用现代办公设备,具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网管

上级:综合办主任

1、观察系统主机运行情况, 控制温度和湿度。

2、掌握在紧急状态下,系统的启动及停机处理方法。

3、熟悉系统软件结构和硬件的配置,掌握排除一般软件、硬件故障的方法。

4、定期维护保养系统打印机、终端机,并处理一般故障问题。

5、做好饭店所有电脑软、硬件负责维修、维护、保养处理工作。

素质要求

1、责任心强,能很好地与人合作共事。

2、年龄20岁以上,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电脑专业)。

4、2年以上专业工作,1年以上饭店电脑操作经历。

工作内容

1、负责记录每天电脑系统工作日记。

2、应答电脑使用部门提出的各种有关问题。

3、具体负责饭店DOS系统的日常维护及保养。

4、具体负责饭店DBS系统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根据酒店前厅部提供的信息,输入最新的国际国内长途代码及计费数据。根据餐饮部提供的菜牌,输入最新的菜价。

5、做好电脑机房设备维护、卫生清洁等工作。

6、建立每日电脑系统数据备份,并注明标记。

 7指导夜审员做好每天数据更新工作                             综合办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会议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会务工作程序

1、了解会议的性质与目的。

2、确定会议日期、出席者和主持人。

3、开会前一天(紧急会议:会前一小时)由办公室以适当的形式向有关人员通知会期。

4、准备会议所需用的材料及物品;会前一小时安排布置好会场。

5、会前接待、签到和分发会议材料。

6、会议记录要发送到有关部门。

(二)、会议记录标准

1、根据会议通知要求,携带必备的文具,提前五分钟到会。

2、按要求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格式准确。

3、记录内容基本准确,无遗漏,不发挥,如实记录。

4、会后十小时内,将记录加以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二、公文收发程序及标准

1、公文收发由专人负责,处理要准确及时,手续简便、完善。

2、来文要签收,注明收到的月、日,急件注明收到的月、日、时、分,以备查考。

3、来文拆封时应保持原封完好,可将原封附在文件或信件后一并处理。

4、来文封缄标明公文者,由被授权的专人拆封。

5、收文后严格登记,机要文件、管理公司业务文件、外来业务文件、内部文件应分别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机关、来文字号、份数、文件标题或摘要、承办部门等。

6、收文登记后,及时呈送饭店领导,机要文件、简报、资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分送和传阅。

7、对需要批办的文件,饭店领导要及时对文件的处理做出具体指示,批示的内容包括:处理问题的原则,要求完成期限以及承办部门或承办人。

8、需饭店领导及时指示的文件如超过三天,综合办人员应予催批,并将结果向呈报部门说明。

9、饭店领导批复后,在完成期限到达时,要向承办部门催办并将结果及时向饭店领导汇报。

10、公文处理完毕后,由承办部门归存,并于次年初建档后交回综合办。

三、内部行文程序及标准

1、饭店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各部门请示报告及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均属内部行文范畴。

2、内部行文要标明发文者、致达者、抄报者、发文时间、发文编号、事由等项目。

3、发文者、致达者必须是部门总监(经理),标明姓名、职务、不得越级行文。行文必须由发文者签字生效。

4、呈送饭店有关领导的公文一律以打印稿形式,不许有涂改、污迹,否则重新打印。

5、要将拟稿、核稿、打字、校对者和批准者的姓名一一打印在公文末页下端,以明确责任者。

四、综合办关于客人需求商务服务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复印服务

1、主动、热情迎接客人,介绍收费标准。

2、接过客人的复印原件,按客人的要求,选择纸张的规格、复印张数及深浅程度。

3、将复印原件在复印平面上订好位置,检查纸张是否准备好,按动复印键。

4、需放大或缩小的复印,按比例调整好尺寸,查看第一张复印效果,如无问题,即可连续复印。

5、复印完毕,取出复印原件交给客人,如原件是若干张,不要将顺序搞乱。

6、问明客人是否要装订文件,替客人装订。

7、根据复印张数和规格,开立帐单。

8、如客人要挂帐,请客人出示房卡,并签字。

9、帐单一式三联,开好后,将二、三联撕下,第二联交财务结帐处,第三联交给客人,如客人不要,立即碎掉。

10、如客人要开发票,将发票第二联交给客人,第三联需同帐单的二、三联一起交给前厅收银。

11、把帐单号码、房号、金额、付款方式分项填在“复印、打字报表”上。

(二)打字印刷服务

1、主动热情迎接客人,介绍收费标准。

2、接过客人原稿文件,了解客人要求及特殊格式的安排,浏览原稿,看是否有看不清楚的地方或字符。

3、告知客人大概完成的时间。

4、文件打出后,必须请客人校对。

5、修改后,再校对一遍。

6、将打好的文件交给客人,根据打字张数,为客人开单收费,请客人签字后,将帐单转前厅收银处。

7、填写“复印、打字报表”。

8、每个文件都要询问客人是否存盘及保留时间,如不要求保留,则删除。

9、客人多或暂时不能给客人打字时,应有礼貌地向客人解释,若客人不着急,告诉客人打好后,会通知房间,请他来校对。

(三)传真接收

1、认真阅读来件抬头,与前厅确认收件人的姓名及房号,并将接收“OK”报告单与来件放在一起。

2、填写“传真统计报表”。

3、电话通知客人有传真来件,如客人在房间,告诉客人将派行李员送到房间,然后开帐单,不需客人签字,立即交前台收银。

4、留言单右上角注明客人离店时间,以便能够在客人离店前将传真送给客人。

5、疑难来件及时请示综合办主任,妥善处理查无此人的来件;传真来件按饭店规定收费。

(四)传真发送

1、主动、热情地迎接客人,问明发往国家和地区。

2、查看客人提供的国家、地区号码,确认无误。

3、输入传真号码后,先与稿件上号码核对一下,确认无误后,按发送键。

4、事先向客人说明传真价格是按张起算,并将价格告诉客人。

5、传真发送后,要将“OK”报告单连同原件一起交给客人。

6、如发送时对方没有接通传真机,而是通话状态,这种情况需拿起电话告知对方接通传真机,但要事先向客人讲明,如拿起电话,须收长途话费,按时间计算。

7、请客人付款或签单,帐单上注明传真号码及发送所用时间。

8、将帐单送至前厅收银。

9、客人多或线路不通暂时发不出去时,应有礼貌地向客人解释。若客人不着急发,告诉客人发出后将通知房间,请客人先签单;若非住店客人,应先付100%押金,发出后通知客人来取。

10、填写“发送传真报表”。

(五)电传发送

1、确认客人的手写体字迹清楚,号码正确。

2、在帐单上填好项目,并注明时间。

3、打印一份草稿请客人核对,若客人等不及或已经离开,请大堂副理核对草稿,确认无误后才可发出,并将稿件留存待客人来取。

4、根据字数计算电传价格,请客人付款或签单。

5、客人多或线路不通暂时发不出去时,应有礼貌的向客人解释。若客人不着急发,告诉客人发出后将通知房间,请客人先签单;若非住店客人,应先付100%押金,发出后通知客人来取。

五、接待拜访总经理的客人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客人到前厅通过服务人员或迎宾员要求会见总经理时:

1、服务人员(或迎宾员)先将客人介绍给大堂副理。

2、大堂副理应有礼貌地请客人就座,然后询问客人所在单位及找总经理有何事宜,使客人感到对其关心并愿意提供帮助。在证实客人身份情况下,大堂副理可以在自己权限范围内代表总经理处理有关事宜。 

