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发儿之歌:清朝曾经有过的附属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5:42:13

 

清朝在我们心目中就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朝代,在它手中1842年、1860年、1895年、1901年四次对外战争中,清政府割让国土160余万平方公里。然而,清朝除了它入关时带来不下于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外,它还曾拥有过让我们今人汗颜的附属国。我们不妨来“我的祖上比你阔多了”一把。

先看朝鲜。在清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亲密关系(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l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国王李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了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予头指向朝鲜。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从对朝鲜进行侵略,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了朝日“江华条约”。“江华条约”明显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了1882年“壬午兵变”和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了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迫使朝鲜签订了1882年的《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于这些利益。在其准备就绪之后;就发动了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

再看冲绳。今天日本所谓冲绳实际上就是中国的琉球。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从此,琉球使节与清廷往来不断。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直至19世纪60年代,琉球始终承认自己是清朝的藩属。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极,讽示流球朝贺。琉球国王遣其子赴东京贡献方物。日本天皇下诏,以琉球为藩属,1873年又列琉球为府县。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并派军队驻扎琉球;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1876年,日本在琉球设立司法机构,事实上将琉球置于其统治之下。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清朝与疏球的宗藩关系也就遂告结束。

自然也少不了越南。那时的越南叫安南,明建文帝时处在黎氏王朝的统治之下。16世纪初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封建集团.北方郑松集团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则为阮潢集团所控制。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原来割据于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团到17世纪末完全吞并了南方的占城国。1702车,阮福?派遣使节来中国,请求清廷册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绝,于是自立为王。1803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19世纪40~50年代.法国开始武装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一个《西贡条约》,把越南南部六省变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3月,法国迫使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在条约中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须由法国主持越南的外交,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确立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1875年5月,法国将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要求中国约束黑旗军。 清政府一再强调中国对越南的“宗主”保护责任,并指出在越军队是应越王之请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来中国朝贡,法国也未加阻止。1883年,法国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签订了越法《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188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战争结束后,1885年6月,中法正式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清政府承认了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

菲律宾、缅甸、老挝和泰国在满清时分别叫苏禄、缅甸、南掌和暹罗,也都曾是清朝附属国。

菲律宾当时叫苏禄群岛。1726年(雍正四年),苏禄国王遣使到清廷朝贡。1754年,苏禄国王上表请以苏禄国土地、丁户编入中国版籍,乾隆帝婉言谢绝。1851年,西班牙侵占和乐岛,清朝与苏禄王国的交往遂告中断。

清朝前期曾多次派兵出征缅甸。1769年,清政府派大学士傅恒督师入缅,缅甸国王孟驳惧而求和。双方议和之后,缅甸派使节朝贡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国。1790年,清廷派遣使节前往缅甸封孟云为缅甸国王。从1824年起。英国开始发动了侵略缅甸的战争。在英政府制造事端挑起侵缅战争的过程中,清政府曾经提出交涉。英国政府一面推倭说事先不知中国对缅甸的宗主权,表示不损害中国在缅甸的权利,一面又加紧侵略缅甸。英于1885年12月派兵攻占了缅甸首府曼德勒,俘虏了缅甸国王锡袍及王后,并于1886年1月1 日宣布将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完成了它对整个缅甸的吞半。英国吞并缅甸之后,清政府提出了抗议,中英双方进行了谈判,1886年7月,在北京签订了《缅甸条款》,清政府承认了英国在缅甸的特权,英国同意缅甸每届十年“循例”向中国“呈进方物”。清政府虽然达到了使英国“勿阻朝贡”的谈判要求,但实际上清朝与缅甸的宗藩关系已不复存在。

南掌是今天的老挝。18世纪初,南掌发生分裂,在其北部建立了琅勃拉邦王国,清王朝仍称之为“南掌”。1927年(雍正七年),琅勃拉邦王国开始向清廷朝贡。 1791年,琅勃拉邦王国遭到万象王昭南的干预,琅勃拉邦国王阿努鲁被迫逃往曼谷。不久,在清朝的帮助下,阿努鲁重新回到琅勃拉邦进行统治,直到其子曼塔图腊统治时,仍与清廷往来密切,清廷还对其颁发了敕印和诰命。1893年,琅勃拉邦沦为法国的“保护国”,清朝与南拳的宗落关系也告终结。

至于泰国,则当时叫暹罗的泰国。1652年(顺治九年)曾派遣使节到清朝进行朝贡,开始了两国的交往。1767年,缅甸军队入侵暹罗,攻破了暹罗的国都大城。大城王朝的达府太守披耶.达信组织暹罗人民击退了入侵的缅军,重新统一了暹罗,被拥立为王。1768年,达信派遣使节到清朝,请求清廷封他为暹罗国王,但清政府认为他是乘机篡位,予以拒绝。 然而,达信继续向清政府表示友好,清政府终于在1777年承认了达信建立的王朝,准许暹罗使节到清廷朝贡。在1823年(道光三年),清政府向暹罗国王拉玛二世赠送了“永奠海邦”的匾额。1855年,英国代表、香港总督鲍林强迫暹罗签订了《英暹通商条约》、(《鲍林条约》),此后法美德意等国也纷纷效法英国,强迫暹罗签订了类似的条约。暹罗沦为了西方殖民国家的半殖民地,与清朝的宗蕃关系也渐告结束。此外,乌兹别克斯坦(当时叫浩罕)、阿富汗和尼泊尔也曾都是清朝附属国。

清朝与周边国家存在的宗藩关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宗藩关系表面上看来是一种以小事大的不平等关系,周边国家要向清朝“称藩纳贡”;受中国的册封,并由中国踢与印玺。而实际上这种宗藩关系只是维系中国和周边各国友好关系的一种形式,并不具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实质性内容。并且,作为宗主国的中国统治者,是以一种“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不治主义态度对待外国的、原则上并不干涉藩属国的内政。中国统治者为了显示自己作为“天朝上国”的富有与大度,总是本着“薄来厚往”的原则,对朝贡者给予大量的赏赐,其价值远远超过朝贡者所进贡的物品,所以,各藩属国总是乐于来华朝贡。有时中国统治者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也对各国来华朝贡的时间和规模作出种种限制和规定。虽然有些国家有时不按规定而提前来华朝贡,中国政府也都给予了热情接待。再者,各国在来华朝贡的同时,也与中国进行了贸易往来。

这种宽容而而非占有的宗主国与附属国的关系,值得在处理国家和地区之间关系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