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回台北:婚姻法改变择偶观 嫁富二代不如找潜力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20:34:07

婚姻法改变择偶观 嫁富二代不如找潜力股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12日,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
截至12日晚6点,就有6.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对女孩们来说——
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努力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照样啥也没有,这太‘亏’了吧?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出钱。”微博上,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男人的离婚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最保险的!”
“父母一直希望我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买车,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所以帮我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富二代。”在南京市中华路一家企业上班的女孩小蓉告诉记者,“之前我觉得父母言之有理,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看来,我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我们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对丈母娘来说———
出新房装修钱不如给女儿买车子
“别以为嫁个有房男,你就真有房子了,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针对新的司法解释,有人出了这样的主意:“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针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全国丈母娘联合会称,之前该会发布的‘男方必须有房’的规定细则现已出台,其中之一为‘不管双方谁家出钱,房产证必须保证有女方名字出现’。”微博里,有网友这样调侃。
按南京目前的流行做法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12日,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不止一个人说:出装修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这也是婚前财产啊!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装修又带不走,又不算房款,实在不划算。
而记者了解到,持这种想法的“丈母娘”不在少数。
对公婆们来说——
养儿子也不“亏”了不用“防”着儿媳了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因为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等。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不重生男重生女”,因为一旦生个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闹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分”走了。
不过,这种观点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有所变化。在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顾女士告诉记者,“看到新的司法解释,我觉得自己不会‘吃亏’了,这下可以放心地给儿子买房了。”据《扬子晚报》
新婚姻法解释遭网友争议
@天空永远蔚蓝:某些女人痛失救命稻草
无论是男方借着婚姻之名向女方要财产,还是女方向男方要财产,新解的发布都给予了我们一个更加公平的监督作用。这是一种进步的力量,也许实施起来会有这样那样的障碍,但却是中国婚姻观念发展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它让某些女人(也有一些男人)丢失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再说说消极的影响吧。人们会重新审视婚姻是什么?妻子和小三的距离小了,甚至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有些女人会更倾向于做小三,小三可以不为婚姻所累,不必天天困在一起,可以让距离和年龄差距产生美,而这一切作为妻子的却难于做到。所以小三总可以更加优越于让男人开心,从而从男人获得物质上的利益。反正在财产所有权上,小三和妻子一样,都要靠两个人在日后的相处中“赚”取,好不好,给不给,全在男人的兴趣和心情。
再有,男人(更准确点说是家里有钱的男人)可以继续在婚后保持自己无比的优越性了,女人始终战战兢兢不敢懈怠,沉默纵容是更加不得已的选择,如此以来让坏男人更坏,好女人难好……即更加以正式法律的形式解释了:干得好和嫁得好都不如生得好!!!
@燕子李三: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的爱情
这次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司法最新解释,关于房子问题的处理,简单说来就是三点:首先,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其次,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另外,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我们的法律看来越来越公正合理,实际上却是越来越伤害人们的感情。结婚成为夫妇,果真要如此计较,那当初结婚还有什么意义?反倒是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真挚的爱情。婚姻也就在司法面前变得恶俗不堪了。
我是男人,虽不是女权主义者也不是女权主义的支持者,但我倡导男女平等。 解释三在婚房问题明显的倾向男人。女人嫁过去,还给男人生孩子,孩子还跟他爹姓,离婚了不仅失去的是房产权还有子女抚养权!男人呢再也不用担心离婚得分家产了,女人也可以不待在家里干家务带孩子了,因为万一老公不要你你会一无所有!女人也不必找“三有”男士了,因为人家有钱有车有房也不关你的事!婚姻法最新解释保障有钱花心的人,这仿佛在建议大家:结婚不如同居!
但愿天下的夫妻,不要为了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的爱情。
专家看新婚姻法解释
马忆南——
新婚姻法使女性将婚姻视为保险的希望破灭
“现代人的婚姻正承受着它自身难以负担的重量。”这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的观点。
赵格羽———新《婚姻法》前,女人,梦该醒了
新《婚姻法》,动了谁的奶酪?显然,婚前买房一般都是男性,所以这让处于劣势的女方丧失了原本有的权利。这是一个建立在无性别差异的上的所谓的公证法律,自然引起了女人的不满。对于女人来说,不满和抱怨是没有用的。还是想想如何调整心态吧。
苏芩——史上最青春版婚姻法规
这套法规用来解决目前年轻夫妻的冲动性结婚离婚问题是可以的,因为这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购房者一方的经济利益。毕竟这一代人最大的婚姻财产是婚房,而这套婚房的出资人绝大多数是某一方的父母。
为“失落的丈母娘”支招,灵么?
从13日开始,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此消息引起网民们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其中关于“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的规定,更是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
“新婚姻法简直给所有想嫁富二代的女孩们当头一棒!”“房产商乐了,丈母娘愁了。”“新婚姻法鼓励彻底AA制。有这样的婚姻法,您要嫁人您就傻了。”“全国丈母娘联合会表示对新的婚姻家庭法的司法解释相当不满!以后买房坚决要求男方把自个女儿名字写上。”
与此同时,微博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出现了不少为丈母娘支招的内容。仅在新浪微博上,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
有网友从人性情感的角度,表达了对这一司法解释的不赞同。“此次出台的法规性质明显是偏向于个人财产保护,是典型的谁投资谁受益的理念,而不是从家庭感情角度去考虑的。女性不但要赚钱,还要生育、养育,很大程度上对于家的付出无法用资本去衡量,除非出台‘女性养育,家产分一半’的法律规定,否则如果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就很难有保障。”一位网友说。
反应迅速的网友更是为“失落的丈母娘”支招:把你准备给姑娘的嫁妆(车、家电、家具等)和花费(如10万或者20万)全部交给男方家长,并与男方家长一起共同签协议出资买新房给孩子,然后要求男方掏钱买车、家电等。这样,“丈母娘”还是出了计划中的钱,万一孩子离婚还能保住自己掏的血汗钱。
同时网上有观点认为,新的司法解释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家庭主妇,可能会产生不公。但给被房子挤压得变形的婚恋观,留下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从今天起,不再为了房子而结婚,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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