3、如客人执意要见总经理,应请客人稍候,然后用电话与总办联系。

4、总经理室根据情况,必要时将其介绍到相应的部门,之后由该部门经理接待并将情况反馈给总经理室。

(二)、客人直接到总经理室要求拜见总经理时:

1、如客人系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重要客人或总经理非常熟悉的客人,综合办主任、文员应首先请其在总经理接待室等候,然后通报总经理。

2、对于执意要会见总经理的客人,应先请客在接待室稍候(茶水服务),问明情况后报告总经理,再决定如何处理。如总经理同意接待,即安排部门经理出面接待。

3、一般公务性客人,要求会见总经理,在问明客人来由后,由办公室人员直接处理或介绍到相应的部门接待(应在总经理接待室或部门办公室),然后将情况反馈给总经理。

六、总经理接待准则:

1、计划安排接待的客人。

2、临时性、重大的接待(如政府有关部门)。

3、其它客人由有关部门经理负责接待(如需总经理接待,可另行安排时间)。    

  综合办管理制度

一、关于建立例会制度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提高效率,达到高质量、高效率、高收入、降低成本费用的“三高一低”的目的,饭店建立各类例会。例会召开的要求如下:

1、召开例会所需的资料,分别由各相关部门认真准备,并于召开例会前一天中午12:00以前上报给执行总经理。

2、行政例会及沟通协调例会由综合办记录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上期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纪要力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3、例会中提出的重要事项将列入酒店工作计划及总结中去,各部门应针对例会中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限期改进。

二、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公文办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拟办、核稿、签发、印刷、用印、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

2、凡饭店及总经理的收文,由综合办签收登记,属饭店领导亲收件,一律交收件人亲自拆封。

3、公文登记后,由综合办根据执行总经理的批示,转交各位领导传阅,如需转交有关部门阅办,应及时送交,并经登记、签收后才可送交。

4、阅读文件应按规定范围,秘密级以上文件须到综合办阅读,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办理手续,用完后及时退还。秘密级以上文件,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均不得携离办公室。

5、各部门或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迅速办理,不得积压。

6、各部门均应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7、公文办完后,就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当年文件应于第二年第二季度移交完毕。

8、各级职员调动时,就将文件(含保密记录本)清理移交,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综合办登记保管。

9、没有存档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由综合办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不准作废品出售,一律用碎纸机打碎。

三、档案管理制度

1、随时收集各部门办理完毕的文件(含会议文件),资料按“条款类目”分别存放,翌年经检查齐全后,整理立卷归档。

2、文件整理原则:

1)、制定一套能充分解决酒店文件记录保存部题的档案制度。无论归档方法是按字母顺序排列,按题目分类,还是按地区、时间等形式分类,其目的都是为了查找的迅速方便,因此都必须在档案夹里清楚地标明并把档案保存好,对每一份文件都要清楚地注明它归入的档案类目。

2)、每天都要进行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

3)、熟悉自己管理的档案,了解各部门的归档制度。

4)、每年要清理一次档案,及时清除不必要保存之材料。

5)、准确地做好文件索引,以便于查找。

6)、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把资料进行分类,可把材料按类别分组装入一个待办卷宗,以便要归档时,所有材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7)、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要把正文和底稿,文件和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卷内页号一律在右角,案卷目录打印四份,卷内目录打印五份。

3、卷厚度一般在1.5公分至2公分为宜,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如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摺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案卷标题要标明作者、问题或名称,文字要简练、确切,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端正。

4、根据卷内文件之间的联系,还要进行系统排列、编页号、拟写案卷标题、填写案卷封面、确定保管期限、装订、案卷排列、编制案卷目录等,档案目录主要由封面、卷宗说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组合而成。

5、案卷按年代、机构排列,永久与长、短期案卷分开保管,每个箱要编上顺序号及注明存放案卷年号与卷号。

6、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腐、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7、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8、对于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进行处理。销毁档案材料要经过认真鉴定,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送领导审批后销毁。

9、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指派专人监销,防止失密。

四、综合办文印规定

1、饭店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传递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要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2、饭店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关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予办理;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办理。

3、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饭店传真机传递,以免影响饭店的正常工作,如有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4、文印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将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的给有关部门、人员发送,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取回,不得延误。

5、文印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的有关商业秘密或饭店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其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6、文印人员对送来的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一核算。属于业务部门的,由各部门承担费用;属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归到综合办开支。

7、文印工作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或处50元以上罚款,屡教不改或给饭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处予赔偿损失外将受到行政处理直至辞退。

                  考勤管理                一、为规定员工考勤、加班、休假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事部为饭店考勤监督与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三、部门考勤责任人负责员工的排班录入、考勤跟进工作。

 出勤管理

一、作息时间

           饭店行政部门(网管、宿管除外)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八小时固定班次工

      作制 (不含用餐时间),其它部门或岗位因业务需要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八小

      时轮班工作制(不含用餐时间,餐饮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门另行编排)

           休息日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预先编排,员工务必严格执行。每月例假当月休完, 

      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休完,可在两个月内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休完。+

二、员工班次

1、行政班次:

周一至周六上午为工作日。依季节不同,每年5月~10月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每年11月~次年4月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轮班班次: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根据饭店营运需要,须实行轮班作业,员工必须服从饭店的安排。

3、各部门适应的班次:

1)行政班次:综合办、营销部、财务部办公室; 

2)轮班班次:餐饮部、房务部、工程部、保安部等。

三、考勤方式

1、员工上下班采取刷卡(指纹卡)考勤方式。除总监级及以上人员外,其他员工上下班或加班时,均须在指定的指纹卡刷卡机上刷卡,以确认个人上下班或加班时间。

2、各营业部门为加强考勤管理,除采取指纹卡刷卡考勤方式外,还可以在刷卡后采用“签到、签退”考勤方式。

四、考勤管理程序

1、每月末,部门管理层对本部员工下月班次进行编排,填写《员工排班表》(附件一)交文员录入考勤系统。

2、员工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补休等)均应事先填写“假期申请表”(附件四),向部门及人事部申请,并根据休假的性质及期限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手续不齐备或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3、每月2日前,各部门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填写《员工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认后送人事部。

4、人事部对各部门提交的《员工考勤表》审核,对出现矛盾而不能说明员工出勤情况,属个人原因责任的一律按缺勤或旷工处理。《员工考勤表》经人事部经理签字后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五、班次调整

           员工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班,应填写《调班申请单》(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

       签字后,由部门考勤负责人即时在系统中调整班次,并于当日(最迟于次日)将《调

       班申请单》(附件三)送人事部备案。

六、奖罚

1、全年无任何考勤异常者(如迟到、早退、旷工、无薪假),饭店以此作为晋职晋级的优先考勤对象。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否则扣分处理,一分代表10元。

1)禁止替他人刷卡、签到(退)或委托他人刷卡、签到(退),一经发现,对双方当事人扣罚6~10分,违反三次及以上作辞退处理。

2)迟到或者早退5分钟及以内,每月有三次或以上者在公告栏予以通报批评;迟到或早退6~15分钟的,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16~30分钟的,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的,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1~4小时(不含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或早退4小时以上(含4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3)凡有旷工行为者,旷工半天扣除半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七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饭店解雇的员工一律不予任何赔偿,所有物品和保证金和未结算工资由饭店全权处理。

三 休假管理

    一、假期类别及天数:

    1、法定节假日:饭店员工均可带全薪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十一天,包括:元旦(公历一月一日)、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公历四月五日)、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若法定假日正值员工值班日,部门负责将安排在法定假日之前预休或之后补假;所有加班必须按饭店有关规定执行。

2、年假:员工在饭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均可按饭店规定享受有薪年假。

1)员工每年享受5天年假,不包括例假及法定假,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1天,年假最多不得超过10天,例假、法定假及年假不能连休。

