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树种子:首次土地违法问责厅级干部3人 10%涉事者已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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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土地违法问责厅级干部3人 10%涉事者已升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2日21:09  法制周报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徐慧/文 伏志勇/图

  7月7日,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公布。73名涉事官员遭到处分。但是记者经过盘点发现,本次被问责官员主要是处级以下干部,厅级干部仅3人“入围”,无人被撤职,无人遭法办,8人已升迁。73人中均是三四线城市的官员,省会城市官员无一上榜。

  对于这样的问责结果,舆论哗然。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个人微博中称:“好宴要开席了。别让大家失望。尤其是别弄些臭鱼烂虾当大菜。”7月22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学銮表示如此级别的官员在土地违法中的发言权是有限的,要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就必须严惩真正的拍板者。

  官员土地违法查处风险仅有1%

  7月7日,国土资源部对外公布了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辽宁、安徽、河南等地的73名官员被纪律处分。 然而记者经过盘点发现,本次被问责官员级别普遍偏低。在这73名官员中,国土局系统,科级27人,处级2人;地方政府负责人中,科级1人,处级40人;厅级3人,处级干部占57.5%。厅级干部分别是安徽省巢湖市时任市长宋国权、巢湖市时任分管副市长洪晓建以及山西省大同市副市长郝月生;三人处分也均较轻,宋国权被行政警告、洪晓建与郝月生被行政记过。

  时任湖南省泸溪县副县长余庆友(现任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良沛2人也赫然出现在问责名单里。“地方政府问责具有巨大威慑力。”针对湖南省两位地方官员被问责的消息,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光辉直言,“直接问责一把手的问责制度,对于土地违法的减少起着巨大的作用。”

  谢光辉介绍湖南省对于卫片执法(根据地面的实时卫星照片来监督、检查其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行为)检查一直高度重视,2010年度卫片执法警示约谈也已在今年6月初进行。32个地方政府负责人被约谈。

  被问责官员级别不高,且多为副手。对于这样的结果,夏学銮教授直言不讳:“在土地违法案件中,这次被问责的这些人很多只是执行者,大多数还不够拍板者的资格。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问责,多少有些舍车保帅之嫌。这样的问责对于地方的土地财政发展冲动又能有多大的震慑作用呢?”

  相关资料显示土地问责大棒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并非本次问责所独有。原全国政协常委李雅芳指出:2001年至2007年间,土地违法只有1%的党纪、政纪查处风险。国土资源部的一位高官也曾透露,1998年至今,县级以上的干部因为违规违法出让土地而被处理的可谓凤毛麟角。

  知名财经评论专家叶檀表示,要解决土地违法,关键不是问责官员,而是把地方政府攫取土地的手拿开,让他们通过公开的税收生存。 如果土地制度发生变革,资产变现后能让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民、居民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们一定会看好自己的财产。政府只要有法律救济手段就行。

  8名被问责官员已升官

  盘点问责名单,记者发现一面是问责,一面是部分被问责官员已经升迁的尴尬事实。记者进行了统计,73名被问责官员中,8人在问责前已升官,占了总人数的10%以上。这8人大多数都已经由昔日的副手晋升为县委书记、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等县市或重要部门的一把手,短短两年间,“进步”颇大。其中项晓峰由襄樊市樊城区区长一跃成为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土地违规-经济发展-政绩突出-官员升迁”的官场怪圈。夏学銮教授表示这是土地财政大背景下无可避免的现象。夏教授研究发现不少地方50%的GDP靠土地财政拉动,夏学銮对此忧心忡忡:“靠卖光土地谋发展的思路无异于竭泽而渔,这种提前预支发展后劲的发展方式非但是政绩工程,更将使18亿亩耕地红线的保护任务面临严峻考验。”

  夏学銮教授表示要破解土地违法成为升官捷径的问题需要双管齐下:首先要建立相关机制,看是谁提拔了这些土地违法者,是否有违规提拔的现象,让那些明知官员有土地违法情形依旧提拔的上级领导有所忌惮。更重要的是要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高科技经济,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新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发挥考核体系的指挥棒作用,让每一位官员知道土地违法得不偿失。

  专家:官员土地违法成本太低

  记者查找问责名单发现73人只有1人降级,其余均是党内警告或记过等处分,无一人撤职,更无一人处以刑责。网友戏称,这是“挠痒痒”,罚酒三杯。

  对此,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没有被撤职并不意味着问责不到位,主要原因是还没有到该撤职的程度。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违法批地、用地真到了该撤职的程度,那么,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绝对不会姑息,会坚决依照“15号令”给予这些地方政府负责人撤职处分。

  “在《刑法》上早已有四项涉及土地的犯罪,分别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这些罪名,覆盖了从征地到用地,再到管地这三大领域。剩下的,只是我们的主管部门有法依不依、执法严不严的问题了。”作为业内人士,时评作者、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公开质疑首次土地违法问责,国土部门执法不严,移送司法不力。原全国政协常委李雅芳表示2001年至2007年间,土地违法只有0.1%的刑事责任追究风险。

  夏学銮教授表示目前从首次土地违法问责情况来看,相关官员的土地违法成本太低,对社会的震撼力不强,很难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他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凡是触犯刑律的应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相关官员的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益,这样就会自然斩断相关官员土地违法的利益动机。

  7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上半年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让专家们看到了依法严惩土地违法的曙光。新闻发布会上宣布36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业内人士表示,18亿亩耕地红线捍卫依旧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