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兰天租赁:[奥]茨威格/薛高保译、章鹏高译:巧识新艺//偶识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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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识新艺

作者:[奥]斯蒂芬·茨威格/薛高保译

一九三一年四月的一个奇妙的早晨,潮湿然而却充满了阳光的空气美极了。它像块夹心糖那样可口,甜滋滋凉踏踏的,又湿润又亮堂,春天的精华,纯粹的活性氧。在斯特拉斯堡大街的中心地段,人们意外地居然呼吸到从田野和大海上升腾起来的芬芳。这种迷人的奇迹是由那反复无常的四月里常有的阵雨造成的,春天惯用这种阵雨以最顽皮的方式宣告它的来临。还在路上的时候,我们的火车就追赶着乌云。那乌云黑压压的一片,紧贴在地平线上。

直至摩乌附近——已经看到散落在城郊的像儿童积水似的房屋,从一片浓郁的绿荫上空出现了耀眼的广告,坐在我对面的一个中年英国女人开始在座位上收拾她的十四只瓶子、盒子和旅途用品,——那厚厚的、胀满了水的乌云才决了口。黑沉沉的铅色乌云,其势汹汹,从埃佩尔内城起就和机车赛跑。决口的信号是一束小小的苍白的闪电,霎时间一股股水流好斗地喷向地面,发出了隆隆的声音,像机关枪似的把一颗颗湿流涌的子弹扫向行驶着的列车。车窗在准确射来的雨弹打击下淌着眼泪;机车甘拜下风,向地面垂下了它那灰色的烟旗。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有沉重的雨点捶打着玻璃和金属;火车在光亮的铁轨上飞驰着,躲避大雨的袭击,犹如一只被追逐的野兽。我们顺利地到达车站,站在有顶篷的站台上等候着搬运行李的工人,可你看吧,在灰白的雨云后面的空地上,林荫大路的景色又光彩夺目地显现出来,强烈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刺穿了正在逸去的乌云,房屋的正面随即像擦过黄铜似的闪着亮光,天空呈现大海般的蔚蓝。城市脱下雨衣,站了出来,显出一副神圣的景象,宛如阿芙浴迪特·安娜迪奥梅娜闪着裸体的光泽从海浪中出来。一时间,人们从左右无数藏身避雨的地方涌到了街头;他们抖落身上的雨水,赠笑着,各奔东西;

被堵塞的交通恢复了,无数的车轮又在拥挤的大街上滚动起来,发出了轰隆轰隆和咕喂咕略的响声,混合一片。重现的阳光使万物充满生机,喜气洋洋。就连林荫大道上的被紧紧地夹在坚硬的柏油路面中的衰微的树木,淋了一场大雨之后,也在向焕然一新、瓦蓝瓦蓝的天空慢慢地绽开了小指般尖细的苞蕾,试图喷放出少许的馨香。它们的尝试真的成功了。一个奇迹中的奇迹:在巴黎的心脏,斯特拉斯堡林荫大街的中心,一时间明显地闻到了栗子花的缕缕清香。

在这个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还有第二件乐事:我一来到巴黎,直到下午都没有约会。

巴黎市四百五十万居民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也没有一个人等待着我的到来。这样,我自由自在,可以随心所欲,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我乐意,就可以随随便便地在城里游逛或者看看报纸,可以在咖啡馆里闲坐一会或者用餐,要么就去博物馆,浏览商店橱窗里的陈列品,或者在沿岸大街的旧书摊上翻阅书籍;我可以给朋友们打打电话或者干脆就凝视那蓝色的充溢甜蜜空气的天空。然而幸运的是,出于无所不知的本能,我做了最理智的事:即什么也不做。我没有任何计划,给自己充分的自由,摆脱了任何愿望和目的,机遇的车轮随便把我带向任何地方,也就是说,听任大街上的人流的冲击,我被慢慢地推到岸边令人眼花缭乱的商店,快速地穿过人行横道上的人流。最终人的波浪将我抛到林荫大道上。我感到一种惬意的疲劳,就坐在林荫大道和德鲁奥特大街拐角的一家咖啡馆门前的座位上。

我舒服地靠在柔软的藤椅上吸着香烟,心里想:我又在这里了。这就是你啊,巴黎!

老朋友,整整两年没和你见面了,现在让我们面对面好好看看吧。巴黎,你可说话呀!让我看看你这两年都学到些什么。开始把你那部绝妙的有声电影《巴黎的林荫大道》演给我看,这是一部光和颜色以及有成千上万不拿报酬和数不清的道具演员参加演出的杰作

还有你那无法模仿的、丁丁当当、嘎嘎作响、高亢热闹的喧嚣的街头音乐!别吝啬,快一点,让我看看你都能干些什么,让我看看,你是谁,拉起你那大手风琴,奏起十二音阶、全音阶的街头音乐,让你的那些汽车飞驰,让你的那些小商贩高声叫卖,让你的那些广告大喊大叫,让你的那些喇叭呜呜呜叫,让你的那些商店闪闪发光,让你的那些行人飞快奔跑——我就坐在这里,睁大了眼睛,我既有闲暇又有兴致观看、谛听,直到眼花心醉。喂,别吝啬,别隐瞒,多一点。再多一点,大声点,再大声点,喊了再喊,叫了再叫,让喇叭鸣了再鸣,让那丁丁当当的声音响了再响,这不会使我疲倦,我全部的感官都对你开放。

快,把你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我,正如我已准备把自己都奉献给你。你这无法仿效和永远崭新、永远迷人的城市!

这个非凡的早晨里第三件乐事,就是我已经感觉到我的神经在受着某种刺激,我的好奇心又被激发起来了,像多半在旅行或失眠之后发作起来的那样。每逢这样的日子,我就觉得自己成了两个我,甚至成了更多个我。这时,我不满足于自已被束缚在自个儿的生活之中,有什么东西从内部挤迫着我,绷紧了我,仿佛我一定得把自己从躯壳中挣脱出来,就像飞蛾从它的蛹壳中挣脱出来一样。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每一根神经都弯曲成一根根纤细、灼热的小钩;突然感觉到这样的耳聪目明,一种几乎令人不舒服的清晰使我的瞳仁和我的鼓膜变得更为敏锐。我的目光所触及到的一切东西,都使我觉得神秘。

我能整个小时地看着筑路工用风镐把一块块沥青掘起来,仅是这样的观看就能使我如此强烈地感受着他的工作,以致他的肩膀的每一下颤动都不由地传给了我;我能无休止地站在别人家的窗户前,想象着住在里面或可能住在里面的一个陌生人的命运;我能整小时整小时地盯住一个行人。出于无聊的磁石般的好奇心跟踪着他。而与此同时我清楚地意识到,我的行为会使任何一个偶然注意到我的人觉得是不可理解的和愚蠢的,但这种幻想和乐趣对我的吸引力比任何剧院的演出或任何书中所写的惊险故事都要强烈。也许,这种超等的刺激,这种神经质的洞察力,同地点的突然变换有着最自然的联系,是空气压力的改变以及由此而来的血液成分的变化所引起的结果;不过,我从未试图弄清造成这种神秘的精神亢奋状态的原因。可是,每次当它在我身上出现的时候,我往常的生活就像逝去的苍白的薄暮,平庸的日子空洞无聊。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对自己本身的存在和光怪陆离的生活有充分的感受。

就在那个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我在这样一种自我膨胀的状态中,紧张而快意地坐在人流的河岸边的扶手椅上,等待着,可自己并不知道在等待着什么。但是,我带着钓鱼者的颤抖,虽则是轻微的、但令人感到寒意的一种颤抖在期待那鱼漂的抖动。我本能地知道,我今天一定会碰到一件什么事,或者一定会遇到一个什么人,因为我是那样眩晕地、迷惘地渴求着某种使我的好奇心的乐趣得到慰藉的东西。但是,大街并未提供给我什么,半小时后我的眼睛便疲倦了,懒得再看过往的人群,而且我没有什么东西能分辨清楚了。在林荫大道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对我来说,业已不存在了。他们成了一片汹涌起伏的波浪,黄色的、咖啡色的、黑色的、灰色的礼帽、风帽和鸭舌帽汇成了这一切,还有那一张张涂着脂粉和末涂脂粉的面孔,他们成了一片令人作呕的由人流汇成的污水,向前流动,颜色越来越单调,越来越灰白,我越看越疲倦。我像是看了一场拷贝复制得晃来晃去、模糊不清的电影,感到疲惫不堪。我想站起身来,继续走。就在这时……就在这时,我终于,终于看到他了。

 

起初,这个陌生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一次又一次落入了我的视野。在这半个小时从我面前拥来挤去的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仿佛被一些无形的绳索曳着那样四散而去,他们只是匆匆地显示一下他们的侧面,他们的影子,他们的轮廓,于是就被那洪流永远地裹挟而去。

只有这一个人老是一再地在一个地方浮现出来,因此我就发现了他。宛如拍岸浪头有时以一种不可理喻的顽强劲儿老是把同样的、肮脏的水草冲到岸上,用自己湿润的舌头舔着它们,接着马上又把它们抛起来再拖回去似的,这个人也是这样:他老在人流的漩涡中浮现,几乎每次都间隔一定的、差不多同样长的时间,而且总在一个地方;他的目光总是同样的低垂,令人惊奇的阴暗。除此而外,他身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了。饿得干瘦的身体,穿着一件亮金色的夏外衣;这身外衣显然是别人的,因为衣袖长得连手都露不出来;他穿着它过于宽大,长得与他的身材毫不相称,而且式样早就过时了;那张尖尖的老鼠脸上有两片惨白的、仿佛褪了色的嘴唇,嘴唇上黄色小毛刷一样的胡子畏惧地颤动着。这个可怜虫的身材长得不合布局,奇形怪状:一个肩膀比另一个高,两条马戏团小丑式的腿,面部的表情惶惶不安。

他在人流的漩涡中忽而从左边,忽而又从右边浮现出来。不时显得悄然若失地停下脚步,像一只小兔子偷吃燕麦似的,胆怯地窥探着,随后钻入太浪中又不见了。此外,他还有一点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不知怎么使我想起了果戈里作品中的官吏,他近视得很厉害,或者笨得出奇。我不是一次,而是有好几次看见,那些匆忙地迈着坚定脚步的行人推撞着这个糊里糊涂的家伙,几乎把他从人行道上挤了下去。但他对此满不在乎;他顺从地躲到一旁,钻入人群,接着就又出现了。他又到这里来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见了他,大约半小时之内就看见他十到十二次之多。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更确切地说,开头时使我恼火。我恼恨自己,因为我今天虽然如此好奇,却不能立刻看透这个人想在这里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毫无结果,我的好奇心也就愈加强烈。真见鬼,你这个家伙,你到底要干什么?你在等什么呢?或者是在等谁?不会,你不是乞丐。乞丐可不是傻瓜,不会站在最拥挤的地方,在这里谁也没工夫把手伸到口袋里给你掏钱的。你也不是工人,一个工人是不会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悠然自得闲逛大街的。你更不会是在等一个姑娘,我亲爱的,哪怕是一个老太婆,一个没有姿色的女人也不会对你这样的一个可怜的瘪三钟情的。那么,请告诉我,你到底在这里干什么?也许你是一个卑劣的旅游向导,专干那种勾当:碰一碰游客的胳膊,从衣襟下拿出几张寿宫照片,得到一定的酬金后,你就让他享受一番索多姆和葛莫拉城的欢乐?不,也不像,因为你和谁都不说话,相反,你胆怯地给人们让着路,低垂着一双诡谲得出奇的眼睛。见你的鬼,你这鬼鬼祟祟的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你在我的领地内干什么呢?现在,我已经盯住他不放了;五分钟之后,我就产生了激情,一种狂劲。我要弄清楚,这个穿亮金色外衣的家伙为什么要在林荫大道上挤来挤去。突然、我猜到了:他是个侦探。

是个侦探,是个换了装的警察。我完全是本能地认出了这一点。从完全细微的特征,从他打量每个行人对所用的那种斜视的—一眼神以及他那监视人的目光认出了这一点。这是不可能认不出来的,警察在学习干他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须训练眼睛。这可不那么简单:首先,他必须像用刮脸刀划一条小缝那样,迅速将目光从一个人身上一下子溜到他脸上,并在像镁光灯闪亮似的一瞬间记住他的全部特征,而另一方面,还要在心里同警察局所要捕获的罪犯的特征加以比较。第二—一这一点更难——这种审视的目光一点也不能让人发觉:不能让你要寻找的人看出你是密探。我所注视的这个人拥熟地掌握了自己的行业。他像一个梦游者一样昏沉沉地、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任人们推搡,他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间,他就以闪电般的速度——一仿佛照相机的快门咋喷一响似的——一将懒洋洋的眼皮一睁,那无比锋利的目光就直向人刺去。显然,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履行职务的密探,而我要不是走运,也不会发现任何东西;如果不是在这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我的好奇心突发起来,如果我不是这样长时间地和恼火地守候着,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呢?

这个秘密警察肯定在各方面都很精通自己的行业:他仔细研究过欺骗术,在出来捕获猎物时装扮成一个地道的街头浪人,模仿着流浪汉的举止、步态,穿着这种人的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是一些破布。通常在百十步的距离就能认出换了装的警察,因为这些先生们不管他们换多少次衣服,也无法把他的职业上的尊严掩饰得一干二净,也从不能把这种骗术学到家,因为他们不能了解对于从小就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胆怯和谦卑的举止。而他在装扮成一个贫穷潦倒的人时,是那样出奇地逼真,真使人佩服,他研究流浪汉的脸谱,精通每一个细节。就说这亮金色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边的礼帽,这保持某种雅致的最后努力吧,从心理学的观点出发,考虑得多么细腻;而那裤子上的绽边和破旧的上衣则完全表明他是个穷光蛋。作为一个经过训练的捕人猎手,他无疑看到穷困活像一只贪食的老鼠一样,首先是从边上哨哨衣服的。那副饥饿的面孔同他那可怜的装束相配极了:稀稀落落的小胡子(很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不干不净的面颊,巧妙弄乱的头发。任何一个没有经验的人都可能会赌咒发誓,肯定这个可怜虫昨晚是在花园的长椅上过夜的,要不就是在警察局里的板凳上。此外,他还用手捂住嘴,病态地咳嗽着,冷得龟缩在自己的夏季外衣里,蹒跚地走着,仿佛四肢都灌了铅似的。老天可以作证:这是一个化妆师创作的晚期肺结核病鬼的惟妙惟肖的杰作。

我毫不羞愧地承认,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机会,能在这儿亲自去观察一个官方的警探而兴高采烈;与此同时,尽管在我内心某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种感觉:在这样一个值得祝福的、晴朗的日子里,在温柔的四月阳光照耀下,一个指望到老年领取退休金的换了装的国家官吏,竟在窥伺着一个穷汉,以便抓住他,把他从明媚的春光里拽到牢房中去,这是多么卑鄙啊!但不管怎么说,这种监视把我吸引住了,我越来越紧张地注视着他的每一个动作,为自己发现每一个新的特点而神采飞扬。但是,突然之间我的这种渴求发现的乐趣烟消云散了,犹如一块冰糕在阳光下溶化了似的。我的推断有点不对头,有点不像是那么回事。我又变得没有把握了。他是侦探吗!我越是犀利地观察着这个古怪的游手好闲的家伙,就越是怀疑自己。他那副外表上的寒酸相,对于一个仅仅用来装装样子的警察,那有点过分真实、过分郑重其事了。首先引起我怀疑的是那衬衣领子。不,无法从垃圾箱里把这样破烂不堪的脏布条拉出来,心甘情愿地将它围在脖子上,只有沦落到无路可走的人才会穿这样的破烂货。

其次,第二件不相称的东西是那双鞋,如果一般地还可以把如此不像样子、张着大嘴的皮玩艺儿叫做鞋的话。右脚上那只不是用母鞋带,而是用粗糙的绳头绑着;左脚上的那只鞋底都快掉了,每走一步都要像青蛙似的咧咧嘴巴。不,这样的鞋子是找不到的,也不会为了化装而搞成这样。十分清楚,不可能有任何疑问,这个衣衫褴褛、蹑手蹑脚的家伙不是警察,我的推断错了。可又是什么人呢?他为何在此挤来挤去,为何贼眉鼠眼地用滑溜溜的、窥探的目光东瞅西看呢?我为猜不透此人而感到恼火,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你这个家伙,你要干什么?你在这里转游什么?

