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书剑在线阅读:孙中山美国籍迷雾背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40:11

读6月21日《文摘周报》在“解密”这版转载《国际先驱导报》王丰的文章:《“孙中山美国籍”迷雾背后》,说的是孙中山1904年宣誓加入美国国籍的故事。这个消息早先就从网上阅读到了,据说是“美国在台协会”发言人裴士莲宣布:将在今年7月4日“首次对外公布一份官方文件,以证明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是美国公民云云。”

说是“解密”恐怕站不住脚,《民国档案》杂志早在1986年第一期就披露了这件事。那期杂志译载了两篇报道,第一篇是1910年4月8日檀香山《晚间公报》(Evening Bullein)发表的报道:《中国将发生内部冲突》。内有:“孙逸仙博士是一个海岛的孩子,出生在依华(Ewa),生活在茂宜岛上的姑喇。”译者注释道:“1904年3月,孙中山由檀香山赴美国大陆,因美国政府排华,孙中山为易于入境,便编造情况,设法签领了檀香山的出生证。此处所述,即据该出生证。”这里,译者有意无意隐瞒了孙中山宣誓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事,给人以似乎仅凭这张出生证就可以随意出入美国的假象。

之所以称其“隐瞒”,是因为接着译介的4月21日檀香山《广告者》(Advertiser)上发表的《头颅有赏格的檀香山人》一文,该文明确说“法院方面判定他是美国人。”还有该报另一篇文章,均为杨天石教授作为附录收集于其《晚清史事》一书中。应该说,孙中山用假出生文件加入美国国籍虽语焉不详,亦可看出端倪来。

几年前,网络上爆料了孙中山加入美国籍的事,《爱历史》网站还刊出老孙当年举牌入籍照片,系来自美国移民局档案。同时刊出的还有两份打印的当年入籍登记表,这三份美国移民局档案证明前面所述“法院方面判定他是美国人”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现在“美国在台协会”发表的谈话,只不过又一次证实所传非虚罢了。本文将上述照片之英文字句翻译成中文,句首即有“本人孙逸仙,先经宣誓后,兹作证称:……”我们没必要详录那些谎言,梁启超早就指责孙文是“为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而且是在孙文死后首日即刊载于《晨报》上;胡适也称其“不惜以倒行逆施以求达到他的目的”。若知道中国文人素来有“为逝者美言”之惯例,梁、胡皆不顾,可知孙文之恶习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但应注意这份公证人所录孙氏“宣誓后”之谎言为1904年3月9日,可知他在31日离开檀香山赴旧金山时已是为入籍而去。由中科院广州社科所、中山大学、政协广东省文史委、广东省参事室、华南师大、暨南大学等权威单位编撰的《孙中山年谱》,则记述为“4月6日离檀香山抵美国旧金山。因受保皇党徒及清驻旧金山领事指控,为当地移民局所阻,拘留于移民所多天。后得致公堂首领黄三德等旅美侨胞援助,始得入境。”(P24)显然《年谱》所述不实,其实老孙在那里不是为“入境”,而是办理移民手续。革命党确实“兵不厌诈”,记述历史也难说几句真话的。推理:倘若真有那些“指控”,孙氏还能入籍美国么?

要么就真如本文所介绍的裴士莲女士之言:“当时美国政界希望亚洲能出现第一个民主国家,所以美政府运作让孙成为公民,这样清政府就不能任意逮捕美国公民。”此文继续延伸:“革命乱党的身份特殊,进入各国海关时,即使未遇到刁难阻拦,各国也不会加以保护,所以才会发生1896年的‘伦敦蒙难’事件,险被清廷绑架回国。”我就很纳闷了,怎么这些话语根本不顾事实与逻辑呢?且不说美国政府那时真有雅兴“运作让孙成为公民”吗?且不说孙氏自己多次抱怨求英美等国助其革命无果,至少辛亥之后美国政府并不承认孙的“临时政府”的。其公使嘉乐恒当年便报告:“孙氏虽为各方面所瞩望之革命领袖,然或许将成为独裁者。”(《美国与近现代中国》,P52)至于“各国也不会加以保护”就更扯淡了,若非英国政府出面保护,所谓“伦敦蒙难”时孙氏早就被拉回国处置了,尽管他为求苟且构陷陆皓东还揭发刘学询谋反。

