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的感人故事(短):会议室依然是"重灾区"――控烟志愿者自述"不容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1:25:21
时间:2011-07-30 14:46:0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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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23岁的吴燕(化名)是本市国家机关中的一名清洁工,最近她有了一个新身份:“控烟监督员”,遇到公务员“不当吸烟”,她的任务是劝阻。其中,未建立禁烟制度2户、未开展控烟宣教工作4户、违规设置烟具户、缺少监督电话3户;区县街道事务中心12户、市政府机关1户,整改到位率为100%。
23岁的吴燕(化名)是本市国家机关中的一名清洁工,最近她有了一个新身份:“控烟监督员”,遇到公务员“不当吸烟”,她的任务是劝阻。这份志愿者工作,她做得不容易。
监督员被“说哭了”
什么是“不当吸烟”?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国家机关,起码有两个场所要“绝对禁烟”:一是会议室,二是2个人以上共用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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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不少机关,控烟条例实施1年以来,会议室依然是烟害“重灾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顾晓敏在近期的执法检查中询问一位机关清洁工:会议室是否常常有人吸烟?这个问题让清洁工面露难色,但她还是说了实话:吸得厉害。
会议室里的“烟害”,是一些公务员控烟自律意识淡薄的典型写照。正因为如此,吴燕在履行“监督员”义务的时候,遭到了一些吸烟者的冷嘲热讽,结果,吴燕被“说哭了”。
领导干部做志愿者
“假如是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而不是清洁工来做控烟监督员,结果又会怎么样?”市人大代表、普陀区中心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沈伟也参与了控烟条例执法检查,与其说他这是提出了一个问题,不如说他是借此提出了一个建议。
其实,机关领导干部做控烟志愿者,效果不一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运时不仅参与了控烟条例的制定,而是也是执法效果的积极推进者,名副其实的“控烟推动者”―――只要在机关里碰见他,那些正在“不当吸烟”的公务员就会感觉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把烟“藏”到哪里好。
“无论是法律素养、自律意识,还是劝导能力,领导干部们做控烟志愿者,一定能胜任。”沈伟说。
公务员控烟应“自律”
“公务员不当吸烟,一个重要原因是,吸烟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对他人健康权益的侵害。”市人大代表、浦东新区卫生监督所所长陈晓玲说,实现控烟目标,最终要靠吸烟者的“自我约束”。
“控烟不会一步到位,就要分解目标,一步步走下去。”孙运时说,自从2010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尝试禁烟以来,今年市人代会和市委全会都实现了全面禁烟;国家机关要做申城“控烟示范区”,不仅要靠外部监督,更要靠严格自律―――控烟自律,应成为申城公务员的一种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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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以来,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近期对人民大道200号、大沽路100号市级机关暗访,同时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部分区县、街道机关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表明,116家国家机关中,90家设置有吸烟区,26家未设吸烟区,二者比例为77.6%和22.4%。同时,26.7%发现烟蒂,25%发现吸烟行为。执法检查发现,控烟条例实施一年以来,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在法定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完善控烟制度,控烟意识明显增强。检查主要发现两个问题:一是吸烟区设置不规范、不科学。以人民大道200号、大沽路100号为例,吸烟区设置在走廊两头或楼梯口,未能和其他办公区域完全隔断,二手烟可通过中央空调系统扩散至整座大楼。二是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控烟意识”欠缺,少数工作人员在共用办公室内吸烟。
与此同时,市和区县卫生监督机构6月下旬以来对全市国家机关,以及公共服务办事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共给予警告13户次。其中,未建立禁烟制度2户、未开展控烟宣教工作4户、违规设置烟具户、缺少监督电话3户;区县街道事务中心12户、市政府机关1户,整改到位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