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课文ppt课件:《圣经如是说》凯波尔著(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12:26

第五章 神是全能的

我们虽然不能说,《圣经》强调神的无所不能比强调祂圣洁与爱的属性更多,可是神是全能的,这真理我们可以充分地从祂的自我启示中看出来,也可以从历史基督教会的信仰告白(如:使徒信经)中看出。

在所有神的属性中,神无所不能这个属性不只一次地被提到,这是很有意义的。教会承认她们相信的是“全能的父神,宇宙万物的创造者”,也信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祂“坐在全能的父的右边”。然而,“神是无所不能”的这教义,在邪恶的时代里已经式微了,它不仅被人忽视,而且还被人曲解,不少人还否认它。关于此点,今世的人当特别注意。

一、神无限的能力

无所不能是独属于神的,只有神才是全能的全能。《圣经》屡次讲到祂是“全能的”(the Almighty),这个字的希伯来文是El(以尔)和El Shaddai(以尔撒代),明显是有能力的意思。根据语源,也用到另一个字the Almighty,在这个字中的复数形式更引出神能力的丰满。

旧约《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创18:14,耶32:17),说到耶和华,约伯说,“我知道祢万事都能作,祢的旨意不能拦阻。”(伯42:2);新约《圣经》也称神为“独有权能的”(提前6:15),并且断言“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世上的政治家、武将、科学家、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在祂面前,好象虚无,被祂看为好象不及虚无,乃为虚空”(赛40:17)。祂用铁杖打破仇敌,祂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2:9)。宇宙的一切能力,包括原子弹、氢弹都完全在祂的控制之下,所以太阳和它的行星、月亮和星星、银河,都超乎人的想象之外(赛40:26)。在人与国家的事务上,受黑暗和 冷酷的君主所支配的势力,也受神的允许所支配及统治,以利于神的子民和其国度之来临(罗8:38—39)。

在创造和护理的事工上,神执行祂的权力(参诗33:6—9;来1:3)。宇宙的创造是从无生有,“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11:3),一般称此为直接创造;此外如人身体的创造,是从“尘土”而来,有时称作间接创造。另外,象自然发生的事,如降雨(太5:45)和超自然的事——不须将同时发生的自然因子予以排除——如:以色列人渡红海的奇迹,经上记着说,“以色列人下海中走干地,水在他们的左右作了墙垣。”(出14:22);以及基督从死里复活(罗1:4)和救赎的完全过程(弗1:19—20;弗3:20;彼前1:5;彼后1:3—4),在一切事上,神都显示了祂的无所不能。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圣经》认为拯救是由于神的能力,也是由于祂的怜悯、恩惠与慈爱。

《圣经》不但把一切能力归属于神,也把一切权威、良善和权能归给神,以运用那项权能。新约说到神的“权柄”(太28:18),也说到祂的“国度”(太6:13)和“能力”(弗1:19)。若用拉丁文术语说,神的“能力”不仅是“能力”(Potentin)也是“全能”(Potestas)。这个事实直接关系到神主权的适当了解,“神的主权”这个词在一般神学意识中,几乎不算神的属性,但却是神和受造物之间的一种关系。根据某些人的意见,以为“相关属性”基本说来是一件无限制权利。“强权即公理”这观念不仅非《圣经》所苟同,而且还为《圣经》所憎恶。

二、无所不能与神的旨意

“神能作祂意愿的事”这个句子画龙点睛地道出了神无所不能的意义,这也是一个叙述得很正确的事实,神能依祂的意旨作任何事,无一是例外。若说神目前或未来都不能依祂的意愿行事,或者过去也未依祂的意愿行事,就是贬损祂的无所不能性;显然地,贬损祂的无所不能性也就是否认祂的无所不能性。神宣称:“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25:3)。

依据《圣经》前后一致的教导,当尼布甲尼撒王称以色列的神为“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祢作什么呢?”(但4:35),他说得一点儿没错呀!因为神凭自己的意旨行事,这样说是无懈可击的,所以祂的意旨不能违反祂的本性。

以唯名论出名的哲学派系,他们把全能和神的其他属性分离,而教导神会犯错、犯罪、受苦和死亡,这实在是犯了严重的错误,也等于是步了回教的后尘,将神的能力谪为完全专制并迎进外邦的教条,说强权就是真理。《圣经》明白地说,“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撒上15:29),“神不能被恶试探”(雅1:13),“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神的能力是不受限制的,这是很明显的。