突然,我像被火烫着似的颤抖了一下,它沿着神经径直准确地击中我的内心。现在我什么都知道了,完全弄清楚了,绝对真实,不可辩驳。不,这不是侦探——我怎么竟能这样愚蠢?——这,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察的对手:是一个掏腰包的小偷,是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精通技艺的职业小偷,是一个真正的扒手。他在马路上猎取皮夹子、表、女人的皮包和其他东西。当我注意到,他老是往人最多的地方挤来挤去,于是我才确切地肯定了他所从事的这种行当。现在我也懂得了,他故意装得跌跌撞撞,往不认识的人身上擦来撞去。

情况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白了。他偏偏选择在咖啡馆门前,离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那是有他的理由的。一位聪明的商店老板为自己的橱窗想出了一个独出心裁的玩艺儿。他店里的货不太畅销,无法吸引顾客:都是些椰子、土耳其糖果和用彩纸包着的冰糖。但这个老板却想出了一个漂亮的主意:他不仅用人造棕相和热带景物把橱窗装饰得具有东方情趣,而且在这瑰丽的南方景致中增加了三只活猴子,这真是一个天才的主意!这三只猴子在玻璃窗里面做着极其滑稽可笑的动作,毗牙咧嘴,互相在对方身上捕捉跳蚤,做鬼脸,出怪相,按照猴子的习性,无拘无束,乖张放肆。这位聪明的商人盘算得真不错呵。橱窗被好奇的人们围了个水泄不通,妇女们尤其开心,乐得直喊直叫。每当好奇的行人聚集在商店橱窗前特别多的时候,我的朋友很快悄然而至。他客气地、以一种虚伪的谦卑姿态向人群中最稠密的地方挤去。对于扒手技艺,至今还很少有人加以研究,描绘得也不高明,而就我所知,一个街头窃贼要得手,正如青鱼要产卵一样,拥挤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在拥挤和冲撞中被偷者才觉察不到小偷摸皮夹子和怀表的碰触。但是,除此之外——这是我现在才学到的——为了干得有把握,必须用某种办法转移人们保护自己财产的下意识的警觉性。短时间地麻痹它们。在这种情况下,三只猴子做着各种确实滑稽有趣的怪相,正是分散人们注意力的绝妙办法。说真的,这些丑态百出、跳跳蹦蹦的长尾猴是我这位掏腰包的新朋友得力的同谋者和帮凶。

我的发现——这会使我得到原谅的—一简直使我欢欣鼓舞,要知道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见过扒手呢、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我愿意老实地承认,我见过一次,那还是在伦敦上大学的时候。为了学好英语,我当时常去法庭上旁听。某次我去时,正赶上两个警察把一个长有火红色头发的胖小伙子带到法官面前。在法官面前的桌上摆着一个钱包,这就是物证;几个证人发誓之后提供了证词,接着法官便嘟嘟味依地说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英语,于是那个火红头发的小伙子就消失了——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判了六个月。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区别也正在于此——我根本无法证实他是一个真正的扒手。只是由证人证实了他的罪行,我仅仅目睹了法律上对其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罪行本身。我所看见的只是一个被告和被判决了的罪犯,而不是小偷。要知道,小偷之所以为真正的小偷,只是在他偷窃的时候,而不是在两个月后因自己的罪行受审的时候,这正如一个诗人之所以为真正的诗人,也只是在他进行创作的时候,而不是两年之后他站在麦克风前朗诵他那些诗歌的时候。一个人只有在他实现其行为时,他才是行为的创造者。现在我恰好有了这样一个百年不遇的机会,可以在最能表明一个小偷的特征的时刻对他进行观察,认识他本质中最真实的东西。观察这样稍纵即逝的瞬间太不易了,这像窥知一个妇女受孕和临产的时刻那样困难。想到有了这种可能性,那真使我激动万分。

当然,我决定不放过这样一个绝妙的机会,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一定要详详细细地观察偷窃的准备工作和偷窃行为是如何进行的。我马上起身,离开自己坐在咖啡馆门前的那把椅子,在这里我的视野太有限了。现在我需要一个视野广阔的位置,就是说,需要一个活动观察点,以便能毫无障碍地监视他。我试了好几个地方,最终选择了一座四周贴满了巴黎各剧院海报的商亭。我可以站在这里,装作一心一意地看海报的样子,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实际上在柱子的掩蔽下却从这里观察那个扒手的一举一动。就这样,我带着一股现在连我自己也觉得无法理解的顽强劲地注视着这家伙如何干他那艰难而又危险的勾当。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我曾怀着如此巨大的兴趣在剧院或电影院里观看过演员的表演。现实中最戏剧性的瞬间要远远超过和高于任何艺术形式中的现实。现实万岁!

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度过的这一小时——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对于我来说,确如短暂的一瞬,一闪就过去了。虽然(或者更确切地说正是因为)这一小时充满了持续紧张的情绪、无数激动人心的动荡和微小的偶然事件;我可以用几个小时来描述这一小时内所感受到的,它是那样刺激神经,那样以它那惊险的表演令人激动和兴奋。在这之前,类似的情况我从来联想也未曾想到过,偷窃是一种异常困难而又不易学会的技艺。不,在光天化日之下,掏腰包是一种可怕的高度紧张的艺术。迄今为止在我的理解中,掏腰包只不过是一个胆大手快的概念而已,我确实曾认为,对于一个扒手来说,和玩盘碟的杂技演员或魔术师一样,只要有娴熟的指头功夫就够了。狄更斯在《奥利弗尔·特维斯特》中描述了一个职业小偷如何训练孩子们学会从上衣口袋里掏手绢而不被察觉的本事。他在上衣上挂了一个铃销,如果铃档响了,那就说明他干得不利落,动作错了。但是,现在我明白了,狄更斯只注意到事情的纯技术方面,只注意到手指的技巧;他大概从未对一个小偷做过实地观察——大概他从没有机会发现(就像我现在有这样的运气一样),一个在光天化日下正在行窃的小偷不仅要有手的灵巧,而且要有一种随时准备行动的精神力量,一种自我控制,一种训练有素、沉着冷静和神速的反应能力,而更主要的是他必须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疯狂般的胆量。经过六十分钟的见习,我已明白了一个掏腰包的小偷,必须像一个做心脏手术的外科医生那样果断敏捷,一秒钟的迟疑就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然而手术至少是在麻醉剂发生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不能活动,无法反抗;可这儿,轻巧而突然的动作却是在一个完全警觉的人身上进行的,而且装钱包的那些部位人们特别敏感。一个扒手开始行窃的当时,当他的手闪电般地进行工作时,在这紧张的、激动人心的时刻,他必须还得同时控制自己面部的每条肌肉和每根神经,必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甚至百无聊赖的样子。他不能流露出自己激动的情绪,他不是抢劫犯,也不是杀人犯,无需在持刀刺入受害者身上时,眼神中充满狰狞残暴的表情;一个扒手在把他的手伸向猎获物时,他的眼睛必须是清澈的,可亲的,他必须用最平淡的声调谦卑地嘟咬一句“对不起,先生”。但是,这还不够。在他行窃的那一瞬间,单有狡猾、警惕和敏捷还不够,——在这之前,他必须具有才智和善于识别人的能力,他必须以一个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的身分对他的对象作出考察。在整个人群中,那些漫不经心、轻信不疑的人才是他考虑的对象,而在这些人之中只有那些没有把大衣钮扣都扣上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的人,可以不引人注目就走到他跟前的人,才是真正的目标;在一百个或五百个行人之中——在那个钟点内我数过的——一只有一两个人能落入他的狩猎场,不会比这再多了。一个明智的小偷只能对这极少数的对象行窃,而在这极少数对象中的大多数人身上,他的行窃动作由于种种数不清的偶然原因,在最后的一刻遭到了失败。对于扒手这一行来说(我可以证明这一点),必须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警觉性和自我控制能力。要知道,一个小偷在行窃时,不仅要用自己所有的处于紧张状态的感官来选择和挨近自己的对象,而且还得同时用他痉挛起来的感官中的另外一种感官来观察是否有人在盯着他。不管是警察还是街角中的暗探,或者一个讨厌的好奇者,经常是在大街上游来逛去的。所有这些他都不能忽略,会不会他的手在橱窗上被映照出来从而暴露了他,会不会有人正从商店和窗户后看看他。付出的精力是那样巨大,危险是那么多,两者简直不成比例,只要一个小小的失误或失算,就得和巴黎的林荫大道告别三到四年;指头稍一哆嗦,或者手的动作稍一紧张,那就得和自由分手。光天化日之下,在林荫大道上行窃,这是一种极大的胆量啊,这一点我现在才明白了。从那以后,每当报纸把这类偷窃当做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一桩,在犯罪一栏中只给他们寥寥几行的版面时,我就觉得这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一切合法和非法的技艺中,这一行是最困难最危险的:它的某些最高成就可以使人认为它是一种艺术。我有权这样说,而且能够证明这一点,因为在那个四月的日子里,我经历过,我亲自感受过。

我是亲自感受过,我这样说,决非夸张,因为只有在一开始,只有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才能完全实事求是地、冷静地观察他的技艺;任何一种充满激情的观察都能激起无法遏制的感情,这种感情把你和你所观察的对象联为一体;于是,我自己不知不觉地、不由自主地逐渐把自己和这个小偷融为一体了,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进入他的皮肤,他的双手,从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变成了他精神上的同谋者。转变的过程是这样开始的:经过十五分钟的监视后,我自己也惊奇地感到,我在观察过往行人时已经是在估量他们之中谁适合作为行窃的对象了。他们上衣是扣着还是敞着,他们的目光是漫不经心还是处处留神,他们的皮夹子是不是装得鼓鼓的,简言之,他们是否值得我的这位新朋友花费力气。不久我就不得不承认,在这场业已开始了的战斗中,我早就不是中立者了,我在内心中渴望他最终能够成功,我甚至不得不竭力抑制我想去帮他一把的冲动。当一个赌博者要出错牌的时候,站在旁边的牌迷就急得用两只胳膊碰他,提醒他注意出牌,我现在就是急成这个样子;一当我的朋友错过一个良机时,我真想给他递个眼色:快,别放过他呀!就是他嘛,那个胖子,腋下夹着一大束鲜花的那个人!或者当我的朋友又一次从人群中闪了出来,而一个警察从拐角里走出来的时候,我觉得必须警告他一声,这是我的义务;我吓得双膝直打哆嗦,仿佛我自已被抓住了似的、我已经感到警察的一只沉重的大手落到了他的、落到了我的肩膀上了。

但是——我轻松地嘘了口气!我那个可怜的人已经温文尔雅、若无其事地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从那个警察身边走了过去。这一切紧张得令人透不过气来。但是,我觉得这还不够,我对这个人的内心活动体验得越深,对他的技艺在遭到不下于二十次的失败尝试了解得越是透彻,我就变得越是急不可耐:他干吗老不动手,为什么总是尝试和估量。我简直对他那愚蠢的迟疑不决和永无休止的畏缩不前恼火极了。真见鬼,你这胆小鬼,动手啊!喂,胆子大一点!

瞧,就那个,你倒动手呀!

幸而我的朋友还不知道,也未想到我这不求而予的同情,他不因我的焦急而乱了方寸。

在真正的、久经考验的老手和新手、业余爱好者以及门外汉之间有一个差别:精通技艺的由于有长期的经验,知道每一次真正的成功之前必然会有多次的失败,因此他惯于不慌不忙地做事,耐心地等待着最后的、决定性的机会。正如一个作家无所谓地放过无数似乎是诱人和值得珍贵的念头(只有外行人才会不加思索地抓取一切到手的东西),而把所有力量集中到最后一着上那样,这可怜的家伙也放过了几百个机会,而我这个门外汉和这一行当中的半吊子,却以为成功在握了。他审度着,窥视着,试探着,往别人跟前磨蹭着,已经有成百次用手摸过别人的皮包和大衣了。但是,他仍然下不了决心,毫不疲倦地耐着性子,在离橱窗三十步远的地方毫不惹眼地一再地来回踱着。同时斜睨着周围,权衡着各种可能性,掂量着我这个新手根本没有发现的一切危险。在这种镇静的、不可思议的坚韧精神中,有一种东西使我这个急性人感到兴致盎然,使我相信他最终必然成功,因为他那顽强的毅力说明他不达到目的是不会罢手的。于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看到他的胜利决不离开,哪怕我要等到半夜。

中午了。这是涨潮的时刻。一股股喧哗奔腾的人流从一条条窄街小巷里,从所有的楼梯上和院子里涌向宽阔河床一般的林荫大道。那些被关在二楼、三楼、四楼上无数工作室里的工人、裁缝姑娘和店员,从作坊、工厂、事务所、学校和办公室里冲了出来。人群像一团团混浊的蒸汽,在大街上向四周散开:有穿着白短衫和长罩衫的工人,有叽叽喳喳、连衣裙上别着一小束一小束紫罗兰、三三两两地走在一起的女郎,有穿着笔挺的礼服、腋下夹着公文包的小官吏,有脚夫,有身穿蓝色军装的士兵,还有数不清的、无法确定身分的各色人等,大城市里形象模糊、默默无闻的芸芸众生。他们在气闷的屋子里坐得太久,现在想舒展舒展腿脚,活动活动筋骨,熙来攘往,呼吸着新鲜空气,喷吐着香烟的氤氲,在人群中拥来挤去。

一小时之内,大街充溢着欢乐的生气。只有这一小时工夫,然后又得上楼去,回到那些窗户紧闭的屋子里,开车床,缝制衣服,敲打字机,计算那一行一行的数字,或者印刷、裁剪、做鞋子。这一点,人们身上的每块肌肉、每条神经都是知道的,因此它们欢快地.强有力地绷紧起来;这一点,他们的灵魂也是知道的,因此他们高兴地尽情地享受着这短暂的时刻。他们都在贪婪地寻求和捕捉光明和欢乐,他们欢迎这一切啊,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真正的乐趣和解烦的快事。正是由于这种愿望,那个装有猴子的橱窗特别成了一个不花钱的娱乐场地就不足为怪了。人们聚集在诱人的玻璃窗前,女工们站在最前面,人们听到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像是从一个嘈杂的鸟笼里荡漾出来,犀利,尖锐,而在后面,工人和游手好闲的汉子说着粗鲁的笑话,向她们挤去。好奇的人群愈是密集拥挤成紧紧的一团,我的这只身穿亮金色外套的小金鱼就愈加频繁地闪来闪去,机灵地一会儿从人群中浮游出来,一会儿又钻了进去。现在我不能老在这个观察点上消极地观察他了,我必须清楚地从近处看看他的指头,以便熟悉这种技术中关键性的动作。然而,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只训练有素的猎狗练就了一种特别的技能,他像一条鳗鱼那样滑溜,人群中只要有一条哪怕像头发丝那么细的小缝,他都能在那里钻来钻去。现在你瞧:他刚才还安安静静地站在我身旁,可突然就像变魔术似的不见了;一眨眼工夫,他已经到了前面,站在紧靠橱窗的地方。他一下子就穿过了三四排人。

自然,我也开始跟着他往前挤了,因为我担心在我尚未挤到橱窗前的时候,他就会以他那特有的巧妙方式钻到别处又消失不见。但是,我错了。他十分安静地等在那里,安静得出奇。注意!这可不是无意的。我马上告诉自己,开始仔细观察他身边的人们。在他旁边站着一个很胖的女人,看样子是个穷人。她右手小心地拉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左手提着一只廉价的日用提包,两只法国式的长面包随便地竖放在里面;这提包里的东西肯定是为她丈夫准备的午饭。那些猴子的怪模怪样使这个女人高兴得难以形容。显然她是一个忠厚的女人,没戴帽子,围着一条刺眼的头巾,穿着自己缝制的廉价的印花布连衣裙。她那笨拙臃肿的身体因为大笑颤动得非常厉害,连提包里的面包也在蹦跳。她直着嗓门哈哈大笑,笑得喉头哽咽,喘不过气来,她的样子使观众十分开心,不亚于那三只猴子。她欣赏着这罕见的表演,怀着性格粗俗的人们天真的欢乐和在生活中得不到乐趣的人们内心的感激。唉,只有穷苦人才会有这样出自内心的感激。也只有他们,只要是不花钱,像是上天赠予似的,那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一切享乐中的最高享受了。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地向小女孩俯下身去,问她是否看得清楚,不要错过那些猴子做出的怪相。“看呀,看呀,玛尔加里塔。”她带着南方口音不停地对那个面色苍白的、在生人面前不好意思大声欢笑的小女孩说着。端详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使人产生出一种庄严神圣的感情,她是盖雅的真正女儿,她是法兰西人民的一个硕果啊;真想热烈地拥抱她,这个杰出的女人,她笑得是那样开心、欢快、无忧无虑。

可是,我突然感到有点不自在起来。我发现,那亮金色的衣袖越来越近地赠到无忧无虑地敞开的日用提包踉前了,——一只有穷人才是无忧无虑的啊。

看在上帝分上!你可不要从这个贫穷、忠厚,这个善戾、快乐女人的提包里掏走她干瘪的钱包啊!一股愤怒之情突然间从我。心里迸发出来。我一直怀着观看比赛的兴致注视着这个小偷;出自他的躯体和他的灵魂,我那样思考着,与他有着同样的感情,我期望过,我甚至祝愿过在他花费了如此巨大的力气、表现出如此巨大的胆量和冒了如此巨大的风险之后,不至于一无所获。但现在,当我不仅看见他偷窃的企图,而且看见那个将要被偷的活生生的人,那个纯朴得令人感动、毫无察觉的女人时,我感到愤怒了,她也许要擦几小时的地板和楼梯才能赚到几个苏!啊,“你这个家伙,从这里滚开!”我真想对小偷大喊一声。“去另找一个人,离开这个穷苦的女人吧!”于是,我就硬挤到前面去想站在那个女人旁边,以便保护那只受到威胁的提包。可是,就在我向前挤的那瞬间,他却转过身来,碰了我一下,就从旁边溜走了。“对不起,先生。”他在碰我的时候表示道歉,声音十分微弱,谦卑(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叫声)。随即那穿黄外套的人已经从人群中挤出去了。我自己也不知是为什么,顿时感觉到:他已经得手了。现在可不能放过他!我粗暴地挤出人群,一位先生在身后骂了我一句,因为我重重地踩了他一脚。谢天谢地,我刚好及时赶到,看见那亮金色的夏外衣正在林荫大道拐向一条胡同的犄角,闪来闪去。现在跟着他,跟着他!一步也不要落下!我必须加快脚步,因为—一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个盯了一小时之久的可怜虫突然变了样。刚才他蛊惑地、几乎像是醉酒地步态蹒跚,现在他却像一只黄鼠狼一样轻快地沿着墙壁匆忙地走着,迈着一个公务员错过了公共马车、想及时赶到办公室时所特有的惶恐不安的脚步。我不再有什么怀疑了。这正是在行窃得手之后为了尽快地、不露形迹地远离现场的一种走法。这规则的第二种步态,是毫无疑问的:这个无耻的坏蛋从那个穷苦女人的提包里掏走了钱包。

