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阳台装修价格表:连武松也搞不明白杀死潘金莲的“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34:13
 

人治社会,不是因为没有法律,而是因为法律几乎成了橡皮泥,可以随便捏,随心所欲的成型,要它圆就圆,要它方就方,方圆自如。所以虽然也有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口号,但事实可以扭曲,准绳可能不止一根,而且随便一抽就是好几根。

在《水浒》里面,武松的命运就很有这个特点。武松的命运,说白了,其实也就是几次不同的个人官司,但就是这几次完全私人的官司,成了《水浒》里面最有代表性的官司。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决定武松的命运的这几次官司,其实也是人治社会最有代表性的官司。

武松杀嫂,是《水浒》里面具最典型意义的官司。这次官司,是发生在武松替哥哥武大郎报仇杀死嫂子潘金莲以及杀死西门庆之后。武松杀嫂和杀西门庆的情节,小说中自有详细的描写,我就不多饶舌了。有兴趣的话,你可以自己去找来对照。武松杀人的事实,很简单很明白,因为武松自己也请众邻居给自己做了证明:“只要各位做个证见。”

武松杀人,用现代法律来衡量,那叫做“故意杀人。”虽然说武松杀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为兄报仇,但他确实是有着“杀人企图”的。然后这杀人事实,在等到政府领导的县官大人们内部开了一次碰头会后,其杀人情节就变成了以下这样:“武松因祭献亡兄,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

看过《水浒》原著的读者都知道,以上陈述完全是胡说八道,罔顾事实。武松杀潘金莲,根本就不是“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因为潘金莲和武松之间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不容祭祀,因而相争”的细节。更搞笑的是,武松杀死西门庆,根本就是武松一个人直扑到狮子桥的酒楼里去杀人的,结果却变成了:“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你看那检察吏员陈述的事实,已经变成了西门庆主动“前来强护”的故事,是西门庆自己冲到了武松家里没事找抽,并且还和武松“扭打至狮子桥边”,扭打了这么远的距离。

武松杀人的事实被扭曲,是知情人都做了伪证吗?显然不是,因为武松早就关照过他们,“休要管小人罪轻罪重,只替小人从实证一证。”并且潘金莲王婆的口供,也是用“有一句写一句”的方式记录下来的,没有丝毫歪曲。但就是这样事实简单明了的故意杀人案,经过了县官大人的手里之后,就完全变样了。

“县官念武松是个义烈汉,又想他上京去了一场,一心要周全他。又寻思他好处,便唤该吏商议道。”可见篡改事实真相的主谋,竟然就是县官大人。书上明确写到,县官吩咐该吏,把武松的供词“改作……。”说明了最后上报给上级政府部门的“真相”,完全都是那县官大人一手遮天遮出来的结果。

县官罔顾事实,私自篡改武松杀人的情节,是因为收了武松的贿赂吗?那到也不是。相反的,那县官还曾经收过西门庆的贿赂。武松曾经前来上告西门庆和潘金莲杀死了自己的兄长,但因为县官收了西门庆的贿赂,坚决不允许武松告状。无奈之下,血性的汉子武松才想到了靠自己的刀子来讨换血债的杀人手段。所以说,县官私自篡改武松的状词,也许决不是单单为了周全武松,而是害怕武松的案件上报后,上级部门要追究县官当初不秉公处理的渎职罪吧。而篡改了武松杀人案件的官大人,也不仅仅是县官一个。书上说,上级政府的陈府尹也是个“聪察的官”,而且他也亲自“把这招稿卷宗都改轻了。”这还不够,并且还使个心腹之人,“赉了一封紧要密书,星夜投京师来替他干办。”(见第二十七回),过度地热心。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陈府尹不但没有收过武松的分文贿赂,甚至也不认识武松其人。

等到最后省院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了武松杀人案的时候,其情节几乎已经完全变另外一个案件了,“王婆……又令本妇(潘金莲)赶逐武松,不令祭祀亲兄,以致杀伤人命。”从最初很简单地事实——武松安排了酒席,并“挚出一口刀来”,在众人面前露出了准备要故意杀人的真相——经过了县官的润色之后,就变成了——潘金莲“不容祭祀,因而相争”的“真相”——最后又在上报后经过了府级政府处理之后,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案件——潘金莲“赶逐武松,不令祭祀亲兄”的“真相”。你看,同样是“真相”,差距何其大焉!那个由武松蓄谋杀人的简单案件,完全变成了武松过失杀人案。连武松自己,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恐怕也已经变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群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