简单的意义就是神的旨意在每件事例上都映出祂的完美,永远不会与祂的内在卓越性相违反。当说到神“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时,这就在断言祂不能停止为神,也就是说在其他事物上祂不能停止祂的无所不能。引用奥古斯丁的话说:“当我们说神不会死或不犯罪时,就是意指神的权力不会减损;因为如果祂会死也会犯罪,祂的能力也将日渐缩小。”(上帝之城,五:10)。赛德(William G.T.Shedd)说,“神不可能是不存在的,这会是有限的软弱,不是全能的力量”(教义神学,一:360)。简言之,无所不能的神是愿所欲愿、为所欲为,因为祂是无所不能的。

神的无所不能并不会因为神所作的而穷尽了。虽然许多哲学家和神学家看法迥异,但实际情形与可能发生的并不一样;若硬说是一样,就等于是混淆神和宇宙,这根本就是泛神论啊!若说神的能力赶不上祂的意旨,就是使祂比祂有限的创造大不了多少。当救主耶稣在客西马尼被捕的时候,神原可以差遣十二营多的天使来解危(参太26:53),但是这样作并不是祂的旨意。

《圣经》曾断言,神能从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路3:8);虽然我们并没有神这样作的记载,但是如果祂曾经这么打算过,他就必定能作到。巴文克曾在其教义神学一书中说:“神到底是无穷尽的,永恒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无限并不就是有限的总数,无所不知也与受造物中具体化了的思想内涵不同。所以,这无所不能远在启示于世人的无限制能力之上,而且没有限制。”(二、252以下)。所以,神的能力是无限的,神真正是全能的,绝对的无所不能是属乎神的,这些说法是最清楚不过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可10:27;路18:27)

三、无所不能与拯救

神的能力远在神的意旨之上,这说法必须立足在神主权的利益之上。虽然神的能力是无限的,祂能够自由运用祂的能力。神自由支配祂的能力并不是武断,这点是再重要不过的;神是在一种很和谐、很自然的情况下运用祂的无所不能,这也是再确信不过的事了。当救主被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一起讥诮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太27:42),他们以为他没有能力从十字架上下来,其实,他们错了,身为全能神之子,他十足可以这么作。

但是,实在说来,他存着一个救别人就不能救自己的意识,所以他不能救自己,因为他要救别人,他决心要完成父神所托付他的使命,甘心乐意地独自承受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痛苦。他原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但是他没有这么作,那是因为他爱罪人,他之为他,名义上说,就是爱的化身,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这个能力。事实上,他不运用他所拥有的能力,这种爱的决定本身就已是一种无限能力的表现。至于他所说“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7—18)就不足为奇了。其实,他的死是能力的表现,正如他从死里复活一样。有一个教父幻想自己正跪在十字架前仰望救主,他赞叹地说,“这想死的一位是谁呢?死是弱的表现,这样死却是强而有力的。”其实,他完全说对了。《圣经》无谬地教导了神救赎的需要,这并不是说,神的主权是受限制的,也不是说神的能力不够。《圣经》对于神救赎之必要性的教导,丝毫不会减损关于绝对主权和神绝对的无所不能性的教导。神的本性正需要祂的儿子牺牲性命、代罪人死在可咒的十字架上。

海德堡要理问答说,“因为神是公义和真理的,所以我们的罪若不藉着祂儿子的死就不得满足(16:40)。正如笔者在《以神为中心的传道》(God-Centred Evangelism)一书中所说:“无限慈爱的神也是完全公义和无限忿怒的,当人类历史之初,神的审判就命定罪的工价乃是死,也可以说是永远的死(创2:17;罗6:23)。如果神从完全公义上稍稍偏离一些——纵然只是毫发之差——就是否认自己,这是神所不能为的一件事。”(156页)然而,正如前述,神不能否认祂自己,并不是因为祂怯懦,相反地,这正表示了祂的无所不能。所以《圣经》把拯救之工归属于神的能力,并且把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福音描写成“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林前1:18,24),并不足为奇。

四、神的无所不能性被否认

进化论今日已普遍为人所接受,许多人拿它来取代《创世记》一、二章里的叙述,许多人则否认《圣经》中关于创造的记载为事实,企图以进化论来协调之。如今,我们可以充分看见神在创造上的无所不能。创造——不论是直接的或是间接的,都是全能真神的意旨的表现。任意干犯《圣经》有关创造的教导,唯一的结果就是冒犯亵渎《圣经》中有关神无所不能的道理。

