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轨道交通:中国百年教育历程中的校长培训政策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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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
摘自:《河南教育》
一、我国校长培训政策百年历史沿革(1904─2004)
从1904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开始建立,中国的第一批现代校长就随之产生。发展至今,百年之中,校长队伍的成长伴随着中国教育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在政策中,校长的专业化特征并未得到充分确认,也没有能够实行专门的校长培训。20世纪80年代以后,校长培训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校长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成熟。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正处于面向新世纪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校长培训的使命更为重大,此时回眸百年校长培训历程,将会为我们提供更为宽广的视野,带来更多的借鉴。
(一)现代教育制度与现代校长的出现与发展(1904--1949)
晚清风雨飘摇的历史,构成了中国社会和教育现代化的宏观背景。晚清新政中最富积极意义而有极大社会影响的内容当推教育改革。正是在这一时期,实行千年之久的科举制终被废止,新学制的设立,新式学堂的发展,使现代教育迈出了步履蹒跚的最初几步。1904年1月,清政府批准《奏定学堂章程》,时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且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学制,它的颁行结束了中国几千年来办教育无章程、学校无体系的状态,确立了中国现代学制的基本模式和框架,奠定了我国现代学制的第一块基石。
20世纪30年代,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得以基本定型。民国时期,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修正考试法》(1935年)、《奖励中等学校教员休假进修办法》(1942年)等条例相继颁布。1936年,各类学校达到32万所,相应地,校长队伍也在逐步成长壮大。
2、特点
(1)现代校长队伍从无到有,逐步成长壮大。新学制设立后,我国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建立起来,新式学校如雨后春笋办发展,校长队伍也伴随这一过程成长起来,并逐步发展壮大。在这一基础上,培训等各种各样的需求才会逐步产生。
(2)校长没有被视为一种专业角色,以教员身份享有提高的机会。在现代学校发展的过程中,担任校长的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派任的官员;二是学校的教员经选拔升任。校长专业化的需求还不明显。
(二)17年教育与文革十年:曲折发展中的教育事业与校长群体(1949.10--1976)
1、政策概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的处境与半个世纪前十分相似:面临国际资本主义阵营的孤立、打压,以迅速实现工业化、富国强兵为主要目标,教育又一次成为实现国家目标的强大工具。这一时期的任务,首先是接管、改造旧教育,并恢复和发展新中国教育事业。同时学习苏联教育,确立新民主主义教育制度,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道路的探索。
关于学校的领导体制,1952年3月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明确规定“中学采用校长负责制”。但在阶级斗争升级后,强调党对业务工作的领导,“一长制”便销声匿迹。1958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加强党委领导。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难以做到稳定。
1951年,教育部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加强中小学教师在职学习的指示》,提出需要加强现任教师的在职学习。1952年9月30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中小学教师在职进修工作。1954年1月14日--27日,全国中学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同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规定对学校领导干部“有计划地采取分批轮训的办法,提高他们的政治与业务水平”。
1955年4月23日,教育部《关于训练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干部计划的指示》提出将开办教育行政学院,并得到毛泽东同志的批准。1955年9月4日,教育行政学院在北京正式开学,以"政治与业务并重,理论和实践结合"为办学方针,修业期限为一年。从1955年~1960年,教育行政学院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每期一年,培训了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师范学校、工农速成中学的正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教师进修学院正副院长、教务长,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机关的处、科长级干部和政治教师等共2051人。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8年3月24日至4月8日教育部召开第四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从此开始了“教育大跃进”。6月10日,中央文教小组成立,陆定一任组长,康生任副组长,全面指导“教育大跃进”。之后在全国进行教育改革实验,全面下放教育领导管理权限。学校的正常师资建设与校长队伍发展秩序被打乱。以后虽多次进行纠正,但教育的盲目无序发展愈演愈烈。1966年,文革开始之后,教育事业进入停滞、倒退时期。全国各地乱撤乱并高校,盲目发展中小学,提出“上小学不出村,上初中不出队,上高中不出社”的目标,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废除校长负责制。这造成了教育质量严重下降,校长发展无从谈起。后来学校被定义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其教书育人功能完全丧失,走向反面。
2、特点
(1)校长角色有所明确。在初期,校长负责制曾被一度采用。学校中的管理人员与教学人员得到了区别对待,有了专门的面向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但后来,因为政策的失误,校长所属的知识分子队伍地位不断下降,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也不断下降。
(2)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强调“政治与业务并重”。后来,因为外部形势的发展,政治的内容越来越受到重视。
(3)建立了国家级培训机构──教育行政学院。当时的培训工作还受到了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重视,足以看出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与需求。
(三)教育的调整与变革,走向规范化的校长培训(1977----1989)
1、政策概观
文革结束之后,教育界百废待兴,需要恢复和整顿。拨乱反正和思想解放运动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由农村开始的经济改革,以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同时导致了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80年代中期,开展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围绕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艰难转型,伴随了新一轮的西学东渐,中国社会经受了强烈的震荡。
1977年,邓小平同志主持教育工作,发表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讲话,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新时期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基本价值。整顿、恢复教学秩序,进行管理体制调整,城乡中小学校先后恢复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体制。
1980年,教育部先后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并于当年8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同年,经国务院批准,在1960年由于历史原因停办的教育行政学院恢复办学,并更名为“中央教育行政学院”,教育干部的培训工作与教师培训工作同步展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各省、市、自治区普遍的重视了普教方面的干部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教育行政学院、大专院校,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了10多万名干部,取得了良好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提高了干部素质,改进了中小学干部的领导工作。
但是,必须看到,普通教育方面的干部队伍的建设,在10年内乱中,遭到严重的摧残和破坏,多数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文化水平,远远不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据统计,普教方面的教育行政干部,全国总数100多万人。其中未受过教育专业训练和不熟悉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管理的干部占60%。这种情况说明,普通教育方面干部培训工作迫切需要加强,任务十分繁重,必须抓紧时机,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把干部培训工作做好,争取在三到五年内,把中小学和地、市、县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培训一遍,逐步实现干部教育的正规化、制度化,并力争在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的基础上,建立起中小学干部定期轮流离职学习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2月1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普通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对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作了详细规定。
