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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和《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的意见》(济发〔2008〕11号),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09〕35号),现就我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着力加快反腐倡廉工作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业务应用能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信息技术在预防腐败中的广泛应用,推动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立,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技含量,为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下,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以增强对权力监控的有效性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依托,以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基本目标,应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和行政效能监察方式,促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和工作质量,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研发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建成市、县(市、区)两级科技防腐网络平台,实现全市预防腐败信息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自动采集、交流和再现,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事项效能情况和公共资源市场交易执法监察情况的电子监察,形成覆盖全市的科技防腐网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阶段目标
  近2年的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0年6月前,市、县(市、区)建成并开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实现与省里联网;完成对公共资源交易(包括政府采购、重大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公共资金监管、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等电子监察系统研发建设并联网;完成政务专网的改造任务和市纪检监察内网的延伸,研发应用纪检监察内网业务系统。
  第二阶段:2011年9月前,完成市、县(市、区)两级电子监察专网建设和应用系统研发任务,实现与省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全市科技防腐工作的总体框架、目标任务、监察内容、功能设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市、县(市、区)分级、分期、分阶段实施。
  (二)整合资源,流程再造。整合现有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系统,扩展其承载能力,建立若干子系统,嵌入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平台管理;将信息技术与预防腐败流程再造相结合,组织力量对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功能进行系统开发,推广预防腐败的应用系统,拓展应用领域和深度。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既要着眼长远,面向未来,在规划时保持一定的前瞻性,为实践的不断发展留有扩展的空间;又要立足当前,量力而行,因地制宜,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加强业务应用系统实用化建设,建立系统运行长效机制,务求建设成效。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打造“一拖六”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依托政务专网、电子监察专网、互联网和纪检监察信息网,构建专门业务、外部业务和内部业务三大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电子政务服务、电子监察、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纪检监察内网五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一个纵向贯通市县(市、区)两级、横向各级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依靠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网络。
  (一)构建网络平台
  建设完善专门业务网络平台,依托政务专网、电子监察专网,纵向贯通市、县(市、区),横向延伸到经济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和公用服务部门;建设完善外部业务网络平台,依托互联网,建设面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处理公开信息的业务网络;建设完善内部业务网络平台,依托市纪检监察信息网,纵向贯通市、县(市、区),横向延伸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科技防腐网络平台,实现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业务协同、资源整合与共享。
  (二)建设业务应用系统
  1.建设电子政务服务系统。(1)打造“阳光政务”。按照“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要求,网上公开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市级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程序、规则、标准和结果都要逐步实现网上公开。(2)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发内部业务管理和监督系统,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相互监督制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流程之中。(3)扩大网上服务。建设面对企业、群众的电子服务系统,逐步推行企业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审批、个人公共事务办理等各项政府业务网上受理和办理,大力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建设,防止因互相推诿、效率低下带来的消极腐败现象。
  2.建设电子监察系统。(1)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规范审批事项,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凡是能够纳入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厅集中办理;推行网上审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流程优化,编制软件程序,实行网上办理;实施电子监察,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安装音频、视频电子监控系统,设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2)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实时监督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产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招标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实行全过程监督。(3)公共资金监管电子监察。研发应用专项资金公开运行软件系统,设置资金追踪、统计汇总、预警报警、监管联运等功能,把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网上运行,实现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验收、审计等环节的动态性、全过程、全方位监控。(4)相关电子监察。开发使用扩大内需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电子监察。研发建设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政府投资项目、安全生产、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和违规变更用地性质“两个变更”电子监察系统。
  3.建设舆论监督电子系统。(1)研发应用网络反腐舆情监控系统,自动实现与主流网站搜索系统的对接,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注意从中发现和排查案件线索,及时作出回应。(2)完善网上举报投诉系统。依托“济南廉政网”,开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网上举报”、“效能110”、“反腐时评”等栏目,纪检监察机关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反馈。在省“明镜信息网”实名注册,安排专人受理和处理网络信访件。(3)建立廉政信息系统。建立包括廉政档案、出(国)境审批、个人财产申报、个人道德诚信等在内的信息系统,建立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进社会信息体系建设。(4)完善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系统。依托济南市政府网、济南廉政网等,设立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网页,网上发布民主评议信息、工作动态,进行问卷调查,采集数据等。
  4.建设党风廉政教育电子系统。依托济南廉政网、政务专网、纪检监察信息网和县(市)区、部门反腐倡廉网页,或建立专门的廉政网站、在主流网站上设立网页等,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廉政教育平台。及时发布反腐倡廉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网络宣传教育,形成正确的网上舆论导向。在网上推出廉政公益广告、廉政书画、廉政故事、廉政箴言等专栏,开设“警示教育之窗”等,展示各类廉政文化实物、图片及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的网络教育氛围。
  5.建设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网络系统。(1)建立纪检监察网络化办公系统,将公文流转、信息查阅、工作督办、日常管理等全部实现网上运转。(2)研发应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办案程序、措施的全程监督,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3)研发应用案件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案审工作的“规范、实用、高效、便捷”。(4)完善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案件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网上审批、网上流转。(5)研发应用法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纪检监察法规信息资料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防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宣传、监察、发改、信息产业、财政、编办、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推进科技防腐特别是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时,一并考虑系统建成后的运行管理,配置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保证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完成好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项时限、程序、标准、依据等内容的优化和固化。宣传部门负责科技防腐知识的宣传,加强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编制、法制部门负责对行政事项办理流程的优化和固化情况进行审查;监察机关负责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政府办公厅、信息产业部门负责行政事项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实施和技术保障;发改部门负责科技防腐工作的立项;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建设、土地、卫生等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财政、民政、劳动、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公共资金和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验收全过程网上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和金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合理测算建设经费和运行维护保障资金的投入规模,所需建设经费列入本地区基本建设投资,用于工程项目的需求分析、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工程的运行维护、升级改造。
  (三)搞好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电子政务和科技防腐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电子政务和科技防腐的认知水平,强化应用意识和能力,为电子政务和科技防腐建设及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根据电子政务和科技防腐建设及其应用需要,有针对性地把电子政务综合基础知识培训列入部门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要根据本级本部门开展电子政务和科技防腐工作需要,强化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促使电子政务和科技防腐建设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科技防腐整体工作中,为党委、政府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中,牵好头、服好务。要加强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等制度,加强对区域预防腐败体系的监管和预防腐败情况的绩效测评。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帮助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每季度组织一次调度,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要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解决新矛盾,把握新规律,推动科技防腐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