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淮海吧: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4:02:36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椒江新闻网 字体:   我要评论( 0) 2011-4-28 9:03:38 body,td,div,span{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x;Color:#000000;}

中新网4月28日电 今日上午,国新办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此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来中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中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成功进行过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

1953年,为了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同时,也是为了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我国政府决定以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内容包括本户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等6项。

1964年,我国经济经过调整后出现了全面好转的形势,为了第三个五年计划和长远规划的制定,我国政府决定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普查内容共9项,除保留上次普查的6项外,又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职业3个项目。

1982年,在结束了十年内乱,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况下,为了给国家制定政策和计划提供准确、详细的人口数据,我国政府决定以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内容增加到19项,并第一次使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

1990年,为了检验“七五”计划执行情况,制定“八五”计划,并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我国政府决定以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了应对人口迁移和流动数量的增多,普查内容在上次普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五年前常住地状况和迁来本地原因两项,达到21项。

2000年,为了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更好地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胜利迈进,我国政府决定以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有许多新特点:一是增加了普查内容,共计49项,分为按户填报的项目和按人填报的项目,比上一次普查增加了28项;二是第一次采取长短表的技术;三是改变了常住人口的标准;四是改变了普查时间;五是增加了“暂住人口表”;六是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七是建立了人口地理信息系统。

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历程表明中国的人口普查经历了一个逐步提高和完善的过程,通过不断自我探索和学习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我国人口普查工作逐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多省人口普查数据出炉,河南浙江江苏江西等 

1、河南省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9402356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255806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465507人,增长1.58%。年平均增长率为0.16%。



全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别 常住人口
(人) 比重[6](%)
2000年 2010年
郑 州 市 8626505 7.30 9.17
开 封 市 4676159 5.02 4.97
洛 阳 市 6549486 6.83 6.97
平顶山市 4904367 5.26 5.22
安 阳 市 5172834 5.66 5.50
鹤 壁 市 1569100 1.53 1.67
新 乡 市 5707801 5.93 6.07
焦 作 市 3539860 3.61 3.76
濮 阳 市 3598494 3.79 3.83
许 昌 市 4307199 4.52 4.58
漯 河 市 2544103 2.48 2.71
三门峡市 2233872 2.39 2.38
南 阳 市 10263006 10.50 10.92
商 丘 市 7362472 8.50 7.83
信 阳 市 6108683 7.16 6.50
周 口 市 8953172 10.68 9.52
驻马店市 7230744 8.17 7.69
济 源 市 675710 0.69 0.72
2,山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62029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06706人,文盲率由4.22%下降为2.13%,下降2.09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省各市的人口分布如下:

太原市 4201591人

大同市 3318057人

阳泉市 1368502人

长治市 3334564人

晋城市 2279151人

朔州市 1714857人

晋中市 3249425人

运城市 5134794人

忻州市 3067501人

临汾市 4316612人

吕梁市 3727057人  3 广东省常住人口

广东省常住人口[3]为1043031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6420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883132人,增长20.69%。年平均增长率为1.90%。

   八、人口的流动

    广东省常住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在其他县(市、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人31281654人,占常住人口的30.00%,其中属于省外的为21498798人,省内的为978285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户口登记地在其他县(市、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0227538人,增长48.58%,其中省外人口增加6433920人,增长42.71%。

全省合计    104303132    100    100
广州市    12700800    11.67    12.17
深圳市    10357938    8.22    9.93
珠海市    1560229    1.45    1.5
汕头市    5391028    5.48    5.17
佛山市    7194311    6.26    6.9
韶关市    2826612    3.21    2.71
河源市    2953019    2.66    2.83
梅州市    4240139    4.46    4.07
惠州市    4597002    3.77    4.41
汕尾市    2935717    2.88    2.81
东莞市    8220237    7.56    7.88
中山市    3120884    2.77    2.99
江门市    4448871    4.64    4.27
阳江市    2421812    2.55    2.32
湛江市    6993304    7.13    6.7
茂名市    5817753    6.15    5.58
肇庆市    3918085    3.96    3.76
清远市    3698394    3.69    3.55
潮州市    2669844    2.82    2.56
揭阳市    5877025    6.15    5.63
云浮市    2360128    2.53    2.26
 4 山东省

