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森反义词:政府为何出台大学“限假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22:01:26

山东省多所高校寒假“变长”,部分家长对此颇有微词。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下发规范全省高等院校假期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高等院校应当安排充足的教学时间,每学年寒假、暑假放假总天数不得超过85天,并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新华社12月27日)

 

看过新闻,才知道,有的大学从这周一就开始放寒假了,而寒假还出奇的长——青岛农业大学决定12月28日起正式放寒假,寒假一直延续到2010年2月28日,该校的学生们将有整整两个月的假期。其他山东高校的寒假也比通常的四周寒假多出两周。

 

据称,有的高校寒假“变长”是因为“补上已取消的国庆长假”,但寒假比往常多出两周,甚至四周,却让家长担心,这是大学压缩办学成本的变相做法,导致大学教育严重缩水。

 

从教育部门下发规范全省高等院校假期管理的通知看,借放假,或者实习变相放假,来节省办学成本,“克扣”大学教育的,在山东并不是偶尔为之。而一所大学究竟该怎样给学生放假,也需要政府部门来规范,听看上去多少有些黑色幽默。

 

这一规范本身,至少反映出以下两方面问题。其一,在以学费养学校的宗旨,以及经费的压力下,近年来,不少大学的人才培养成本极度压缩,有数据显示,有的大学的生均培养成本仅仅两三千元,还不如发达地区生均小学培养成本的五分之一。而压缩成本的办法,包括提前让学生实习,有的学校甚至整个毕业年级,都让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由此节省一年的培养成本;有的则聘请大量的退休老师、在校研究生做教师,以此节省教师费用;而增长放假时间,是在上述办法之外的新办法,可以说,该想的已经想了,该省的已经不能再省了。

 

其二,如此“省”之下,学生的培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可是,对于学校的做法,一方面,有的学生不以为意,反而认为多放假,多休息,比呆在学校里更有劲,对此提出意见的多是学生家长,觉得孩子怎么暑假刚过,上学没几天,又放寒假了,缴了学费,没有获得相应的教育。另一方面,就是学生和家长有意见,可没有反映渠道,学校行政会议作出决定之后,学生们只有执行。

 

在笔者看来,学生和家长纵有意见,却对学校的决定无可奈何,最终只有靠行政机构发布“规范”,这才是大学放假也要规范的根源所在。而这也导致我国高校办学质量下降,高校教育服务水平不高,学生对大学学习不感兴趣的恶性循环。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要让大学为学生提供有质量保障的教育,需要两个基本的制度。一是学生自治制度,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与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是一个整体,如果一所学校拥有自主权,但却不是学术自治、学生自治,教授无权治校,学生无权自治,就会导致行政独大,行政想做啥就做啥,难以避免出现损害教师和学生利益的“办学”行为。因此,在世界一流大学中,学生自治是基本的办学制度,学生会组织由学生自己选举,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办学决策与监督,以此维护学生的权益。

 

二是学生自由转学制度,如果学生对学校的办学质量、教育服务不满,可以选择离开学校,申请转学到其他大学,这让大学对教育质量和教育服务,不能掉以轻心,宁可压缩其他开支,也不减少对教育教学、学生服务的投入。可在我国,不存在自由转学制度,不论学生对学校有多么不满,也只有陪伴到底,否则就只有退学,如果要读大学,只有重新参加高考来一个轮回。

 

现实一再表明,没有基本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我国的大学,难成“现代大学”,类似的学校一再延长放假,靠延长来节省办学开支,最终要由行政机构出面规范的离奇事件,还会接连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