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动车不等于高铁,“兴师问罪”请先看清对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16:45

温州动车事故让高铁很受伤,很多网友由此担心高铁安全。借动车事故将批评矛头瞄准高铁,甚至想将高铁一棒打死的态度是有失公允的,在缺少表达渠道的环境中,舆情借网络不断沸腾可以理解,但在不了解事件本身概况前提下的斥责却不可提倡,破坏总比建设容易,高铁本来是铁路运输系统一个进步的产物,但因其背负了太多不应背负的东西,而陷入负面印象的泥潭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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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动车当高铁:区别还挺大
高铁和动车是不同轨道上的两种概念
高铁成了动车事故替罪羊:何其悲哉?
高铁代人背负了很多不堪丑闻
不明真相的“兴师问罪”
公众舆论和官方犯了同一错误
莫把动车当高铁:区别还挺大
——高铁和动车是不同轨道上的两种概念

动车追尾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把它和高铁混为一谈,据小编所知,高铁上虽然跑的是动车组,但动车技术不等于高铁技术。动车发生追尾,不等于高铁就一定也会发生追尾。所以,要澄清动车和高铁的关系。
原理
动车是列车动力源方面的概念,高铁是列车速度上的概念。动车是相对于普通机车在车头牵引来说的,高铁是相对于普通速度列车来说的。动车指的是列车是采用动力分散原理的,和一般牵引机车的不同;高铁指的是铁路采用的是高标准技术修建的(例如铺设无砟轨道、以桥代路等),上面是可以跑高速动车组的。
时速
国内将时速200-250公里的客运动车组称为“动车”,一般车次以D字打头;将时速300公里以上的客运动车组称为“高铁”,一般车次以G字打头。国外将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铁道客运系统称为“高速铁路”,简称也是“高铁”,国际铁路联盟(UIC)定义上的高速铁道是时速至少在200以上。这个定义就包含了国内的“动车”和“高铁”。在日本的法律定义里,也只有时速200以上并跑在新干线铁道上的才是新干线。而我们的高铁速度明显比这数字要快的多。所以现在国外报道全是“中国高铁追尾”。
轨道
高铁的轨道和普通200公里级动车及普速火车轨道相比,高铁的轨道要求更高。高铁的线路一般为无渣轨道,就是轨道及轨枕下面没有石子而是整块的轨道板。高铁是平整度和线路间距要求更高,一般高铁的双线间距都是在5米以上。对于高铁的转弯半径和道岔要求也比较高,一般300公里级别的高铁一般曲线半径至少在1500米。道岔的最高通过速度至少要求在250公里以上!高铁的钢轨要求是每米至少65公斤,一般铁路是60公斤。在线路选择上也有不同,高铁对地面沉降的要求要比普通铁路的要求高很多。
车体
就一个最高能跑250,另一个最高能跑380来看,车体设计是有很大很大的不同的。国内高速动车组的技术来源于四个国家,对应实际产品中的CRH1-5(没有4)四个车型,后来我国将它们取长补短综合起来,就成了中国特有的高铁技术,目前国内高铁用的动车组为CRH2C、CRH3型车。代表产品就是CRH380系列。时速250的是第一阶段技术产物,350的是第二阶段技术产物,最新的380是第三阶段技术产物,以后还有400+的第四阶段技术产物。
该不该发展高铁跟什么人去发展是两回事
——高铁代人背负了很多不堪丑闻
微博网友:“G22京沪高铁,整个车厢8个人,真都不坐了?突然有种非典期间出门的感觉,心情很复杂!服务员态度很好,正常情况下还是挺高铁动车的,的确方便不少,千万别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小编不拿五毛,不是铁道部内线,只想抛出一个疑问:盲目质疑新技术,甚至分不清哪些是新技术的人,你们真想回到绿皮车时代?