、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9579.31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079.31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500.00万人。增长5.50%,年平均增长0.54%。

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济南市 681.40万人 青岛市 871.51万人

淄博市 453.06万人 枣庄市 372.93万人

东营市 203.53万人 烟台市 696.82万人

潍坊市 908.62万人 济宁市 808.19万人

泰安市 549.42万人 威海市 280.48万人

日照市 280.11万人 莱芜市 129.85万人

临沂市 1003.94万人 德州市 556.82万人

聊城市 578.99万人 滨州市 374.85万人

菏泽市 828.78万人  5 浙江省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5442.69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6.9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65.71万人,增长16.37%,年平均增加76.57万人,增长1.53%。全省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182.40万人,占21.72%。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有家庭户[4] 1885.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942.5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96.57万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2646.12万人,占48.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7基本持平。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18.92万人,占13.21%;15-59岁人口为3967.91万人,占72.90%;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5.86万人,占13.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8.17万人,占9.3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0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07.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38.12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96.41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568.5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189人上升为933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0758人上升为1356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3336人上升为3668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33622人下降为28819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06.10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18万人,文盲率[5]由7.06%下降为5.62%,下降1.44个百分点。

  六、城乡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354.06万人[6] ,占61.6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88.63万人,占38.3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77.5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311.8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2.95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全 省   5442.69

杭州市   870.04

宁波市   760.57

温州市   912.21

嘉兴市   450.17

湖州市   289.35

绍兴市   491.22

金华市   536.16

衢州市   212.27

舟山市   112.13

台州市   596.88

丽水市   211.70  6 甘肃省

 一、全省常住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25575254人。

  2011年5月5日10:03:53

八、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全省合计总人数为25575254,其中,兰州市3616163人,嘉峪关市231853人,金昌市464050人,白银市1708751人,天水市3262548人,武威市1815054人,张掖市1199515人,平凉市2068033人,酒泉市1095947人,庆阳市2211191人,定西市2698622人,陇南市2567718人,临夏回族自治州1946677人,甘南藏族自治州689132人。  7四川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年平均减少0.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 [4]为89981705人。

暂无各地分布  8吉林省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2]为2746229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279921人相比,10年共增加182406人,增长0.67%。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2011-5-12 11:45 上传下载附件 (35.83 KB)

9 湖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人口总量——

  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全省常住人口为57237740人。这里常住人口的统计口径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全省户籍人口为61759720人(含户口待定)。若进行初步比较,与2000年底公安统计的户籍人口59359897人相比,增长了2399823人,增长了4.04%。数据表明,十年来湖北省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家庭户人口——

  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共有家庭户16698928户,家庭户人口为5274417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了0.35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湖北省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性别构成——

  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9392920人,占总人口的51.35%;女性为27844820人,占总人口的48.6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9下降为105.56。

  年龄构成——

  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963523人,占总人口的13.91%;15-64岁的人口为44070111人,占总人口的77.0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204106人,占总人口的9.0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9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78个百分点。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湖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条件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545634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950238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2267624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30909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 3898人上升为953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595人上升为1660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311人上升为3961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5416下降为22871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618843人,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7.15%下降为4.58%,下降了2.57个百分点。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湖北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人口的分布——

     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人口数(人)

  武汉市                                    9785392

  黄石市                                    2429318

  十堰市                                    3340843

  宜昌市                                    4059686

  襄阳市                                    5500307

  鄂州市                                    1048672

  荆门市                                    2873687

  孝感市                                    4814542

  荆州市                                    5691707

  黄冈市                                    6162072

  咸宁市                                    2462583

  随州市                                    2162222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3290294