在发火的那当儿,我差一点大声叫喊起来:“抓小偷哪!”但我缺少这种勇气。因为我并未真正看到他行窃的事实,怎么能这样匆忙地加罪于他呢?而且,要想抓人并扮演一个惩治罪犯的角色,必须有一定的勇气。去告发,去指控一个人,这种勇气我从来就没有过。我知道得太清楚了,在我们这个混乱的世界上,所有的是与非是多么不可信啊!根据一个个别的、尚属存疑的情况就定人之罪,又是多么蛮横无理啊!但是,就在我一边毫不放松地跟踪他,一边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又使我一惊:还未穿过两条街,这个奇怪的入突然间变换了姿态,用第三种步态走路了。他一下子就放慢了脚步,不是那样匆忙奔跑,也不再是畏首畏尾,神色紧张的样子,而是悠闲泰然地踱着步子,像在散步一样。显然,他知道危险区已经过去,没有人跟踪他,任何人也奈何不了他。我懂了:经过令人难以想象的紧张之后,他想松口气,他成了一个退职扒手,是一个靠养老金生活的人,是那些抽着香烟、缓慢而安闲地迈着步子、在大街上闲逛的无数巴黎人中间的一员了。这个干瘪的家伙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逍遥自在、心安理得地在德安丁大街上逛荡着。我现在初次有了这样一种感觉:他现在甚至嚼着迎面走来的妇女和姑娘,品评着她们的美貌,或者寻找机会搭讪。

呶,这个永远令人捉摸不定的人现在要去哪儿呢?看哪,到三一教堂前面长满了绿色树丛的广场去?为什么?啊,我懂了!你是想在长椅上休息一两分钟,为什么不呢?不停地走来走去,这怎么能不使你累得精疲力竭呢?可是,不对,我错了。这个令人无从捉摸的人并未坐到长椅上去,而是直奔一座专供大小便之用的小房子走去,进去后就小心翼翼地随手关上了那扇大门。

一开头我忍俊不禁:高超的技艺竟然要在如此普通的地方找,到自己的归宿!要么就是他吓得泻肚子?然而,我又看到了:永远永远喜欢恶作剧的现实,总是能找到最令人开心解颐的点子,因为它比任何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作家更为大胆。它毫无顾忌地将杰出的和渺小的东西并列起来,而又不无挖苦之意地将生活中屡见不鲜的和令人惊奇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当我坐在长椅上等待时,——我还有什么可干的呢?——当他从那座灰色的房子里再次露面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位经验丰富、技艺姻熟的能手躲在四堵墙里清点他的所获,这在他那一行里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因为一个职业小偷必须预先考虑到一个我们这些门外汉想象不到的难题(这一点我过去连想都没有想过):销毁所有的罪证。在这样一座警觉的、瞪着数百万只眼睛看着你的城市里,除了这种地方,找不到比这更安全的地方了,躲在这四面墙里是最保险的了;即使是一个很少读过法庭记录的人,也总是觉得奇怪:在任何一件最微小的事情所发生的地方,竟会有那么多记忆力好得惊人的见证者。如果你在大街上撕掉一封信并把它扔到水沟里,那会有几十只眼睛在盯着你,出乎你的意料,五分钟之后,一个百无聊赖的小伙子就会由于好玩而将那些碎片重新拼凑起来。假如你在某个门口检查一下你的皮夹子,那么到明天,如果有人声称丢失了一个皮夹子,就会有一个女人跑到警察局去,她对你的描绘不会比巴尔扎克描绘得差。连最微小的特征也不会放过,而你当时甚至都没有发现她。要是你走进一家餐馆,那么一个你根本未加留意的侍者就已经注意到你的衣服、皮鞋、帽子、头发的颜色和指甲的形状是圆的还是平的。从每一扇窗户和每一个橱窗里,从每间更衣室和每一个花盆后,都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你;而你如果无忧无虑地独自在大街上遛跶,以为没有任何人注视你,那你就错了,—一到处都有不邀而至的见证人,我们的整个生活被一层密密的、天天都在更新的好奇之网蒙起来了。你这造诣很深的艺术家,想出了一个多么绝妙的主意,花几个苏,在这四堵不透光的墙里,呆上几分钟。任何人都无法看到你如何从偷来的钱包中把钱掏出来,如何把物证销毁的。即便是我——作为另一个你,并且是你既觉可笑又感失望的一个伙伴,也无法计算你究竟偷了多少。

至少我是这样想的,但结果又非如此。他还没有来得及用他那细瘦的手指转动门的把手,我就已经知道他遭到了失败,好像我同他一起清点了钱包里的钱似的,一笔少得可怜的外快!

他失望地拖着疲惫无力的脚步,目光低垂,眼睑松弛萎靡,看到这副样子我马上就明白了,你这倒霉的家伙,整整一个上午你算是白费劲啦。你偷到的钱包里肯定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我本来可以预先告诉你这一点的),顶多不过有两三张揉皱了的十法郎纸币;这对你所付出的巨大精力和所冒的会被人打断脖子的风险,太不值得了;可是这对于一个打杂的女工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少的钱,她肯定已经多次在别里维尔区向她的那些应声赶来的女邻们哭诉自己的不幸,诅咒那该死的掏腰包的坏蛋,用颤抖的双手一再地给她们看那只倒霉的提包。

但是,对于这个同样可怜的小偷,他伤心得也不轻啊,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一点,因为他抽了一张空白签儿。几分钟之后,我的推测就被证实了。这可怜的废物,精神上和肉体上都疲倦不堪,他站在一家鞋店前面,用充满欲望的眼睛久久地看着橱窗里最便宜的鞋子。鞋子,新的鞋子,他确实需要一双啊。同成千上万今天穿着硬皮底鞋或软胶底鞋在巴黎大街上闲逛的人相比,他更需要一双新鞋来替换脚上的那双破烂玩艺儿,他正需要一双鞋子来从事他那种不愉快的勾当。可是,他那饥饿而又绝望的眼神显然说明,要买像橱窗里摆的那样一双擦得锃亮、标价为五十四法郎的鞋,他偷来的钱是不够的。他沮丧地佝偻着身体,离开橱窗继续向前走去。

继续下去,要到哪儿去?又去干这种会被打断脖子的勾当?为了这么点可怜的外快拿自由去冒险?别这样呀,你这可怜的人。至少你得休息会儿呀。果然,就像是真的察觉到我的希望似的,他走进一条胡同,最后在一家廉价饭铺前面停了下来。不用说,我也跟着他走去。

我已经有两个小时和这个人同呼吸共命运,我要了解他的一切。为了小心起见,我匆忙地买了一份报纸,以便用它遮掩自己,随后我把帽子斜压到额头上,走进饭铺,坐到他后面的一张桌子旁边。但是,我的小心都是多余的,这个可怜的人累得那样厉害,他对什么都不感到兴趣了。他用迟钝的目光空无所视地望着白色的桌布发呆,只是在侍者拿来面包之后,他那双瘦骨嶙峋的手才贪婪地抓起一块,急忙咀嚼起来。那副咀嚼的着急样子使我惊愕地认识到了:这可怜的人儿饿了,确确实实是饿了,他从一大早,也许从昨天起还未吃过东西。当侍者端来他要的饮料一瓶牛奶时,我对他突然产生的怜悯之情变得炽烈起来。一个小偷,一个喝牛奶的小偷!一些个别的琐细小事犹如划着的火柴一样,能够一下子照亮一个人内心的深处,就在这一瞬间,当我看见他,这个小偷在喝着最一般的、婴儿们所喝的牛奶时,他在我眼里立刻就不再是一个小偷了。他成了这个畸形世界上的无数贫困、被追逐、有病和不幸的人中的一个,骤然之间,我觉得,把我和他联在一起的是一种远比好奇心更为深刻的东西。在人世间共同的衣食住行中,在赤裸身体时,在严寒、酷暑里,在睡眠和疲乏、肉体遭受痛苦的时候,把人们区分开的东西就不存在了,把人分为有德者和缺德者,可敬者和罪犯的人为的范畴就消失了,剩下的只是可怜的野兽,以及地球上的生物,他们懂得饥饿和干渴,需要睡眠,知道疲倦,就像你、我和所有的人一样。我如同着了魔似的注视着他,他小心翼翼地、小口小口地、贪婪地喝着浓牛奶,最后还把所有的面包屑也拣了起来。就在此时,我为自己这样注视他感到惭愧了,为了好奇,我已经有两个小时像看跑马似的注视着他,这个不幸的、被追逐的人,他走上了歧途,而我都没有想到去制止他,或者帮助他,为此我羞愧难当。一种强烈的欲望主宰着我,想走到他面前,和他攀谈,给他出点主意。但是怎么去做呢?我对他说些什么呢?我斟酌着,挖空心思寻找一个托词,寻找一个借口,但没有找到。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是这样的人嘛!

在该果断行事的场合客气到畏缩不前的地步,想得满大胆,可是连冲破将一个人和我们分隔开来的那层薄薄空气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我们明知他遭到不幸时也是这样。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再没有比要帮助一个并不要求帮助的人更困难的了,因为他不要求帮助,他还保留着他所具有的最后一点品德——自尊,而这种自尊心是不可以去任意伤害的呀。只有乞丐才使人在施舍时心情轻松,因为他们不会将人拒之千里之外,为此我们应当感谢他们。可这个人却是一个固执的人,他宁愿冒丧失自由的风险,也不愿去行乞;宁愿去偷,也不愿伸手求援。如果我找到了某种借口,笨拙地走到他跟前,那会不会把他吓坏了呢?况且,他坐在那里,那样无拘无束,那样疲惫不堪,去惊动他,那简直太残忍了。他把椅子紧靠到墙上,全身躺到椅背上,把头靠到墙上,一眨眼工夫便闭上了铅灰色的眼皮。我明白了,我感觉到了:他现在最好能睡上一觉,哪怕十分钟,或者哪怕五分钟也好。我简直是亲身感受到他的疲倦和劳顿。难道他那苍白的脸色不就是牢房白墙的暗影吗?难道他衬衫上每动一下就露出来的破孔不就是说明他未曾享受过女性的体贴和关怀吗?我试图想象一下他的生活情况:

他住在一座楼房的第六层上。一间没有供暖设备的房子里,一张肮脏的铁床。一只破旧的脸盆,一只小箱子,这些是他的全部财产;而即使在这间狭窄的小屋里,他也不得安宁。他害怕警察上楼的沉重脚步声。这一切我在这两三分钟的时间里都看到了,他虚弱无力地将瘦骨嶙峋的身体和有点花白的脑袋靠到墙上,侍者这时已经在收拾,将用过的刀叉弄得丁当响,他对这样一些晚来的、来消磨时间的顾客并不喜欢。我第一个付了钱,很快走了出去,以免引起他的注意,而当几分钟之后他也走到街上时,我又跟在他后面;我不惜任何代价决不让这可怜的人去自己承受命运的摆布。

现在已经不再像上午那样,是由于顽皮和挠心的好奇才使我紧紧盯住他不放,也不再是由于想去见识一种新行业的执拗的乐趣;现在我感到一种郁闷的恐惧感,有了一种极端压抑的情感;而当我发现他又向林荫大道走去时,它把我窒息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了。看在上帝的面上,你不是又要去有猴子的橱窗那里吧?别干蠢事了好好想一想啊,有人肯定早已报告了警察,肯定有人已经在那里等着你,会马上抓住你亮金色外套的衣袖的。算了,你今天别干了,别再去试试运气了,你不会有什么作为的。你已经耗尽了气力,没有干劲了,你疲倦了,而在艺术活动中,疲倦向来是不会带来好结果的。你最好还是好好休息,睡上一觉,可怜的人儿,别再干了,今天别再干了!我无法解释我心里怎么会有这种恐惧的感觉,为什么我像幻觉中那样清楚地看见他刚一行窃就被当场抓住。离林荫大道越近,我的恐惧感就越加厉害,我已经听见那里永远是鼎沸嘈杂的声浪了。不,无论如何,不要到那橱窗前面去,我不能让你去,你这傻瓜!我已经追上了他,想抓住他的胳膊把地拽回来。但是,他仿佛又一次懂得了我心中给他下的命令,冷不防转到一边去了。他穿过林荫大道前面的一条马路,横过德鲁奥街,突然间迈着坚定的脚步像回家似的向一座楼房走去。我立刻认出了这座楼房——德鲁奥饭店,有名的巴黎拍卖大厅。

我为之一怔,这个奇怪的人令我愕然真不知有多少次了。正当我努力看透他的生活时,他身上会生出一种力量来迎合我的秘密愿望。在巴黎这座陌生的城市里有几十万座房屋,我今天早晨原就打算到这里面看看,因为它能使我在这里度过极其激动人的、增长阅历而同时又是有趣的时刻。那里比博物馆中更有生气,有些时候里面珍品宝物很多;在那里每一瞬间都变幻不定,永远是它自身,又永远是另一个,因此我喜欢这外表并不起眼的德鲁奥饭店;我喜欢它,它是一件最美的陈列品,因为它就是整个巴黎物质世界的令人惊奇的一个缩影。在被四堵墙封闭起来的住宅里,有机地汇成为一体的东西,在这里却被分割成无数单个的物体陈列起来,就像肉铺里一条硕大的动物肉体被分解成许多小块似的。那些根本互不相容、互不相配的物品,那些最神圣和最普通的物品,在这里都用最常见的东西联在一起了:

所有在此陈列的东西都是为了变成钱。床和耶稣受难十字架、帽子和地毯、钟表和脸盆、乌敦的大理石全身雕像和黄铜餐具、波斯的微型艺术品和镀银的香烟盒、同保罗·瓦勒里著作的初版书紧靠在一起的旧自行车、同哥特式的圣母像并列的留声机、同粗劣的彩色画挂在一堵墙上的范一德克的作品、同摔坏了的火炉放在一起的贝多芬的奏鸣曲、迫切需要的物品和显然多余的东西、低劣的作品和极其珍贵的艺术杰作、伟大的和渺小的东西、真的和假的东西、旧的和新的东西,由人的双手和人的智慧所能创造出来的一切庄严和拙劣的东西都汇入拍卖的转炉中,它把这座巨大城市里的一切财富都冷漠残酷地吞进去,接着又喷出来。在这个一切价值都被残忍地铸成硬币和变成数字的转运站上,在这个人性的虚荣和人的需求的巨大的杂货市场上,在这个奇妙的地方,人们会比任何别的地方能够更强烈地感觉到我们这个物质世界是多么纷繁多样。贫困者可以在这里出卖一切,而富有者能在这里买到一切。而且,人们不仅可以在这里搞到东西,还可以增长阅历和知识。一个好学的人在这里通过观察和谛听,可以更好地增加对物的了解,可以更好地理解艺术史、考古学、藏书学、集邮和古币学,此外,也可以更好地认识人。因为这里的人和这里的物一样,是那样五花八门;这里的东西要从各个拍卖厅转到新的人手里,它们在此只休息短暂的时间,摆脱一下被奴役的处境;而这里的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阶层,他们围在拍卖木桌的四周好奇地、渴求占有地拥来挤去,他们一双双不安的眼睛里充满着欲望和神秘的隐藏着的热情。在身穿质地很好的大衣、头戴发亮的圆顶礼帽的大商人旁边,坐着衣衫破旧的旧货商和从右岸来的小贩,他们来此是想为自己的小铺子买些便宜货;夹在这群人中间的还有一些小投机商和中间人、代理人、抬价人以及“纤手”们,他们吵吵嚷嚷,叽里外啦地说个没完;“纤手”是拍卖场所中必不可少的摩狗,这些人不放过一件价钱便宜的东西,或者只要他们发现某位收藏家看中了某件珍贵的物品,就相互递送眼色哄抬价钱。这里还有一些戴着眼镜的图书管理员,他们本身就干枯得像羊皮纸那样,在人群中慢慢地踱来踱去,活像一些没有睡醒的股似的;又进来了一群颜色斑斓的极乐鸟——打扮入时、满身珠宝的女士们,她们早就派自己的听差在拍卖桌前面给自己占好了位子,在一个角落里站着一些真正的行家,即收藏家共济会的成员,他们举止泰然,目光安闲,像仙鹤似的。所有这些被吸引到这里的人,有的是做生意,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由于对艺术的真正热情;在他们后面,每次都有一群偶然聚到一起的纯属好奇的人,他们到这里来仅仅是为了在不花钱的火炉旁取暖或者用那些急速上升的数字的喷泉来娱乐自己。然而,凡是到这里来的人,不管是谁,都有自己的目的——一收藏、冒险、赚钱、占有的欲望,或者仅仅是取暖,用别人的激情使自己振奋起来,对所有这些五花八门的人都可以依其面部表情进行分门别类,排列组合。只是有一类人我还从未在这里遇见过,而且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就是小偷这种人。但是,当我看见我的朋友是以怎样一种准确无误的本能潜往那里时,我马上就明白了,巴黎拍卖大厅是他能够施展自己高超技艺的理想之地,甚至可能是最理想的地方。因为这里所有的一切必要的条件都极为奇妙地联结在一起:人们拥挤得十分可怕,简直不堪忍受,好奇、焦急的等待和唱价、出价分散着他们的注意力。在我们今天的世界上,除了赛马场,现时大概只有在拍卖厅,人们才对所买的一切东西都付现金,因此可以设想,每个在场人的钱包里都装满了钞票,口袋都是鼓鼓的。除了在这里,这样一双灵巧的手还能指望在什么地方可以得到充分施展呢?我现在是明白啦,我的朋友在上午所做的不过是一次练习,是为了活动一下手指。只有这里才是他真正的用武之地。