这里请注意,进化论对三个基本问题没法解答。亦即:物质的起源、生命的起源和有宗教性之人的起源,《圣经》却能回答!《圣经》以神的无所不能性来回答这三个问题:神的无所不能创造了物质,神的无所不能创造了原始的生命,以及神的无所不能创造了有宗教性的人。只有全能的神能创造这些东西,而且祂也的确创造了。

神的无所不能在超自然上大放异彩,使今日基督教会分裂的问题就出在这儿。一方面,有人坚持超自然主义是基督教的精髓;另一方面,有人则否认超自然,但拼命还想声称自己是基督教。这个分裂可以一直追溯到使徒时代,使徒约翰认为有必要写封信给当日的教会信徒们,以坚定他们对耶稣之神性的信心(约壹5:13)。使徒保罗也和叫许米乃和腓理徒的人争辩,因为他们不认为死人可以复活(提后2:17—18)。

第五世纪时,教父奥古斯丁高举超自然的拯救论,以与英国修士伯拉纠(Pelagius)的否认相对抗。当时罗马教会虽然很推崇奥古斯丁对拯救道理的见解,但从历史上看,它仍保持中立,介于奥古斯丁和伯拉纠两派之间。今日许多教会领导人都否认《圣经》的超自然启示,把《圣经》中耶稣为童贞女所生和身体复活的奇迹贬斥为神话,并且教导得救的功夫是由人的努力而不是神的恩典而来。

梅钦(J. G. Machen)在其《基督教与新神学》一书中指出,他那个时代的现代派已不是基督教,而是另一个宗教了。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曾表明,辩证神学(一般称为新正统派),实际上已成为“新现代派”了。派克主教(Bishop James A. Pike)也曾说,论到历史上三位一体的道理,他就是无神论者。罗宾森主教(John A. Robinson)有一本著作叫《对上帝诚实》(Honest to God),更明显地是在反对基督教超自然主义,因而也等于是反对了基督教。

阿民念派的人虽然一般来讲是接受基督教超自然主义的,但当他们一说“神若不先得到罪人的许可就拯救他,那是无济于事的”,他们就是在损抑《圣经》有关神无所不能的教导。如果他们说,藉外力或用强迫的方式拯救罪人并非神的旨意,那么他们不仅答对,而且还说是个奥妙的真理呢!虽如此,他们仍否认《圣经》中有效恩召的真理。这恩召乃是藉着圣灵使那些死在罪恶过犯中无法抗拒罪之试诱的人苏醒过来(约3:3—6;弗2:1),藉着圣灵的能力在他里面工作,罪人就被改变而乐意得救,这乐意感就是神的拯救恩赐。“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

五、神无所不能的适当研究

我们人类,甚至当我们已经“穿上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10)时,都尚未了解神的一切。我们未能了解神一切的明显理由,就是有限的不能盖过无限的,因为神是无限的,我们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须注意研究祂的属性,当然还包括祂的无所不能性。

举例来说,一直有这么一个说法:说神儿子成为人形,并不是受圣灵怀孕为童女马利亚所生。这里我们实在应该秉持一项原则:神已经作成祂意旨的事了,你如果否认,就等于是否认神的无所不能。然而,谁有权力武断地说,神乐意以一种方式为人,而不说他实际上已经成为人了?防止神学上的揣测,就是避免将神的属性一个个分离开来。就象一道白光,穿过三棱镜,折成七种颜色的光谱一样。所以,神所有的属性乃是一个包含所有的完美属性。

华飞德在他的《加尔文及加尔文主义》(Calvin and his Calvinism)一书中,对于伟大的加尔文在其著作《基督教要义》中拒绝在神的属性上发表揣测的言词而大加赞扬。他说:“神的能力、公义、正直、圣洁、良善、怜悯和真理这些属性,应与其他和它们相互关系的指示联合为一,明显暗示除非人相信神的一切完美性,就不能对祂有适当的了解。”(第170页)

傅斯(Geehardus Vos)在《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无所不能”这一章的结论里,实际观察到“神无所不能”这个思想应足以让我们相信祂,并且唤起我们对祂的敬拜。我们不要谈“无所不能”这个词,我们理当以赤子的信心接受无谬的《圣经》所显示的话,充分地相信神,特别在近来动乱的时代里,神能执行祂的拯救工作、挫败敌人和完成祂荣耀的国度;并且为祂的尊荣赞美祂,神的尊荣是无限的。”(韦斯敏德要理问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