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安宁中学余大勇:税收政策当“严于律官宽以待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6:51:21
昨天,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又一次明确:企业为职工提供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通知还要求,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不得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11月26日 《东方早报》)
对此,应该不难发现,财政部上述“通知”对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的再次强调,其政策初衷无论是出于严格税收管理,还是增加税收与扼制垄断行业不合理收入,乃或是兼而有之,可以说在结果上,由当前企业收入的结构所决定,其中受到最大影响的应该只是工薪群体,而不可能会是企业管理层。而结果倘果真如此,那这样的税收政策应该就不是一个很好的政策。
首先就公共决策取向讲,虽然应该承认,税收是保证国家正常运转的主要财政来源,任何公民也有照章纳税的义务。但同时也要说的是,税收政策的制定作为一种有关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的公共决策,同时首先也要以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最大化为取向。而以此要求衡量,虽然按财政部这次要求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通知要求看,其政策初衷也不能说有什么错。然如将这个“通知”放在国内当下收入环境中予以观察,那就显然不难发现,由目前国企领导收入多元化与职工收入单一化的特征所决定,财政部这个加强职工福利费管理决策的重点最终只可能会落到众多的职工身上,并使职工收入相对减少同时相关的企业管理层收入则完全可能会是毫发未损。所以就此意义说,一个以降低众多职工福利水平为代价的公共决策,不仅 > 不利于缩小当前社会已经过大的贫富差距,同时应该不会是一个可称之为好的公共决策。
其次从缩小社会贫富差别角度看,显然应该众所周知的是,相对国有企业管理层多样化的隐性收入而言,虽然有关的垄断行业职工收入与其他行业职工相比有着不小差距,而且也理当应加以一定的规范。可同时也不得不想指出,如果对当前社会垄断行业管理层与职工、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收入关系加以观察,并按社会公平实现与缩小贫富差距的要求衡量,显然可以发现,首当其冲需要调整,或者说应该首先予以规范的理应是企业管理层人员的收入,而并非是众多的工薪群体。然事实上,也令人迷惑不解的是,财政部的却将上述“通知”落点放在工薪阶层身上,而似乎将首先应当规范的国企管理层收入规范问题则悄悄地放在一边。
所以,由国内国有企业及垄断国企管理层与职工收入结构,乃至相关国企管理人员的官商兼具的身份所决定,相关部门在制定税收政策时,也理当遵循“严于律已宽于待民”的公共决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