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侠第二季在哪里看:给国家公务员提点要求之二---------秉公用权 廉洁从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9:13:35
 

       亲爱的朋友们:2011年7月25日,我和大家谈了许三多和姜人杰的腐败行为,被执行枪决的事件,8月2日,我向所有的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党、政、军、团等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生活正派 情趣健康的要求,那是我确实感觉到一名党和国家培养多年的领导者,或者是国家公务员,因一已之利,走上了不归路,掉进了万丈深渊,有的甚至连生命都达上了,实在让人痛心!

                                  今天想和大家提第二点要求!这就是:

                                               秉公用权 廉洁从政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的良好风气的第七个方面,就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就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公认的道理和公平的标准办理公务,行使权力,不得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一句话,就是要树立和实践正确的权力观,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腐败现象的思想根源,就是一些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上出了问题。权力有很大的诱惑性,权力又具有两重性,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腐蚀,发生异化变质,成为独享的资源、谋取私利的工具。各级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为官者,是人民的公仆,若不能为民解忧,又何以言公仆。是否用好权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领导干部是不是出于公心用权办事。党的干部在各行各业掌权,目的是贯彻党的路线,实践党的宗旨,是代表党在执政,是用人民给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如果一个党员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宗旨,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去谋私利,为妻子、儿子、房子、车子、票子以至为“大款”、情人去奔波,去用权,就不仅是道德品质的问题,而是对权力的违法运用,是对国家、集体、人民利益的剥夺,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被人民所唾弃。

        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树立坚定远大的理想信念,加强思想道德的修养。信念的丧失、道德的堕落往往是腐败的根源,“不法”源于“不道德”这是千古不易之真理。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五花八门的诱惑纷至沓来。领导干部身处各种矛盾关系的中心、各种人情世故的交汇处、各种贿赂犯罪的指向点,古人云:“贿随权集”,稍有放松、懈怠,就可能权为私用,滑向腐败的深渊。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用理性控制私欲,才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真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做到不徇私情,“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领导者的家属、身边的工作人员比较容易成为谋求利益者的通道。有关部门从近年来上千例腐败犯罪案例中分析发现,在一个中饱私囊的领导干部身后,往往有一个欲壑难填的内当家,她(他)们或从中推波助澜,对配偶开“贿道”视而不见,或夫妇同流合污,赤裸裸地帮助配偶受贿、索取、窝藏、转赃等。也有的领导干部子女深悟“顶戴经济”无本万利的特性,把父母当招牌,大玩“空手套白狼”,聚敛不义之财。腐败“家庭化”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本身是廉洁的,但对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严,导致其中有些人打着首长的,旗号弄权谋私,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有鉴于此,中央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权力为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这些严肃的纪律,是防止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常言道。“篱牢犬不入。”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就等于扎紧了离自己最近的那道“篱笆”。

        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强调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结合起来。监督的前提是公开,如果权力都在暗箱里操作,那监督就是空话。必须通过制度和法制来保证权力运行的规范和透明,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意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改革开放的今天,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面临着权力、地位、金钱、美色的考验,与腐败分子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因而,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如果不主动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有逃过监督的侥幸心态,就容易放纵思想,我行我素,结果身败名裂。虚心地、真诚地接受监督和批评,不是一种摆设,也不是一种姿态,而是党性原则的重大问题,是增强免疫力的内在力量,是抵御各种诱惑,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

          从国家审计署2011年8月2日法制日报公布的2010年审计情况看,中国的反腐败工作确实是任重道远,因为,仅从审计的角度看新生的腐败案件是有增无减!         

         下面请看一组数据:


          2010年,审计署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131件。这些案件并非一般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其中厅局级及以上13人。

        这131件案件,多发生在银行放贷、保险理赔、国有企业投资、土地和采矿权出让、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其中60%以上是2009年新发生或审计时违法犯罪行为仍正在进行的,呈现“窝案”、“串案”的特点。

         2010年,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280.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427.6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金额34.1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1651.2亿元。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850.3亿元,其中已上交财政519.1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75.6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55.6亿元。此外,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517.7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199.8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1493件,涉及人员2103人,涉及金额70.9亿元。此外,审计署通过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599.4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47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金额3.1亿元。   

        地方审计机关共完成对3.69万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查出领导干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49.1亿元;涉嫌个人经济问题的领导干部52人,问题金额7276万元。审计后,82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465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010年,审计署组织了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和调查。审计涉及专项资金总额4300多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42亿元。

         这些审计结果说明了什么?只要是有头脑的人,都会知道,目前,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这些新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的案件,难道是一天形成的?我的各级监督机构是哪里去了?特别是上一级监督和同级监督机构有没有责任?党和国家养你们是为的什么?自己的家门没有看好,责任没有尽到,谈什么监督?凡是有问题的单位,哪个单位没有纪检监察机构?哪个单位没有财务监督?说什么公开监督,都是一纸空文!余认为,凡是,审计、监督、司法、督查、检查机关或相关机构只要是在你这个部门查出,属于你的职能、职权范围内的,你这个单位、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就要负责任!是一把手的,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