2)年假应以连续的方式休完。特殊情况下,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可分两次休假。当年度未休完之年假则作自动放弃。如有剩余年假,不得以未休的年假作为辞职通知期。

3)凡同一年度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1)已享受产假的女员工;

2)事假累计超过12天者;

3)病假累计超过15天者;

4)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

3、病假:培训期内病假无薪。病假不得累积或以薪金支付。

1)员工必须持有饭店医生签发或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需经饭店核实方属有效),但病假单必须立即送交部门负责人,并与“假期申请表”(附件四)送交人事部核实备案。

2)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病假12天(发基本工资),员工每月最多只能享有2天有薪病假,不能跨年度累积。

4、分娩假期:在饭店服务的在职已婚女员工分娩时,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时间为90天(含法定假及例休)。按规定提前15天填写“假期申请表”(附件四),附“准生证”复印件且交原件复核。经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享受无薪产假,产假期间不计工资。假期结束后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

5、婚假:通过培训期转为饭店正式员工的,在结婚时可获3天有薪假期(发基本工资),但必须提前一周填写“假期申请表”(附件四)交部门负责人,并报人事部审核,须附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批准于婚假后返回销假时带回)。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享受,逾期申请者则作弃权而不补发薪金或作其它补偿。

6、恩恤假:在培训期满后正式入职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兄弟及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饭店准予三天有薪恩恤假(发基本工资),休假完毕后,员工须将有关证明呈交人事部,否则以事假处理。

7、事假: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填好“假期申请表” (附件四),并按饭店规定的程序报批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制度或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1)原则上未经人事部和执行总经理的特别审批,事假不得超过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2天,否则按离职处理。

2)员工一般不予续假、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电告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续假,并需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休假程序:

1、员工请假或休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附件四),经批准并办妥工作交接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各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须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其它员工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事部审定。

3、“假期申请表”一式两联,部门、人事部各执一联。

第六节  奖惩条例

为实施有效的管理,创一流服务水平,获得最佳经济效益,饭店对员工的管理坚持以思想教育和奖励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原则。饭店特制定了如下奖罚条例,望全体员工遵守执行。

一、奖罚原则:

以激励、帮助教育为目的;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事实为依据;以行政奖罚为主,经济奖罚(一分代表人民币10元)为辅。

二、奖罚处理程序:

1、员工直属上级经调查了解,确认员工应受到奖励或处罚的具体行为或表现后,据实详细填写《奖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必要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记录、当事人、证明人、目击人签名确认的书面陈述材料等)。

2、员工对处理结果无异议的,于通知单上签名确认。

3、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到人事部申诉。

1)经调查了解处理结果有误则交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作废”,之后交人事部保存。

2)经调查了解处理结果正确则员工签认,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至人事部。如员工不签认,但情况确实属实,有两人以上证明则通知单同样生效,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人事部。

3)领班级及以上人员的《奖罚通知单》须交执行总经理审批后再交至人事部。

三、奖励种类:

1、精神奖励: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荣誉证书、授予称号等;

2、物质奖励:奖分、奖金等;

3、晋级奖励;

4、其它奖励(旅游、休假、培训、考察等)。

四、奖励标准:

1、如遇以下情况,则由部门拟写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对员工实施奖励:

1)各部门组织的全体员工考核、竞赛活动等,例如培训考核、技能竞赛等。

2)各部门定期评选业绩突出的员工,例如每月对推销额等最多的员工予以奖励。

3)连续三次被评为服务之星者。

4)其它认为需要奖励的情况。

2、如遇以下情况,部门可直接予以奖励:

1)拾获他人手机、手表、钱包、手袋等物品后及时上交,每次奖励3分;拾获贵重物品或巨额现金的,部门可拟报告向执行总经理申请予以重奖。

2)在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加班加点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且不计个人报酬,奖励1~3分。

3)坚持原则,对于损害饭店利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贪污、违纪等行为,敢于劝阻、制止、揭露,奖励5分。

4)抓获或协助抓获盗窃、抢劫嫌疑犯,奖励5分。

5)对同事的不良工作行为或不道德行为能及时制止并上报,奖励5分。

6)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富有创意的建议,采纳后使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技术革新、成本控制、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效益的,奖励5分;特殊情况部门认为需要重奖的,由部门提出奖励建议报执行总经理审定。

7)受到顾客书面表扬,每次奖励5分。

8)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事故苗头或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奖励10分。

9)当饭店、客人、同事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奖励10分;特殊情况部门认为需要重奖的,由部门提出奖励建议报执行总经理审定。

10)在突发事件(如抢险救灾)中做出贡献,使饭店、客人或员工免受或减轻损失,奖励10分;特殊情况部门认为需要重奖的,由部门提出奖励建议报执行总经理审定。

11)代表饭店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或比赛,获得好名次或成绩优秀,奖励10分。

12)拒绝贿赂、回扣或主动、及时上交他人用于贿赂、回扣的财物,奖励10分。

13)其它执行总经理已审批的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中明确规定应奖励的,按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执行。

五、处罚种类:

1、口头警告:适用于触犯轻微过失的有关规定。

2、严重警告:适用于第一次触犯严重过失或者受过三次及以上口头警告者,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其本人有悔改之意者。

3、最后警告:

1)适用于已有严重警告者或第二次触犯严重过失,如后果严重,其本人无悔改之意或态度恶劣者,即可作留店察看、劝退直至除名处理。

2)第一次触犯严重过失,但后果严重,其本人无悔改之意或态度恶劣者。

4、无薪停职:与最后警告同时执行,即员工因多次违反饭店规定并无悔改表现,或有严重过失时,在考虑是否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直至作出处理决定为止。如该员工被涉及到刑事审案中,饭店可延长停职期到审判结束为止。

5、即时除名或开除:

1)如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有关规定。

2)适用于触犯任何一条开除规定。

3)即时除名或开除可在无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处罚标准:

1、轻微过失:员工如有犯以下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警告或罚款等处分,(1~5分)

1)上班期间着装、发型、饰物等仪容仪表不符合饭店要求;

2)上班期间未佩戴工牌;

3)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收发手机短信息、串岗、聚集闲聊、吃东西、看报刊、看电视等;

4)上班期间在工作区域大声喧哗、打闹、讲脏话或发出不必要之声响等有失职业风范的动作或行为;

5)上班期间未经直属上级允许打私人电话;

6)不走员工通道;

7)未做工作交接或交班时遗漏工作事项,但未对经营造成影响或未引发客人投诉;

8)不打卡或不到部门签到签退;

9)每月累计忘打卡次数达到3次或以上;

10)下班或营业结束后未按要求关闭水、电、气等开关,但尚未构成安全隐患或未造成较大浪费;

11)出入饭店不配合、不接受授权人员例行检查;

12)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对上司、同事、顾客不礼貌,或给同事取绰号;

13)填写、审核各类文件、单据不认真,给经营、管理带来影响;

14)在员工食堂就餐时不排队或浪费食物;

15)非工作原因穿着制服离开饭店范围;

16)上班期间违反有关手机佩带要求;

17)遗失与工作相关的单据或文件,但尚未对工作造成影响;

18)经常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19)服务或接听电话时未用服务用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语;

20)营业前准备工作不充分经口头批评及教育后仍重犯,例如:未开启空调、未调整电视频道、未带齐工具及物品、客用品配置不齐,客用品有破损及污渍等;

21)违反工作流程、操作规范或遗漏工作环节,经口头批评及教育后仍重犯,例如:上菜不报菜名、不按时巡房,未经客人同意擅自将酒水、饮料等开启等;