  仙桃市                                    1175085

  潜江市                                    946277

  天门市                                    1418913

  神农架林区                                76140

  其中武汉市常住人口最多,已逼近1000万大关,神农架林区常住人口最少,不足8万人。 10
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5-12 11:47 上传下载附件 (90.02 KB)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277094人,增长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家庭户[4]24393386户,家庭户人口为7168009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3人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953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98203人,文盲率[5]由6.31%下降为3.81%,下降2.50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见上图)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省及各省辖市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指各省辖市的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2011年4月30日


11 海南省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5万多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为8671518人。

  二、人口增长

  我省总人口,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86751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804000人,增长10.22%。平均每年增加8040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98%。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2224884户,家庭户人口为80683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3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11人减少了0.48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总人口中,男性为4559933人,占总人口的52.59%;女性为4111585人,占总人口的47.4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12.54下降为110.90。

  五、年龄构成

  全省总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734663人,占总人口的20.00%;15-64岁的人口为6260847人,占总人口的72.2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76008人,占总人口的7.80%。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4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6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225726人,占总人口的83.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45792人,占总人口的16.67%,其中黎族人口1277359人,占总人口的14.73%。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25526人,增长了11.16%,占总人口比重上升了0.71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78444人,增长了5.74%,占总人口比重下降了0.71个百分点,其中黎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下降0.78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总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67363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127172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361956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9715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180人上升为776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512人上升为1466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485人上升为4174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378人下降为22736人。

  全省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54189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00556人,文盲率3由7.05%下降为4.08%,下降了2.97个百分点。

  八、分市县总人口

  人口数(人) 2000-2010年

  年平均增长率(%)

  全省8671518 0.98

  海口市2046189 3.10

  三亚市685408 3.58

  五指山市104122 0.32

  琼海市483217 0.72

  儋州市932362 1.10

  文昌市537428 0.54

  万宁市545597 0.61

  东方市408309 1.31

  定安县284616 0.19

  屯昌县256931 0.23

  澄迈县467161 0.73

  临高县427873 0.94

  白沙县167918 0.21

  昌江县223839 0.20

  乐东县458876 0.25

  陵水县320468 0.55

  保亭县146684 0.50

  琼中县174076 0.14

  西南中沙群岛444 -1.51  12 陕西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3732737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0476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79706人,增长3.55%。年平均增长率为0.35%。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有家庭户[4]107185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38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287571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8039807人,占48.3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2下降为106.92。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489396人,占14.71%;15-64岁人口为28654142人,占76.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3840人,占8.5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403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8877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98147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7409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138人上升为10556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246人上升为1577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3203人上升为4013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475人下降为23417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9784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31653人,文盲率[5]由7.3%下降为3.74%,下降3.5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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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江西省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总数为44567475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39801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169460人,增长7.66%,平均每年增加31694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4%。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共有家庭户11497043户,家庭户人口为42172557人,占总人口的94.63%,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了0.09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3084646人,占总人口的51.80%;女性为21482829人,占总人口的48.2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1下降为107.46。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750432人,占总人口的21.88%;15—64岁的人口为31430800人,占总人口的70.52%;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86243人,占总人口的7.6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4415064人,占总人口的99.6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2411人,占总人口的0.3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129811人,增长了7.58%,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07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9649人,增长了35.16%,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07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305171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5493208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16841703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133733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576人上升为6847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9819人上升为1232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3219人上升为37789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8902人下降为30007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9372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43783人,文盲率由5.16%下降为3.13%,下降了2.03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9636429人,占总人口的44.0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4931046人,占总人口55.9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39个百分点。


 八、分设区市常住人口  

全省11个设区市常住人口如下表:


  地 区 别       
人口数(人)       
2000-2010年平均增长率(%)

  南 昌 市       
5042565       
1.29

  景德镇市       
1587477       
0.64

  萍 乡 市       
1854510       
0.49

  九 江 市       
4728763       
0.47

  新 余 市       
1138873       
0.37

  鹰 潭 市       
1124906       
0.70

  赣 州 市       
8368440       
0.99

  吉 安 市       
4810340       
0.73

  宜 春 市       
5419575       
0.41

  抚 州 市       
3912312       
0.66

  上 饶 市       
6579714       
0.7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