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奥特曼s云盘:明代尼姑淫乱事:少年入寺纵欲而亡 死后遭肢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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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的尼姑群体中,固然不乏在庵中清修之人,但很多还是出入于缙绅官宦家中,甚至出现了一些游方尼姑。万历二十四年冬天,有一位尼姑游方到了浙江嘉兴。这位尼姑在湖广出家,为人慧辩知书,自称出自湖广名族,并从某位和尚处受法。她一到嘉兴,缙绅人家的妇女无不与她交游,势倾一府,并打算聚众设法。当时嘉善县人沈元听说此事,就对朋友说:“嘉禾东南名郡,士大夫甚众,竟不能出一言去之,任妖尼惑乱若此乎?”于是,就写诗一首,寄于此尼,示以道理,并在诗后用大字写道:“当急还家室以正首邱。”此尼得诗之后,只好悄悄引去。

在明代的官方法律条文中,对尼姑犯奸有惩治条例。如弘治七年(1494),明孝宗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于本寺门首枷号一个月,满日发落”。即使如此,在明代的女尼中,还是出现了与世间俗人私通的现象。如饶州有一女尼,与士人张生私通,最后还嫁给了张生。有人专门就此事赠一诗,云:“短发蓬鬆绿未匀,袈裟脱却着红裙。于今嫁与张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门。”

 

何以会出现这种现象?究其原因,有些尼寺,本来就是贵族家庭姬妾出家之处,这些大家族出来的削发之尼,难免尘根不断,甚至做出与人淫乱的丑事。如北京英国公宅东有一尼姑庵,就是他家退闲姬妾出家之处,门禁相当严慎,一般之人也不敢进入。但并非所有的尼寺都有如此严厉的门禁,有些也并不禁止一般男子进入礼拜。这些男子进入尼寺之后,就不免为里面那些不安分的尼姑所惑,甚至被人养在寺中,直至死亡。

这决不是虚言,完全可以拿发生在永乐与天顺年间的两件事情加以证实。永乐年间,有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时,在寺里发现了缠棕帽,帽上还有水晶缨珠。工匠就将寺中所得之珠拿到市上出售,被主家发现而告到衙门。官员在审问此案时,问工匠珠子的来处,工匠就如实交代,才知有一少年因为偷入尼寺,而为纵欲尼姑所留,最后死于色欲。为了隐瞒事实,尸体无法运到外面,就只好将其肢解,埋在墙下。

又天顺年间,常熟有一位到京城参加会试的举人,闲来出游,七天没有回家,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其实,也是到了一所尼寺,被群尼所留。每天早上,尼姑开门出去,到了晚上再偷偷携带酒肴回到寺中,与这位举人饮酒取乐,所以根本无人知晓。一天,举人起了惧怕之心,于是跳墙出来,已是“臞然一躯矣”,身子瘦得令人难以相认。

明代尼姑的世俗化倾向,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其一,尼姑不再拘囿于庵院的清修,而是留恋尘世的繁华,不仅在穿戴上模仿世俗妇女,而且与民间妇女多所交往。如当时南京一些“尼之富者”,不仅“衣服绮罗,且盛饰香缨麝带之属”,而且“淫秽之声,尤腥人耳目”。又如在赵州,在每年的四月八日、二十八日,各寺的尼姑就作会,“富愚赴会施供”。明人归有光也有下面的揭示:“尼媪往来富贵家,与妇人交杂膜呗,尤数从寡妇人游。”

其二,尼姑在与世俗交往过程中,不再坚守佛门清规戒律,而是熏染了很多“淫污”习气。如明代史料揭示道:“又南京尼僧,视别省为尤盛,淫污之俗,视别省为尤剧。尼僧外假清修,内实淫恣,有暗宿奸僧,袈裟莫辨,诱招女妇入庵礼佛,恣肆奸淫者,有群诸恶少,窃伏庵院,诱妇女礼佛,潜通奸宿者。”可见,这些尼姑不仅自己“暗宿奸僧”,而且引诱妇女进入庵院,“潜通奸宿”。