22)未做好营业后收尾工作经口头批评及教育后仍重犯,例如:未清理好所辖区域的卫生、用具未归位、物品摆放不整齐、原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存放等;

23)管理人员对下属缺乏指导、培训或指导、培训不到位,导致下属的工作失误;

24)无故迟到和早退15分钟以内(包括饭店和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班前、班后例会;无故提前用餐或餐后延迟返岗等),参照《考勤管理制度》中迟到、早退相关条款执行;

25)下班后无故在饭店范围内逗留,给饭店经营、管理造成负面影响;

26)未认真学习、领会饭店规章制度、政策、会议信息等,影响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7)工作过程中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未主动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或岗位开展工作,出现问题互相推诿和指责,影响工作进程;

28)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安排下属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9)当值时间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但未离开饭店及未酿成事故或当值时间闲逛、干私人事情,上班期间打瞌睡;

30)未经同意,擅自进入饭店特许人员方可进入的区域;

31)在工衣柜内存放食物或饮料;

32)私自取用饭店在公共场所免费提供给消费客人的烟、糖、水果等;

33)被顾客(包括内部顾客、外部顾客)有效投诉;

34)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调班或顶班手续等;

35)酒后上班;

36)未按要求在原材料、客用品等物品低于备货量时及时上报或补充,造成无法正常营业;

37)布草清点、接收、交接、派发过程中,工作粗心造成数量短缺、丢失、错发、漏发(造成经济损失的,另须照价赔偿),影响正常营业;

38)未按规定检查物品保质期,导致物品过期仍使用;

39)丢失饭店重要场所、贵重设备锁匙(另须照价赔偿配匙或锁费用及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0)接待客人后不出房,刻意留在房间内等待小费;

41)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42)擅自私调更衣柜,私配钥匙或擅自加锁;

43)财务人员、收款员、统计员(包括考勤员)、仓管员迟交报表;

44)上班时间,未经主管批准接待亲友或擅入客房与客人聊天;

45)不遵守宿舍、员工餐厅和更衣室等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

46)未经批准带外人进入或参观饭店其他部门;

47)不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标准。

48)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已审批的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中有明确规定应给予口头警告的,按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执行。

2、严重过失:适用于第一次触犯下列过失之一者以及受过3次口头警告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最后警告处分,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将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或降职、降薪、留店察看、劝退或辞退处理(6~10分):

1)管理人员在人员录用、晋职晋级、岗位调动等过程中,有不公正、不公平、偏袒行为的;

2)谩骂、威胁、恐吓或粗暴对待同事;

3)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排挤、孤立他人,破坏团队建设;

4)偷吃、偷喝饭店或客人食物(按10倍罚款);

5)发现原材料、食物、饮料等已过保质期而仍使用,或出品变质(如变味、变馊等)被客人投诉;

6)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让亲朋好友无偿享用饭店收费服务项目,损害饭店利益;

7)在饭店范围内兜售私人物品;

8)未经批准私配饭店锁匙;

9)发现饭店财物受损、丢失,却不管、不问或谎报情况;

10)在饭店办公电脑上私自安装、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11)利用饭店办公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

1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IC卡、签到、签退;

13)对客人粗暴或不礼貌;

14)擅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

15)没敲门或未经客人许可而进入客房或厅房;

16)在禁止吸烟区内吸烟;

17)赌博或变相赌博;

18)管理人员工作无计划安排,且不对下属分管的业务进行正确的督导和检查;

19)呈报不属实之证明文件;

20)公开顶撞上级、违反或不服从上司之合理工作命令;

21)私自外出兼职;

22)未得到饭店同意而作任何形式之募捐;

23)使用专供客人使用设施与物品,如搭乘客用电梯、使用客用洗手间等;

24)假传上级命令或不及时向下属传达饭店政策、会议信息、通知等;

25)不参加饭店或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或培训中纪律松散;

26)责任心不强造成物品被盗或未及时结账造成经济损失者(按价赔偿);

27)超越职权,造成不良影响;

28)违反安全条例和保密规定;

29)代客人在饭店外购买本饭店有售的商品;

30)不严格执行饭店或部门规章制度,好坏不分,奖罚不明;

31)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

32)压制合理化建议,损害员工积极性,影响上下级沟通;

33)拾遗不报;

34)旷工3天以内(不包括3天);

35)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开除行为知情不报,对领导不忠实或谎报消息;

36)随意在店内墙壁、洗手间等公共场所乱涂乱画;

37)随意改动或损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文件、布告通知;

38)私自占有客人结账时给予的小费或找零;

39)被客人严重投诉;

40)因违反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造成物品(包括客人的和饭店的)和设备设施损坏、遗失或被窃,价值在300元以内(损失照价赔偿);

41)未做工作交接或交班时遗漏重要事项,对部门或饭店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42)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已审批的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中有明确规定应给予严重警告的,按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执行。

3、即时除名或开除:适用于犯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以及第二次最后警告者(11~20分):

1)偷窃、骗取饭店、客人或同事之财物;

2)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吸食麻醉药物、藏有毒品、枪支弹药及其他凶器、易燃物品;

3)侮辱、谩骂客人与客人吵架;

4)私换外币或向客人索取小费或金钱;

5)私自开客房给自己亲友或其他人员住宿;

6)有不道德或淫秽的行为;

7)安排或介绍娼妓给客人或参与此类活动;

8)恐吓、威胁或危害饭店任何人士;

9)蓄意损耗,毁坏饭店或客人财物;

10)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以取得金钱上的利益,如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或利用已付账单而另外向客人收钱和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11)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

12)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三次;

13)泄露饭店内部机密文件、资料而使饭店利益遭受较大损失;

14)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而被公安、司法机关拘审;

15)未经饭店许可,在公告栏上张贴告示或随意涂改公告栏上之告示造成严重后果;

16)拾到并私藏客人贵重物品。

17)严重玩忽职守给客人或饭店造成重大损失;

18)与客人或客户私人交易,行贿受贿;

19)故意破坏饭店设备设施和他人物品以泄私愤。

20)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21)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22)妨碍员工申诉,打击报复申诉人;

23)在饭店或宿舍范围内看黄色录像、打架、传销等违规、违法或犯罪行为;

24)利用饭店名义招摇撞骗,使饭店声誉蒙受损失(饭店同时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25)下班或营业结束后未按要求关闭水、电、气等开关,造成安全事故(饭店同时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26)以各种形式欺骗同事财物的;

27)因违反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造成物品(包括客人的和饭店的)和设备设施损坏、遗失或被窍,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饭店同时保留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力);

28)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已审批的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中有明确规定应给予即时除名或开除的,按制度、会议纪要或批文执行。

七、奖罚的其他要求:

1、对于员工部分性质轻微、情节非常简单,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非主观因素导致的失误,可给予工作提示、口头批评、现场培训,经过两次工作提示或口头批评或现场培训后,仍不能改进的,可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对于带有主观“故意”或“放任”某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过失,则可从重处罚。

2、员工对于奖罚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给予员工陈述的机会,管理人员不能因员工申诉或辩解而加重处罚。

3、具典型代表意义的奖罚案例,应与部门或饭店其他人员分享,分享案例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4、凡未列入本规定奖罚标准中的情况,部门认为需进行奖罚或制订的培训考核方案超越本规定处罚标准的,由部门书面报人事部审核,经执行总经理审定后执行。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超越本规定做出任何形式(口头或书面的)的奖罚条款或规定。

5、本规定所涉及的奖分或扣分,由人事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列支,任何部门严禁以现金方式进行奖分或罚分。

第七节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小节  总则

一、为规范饭店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和员工任用、考勤、离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饭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事部作为饭店人力资源管理主要责任部门。