高铁是专线,大部分动车不走专线
本次动车事故的D301次和D3115次动车车型分别为CRH2A型和CRH1B型动车组,他们的铁路运行系统与高铁的运行系统不同,高铁虽然跑的也是动车组,但中国目前的CRH1A、CRH1B、CRH1E、CRH2A、CRH2B、CRH2C、CRH2E、CRH3C、CRH5A、CRH380A、CRH380B、CRH6十二种型号的动车组,只有CRH2C CRH3两种型号用于高铁运营,大部分动车并不走高铁专线。
高铁安全防范体系要高于普通动车
高铁线路标准高,传感性好,发现突发问题可以即时控制附近列车,比在普通铁路上跑200的动车要安全,这次温州动车追尾就是前面列车被雷击停电失速后,后面动车没有及时制动导致追尾引起惨剧,如果在高铁,后面的列车会电脑自动控制减速。虽然这套说辞曾经也被用在普通动车身上,尤其是是在“大干快上”的中国,但高铁的安全防范体系高于普通动车,这毋庸置疑。[详细]
多一种出行方式有何不好?
如果没有“被高铁”,高铁给民众的带来的好处还是挺多了,他为人们提供更为便捷、更为多样的出行方式,高铁之所以遭受诟病,一出事故或者故障就成公众和媒体的批驳对象,原因在于高铁背后所存在的铁路腐败、铁道部的铁老大的印象、“被高铁”、铁路巨额债务等诸多因素,剥离这些,高铁其实可以有个健康的外貌。[详细]
不明真相的“兴师问罪”
——公众舆论和官方犯了同一错误

网民在讨论社会热点时,往往会过度解释、宣泄情绪,网络传播者动辄刻意追求集中火力的哄骂效应。一些社会现象在获得真相之前,便迅即在网络上引起一片讨伐之声,落井之石铺天盖地,当然这跟公众缺少话语权有着很大的原因,积蓄已久的舆情压力找到了宣泄的对象,自然难以抑制。
习惯性的主要责任:3人背事故责任,何其伟大
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晚上,上海铁路局局长龙京、党委书记李嘉、分管工务电务工作的副局长何胜利被免职,三人背起事故主要责任,何其伟大。再联系最近频发的桥梁事故,交通运输部将主要责任定义为车辆超载,还有年年都有的矿难事故,事故的处理模式很雷同,免掉几个官员,全国组织检查,然后就是表彰大会。在事故处理时,寻找一个主要责任方,将事故责任一扛,其他人便可万事大吉、这是官方在处理各类事故的通用思维。
习惯性的“主要原因”:雷公真的很受伤
温州列车脱轨事发后,上海铁路局相关人员火速到达现场,声称是动车遭到雷击后失去动力停车,造成后面疾驰而来的动车追尾,酿成200多人死伤的惨剧。继北京、武汉、成都等地之后,老天爷又一次成了事故的主要原因。就上像如所说的“主要责任”,官方对事故原因的追究也总能分出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在主要原因之外,其他原因也不重要了,这跟“主要责任”的划分思路一样,不是为了回避责任,就是缺乏诚恳的解决与调查问题的态度。
习惯性的快意恩仇:处理事件的最好方法:找准对象,然后一棒子打倒?
谁都很讨厌被扣上“不明真相”的帽子,但以此次动车事故为例,很多人可能在没弄清出事的车辆是动车还是高铁的概念区分之前,就已经给高铁扣上了“危险”的帽子,带着为否定而否定的态度观察此次事件,在批评官方在处理事故只抓主要责任,主要原因的同时,自己也换上了跟官方一样的态度,甚至比官方方式更加出离,满足于“找准对象,然后一棒子打倒”的快意恩仇。
到底是什么发生了事故?事故缘何发生?在怎样的条件下进展的?矛盾是如何升级的?这话是谁说的?在什么情况下说的?是怎么说的?是怎样传播和扭曲的?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问题实质上关系到批判的意义和价值。媒体和网络的兴师问罪,容易放大了负面效应,激化了矛盾冲突,从而让各方陷入“多输”的局面,建设永远要比破坏要来的容易,对公共事件,每个公民、媒体都有自己意见,无论是对是错,话语权都应誓死捍卫,不过在动辄“兴师问罪”之前,请扪心自问,我对事件最基本的东西了解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