然而,当他沿着楼梯慢慢地向二楼走去时,我最好还是抓住他的衣袖,把他拖回来。看在上帝的面上,难道你就没有看见那张布告吗?那上面用英、法、德三种语言写着:“当心小偷!”没有看见?你这轻率的傻瓜!为了防备你这一类人,这里的人们是心中有数的,人群中有十几个密探正在那里逡巡。我再说一遍:你今天是不会得手的,相信我的话吧!但是,这个练达的人冷冷地扫视了那张他大概很熟悉的布告,不慌不忙地沿着楼梯向上走去。这是一种很策略的决定,我只能表示赞赏。因为楼下各厅里出售的多是些日常用品、普通家具、箱子、柜橱,一些小商贩在那里拥挤着,忙碌着,在他们身上是不会有什么收获、得不到多少乐趣的,这些人或许还会按着农民的好习惯,把钱袋缠在肚子上,蹭到他们跟前去既没好处,也不妥当。但是,在二楼各厅里拍卖的却是名贵的东西:画、首饰、书籍、手稿、珠宝,那儿人们的口袋当然都是满满的,顾客们也都是无忧无虑的人。

我勉强能跟上我的朋友,因为他一进入正门,就在各厅钻来钻去,进进出出,寻找机会。

不论在哪个厅里,他都要耐心而固执地研究墙上的通告,仿佛一个饮食考究的人在玩味一份独特的菜谱似的。最后,他选定了七号厅。这里正在拍卖“欧·德·热……伯爵夫人收藏的中国和日本的瓷器”。毫无疑问,今天这儿一定有宝贵的珍品,因为人群麋集,密密麻麻,在入口处就无法透过前面的帽子和大衣看清楚拍卖桌。一堵也许由二三十层人组成的厚墙挡住了那张绿色长桌,从门口我们站着的地方只能望到拍卖人可笑的动作,他站在高处的台子前手里拿着一柄白色小槌,俨然一位乐队指挥,指挥着这部拍卖音乐,每经过许多拍子长得吓人的休止之后,又必然转入Prestissimo。这个拍卖人也许像其他小职员一样,住在城郊的缅尼利蒙坦或郊区的其他什么地方,有一套两间的住房,一座煤气灶和留声机是他宝贵的财产,窗台上还放着一两盆天竺葵。但在这里,在高贵的听众面前,他身穿摩登的礼服,头发精心地梳洗过,显然为每天能享受到三个小时的乐趣而陶醉,在这三个小时里他用一柄小槌将巴黎最贵重的东西变成金钱。他笑容可掬,犹如一个杂技演员那样,熟练地从左边、右边、桌前、大厅最后面捕捉着飞来的报价——“六百、六百零五、六百一十”——像玩一个彩球似的,然后把这些数字抛回去。构成这些数字的元音十分丰满,而那些辅音相互牵扯着。在此期间,他扮演一个卖弄风情的女郎,一当没人出价了,数字的旋风不再旋转时,他就带着诱人的微笑大声警告说:“右边的人怎么样?左边的人如何?”或者装模作样地皱起眉头,右手举着象牙相,威胁道:“就这样啦!”要么就微微一笑地劝道:“先生们,这可一点也不贵哪!”整个过程中,他像老相识似的对个别的熟人点头致意,狡黠地向一些顾客递送眼色,为他们鼓劲;在宣布拍卖每一样新的东西时,开始他的声音都是干巴巴的,一本正经地做一些必要的说明,随着价格的上升,他那男高音就变得越来越富有戏剧性了。他为在这三个小时中有三四百人屏住呼吸,两眼死死盯着他的嘴唇或他手中那把具有魔力的槌子而心满意足。他只不过是顾客们随意出价的一个传声筒,但那种以为自己是在主宰一切的错觉却使他飘飘然;他像孔雀开屏似的,卖弄起他的口才,但这决不妨碍我认为,他那副装腔作势的表情实际上和早晨的那些做滑稽相的猴子一样,在为我的朋友起到同样的转移注意力的作用。  

我的这位勇敢的朋友暂时还无法利用这位同谋者的帮助,因为我们站在最后一排,任何想钻入这稠密的、暖烘烘的、拥在一起的人群,挤到拍卖桌前的企图在我看来都是毫无希望的。但是我再次觉察到,在这种饶有兴趣的行业中我确是一个门外汉。我的伙伴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能手和技术专家,他早就知道,当槌子决定性地敲下去的当儿——那男高音欢快地喊道:“七千二百六十法郎!”——,那人墙就在这情绪松弛下来的瞬间松动开来。那些兴奋得昂起的头颅都垂了下来,商人们在物品目录上写下了价钱,时而有一两个纯属好奇的人走开了,稠密的人群瞬间就出现了空隙。他天才地迅速利用了这一刹那,低着头,像鱼雷似的朝前钻去,一下子就穿过了四五层人。我这个赌咒发誓决不让他甩掉的人,突然成了孑然一身,看不见他了。虽然我现在同样向前挤去,可拍卖又在继续进行了,人墙又合拢来,我被卡在拥挤的人群中间,像一辆车子陷进沼泽地一样。这把热烘烘粘糊糊的虎钳真是可怕极了,前后左右都是别人的身体、别人的衣服,靠得这么近,旁边的人一咳嗽都会使你颤动。更不可忍受的是满是尘土、散发着酸味的空气,但主要还是那股汗臭——一不管在哪里,只要事关金钱,就总有这种汗臭。我热得满身是汗,想解开上衣,掏出手绢来。白费力气!我被挤得太紧了。我并没有认输,慢慢地、顽强地、一层一层地向前挤去。成功了,可我来晚了!

亮金色的外套消失了。他隐藏在人群中的什么地方,除我之外,谁也不会想到和他站在一起会有危险;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由于某种莫名的恐惧在颤抖着,这个可怜的家伙今天肯定要触霉头的。我每分钟都等待着会有人大喊一声:“抓小偷呀!”那时,就会乱挤乱嚷起来,人们会抓住他那身黄外套的袖子,把他从人群中揪出来。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满脑子都是这种可怕的念头,认为他今天——正是在今天一定要倒霉。

然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没有喊叫,没有喧嚷;相反,讲话声、嘈杂声猝然中断,一下子静得出奇,站在这里的二三百人好像约好似的,都屏息静气;现在他们怀着双倍的紧张,两眼紧盯住拍卖人;他向后退了一步,到了电灯下,他的前额十分庄重地闪着亮光。原来,这次拍卖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开始了:拍卖一只大花瓶。这只花瓶是中国皇帝在三百年前亲自派使节赠送给法国国王的。这件礼物在革命时期,如同许多其他东西那样,秘密地离开了凡尔赛。四个听差穿着带金银边饰的制服,以一种特别的、故意引人注目的小心谨慎把这件宝贝抬到桌上。这花瓶周围白亮白亮的,上面画着蓝色花纹。拍卖人庄重地咳嗽一声,宣布了有人出的价钱:“十三万法郎!十三万!”一阵令人感到敬畏的沉默回答了这个使人肃然起敬的数字。没有人敢于立刻喊出自己的出价,也没有人敢说一句话或者哪怕只是挪动一下脚步换一换脚;满身是汗、紧紧挤在一起的人群由于敬重和畏惧而发呆变傻。

终于,紧靠桌子左边站着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抬起头来,有点发窘地很快低声说了一句:“十三万五千。”在这之后,拍卖人立即断然地宣布说:“十四万!”

这时,极其狂热的游戏开始了:美国一个大拍卖行的代理人每次总是竖起一只指头,这个出价就像电表似的,立刻使数字向上跳动五千。在桌子的另一端,一位著名收藏家的私人秘书(人群中有人悄悄说着他的名字)每次都用加倍的数字作为回答。拍卖渐渐地变成了这两位顾客之间的对话了。他们一个坐在另一个的斜对面,但固执地不肯正视对方;两个人都面对着拍卖人,而后者显然对这场交易感到满意。最后,当数字上升到。二十六万时,那个美国人第一次不再竖起指头了;已经喊出来的数字像凝固了的声音,悬在空中不动了。人们更加激动,拍卖人四次重复道:“二十六万……二十六万……”他像放出一只鹰去抓捕猎物似的,一将这个数字抛到了大厅里。然后他停了一下,期待地看了看左右,(嘿,他是多么乐于将这场赌博继续下去啊!)他问道:“没有人再加了?”沉默,还是沉默。“没有人再加了?”他几乎是绝望他叫着。沉默颤动了一下,但这根弦未发出声音。槌子慢慢举了起来,三百颗心脏停止了跳动……“二十六万法郎——第一次……”“二十六万——第二次……二十六万……”

沉默像一块巨石,立在哑然无声的大厅里,大家都屏住了呼吸。拍卖人像进行宗教仪式似的,庄严地将象牙糙举到人群的上空,又一次警告道:“定啦!”一点声音也没有!谁也没有应声!“第三次。”槌子落了下来,响起了枯燥刺耳的一击。定啦!二十六万法郎!这干巴巴的一击使人墙晃动了,瓦解成许多单个的活生生的面孔。一切都动了起来,松了口气,叫喊起来,呻吟起来,咳嗽起来。密集的人群犹如一个完整的人体,蠕动着,松弛下来,一股激浪从前面向后面不断翻动起来。

我也受到了冲击,有人用胳膊肘在我的胸部撞了一下。而同时,有人低声嘟哝了一句:

“T。rdon,monShti”我颤抖了一下,他的声音!噢,这可真是件怪事!正是他。丢掉了,又一直拼命寻找的不就是他吗?那滚动的浪头将他直接冲到我身上来了。多么幸运的巧合啊!感谢上帝,现在他就在我身旁,我终于能守卫和保护他了。我当然避免直视他的脸孔,只是从侧面轻轻地瞟着他,还不是望他的脸,而是他的手,他从事行窃的工具。但是很奇怪,那双手竟不见了。很快我就发现了,他把两臂紧紧地贴在身上,为了不被人发现他的双手,像一个怕冷的人那样,把它们缩到衣袖里去,这样,如果现在他把手伸向猎物时,受害者感觉到只不过是柔软的衣服偶然和毫无危险的碰触而已,那只行窃的手藏在袖口里,就像猫爪藏在毛茸茸的脚掌里似的。想得真妙啊,我为此赞叹不已!他现在看中了谁呢?我小心地朝站在他右边的人瞥了一眼。那是一位瘦长的男人,衣服钮扣都扣得紧紧的;第二个人在他的前面,虎背熊腰,不是那么容易得手。一开头我弄不清楚他怎么能顺利地在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身上下手。可是,这时我感到自己的膝部被轻轻碰了一下,一个念头倏地涌上我的脑际,它使我出了一身冷汗:这一切准备都是冲着我来的?你这傻瓜,在这大厅里你要偷的人是唯一知道你是谁的人,我将要上最后的、令人十分震惊的一课,你要在我的身上试验一番你的技艺?的确,他似乎是看中了我,正是看中了我。这个不走运的家伙正是看中了我,看透了他的心事的朋友,看中了我,一个唯一洞察到他那行业的秘密的人。

是的,毫无疑问,看来是冲着我来的;现在无需再怀疑了,我已经感到他的胳膊肘轻轻地挤到我的身上,他那藏着手掌的衣袖一寸一寸地靠近了我,那只手肯定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拥挤的人群一动起来,它很快就会摸到我上衣里面的口袋。

诚然,本来我只消用一种小小的动作,那就可以使他无从下手;我转一下身子或者把上衣的钮扣扣上就足够了。但是很奇怪,我没有力量这样做,我的整个身体由于激动和期待而瘫软了,每块肌肉、每条神经都像冻僵了似的。我一边极为激动地等待,一边迅速地在心里数着我的皮夹子里有多少钱。正在我想着皮夹子的当地,感到皮夹子温柔和轻微碰触着我的胸部,我身上的每一个部分、每一颗牙齿、每一个指头、每一根神经,只要我一想到他,那就会变得敏感起来。皮夹子暂时还在原来的地方。我可以静待即将发生的触摸。但是,这可真是件怪事,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希望被偷还是不被偷。我的感情一片混乱,仿佛被分成了两部分似的。一方面,我希望这傻瓜为了自己的缘故不要打扰我;另一方面,我像在一个牙医那儿似的,当钻牙机快要钻到病牙上最敏感的部位时,心里紧张得要命,我期待着他显示出来的技艺,期待着决定性的一击。但他好像是为了惩罚我的好奇心似的,却一点也不着急。

他一直在等待时机,靠得我很近。他可疑地寸寸进逼,越靠越近,虽然我的一切感官都与这种碰触完全联在一起了,但同时另一种感觉却使我十分清楚地听到拍卖人在大声喊着人们的出价:“三千七百五十……谁还加?三千七百六十……七百七十……七百八十……没有人加了?没有人加了?”随后,槌子落了下来。人群中又出现了一阵松动,而就在这瞬间我马上感觉到一股波浪波及到了我的身上。这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触动,而是仿佛有条蛇溜了过去,一股滑动的、有形体的气,那样轻忽,那样快速,如果我的好奇心不是一直处于戒备状态,那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感觉到它的。只是当我的大衣像是被偶然的阵风吹拂摆动了一下时,我有了一种轻柔之感,一只鸟从旁掠过似的,于是……

突然间发生了我怎么也意想不到的事:我自己的一只手猛然抬了起来并在我的大衣下抓住了别人的一只手。我根本没有想过要采取这样一种自卫措施。这是肌肉的一种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反射动作。它完全是一种出于身体的自卫本能的机械动作。就这样—一这是多么不理智的行为啊!—一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和可怕,现在我的手可怕地抓着别人的一只冰凉、颤抖的手腕。这使我感到惊讶和恐慌。多么可怕!不,我并不想这样做!

我无法描述这一秒钟。当我突然感到自己强行抓着一个陌生人一只冰凉的手时,我吓呆了。他也同我一样给吓得瘫软了。我没有力量和勇气放开他的手,而他也同样没有决心、没有勇气将手挣脱出去。“四百五十……四百六十……四百七十……”拍卖人的声音在高处颤动着,可我仍然一直抓着那只陌生的冰凉而颤抖的手。“四百八十……四百九十。”没有一个人发现,这里有两个人发生了命运之争;仅仅是在我们两人之间,在我们两人紧张的神经之间发生的一场不可名状的搏斗。“五百……五百一十……五百二十……”一个个数字越来越快地闪过去了。终于——这一切不超过十秒钟—一我清醒过来了,放开了那只陌生的手。它马上就缩了回去,匿在黄外套袖子里不见了。

“五百六十……五百七十……五百八十…六百……六百一十……”声音在高处继续颤动着,而我们这两个被共同的秘密联到一起的伙伴肩并肩站着,都被共同的经历惊得瘫软无力。

我还感觉到他的身体温暖地倚靠在我的身上。现在,当激动松弛下来,我僵硬的两膝开始颤抖时,我觉得这种轻微的颤抖也传给了他。“六百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数字越跳越高,我们俩却仍然站在这里,恐惧的铁环把我们束缚在一起。

终于,我有了力量,至少可以转过头,去看他一眼。就在这一瞬间,他也望了我一眼。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了。“行行好,行行好,别告发我呀!”他那双泪汪汪的小眼睛似乎在哀求着,从滚圆的瞳孔中流露出他那饱经沧桑的心灵的恐惧,这是所有生物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恐惧:

他的两撇小胡子由于惊悸而不停地颤抖着。我只能看清他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他的面孔由于惊愕呈现出一种罕见的表情,无论是在此以前还是以后,我在任何人的脸上都未曾看到过。他以那样一种奴颜婢膝的、哈叭狗的目光望着我,好像我操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似的,对此我惭愧至极。他的这种恐惧对我是一种凌辱。于是我尴尬地重又把目光移开了。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现在他知道我是绝不会告发他的,意识到这一点,他又恢复了力量。

他轻轻地一动,躲开了我,我觉得他想完全摆脱掉我。一开始,下面一只紧紧靠着我的膝头悄悄地离开了;然后,我胳膊感觉到的一种人体温暖消逝了;突然,仿佛属于我自己身上的一部分离我而去,我身旁的位子空了下来。我这位不幸的伙伴,一下子就窜到人群里不见了。