三、饭店用人原则及聘用标准

1、用人原则:重业务、重能力、不拘一格、任人唯贤。

2、聘用标准:符合本地区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管理条件,根据本饭店的岗位需要,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从事饭店服务工作的应聘人员,经自愿报名,测试合格者,均有录用机会。

第二小节  人员配置

一、人员配置原则

1、饭店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的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技术、营销、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2、没有培养出接班人的岗位不允许晋升或调换岗位。

二、人员配置方式

1、饭店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每年十二月初,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该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下一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分析部门工作量和人员需求,向人事部提交次年度《定岗定编计划表》(附件一),人事部通过岗位工作分析,对各个岗位编制数进行审核,并报执行总经理审定。审定后抄送相应部门。

2、经审定的定岗定编计划作为下一年度饭店人员配置、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分析、招聘依据、年度工作总结的参考资料。

三、人员编制调整

1、如饭店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某些部门工作量有所增减,该部门须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交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人事部审核并报执行总经理审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部门年度岗位及编制。

第三小节  人员招聘、入职

一、人员招聘

1、饭店人员招聘根据已批准的年度《定岗定编计划表》(附件一)及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2、人事部根据各部门需要招聘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人才网、广告、猎头公司推荐、自荐、内部竞聘等渠道或方式招聘适用的人员。

3、人员招聘程序:

1)各部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附件二),人事部审定后根据岗位空缺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或方式开展招聘工作;

2)人事部对应聘人员及其资料按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初选,确定面试名单,安排面试。初选时,对曾在本饭店工作过的下述人员作甄别处理:

(1)曾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辞退、开除、解雇)的人员不予以受理。

(2)曾自动离职或劳动合同期满后属饭店不同意与其续签合同的人员,须先将应聘资料报执行总经理核准同意后方可受理。

(3)辞职员工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返回饭店各部门应聘,待半年后根据部门需要及其原有表现考虑是否再录用。

3)人事部提供《求职申请表》(附件三)给应聘者填写后,向应聘者索取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查验并进行复印,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附于表后。

4)人事部通知并组织应聘者依次参加初试(面试、笔试)、用人部门的复试;应聘经理及以上级职位者,还须经执行总经理再次面试;面试考核时,面试考核人员须做好面试记录。

5)经笔试、面试合格的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人事部须对其进行背景调查;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特殊岗位须提供本地户口担保,并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亲自填写《担保书》(附件四),验户口本、身份证并留复印件。

6)经理级及以下人员的录用职位、试用期、工资级别等由人事部审定;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录用职位、试用期、工资级别等由人事部审核,报执行总经理审定。

二、人员录用

1、关于录用职位、试用期、工资级别等,由人事部于办理新员工入职前通知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体检合格者带健康合格证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提交相关人事材料、办理担保等,并依《员工入职程序办理表》(附件五)到人事部办理各项手续,上述手续完成后,由人事部开出《员工到职通知》(附件六)。

3、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工牌、工卡、制服等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它事项

1、饭店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的人才,但对于被推荐人应当与外部应聘者一视同仁,严格按照公司的招聘政策与程序进行。

2、推荐人应当坦率地表明自己与被推荐人之间的关系,被推荐人在填写求职登记表格时,必须如实表明公司内部亲朋关系。隐瞒内部关系、蒙混过关者,一经查处,取消录用资格,即使已录用,亦将无条件解聘。

3、任何人不得干扰饭店正常的招聘工作,探听、泄露招聘进程、面试评语、录用结果。关于录用职位、工资待遇等,一律以人事部通知为准,任何人不得在面试过程中做出个人承诺。

4、凡被本公司录用者,入职前必须与前雇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入职后不得在其它任何单位兼职(包括从事业余推销),一经发现,将被无条件解聘。

5、原则上,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能被安排在同一部门工作;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能被安排在部门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岗位上工作,特殊情况须报执行总经理审批。

第四小节  员工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的办理

一、试用期

1、新入职员工一般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

2、试用期内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或违反饭店规章制度的员工,饭店可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员工转正

1、员工试用期内表现良好,符合岗位任职要求,通过考核可按期转正。

2、试用期内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通过考核并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

三、劳动合同的办理

1、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饭店须与其签订统一编制的《劳动合同书》(附件七),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2、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员工自行保管一份,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份。

3、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人事部将《员工续签合同申报表》(附件八)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须于3个工作日内返还人事部。经理级及以下员工由人事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审定;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执行总经理于五个工作日内审定。

1)饭店与员工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由人事部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

2)饭店不同意续签的,人事部填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附件九)并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本人。

3)员工不同意续签的,由员工本人提交离职表(附件十一),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小节  员工调动

一、员工调动包含以下二种情况:

1、部门内的岗位调整(以下称部门内部调动);

2、饭店内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以下称饭店内部调动);

二、员工调动可由饭店安排或个人提出申请。

三、员工个人申请调动条件:

1、申请调入部门有岗位空缺;

2、须在目前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

3、工作表现良好,无有效书面警告在案(注:书面警告有效期1年);

4、新的岗位更适合员工发挥个人专业特长。

四、员工调动程序:

1、部门内部调动

部门填写《人事考核/变动表》(附件十)——部门负责人签认——人事部对该员工在目前岗位的工作表现、以及是否胜任新的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审核、考核或面试,并在表上签认——人事部审定(经理级以下)或综合办部审定(经理级及以上)——人事部知会相关部门——员工办理调动及工作交接手续。

2、饭店内部调动

调出部门填写《人事考核/变动表》(附件八)——调出部门负责人签认——人事部审核(对拟被调动员工在目前岗位的工作表现、以及是否胜任新的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审核、考核或面试,考评合格则推荐到拟调入部门,考评不合格者退返调出部门)——调入部门对该员工进行考核或面试,并在表上签认——人事部审定(经理级以下)或综合办审定(经理级及以上)——人事部知会各相关部门——员工办理调动及工作交接手续。

五、若调动过程中涉及晋职(级)、降职(级)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小节  员工晋职(级)与降职(级)

一、员工晋职与晋级

1、员工晋职是指从低一级职位晋升到高一级职位;员工晋级是指在同一职位上提升工资级别。

2、饭店每位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有晋职或晋级的机会。当饭店出现管理职位空缺时,优先从内部员工中予以选拔。

3、员工晋职或晋级原则上逐级进行。

4、员工晋职或晋级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在本岗位成绩突出;

2)拟晋职员工一般须在目前职位连续工作时间为一年及以上;

3)部门总监级以下的员工,晋职由部门管理层推荐,也可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部门总监级及以上的员工,晋职由综合办推荐;

4)员工晋级一律由部门管理层提出申请,不接受员工个人申请。原则上,员工入职满周年可以考虑给予晋级,但是否给予晋级,最终取决于员工表现。员工晋级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个月。

5)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晋职、晋级:

(1)近三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或以上者;

(2)近三个月内有旷工行为者;

(3)近三个月内违反酒店《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被扣分累计3分(含3分)以上者或被扣分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4)有效的严重警告在案者。

5、凡获晋职的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由个人写出见习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作胜任情况评估,送人事部审核、评估后则正式接任该职。

6、自人事部或综合办审定的生效之日起,员工享受晋职或晋级后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人事部每月将晋职与晋级员工名单在饭店公告栏公布。

二、员工降职与降级

1、员工降职是指从高的职位降到低的职位;员工降级指同一职位中降低工资级别。

2、下列情况(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员工降职或降级: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但适合低一职位的要求且有岗位空缺时,可作降职处理;

2)因饭店机构调整,原有岗位须精简,其它部门又无同职岗位空缺但仍可留用时,可作降职使用;

