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万科魅力之城:破解“一元钱”背后的玄机——启东市查办某乡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剖析(第二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20:27:52
破解“一元钱”背后的玄机 ——启东市查办某乡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剖析(第二期) 浏览:[292]   大  中  小  
       “被告人陆亿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2009年7月1日,随着启东市人民法院庄严的宣判,坐在听众席上的该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一阵骚动,“老实人”不老实啊!而办案人员也感慨颇多:如果当初忽略了那不起眼的“一元钱”差额,这个隐藏的腐败分子就将一直逍遥法外。

      蛛丝马迹露端倪

      2009年2月底,启东市农村纪检监察工作一室按照市纪委审理室的意见,组织人员对王鲍镇移送的一起村干部贪污案件进行了补充调查。调查中,工作人员意外发现:王鲍镇财政所核拨某村社灾减款10964元,而在该村的记录金额却为10963元。同一笔款项,为何出现一元钱差额?为弄清事情真相,办案人员深入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了更多的疑点:据村里的账本记录,10963元入账时间为2003年7月,而镇财政所下拨10964元的时间却是2004年1月,除了金额的差异,“先入账、后拨付”显然也有悖常理。
      随着办案人员持续地调查,事实真相逐渐明朗起来。2003年,因在建的宁启高速公路横穿王鲍镇,挖坑取土使6个村的耕地受到影响。为补偿农户的损失,有关部门向上级申请了专项补贴,共计74732元。镇财政所将这笔补贴款分别拨付给6个村,该村的补贴金额即是10963元,这笔钱通过农业税抵扣方式,各村已直接补贴给农户。2004年1月,市财政核拨给王鲍镇一笔社灾减款,鉴于土地调整等因素,镇有关领导决定:涉及取土的6个村的74732元暂缓发放,至于为什么镇财政所社灾减款分配表上涉及该村的金额是10964元而不是10963元,镇财政所长的解释是工作人员可能发生了笔误。
      至此,两个疑点似乎都有了合理的解释:一元钱的差额是工作人员的笔误所致,财政所和村里记录的时间前后顺序颠倒是由于这是两笔不同的钱--村帐记录的10963元为2003年7月镇高速公路办核拨农户的补偿款;镇财政所社灾减款分配表上体现的10964元是市财政2004年1月核拨的灾减款。
      但办案人员却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暂缓发放的社灾减款74732元竟已被人分6次全部取走,6张支票的取款人居然是同一人!经请示,办案人员决定立即调查取款人陆亿尧。

      抽丝剥茧现原形

      34岁的陆亿尧,1995年8月年起担任王鲍镇财政所会计。在同事眼里,陆亿尧是个言语不多、业务能力强、工作踏实的“老实人”。由于陆亿尧在计算机管理操作方面有专长,2005年下半年起,先是借用,后正式调任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
      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陆亿尧对市财政核拨74732元社灾减款的去向,一开始以时间太长没有印象为由避而不谈,在办案人员出示有关证据后,又称钱是他取的,但已经转入镇财政帐户,企图以此蒙混过关。
      “镇财政帐我们已全部核对过了,没有这笔钱的踪影”,办案人员一针见血指出了陆亿尧答问中的破绽。最终,陆亿尧向办案人员交代了7万多元的去向,“钱是我取走的,后来我又借给别人了,借给X某3万、Y某2万、Z某1万……”
      74732元社灾减款的去向已经弄清,案件似乎可以画上圆满句号了。但是办案人员发现,已交代“清楚”的陆亿尧仍然坐立不安。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判定:陆亿尧肯定还有其它重大违纪嫌疑。果然,陆亿尧很快又交代出通过镇建房押金账侵吞社灾减款10多万元的严重违纪事实。至此,一起近20万元的贪污大案水落石出。
      2002年起陆亿尧接手镇建房押金账,由于管理着现金和帐户,他成为单位的“红人”。许多同事有事喜欢找他借款,到后来,向他借款的人越来越多,以至于有些社会人员也向他借钱。头脑发热的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对来者一律不拒。
      同时,2001年偶然的一次体彩中奖1万多元让他迷上了买彩票,体彩、福彩、足彩、双色球……一期不落,每期购买都在200元左右。市财政拨付的社灾减款、镇收取的建房款押金等都成了他的“个人钱庄”。“借款容易,还款难”。2006年因工作调动办理移交时,陆亿尧才紧张起来,他自己结算了一下账面余额和银行存款余额,居然亏空20多万元,一时心急如焚的他多次向借款人催要,可是这些昔日的“哥们”却面露难色,纷纷表示暂时难以还款。
      迫于无奈,他只得将工作移交的时间一拖再拖。“一旦挪用公款的事情败露,不但要受处分,工作调动也极有可能泡汤。”此时的陆亿尧,并未选择主动向组织坦白自己的违纪错误,而是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已调入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的他乘着夜色,数次潜回镇财政所办公室,对2001至2006年的镇财政账本,采取销毁凭证、涂改单据、篡改电脑数据等手法,将账目做平衡。那笔市财政2004年核拨的74732元社灾减款,即是被他采取先取款后进账、销毁单据的办法占为己有。
      刚开始,陆亿尧还担心自己的事情会败露。一段时间之后,见没有任何动静,他开始心安理得。后来,有些借款的人陆续还款  给他,这时的他自认为账面做得天衣无缝,再说钱款也难以再还到账上。于是,他便将这部分还款大胆地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经法院审理,判定陆亿尧通过各种方式贪污公款193166元。

      强化监管不容缓

      一个普通的乡镇财政所会计能够轻易地贪污近二十万元公款,严峻的事实再次敲响了对农村基层财务加强监管的警钟。陆亿尧案件的发生,固然有其个人的主观原因,但也凸显了农村基层在财务监督管理上的严重问题。
      财务制度得不到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从2002年接手镇建房押金账开始,陆亿尧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多次坐收坐支。在办理移交时,竟然私自藏匿三本账册,而当时的接交人和监交人,却都在交接单上签了名。陆亿尧调离后,镇财政账竟然两年多都未办理移交,让他仍可以自由进出办公室,电脑财务软件系统密码也未作更新,给他作案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内部监督体系尚不完善。财务岗位的廉政风险系数大,只有形成环环相扣,程序严密的内部监督控制体系,才能有效发挥监督预防作用。此案中,陆亿尧从2002年起私借和挪用公款,历时数年,总额近20万元,都未被察觉。他修改账册、转移资金、支取现金,仅一个人就能完成。这些情况都暴露出内部监督控制机制的严重缺失。
      外部监督存在缺失疏漏。基层站所处在基层最前沿,腐败更具隐蔽性,在监管中普遍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条管不到底,块管不到边”现象。陆亿尧案件再次说明,加强农村基层站所监管刻不容缓。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监管,努力形成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预防腐败体系。
    “想想真是后怕,”启东市财政局的一名负责同志说,“就在案发前,我们正准备将市财政的整个电脑结算系统都交给陆亿尧来管理。”34岁的陆亿尧聪明反被聪明误,失去了宝贵的自由和前途。与陆亿尧一样身处廉政高风险岗位的年轻干部,一定要以他为鉴,珍惜自己的大好前途,绷紧廉洁自律弦,慎初、慎微、慎欲,走好人生每一步! (作者:祈农逸 祁纪轩,启东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