1982年10月21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提高中学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的水平,必须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办好教育学院。”规定“要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培训教育行政干部,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教育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培训教育行政干部,要从干部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对象举办不同要求的培训班。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培训教育行政干部规划,使干部培训工作制度化、正规化。”同时对学员资格及权利作了规定。
1983年1月15日,中央教育行政学院第一期进修学员毕业典礼,学员包括29个省、市、自治区的158所大专院校的主要负责人和一些省、市高教部门的厅局长。
1984年3月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工作意见》,提出从学历、思想、能力、年龄四个方面制定标准选拔中学行政领导。规定“选择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足于教育系统,主要从普通中学的干部和教师中选拔。”“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干部的选拔、配备、考核、培训、管理等项制度”。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提出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相一致的教育指导新思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80年代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重要等文件。
1986年12月8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干部进修班改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的批复》指出,为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同意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原高校干部进修班,分别改建为所在大区的“国家教委××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同意北京师大、华东师大的教育管理学院,对外亦可分别使用“国家教委华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国家教委华东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名称。培训中心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是我国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的一件大事。
1987年8月28日,国家教委出台《关于加强委属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建设的意见》,规定培训中心是对教育管理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职务培训的重要基地。为保证干部培训任务的完成,培训中心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普教系统主管部门之间应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可建立各大区干部培训工作协作组。中央教育行政学院是培训我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各培训中心应以中央教育行政学院为核心,加强多种形式的联系,逐步形成我国教育战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网络。《意见》还对培训中心的干部配备、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及经费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2、特点
(1)教育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已得到了越来越大的重视。国家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组织了大量针对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但校长仍被当作一般教育行政干部对待。校长的独立角色没有被区别对待。这一时期所组织的都是各种形式的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没有专门的校长培训。
(2)这一时期培训的课程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科学管理知识。但没有统一的大纲与内容。尚没有形成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
(3)培训机构的建设得到了加强,恢复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央教育行政学院),建立了六个国家教委直属的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4)培训初步与校长任职联系起来。按照规定,成绩成为任职与晋升的重要依据。但还没有形成资格证书制度,培训还不是任职的必要资格。
(四)教育变革与发展背景下的校长培训(1989--2004)
1、政策概观
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商品经济,社会的整体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相比而言,教育改革明显滞后,使教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教育的困境或危机,突出表现为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基础教育和农村教育十分薄弱;知识尊严失落,教师待遇低下,教师队伍流失严重。
1989年的政治风波深刻严重影响了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90年代的社会氛围和社会心态变得务实和重视实利,经济活动成为从政府到民间的实际重心。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成为90年代社会变革的转折点,改革开放得到新的推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具体要求。1993年,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世纪的最后10年,中国社会和中国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各级教育规模、培养能力不断扩大。2000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在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格局中,面临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国如何加快教育创新、尤其是制度创新,充实教育现代化的内涵,提升人文精神和教育品质,成为重大的任务和挑战。在这种形势下,校长专业化的建设和校长培训更为显得重要。
1989年12月19日,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系统完整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政策文本。同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百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程。从此,我国的校长培训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阶段。
1990年5月28日至30日,全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开展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经过北京等一些市的试点,已经取得一定成效。试点工作1990年内将在全国进一步展开,为完成对所有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的任务打好基础。国际教委邹时炎副主任到会听取了各地的汇报,并就培训的有关问题讲了话。
1990年7月2日,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的若干意见》和《全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提出“中小学校长的岗位培训,是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在校长现有政治、业务素质的基础上进行的。”并进一步明确培训机构的资格以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严肃性。随后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课程教学大纲》,使全国有了统一的教学计划与内容。
1991年6月25日国家教委颁布《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对中小学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基本政治素养、岗位知识要求、岗位能力要求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从而也为培训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1992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教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