    我先是松了口气,觉得不那么拥挤了。可是,我马上就害怕起来:他,这可怜的人儿,现在可怎么办呢?他需要钱,可我却因度过了这样紧张的一天而欠了他的债;我是他的不由自主的同伙,我必须帮助他!我匆忙地尾随而去。真是一种灾难啊!这可怜的家伙误解了我的善意,他从远处看见我后,就吓坏了。我还未来得及示意叫他安心,那亮金色外套一眨眼就从楼梯上飞了下去,消失在马路上不可企及的人流之中。于是,我的功课就如同它突然地开始那样,也突然地结束了。

偶识此道

作者:[奥]斯蒂芬·茨威格/章鹏高译

  一九三一年四月里,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早晨,那潮湿而又阳光映照的空气便已令人心旷神怡了。它像丝光糖那样香甜、清凉,滋润而鲜亮,这是过滤后的春天气息,未搀假的臭氧,而且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人们也意外地闻到了抽了芽开了花的草地和大海散发出来的香味。这奇迹般的芬芳是一场滂沦大雨的杰作。春天常随着一阵阵恣肆的四月骤雨,以毫无顾忌的方式预示它即将来临。列车驶到半路时,我们就已看见远处地平线上从天际压向田野的黑云。但是到摩站时——一幢幢宛如方形玩具的城郊房屋己散落在原野上,最先出现的广告牌从新绿丛中耸立起来、车厢里我对面那位英国老太太已在把她那些提袋、瓶子,旅途用小盒一共十四件都归拢在一起。这时,那一大片像吸足了水的海绵一样的浓云方才撕裂开来,这片铅灰色的云从埃佩内起就恶狠狠地同我们的火车头赛跑。一道短促、暗淡的闪电一发出信号,好斗的豪雨便挟着响亮的劈里啪啦声倾泻而下,如同机枪那样用水弹扫射奔驰中的列车。冰雹啪嗒啪嗒地敲打着,重重地被击中的车窗玻璃在哭泣。火车头认输了,把飘舞的灰色浓烟压向地面。窗外一片模糊,只能听到急骤的雨点在敲击钢铁和玻璃。列车行驶着,犹如一头受折磨的野兽想逃脱这场倾盆大雨。可是你瞧,平安到达以后,大家还在东站前廊等候搬运工人时,透过灰濛濛的雨帘,可以看到林荫大道上的街景忽地又明亮起来。一缕刺眼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直刺正在逃逸的浮云。转眼间,一幢幢大楼的正面辉煌耀眼,犹如擦亮的黄铜,天宇澄清,宛若蔚蓝的海洋。像爱与美的女神安娜蒂奥美内从波涛中现身时放射着裸露的金光那样,这座城市也从褪去的暴雨织成的外套中显露出来,呈现出一派美不胜收的景象。接着,人们像离弦之箭,从左边和右边成百个藏身和躲避的地方飞奔到大街上,抖动着身子,满面笑容,各走自己的路。上百辆堵住的车子又开始行驶,嘎嘎作响,发出沙沙声,吼叫着穿梭般来来去去。所有的人都深深地呼吸,庆幸重新见到了阳光。甚至林荫大道上的树木也好像兴奋不已,它们牢牢地扎在坚硬的柏油路上,经过一场大雨的浇淋,这时还在滴水,还带着尖细的手指般的花蕾,伸向洁净的深蓝色的天空,意欲散发出些微芬芳。果然,幽香可闻,而且妙不可言的是:有几分钟,就在巴黎的心脏地带,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上,人们清晰地感觉到栗树花在轻轻地胆怯地呼吸着。

  在四月里这个美好的日子,还另有一桩赏心乐事:我刚到达,一直到下午都没有任何约会。在四百五十万巴黎市民当中谁都不知道我,也没有人在等候我,所以我无拘无束,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地去散步,溜达或看报,可以在咖啡店里闲坐或吃点东西,或者去博物馆,看看陈列橱窗或河畔书摊,可以给朋友打打电话或者只是凝视透着温煦、香甜气息的天空。但是出于清醒的本能,我有幸做了极其明智的一件事,就是:不做任何事。我没有什么打算,只是听其自然,摒弃了关于意愿和目标的所有联想,把去向完全放置在偶然机缘的转轮上。就是说,我像随波逐流一样,听任街上的行人把我挟走,随便地走过两侧明晃晃的商店,快步跟着湍急的人流穿越马路。最后波浪把我冲进了宽阔的林荫大道。我舒畅而俯倦地停在豪斯曼大道和德鲁奥路转角一家咖啡馆的平台上。

  我心想:我又来了,懒洋洋地靠在松软的草编椅子里,同时点燃了一支雪茄。啊,这便是你,巴黎!整整两年我们两个老朋友没有见面,现在让我们彼此好好端详一番。好,来吧,这就开始,巴黎,给我看看在这当中你都学了些什么,来吧,开始吧,请给我放映你那无与伦比的有声电影《巴黎街头》,那部有成千上万不取报酬、难以计数的跑龙套演员,用光辉、色彩,活力融合而成的杰作,也请奏起你那无法模仿的充满了当声、嘎吱声、呼啸声的街头乐曲吧!不要保留!赶快!让人们看看你会什么!让人们看看你是什么!打开你那能够奏出无调的、泛调的街头音乐的巨型自动风琴吧!让你的那些汽车疾驰吧!让你的那些流动小贩高声叫卖吧!让你的那些广告吸引人们的目光吧!让你的那些车上喇叭鸣响吧!让你的那些商店闪耀发光吧!让你那些行人走动吧!——我就坐在这里,如同往常那样心情愉快,我有时间和兴致来观赏你,一直看到眼花缭乱头昏脑胀方才罢休。来吧,来吧,不要保留!不要拘束!发出更多一些而且越来越多的,更加热烈而且越来越热烈的,总是不同而且总在更新的叫喊和呼唤。车上喇叭的鸣响和散乱嘈杂的声音吧!这不会使我厌倦,因为我所有的感官都向你敞开,来吧,来吧,把你的一切都交付给我吧,就像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交付给你一样,你是这样一座都市,人们无法学你,你拥有不断变化的魅力!

  这个异乎寻常的早晨还有第三种佳趣——从某种躁动兴奋的情绪中我就感觉到:如同在旅游归来的时候或者通宵不眠以后常见的那样,我将又有一天充满了好奇心理。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双倍的,甚至多倍的自我。这时候,我对自己原有范围内的生活感到不满足,某种内在的力量在推动我,驱赶我,仿佛我不由自主地要从躯体里滑脱,像蝴蝶从蛹中挣脱出来那样。每一个毛孔都在扩张,每一根神经都弯成精致的、炽热的铁爪钩。一股眼观千里,耳听八方的狂热向我袭来,这是无以名状的透彻明晰的感觉,它使我的瞳孔和鼓膜变得更加灵敏。我的目光所及的一切都使我觉得玄妙莫测。我可以凝视一个修路工人达数小时之久,看着他用电钻割开铺路沥青。我只不过在观看,却强烈地感受到,他那剧烈颤抖的肩膀不知怎地把它的每一次振动都传到我的肩膀上来。我可以在别人的一扇窗子前一直站下去,想像着这个也许现在就住在这里或者可能会住在这里的陌生人有着怎样的命运。我可以一连几个钟头看着和跟着一个过路人,听任好奇心牵动,好像被磁石所吸引而身不由己。但完全意识到,这在偶然观察我的任何另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理解和疯疯癫癫的举动,然而这种想像和观赏的乐趣,比任何编成的剧本或者一本书里所写的奇遇都更加使我心醉神迷。可能这种过度兴奋,这种明察秋毫的过分敏感,同突然转换环境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这不过是气压的改变,以及受制于此的血液调节的化学作用所造成的结果而已——我从来没有设法去弄清这种不可思议的亢奋缘由何在。但每当我意识到它的时候,我总觉得平时的生活只是混沌一片,觉得所有其他的一般日子都那么无聊而空虚。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得到自己,感受得到生命的想像活力。

  当时,在四月里那个美好的日子,我也这样完全超脱了平日的自我,满怀观赏的兴趣,聚精会神地坐在人群组成的大河岸边的小椅子里等待着,我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但我带着垂钓者轻微的寒战般的颤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动的瞬间,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上什么,会遇上某一个人。因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兴趣倾注在观赏的对象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暂时还没有给我投送什么。半个钟头以后,我的眼睛由于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惫,我不能再一个一个地看清楚了。这觉得在林荫大道上涌过的行人仿佛都失去了面孔,它们变成黄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妆拙劣的蛋形脸盘汇成的轮廓模糊的波涛,这肮脏的人流像令人厌烦的洗涤污水一样在不停地涌动,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显得暗淡。犹如看了一部图像闪动不已、拷贝制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经精疲力竭,正想起来,往前走去,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他,这个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于他不断地闯进我的视野。在这半个钟头里从我身边冲刷而过的所有其他成千上万的行人,如同被无形的带子扯走那样四散离开,他们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侧面、身影、轮廓,人潮便把他们永远卷走。而这个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同一个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浪有时无法理解地固执,把一团龌龊的海藻冲到浅滩上,马上又伸出湿漉漉的舌头,把它舔回去,随即又扔出,再拉回。这个身形也一再随着漩涡卷过来,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几乎相等的时间来到同一个地方,总是露出同一种目光,一种低垂着的、引人注意地掩藏着什么的目光,除此以外,这个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其貌不扬。一副干瘪的饿扁了似的躯体裹在极不合身的栗黄色的夏季外套里,那显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为两只手完全被拖挂出来的袖子遮住。这件早就过时的栗黄色外套同这副尖嘴猴腮相比,显得过于宽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这张瘦脸有两片苍白的、几乎干枯了的薄唇,上面长着一撮淡黄色的胡子,胆怯似的在抖动。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什么都在晃荡,不成样子地耷拉着——他歪着肩膀,迈动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脸苦相,一会儿从左边的,一会儿从右边的人群涡流中转过来。然后看来是一筹莫展地站在那里,畏缩地抬起目光,像一只从燕麦丛中钻出来的小兔子,嗅闻着,缩成一团,又消失在杂沓的人群中。还有——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点——这个衣衫褴褛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说里一个公务员。他似乎高度近视或者举止特别笨拙,因为有两次,三次,四次我看见走路比较匆忙。更加显得有事的行人撞着或撞倒这个瘦小的街头沦落者。可是他对这个倒并不怎么在意。他忍气吞声地退到一边,躬着身子,又冒出来,总是见到他在这个地方,就在这半个钟头里,反反复复,大概已经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总之,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或者这么说吧,起初我感到恼火,而且是对自己生气,原因是:尽管今天这么好奇,我却不能马上猜出,这个人在这里想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恼火。真是,你在这里干什么呀?!你这小子!你在等什么?等谁?你不会是叫花子,叫花子不会这么笨,往最挤的人丛里钻,谁都没有时间去掏口袋嘛;你也不会是工人,因为上午十一点整,他们没有空闲懒懒散散地在这里转悠;说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谈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谁都不去理会的娘儿们也不会要你这个潦倒的瘪三。得了,你还能干什么呢?说不定你属于那种见不得阳光的导游吧?这种人悄悄靠上来,从袖子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伤风败俗的照片,哄骗乡巴佬说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玛的诸般风光,以此换几个钱。不,也不是,因为你不同任何人搭讪,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开每一个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着的目光。那么,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这样鬼鬼祟祟!你在我这方土地要干什么?我愈来愈密切地注视他。过了五分钟,我就来了激情,来了观赏的兴致,想弄个明白,这个穿栗黄色外套的,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在这林荫大道上到底要干什么。突然我明白了:原来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从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他斜视的目光看出来,这是把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显而易见是那种警员在培训的第一年里必须学会的确认对象的目光。这种目光并不简单:第一,它必须快如利刃,沿着接缝,从下而上划过整个身躯直到脸部,借助这样的照明闪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点,另一方面在内心将它同己确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征进行比较。可是第二——这点也许更难,这种查看的目光必须丝毫不为人们所觉察,窥探者不能在对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这个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训课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寻梦者,看似若无其事地穿行于人丛之中,懒洋洋地让人冲撞推挤。可是在这当中,他总会突然——就像相机的快门一闪那样——睁开松垂的眼睑,将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鱼叉。周围似乎没有人在看他执行勤务。如果不是在这个四月里美好的日子刚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这么长时间,这么耐心地在守候,我本来也不会注意到什么的。

  这个便衣警察在其他方面也是本行能手中的佼佼者。他懂得以非常高超的掩护技巧,模仿一个地道的街头游荡者的举止。衣着或者说破烂衣着,以便借此缉拿罪犯。平时,便衣警察离开一百步肯定会被辨认出来,原因是:这些大人先生再怎么化装,总不肯完完全全放下他们的官架子,他们永远也学不会这种达到乱真程度的畏缩、胆怯,弯腰垂头的模样。这种低眉躬身的神态非常自然地从这样一些人的走路姿势上反映出来,他们被几十年的穷困压低了肩膀。而这一位,真了不起,他装出一副游荡者的狼狈相,简直惟妙惟肖,他那流浪汉的假面具制作得纤毫毕现。仅仅下面这一点就很合乎常人的心理:那件栗黄色的外套,那顶有点歪戴的棕色帽子硬撑着维持一点体面,而下身那条边缘纱线都已散开的裤子和上身那件已经磨破的上衣则隐约地透出穷困已到极点。作为捕人老手,他一定注意到贫苦这只嘴馋的老鼠都先在每一件衣服的边缘啃咬。这张饥色毕露的面孔,也同这样一种寒伧的着非常相配。那稀疏的胡子(大概是粘上去的),没有刮干净的脸,有意弄得蓬乱不堪的头发,都使每一个不抱成见的人确信,这可怜虫昨夜是在路边长椅上或者在警察局的木板床上度过的。还有:他用手掩口,病恹恹地咳嗽;收拢那件夏季外套,直打哆嗦;潜行般小心走路,仿佛腿里灌了铅——眼前这位确实是魔术师,他变出了无懈可击的晚期痨病患者的体貌。

  我就直说吧,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非常兴奋,能有这样一个可贵的机会,在这里以私人的身分监视一名正正式式的警方监视人员,虽然在我情感的另一层面又觉得他这种做法实属卑下:在这样一个美好晴朗的日子,在上帝赐予的四月和煦阳光照耀下,有一个乔装的人,有领养老金资格的公务员,在这里缉捕某一个倒霉的人,要把他从明媚的春光中拉走关进某一处牢房。不管怎样,看住他还是令人兴奋的,我越来越好奇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次都为发现一个新的细节而感到高兴。可是,突然我这种探究的乐趣像阳光下的冰块一样融化了,原因是我的判断有些不对茬儿,我感到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我心里又不踏实了。这个人真是警探吗?我对这个奇怪的闲逛者越注意,我的疑心就越重:觉得他显露出来的穷酸相实在是太地道,太真实了,不可能只是警探装出的假象。首先,第一个疑点:他的内衣领子。不可能,即使是垃圾堆里捡的都没有那么脏,人们不会光着手指把它围在脖子上的。这种东西只有真是穷途末路,根本谈不上仪容衣着的人才会要。其次——第二个矛盾——是鞋子,要是如此不成样子的,就要完全散开的一团碎皮还可以被叫做鞋子的话。右脚穿的那只靴子不是用黑色鞋带,而只是用粗绳系住。左边那只靴底张开了口,每走一步都像青蛙嘴似的掀开来。不可能,不可能为了乔装而想出而且制成这样一双鞋子。完全不可能!已经毫无疑问了:这个衣衫破烂不堪、举止鬼鬼祟祟的小瘪三肯定不是警员,我的判断失误了。要说不是警员吧,那么他是干什么的呢?干嘛老是来来去去,去而复返呢?干吗要从下往上投射出匆匆窥探、寻觅、四面打量的目光呢?我无名火起,恼恨自己没有看清这个人。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他:喂,你要怎么样?你在这儿干什么?

