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桂香56式太极剑教学:沂水沙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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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县版“药家鑫”案,凶手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来自:大众论坛-大众社区  作者:wangyong11  发表于:2011-7-24 20:50  查看:3257  回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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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不幸,累及他人,出生寒门,只能向网络、向媒体、向社会求助,希望那些有爱心的、仗义的、善良的人们关注此事,监督交警和相关部门的执法情况。我不求其他什么,我只希望能找到事情的真相,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让九泉之下的父亲可以瞑目,让生还的母亲得到公平的对待。
     本人王瑞玉,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三泉村人。我父亲王清来、母亲于立芬在2010年12月31日晚21点左右,一起步行在回家的途中,突遇车祸,结果是重伤的母亲昏迷数天后才苏醒过来,父亲在距离母亲被撞的第一现场大约1000米的地方找到并当场死亡,而肇事车辆逃跑的无影无踪。当晚在交警的协助下,查到藏匿在废弃的信用社大院内的肇事车辆(五菱鸿图面包车),并迅速根据车牌号查明肇事车是属于我们同村“为民大药房”的老板于海。当交警赶往“为民大药房”找到于海时,当场测得于海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01.12mg/100ml,交警立即对肇事嫌疑人于海实施了抓捕。第二天在交警的督促下,我们将父亲的尸体进行了火化(交警告诉我们:如果7天内不火化,拿不出死亡证明,就放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把父亲的尸体给火化了)。但让我们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我父亲的尸体刚被火化,交警就将肇事嫌疑人于海给放了出来。
     由于我和我家人的无知和不懂法,在事故还没有定性和存在很多疑点的情况下,就将父亲的尸体进行火化。现在交警和相关执法部门将事故定性为酒后驾车将人致死的普通交通事故,我们认为是交通逃逸故意杀人案件。从案发现场的实际情况看,是肇事嫌疑人于海撞人后,将我父亲带到距离母亲被撞的第一现场大约1000米的第二现场残害致死。据母亲回忆,出事时听到父亲大喊救命的狂叫,接着她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然后自己就昏迷过去的。
      现在事故已经过去快半年了,肇事者依旧逍遥法外。从出事到现在没有向我家赔礼道歉,更可恨的是肇事者仍在村里游荡,依仗着家里有钱有势,找黑社会上的人威胁、恐吓、殴打我的家人。目无国法的于海酒后驾车撞人,在发现人负伤后,不但不报警,不积极抢救伤者,反而故意停车将我父亲拉出近千米残害致死并伪造出第二现场逃逸。我们将诸多疑点向相关部门反映,然而相关部门根本无法合理解释诸多疑点,特别是我父亲怎么到的第二现场,他们的回答竟然是可能被车拖过去的。大家请注意这个可能!因为当晚我父亲所穿的衣服基本完好,如果是车拖过去的,衣服怎么可能完好?在这样和谐美满的社会竟然出现这样的情况,真的让我们一家失望之极。
     我可怜的父亲和母亲辛辛苦苦把我和我弟扶养成人,还没过上几天舒心的日子,还没享受到儿子们的清福,就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人世,如果我们不能为父亲和母亲查出事情的真相,叫我们情何以堪,我们将一辈子担上不孝儿的罪名!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和我弟誓死追究!
      我们是没权没势没钱,不过是为生活不懈努力的普通百姓,但这不意味着生命本身的价值就有什么不同,不意味着生命的尊严就可以这样被轻易践踏。我们一家人都相信正义的存在,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代表强权,不代表金钱,它刻在每个善良的人的纯净的灵魂里,流动在每个有良知有责任的人的血液中。我们需要一个和谐美满的社会大家庭,不愿意看到犯罪人逍遥法外,更不愿意看到因为这次车祸案件,让我们对整个社会丧失希望!真的,我们一家人需要社会的帮助,媒体的帮助、你们的帮助、大家的帮助!!!
跪求!!!我王瑞玉和我弟王瑞金还有我的一家人磕头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