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其中,把培训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列出,要求“‘八五’期间,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全体中小学校长进行一次岗位培训。以后每五年轮训一次,形成校长培训制度”,“今后新任命的校长,应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开展培训要与对校长的任用、考核、奖惩紧密结合”。
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在1997年左右全国实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
1994年8月2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全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评估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办学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全面评估,以落实、推动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的进行。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1995年12月28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意见》,提出“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校长将在岗位基础上进行提高培训。1997年12月31日,国家教委颁布实施《实行全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提出“凡担任国家举办或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长(农村完小正、副校长以上,下同)职务的,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998年,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后,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成立科教领导小组,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为本届政府的最大任务,批转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发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投入显著增加。
1999-6-18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继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逐步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
1999年12月30日,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长培训
内容与形式、组织和管理、培训责任。“参加培训是中小学校长的权利和义务。新任校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在职校长每五年必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
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如期实现,目前,“普九”人口覆盖率已经超过9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优质高中资源不断扩大。
教育部从2000年3月开始启动“全国中小学千名骨干校长研修计划”,在一年内对全国1000名中小学骨干校长进行了重点培训。目的在于通过示范性研修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骨干校长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并着眼于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中小学教育管理专家,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2001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面向新世纪,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在此基础上,2001年2月22日,教育部发布了《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五”规划》,提出“培训和使用结合。逐步建立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和在职定期进修的制度”,“对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要进行任职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校长必须安排参加国家规定学时的提高培训。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骨干校长的培训”,“大力支持西部地区教育干部培训”,“对干部培训基地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采取优胜劣汰机制,建立开放高效的干部培训系统,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效益。教育部重点建设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和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要适应信息化的趋势,不断更新培训观念,变革培训方式”。
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通过了指导我国新世纪初基础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要求: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的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连聘连任。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
2002年2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以进一步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努力建设一支符合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逐步形成“教育部宏观管理、地方政府分级负责、院校依法施训、个人主动学习”的校长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04年3月3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一计划是教育系统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蓝图。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与1999年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相比,很大一个特点是进一步增强了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用六大工程统领教育系统的主要工作。与培训工程、质量工程、就业工程相比,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是一个更宏观的工程。在这个工程当中,可操作性更难。《计划》内容包括两大战略重点、六项重大工程和六个重要举措。其中明确提出“强化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养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小学校长、高等学校管理骨干和教育行政领导,全面提高管理干部素质。将干部培训与终身教育结合起来,构建开放灵活的干部培训体系。”
2、特点
(1)校长专业化特征逐步得到确认。校长作为一种独立角色受到重视,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针对校长职位的政策制度体系。
(2)校长培训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这一时期开始出现了规范的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八五”、“九五”、“十五”三轮全国规模的培训,校长培训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3)培训与考核、任用相结合,建立了培训证书制度,实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培训贯穿于校长任职过程的始终,其重要性得到了体现。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完善。
(4)建立了开放式的培训系统,培训力量走向多元化。专业培训中心、教师进修院校、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等都相继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中小学校长培训,一些教育科研院所和教育相关社会组织也有所参与,形成了多元参与的局面。
(5)形成了完整的课程内容体系。培训内容紧跟时代需求,反映外界变化。
(6)培训关注校长主体性,培训工作走向个性化。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得到重视。
二、对我国今后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政策建议
进入新世纪后,世界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都呈现出新的态势。回顾百年校长培训政策历程,面对当前现实,我们必须更加深入地关注和推动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发展,加强培训制度建设。根据以往存在的问题及当前的现实需要,我们应该进一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相关立法,加大资金投入。
(二)培训工作突出个性化。
(三)改进我国中小学培训工作的办学和教学方式、方法,建立以校长发展为核心的个性化、菜单式、选择性、弹性化的培训模式。
(四)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培训评估工作。
(五)严格校长评聘,提高校长队伍素质。
(六)要加快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培训队伍
(七)改革校长培训课程,提倡课程的多样化和综合化