有精神者可以阅读《临时大总统和他的支持者》,尽管编著站在革命立场上“报喜不报忧”,读者仍不难看见孙的那些欧美支持者,九教三流没一条算得上是“翻得起浪的泥鳅”,也没哪个有识之士看得起这个“孙大炮”的。就连为他登基起草了《共和国宣言书》的澳洲著名记者端纳,不久后也忍不住写长信给莫理循臭骂老孙:“他是个傻瓜!…他不仅狂妄透顶,而且简直是个疯子。他完全不切实际,缺乏常识……他真的疯了!”(《北京的莫理循》,P381-382)即使扶持他的苏俄,也掩饰不住嗤之以鼻的心态。马林带着不屑之态向美国左派人士伊萨克斯复述孙氏狂言:“我是从孔子到现在的中国伟大的改革家的直接继承者,如果在我生前不发生重大的变革,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将推迟六百年。”(《马林在中国的有关资料》,P25)鲍罗廷氏在给莫斯科的长篇报告里更是历数孙氏种种荒诞与不是之后,竟自我纳闷:“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成为党的领袖了呢?”(《联共、共产国际与中国》P352)

国民党有个肉麻到恶心的称呼“国父”,大陆上也有人鹦鹉学舌,如此文。那首先是孙氏自己怂恿青年代表们提出来的,他自己也也恬不知耻地说:“中华民国就像是我的孩子……”(《孙中山大传》P478)固然,无耻是革命领袖必备的品质,但直至他死后,“孙大炮”仍是舆论嘲笑和抨击的对象。直至1929年3月,蒋介石“为了打鬼,借助钟馗”,召开国民党三大愣是借助强权把老孙捧上神坛,只准吹捧不准冒犯,好让自己扮演接班人的角色,就像今日那些底气不足的权力者,借助权力推行“唱红”一样。号称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居然在“5000岁”时找来个拿美国护照的小爹,也不怕世人笑话!

至于此文所描述的各种理由:“孙进出美国很困难”;“推动革命的权宜之计”;“斯时美国正大举排华”,都属无稽之谈。首先,若真如此,何必隐瞒真相达数十年之久?美国1882年开始的“排华法案”,排斥的只是“华工”。只要不构成对美国工人构成求职威胁的人等,如教师、学生、商人、旅游者,都属于明文规定准予来去自由的。1904年 4月27日,鉴于清廷拒绝将到期的禁止华工移民美国的协议续约,美国国会通过议案单方面无限期延长,引起中国各界1905年的抵制美货热潮。孙氏入美籍恰好在此之前20余日,哪来的“斯时美国正大举排华”?何况,1896年6月18日,孙氏首次抵旧金山设立兴中会后横跨整个美国,却并无任何波折,难道那时美国就不排华?即便那些事情都成立,一心一意要做中国总统的人难道可以宣誓加入美国国籍吗?

我们知道而且孙氏自己也招供,他入籍是要宣誓的,且那誓词可以在网上搜索得到:“我在这里郑重宣誓: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的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一切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争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愿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阻碍,借口或保留。请上帝帮我。”若是普通百姓,选择国籍当然是个人的自由权利,但只要脑子还没进水,理当明白发过如此毒誓者还有没有资格做中国的“大总统”,哪怕只是临时的;如果这事也可理解,那么中华民族还有什么尊严可言?什么叫做“窃国大盗”?孙中山就是!

毫无疑问,孙中山加入美国籍这件事本身是一个丑闻,无论何国皆不能例外,正因此才导致两党史家不约而同地隐瞒真相。撇开此事的政治属性退一万步说,伪造出生证明、发假誓,至少也是个道德沦丧性质的问题。革命领袖吹牛撒谎作伪皆有人喋喋不休为之辩护,说明这个社会已经丧失良知,此文基调仍在颂扬“为目的而不择手段”。既有“先行者”,不乏后来人。唐骏拿假文凭唬人却振振有词、清华大学新闻与传媒专业掌门人李希光公然散布谣言、十九家中国公司因做假账而在华尔街遭遇停牌、摘牌,等等。我们不能不想起朱镕基当总理时在一次国际会议上的讲话:“最近几年,中国建立了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这两个都已建成。还有一个在福建的厦门,正在建设。我亲自为这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制定了校训。我很少题词,因为我的字写得不好,但是我为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亲自写下四个大字--‘不做假帐’!”这就是一位中国总理对国家会计学院灌注的唯一希望,中国向何处去?

前面提及梁启超盖棺定论《孙文的价值》之整段话:“我对于孙君所最不满的一件事,是‘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这句话也许有人觉得迂阔不切事情,但我始终认为政治家道德所必要的。因为不择手段的理论一倡,人人都藉口于‘一时过渡的手段’,结果可以把目的扔向一边,所谓‘本来目的’,倒反变成装饰品了。”梁氏这后一句所预言,不正是今日中国之现状么?中华民族,只要孙中山、蒋介石之流这些流氓还盘踞在神坛上,是不可能议论啥希望的。(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