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蚊液喷雾:让人生放射出绚丽的彩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26:20

 

 

做人就要承担起活在世上的责任。要厘清责任,并担负起这个与生俱来的责任,就要弄懂自己人生的真正价值,弄清人活着是为什么?弄明白人是什么?

仔细的想想,我们人是什么?人不过是茫茫宇宙中一个小小的星球上的生物中的一种罢了,是宇宙的物质际会而成的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只不过这种物质构成有了生命,有了思想。人类和其他物质有着一样的特征:产生、灭亡、转化,其意义就是体现了宇宙之中物质的一种转化和存在。不可能影响宇宙的根本,而且将来消灭或转化为其他形态后,人类也就消亡了。

人因为有思维,有思想,所以,面对这茫茫的宇宙和自己的命运,永不甘心,极力想找到自己生存的“伟大意义”,以区别于其他的物质和其他的生物。但是,人和其他的物质其他的生物有本质的相同点,只不过是有思想,而且思维高级一点,可是无法跳出宇宙。当然“人为什么活着”这个命题,如果是针对宇宙、自然的,那只能是妄想。如果把这个命题相对化,只是针对人类自己的生存延续问题,这个命题才具有意义。

应该懂得,人的出生并不是自己的意志,是父母把其生下来的。所以,人临世美有自己的出生目的,他出生的“目的”是大自然、是人类、是父母给予的,当然也是“强加”的。所以,个人的人生观必然和人类、父母的人生观有共同的切合点,这就必然形成个人人生观中的“社会意识”,即生命的延续!

所以,不管个人认识到没认识到,人活着的目的只能是如何使人类自己在宇宙中存活得时间更长,存活得质量更好。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责任义务。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价值也就在于对人类的存活和延续的贡献。伤天害理,损人利己的人,从事反人类事业的人,其社会价值无疑是负数。帮助别人的人,从事有益人类社会事业的人,无疑是社会价值崇高之人。

人类,包括整个人类社会“大我”和“我”自己的“小我”这样两个端点。所以不同的是,个人的人生观就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选择着。或以自己个人为中心,为标准,我活着就是一切,一切都是为了我活着,我的欲望第一。或以社会为己任,我是人群、氏族、父母生养的,我同样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没有他们就没有我。所以,我要讲感恩,讲回报,讲责任,要为人群社会及亲友尽责尽力。尽管因为个人的生物本能具有先天的自我性,从而形成了个人人生观中的“小我”部分。但社会意识一定会通过社会、环境的影响注入个人的人生观中,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个人为人处事时,总是要在小我、大我两者之间权衡的。只是因为个人的条件不同,认识不同,所以,有人侧重于自我,有人侧重于社会。实际上两种绝对极端的人是没有的。所谓价值说、心理平衡说,也无非是在这两极之中找“平衡”和“价值”罢了。譬如,有的人“只要自己快乐满足就是了”,似乎以个人为标准,但也有人却为别人、为社会服务感到了愉悦。所以,这就存在那两个极端的差异。

当然,“小我” 追求自我价值、自我快乐、自我满足,但是,如果能以合理合法,不主动掠夺伤害他人的原则来约束自己,这样的“自我者”也是可肯定和可尊重的。因为自我的个人生活就是整个人类的生存组成的一部分,个人生存的好也是整个人类生存的好的一部分。所以,不能否认这种“小我”的生存意义。在消极的人生观中,有各种宗教的关于人生的答案。面对人类存在的相对性和“我”死亡的必然性,心理脆弱的人会非常恐惧。于是,各种宗教应运而生,以来世、天堂、灵魂、极乐世界等虚幻的东西来麻醉这些恐惧的心理。说到底,这只是一种麻醉,可做一种“心理疗法”,心理脆弱的人不妨一试。但是你如果当真,“一醉不醒”,那将浑浑噩噩了却自己一生,辜负自己作为“人”在宇宙中走一遭的唯一机遇。

当今社会最为流行的说法是:“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有些人以为积极的人生观一定是有价值的。当然,追求自我价值是一种积极向上人生精神。但是,在“自我价值”的判断上,也同样存在为“小我”还是为“大我”的选择。如果是极端小我主义者,这种人将十分可怕,他门有时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会挖空心思、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其他人的利益,去达到个人的目的;如果是大我主义者,他们往往会鞠躬尽瘁、舍己为人,会勇担大任,是难得的好人。对人类社会而言,无疑这后一种人生价值真正是伟大的,而前一种人生对人类的价值只能是负数!

作为社会,作为“别人”,当然喜欢“大我”之人了。当“大我”之人多了,这个社会就温暖了。但是,人的本能的生存需求和理智的局限性决定了,小我是不会不存在的,特别是当社会处在极不公平的时候,心理的不平衡和自卫的需要,还会使小我主义非常凸现。当然,随着人类理智的发展进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终究会占上风,这是人类的必然。在这种思想的指驭下,积极的人生观更具价值。

世上多数人意识到的“人生意义”,诸如说人是为追求金钱、名利、事业、爱情、快乐、满足而活着等等。其实这些吸引着“我”为之努力的东西,是由个人的爱好、特长、欲望、能力、倾向、环境、感情等决定取舍或侧重的。现实中一个人会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多项作为自己奋斗和追求的目标,许多人就是把这些追求认作自己的人生目的的。这些东西有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特点。这也就常使我们哀叹、怀疑为之努力有没有意义。其实这些“目的”不是最终意义的,它们只是副属于个人浅层的认识、直接的欲求,应该称之为“生活样式”或“生活道路”比较恰当,也可称之为“第二层次人生目的”。应该看到,这些第二层次人生“目的”,构成生活的具体内容,只要为之有“度”,可使得生活绚丽多姿,激励人的生活的积极性。如果否认它们就可能会消极人生无所作为。这些人生“样式”,受第一层次人生目的的制约,在大我、小我的权衡上不同会导致人生价值的徊异。

人活着的意义在之于人类的延续。即在于如何使人类自己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对的长一些,生活得好一些。这是大自然、人类、先辈和“我”的人生意义切合点,是自然和理念的共鸣。在这种理念的统驭下,只有采取积极的人生观才能获取较大的人生价值。

人应该明白,不要以为自己是个人就无比崇高,或者因为免不了“一堆黄土”就无所追求。对自己不要太刻薄,也不要太迁就。根据自己的爱好、能力、感情、环境条件,力所能及地为自己、为别人、为社会作事,真正的承担起做人的责任,把自己有限的一生,过的有更加有意义,活的更加有滋味,这样,我们才不枉人生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