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曼青 我看你有戏:罗援:美国在对台军售问题上毫无国家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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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对台军售问题上毫无国家信用2011年08月17日09:33环球网罗援我要评论(17) 字号:T|T

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 罗援

8月5日,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宣布将美国AAA级长期主权信用评级下调一级至AA+,评级前景展望为“负面”。这在近百年来尚属首次。其实,美国的国家政治信用评级早已受到世人诟病。

1898年,美国以西班牙袭击美国军舰“缅因”号为由,发动了美西战争,几十年以后,美国科学家出来证实,这艘军舰并不是被西班牙袭击的,而是美国军舰自己的弹药库自燃引发爆炸所致;1964年,美国以越南在北部湾袭击美国军舰为由,扩大了越南战争,几十年以后,美国解密档案证实,那艘军舰并不是被越南袭击的,美国的媒体称这起所谓的北部湾事件“与希特勒的国会纵火案一样,将成为20世纪的最大丑闻记录在历史上”;1999年,美国以使用了“过时”的地图为由,对我驻南联盟大使馆进行轰炸,结果以一句“误炸”了之;2003年,美国以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发动了伊拉克战争,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结果查了一个底朝天,没有发现任何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类似的行径不胜枚举,美国的国家信用何在?

“我违反承诺对台军售你又能把我怎么样?”这就是某些美国政客霸权心态的潜台词

在对台军售问题上,美国更暴露了它政治上的虚伪性、欺骗性。美国领导人来中国访问时,都信誓旦旦地保证,“恪守一中政策,遵守三个联合公报。”但美国政客到中国的台湾时又说,“要遵守《与台湾关系法》和对台湾的六项承诺。”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不是在愚弄中国人民吗?

美国口口声声说,“要遵守三个联合公报”,然而事实又是怎么样呢?三个联合公报中有一个重要的《八一七公报》,该公报的第六条款中,美国对中国做出了三项重要承诺。第一项承诺是“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八一七公报》是1982年签署的,到现在已经29年了,什么叫“长期”,什么叫“短期”,如此时间概念宽泛得未免离谱。美国的第二项承诺是“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中美建交时,美国对台军售只有4亿多美元,卖给台湾的是“霍克”导弹;现在美国对台军售是64亿美元,卖给台湾的是“爱国者”三型导弹。如此数量概念、质量概念又该如何解释?最近,美国盛传要卖给台湾F—16C/D型战机,但又有消息说,为了照顾中国大陆方面的感受,美国可能退而求其次,卖给台湾F—16A/B型的升级版,但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卖什么,而是在于根本就不应该卖。特别是在两岸关系出现历史性转机的大背景下,你只要卖,就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就是试图逆转两岸和平发展的势头。美国在《八一七公报》中对中国做出的第三项承诺是,“准备逐步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但是,时至今日,我们没有看见美国任何“逐步减少”的迹象,看见的反而是“逐步增加”的现实。

不错,美国依靠多年积累的经济和军事优势,仍然保持着一超独霸的地位,自认为还可以为所欲为。“我违反承诺对台军售你又能把我怎么样?”这就是某些美国政客霸权心态的潜台词。中国有句俗话“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言而无信者,必将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