3)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饭店利益受到一定损失且作记过处分但仍可留用时,可作降级处理;

4)违反饭店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但仍可留用时,可视具体情况作降职或降级处理。

3、降职或降级审批程序:部门管理层填写《人事考核/变动表》,详细列明员工降职或降级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部审核——综合办审定。

4、自审定的生效之日起,员工享受降职或降级后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人事部每月将降职与降级员工名单在饭店公告栏公布。

三、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层员工,有责任、有义务确保员工晋(降)职、晋(降)级公正、公平、合理,如有徇私舞弊、隐瞒事实、显失公正、打击报复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七小节  员工离职

一、饭店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解聘、当然解职等四种情况。

二、员工辞职

1、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饭店续签合同时,员工可申请辞职。

2、员工辞职应提前申请:

1)试用期内申请辞职的员工,均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

2)试用期满申请辞职的员工,均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起计日期以部门收到员工的辞职申请书之日为准。

3)不足上述辞职提前通知期限,则扣除相差天数的工资作为对饭店的补偿。

3、员工离职程序:

1)拟辞职员工向所属部门领取《离职申请表》(附件十一),填写后交部门,部门负责人安排部门管理层了解离职的真实原因,聆听员工的建议或申诉,做好离职面谈,填写《离职面谈表》(附件十二)。

2)部门管理层确定员工的辞职申请时,将《离职申请表》交至人事部,人事部了解离职原因并核定最后工作日。

3)最后工作日到期后,离职员工到人事部领取《调/离职清单》(附件十三),依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三、员工自动离职

1、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员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天或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

2、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部门管理层应即时了解确认后,填写《离职表》送人事部。

3、人事部更改人事等系统中的相关资料,并即时通知食堂、宿舍、财务、制服房等相关部门,取消其在公司任何职权。

4、自动离职的员工一律不予任何赔偿,所有物品和保证金和未结算工资由饭店全权处理。

四、解聘

1、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饭店可随时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发现虚报求职资料,或故意隐瞒在公司内部的亲朋关系,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达不到饭店要求,或经过培训不合格而又不宜改调其它工作岗位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饭店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饭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饭店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劝退、即时解雇处理。

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员工当然解职

1、员工因工死亡、因病死亡或意外死亡的情况,视为当然解职。

2、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的死亡通知后,通知其紧急联系人或亲属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3、如员工因工死亡,由其所在部门将员工死亡的具体细节书面报综合办,人事部协助综合办制订处理方案。

4、如员工因病死亡或意外死亡,由当事员工家属按正常离职手续办理。

六、员工离职相关事项

1、员工离职时,对于其在职期间给饭店财物造成的损失或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员工在职期间给饭店造成的损失,即使办理离职手续时未发觉,或已发觉但该员工已自动离职,饭店将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3、人事部将离职人员名单知会有关部门,重要岗位离职人员须即时知会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即时取消其在饭店的一切福利待遇及权利。

4、所有解聘的员工必须即时到人事部领取《调/离职清单》(附件十三),并限于当日办公时间内办完手续。而辞职的员工最迟在最后工作日后第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节假日顺延),每拖延一天扣除食宿费50元,否则酒店有权不予补办手续。

第八小节  奖惩

详见《奖罚管理制度》

第九小节  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员工工资

1、本饭店提供本地区同行业极具竞争力的工资待遇。员工自与饭店签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享受工资。

2、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加班奖+效益工资)+店龄工资。

3、除特殊聘请的员工外,员工薪金以月薪计算,将由财务部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4、工资属员工个人隐私,属于公司机密,严禁员工相互之间讨论工资。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打听他人工资,将会受到解聘处理。

5、具体内容详见《工资管理制度》。

二、工作餐

饭店为在职当班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包括午餐、晚餐及早餐或宵夜,传统节日提供节日工作餐。

三、宿舍

1、饭店主要为新沂市以外招聘的员工提供集体宿舍,本地员工如确属上下班不方便需视饭店宿舍供求而定。

2、凡住宿员工每月均需缴纳水电费。

四、制服、工牌、IC卡

    饭店免费为员工提供工作制服,基层员工收取300元保证金,主管、经理级员工

收取600元保证金,50%以现金方式缴纳,50%在工资中扣除;于离职时退还。重要岗

位员工(如收银、财务等)要有专人的担保书。并提供工牌、IC卡,如破损或丢失需

赔偿,工牌10元/个,IC卡30元/个。

五、健康证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续办《健康证》的费用,由饭店承担。

六、社会保险

    试用合格的员工,饭店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险种包括养老、生育、工伤等),

由饭店统一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应承担的保险金。

七、有薪假

    员工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分娩假、恩恤假(详见《考

勤管理制度》)。

八、员工培训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饭店为员工提供系统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饭店

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员工综合素质等方面。

    员工外派参加培训学习后,结业(毕业)证及成绩单须报人力资源部作为调配选

拔任免的参考依据,培训费用达五百元以上且学习成绩合格者,须与饭店签订《培训

合同》,方予报销学习费用。如学习成绩不合格,饭店将不负担学习费用。(详见《培

训管理制度》)

九、康乐活动

    饭店会经常举办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康乐或体育活动,如生日会、球类比赛、员

工运动会等,供员工自由参加以丰富业余生活,但原则上上述各种活动不能与饭店的

日常工作发生冲突或影响饭店工作。

十、双薪及花红

    饭店将根据每年业绩发放。

第十小节  人事档案管理

一、饭店员工人事档案包括求职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英语等级证、退伍军人证、计划生育证等复印件;转正、晋职、晋级、降职、降级、任免、奖惩、调动、离职等相关表格;参加饭店组织的各种考核、培训记录;参加饭店外派培训的合同、取得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记录;劳动合同书等。                                                                                                                                                                                                                                                                                                                                                                                                                                                                                                                                                                                                                                                                                                                                                                                                                                                                                                                                                                                                                                                                                       

二、饭店员工档案的立卷、归档、变更、保管、销毁等按照饭店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饭店员工人事档案属机密文件,由人事部专职专责保管,员工不得查阅本人档案。

四、除总监级及以上人员有权借阅员工人事档案外,饭店一般不对内、对外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五、因工作需要,部门总监可到人事部登记后查阅本部门员工人事档案,如需查阅其它部门总监级以下员工人事档案,须经人事经理签认后方可查阅;查阅部门总监级员工的人事档案须经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

六、饭店员工人事档案保存期参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节  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小节 总 则

一、按照饭店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饭店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小节 原则

一、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饭店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饭店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二、结合饭店经营、管理的特点,建立起饭店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三、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四、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小节  薪给办法

一、新任各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任职的职等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适当提高其薪级:

1、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工资等级所需专业工作3年以上;

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饭店甚难罗致的人才。

二、各职位录用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资格条件”的规定。

三、由低职位调任高职位,应适用所调职位的最低薪级;如原薪金已超过调任职位的最低薪级,可适用原支薪点高一级的薪级。

四、由高职位调任低职位工作,应适用与原薪金最接近的薪级。

五、试用期工资按标准工资的90%给付。

第四小节  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一、适用范围:饭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加班奖+效益工资)+店龄工资。

1. 基础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50%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 岗位补贴+加班奖+效益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50%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饭店效益确定;

(2)员工每周加班费用,计入工资。

3. 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饭店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饭店工作;

(2)工龄自试用期起计算。工作满一年起计发工龄工资,不满一年不计工龄工资。

(3)一年内无薪假期超过一个月者工龄计算减少一个月,超过两个月者工龄计算减少两个月,以此类推。

(4)工龄工资一年为30元,逐年累计,上不封顶。

第五小节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一、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二、工资模式:日工资制。