  可是,蓦地宛如沿着每一根神经都点了火,我的眼前一亮,准确无误的感觉恍若平射的弹头直透我的内心——我一下子又什么都明白了,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终于无可辩驳地完全可以肯定。不是,此人并非警探——我怎么能这样被他糊弄了呢?!——这个人哪,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员的反面:这是一个扒手,一个货真价实的,一个经人传授,以此为业。地地道道的扒手,他在这条林荫大道上伺机偷窃小皮夹子、手表,女式挎包和其他可以猎获的物件。他属于这个行当,这是我注意到他总是往最密集的人群里挤的时候首先断定的。现在我也恍然大悟,为什么他要装出笨手笨脚的样子,为什么要撞别人碰别人。我对眼前的局面越来越明白,越来越清楚了。他把地点刚好选在咖啡馆的前面,紧靠十字路口,其中奥妙就在于利用了一位乖巧的店主想出来的点子:这位老板把橱窗布置得非常巧妙。这爿商店只卖些并不怎样令人感兴趣的,并不吸引顾客的东西,不过是些椰子、土耳其甜点、各色糖果。可是店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但用仿制的椰叶和热带的风景广告把橱窗装点得具有东方色彩,而且在一派绮丽的南国风光的环境里,这点子真绝!——他放了三只欢蹦乱跳的小猴子,它们在窗玻璃后面摆出逗人发笑的扭弯肢体的姿势,腾跃着,露出牙齿,互相寻找跳蚤,咧开嘴巴,大声喧闹,做出不识羞,不雅观的地道猴子动作。精明的老板打对了算盘,橱窗前挤满过往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们呼喊着尖叫着,看来这场演出给了她们以极大的乐趣。这样,每当一大群过路人特别密集地在这个橱窗前挤在一起时,我这位朋友就很快地蹑手蹑脚凑到跟前,轻巧地,装出谦让的样子,直向拥挤的人丛中钻进去。但是关于这种迄今没有多少研究的,就我所知从未认真加以描述的街头行窃术,我只知道:犹如鲱鱼排卵,小绺一定要到摩肩接踵的地方才能顺利下手。因为只有在被压,被挤的情况下,那只危险的手在掏取小皮夹子或手表时才不会被受害人所觉察。然而,除此以外——这一点我刚刚才学到,为了手到功成,显然还需要某种技法,以转移人们的视线,麻痹每个人那种保护自己财物的不自觉的警惕性。此时此地,有三只猴子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它们的动作滑稽,好笑已极。事实上,它们——这些咧嘴、露齿、光身的小猴儿——不停地扮演着我这个新交的朋友兼扒手的同谋、帮凶的角色而毫不知情。

  请原谅,我因自己这一发现而感到兴奋,因为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扒手。或者也可以说——完全照事实讲吧——见过。那时我在伦敦念大学,为了提高英语的实践能力,我常去法庭旁听。有一回,我刚赶上,看见两名法警把一个红头发的、脸上长疱疹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带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着一个作为物证的钱包。有几个证人在提供证词并起誓。然后,法官叽哩咕噜讲了一通英语。接着那个红头发小伙子给押走了——如果我没有听错,判刑六个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这便是区别所在——我无法断定那个人真的就是扒手。由于当时只有证人说他犯罪,我实际上只是听到案情复述而已,并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个被告,一个被判决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窃时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两个月以后,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时候;犹如作家只是在进行创作时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说几年以后在话筒前给听众朗读自己诗作的时候。作案者仅仅在作案的瞬间才是真实的。现在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注定会在一个扒手最能显示特征的时刻,在像生育与分娩一样极难窃听得到的稍纵即逝的一刹那窥见他,窥见他那掩藏极深的本质真相。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便亢奋起来。

  当然,我打定主意,不放过这一次了不得的机缘,不错过作案准备和作案过程的任何细节。我马上离开了咖啡馆桌子旁边的靠背椅,坐在这里我觉得视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我需要挑一个能够一目了然的,一个不妨说能够移动的位置,从那里我得以毫无遮拦地窥探他。几经试行,我选定一个广告柱,柱子上花花绿绿地贴着巴黎各家剧院的海报。在这个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贯注在那些预告中,其实我是借这个圆柱作掩护,极其真切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难理解的韧劲看着这可怜虫在这里干那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看着他,比我记忆所及在剧院里或看电影时注意某个演员更要好奇,他们的表演曾经吸引着我,是因为在他们将整个身心都投入的瞬间,现实超越和胜过了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永存!

  这样,就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整整一个钟头,对我来说,真是过得像一瞬间那样,虽然——或者倒不如说,因为——这一个钟头充满了不断出现的紧张场面,难以什数的细小而激动人心的决断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几个钟头的时间来描述它,这一个小时,它蕴涵着如此丰盈的心理潜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诱惑力量,因为在游刃自如中处处都隐伏着风险。直到那一天为止,我从来没有,一丁点儿都没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偷窃是一种何等艰难。几乎无法学会的行当——不,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使人紧张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现在我所设想的偷窍,只是同极其胆大妄为而又手法熟练这一模糊概念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把这门手艺只看作指头功夫,近乎耍杂技、变戏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长篇小说《奥利弗·退斯特》中描叙一个窃贼头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传授从别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觉察的本领。外衣上部系了一个小铃。如果新手从口袋里抽出手帕的当口响起了铃声,那就说明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这点我现在才看出来一仅仅注意到进行此事的基础技巧,即指头功夫,可能他从未观察过正在活动的对象,大概他从未有过——像我现在碰巧得到的——机会得以发现: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只灵巧的妙手,而且还需要待机行动和自我克制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种训练有素的心理特征,既能保持冷静,同时又能疾如闪电。尤其需要一种非同寻常的,几近疯狂的胆量。现在我已明白:一个扒手学了六十分钟以后,必须具备缝合心脏——犹豫一秒钟就会造成死亡——的外科医生那种果断而敏捷的特点。但是在那个场合,做那种手术时,至少病人已经完完全全被麻醉,不会挪动,不会挣扎。而在扒窃时,即使下手轻巧而突然,总不能不触及一个人有正常知觉的躯体——而正是小皮夹子旁边的部位,人们最为敏感。而且,扒手作案时,他那只手闪电般伸到下面时,就在这最聚精会神。最使人紧张的时刻,他还得同时完全控制他脸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经,他得假装漫不经心,百无聊赖。他不能流露出亢奋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凶手拿刀捅过去时那样在瞳仁里映现出行凶瞬间的恶狠狠的样子——他作为小偷伸手时,必须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着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刹那谦卑地用完全不动声色的口气说一句:“Pardon,Monsieur”他活动时一定要乖巧,警觉,灵活。然而,这还不够——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发挥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领。就得像心理学家、生理学家那样摸准对象是否合适。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开,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说人们可以不显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虑。在那一个钟头里,我数了一下,一百个或五百个当中几乎不会有一个或两个以上进入射程以内。一个冷静的扒手只敢在极少几个对象身上施展功夫,而对这极少几个人的行动却又会由于无数偏偏凑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败垂成。干这个行当——我可以作证——不可或缺的是非常丰富的阅人经验,异乎寻常的警觉与自制能力,因为还有一点也要想到:小偷在聚精会神地选择与潜近对象以求一逞的同时,要一心二用,调动极度紧张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别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没有警员或警探,或者经常挤满在街上的数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没有任何一个在斜眼看着。所有这些都得随时留意。有没有在匆忙中被忽视的橱窗反映出他那只手,从而暴露了他?有没有什么人从一爿商店的里面或一扇窗子的后面监视着他的举动?由此可见,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较之所冒的风险,却又几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于一次落空,一次失误,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荫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价,由于指头的一次微微颤动,一个轻率的紧张的动作,可能会失去自由。现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条林荫大道上扒窃乃是胆大包天的举动。从此我对报纸在各色作奸犯科者中把此类窃贼视为无足称道者,在一个小栏目里,以三数行打发了事,简直觉得有点不公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手艺中,无论是正当的或者是非法的,这是困难,风险最大的行当之一。这个行当的最高效能堪称艺术而当之无愧。我可以这样说,我能够为此作证,原因是:我曾经,也就是在那四月里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经历了这件事。

  “共同经历了”:我这么说,并非言过其实,因为只是开始时,仅仅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做得到完全客观冷静地注视这个人干他的营生。但是兴味盎然地看着看着,便不可抗拒地会激发出情感,而情感又使人对此欲罢不能。于是我不知不觉地,亦非所愿地逐渐同这个扒手两心相通,似乎化为他的躯体和两手。我已从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在心灵上变成他的同谋者。这一转换过程是这样开始的:观看一刻钟以后,我已在打量所有的行人,看看谁可偷谁不可偷,看看他们的上装是扣住还是敞开,看看他们的目光显示出麻痹大意还是保持戒备,看看是否可望从他们身上获取鼓鼓囊囊的小皮夹子,简言之,看看他们是否值得我这新交的朋友去处置。很快我便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正在开始的搏斗中我早就不再保持中立了。而是由衷地迫切希望他最终得以下手而获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几乎是强迫自己才压抑住想在他动手时帮助他的冲动。正如旁者受到强烈的诱惑,想用胳膊时轻轻捅一下当事者,想怂恿他打该出的牌。每当我这位朋友忽视一次良机,我也同样急不可耐地想对他使眼色:朝那儿那个靠上去!那儿那个,那个胖子,臂弯里抱着一大束花的那个。还有,有一回,当我这位朋友又一次混入拥挤的人群,街角却蓦地闪出一个警员的时候,我便觉得非提醒他不可,因为我吓得腿都软了,仿佛我自己会被抓走似的。我感觉到好像警员那只粗重的手已经搭在他的,也等于我的肩膀上。嘿!——没事!那瘦子已经洒脱地、清白地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出来,在那危险的公职人员身边走过去。这一切都非常紧张,但对我来说还不止是这样。我对此人的特点体会越深,根据他迄今已有二十次劳而无功的接近尝试,开始对他的行当越了解,我也就变得越焦急:怎么还不动手!怎么老是只摸一下,试一下呢?看他笨手笨脚,犹犹豫豫,一个劲儿地退避躲闪的样子,我真是非常生气了。真要命,总要像样儿地干它一家伙嘛!这么胆小!多拿点勇气出来嘛!要那儿那个吧,那儿那个!早晚总要出手嘛!

  幸亏这位朋友对我这种他并不需要的关切一无所知,丝毫没有受到我急不可耐的情绪影响。当然,在真正的成功的艺术家和初出茅庐者、业余爱好者、一知半解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艺术家经验丰富,懂得在每次真正取得成功之前,注定先要有一个必然徒劳无益的过程;艺术家在耐心等待那最后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时机方面是老手。正如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无动于衷地放过了上千个看来是诱人而有用的想法(只有半瓶醋才会马上冒失地抓住不放),以便积蓄所有的力量,最后将它投注于笔墨间。这瘦小、虚弱的人也同样一次又一次放弃上百个机会,而我对这个行当只有一知半解和业余爱好,却认为它们会带来成功。他在探在摸在试,他挤到跟前,肯定有无数次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和外套上,但从不掏取,而是有无限的耐心,始终伪装得非常巧妙,因而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在离开橱窗三十步的地方反复来回走动,同时总是用警觉的斜视的目光,将所有的可能性都加以衡量,并把它们同我这个门外汉根本无法觉察的危险性进行比较。在这种具有从容沉着特点的、闻所未闻的坚韧不拔精神中隐含着某种因素,它使我感到兴奋,尽管我急不可耐;它也给我以保证:他最终必能成事。正是从他那锲而不舍的活力可以窥见:他不达目的,决不会罢休。同样地,我也铁了心,即使等待到午夜,也要目睹他取胜,否则决不提前离场。

  这就到了中午时分,那是一个洪水奔流的时刻。转眼间,所有的大街小巷、楼梯庭院都被许许多多细小而湍急的人流所淹没,这一条条激流都汇到林荫大道这一宽阔的河床上。从制作室、车间、办公窄、学校、机关一窝蜂拥出许多人,无数在三、四、五楼紧挨在一起的地方做着各自的事情的工人、缝纫女工和售货员都奔到露天里。然后,犹如一团浓黑的正在飘散的烟雾,人群四散分开来到大街上:穿白色短上衣或工作服的工人,三三两两、叽叽咕咕地互相挽着手臂、连衫裙上别着欧紫罗兰束的少女,穿着已经磨得发亮的男式小礼服或者挟着不可离身的皮包的小公务员,搬运工人,一身天蓝色军装的士兵,所有参与大都会无形和隐蔽的繁忙活动的数不清,道不明的诸色人等。所有这些人在空气混浊的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久,坐得太久。现在他们要伸伸腿,四处乱跑一气,张着嘴大口吸气,点燃了雪茄吞云吐雾,拥挤着出出进进。由于他们在同一时间涌出来,因而大街上增添了不少欢快的生气,达一个钟头之久。但也只有一个钟头,随后他们又得上去,在关闭的窗子后面旋制或者缝纫,在打字机的键盘上敲打;或者在数目栏中累计;或者印刷,或者做衣服或鞋子。躯体里的肌肉和肌腱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们那样乐意和有力地紧紧绷着;同时心灵也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那样酣畅和充分地享受这有限的一个钟头,好奇地寻求明亮和轻松,它觉得一切都令人感到愉悦,可以痛痛快快地说笑话,随随便便地寻开心。无怪那猴子橱窗从这种不花本钱找乐趣的意愿中格外获益匪浅。人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大有看头的窗玻璃旁边,在前面的是姑娘们,她们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伶牙俐齿,听起来仿佛鸟笼里在吵架。而挤到她们身边的则是那些嘴不干净,手不老实的工人和街头闲人。看热闹的紧紧挤成一团,人群愈是密密层层,我那穿栗黄色外套的朋友小金鱼似的游得愈欢愈快,穿行在推推搡搡的人丛中,一会儿出现在这里,一会儿出现在那里。现在我这消极观看的位置己留不住我了——现在须得从旁密切注视他的手指,以便看清这一行道的真正关键手法。这可是一件很费劲的事。这条老到的猎犬练就一种特殊的本领,能够使自己滑开来,像鳗鱼一样,从人群中最细小的缝隙迂回曲折地钻过去——譬如他刚刚还站在我的身旁从容地等待时机,可现在却突然又杳无踪影了,而在同一瞬间他已经远远地到了前面橱窗玻璃旁边。他必定一下子挤过了三四道人墙。

  当然,我也跟着挤过去。我担心,等我到达前面橱窗的旁边,他可能又已经以他特有的潜行方式在左边或者右边消失了。可是他并没有离开。他非常沉静地在那里等待,沉静得出奇。注意!其中必有缘故。我这样对自己说,同时打量他周围的那些人。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胖得离奇的女人,显然是一个穷人。她疼爱地用右手牵着一个大约十一岁的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在左臂弯里挎着一个张开着口的劣质皮购物袋,袋子里的长条法国白面包当中有两个好像不知处境危险似的露在外面。很时显,这只提袋里装着她男人的午餐。这个普通的老实妇女——没有戴帽,缠着一条颜色刺目的围巾,身穿一件自己缝制的粗布格子连衣裙——在看猴子戏,那高兴的样子简直无法加以描摹。她笑得整个宽阔的有点虚胖的身体都在抖动,连那些白面包也在来回晃荡。她一次又一次欢叫,纵声格格地笑着,很快她给旁人的乐趣完全同一只猴子那样多。她带着造化赋予人类的纯任自然的原始意兴和所有清淡度日的人们那种满足而赞许的心情,欣赏着这难得一睹的演出:唉,只有贫穷者才会如此真诚地啧啧称羡,只有他们。对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无须花钱而得以赏心悦目,犹如上苍的赐予,那么这便是乐事中之至乐者。在这中间,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弯下身子问小孩有没有看清楚,是不是没有漏掉任何一个逗人发笑的动作。“好——好——儿看——吧,玛——格蕾——特!”她带着元音拖得很长的南方口音,一再叫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姑娘仔细看。这孩子在这么多陌生人当中很羞怯,心里高兴,但不敢吱声。看着这个女人,这位妈妈,使人感到意趣无穷——她,属于土地的本系。是一个地母之女,是法兰西民族一个健硕的充满活力的果实。她那爽朗、轻松、无忧无虑的欢笑声,几乎使人不禁要去拥抱她,这女中可人,但是突然我感到有点害怕了。我看见那件粟黄色外套的一只袖子晃荡晃荡地越来越挨近那个购物袋,袋子还是张开着口,虽然危险已近在眼前——只有贫穷者才会浑然不觉。

  天哪,不能这么干!你总不能从这个贫穷,老实的,这个非常善良,有趣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掏走她的干瘪的钱包吧?蓦地我内心里产生了反感。直到现在为止,我以看体育表演的兴趣观察这个扒手。我从他的身心出发去思考,去共同体会,我曾经希望过,甚至祝愿过,盼着他以辛劳、勇气、风险兼而有之的如此巨大的代价,终能取得一次小试身手的成功。可是现在,当我第一次不仅看到扒窃的企图,而且看到选定被偷的女人本身,看到这个率真朴实得令人同情的女人,这个自得其乐而不知险恶的女人。她大概擦净房间,洗刷楼梯,干了好几个钟头,才挣来几个苏——看到这种情况,我感到气愤。你这小子,走开!我真想朝他叫喊,找别人去吧,不要偷这个可怜的女人!我马上用力往前朝这个妇女挤过去,想保住她那只处于危险之中的购物袋。可是正当我突进的时候,那小子却转过身来,紧贴着我滑了过去。“Pardon,Monsieur!”擦身碰到时响起一个微弱、谦卑的声音——我第一次听到它——表示歉意。一转眼那件黄外套已滑出了人群。马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了这样的感觉:他已经下手了。现在必须盯住他不能让他跑掉!我粗鲁地——身后有一个男人在咒骂,因为我重重地踩在他的脚上——人混乱的人出人海中挤出,刚好还能看到那件粟黄色外套转过林荫大道街角闪进了一条小巷。现在要跟住他,跟住他!要紧紧地跟住他!可是我得急步奔跑,因为——我最初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观察了一个钟头之久的瘦子竟然一下子变了样。先前他似乎缩头缩脑而又昏头昏脑地跌跌撞撞,现在却灵活得像一只黄鼠狼顺着墙根疾奔而去。这是常见的慌里慌张的脚步,活像一个瘦弱的文书误了公共汽车,三步并作两步走,想及时赶到办公室。在我看来,现在已经毫无疑问了:这就是作案之后的步态,即扒手的第二步态,这样才能尽量迅速而不引人注意地逃离现场。这混账东西已经从这非常可怜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偷走了她的钱包。

