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军官学院2016新生:省市就业政策: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接收2005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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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接收2005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川教函[2004]40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校:

感谢贵省和各高校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现将我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关于四川生源不回川就业问题。为使毕业生充分就业,四川生源毕业生符合学校所在省(市)或其他省(市)就业条件的,我省均予以支持毕业生在学校所在省(市)或其他省(市)就业,我省勿须出具出省就业的有关证明。

二、关于在四川就业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人事档案转递问题,在四川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直接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也直接办理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四川生源毕业生,如本人愿意回川待业的,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由学校直接办理到毕业生家庭所在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附件一、附件二),师范类毕业生办理到市(州)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生办理到市(州)人事局。

三、关于四川生源毕业生回川就业改签《报到证》问题。 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落实就业单位因特殊情 况需要在四川省内跨市(州)或部门改签《报到证》的,在学校所在省(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报到 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予以改签。改签毕业生《报到证》必须具有原毕业生所在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 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迁移证》; 新落实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原已落实用人单位的必须有原用 人单位出具的退人函)。毕业生持有这些材料后方可到四川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办理改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

四、四川省以外的生源在四川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 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四川省内改签《报到证》的,按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邮 编:610041

高校学生处电话(传真):028-86112806

附件一:四川省市、州接收毕业生就业部门一览表

附件二:四川省行政区划一览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OO四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接收 毕业生 函


抄送:四川省人事厅、公安厅,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4年11月2日印发
省市就业政策: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接收2005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关于甘肃省2011年民生实事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与服务项目选拔考试成绩查询的通告 毕业生的就业选择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9]70号 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政策法规 广东省教育厅 中国大陆毕业生就业最好的十所大学 机械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 中国古代的优秀毕业生咋就业? 机械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 毕业生为何就业难 毕业生就业须知2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湖南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就业的那些谎话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