三、人事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六小节 薪金保密管理办法

一、饭店为鼓励各级员工各尽职守,且能为饭店赢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金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到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办法。

二、各级管理层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金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金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薪金的精神。

三、各级人员的薪金除饭店主办核薪的人员和发薪的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金。如有泄漏,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金者,扣发10天工资;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全月工资。

3、吐露本身薪金者,扣发10天工资;因而招惹是非者予以停职处分。

四、薪金计算如有不明之处可向经办人咨询、查明处理。

第七小节 附 则

一、除特殊聘请的员工外,员工薪金以月薪计算,将由财务部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二、假期依据饭店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三、饭店根据全年经营效益状况,再决定是否发放双薪。

四、各级别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饭店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九节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小节  总则

一、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规范饭店员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工作遵照实用、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人事部根据饭店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要求,结合员工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三、本制度所指的“部门”系指饭店组织架构中人事部之外的其他部门。部门指定的培训老师称为训导师。

四、人事部为饭店培训工作指导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小节  培训分类

饭店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两大类。

一、入职培训

1、饭店所有新入职员工均需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统一为3天,培训内容按执行总经理批准的入职培训方案为准。

2、新入职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后均需参加考试,6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职培训

1、以老带新培训: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训导师必须指派资深员工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一对一”指导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业务知识和技能、操作流程等,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人填写《新员工培训记录表》(附件一)并交部门训导师存档。

2、在岗培训:部门每月最少应组织本部门全体员工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以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服务意识。培训结束后由部门培训导师填写《员工培训报告表》(附件二),交人事部备案。

3、外出培训:由饭店统一安排。

第三小节  培训经费管理

一、饭店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按饭店当年员工工资预算总额的3%计提,其中70%用于饭店公共知识培训,30%用于各个部门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每年年末,人事部根据次年各部门工资预算总额,编制各个部门培训经费预算和饭店整体培训经费预算,报送财务部审核、综合办审定。财务部将综合办审定的培训经费预算分别划入人事部和各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费用计划。

三、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教材费、外聘教师费、培训设备(施)购置与维修费、外部培训场地租用费、员工外出培训及参观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四、培训经费的申领程序:

1、申领教材购置费、外聘教师费、外部培训场地租用费,由人事部或使用部门填写《培训经费使用申请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综合办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

2、申领培训设备(施)购置与维修费用时,人事部或使用部门按饭店相关程序执行。

3、员工外出培训及参观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按饭店相关规定执行。

4、培训经费的借款及报销等手续,按饭店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经费只作为员工培训专用,不得转作其他用途;当年经费只限当年使用,不可跨年度累积使用。

第四小节   培训老师

1、人事部负责实施酒店公共知识培训。

2、训导师由各部门员工兼任,负责实施本部门业务知识和人事部指定教材的培训。

二、训导师任用条件

1、熟悉本岗位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

2、热衷于从事培训工作;

3、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领班或主管级以上人员(有特别专长者不受此限)。

三、训导师甄选及任用

1、部门推荐或员工本人自荐,填写《训导师推荐表》(附件四),经部门负责签批意见后,送人事部。

2、人事部对被荐人的资历、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及考核,于5个工作日将考核结果反馈部门。

3、考核合格者,经人事部审批后,即作为训导师任用。

四、训导师工作职责

1、对部门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了解,并对结果汇总、分析;

2、制订部门培训计划;

3、收集资料和典型案例,编写部门培训教材;

4、组织并实施部门培训工作;

5、负责对部门的受训员工进行考核;

6、建立及更新部门员工培训档案;

7、配合并支持人事部开展的各项培训,完成人事部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

五、享有权利

1、有优先参加饭店组织的外训的权利;

2、有权参照制度建议对培训迟到、早退及缺勤员工进行处理;

3、有参与培训管理和对培训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六、考核

人事部每年对部门训导师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培训态度、培训能力、教材质量、员工评价等方面。详见《训导师考核表》(附件五),考核结果报综合办审定。

第五小节   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根据来源不同分为自编教材和外购教材,培训教材根据不同类别又分书

     面教材和电子教材。

一、书面教材

1、书面教材的编写和修订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制订计划、统筹安排,各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

2、饭店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事部负责编写。

3、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管理班子商讨后,安排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或部门训导师编写。

二、电子教材

1、电子教材主要指录有培训内容的录像带、VCD、DVD或光盘等,它能配合书面教材,使部分操作性强的内容(如餐饮部门摆台、客房清理房间等)或须统一规范的行为(如迎送宾客、员工仪容仪表等),在讲授时能达到更直观的效果。

2、电子教材制作方案由人事部制定并报综合办审批。制作单位的选定由人事部按饭店相关规定执行。

3、公共知识电子教材由人事部统一保管,各部门需用时到人事部借用,专用知识类电子教材由人事部及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三、外购教材

1、外购教材主要为辅助性教材或行业规范教材,包括书面教材和电子教材。

2、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事部负责申购、验收与保管;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或部门训导师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和执行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申购,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申购部门负责验收,负责保管。

3、所有外购培训教材均须将目录录入饭店办公网,以便于其他部门借用;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事部专职培训员将目录录入办公系统公告栏。

第六小节  培训计划与实施

一、培训计划

人事部及部门应通过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员工个体差异,并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饭店及各部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分为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计划

1)饭店年度培训计划由人事部负责编制,执行总经理审核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

2)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管理班子商讨后确定,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或训导师负责拟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送人事部备案。

2、月度培训计划

1)饭店月度培训计划由人事部负责编制,经执行总经理审批后,于每月20日将下月培训计划发至各部门。

2)《月培训计划表》(附件六)由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或训导师负责编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送人事部备案。

二、培训计划的实施工作实行人事部与部门两级共同负责。

1、人事部负责统筹管理酒店的培训工作,制订饭店整体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共知识的培训,并指导部门的业务培训;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业务知识培训,并配合人事部开展培训工作。

1)公共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入职培训、管理知识、外语、服务案例、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部门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部门制度、到岗培训、岗位职责、服务案例、业务流程、设备运作、产品推介等方面的培训。

2、人事部及各部门按已审批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3、各部门在实施培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对原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计划调整后应及时知会人事部。

4、人事部需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三、培训总结

         每月5日前,各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或训导师需对上月部门的培训情况

     进行总结,填写《月培训报告表》(附件七),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送人事部。

第七小节  培训纪律

一、参加培训的员工要认真、积极地对待培训,要尊重培训老师,遵守课堂纪律。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员工将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附件八)予以处罚。执行办法如下:

1、各部门组织安排的培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者,各部门训导师可将情况记录在《员工培训报告表》交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由后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对违反培训纪律者进行处罚。

2、各部门训导师违反培训纪律的,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处罚。

3、人事部组织安排的培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者,训导师可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对其直接进行处罚。

二、参加人事部安排培训的员工如需请假的,应填写《假期申请单》,经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审批后,交人事部。特殊情况,可提前以口头方式请假,事后补写请假单。无故缺席或事前不请假而事后请假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三、参加部门安排培训的员工如需请假的,须向部门分管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当面或以口头方式请假。无故缺席或事前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小节  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培训记录卡及各种培训资料。

一、员工培训记录卡

1、员工《培训记录卡》(附件九)记录了员工自入职以来所接受的历次培训及所取得成绩,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主题、培训考核结果等。

2、人事部负责公共课程受训员工培训记录卡的建立及更新,各部门训导师负责本部门安排培训课程、受训员工培训记录卡的建立及更新;

