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贞传奇全集:新婚姻法保护的是财产不是感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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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云路:新婚姻法保护的是财产不是感情(图)

(2011-08-13 13:23:29) 转载 标签:婚姻真相 爱情真相 婚恋潜规则 结婚 离婚 分类: 婚恋诊所  

关于婚姻,历来有着不同角度的描述和定义,浪漫者称之为爱情的结晶,悲观者称之为爱情的坟墓,淳朴的百姓称之为搭伙过日子,经济学家称其为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在所有描述之中,唯有最后一种具有法律的严谨,也唯有在这个剔除了任何浪漫色彩的属性上,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婚姻法》既不负责爱情在婚姻中延续,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之甜蜜;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为婚姻双方婚后的经营行为,确立一个格式化的最低章程。在这个章程约束之下,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平等但最低限度的保障。

争夺财产不如经营感情

文/柯云路

 

背景资料: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倘自由民离弃其未生子的原配偶,则应给她以相当于聘金数额的费用,并应将其从父家带来的嫁妆还给她,然后才能离弃。《古兰经》则规定:“如果你们休一个妻室,而另娶一个妻室,即使你们已给过前妻一千两黄金,你们也不要取回一丝一毫。”而日本法律规定,离婚时女方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的规定可能显得“有失公平”,但在维护家庭稳定方面,却可以发挥作用…… 


结婚本是喜庆事,但一个女孩却很苦恼。原因说来也简单,未来的公婆为祝福这对新人,准备出资几十万,帮他们贷款买新房。

听来是多么好的事情,但问题偏偏出在男友要给父母打“借条”,并且开玩笑说,父母出这笔钱要占房子的股份。见女孩不悦,男友解释说,借条只是让父母放心他们的一个保证。希望女孩今后能好好孝敬父母,如果不孝顺,父母可以随时要回这些钱。

这自然令女孩很难接受。

她感觉男孩的作法另有目的,还感觉到一种不信任。

女孩说:打什么借条啊,想孝顺父母应该是自己好好奋斗,不要让父母吃苦。孝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而不是用钱来保证。用自己的一生一世来报答父母不好吗?

用自己的一生一世去报答,当然很好。

但对于尚未过门的儿媳,公婆可以轻易信任吗?

现在许多大城市流行代子女相亲,公园里父母们将子女的年龄、简历、收入写在卡片上,同时开出对另一方的要求。除了年龄相当、相貌尚可、身体健康等婚姻的必备条件,还有一些不可动摇的前提,如男方要有城市户口,要有稳定的工作,关键要有房。

这不仅难坏了许多年轻人,更难坏了那些生活并不宽裕的父母。

须知在大城市买房非同儿戏事。

但女孩的家长们也会说,连房子都没有,结了婚让我闺女住哪儿,总不能住大街上吧?话说的不错。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在父母身边千娇万宠地长大,将她交到另一人手中生活,是父母时时悬心的事情。舍不得让孩子吃苦,就要在婚前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

我认识一对自外省到北京求职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恋爱,感情甜美。可惜交往了一段时间就因无力在城市买房而选择了分手。男方的父母为儿子算了一笔账。这笔账就是在北京找老婆的成本。一套8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还不能在三环之内,以均价以三万元计,就得240万:这套房子即使中等装修,又得十多万:有了房子自然得买家具,还得几万;如果再买辆汽车,还不又得十来万。这个年轻人月收入八千,想攒够这些钱,不吃不喝也得三十年。于是父母给儿子两个选择,一是找那些家在北京且条件尚好的女孩,比如买房时父母可以帮助首付的。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女孩就干脆回家,在老家盖房结婚,能省不少钱。

女孩当时恨恨地说:你就抱着房子过日子吧。

气归气,但两个年轻人冷静下来一想,觉得父母说得也不尽然无理。那些想起来就让人头痛的攒钱计划似乎是无法逾越的大山,长痛不如短痛,既然终归要分手不如到此为止。

再说那些为子女婚姻买单的父母们,比如送给子女一套住房,结婚时固然欢天喜地,可是不止一个父母问过我这个问题:如果万一孩子将来离了婚,房产该怎么算?我看报纸上的资料,结婚不满一年的新婚夫妇离婚率高达两位数。这时,如果对方提出平均分割共有财产,岂不傻眼了?于是将房产办在父母名下,做婚前财产公证,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等等,这些看来与幸福美满毫不沾边甚至显得相当冷酷的应对措施一一出炉。

男友提出给父母打借条,女孩的苦恼非常好理解。欠条好似给温馨甜美的爱情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但男友和他父母的心理也好理解,现今的社会如此崇尚金钱,且离婚率又那么高,万一哪天女孩提出分手,那辛辛苦苦挣来的几十万元不是打了水漂?而这笔钱对于一个月收入几千元的工薪家庭来说谈何容易。

于是就得有所“防范”。

于是就难免引来彼此一时的猜忌与不快。

过去我们只从报纸上看到国外有钱人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据说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遗孀下嫁希腊船王奥纳西斯时,婚前协议厚达一百多页,对于财产的使用和分配做了非常细致和明确的规定,比如女方可享受的年度费用,比如男方亡故后女方对产业无继承权等。那时的国民会嘲笑资产阶级婚姻在温情脉脉的面纱下有一副多么冷酷的面孔。不久前英国更审结了一个惊世离婚案,富有的男方为获得自由之身,付给对方的财产高达上亿美金。

如今,这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们身边。许多离婚诉讼因财产分割而闹得不亦乐乎,当事双方皆后悔之前没有看到这一步,未在婚前就将财产关系说清楚。

于是,各种婚前“说清楚”的准法律做法便诞生了。

一个女孩因为买房给公婆打借条而苦恼,一对恋人因买不起房而分手,一个总统遗孀下嫁富豪的婚前协议,这样从东讲到西在讲什么?可能在讲现今的婚姻在越来越多地涉及财产关系。过去没有私人房产,肯定没有买房给公婆打借条一事,也肯定没有因买不起房而婚姻不成的事。现在有了私人房产,这些事情一一出现了。它似乎不那么美妙,但却是一种现实。随着社会离婚率的上升,婚前在法律上将财产关系讲清楚对于许多人已经非常必要,对私有财产的承认与保护也已写入国家的相关法律。不少父母子女和夫妻之间都一步步走向“明算账”的境地,对于这种越来越成为事实的社会现象,我们需要自然而然地习惯而已。

我告诉那个苦恼于给公婆打借条的女孩,大可不必为此苦恼,她未来的公婆这样做很正常。只要她和男友恪守着对爱的承诺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这张欠条或许在哪一天会被老人偷偷地撕成纸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