  怒火一冒上来,我差点大声喊叫:“Au voleur!”可是我没有这个胆量。说到底我并未看到扒窃的事实,不能贸然说他偷了东西。还有——抓住一个人,代表上帝来执法,这需要某种勇气。我可从来没有控诉人告发人的胆量。我明白:任何一种正义的行为都非常脆弱,当今世道混乱,根据一种本身就站不住脚的情况便可以推出天大的道理,谁也奈何不得。但是正当我一边苦苦追赶,一边思索该怎么办的时候,又见到一件意外的事:几乎还没有穿过两条马路,这个不可捉摸的人忽然又换上第三种步态:他猛地停止急奔,不再躬身缩成一团,突然十分从容地、泰然自若地往前走去,他这是在闲逛,仿佛与人无涉。显然他知道已经越出了危险地带,没有人追他了,就是说没有人能证明他犯罪了。我明白,极度紧张之后,此刻他要松一口气。他现在可以说是卸任的扒手,是这一行当的退休者,是成千上万个巴黎人当中的一个,他们夹着刚刚点燃的香烟,沉稳地悠然沿街闲步。这个干瘦的人一副坦然清白的模样,迈着十分恬适、安逸、轻松的步子沿昂丹大街往前溜达。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他甚至在打量过往的女人和姑娘,看看是否漂亮或者易于接近。

  好啦,那么这个老是出人意料的家伙现在往哪儿去呢?瞧,去四周新绿丛中点缀着蓓蕾的小小的三一广场吗?干什么呢?啊,我知道了:你要在长椅上休息几分钟,那还用说!这样来回奔跑一定累坏了。可是,奇怪!这个一再让人感到意外的家伙并没有在任何一张长椅上坐下来,而是目标明确——现在请恕冒昧!——径直往一间供众人方便的公用小屋走去,然后把那道宽阔的门随手关

  在最初的瞬间,我不禁哑然失笑:方家的雅趣竟止于这凡人必至的处所吗?还是你受惊过度,伤及肠胃?然而,我又看到:现实总会有最能逗人的噱头,因为它比向壁虚构的作家更要大胆。它毫不顾忌地敢于将非凡与可笑联缀起来,而且居心不善,把人所难免之事和人所难料之事扯在一起。当我坐在长椅上——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办法?!——等待他从那座灰色小屋里再走出来的时候,猛然醒悟过来:这个有经验、已经学到家的本行能手,在那里面只是按照这门手艺顺理成章的做法,置身于万无一失的四壁拱卫中清点自己所得的酬劳,因为下面一点——我刚才没有想到——也是我辈外行根本不可能考虑到的职业扒手需要克服的种种困难之一:他必须及时想到,如何毁弃赃物证据,使它完全无法核查。而在一个永远如此警觉的。几百万双眼睛在窥伺着的都市里,当然没有比找到可以完全隐蔽在里面的、四边都能掩护的墙壁更加艰难。即使很少去听审理案件的人,也会每次都感到惊讶:如果发生一件根本就微不足道的事情,怎么会有那么多目击者马上便能出庭作证,记性又都好得出奇呢?如果你在马路上撕碎一封信,把它扔进一条小巷,你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几十个人在旁边瞅着,而且过了五分钟,又会有某一个闲荡的小伙子说不定来了兴致,把这些碎片重新拼合拢来。如果你在过道上仔细看着自己的小皮夹子,那么第二天要是本市有人报称小皮夹子失窃,就会有一个你根本没有见过的女人到警察局描述你的体貌特征,其完备的程度不亚于巴尔扎克的作品。如果你到旅店投宿,那么你完全没有注意到的侍役便会记住你的衣服、鞋子、帽子、头发颜色和指甲修剪的形状是圆的还是平的。在每一扇窗子,每一块橱窗玻璃,每一道窗帘,每一个花盆的后面,都有一双眼睛跟踪着你。如果你自以为万分庆幸没有被人监视,独自在马路上漫步,其实到处都有不请自来的证人。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笼罩在一张好奇心织就的网里,它有成千上万个孔眼,日日更新。所以说,这个训练有素的能手花五个苏买来遮人眼目的四道墙壁,使用一会儿,真是绝妙的主意。当你将偷来的钱包倒空,把可作罪证的空包扔掉时,没有人能窥见你。甚至于我,算是你的替身和追随者,我在这里坐待,感到既开心又懊丧,却也无法跟着数清你偷到手的有多少。

  至少我这么想,可情况又不是这样。他用瘦细的手指一扳开那道铁门的把手,我就知道他的运气不佳,仿佛我在里面跟着他数过钱似的:少得可怜的收获。看他沮丧地往前挪动两脚,整个人显出精疲力竭的样子,眼睑松弛而沉重地遮挡着下垂的目光,我马上便知道:你真倒霉,整个上午算是瞎折腾,在那个偷来的钱包里(我本来是能够事先告诉你的)无疑并没有像样的东西,顶多只有两三张皱巴巴的十法郎钞票——运用那么多的手艺功夫,冒着那么大的铁窗风险,所得实在太少太少;遗憾的是,对那个遭殃的打杂女工来说却很多很多。她现在可能在美城区流着眼泪对赶来的女邻居们第七次诉说被窃的事,唾骂那个卑鄙的混账扒手,一再用颤抖的双手绝望地把掏空了的购物袋拿给别人看,但是对这个同样倒霉的小偷来说——这点我一眼就看出来——这点收获等于徒劳无功。不多几分钟以后,我便发现我这个猜测已被证实。他现在身心交瘁,嗒然若失,急切地站在一家小鞋店前面,久久地察看橱窗里最便宜的鞋子。鞋子,他的脚上确实需要新鞋,以换去布满窟窿的破鞋。比起今天踏着完好的鞋底或在脚下的橡皮上轻轻用力的巴黎街头的闲逛者,他更需要一双新鞋。他需要新鞋就是为了从事令人难以抬头的行当。但是渴求而又无奈的目光清楚地流露出:以这次出手所得,还买不起像放在橱窗里的那种擦得锃亮、标价四十五法郎的鞋子。他耷拉着肩膀,躬身离开那块反光的玻璃,往前走去。

  往前,到哪里去呢?又冒那坐牢的风险去猎取吗?再一次拿自由作赌注,换取那么一点可怜巴巴的捉襟见肘的猎物吗?不能这样啊!你这可怜的人哪,至少歇息一会儿吧。果然,他受磁力吸引似的感受到我的愿望,这时他拐进一条小巷,终于在一家价格低廉的餐室前面站住。我当然跟在后面。我想知道这个人的一切,我同他一起生活了两个钟头,在这段时间里,我心里怦怦直跳,紧张得直打哆嗦。为了小心起见,我连忙买了一份报纸,这样可以更好地遮掩自己,然后有意把帽子压得很低,走进餐馆,在他身后那张桌子旁边坐下来。其实这么小心是多余的——这个倒霉的人已经没有好奇的力气了。他目光迟钝,虚弱而疲惫地对着白色的台布发呆,直到侍役送来面包,他那枯瘦的双手才活动起来,贪婪地去攫取。看他急不可待地啃咬,我明白了一切,内心受到了震动:这个可怜虫饿了,真正饿了,确实饿了,从大清早起就饿了,也许从昨天起就饿了。侍役端来他叫的饮料:一瓶牛奶,这时我对他突然产生的同情心变得非常强烈。一个喝牛奶的小偷!确实如此:往往总是点点滴滴细微末节,像一根点燃起来的火柴射出一道闪光,便照亮心灵空间深处的各个角落。在这一瞬间,当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扒手在喝人间最洁白最清纯的饮料,看着他在喝白色的、软和的牛奶时,在我眼里他马上就不再是窃贼了,他只是修建得歪歪斜斜的世界大厦中无数穷苦的、疲于奔命的、害病的、处境狼狈的人们当中的一个。蓦然在一个比好奇心理更深得多的层次,我对他有了一种愧怍之感。在形形色色凡人皆有的尘世俗事上,在赤身、寒战、困倦、疲乏、有病躯体的每一种急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减少了,把人类分成正义者和不义者,分成体面者和犯罪者的人为界限模糊了,人只是可怜的不变的动物,只是尘世的生物,就像你我他一样,会感到饥饿、口渴、瞌睡、疲倦。我像入了魔似的看着他:他谨慎地,一小口一小口而又迫不及待地喝那稠糊的牛奶,最后还把面包碎屑扒拉在一起。在这同时我为冷眼旁观而感到羞惭。我出于好奇心理让这个不幸的疲于奔命的人,如同一匹赛马那样。在他那条并不正大光明的通道上迄今已经跑了两个钟头,却没有打算阻止他或帮助他,因而感到愧怍。一种非常强烈的愿望向我袭来,我想朝他走去,同他说话,给他一点东西。可是怎么开这个头呢?怎么跟他搭话呢?我思索和寻求哪怕最令人痛苦的托词、借口而不可得。我们总是这样!需要采取某种具有决定意义的行动时,我们却要做得这般得体知趣,简直到了可悲的地步。人们敢于形成一种意图,但是即使明知对方处境困窘,也没有一点儿勇气去捅破把彼此隔开的一层薄薄的窗户纸。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还有什么比帮助一个不肯开口求人的人更加困难的呢?!正因为不肯开口求人,这样的人才保留了最后的财富,这就是自尊心。人们不能硬要他们接受帮助,以免使它受到伤害。只有乞丐不会使人为难,他们并不堵死通向自己的道路,人们应该为此感谢他们——但是这个人却属于生性倔强者,他们宁可冒着极大的风险拿个人的自由作代价,也不愿意乞讨,他们宁可偷窃,也不愿意接受施舍。如果我以某种借口笨拙地硬要接近他,这不是如同谋害灵魂一样吓坏他了吗?还有,他精疲力竭地坐在那里,任何打扰都将是鲁莽的举动。他已经把椅子推过去顶住墙壁,这样他的身躯可以靠在椅背上,同时他的头部也可以倚在墙壁上,铅灰色的眼皮闭了一会儿。我能够理解,我体会得到,他现在最好是已经睡着,只睡十分钟,只睡五分钟也好。他的困倦和疲惫似乎从肉体上传到我的身上。那一脸灰暗不就是用石灰浆粉刷的牢房里那种惨白的色调吗?而且,袖子上那个窟窿一动就张开了口,这不是告诉大家,没有哪个女人关切而深情地同他一起过日子吗?我试着想像他的生活:在某处一座建筑覆有斜屋顶的六楼,一张肮脏的铁床放在一间没有暖气设备的屋子里,一个打破了的盥洗盆,一只小箱子,这些便是他的全部家当。在这窄小的房间里还老得担惊受怕,怕那个踩着嘎吱嘎吱响的梯级上楼的警察那沉重的脚步。这一切都是我在这两三分钟里,在他疲惫不堪地把瘦骨嶙峋的身体和有点像老人那样的头部靠在墙壁上的时候在想像中看到的。可是侍役已经在引人注目地把用过的刀叉收拢来,他不喜欢老是不走的无聊顾客。我先付了钱,匆匆走开,以免接触到我那位朋友的目光。不多几分钟以后,他来到马路上,我便跟在他的后面。对这个可怜人我无论如何不能不闻不问了。

  现在不同于上午,那时是逢场作戏,一时兴奋的好奇心理使得我一直盯住他不放,那时是贪玩的兴致使我想了解尚不了解的行当。现在我却感到一种强烈的莫名恐惧,有了一种可怕的压抑感。我一发现他又走通往林荫大道的那条路,便觉得这种沉重的心情更加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不能去啊!你总不是又到那个拿猴子招徕顾客的橱窗前面去吧?别干蠢事了!你可要想一想,那个女人一定早就报警了,她肯定已经在那里呆着,一见到就会抓住你这件薄外套。再说今天也别再干了!别再试着干什么了!你的动手状态不佳嘛!你已经浑身无力,没有劲头了!你累了,累了还要施展本领,总不会有好的效果。你还是休息吧,躺到床上去吧,可怜哪:只是今天别再干了!只是今天不干!我怎么会有这种害怕心理,怎么会有这种可以说是幻觉一样的确信,认定他今天只要试着动一下,就会被逮住,这是无法解释的。我们越走近林荫大道,我就越担心。这时我们己能听到那边无尽的急流在汹涌澎湃。不能啊!千万别去那个橱窗前面。我不许你这么干,你这傻瓜!我已经到了他的身后,准备伸手抓住他的胳臂,使劲把他拉回来。可是,他仿佛又一次体会到我在内心里的告诫:我这位朋友出人意料地拐了一个弯。他在林荫大道前一条叫德鲁奥路的马路上穿越机动车道,突然换上沉稳的举止,朝一座建筑物走去,仿佛这便是他的住处。我一眼就认出,这是德鲁奥饭店,巴黎有名的拍卖行便设在这里。

  嘿,我已不知有多少次让这个不可捉摸的人弄傻了眼。在我设法去想像他怎么过日子的同时,他的身上一定有一种力量正在满足我那些极为隐秘的愿望。在巴黎这座异国城市里几十万幢房屋当中,今天早上我打定主意要去的就是这一幢,原因是:在那里我每次都能度过极有启迪意义,最能增长见识,又是非常有趣的时刻。那里比博物馆要生动,有些日子则同样有许许多多珍品,任何时候都丰富而多变,每一次都迥然不同,每一次都一模一样。我喜欢这家外观很不起眼的德鲁奥饭店,把它看作至佳的展品之一,它以惊人的简明方式表现为巴黎生活中的整个物品天地。平时在一个住处的封闭的四壁之间结合而成有机整体的一切,在这里分割成无数单个的物件散开放着,像肉铺里一头庞大的动物被肢解的躯体那样。最不相干的和最不相容的,最庄严的和最平凡的在这里通过所有共同点中最共同的一点联缀在一起:放在这里展示的一切都要变成金钱。床、耶稣受难像和帽子、地毯、钟表和盥洗盆、乌东的大理石雕像和顿巴黄铜餐具、波斯细密画和镀银香烟盒、肮脏的自行车放在瓦莱里的初版作品旁边,留声机放在哥特式圣母像旁边,凡·戴克的画和沾了油污的复印油画相邻,贝多芬的奏鸣曲和打破了的炉子摆在一起。必不可少的和完全多余的,最不值钱的粗劣作品和价值连城的艺术珍品,大的和小的,真的和假的,旧的和新的,人类曾经用手和脑创造出来的一切,最高雅的和最乏味的,全部流入拍卖行这个曲颈甑,它不管二七二十一,残酷地把这个大得出奇的城市里所有价值不等的物品都吸进来,又吐出去。在这将一切不等的物品变换为货币和数额的无情的集散地,在这巨大的人类奢侈品和必需品的混合市场,在这匪夷所思的场所,人们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我们整个有形的世界多么繁复而混乱。在这里拮据者可以出卖一切,富有者可以买进一切。然而,人们在这里获得的不仅仅是物品,还有认识和知识。有心人在这里通过观看和倾诉可以更好地理解每一种实体,可以了解艺术史、考古学、藏书癖、集邮学、钱币学,同样重要的还有人类学。如同要从那些展厅转到别人手里的,只是暂时停歇一下的被占有,被使用的物品那样五花八门,好奇而嗜购的,围着拍卖台挤来挤去的人们所属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们的目光闪烁不定,透露出交易的癖好,收藏的狂热等神秘激情。这里坐着大老板。身穿毛皮外衣,头戴刷得干干净净的圆顶硬帽。旁边是塞纳河左岸邋遢的小旧书商和小古董商,他们想廉价进货,以补充自己的摊档。中间夹着小投机商、小中间商、代理人、喊价人、“废品贩”,他们像战场上少不了的贪婪的鬣狗,如果见到某一件物品眼看就要变得一钱不值,便连忙把它稳住,或者见到某一个收藏家紧盯着某一件贵重物品,便从对面使眼色怂恿他。那些本身仿佛已变成古代文献的图书馆管理员也戴着眼镜,像鼻子尖突的蹑手蹑脚地在这里转悠。随后,那些珠光宝气的时髦女士像五彩斑斓的极乐鸟也翩然而至,她们事先让底下人占了靠拍卖台的前面位置。在这中间,真正的行家们,收藏家共济会的会员们,则沉静地站在一个角落里,目光含蓄。然而,所有这些人都或因交易,或因好奇,或因爱好艺术而真正关切,被吸引而来。在他们身后,每次都有一大群仅仅由于好玩而不期而至的人在互相推挤,他们只是为了借这免费供暖的机会暖和身子,或者看着闪耀的喷泉般跳升的数字高兴一番。无论如何,每一个来这里的人都各有目的:为了收藏,为了玩乐,为了赚钱,为了占有,或者只不过是为了取暖,为了因别人兴奋而兴奋一下。这个混乱拥挤的人群集形形色色面相品种之大成,但是只有一种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或想到过会在这里出现,这就是:扒手帮。可是现在我却看见我那位朋友出于必有所获的本能混了进来。我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地方一定也是他在巴黎施展长才的理想场所,甚至是最理想的场所。在这里,所有必不可少的因素都妙不可言地结合在一起:首先拥挤得水泄不通,令人难以忍受;其次由于在观看、等待、拍卖时心情迫切而分散了注意力;第三,除了赛马场以外,拍卖行几乎是当今世界上最后一个一切都得拿现金放到桌面上来支付的处所。因此,可以认定:每一件外衣里面都鼓鼓囊囊地隆起一只塞得满满的小皮夹子。良机不再,它为一只敏捷的手在这里等待着。现在我恍然大悟:今天上午是牛刀小试,对我这位朋友来说大概只是练练指头而已。而在此处,他要真正地大显身手了。