3、每次培训完毕后,各相关培训员须及时将参加该次培训的有关情况登录到员工培训记录卡。

4、员工培训刻录作为该员工晋级和晋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培训资料包括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资料、部门培训计划表、部门月度培训情况报告表、培训通知、在职培训课程评估表、员工培训出勤表、考试试卷、外部培训机构的来函等。

1、人事部的培训资料由培训老师负责归类存档。

2、各部门的培训资料由部门训导师负责归类存档。

三、员工离职后,部门训导师需将该员工于部门的培训记录卡转交人事部,由后者将其归入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一起保管。

第十节  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员工餐厅用餐守则

1、员工餐厅是免费为员工提供膳食的地方,员工每天在当值期间内可享用免费膳食(午餐、晚餐二餐)。

2、员工进入饭堂必须自觉出示饭卡并划卡,严禁非本酒店员工进入员工餐厅进餐。

3、员工轮候食物时必须自觉排队,按次序领取餐具及食物,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不得大声喧哗或推挤,拿到食物后应随即离开,以免妨碍他人就餐。

4、员工不应浪费食物,每人只可领取食物一份。

5、员工用膳后,应自觉将餐具放回指定地方,并分类摆放,严禁把餐具留在餐台而自行离开。

6、要自觉爱护碗碟及饭堂其他公物,严禁用烟头烧坏台面或其他蓄意破坏公物的行为。

7、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不准大声吵闹、饮酒,要做到文明用餐。

8、员工应妥善保管饭卡,若有遗失赔偿30元。

9、不得将食物带出饭堂外,特殊情况经人事经理同意。

10、严禁非用膳时间进入员工餐厅进行赌博、聊天、闲坐等活动。

11、外来人员需在员工餐厅就餐时必须缴交费用及办理好临时用餐手续,并自带餐具。

员工餐厅内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3、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使用饭卡,禁止收取现金。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4、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5、爱护公物。餐厅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账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6、做好餐厅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8、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可事前通知。

9、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种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10、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节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2、注重个人言行举止和仪容仪表。对待员工及客人来访,热情有礼,亲切和蔼。说话多使用“请”、“谢谢”、“对不起”、“请稍等”的礼貌用语。对身份不明、动机不纯者,当值人员有权制止进入宿舍区,必要时与保安部取得联系。

3、认真管理,及时维护、维修宿舍楼的设备、设施。

4、值班人员当班时应搞好宿舍公共区域卫生。

5、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如事情严重,须及时向宿舍领班汇报。

6、严禁值班人员喝酒、打扑克。

7、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来访、入住、辞职人员及巡查等情况的值班记录。

8、多巡察,及时敏感地发现问题,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和浪费现象(如水、电等),熟练撑握灭火器的用法,熟悉紧急情况的疏散规程。。

9、及时准确地完成人事部交代的工作任务,同心协力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

为了给员工创造和维护一个宁静、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饭店宿舍一般只是提供给家在外地的员工。对于户口或家住本地的员工,原则上不安排,对特殊情况者(如家庭住宿有困难或路途较远的)将酌情考虑。

2、员工宿舍只为员工提供服务,任何时间任何员工不得擅自请外来人员(含已辞工者)入住或留宿,包括自己的亲友家属,违者处分。同时,员工不准使用私家锁,饭店人事部有权随时抽查任何一个房间(由最少一名同事陪同)。

3、饭店员工凭人事部出具的“员工入职程序办理表”到宿管处安排入住宿舍;员工一经分配房间,未经宿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换房、调床及擅自拆除原有之设备或添设私人大件物品,如:洗衣机、电冰箱等。如确需换房的、调床的,应事先向宿管处提出申请,人事部批准后再作安排。

4、出入员工宿舍必须出示员工工牌。

5、室内不准张贴带色情的画片、图像或放黄色录像带。

二、辞职员工最迟必须在最后工作日的第二天内办理退房手续,辞退及被酒店开除的员工必须于即日搬出宿舍。逾期不离者,宿管处将有权清理其遗留物品,若有遗失饭店概不负责。

三、员工住宿期间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人人都当监督员,做到水龙头有开关,人离房间要关灯、关风扇,每房每月按实际用水、用电数量,平均分摊房间入住人员数并从工资中扣除。

四、员工必须爱护宿舍房间内的一切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不能确定破坏者,赔偿金额由全室员工共同分摊,有意破坏者,将以物件原价的三倍作价赔偿,并考虑取消其住宿资格及纪律处分。

五、为安全起见,不准私自接电线,不得在宿舍自炊,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锅)、电热丝等,发现将给予没收,并做出书面警告。

六、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打麻将、吵闹及打架、吸毒及存放任何攻击性武器和利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1、个人卫生

每个人都需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起床后自觉整理床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使宿舍美观大方,做到整齐划一。

2、室内卫生

保持整齐干净,没有按排班顺序轮流值日制度的给予罚款或警告处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垃圾等,更不能把垃圾倒入马桶,如因此引起管道堵塞,各室自行疏通或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

3、环境卫生

严禁从窗口或阳台丢掷杂物、吐痰,泼水等行为,以免损害环境卫生和造成意外危及他人安全;严禁在宿舍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范围内张贴字画和标语,严禁在墙面涂画。

八、员工离开宿舍或晚上睡觉要关灯、锁门。私人财物应自己妥善存放好,酒店不负责私人财物保管。若发现有失窃,应立即向公安部门、宿管员及酒店人事部报告。

九、收看电视和收音机,要自觉调低音量,晚上十时以后,更应把音量降低,不得高声谈笑和嬉闹,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员工要服从宿管员的管理,进入宿舍出示酒店证件,若有发现可疑之人在宿舍内走动,应予以询问,并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

十一、员工出入时手袋及携带物品应自觉给宿舍管理员检查,发现有类同酒店财物的 

      物品和对所携带物品有怀疑时,管理员有权扣留,以待查明。

十二、凡员工搬大件物品出入宿舍,均须自觉到宿管处登记,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检查,不得徇私。

十三、员工分配宿舍后,证实未入住者或每星期入住少于4天者(放假除外),宿管处有权把床位分配给更有需要的员工而不作另行通知。

十四、如因员工在房内吸烟而烧坏物品或引起火灾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十五、在宿舍内如发生任何需维修事项,同室员工及时报告宿舍维修工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十八、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男女员工晚上11:00后不准串房交谈。

十九、如有违反上述规则者,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勒令退宿的处分,对屡犯不改和情节严重者的将作开除处理。

第十二节  员工更衣室及工衣柜管理制度

1、员工更衣室是员工上、下班更衣及冲凉的场所,无正当理由不得随便进入或带外人进入。不准在更衣室内吸烟、喝酒、睡觉、娱乐或长时间逗留。

2、每位员工必须自觉保持更衣室清洁与卫生。

3、衣柜供员工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或与他人共用。除了特殊要求,但需经人事部同意方可。

4、员工必须保持衣柜清洁。

5、衣柜内不得放置饮品及贵重物品,饭店对于员工任何财物损失不负责任。

6、员工不得私自换暗锁。亦不得私自配锁匙,如确系忘带锁匙,应向人事部商借。如有遗失锁匙的,应立即办理遗失手续,离职时应把锁匙交回,否则罚款20元。

7、衣柜内不得藏有任何饭店物品或雷同物品,一经发现,则视为偷窃。饭店保安部、人事部有权随时抽查员工之衣柜

8、更衣柜如有损坏或被窃,必须立即向部门及人事部报告。如属其本人损坏时,须负责赔偿。

9、严禁在更衣室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将毛巾、鞋子、衣袜等物品挂放于柜门上。

10、故意损坏更衣室及其他设施者,除负责赔偿外,视情节分别处予警告、严重警告及扣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