明人李开先所著《新编林冲宝剑记》一剧,对尼姑对世俗生活的追求有深刻的揭示,显然可以与史料相互印证。剧中所塑造的尼姑,确实正如他自己所说:“脸是尼姑脸,心还女子心。空门谁得识,就里有知音。”作为一个出家人,原本已是五根清净,但这些尼姑却对民间流传甚广的山歌,诸如《锁南枝》、《山坡羊》、《清江引》之类相当熟悉,而且经常挂在口头哼哼。随后,剧作为了对这些尼姑作更深入的描摹,就故意写了一首《清江引》,让尼姑清唱,其中云:“口儿里念佛,心儿里想:张和尚、李和尚、王和尚。着他堕业根,与我消灾障。西方路儿上都是谎!”尼姑不但与张和尚、李和尚、王和尚之流偷情,而且惯于说些风月话,诸如借佛之言云:“法轮常转图生育,佛会僧尼是一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尼姑与世俗的交往相当密切,时常拜认一些干爹、干娘、干兄、干弟,甚至结识一些“好风月的游僧”。

针对女尼交通大家妇女的行为,自明初以来,朝廷乃至地方官员,无不采取一些措施,以抑制这种佛教门风的衰败。洪武年间,明太祖曾经派人暗访在京将官家庭奸情之事。当时女僧引诱功臣华高、胡大海妾数人,奉西僧,行金天教法。获知确切消息之后,明太祖下令将两家的妇女与西僧、女僧一同投入河中处死。万历三十三年,周孔教巡抚江南,正好苏州发生了假尼行淫之事,于是就下令,“罗致诸尼,不笞不逐,但以权衡準其肥瘠”,每斤按照猪肉价格卖给鳏夫。霍韬任南京礼部尚书之时,也对尼姑此风进行了清理,允许尼姑嫁人,限定三月以后则将尼姑配作军人为妻。其中50岁以上的尼姑,则别有处分。至于妇女,则严禁她们进入寺庙拜佛。

按照明朝很多人的说法,或者用佛家的话头,晚明是一个“末法”世界。生活在这一末法世界中的尼姑,“多游族姓”,亦即与大族妇女交通,当然是一种大众化的习俗。明人周清原在其所著小说《西湖二集》中,对尼姑曾作了较为全面的评价,不妨引述在下面,作为全文的结束语。按照他的说法,世上的人大都有好有歹,难道尼庵都是不好的么?当然,尼姑中尽有修行学道之人,不可一概而论。

随后,周氏话锋一转,对尼姑败坏妇女风气的危害性直言相告。他认为,尼姑中毕竟不好的多于好的。况且那不守戒行的尼姑,谁肯说自己不好?她们往往是假至诚假老实,通过甜言蜜语,哄骗妇人。更兼尼姑可以直入内房深处,毫无回避,不唯“窍”己之“窍”,“妙”己之“妙”,还要“窍”人之“窍”,“妙”人之“妙”。那些妇人女子心粗,误信了她至诚老实,终日到尼庵烧香念佛,往往着了道儿。还有的男贪女色,女爱男情,幽期密约,不得到手,走尼庵去私赴了月下佳期,男子汉痴呆懵懂,一毫不知。一言以蔽之,“大抵妇女好入尼庵,定有奸淫之事”。

周清原的这种担心并不孤立,而是当时文人士大夫普遍的看法。正因为此,时人才将尼姑归入“三姑六婆”中,成为文学作品所刻意描摹的定型人格。这或许是因为那些文人士大夫为了挽回世风,而不得不将尼姑世俗化的危害加以夸大,但确实部分道出了当时佛教界的实情。这有史料可以证实。如弘治年间,延绥巡抚黄绂奉明孝宗之诏,毁掉庵寺,并将尼姑解送巡抚衙门,“给配鳏士”。此令下达之后,人人大悦,尼姑无不愿配,甚至出现了“去位尼有携子拜跪路傍远送者”的景象。尼姑中确实存在着留恋世俗的情结。

尽管在明代的尼姑群体中不乏具有恋世情节者,有些甚至僧尼相通,但从总体来说,佛门尼姑尚有不少能恪守清规,过着安静的清修生活。如明末崇祯年间,兵科给事中沈迅上疏,其中有“即不能如唐臣傅奕所言,命僧尼匹配,增户口数十万,亦宜量汰”等语。此疏被人误读,一时哄然讹传,认为朝廷不日将推行“僧尼匹配”政策,于是“京城诸尼,或易装越城,远匿村墟,皆以偶僧为懼”。

就尼姑“以偶僧为懼”的心态而言,尼姑的恋世情结显然仅仅存在于部分的尼姑群体之中,尚未构成尼姑的普遍现象。换言之,尼姑的世俗化行为尽管已经较为风行,但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既然已经出家,就不再留恋世俗的情感生活,更遑论与和尚结为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