  还是不行啊!他现在懒洋洋地登上去二楼的梯级,趁这当口,我最好还是扯住他的袖管。千万别轻举妄动啊!你难道没有看见那边布告牌上用英法德三种文字写着“谨防扒手”吗?你没有看见吗?你这毛躁的傻瓜!这里大家都知道你这样的人,肯定有几十名侦探在人丛中穿行。再说一遍,相信我吧,你今天动手状态不佳呀!但是这个把周围情况一点不漏地看在眼里的行家,用冷漠的目光扫视一下看来他很熟悉的广告牌,便沉着地一级一级登上楼梯。对他这个出于策略考虑的决断,我如果就事论事,完全可以表示赞同,因为在底层的各间展厅里拍卖的都是些粗笨的家用器具、居室设备、箱子和柜子。在那里挤成一团的是没有多少油水的、不能引起兴趣的一帮旧货商贩,他们可能按照乡间有益的风尚,稳妥地把皮夹扣在围住肚皮的腰带上。如果去碰这些人,兴许既不合算,也不合宜。可是二楼各个展厅里拍卖的却是比较精致的物品,有图画、饰物、书籍、名人手迹、珠宝。无疑那里的钱包更满,那里的买主更不在意。

  我好不容易跟在我这位朋友的身后。他从总入口处出发,交叉来回地溜进每一个展厅,一会儿往前,一会儿又后退,以便摸准每个展厅里的机遇。像一位美食家耐心而执著地审视一份特殊的菜单那样,他在这中间也看了张贴着的广告,终于决定去七号展厅,那里在拍卖La celebre collection de porcelaine chinoise et japonaise deMme.laComtesse Yves de G……毫无疑问,今天这里拍卖品的昂贵程度将引起轰动。展厅里人头攒动,首先从入口处看去,在无数大衣和帽子后面的拍卖台就无法看到。一道挤得紧紧的,也许有二三十排厚的人墙遮住了视线,完全看不见那张铺着绿色台布的长条桌子。我们站在靠入口处,刚好还能偶尔瞥见拍卖人那些有趣的动作。他举着白色的锤子,在垫高的斜面桌旁,宛若一位乐队指挥,调度着全场的拍卖演奏,跨越长得惊人的休止,一再把它引向最急板。他可能像其他小职员一样,住在梅涅尔蒙当或者某个城郊,有两居室,一只煤气灶,一部留声机算是最像样的家当,窗前有几簇天竺葵。而在这里,他面对有头有脸的人们,身穿笔挺的燕尾服,头发涂了润发膏,一丝不乱地分出头路,显然每天三个钟头陶醉于用一把小锤将巴黎最值钱的贵重物品击碎化为金钱,其乐无穷。他以一个杂技演员惯熟的亲切姿态,将来自左边、右边、桌旁、展厅深处的声声喊价——“six-cents,six-cents-cinq,six-cents-dix”——像彩球一样优雅地接过来,又字正腔圆地将这些数字仿佛经过纯化似的传了回去。在这当中,如果喊价冷场,数字涡流阻滞,他便扮演陪酒女郎的角色,以迷人的微笑劝诱道:“personne adroite?Personne a gauche?”或者在两眉之间添上一道细微而生动的皱纹,用右手举起一击重如九鼎的象牙锤子吓唬道:“J'adjuge!”,或者笑眯眯地说一句:“Voyons,Messieurs,c'estpas du tout cher。”在这中间,他跟这位那位熟人以行家的方式打打招呼,狡黠地朝一些出价者使使鼓动的眼色。他以平淡而应有的明确声调,开始极其枯燥地报出每一件新的拍卖品:“le numero trenre-troes”,而随着价格不断上涨,他那男高音便越来越自觉地升入扣人心弦的境界。整整三个钟头,有三四百人紧张得喘不过气来,贪婪地一会儿盯住他的嘴唇,一会儿盯住他手里那把有魔力的小锤子,对此他显然很得意。其实他只不过是工具而已,用于无章可循的喊价,而自以为说了算的惑人错觉使他醉醺醺地有了一种自信。虽然他像孔雀开屏那样有声有色,可是我在心里不免下了断语:他做那些夸张的手势,事实上只是给我这位朋友帮了非帮不可的忙,就是分散了众人的注意力,像上午那三只逗人发笑的小猴子一样。

  暂时我这位精明的朋友还不能从这种同谋的协助中有所收益,因为我们仍然站在最后一排。要想穿过密集的、暖烘烘的、不易推开的人群,一直往前硬挤到拍卖台旁边,我觉得是完全不可能的。可是我又意识到,在这个有趣的行当中,我这个业余爱好者还幼稚得很哩。我这位同伴,这位有经验的能手兼专家早就懂得:每次总是在锤子最终落下来的那一个瞬间——那个男高音正在欢叫:七千两百六十法郎!——在这短促的一刹那,情绪缓和了,人墙松动,一个个亢奋的人头低垂下来,商人们把价格记进目录册里,不时有看热闹的人离去,挤紧的人丛透了一会儿气。正是这一片刻,他神速地加以利用,低着头像一枚鱼雷往前直冲。猛地一动,他便穿过了四五排人。我不是下过决心要帮助不存戒心的人吗?可我一下子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竟没有看住他。虽然现在我也向前面挤去,但一转眼拍卖又已开始,人墙重新闭合了。我被夹在拥挤不堪的人丛里动弹不得,犹如陷在烂泥里的手推车。真要命,这热烘烘、粘糊糊的人堆。前前后后全是陌生人的身躯,全是陌生人的衣服,彼此靠得这么近,旁边有人咳嗽一声都会震动我的五脏六腑。难以忍受的还有那空气,闻起来像灰尘,有一股霉味,酸味,特别是汗味,就像在任何钱字当头的地方那样。我热得直冒气,想抽出手来解开上衣掏取手帕。可是不行,我给卡得太紧了。不过还是可以的,还是可以的,我不就此罢休。我缓慢地,不停地往前挤去,又挤过一排,再挤过一排。唉,太晚了!那件栗黄色外套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悄然躲在人群里什么地方。谁都不知道,他在身边便是危险。只有我明白,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由于一种莫名的焦虑而发抖,这个倒霉鬼今天一定要栽大跟头。每一秒钟我都在等待着什么人突然叫起来:“Auvoleur!”这时将乱作一团,人声鼎沸。有人会把他拖出去,扯住他那件外套的两只袖管。我无法解释,我怎会这样恐惧,这样肯定,认为今天,就是今天他一出手必定会倒霉。

  可是,嘿,什么也没有发生,不见有人喊,不见有人叫,相反地,突然那喳喳声,沙沙声,嗡嗡声全没有了。一下子静得出奇,仿佛这两、三百人约好了似的都屏着呼吸。现在大家都加倍紧张地朝拍卖人看去。他往后退了一步,来到灯架下面,他的额头闪耀着,显得特别庄严。现在轮到要拍卖重头货了。这是一只硕大无朋的花瓶,是三百年前中国皇帝至为亲善地派使者赠送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如同许多其他物件那样,这只花瓶在革命期间曾经不可思议地从凡尔赛宫消失过。四名穿制服的侍役抬着这个珍贵的拍卖品——一个洁白晶莹、散布着蓝色纹理的圆形物件,特别小心地,同时有意郑重其事地把它放在台子上。拍卖人庄重地清清嗓子,然后宣布拍卖价格:“十三万法郎!十三万法郎!”——肃然起敬的静默回答了这个由于有好几个零而被人尊崇的数额。谁也不敢贸然喊价,谁也不敢吱声,甚至不敢挪动脚板。这密匝匝、热烘烘的彼此卡在一起的人堆仿佛变为由敬意凝结成的一个板块。终于台子左端有一个矮个子、白头发的男人抬起头来,急促而低声地,不好意思似的说道:“十三万五千!”紧接着拍卖人果断地还击:“十四万!”

  现在开始了激动人心的场面:一家美国大拍卖行的代理人不动声色地每次只是举一下手指,喊价数字马上像电钟上的指针再跳五千。台子的另外一端有一个大收藏家的私人秘书(人们轻声耳语说了名字),他有力地进行反击。拍卖逐渐变成这两个出价者的对话。他们俩斜对着坐在那里,执拗地避免了互相对视。两个人都只把出价传送给拍卖人,拍卖人显然满意地接受着这些数字。到了二十六万法郎时,那个美国人终于第一次不再伸出手指。喊出的数字像冻结的声音,仿佛悬浮在空气里而中无一物。亢奋的情绪在高涨。拍卖人四次重复着说:“二十六万!二十六万!”他好像把这个数额高高地扔到空中,宛如放出一只鹰去攫取猎物。然后他等待着,急切而略为失望地——唉,这场戏他还要演下去!——朝左右看看:“没有人再加吗?”这听起来近于绝望。沉默开始像一条弦在颤动,然而寂然无声。锤子缓慢地举起来。这三百颗心停止跳动……“二十六万,第一次……第二次……第……”

  静默仿佛聚成一团压在沉寂的大厅上,大家都屏着呼吸。拍卖人以近乎虔诚而庄严的神态拿起象牙锤子,高高举在无声的人群上方。他再一次吓唬:“J′mdjuge!”没有用!毫无反应!于是:“二十六万法郎,第三次!”他说道,乏味而气恼地把锤子敲了一下,“成交!”结束啦!二十六万法郎!这样乏味地轻轻一敲,人墙就动摇了,裂开了,又变成一张张有活力的面孔。大家都开始活动手脚,呼吸,叫喊,叹息,清清嗓子。挤在一起的人群,犹如整个身体,在一次像掀起的波浪那样挨个传过去的推挤中挪动和放松。这一阵推挤传到我的身上,不知是什么人用胳膊肘子当胸撞了我一下,同时有人小声地对我说:“Par-don,Monsieur!”我不禁猛地搐动了一下。这声音!真想不到,教人好高兴呀!让人老是惦着,不知道去了哪里!叫我好找哇,这松散开来的人群形成的波浪——碰得真巧——竟然刚好把他冲到我的身边。谢天谢地,我又见到他了,就在近旁。现在我总算,我终于可以看住他,保护他了。我得留意,别正眼直视他,只能从侧面拿眼角觑他,而且不是看他的脸,而是看他那一双用作工具的手。可是,奇怪:不见他的两只手哇。我一下就看出来了:他是把外套的下袖管紧贴在自己的身躯上,像一个怕冷的人把手指缩到袖口护住,这就看不见了。如果他现在要触摸对象,那么对方只会觉得偶尔碰到了柔软的织物而已,毫无危险,而他那只随时可以突然伸出的贼手却掩藏在袖子里面,如同收在长满绒毛的猫脚里的利爪。可这一着的目标是谁呢?我谨慎地斜眼看他的右边,那里站着一个瘦长的男子,衣服纽扣全扣着,在他前面又有一个,后背宽阔,惹不起的样子。所以,眼下我吃不准,他会靠近他们俩中的哪一个而能得手。可是这时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膝盖轻轻地给撞了一下,我浑身像打寒战似的,蓦地产生一个想法:难道这番准备工作竟然针对着我本人不成?最终你这呆子在展厅里竟要向惟一知道你底细的人下手吗?要我这会儿——这可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令人百思难解的一堂课哪!——领略你的手艺吗?确实如此,我觉得就是针对着我,正是我,这个不可救药的倒霉鬼看来正是选中了我,正是我,正是他对之浑然不知的假想朋友,正是我这个惟一深谙他的手艺的人。

  肯定是这样,毫无疑问,这是针对着我,现在我不可能再弄错了:我已经准确无误地感觉到旁边这个人的肘子轻轻抵住我的腰际,那只掩藏在袖管里的手一点一点地往前推移,很可能在拥挤的人群一开始松动时,便会在晃荡中轻巧地把手伸到上衣和背心之间。如果我针对着他稍微动一下,现在还完全能把自己保住。我只要往旁边一转或者把上衣扣好,就行了。可是很奇怪,我再也没有这点力气了,我的整个身体由于激动和等待而不能动弹,像中了催眠术似的。我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停住不动,如同冻结了一样。在我莫名其妙激动地等待着的时候,心里飞快地想,小皮夹子里有多少钱。在想起小皮夹子的时候,我一身体的每一部分,每一只牙齿,每一个脚趾,每一根神经,只要一想到,马上便变得非常敏感——感觉得到钱包仍然压在胸口,温暖而静止。可见小皮夹子暂时还在那里。既然作好了这样的准备,我要挡住他的袭击完全不成问题。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究竟是不是希望有这次袭击。我的感觉完全混乱了,好像分裂了开来。一方面,我替他着想,希望这傻瓜放过我;另一方面,我又在等待他一试身手,等待着他那具有决定意义的推撞,心里害怕而紧张,如同牙科医生的钻头靠近痛处时的感觉一样。可是他好像要惩罚我的好奇心似的,一点也不急于推撞我。他一再停下来,但是暖烘烘地靠得很近。他从容地一点一点移过来。虽然我所有的宫能完全被咄咄逼人的触摸所吸引,但是同时我却用完全不同的感觉非常清晰地听到拍卖台那边传过来的不断上升的喊价声:“三千七百五十……没有人再加吗?三千七百六十……七百七十……七百八十……没有人再加吗?没有人再加吗?”随后锤子落下。大家松散开来时那种轻轻的推挤又一次传遍人群。在同一瞬间,我感觉到那荡开的鳞波漾到我的身上,这是像一条蛇倏地窜过那样的动作,是一种给人以溜滑感的、人体散发出来的气息,而不是真正的掏取。如果不是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受威胁的部分,我怎么也感觉不到它。恍如风乍起,吹皱了我的外衣,我似有若无地觉察到飞鸟掠过似的动了一下,这时……

  这时突然发生了我始终没有预料到的事情:我自己的一只手从下面猛地向上一伸,抓住了在我外衣里面的另一个人的手。我从来也没有打算这样冷酷地还手。这只是肌肉的反射作用,连我自己也感到意外。由于纯属身体的自卫本能,我这只手不由自主地蓦地伸了上来。现在——真要命!——我的手抓住了另一个人的冰冷的、直打哆嗦的手腕,我自己也感到诧异和吃惊。不,我从来都不想这么做!

  这个瞬间我无法形容。我惊呆了:突然硬把另一个人身上的一部分冷冰冰、活生生的肉体捏在手里。他同样也吓瘫了。就像我没有力气放开他的手,心里也没有想到要这么做,他同样也没有胆量挣脱他的手,心里也没有想到要这么做。“四百五十……四百六十……四百七十……”拍卖人充满激情地在上面大声叫喊——我仍然抓牢另一个人的战栗不已的那只贼手。“四百八十……四百九十……”——始终没有人觉察到发生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没有人意识到在这两个人之间正进行着殊死搏斗:只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只在我的和他的绷得不能再紧的神经之间正进行着这场无以名状的决战。“五百……五百一十……五百二十……”数字的漩涡越转越快。“五百三十……五百四十……五百五十……”终于——整个过程持续下到十秒钟——我恢复了呼吸。我把另一个人的手放开。那只手马上缩回去,消失在粟黄色外套的袖管里。

  “五百六十……五百七十……五百八十……六百……六百一十……”上面连续不断地传来响亮的声音,我们俩依然靠着站在那里,我们在这段玄妙的公案里是同谋,两个人都由于共同的经历而瘫软无力。我还感觉到,他的身体暖烘烘地贴在我的身体旁边。现在,我松弛下来,反而激动起来,僵硬的膝盖开始发抖。我觉得好像这轻微的颤动传进了他的膝盖里。“六百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数字跳得越来越高,但我们还是站在那里,仿佛恐惧的铁环把我们扣在一起。终于我获得了至少转过头来,朝他看去的力气。在同一刹那他也朝着我看。我正对他的目光逼视他。饶了我吧!饶了我吧!别去告发我!那双含泪的小眼睛似乎在乞求。从那圆形的瞳孔可以看出,他已心胆俱裂,世间万物的原始恐惧展露无遗。稀疏的胡子也在极度的惊恐中抖动不已。只有这双睁大的眼睛我还能看得清楚,但是除此以外,在我事先和事后都从未在任何人脸上看见过的那种无法描摹的惊惧表情中,那张面孔已经不成其为面孔了。我觉得羞愧难言,竟然有人如此卑微,如此下贱地仰面看我,仿佛我有生杀予夺之权。他这样畏惧,使我感到羞耻。我难堪地又把自己的目光转向一边。

  他明白了。现在,他知道我绝对不会去告发他了。这使他重新获得力量。略微一动,他躬起的身于便同我分开。我感觉到他要永远离开我。先是在下面松开贴在一起的膝盖,然后我的一只手臂觉察到由于紧靠在一起而传过乘的体温消失了——我觉得仿佛有什么本来是属于我的,现在忽然没有了——像扎猛子一样,我这个不幸的伙伴已不见了,在我的身边留下一个空隙。在最初的一瞬间,我舒了一口气,感到周围变得宽松了。但是一转眼我猛地一惊:那个可怜虫,他现在怎么办?他没有钱哪!可我得以在这几个钟头里经历惊心动魄的场面,还是应该感谢他。我做了本非所愿的同谋。我一定得帮助他!于是我连忙挤过人群去追他。糟糕!这个倒霉鬼误解了我这番热心肠。他从过道远处偷眼瞧我!可见他怕我。我想叫他放心,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向他示意,那件栗黄色外套已飘然下楼,融人人潮汹涌的大街,可望而不可即。像开始时那样突然,我这一堂课也顿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